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節筵席與擘餅喝杯-1
我們知道每個主日(The Lord's Day),基督徒都要去吃餅、喝杯。但他們的來歷與意義是什麼?是誰設立的呢?是基督徒稱為主耶穌的基督,在他被賣的那一夜上親自設立的。
那一夜是歷史上一個已過的史實,大約是公元33-40年六、七月間的一個晚上。
所以擘餅、喝杯就是赴耶穌的晚宴席,吃、喝主的晚餐,乃是新約聖經中的一件大事,說出我們基督徒和主耶穌的縱深親密關係,也說出我們眾聖徒中間橫向關係(十字架)。
在新約,哥林多前書 第 十一 章23節,保羅(Paul)說:他從主領受又交付我們的,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主他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逾越節筵席),主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所以,我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
路加二十二章19-20節,記載,說“(主耶穌)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2:20)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在馬太二十六章26-29節, 馬太記錄:“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26:27)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26: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6:29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絕不喝這葡萄樹的產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里,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另外在新約聖經的馬可福音十四17~24節,約翰福音十三21~30節,也有類似的記載。
值得注意的是:在四福音書裡、馬太、馬可和約翰都告訴我們,賣主的猶大在主設立他的晚餐之前就離去了,(太二六章20~28.可十四17~24,約十三2,21~30,)惟有路加不是這樣。(路二二章14~23。)這是因為路加的記載乃是按著道德的次序,不像馬太、馬可和約翰的記載,乃是按著歷史的次序。這是所有有權威的解經者所承認的。( - 聖經要道-)
主耶穌設立擘餅喝杯的用意,是以此頂替舊約的逾越節。在舊約的時候,以色列人過逾越節,是記念神當日在埃及怎樣藉著逾越節的羔羊救了他們。那羔羊豫表主耶穌,它的被殺豫表主耶穌的受死。到主耶穌和門徒們末次契逾越節筵席的時候,他就要被殺流血,成立新約,所以他就在那時設立擘餅作新約時蒙救贖之人的記念,以頂替舊約的逾越節。他和他的受死既已成全了逾越節和逾越節的羔羊所豫表的,所以他就廢掉了逾越節,而設立擘餅作頂替。他和他的受死如何成全了逾越節的豫表,他所設立的擘餅也如何頂替逾越節的記念。
主耶穌當日設立擘餅、喝杯的意義如下,
第一, 餅的意義:主是把餅擘開,遞給門徒,要他們拿著吃。他說,那是他的身體,為他們舍的。所以我們每逢擘餅,都有一個餅擺在那裡,豫備給大家擘開吃。
照主所說的,那餅乃是指明他的身體。他的身體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舍了。他是藉著在十字架上受死,將他的身體擘開,分給我們享受。我們每逢擘餅,把餅擘開吃下去,都是表明並宣告,主的身體已經為我們擘開,已經藉著十字架上的死成為我們的分。
“餅”在聖經里是說到生命。主說,他是“生命的餅”,“是那賜生命給世人的。”(約六章30~33,原文。)所以一說到“餅”,我們就該想到“生命”。
主把他的身體擘開,像餅一樣的分給我們,意思就是他為我們舍了他的身體,是叫我們得著他的生命。我們接受他被擘開的身體,就有分於他的生命。他的生命是藉著他的身體被擘開分給了我們。所以他是將他被擘開的身體,當作生命的餅分給我們享受,作我們生命的分。這是我們每次擘餅,和我們每次擘開的餅所表明的。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永遠的目的,是要在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裡面,將他的生命賜給人。所以他將他的生命放在主耶穌裡面,叫主耶穌到地上來,使人得著他的生命。(約一4,十10。)主耶穌要叫人得著他裡面神的生命,就必須受死,使他的身體裂開,將他裡面神的生命釋放出來。他是藉著他肉身受死,將他裡面神的生命分給我們。這是他在十字架上捨身受死的主要目的。所以他設立擘餅的時候,第一就是把餅擘開,遞給我們,以表明他如何為我們舍了他的身體,使他裡面神的生命成為我們的分。
因此我們每逢擘餅的時候,一看見那餅,一接過,一摸著那餅,一擘那餅,就該想到,更該以信心表明並宣告,主耶穌的身體已經為我們裂開,使我們有分於神在他裡面的生命。這是我們每次擘的餅所該向我們說明的,也是我們每次擘餅所該向宇宙和其中的一切表明的。
第二, 杯的意義:主當日設立擘餅,不只把餅擘開,遞給門徒,要他們拿著吃,還把杯拿起來,遞給他們,要他們接去喝。他說,那是他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所以我們每逢擘餅,不只都有一個餅擺在那裡,豫備給大家擘開吃,還有一個杯放在餅的旁邊,豫備給大家接去喝。照主所說的,那餅是一個表記,這杯也是一個表記。那餅是指明他為我們所舍的身體,這杯是指明他為我們所流的血。他的身體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舍的,他的血也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的。他在十字架上,不只為我們捨身,也為我們流血。他為我們捨身,是分給我們生命,叫我們有分於他;他為我們流血,是為我們贖罪,使我們的罪得赦。
雖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主要的目的,是要把他裡面神的生命釋放出來,分給我們,但他在十字架上不只為我們釋放出神的生命,也為我們贖清我們的罪。因為雖然神永遠的目的,是要在主耶穌裡面將他的生命賜給我們,但我們因著墮落,在神面前成為有罪的,所以主耶穌要叫我們得著神在他裡面的生命,就也必須為我們解決罪。
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一面為我們捨身,叫我們得著他裡面神的生命,一面又為我們流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就是為這緣故,主要我們擘餅的時候,不只要用一個餅指明他為我們所舍的身體,和他為我們捨身所賜給我們的生命,並且要用一個杯指明他為我們所流的血,和他為我們流血所成功的救贖。
“杯”在聖經里的意思是“分”。大衛說,“耶和華是我杯中的分。”(詩十六5。)我們原來犯罪作惡,在神面前應得的分,是“神忿怒的杯”,就是在火湖中永遠受滅亡的痛苦。(啟十四10,二一8。)但神叫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喝了那忿怒的杯,(約十八11,)為我們受了神公義的審判,嘗盡了滅亡的痛苦,流出他的血來,贖清我們的罪,為我們立了新約,換來這“救恩的杯”,作了我們的“福杯”。(詩一一六13,二三5。)在這救恩的福杯里,神自己和神所有的一切,成了我們的分-成了我們永遠的福分。因著主耶穌為我們流血成功救贖,神和神所有的一切,在神的救恩里就成了我們杯中的分。
原來我們的罪不只使我們在神面前有罪,成為可怒之子,並且使我們與神遠離,以致我們失去了神和神的一切。現在主耶穌既為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盡神的忿怒,而流了他的血,他的血就一面贖清我們的罪,使我們得蒙赦罪,免去神的忿怒,一面又將我們贖回,使我們得著神和神的一切。
主耶穌就是用他這血在神面前為我們立了新約。這新約就是我們因著主耶穌的血,從神應得的分,所以是一個杯。這杯-這新約的分-乃是主耶穌用他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所以他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
主這話給我們看見,他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不僅是一個福杯,不僅是平常的福分,更是一個新約,更是立約所定規的福分,是沒法更改的。他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杯,就是他的血為我們所立的新約。在這新約里,神因著主耶穌的血,必須赦免我們的罪,並將他自己和他的一切都賜給我們。所以得蒙赦罪,並得著神和神的一切,乃是我們在新約里所得的分。這分就是主的血為我們所成功的杯。
他的血一面為我們除去罪,一面又為我們帶來神和神的一切。這是我們在擘餅的時候所喝的杯,和我們每次喝杯所表明的。
我們知道這杯里所裝的是葡萄酒。這葡萄酒是指明主的血。所以這杯不只是指明主用他的血為我們所立的新約,也是指明他為我們所流的血。這杯是主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也是他立新約所用的血。他的血是為著立新約的,新約是用他的血立的,所以他的血就成功了這新約的杯,所以我們喝這杯,不說是喝他的血,乃說是喝他的杯。(林前十一27。)因為他的血已經為我們立了新約,已經成為杯,作了我們應得的分。這分就是使我們脫去罪,而得著神和神的一切。
所以我們參加主耶穌擘餅的中心就是來記念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我們來在一起擘餅,不是為著禱告求恩典,也不是為著聽道受造就,乃是為著記念主。所以擘餅聚會的性質,和任何別種聚會的性質都不同。別種聚會是以禱告、聽道、勉勵或見證為中心,都是為著叫我們有所得著;擘餅聚會是以記念主為中心,是為著叫主有所得著。
所以在擘餅聚會中,無論是唱詩、禱告、(感謝或讚美的禱告、)讀經或有靈感的話語,都該是以主為中心,說到主的身位或工作,主的恩愛和美德,主在世上的生活或苦難,或是主在天上的尊貴或榮耀,好叫人想到或看見這些,以記念主自己。
我們在擘餅聚會中,一切動作都該把人的思想和心情帶到主身上,叫人想到或看見主,而向主獻上感謝、讚美、敬拜或愛戴。在這樣聚會中,我們不該有任何舉動打岔人的思想和心情,使人裡面不能向主而去,使人的思想和心情不能集中在主身上。在這樣聚會中,我們該在自己裡面想到主,瞻仰主,使我們裡面對主有了靈感,而在外面藉著詩歌、禱告、讀經或話語發表出來,好將整個聚會的感覺都帶到主身上,使大家都感到主或主的某一方面,以記念主。
在擘餅聚會中,當我們看見或接過我們所擘之餅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到主如何為我們成為肉身,如何在肉身里為我們受死,如何將他的身體為我們擘開,分給我們,使我們得著他的生命。
當我們看見那餅,或接過那餅來擘的時候,應該想到那餅如何是從麥子而成的;那麥子如何經過風吹日曬,如何忍受磨碎烘烤,才成為可擘的餅;那餅又如何被擘開,才成為我們所能享受的分。這些都是象徵,都是說出,主-為著要使他裡面的生命成為我們所能享受的分-所必須有的經歷。我們該憑著這些象徵的意思,想到主為我們所經歷的苦楚,以記念主自己。
在主的餅跟前,我們只該想到主和主的愛為我們所作的這一切,不該想到我們自己和我們的甚麼,因為在那裡我們是記念主。
在擘餅聚會中,不只當我們看見或接過所擘之餅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到主和主為我們所作的,就是當我們看見或接過所喝之杯的時候,也應該這樣。當我們看見那杯,或接過那杯來喝的時候,應該想到主如何為我們『成了血與肉』,(來二14,原文,)如何不只為我們捨身,使我們得著他的生命,並且為我們流血,使我們得著那無上的福分,就是脫去罪,而得著神和神的一切。我們該想到我們所喝的杯,如何是葡萄經過壓榨,流出它的汁來所成功的。
我們該憑著這個象徵的意思,想到主如何為我們被神壓傷,如何為我們擔當罪,為我們成為罪,替我們受了審判,受了咒詛,而流出他的血來成為我們的福杯,作了我們的福分。
我們也該想到主的血如何使我們得蒙救贖,得蒙赦罪,成為聖潔,得著稱義,與神和好,蒙神悅納;如何洗淨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的良心不再定我們的罪,使我們能坦然無懼的親近神;如何在神面前作我們更美的辯護,為我們說出更美的話語;如何為我們抵擋邪靈的攻擊,使我們勝過那控告我們的撒但。在主的杯跟前,我們只該想到主為我們流血的愛,和主為我們流血所受的痛苦,並主流血為我們所成功的這一切,不該想到我們的罪過和虧欠,因為我們看見了主的血-就是我們喝的杯所指明思-就不該再想到自己的罪。
我們所喝的杯,是叫我們記念主,想到主為我們流血所成功的,不是叫我們記念我們的罪,想到我們的虧欠和過犯。
( 擇自- 聖經要道-有改動 )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