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太遠,不說也罷。孔夫子常講三代如何如何,可三代到底如何,他老人家知道的,未必比我更多。很多人喜歡折騰先秦,大概是因為有足夠的模糊空間瞎掰。陳寅恪先生好像也說過類似的話,但人家是謙謙君子,沒我如此刻薄。 自秦至今的歷史,就簡單得多。馬大鬍子版的奴隸社會,在中國似乎並不存在,郭大師的效顰之作,權當是愚人節的笑話。我們有的,是中國特色的奴隸制。簡言之,中國社會就是皇帝+奴才+奴隸的結構。儘管城頭變幻大王旗,但這個結構具有超穩定性,至於要穩定到猴年馬月,在下不得而知。 在皇帝+奴才+奴隸的社會結構里,皇帝至高無上,是獨一無二的奴隸主,芸芸眾生都是他卑賤的奴隸。只是奴隸也有高下之分,比如有機會被皇帝相中的,便飛黃騰達成了牛逼烘烘的奴才,所謂官僚集團。我華夏文明,就是皇帝帶着一群奴才,役使千千萬萬奴隸的傑作。 唐太宗講“天下英雄皆入吾彀中矣”,所謂“引君入彀”,老李得意如斯,為何?天下英雄或自以為英雄者,都成了他的奴才,能不高興嗎?所謂“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很多讀書人十年寒窗,不就圖賣給帝王家時,混個好價錢,有機會跟在皇上屁股後邊,一邊享受舔菊的快感,一邊欺負剩下的奴隸。 朝廷選官,為何忠字當頭?很簡單,對主子忠誠、無底線服從,是做奴才的本分。奴才其實就是走狗,走狗須具備兩大功能,一要把主子舔舒服,二要遵從主子意志,隨時去咬別人。如果主子需要,果斷幹掉自己的牛牛也很有必要。 不讀書便能中西通貫的高人們認為,孔孟要為此負主要責任。儘管孔孟的政治倫理多有不堪,但就事論事,他們真沒資格做奴才文化的祖師爺,否則就不可能混得惶惶如喪家之犬。同樣是狗,喪家狗豈可與走狗相提並論? 孔子帶着門生到處亂竄,天天換老闆,按現在的標準,根本就是魯奸國賊。孟子叫囂“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天啦,這哪裡是做奴才,簡直要造反嘛!如果老孟活到今天,恐怕不是舉報封號喝茶那麼簡單。 儒家最終成為奴才文化的代表,得益於叔孫通董仲舒等徒子徒孫對它的改造。也就是說,孔孟之道被修正後,才贏得了毒裁者的芳心。後來我們引進的文化,莫不如此,要麼奴才化,要麼就滾!美其名曰中國特色,其實就是修正主義。 東晉時的名牌大和尚道安一語道破天機,“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簡言之,老大不喜歡不支持,壓根不尿你,一切都是扯淡。 可有機會鯉魚跳龍門,成為奴才的奴隸,畢竟是少數。絕大部分人雖饞得要死,也只有做奴隸的份。大家不但是皇帝的奴隸,而且是皇帝的奴才的奴隸,所謂二重奴隸。這就是絕大部分中國人的宿命,一世為奴,世代為奴。 魯迅先生認為,千百年來,中國式的奴隸,區別不過是做得安生不安生而已,在所謂盛世,就老老實實做奴隸,碰上亂世,連做奴隸也不得安生。當然了,元人張養浩講得更刻薄:“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看來即便恭逢盛世,奴隸們的待遇,比亂世也好不到哪裡去。 除了魯迅先生的二分法,其實還有另一種劃分,就是亡國奴與有國奴。簡言之,數千年來,大部分中國人要麼做自己人的奴隸,要麼做異族的奴隸。主子換若走馬燈,但奴隸還是一樣的奴隸。 秦漢乃至三代,中國人是自己人的奴隸,就算有些人不小心被異族人掠去當牛做馬或小老婆,也只是小插曲。 兩晉南北朝,異族堂而皇之入主中原,成了漢人的主子,我們開始給形形色色的大鬍子當奴隸。蒙滿權貴天下一統,更是如此。 晚清已降,洋老爺騎在我們頭上作威作福,特別是日本鬼子血洗中原,我們又成了新款的亡國奴。東西洋的主子雖毛髮各異,但對付我們的手段,似乎跟以前的奴隸主沒什麼兩樣。 好在我民族中也有所謂好男兒,比如朱元璋,比如孫中山,比如蔣中正。驅逐韃虜,恢復中華,把異族主子趕跑了打倒了,大家敲鑼打鼓歡欣鼓舞,因為我們終於又做回了自己人的奴隸。 亡國奴當然很可憐,比如滿蒙權貴以及後來的日本鬼子,沒誰把我們當人看。翻閱宋明滅國的史料,多少國人橫死在蒙滿權貴的屠刀之下,血跡斑斑,不忍卒讀。洋鬼子雖以先進文明自居,但扛着大炮到了中國,似乎並沒有用文明的手段對待中國人。史實如鐵,罄竹難書,任誰也改變不了。 在任何一個國家,做亡國奴總是一件屈辱的事。要不法國人就不會在二戰結束後,大搞懲處法奸運動。但有些中國人總能別出心裁,從中品出無上的幸福,以成為異族的奴隸沾沾自喜,為強盜們歌功頌德。江南的冤魂尚在冥冥中哭泣,有些人就急不可耐為多爾袞獻上了冷豬肉。 每年春節,我常去散步的天壇公園總舉辦祭天儀式,場面宏大,紅男綠女對着假冒偽劣的滿清皇帝三呼萬歲。就算大家有做奴才或奴隸的癮,為何不換做大明皇帝,難道北京城不是他或他們建的?簡言之,這座貌似偉大的城市,每年以各種奇葩的形式,向世人宣示着一個民族的寡廉鮮恥。如果上天有靈,該如何看待這幫不成器的烏合之眾? 在有些人看來,做亡國奴不但幸福,而且很時髦,甚至為做不了亡國奴憾恨不已。他們認為,有些國家或地區之所以牛逼烘烘,就是殖民的結果。而中國始終文明不起來,無他,我們做亡國奴的時間和程度不夠。如果我們一直死心塌地做亡國奴,大概早廁身於文明國家之林了。 儘管我從不以愛國模範自居,但始終覺着,做亡國奴總不是體面的事。以我鄙陋的學識,對歷史不入流的觀察,靠被人殖民就能變成文明國家,除了無底線地作踐自己,其實很不靠譜。如果洋人真想幫我們,辦法很簡單,支持孫中山先生一點票子不就行了,結果呢?簡言之,做亡國奴除了被人羞辱,並沒有幸福可言,認為殖民有理的高人,該醒醒了。 當然,持此高論者,畢竟是少數。有些人動不動給國人扣漢奸帽子,在我看來,這比主張殖民有理者更無恥。因為除了做奴隸,沒幾個中國人有資格做漢奸,或者說,做漢奸從來都是奴隸主與御用奴才們的專利。 相信絕大部分人跟我一樣,沒法從亡國奴的身上品出蜜一樣的味道。如果做亡國奴真那麼幸福,是我民族進步的良藥,八年抗戰就無合理性可言。可不做外人的奴隸,我們就翻身做主人了嗎,事實如前所述,我們又變成了自己人的奴隸。 朱元璋帶着大家拋頭顱、灑熱血,終於趕跑了蒙古權貴,儘管他信誓旦旦地表示,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結果如何呢?站起來的不過是他的徒子徒孫和形形色色的御用奴才,老百姓又跪下去成了奴隸,而且比以往跪得更結實。 在很多國人看來,即便是做奴隸,有國奴總比亡國奴強,給自己人跪總比給外人跪體面一些,似乎很有為之敲鑼打鼓載歌載舞的必要。從民族自尊的角度講,大概說得過去,可從人的尊嚴與幸福出發,無論亡國奴與有國奴,也不過是奴隸罷了,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何為奴隸?解釋這個概念很簡單,翻翻《聯合國人權宣言》就一目了然。《宣言》很明確地告訴我們,什麼是自由的人,該享有哪些權利,如說話的權利、遷徙的權利、擁有私產的權利、政治參與的權利等等,沒有這些權利甚至與之相反者,當然就是卑賤的奴隸。一一對照,你會發現,亡國奴與有國奴的待遇大同小異。他們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自由的人,只是奴隸主肆意擺弄的工具。 那些甘為有國奴,以做有國奴為榮,並從中品出蜜一樣幸福的國人,跟從亡國奴身上品出蜜的人類似,一樣地鳶肩羔膝,一樣地不可救藥。跟洋人一樣,同生天地間,我們當然也是人,就應該像人一樣自由、有尊嚴地活着,做奴隸,哪怕是有國奴,也不值得為此沾沾自喜。 說的再難聽點,古往今來,做自己人的奴隸,甚至比做外人的奴隸更下賤更悲慘。因為同樣是奴隸主,我們自己養的奴隸主要比外人更殘忍無恥。後者雖荼毒生靈,但跟前者殺自己人比,無論數量還是手段,豈可同日而語?後者雖巧取豪奪,但不至於把一切據為己有,為所欲為。後者雖睡過我們的姑娘,但跟後者的流氓行徑相比,實在算不了什麼! 黃宗羲怒斥“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黃仁宇先生為此發歷史之浩嘆:中國的統治者從不把老百姓當人看!可見在自己人手裡,我們從來都不是人,不過是草芥、螻蟻罷了。既如此,何有幸福可言? “我自豪,我是中國人”等等口號的確聽着很受用,也符合正能量的標準,問題是你首先應該是個有尊嚴、自由的人,如果是卑賤的奴隸,中國式的奴隸,有何必要為自己的賤民身份感到自豪,難道一天不犯賤,心裡就癢得不行?
有些中國人就是這樣可愛,天天過着奴隸般卑賤的生活,卻為奴隸主的幸福操碎了心,就像妓女因為嫖客的前列腺問題寢食難安。他們絲毫不關心奴隸們的悲苦,試着去改變自己奴隸的身份,念茲在茲者,是江山會不會變色、金甌能不能永固。事實上,江山是奴隸主的,跟你這卑賤的奴隸何干?不管江山的顏色如何變換,你也不過是奴隸罷了。各種型號的奴隸主,不會因為你的痴情,多看你一眼,把你當人對待。據歷史經驗,一貫如此,如此而已。 奴隸主卻在你的愚昧里,找到了所謂的馭民之術。操弄民族主義,使用恐嚇手段,讓你服服帖帖、感恩戴德。廣告詞是:如果沒有我,爾等將成為悲慘的亡國奴!為了不成為亡國奴,我們只好老老實實做他們的奴隸!所謂的“沒有某某,就沒有某某”、“沒有祖國你什麼都不是”等等,玩的就是這種把戲。 就臨床效果而言,這一招對很多人確實有效。原本對某些人有怨言,可一想沒有他們自己會成為什麼都不是的亡國奴,只好忍了,任由他們擺布。可問題是,做了有國奴雖然獲得“我自豪”的資本,日子卻依然過得牛馬不如,這跟做亡國奴有多大區別?既然做有國奴並不比亡國奴實惠,又何必死心塌地做別人的工具,聽任奴隸主擺布? 簡言之,做有國奴與亡國奴一樣可悲,自己養的奴隸主跟異族的奴隸主一樣無恥。我們需要改變的不只是國家的命運,更應該改變的,是千百年來皇帝+奴才+奴隸的社會結構,從而改變我們每個人的奴隸身份。 我們不要做異族奴隸主的奴隸,我們也不做自己奴隸主的奴隸,以及奴隸主的奴才的奴隸,我們要成為真正自由的人,我們要做天下的主人。民主與自由的終極目,就是把每一個奴隸變成自由人,讓他們不再任人擺布,而是自己去把握自己的命運,自己對自己負責。 如果一個民族還以做奴隸為榮,不管是亡國奴還是有國奴,即便她如何自以為了不起,都不會有真正的前途;如果一個王朝建立在奴隸們的血汗之上,即便它裝得如何強大,也終將轟然倒塌,被文明社會唾棄;如果一個人總甘於奴隸身份,並企圖從中品出幸福,毫無疑問,他失去的不只是獲得幸福生活的可能性,還包括世人最後的一絲同情。 愛自己,像個人一樣自由地、有尊嚴地活着,古往今來,還有比這更重要的嗎?對個人是這樣,對國家更是如此。因為一個體面的國家就應該是自由人的聯合體,靠奴隸血汗苟且的國家,何有體面可言,不過是文明社會的敗類罷了。無底線地愛這種國家,是不是有點犯賤,太不把自己當回事? 辛可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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