关于歧视的十三个真相
文:齊亮
「由於東西總是不夠的,資源總是稀缺的,人們在利用有限資源的時候,就不得不對資源的用途進行選擇;而每當要做選擇時,都必須採取某種選擇的標準:一旦確定了選擇標準,就意味著存在區別對待,而區別對待就是歧視。」
——《薛兆豐經濟學講義》
1.選擇即歧視。你選擇了和A談戀愛,你就歧視了其他愛你的人;你選擇購買可口可樂,你就歧視了百事可樂。
2.標準即歧視。你按照學歷招聘人才,就歧視了學歷低的人;你按照資歷提拔人才,就歧視了資歷淺的人;你招募時要求形象氣質佳,就歧視了形象氣質不佳的人們。
3.偏好即歧視。你喜歡白色,就歧視了黑色;你喜歡異性,就歧視了同性;你根據顏值來追星,就歧視了顏值差的明星;你根據演技來追星,就歧視了演技差的明星。
4.綜上所述,歧視無處不在。沒有歧視的世界,只是一種妄想。「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結果,就是無法選拔人才。沒有歧視,我們將無法選擇,無法行動。
5.在偏好與標準之外,歧視從何而來?來自經驗。某個地方治安差,不安全;某個群體犯罪率高,要小心;某個學校學風差,學生只知打遊戲,不要把孩子送到那裡去。這是眾人心中的印象,口口相傳的經驗。
6.歧視有沒有可能百分之百正確?不可能。你歧視監獄裡面的壞人,不想認識他們,但監獄裡還有個別被冤枉的好人呢;你歧視個子矮的男生,非要找個子高的男生談戀愛,就一定會幸福嗎?你選拔人才時歧視學歷低資歷淺的人,但馬雲和蓋茨又有多高的學歷?
7.既然歧視並不絕對正確,為什麼還要有歧視?為什麼不能做到一視同仁?答案是,不可能。偏好與生俱來,難以消除;標準必須存在,否則將茫然無措;選擇必須進行,否則無法行動,只能等死。
8.那麼是不是說:我們必須歧視,只因無可奈何?也不是。歧視大有好處。歧視降低了我們的認知成本。我們不用也不可能凡事都全面的去考察了解。況且,離開歧視,全面的考察與了解毫無意義。你要選模特,就是要看身高顏值;要選管理者,就是要看經驗資歷;要選愛人,就是要看自己重視身材顏值還是內心之美。標準之外的一切條件,都要忽視;不符合標準的,都在你的歧視之列。
9.歧視不可避免,是否也不可改變?不是。歧視是不斷改變的,今天歧視黑人,大學不招;明天歧視白人,必須分數比黑人高才能入學。為什麼?社會觀念變了,風氣變了。今天歧視野菜窩頭雜糧,覺得是窮人的食物,是用來餵豬的;明天這些變成了時尚潮流,人們覺得更健康更高級。歧視永遠在變,因為觀念在變,偏好在變。
10.如果被別人歧視了,怎麼辦?上街抗議嗎?去打砸搶嗎?打砸搶只會讓別人更加歧視你,只會證明歧視你是正確的。被歧視有什麼了不起的?從耶穌到孔子,誰還不曾被歧視過呢。
11.難道所有的歧視都天經地義,就沒有邪惡的歧視嗎?有。歧視之心本身不是惡,通過暴力侵犯來表達歧視,才是邪惡,比如3K黨殺害黑人。古人說,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就是說,我們不應該譴責歧視之心,而應該譴責表達歧視的暴力行為。
12.還有一些歧視行為不是違法犯罪,但是不道德。比如嘲笑一個人長得胖。對於這類歧視者,你也可以歧視他們沒有禮貌和教養,讓他們為錯誤的歧視付出代價。價格上升,需求下降,當歧視的代價上升時,人們就會減少歧視。
13.最有助於改變歧視的,是市場經濟。想像你是總統、首相,你的部門不招收猶太人或者女人、黑人,只要不違背民意,能給你帶來多大損失?但是,如果你是生意人,你不跟猶太人做生意,不僱傭優秀的女員工或者黑人員工,就意味著你的競爭對手會跟他們合作,你在競爭中會處於劣勢。考慮到歧視的成本和風險,你還敢這樣做嗎?
「歧視的成本高低決定了人們是採取更加激進的歧視舉動,還是收斂歧視行為。個人信念和感覺則沒有那麼重要。」
——托馬斯·索維爾《經濟學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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