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气猫
<日本对非法滞留的政策的三个特点> 非法滞留者是指没有签证而偷渡进入日本滞留或持有签证进入日本但签证过期后不离境而滞留日本的人。 日本对非法滞留的政策是三个特点:1,严厉取缔,向来查得很严厉,一旦发现,几乎无例外会强制遣返。2,黑转白的机会几乎是零。3,出生在日本也不给国籍 移民比如美国,因历史文化原因,多少还有一种“先来的人限制后到的人,有什么正当性?”的疑问,所以,有人说,长期以来美国并不很积极取缔非法移民,有时候好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欧洲国家也有一些爱心人士公然打出欢迎移民难民的口号。 而在日本,你几乎看不到有人公然打出欢迎移民难民的口号。对于在日本留学毕业后留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这样的人毕竟在语言和文化上对日本有所了解),日本并没有排斥态度,但是对于非法入境非法滞留,日本社会整体的态度是严厉的,而且一经查出,能得到黑转白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同时,日本国籍法的原则是父母双系血统主义,而非出生地主义。所以,非法滞留日本的外国人在日本生了小孩的时候,小孩不能因出生在日本而获得日本国籍。 ▲2019年2月28日每日新闻报道,东京地方法院判决,出生在日本的16岁少年与父亲一起被遣送回伊朗。 出生在日本的伊朗国籍的16岁少年因父亲非法滞留被强制遣送回国,该少年也同样被决定遣送回国。 该少年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出生在日本,不会说波斯语,适应伊朗社会有困难。清水知惠子审判长认为,虽然少年主观上自己是没有责任的,但客观上违反法律秩序,判决支持入国管理局把这对父子强制遣送回国。 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190228/k00/00m/040/194000c
从这个判决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日本并不因为同情而赋予非法拘留者居住资格,也就是说,几乎没有黑转白的可能性。而在出生地主义的国家,比如在美国,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人。所以,同样提心吊胆非法滞留打黑工,在美国等国家或许还能盼来出头之日,在日本哪怕你在日本生活得再长,哪怕是在日本出生的,非法就是非法,不会给你转成合法。 据日本法务省2018年统计,2018年1月非法滞留日本的外国人有6万6498人,
比2017年增加了1228人,是连续四年的增长。非法滞留者人数最多的是在1993年的29万8646人,然后持续减少,到2015年起又开始逐年略增。由于偷渡者没有在入境时留下记录因此无法统计,所以实际的非法滞留者人数是超过这些统计数字的。 2017年非法滞留者按国籍排名,第一位是韩国1万2876人,第二位是中国9390人。我们知道这两个国家同时也是对日本仇视情绪最严重的国家。中国人非法滞留者在1990年代最高峰达到约4万人,后来虽然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但是在日本非法滞留的中国人长期位居前列,仅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的一年中,新增中国人非法滞留者就有544人。至今来日旅游的中国游客还有一到日本就人间蒸发的事情发生。 <2018年北海道的中国人非法滞留失踪案>
据2018年12月3日日本NHK新闻报道,北海道木古内町11名非法滞留日本并非法打工的中国人被逮捕,另有46名中国人不知去向。虽然如今的中国经济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以非法打工的目的入境日本的中国人依然很多。最近半年中乘坐大型邮轮到达日本的游客中就有61人以上故意失踪,其中50人是中国人。他们故意失踪后在日本大城市或周边打工赚钱。2018年7月,福冈市一名中国留学生因协助7名中国人玩失踪非法滞留而被逮捕。
▲2018年12月3日日本NHK新闻报道,北海道木古内町11名非法滞留日本并非法打工的中国人被逮捕,另有46名中国人不知去向。 (https://www3.nhk.or.jp/news/html/20181203/k10011732591000.html) https://www.sankei.com/affairs/news/181206/afr1812060002-n1.html 有意思的是,对此次北海道发生中国非法滞留打工者被捕的事情,中国网友和日本网友的态度对比鲜明。中文网站上,多数网友冷言冷语,批评说:哪里不能赚钱要去日本,难道以为日本现在还很富吗,中国哪里不好赚钱。非要到日本给中国人丢脸,让日本人抓住这种事情来嘲笑中国人。 而此次接受采访的与非法滞留的中国人有交集的日本人则说“他们不会日语,我教他们如何给垃圾分类。他们就是普通的人,好像没干别的坏事。”“天冷了,他们穿着比较单薄的衣服干活,很可怜。”
日本一些行业缺乏劳动力,有引进外国劳动力的要求。2018年11月2日,日本刚通过一个法案,扩大接收外国人劳动者。对这个法案,其实也有许多国民是不赞成态度。虽然法案按照程序是通过了,但是如果今后非法滞留的外国人继续大量增加,一度松开的对外国劳动力的引进,恐怕会再次被调整。
<“中国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国家”>
按照现在的日本的法律规定,非法滞留是作为犯罪处理的,一旦被发现后,即便没有其他犯罪嫌疑,也要以开庭的形式审判,然后交由入国管理局,由入国管理局安排强制离境。因为要开庭,当然要有辩护律师。而此类事件一般来说嫌疑人拿不出钱来请律师(一有钱就托人寄回国内),所以都是日本给免费安排国选辩护律师。而国选辩护律师报酬十分有限,业务上也比较无趣,所以多数律师不太愿意接这样的案子。 和气猫有一位忘年交的律师朋友,他是满洲国出生的日本人,战后九死一生回到日本,平时他爱帮助中国留学生,还经常接为中国籍嫌疑人辩护的案子。有一年受委托一个涉及伪造公文书的刑事案件,嫌疑人在中国的亲属答应支付报酬的,但是一直拖延,直到嫌疑人回国后他们仍不支付,最后是不了了之了。我问这位律师,有没有想过人家家属是一开始就没打算付钱的。他苦笑着说,“这一点还看不出来吗,但是我宁愿被他们欺骗,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职责,他们是可怜的人。”最近有一次他和我谈起他的一名当事人,他感慨地说: “中国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国家。我们都知道很多中国人现在有钱了,每天东京街头都有很多有钱的中国游客在购物,可是我最近的当事人却为了赚钱养家,一开始就以在日本非法打工为目的来日本,十年中不断给家人寄钱,自己过着朴素单调的打工生活,整天怕被警察抓,在关押所我问起他家人情况,他一个三十多的大男人,竟然泪流满面哽咽不能语。这样一个勤劳肯工作为家人着想的人,在中国不能让家人生活得很好才来日本赚钱的吧。” 十多年前,和气猫认识一个福建来的男子,他拿就学签证进入日本一家语言学校后,基本不去上课,每天打工,签证到期前就“失踪”,有一次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时候,由于听不懂日本同事的喊他避开,不幸出了工伤事故,造成肋骨骨折。为了向雇主索赔,他请了日本律师提起诉讼。按说他的签证早就过期了,入国管理局是随时可以强制他离境的,但是考虑到他有索赔诉讼未了,入国管理局网开一面给他一定时期允许他在日本打完官司再离境。最后他索赔到几百万日元后,带着钱离开了日本回到了中国。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拿到赔款准备离开。他说:“我本来就是抱着非法打工的目的来的,虽然我违反了日本法律,可是日本这个国家允许我带着我的打工收入离开,雇主虽然不肯爽快支付赔款,但是事先帮我加入了劳动保险,所以工伤治疗没有花我自己的钱。警察没有打过我没有骂过我,没有给我脸色看,还允许我在日本延长在留到索赔完毕。受伤住院期间医生护士对我耐心细致,他们知道我是非法滞留的外国人,可是对我的态度和对别的病人没有不同,他们对病人的体贴服务是我以前从未体验过的。这样宽容温和的国家,可惜我和它无缘。如果我的儿子以后读书有出息,我希望他能来日本真正地留学。”他说这一番话的时候,声音很低眼睛是红红的。 2018年8月17日,和气猫受朋友之托,去东京都大森警察署看望了关押在此,因非法滞留即将被起诉的一名福建男子。黑在日本6年多了,说起国内的家人,他立刻就眼泪止不住了。他的眼泪,不知道他的同胞看了会不会心痛。我周围的人,包括警察,没有一个人对这样的被关押者有嘲笑的态度。当他诉说身体不适的时候,警察还及时为他安排了医生。 ▲2018年8月17日,东京大森警察署 <两家伊朗人的著名案例> 关于对非法滞留者的处置,2006年发生的一件事曾引起日本社会的关注。
1990年左右,伊朗人阿米内·加理路以短期签证来日本后很快非法滞留,后来他通过非法的手段把他的妻子和2岁的女儿接到日本来,妻子和女儿很快也非法滞留,一家三口在群马县高崎市生活,1996年他们的第二个女儿在日本出生。日本不是出生地主义,外国人的孩子即便在日本出生,也并不因此而自动获得日本国籍。这一家四口都是没有合法再留签证的,但是他们的大女儿上了当地的公立小学。日本的公立小学和中学没有义务核查外国人孩子是否有合法的签证,只要是适龄孩子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当时日本对外国人的身份管理是入管给身份、地方政府只负责登记不负责核查的二元制,所以地方政府并不热心调查外国籍居民是否有合法签证。和气猫见过这样的例子:明明孩子和父母都是非法滞留的,但是孩子照样在当地上学和升学,一家享受和日本人一样的国民医疗保险,但是有一天突然被入国管理局发现或被警察抓了,还是要遣送回国的。 1999年,考虑到两个孩子将来长大了怎么办,抱着希望能黑转白的心情,阿米内夫妇带两个孩子去入国管理局自首,并请求得到“在留特别许可”(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在一定条件下,对没有合法签证的外国人给予签证,允许继续在日本生活的一种特殊许可。)一般来说,即便除非法滞留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违法行为,也不会赋予“在留特别许可”,必须强制离境,只对人道上有继续留在日本生活的特殊理由的那部分人给予特殊照顾。被认可为有特殊理由的例子主要有非法滞留的女子是日籍婴幼儿的母亲,为了在日本抚养孩子而需要在日本生活。 入国管理局对阿米内一家的申请给出的结果是不许可。阿米内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取消入国管理局的决定。一审法院判决取消入国管理局的决定,二审和三审中阿米内败诉,最高裁判所维持了入国管理局的决定的时候,这三审官司打下来已经是2006年,阿米内的大女儿已经是18岁的高三学生,并且被日本一所短期大学(相当于中国的大专)录取。此时,阿米内再次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称大女儿即将入学短期大学,希望不要打碎大女儿上学的梦想。此时,两个女儿就读的学校的老师等他们周围的人有同情这一家,阿米内汇聚了4000多人的请愿签名,并让女儿给入国管理局连续写了20多封求情信。这件事得到当时的支援外国人的日本社会团体的支援,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关注,一时众说纷纭。重视守法的人们认为,虽然这一家很可怜,虽然孩子是无辜的,但是毕竟你们一家是非法在留的,如果对你家网开一面,那等于在鼓励违反法律;重视人权的人们则认为,孩子的未来应该放在第一位,孩子在日本长大,恐怕不适应伊朗的生活,看在他们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份上,应该网开一面允许他们继续在日本生活。
▲伊朗人阿米内·加理路的长女2岁(左三)就随父母非法滞留日本,她的同学同情她,和她一起上街搜集同情者签名。 民间不乏对于个例的同情,但是打出欢迎移民难民的做法在日本民众中几乎见不到。多数网民的意见是,爱日本就请遵守日本的法律。最后入国管理局对这一家给出的决定是:不许可这一家继续留在日本,应按期离境,同时,以这一家按期离境为条件,当他家大女儿也一起回到伊朗以后,可向当地的日本领事馆提交留学签证申请手续,并表示届时日本将在他家大女儿的留学签证的签发上网开一面。这里网开一面具体意味着什么呢?原则上,有过非法滞留记录的人在今后一定时期内是不能得到签证的。但是像这种情形,孩子本人是没有错的,所以对孩子的非法滞留记录,可能不反应在他/她以后申请日本签证的手续中。 2010年伊朗人伽法一家作为非法滞留家庭,例外地得到了“在留特别许可”。在得到“在留特别许可”之前,他们三审判决皆败诉,眼看就要被强制离境的时候,正赶上法务省内部对“在留特别许可”制度制定了一个新的方针,该方针把孩子正在日本就学也列为给予许可的一个要素,加上伽法的妻子得了一种比较严重的疾病导致无法行走,而这种病的病情只有在日本才能得到较好的治疗和控制,回到伊朗的话病情会恶化。出于人道主义,入国管理局例外地给予了伽法一家“在留特别许可”。注意这是非常特例的处理,是出于人道主义的例外情形,而并非法律或政策规定要给予这样的待遇。 因此,日本的行政和司法对于出生在日本的非法滞留者的子女,没有特殊需要照顾的情形的话,不会因为“我出生在日本,我不会讲父母之国的语言”这样的理由就给黑转成白。本文开头就介绍了这样的强制遣送回国案例。日本坚持这种做法,一方面是来自民众对社会治安的要求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怕一旦打开这扇门,大量的非法移民会利用这扇门涌入。 <造假层出不穷> 2008年12月,日本修改了国籍法,规定日本男子与外国女子之间的非婚生子,孩子出生后只要日本男子承认是自己的孩子,孩子就可以获得日本国籍,出于对个人隐私和尊严的保护,不要求检验DNA。法律修改后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一对中国男女沈某与王某委托一名中国人中介,伪造私章,把两人之间的孩子作为该女子与日本人之间的孩子向東久留米市役所窗口登记为一名日本男子承认的孩子。但是负责登记的职员发现这名日本男子尚在服刑中,不可能在该期间有该男子的孩子出生,于是事情暴露。这是第一件伪装成与日本男子之间的婚外子骗取国籍的案件,其后类似的案件每年都有查出。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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