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实质是消灭异见
作者:鸣一 文革是一个掌握军权的退位者(形式上退位)以人民的名义、以正义的名义、以真理的名义,把百姓改造成为
无脑打手,然后放纵他们不择手段地替自己消灭持不同意见者的冥灭人性的乱革命。文革的实质是从精神到肉体彻底消灭持不同意见者,是一场割舌头运动。文革的
目的是逼迫全国人民停止思想,无条件听从一个人。 一、文革的原因 1、精英层培养了个人极权的习惯,选出了极权者,认可、放纵、助长了极权者,等到发现问题严重需要制约的时候,没有军队,没有法律,没有制度,没有思想,一无所有,只能眼看着一车人冲向悬崖同归于尽。 2、个人崇拜。先从高层内部开始,失去理性,不需要讨论,只要他怎么说就怎么干。接着从高层开始向下面和民间宣传,让全国人民失去理性。 3、领袖终身制,永不退位。即便是经过六零年惨痛教训,毛不得不退居二线,由刘少奇主政。但所有的决策仍然要经过毛泽东的认可。(蒋介石下野也是如此,毛后面的一位也是如此) 4、军队个人化。建国后,中央军委主席,一直由毛占据。所以实际上党的军队变成了个人军队。以许世友为典型,谁的话都不听,只听毛一个人的。(毛后面的一位也是如此) 5、缺乏理性思考和讨论。建国以后,民主党派和学者的言论就被日益扼杀,再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反右运动以后,全国人民已不再敢有思想。不再有讨论。媒体被控制,整个社会陷入不讲理。 6、高度极权,缺乏制度制约。领袖军权在手,领袖决定一切,没有任何制约手段。建国初期,政协尚有一定的监督约束功能。自从1954年人大成立、政协虚位之后,整个政治体系中已经没有了制约机制。 7、没有法律,不要法治。领袖喜欢我行我素,无法无天,嫌法律碍手碍脚,不痛快。文革时期因为没有法律,所以法院判决的罪行名称完全自由发挥,千奇百怪。 8、不尊重人。把人当机床上的螺丝钉,自然可以随意处置。 总之,文革是马克思的革命思想、苏联的独裁体制与中国的君主传统相结合的产物。 二、文革的过程 1、形式上的退位者(实际上的掌权者)对形式上的在位者(刘、邓)发动宫廷政变,剥夺了最高行政权。 2、违法成立各级组织(革委会),全面剥夺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但革委会却只热衷于破坏而并不原承担行政职责,所以,全国实际上陷入无政府状态。 3、文革发动者控制下的军队放任夺权,放任暴力,放任破坏,不作为。 4、文革发动者控制下的媒体一面倒强力推销阶级斗争思想,强力洗脑、煽动仇恨、激发兽性、鼓励武斗。 5、在所有领域进行全面的大清洗。人人自查、人人过关、人人监视、人人检举,人人自危。发动“正义”的群众武力消灭持不同意见的群众。 6、绝大多数人被莫名其妙地指定为持不同意见者。上面下达的反革命分子数量的指标越来越高,各地为完成这项任务而胡乱“挑选”反革命。滥加迫害。 7、对全国人民进行兽性改造,人人变成凶残而无脑的野兽。 8、
动物被吃光以后,野兽之间展开了厮杀。文革的最后,为求自保,人人都自称是保皇派,人人都是革命者,人手一本红宝书,按理说文革已经取得了百分百的胜利,
可以鸣金收兵了。但是,嗜血的野兽已经习惯了吃人,已经喜欢上了不受约束的自由,欲罢不能。没有敌人的情况下,制造敌人。文革被以野兽之间争夺谁更效忠谁
更革命而形成了继续了下去,这就是红卫兵内部的派系武斗。文革至此已演变为赤裸裸的杀人。 文革是一场思想改造运动。发起者的本意是想把全国人民的资产阶级思想改造为社会主义思想,但事实证明,这场运动唯一的改造就是把人性(尊重、感恩、良善、同情、理性、制度、自我约束)改造成为兽性(没有人情,没有感情,无脑、狂热、暴戾)。 三、人是怎样变成野兽的? 很简单,就是换脑,把原来的头脑掏空,然后灌满个人崇拜和兽性。 1、阶级斗争思想的无休止轰炸。一方面通过“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强力洗脑,一方面让大脑没有空闲去思考别的问题。这要归功于党的喉舌。 2、切断思维的粮食。除了“正能量”书籍之外,不允许任何其他书籍的存在。除了交流“正能量”心得之外,不许讨论任何其他问题。让大脑断粮,遏制思考,进而剥夺思考。 3、领袖崇拜的无限升级。早请示晚汇报。任何行为都要以捍卫领袖的名义存在。 至此,善于思考的人变成了革命机床上下来的标准机器,被控制了思想。 4、解放兽性。自我约束(有底线)这是人类从动物界分化出来的根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最重要结晶。通过批孔、破四旧,打破了人性中的自我约束力量(善良),释放了兽性, 5、做恶不必付出代价。让一个野兽知道他可以随便吃人而不用担心任何后果,条件只是打一个“正义”的旗子。你还能想到,野兽不加倍放肆的理由吗? 文革是一场针对持不同意见者的消灭运动或许,我们不排除文革发起者曾有过通过教育改造全国人民思想的念头,但事实却是:所谓的教育就是无休止残酷的车轮式批斗,在这种“教育”下很多人选择了自杀。文革从头至尾都是针对持不同意见者的简单粗暴的镇压和消灭,就像除四害一样。 四、文革的特征 1、不要法律。 2、不要行政。 3、不要不同意见。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不是民主也不是自由。“三大”实际只允许有一种声音,一个观点。除此之外必须完全消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一种极端的独裁专制。 4、一个信任——只信任毛主席。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相信。 5、一个思想——阶级斗争思想。 6、一个行为——打倒。 7、普遍的凌虐。 8、大量的屠杀和大量的自杀。 9、中国社会高举“伟大、光荣、正确”之剑将自己的首级坚决割下。 10、冥灭人性。监视、汇报、陷害、杀害遍布每一个角落,家庭内部、夫妻之间也不能例外。 五、避免文革再次发生的条件: 1、允许思想的自由表达。没有言论自由,有人因言治罪,文革就没有结束。 2、不能以法律的名义强奸法律。法律不能被随意解释,不能先抓人再找理由,不能胁迫“嫌疑人”上电视自首,不能有公检法联合执法,不能以各种名目行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能以年检的名义恐吓律师,不能让监狱为律师而开,不能将律师的辩护律师源源不断投入监狱…… 3、不能有秘密警察。不能搞非法监听,不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能恐吓、骚扰、软禁一个自由的公民和他的家人。不能强迫一个人“喝茶”。在家看毛片不应该被抓,在家聚会不应该被抓,即便嫖娼者的隐私权也应当尊重。 4、不应对监督权力的行为治罪。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专制。不允许监督,就是变相的鼓励文革。 5、不能对群众洗脑。经过洗脑的百姓就是暴民,就是野兽。不能重蹈历史的覆辙。媒体要如实报道,不应该虚假宣传。 6、不能发动群众执法。执法权不应该让渡给群众,文革暴行就是群众别动队的杰作。媒体煽动群众对“嫌疑犯”舆论公审,这是典型的群众执法。 7、不能以正义的名义行不义的事。既便对诸如严打、反邪教、反日、打黑、双规、反恐、强拆、扫黄等等的“嫌疑人”或者“犯罪分子”的惩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不能“重庆式”执法。 8、不能以真理的名义做荒谬的事。要别人接受你的真理,就必须首先证明你的真理。否则,凭什么说你走的不是邪路呢。 9、不能以全国人民的名义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除非经过全民投票,否则没人有权代表全国人民。 10、兽性的笼子不能打开?不能鼓励喊打喊杀、强拆、遣返、截访、野蛮执法、城管…… 总之,只有法治、民主、自由,才能最终杜绝文革的再次发生。否则,谁也不能确定文革是不是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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