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神必有報應 神藉使徒保羅,在羅馬十二章十九節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如果有神,這位神一定公正,有賞也有罰。作惡應得惡的報應;作善應得善的報應。 反過來說,如果因果報應果是存在的話,即可證明必有一位具有超然智慧,超然能 力者,管理這個因果。我們看不見神,但看他所施的報應分明,亦足證明有神之存 在了。這類的事,不勝枚舉,現在講幾個實例給諸位參考一下: 有位傳道人目擊的故事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烏克蘭的京城加爾可夫,有兩個 激烈之無神派,當眾宣布無神以後,一位向天開槍說,神!我用槍打你,若是有神, 你可立刻報應我,叫我即刻死去!』說畢連開兩槍,另一個宣傳員說,『若果有神, 我願成為廢人,終身不能行走!我一天仍能走路,就是證明沒有神!』二人演講完 畢,趕赴車站,又往另一城市宣傳。不冀側面一輛汽車急駛而過,二人正興高采烈, 不按路線行走,一時促不及避,一人立被撞傷,另外一人將他送入醫院,業已氣絕 身死。料理屍身之後,趕上火車,車已開動,冒險往上一跳,不冀車行太速,抓持 不著,滑跌車下,車輪輾過兩腿,立將兩腿折斷,昏倒地下,以後真的成為殘廢人 了。兩位宣傳員的結局,證明真神實在不可毀謾。 再說一件張之江先生家鄉的故事。張家村上有位老者,年終三十晚,從城內收了賬 款,騎著小驢,快快樂樂的要回家過年;路上忽然看見一個青年,在樹下上吊自殺。 老者見而憐之,急忙把他解開,問他為甚麼上吊?青年回答說,『我欠人三十塊錢, 債主催逼無法應付,我想不如一死了事。』老者看其情節實在可憐,為三十塊錢賠 上一條性命,實不值得,何能見死不救呢?於是忙從驢上解開背囊,取出三十塊錢, 交與青年說,『這三十塊錢是給你還債的;』又取三十塊錢給他說,『這是給你來 年作本錢的。你年紀尚輕,希望很大,快去還了人家的債,明年作個小生意,切切 不要尋死。』但那青年看見老者背囊甚為沉重,知其還有許多銀錢,因此貪心發動, 當其四望無人之際,頓起惡念。於是正當老者將餘款包入背囊之時,偷偷拾起一塊 石頭,對準老者的頭頂,用力一擊,老者即刻暈倒在地,青年便將所有銀元,全部 盜去。 過了幾個鐘點,老者醒來,不知為何睡在這裡,只是覺得頭痛,用手一摸,皆是鮮 血。後來精神略為清楚,方才想起如何救人,如何忽然被人一擊,不省人事,心裡 想道:『這個小子,我救他命,他反將我打死,真是忘恩負義。這人必遭天譴。』 他將衣服撕破一塊,將頭包起,慢慢走回家去。在家養息三個多月才好。 一天老者又進城裡辦貨,看見一間新開茶樓。因為好奇之心,進去喝茶。坐下之後, 看見賬桌旁邊坐了一位年輕老闆,面孔好像打傷他的青年人,越看越像,但不敢認。 即招茶房談問:『這個茶樓是甚麼時候開的?』茶房說,『才開二個月。』老者又 問道:『你們老闆是誰呀?』茶房說,『就是坐在賬桌上那位。聽說我們的小老闆, 原來是個窮小子,去年三十晚欠人錢無法還。後來得了一筆橫財,他就開起茶樓來 了,生意還不壞。』老者再看那位小老闆,真是他所搭救的青年。若去找他講理, 沒有證據;若不找他,這個冤枉,那裡去申訴呢?這種沒良心的人,反倒發財,心 里越想越氣,便用手掌拍桌對天嘆息說,『沒有神,沒有報應!』連拍連說,『沒 有神!沒有報應!』 不久滿天忽然黑暗,烏雲四起,下起雨來,雷電交加,霹靂一聲,竟將小老闆打死 在地。大家嚇的亂跑,那老者立時站起當眾說明:『你們不要怕!這事與你們沒有 關係,是天上的神施行報應!報應那沒良心的人。』遂當眾說明他如何救了這小老 板的性命,而他竟恩將仇報,發不義之財,開茶樓等等故事,大家方才安定下來, 頌讚神的公義。轉眼天也晴了。 惟神知人一切所行。你作壞事,以為無人知道,其實神是樣樣知道;你瞞得了人, 瞞不了神。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當你作壞事時,神就在你旁邊,你看不見他, 他卻看得見你。你心想要作的壞事,他也知道。他要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人 因未見立時報應,便說沒有神,沒有報應。 亞薩心懷不平 聖經記著有個義人亞薩,他曾向神發怨言道:『我見惡人和狂傲人 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他們不 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他們的口褻瀆上天,他們的舌毀謗全地。他們既是 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因我終日 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但是等他進到神 的聖所,思想惡人的結局,他便改口對神說,『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 在沉淪之中。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但神是我心裡 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七三18~19,26。) 神有時不立刻報應,因他盼望那人悔改,若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肯悔改,神便加 以刑罰。我們看到作惡的人,反而發財升官,諸事順利;一般好人,反不如他,心 中就甚不平。但事情要看結局。好比兩個商人,各向銀行借一萬元去作生意。某甲 為人正直,省契儉用,刻苦經營;某乙大契大喝,狂嫖濫賭。在這一個時期,大家 非議某甲為人正直,生活反苦;某乙犯罪,反倒闊綽,真是沒有天理。但是到了年 終結賬的時候,某甲將所借的一萬元連本帶利還給銀行,自己還余幾萬,一家平安 過年。某乙卻把一萬元,契喝用盡,不但利錢繳不出,連本也花光了。銀行將他交 給官府,官府把他下在牢裡。這時候你便知道他的結局與報應了。世人將來被定罪, 光景也是如此。 現在說一件遲緩的報應。一天叨雷博士走到鄉間,見一農人手拿一根大釘,正對釘 子仔細察看:博士走到農夫面前,問他說,『你為甚麼看這釘子?』農夫說,『這 釘子是我從這死人腦骨中拔出來的。』說時便把墳中的骷髏指給他看。博士心裡想 了一想:明明是一件謀殺案呀!便向農人將釘子要來,包在自己手巾包里。然後詳 細打聽這墳是那一家的?是甚麼人的?住在何處?一一記下。博士按照地名門牌訪 問,到了那家門口打門,有一個白髮老太婆出來開門,他便進去與她詳談,問她丈 夫何時死去?得何病死的?埋在何處?她回答說,『是三十五年前飲酒醉死的,埋 在某村某地。』正是博士所到之地。博士變臉說,『你的丈夫不是飲酒醉死的,乃 是你害死的。』婦人大契一驚,不肯承認。博士遂把手巾包的釘子拿出,給她一看。 她臉立刻變白變青。因此承認她在三十五年之前,曾與一個男子相好,因而在夜間 用酒將其親夫灌醉,當他睡覺之後,用了一根大釘,從太陽穴釘入腦中,丈夫立刻 畢命。博士遂將此事報官,官府將她處死。這裡的報應,是在三十五年之後方才實 現。 我再說一個死後的報應。約在四五十年之前,有個老人,名叫柏杜,他死在美國俄 亥俄州,北明頓城裡,死的那年是八十二歲。他一生侮慢神,也不承認有神,更是 藐視聖經,說聖經是捏造的。在他未死之前,先為自己建成一墓,墓上蓋了一座紀 念碑,碑上為自己塑了一個銅像,手中拿著一張紙,紙上寫著說,『人類任意行動。』 左腳之下有一本書,意思就是聖經。高舉人類任意而行,踐踏聖經。在他未死之前, 曾說,『若是有神,或者聖經是真的,願我的墓給蛇來居住。』他想一定沒有神, 所以不致有蛇住在他的墓里。當他死後,有人把他棺木放進墓穴的時候,看見有條 大蛇伏在他的墓里。他們殺死那蛇,把它丟去。過不多時,又有四條蛇伏在墓里。 看守那墓的人,在那裡殺了很多的蛇,蛇卻越殺越多。前幾時,有個基督徒聽見這 事,不能相信,起身要到那裡看個究竟。到了那城,就問一個老人,問他知道不知 道那個墓在甚麼地方。老人答說,『你們莫非是來看蛇墓麼?有!那墓離開這裡只 有幾十里路,很容易找。』那基督徒就和他的朋友到了那地,他們看見銅像,就用 攝影機拍下照片,看那地上,卻有六條大 蛇。殺死了一條,又拍了一個照片。守墓的人告訴他說,早上他剛殺死四條,有時 一天即殺死二十條之多,但是越殺卻越多起來。在那裡別的墓旁都沒有蛇。守墓的 人又說,『真是神差遣蛇到這墓里來。』那些蛇有青色的,有黑色的。凡住在那地 的人,都知這故事是真的。凡看見這個事實的人,少有敢說沒有神,或說聖經不是 真的。這是柏杜自己指定的報應,因為他說,『若是有神,願我墳墓給蛇居住。』 朋友,這樣的報應還 不是總清算!那麼甚麼是總清算呢?聖經上告訴我們說,『死了的人,無論大小, 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 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 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就是〕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 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 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2~15, 二一8,二十10。)這才是大結賬,總清算呢!你目前所有的一切,算不得甚麼,不 過契用快樂幾十年而已。你在神的審判台前,能彀站立得住,才算真有福氣呢!那 時神要刑罰一切罪人。神在今天有報應,不過顯明他是實行公義審判的主;今日的 報應,無非是表示將來的審判,也證明有實行報應的『神』。『原來神的忿怒,從 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一18。)你如有罪,請你快快悔改,接 受耶穌作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