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傑瑞米·科恩訃告 我的前一篇博文,悼念了我們80年代的老友傑瑞米·科恩,也就是孔傑榮先生的仙逝。紐約時報登載的這篇訃告特別精準的總結了他的人格的魅力所留下的精神遺產,他是美國法學界的一大損失,雖然他在我心中只是一個平易近人的學者。 科恩先生對當時幾乎空白的中國法律付出了諸多貢獻是所有80年代西方正直的學者心中懷揣着的對中國未來的期許。他是研究中國法律的先驅,是幾乎無可替代的舉足輕重的人物。他一直孜孜不倦的對中國的研究以及多項對中國人權方面的推動和以實際行動參與援救的作為,也因此成為他在中共的眼中一個矛盾的存在,一個值得警惕的,非“友善”的西方學者,也因此作為他的老友的先父,一個老“右”便成為中共情報機關的特別關注對象。曾經被以極其誘人的條件遊說成為他們的眼線,但被先父斷然拒絕,沒有成為另一個英若誠。 另: 他的一個兒子,一個當時年僅18歲的哈佛生,也因為80年代在北京因接觸星星美展的畫家們所體驗到的那種艱難,投身到對中國的“前衛”的藝術作品在世界範圍的推廣之中。 傑瑞米·科恩訃告
科恩——傑瑞米·A. 保羅·韋斯·里夫金德·沃頓·加里森律師事務所沉痛悼念我們摯愛的朋友、合伙人及資深法律顧問傑羅姆·A.(“傑瑞”)科恩先生。他於2025年9月22日逝世,享年95歲。
作為研究中國現代法律體系的開創性先驅,傑瑞是一位卓越的學者、原則堅定的辯護人和受人信賴的商業顧問。他的勇氣、智慧與正直塑造了幾代律師、學者、政策制定者和客戶。他的智慧、友誼以及對法治的堅定承諾,深深影響着整個律所社群。
傑瑞1930年7月1日出生於新澤西州伊麗莎白市,1951年畢業於耶魯學院(Phi
Beta
Kappa榮譽學會會員),曾為法國富布賴特學者,並在耶魯法學院獲得法學學位,期間擔任《耶魯法律期刊》主編。法學院畢業後,他曾為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和大法官費利克斯·弗蘭克福特擔任書記官,之後擔任華盛頓聯邦檢察官助理,以及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的顧問。
傑瑞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開始其學術生涯。1964年,他加入哈佛法學院,擔任Jeremiah
J.
Smith講席教授,創建並領導東亞法律研究項目,並出任副院長。在很少有美國律師前往亞洲的年代,傑瑞學習了中文普通話,直接與學者和官員交流,並發表了關於中國法律制度的奠基性研究。他在上世紀60年代出版了研究中國刑法的開創性著作,甚至早於美國人被允許前往中國大陸。
1970年代,他作為官方代表團成員,參與了北京的歷史性交流,並會見了周恩來、鄧小平等中國領導人。1981年,傑瑞加入保羅·韋斯律師事務所,迅速建立了律所的亞洲業務。他於1981年在北京開設事務所辦公室,1983年在香港設立辦公室,使保羅·韋斯成為首家在這些地區設立分支的西方法律事務所。作為最早進入中國、越南及東亞地區的美國商事律師之一,他以嚴謹、務實和獨到的判斷,參與合同談判、爭議解決以及跨境投資諮詢。他所開創的亞洲業務代表了卓越的客戶群體,包括通用汽車、IBM、阿莫科、亨氏、大陸穀物公司、孟山都、中國電燈電力公司、斯倫貝謝、比阿特麗斯食品公司、迪爾公司、李維斯、吉列、摩根士丹利以及AT&T。
傑瑞於1991年離開律所,加入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商事法律課程,並創辦了美亞法律研究所。1994年他重返保羅·韋斯,2001年起擔任資深顧問直至去世。
作為一名原則堅定、無畏的人權與法治倡導者,傑瑞幫助營救政治犯與異議人士,並通過學術著述、聽證會和專欄文章持續推動法律改革。他曾擔任眾多領導和顧問職務,包括四川省政府顧問;美國仲裁協會中國調解委員會主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及中國證監會仲裁員;美國中國學會及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理事;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董事;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高級兼職研究員;溫斯頓·洛德亞洲、法治與美國外交政策圓桌系列主任等。他還曾擔任紐約-北京友好城市委員會主席;亞洲協會理事;日本協會公司董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南京大學中美研究中心諮詢委員會副主席;《中國季刊》和《美國國際法雜誌》編委;以及人權觀察亞洲部顧問委員會成員。
傑瑞的影響遠超越學術與客戶工作。他指導和培養了無數學生與青年律師,其中許多人後來成為美國及亞洲政府、學界與法律界的重要領導者。他慷慨地分享時間、人脈與建議,展現了無盡的學術好奇心、道德清晰和寬廣胸懷。他與保羅·韋斯同事數十年間保持着深厚的聯繫。
傑瑞的遺屬包括夫人瓊·勒博爾德·科恩(藝術史學家、攝影師及中國藝術專家);三位兒子:律師彼得、醫生賽思及藝術畫廊主伊森;若干孫輩以及一位曾孫。
如欲以植樹紀念傑瑞,請訪問悼念商店。
刊登於《紐約時報》,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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