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靈(The Spirit) 是什麼(七)
那靈(The Spirit) 的活動工作(Function):
那靈使神人交通的二十五方面
我們已經看過,那靈為著神聖的分賜,在信徒裡面工作的頭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有十二面,從光照、聖別、重生到聖別。第二個階段,我們稱為內里生命工作的階段,有二十五面,從變化到不褻慢那靈。現在我們來到那靈在我們裡面工作的第三個階段-那靈交通的階段。
那靈是三一神與他選民之間的交通。因這緣故,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到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聖靈也是信徒中間的交通。因此,那靈是三一神與信徒之間的交通,也是信徒彼此所有的交通。那靈在我們裡面工作的第三個階段,二十五面中,每一面的元素都是聖靈的交通。
1、三八 是他們禱告的憑藉
猶大書二十節說到「在聖靈里禱告」。那靈是我們禱告的憑藉,禱告就是與三一神有交通。我們藉著禱告,蒙保守在我們與三一神的交通里。因此,在聖靈里禱告是我們維持與主不斷交通的憑藉。聖靈也是我們禱告的範圍和元素,我們在這範圍里且憑這元素禱告,保守自己在與三一神的交通里。
照猶大書二十節看,我們若要在至聖的信仰上建造自己,就需要在聖靈里禱告。信仰與話有關,而在聖靈里有生命。這節的聖靈主要的是指生命,不是指能力。然而,今天有些基督徒把聖靈主要領會為能力。在羅馬八章二節,保羅說到聖靈是生命之靈。我們從經歷中知道,在聖靈里禱告是指生命,遠過於指能力。我們在禱告的時候也許不覺得有能力;然而,我們常會有生命的感覺。生命比能力更寶貴。
猶大書二十至二十一節教導我們要在聖靈里禱告,使我們蒙保守在三一神裡面。我們該藉著在至聖的信仰上建造自己,並在聖靈里禱告,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這樣,我們就等候、仰望主的憐憫,使我們不僅在今世享受永遠的生命,也要承受永遠的生命,直到永遠。信徒在聖靈里禱告,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並等候我們主的憐憫,以至於永遠的生命,藉此就應用並享受了整個神聖的三一。承受並享受永遠的生命(神的生命),乃是我們屬靈追求的目標。我們因著對準這目標,就願意蒙保守在神的愛中,等候我們主的憐憫。
2、三九 幫同擔負他們的軟弱
內住在信徒裡面的那靈,幫同擔負他們的軟弱。羅馬八章二十六節上半說,「那靈也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這裡的軟弱,特別是指我們在禱告上的軟弱。禱告暴露我們的軟弱。我們不容易禱告;我們也許有能力作許多其他的事,但我們沒有所需要的能力來禱告。即使我們有禱告的願望,我們也可能沒有能力、力量和才能,完成我們的願望,這指明我們在神的權益和神聖的事上是軟弱的。因此,內住的靈在我們裡面作工,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特別是在我們禱告以與三一神有交通的軟弱上。
按羅馬八章二十六節上半,那靈「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照樣」這辭的意義是包羅一切的。這辭包括羅馬書前面經文所說到的事,如等待、熱切、嘆息、忍耐、盼望。我們在嘆息的時候,聖靈也在嘆息;我們在等待的時候,他也在等待;我們在盼望並忍耐的時候,他也在盼望並忍耐;我們如何,他也如何。那靈照樣幫同我們,這是何等的安慰!我們在嘆息、期望並等待,那靈也在嘆息、期望並等待,他與我們一樣。我們若軟弱,表面看來他也軟弱,雖然事實上他並不軟弱。他同情我們的軟弱。為著我們軟弱的緣故,他似乎是軟弱的,為要有分於這軟弱。我們大聲禱告的時候,他也大聲禱告;我們柔聲禱告的時候,他也柔聲禱告。我們也許說,「父阿,我真可憐,憐憫我。」我們這樣禱告的時候,那靈就照樣為我們禱告。我們怎樣禱告,他也怎樣禱告。我們如何,他也如何。我們若快速、歡樂、呼喊著禱告,他也這樣禱告。我們的樣式就是他的樣式。
我們不該以為那靈與我們不同,我們接受那靈,就會成為特別的人。這不是羅馬八章的思想。羅馬八章啟示,聖靈是照我們的樣式,那靈是照我們的樣式禱告。我們如何,他也如何。
在羅馬八章二十六節上半保羅也說,那靈幫同我們。他有分於我們的軟弱,為要幫同我們。那靈不要求我們與他聯結,他反而與我們聯結。那靈聯於我們的樣式。若我們的樣式是快的,他也是快的;若我們是慢的,他就是慢的。我們禱告無論剛強或軟弱,大聲或柔聲,對他並不重要。我們禱告的時候,他就照樣在我們裡面禱告。那靈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
3、四十 在他們裡面用嘆息為他們代求
在羅馬八章二十六節下半保羅說,「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們代求。」我們軟弱,無法禱告的時候,那靈就進來加強我們,然後我們就能開始禱告。然而,我們雖然有負擔禱告,卻可能不曉得要說甚麼,或者缺少發表,於是我們開始嘆息。這就是那靈在我們裡面嘆息。
那靈照我們的樣式用嘆息為我們代求,這種嘆息表面看來是我們的嘆息,但在我們的嘆息中有那靈的嘆息。這就是為甚麼他的嘆息與我們的嘆息同樣的原因。他在我們裡面,他的嘆息也在我們的嘆息裡面,他照樣與我們一同嘆息。這是我們為著生命長大所能有的最好的禱告。我們許多的禱告可用清楚的話發表,但那些禱告可能不是發自我們的靈。然而,當我們有真實的負擔禱告,卻不曉得如何發表,我們自然而然會用那負擔嘆息,卻沒有任何可發表的話。這會成為最好的禱告,因為那靈在這禱告中與我們一同嘆息,而為我們代求。
這種無法發表的禱告,主要的是為著生命長大;關於生命長大的真正需要,我們並沒有多少領會。關於我們物質的需要和事務,我們很清楚,也有口才為這些事禱告。但是關於我們生命長大的事,我們在領會和發表上都欠缺。當我們為著生命長大尋求主,我們靈里深處會有禱告的負擔;關於這禱告,我們沒有清楚的領會,也沒有口才可發表。因此,我們自然而然被迫嘆息。我們從我們靈里深處嘆息的時候,住在我們靈里的那靈,自動與我們的嘆息聯結,為我們代求,主要的是叫我們能在生命里變化,好長大達到兒子名分的成熟。
代求的靈為我們代求而幫同我們,同情我們,扶持我們,安慰我們,並支持我們。有時候我們覺得軟弱、受壓,但甚至在這樣的時候,我們裡面也有個東西在扶持、支持、鼓勵並安慰我們。我們裡面有個東西告訴我們不要失望。雖然我們軟弱,但我們裡面有個支持,甚至有一種禱告在我們裡面並為著我們進行著。這是代求之靈的工作,這也是那徹底了解我們的幫同之靈的代求。那靈在每一種景況中幫同我們,因他知道我們的需要、問題、短處,並且他同情我們,支持我們,扶持我們。
4、四一 在他們的禱告中將他照著神的意思注入他們裡面
那靈幫同擔負信徒的軟弱,並用嘆息為他們代求,而在他們裡面作工時,就在他們的禱告中將他照著神的意思注入他們裡面。「那鑑察人心的,曉得那靈的意思,因為他是照著神為聖徒代求。」(羅八27。)以弗所四章二十三節說到心思的靈,而本節說到靈的心思。(直譯。)心思的靈是為著更新,靈的心思是為著代求。
事實上,很難說保羅在羅馬八章二十七節是指誰的心思,因為那靈與我們的靈調和,並且那靈在我們裡面代求。在我們的嘆息中,有那靈的嘆息,那靈在我們的嘆息中嘆息。我們甚至可以說,那靈的嘆息,藉著我們嘆息,藉著我們表達;因此,這實際上是我們的嘆息。同樣的原則,二十七節有那靈的心思,但如今那靈的心思與我們的心思是一,因為我們的心思是置於靈的。(6。)
有時候我們有負擔禱告,卻不曉得要說甚麼,在這樣的時候我們會嘆息:「主阿,主阿。」這是我們的嘆息,因為是我們發出的,但那嘆息是從調和的靈開始的。它始於我們的靈,出自我們這人的深處。這不僅僅是嘆息的聲音。在我們的嘆息中有一種意思,因為在這嘆息中有一種思想或意義,這意思是與心思有關,但這是誰的心思?這不僅僅是那靈的心思,乃是那靈的心思與我們的心思調和。我們的心思置於靈,使我們的心思與那靈的心思成為一。
羅馬八章二十七節說,那鑑察人心的,曉得那靈的意思(心思)。這裡所題的是誰的心?當然不是那靈的心,這必是我們的心。神鑑察我們的心,但他曉得那靈的心思是甚麼。這證明這裡的心思不是那靈獨立的心思,乃是那靈的心思與我們的心思調和,成為我們心的一部分。這是我們的心和那靈的心思。鑑察我們心的神,曉得那靈的心思,這指明我們的心思與那靈是一。那靈的心思與我們的心思是一,並且我們調和的心思甚至成為我們心的一部分。新約的啟示給我們清楚看見這樣的調和。我們的心思能置於靈,使我們的心思與那靈成為一。因此,那靈的心思與我們的心思是一,這調和的心,調和的心思,成了我們靈的一部分。如今我們嘆息的時候,我們的嘆息不是宗教的禱告,乃是從我們這人深處,就是神性與人性調和之處的切望。這就是那靈將他照著神的意思注入我們裡面之工作的結果。
5、四二 是他們保守那美好的託付的憑藉
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乃是我們保守那美好的託付的憑藉。保羅囑咐提摩太:「你要藉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保守那美好的託付。」(提後一14。)這託付在於所交付並信託提摩太的,就是他從保羅所領受的健康話語,不僅為著他自己,也為著別人。在提摩太與保羅同在的年間,保羅將許多真理存托在他裡面。結果,提摩太裡面就有美好的託付,他要藉著內住的聖靈保守這託付。
我們從得救的時候起,就從神得著了許多事物為託付,像銀行里的存款一樣。在我們裡面,尤其在我們靈里,有神聖的託付。神的生命、神的靈、以及我們在主恢復中所看見一切寶貴的真理,都已經存托在我們這人裡面。我們如何能保守這託付?我們惟有藉著那住在裡面的聖靈,才能保守這託付。我們若在那靈里行動、舉止、生活,一切存托在我們裡面的就得蒙保守;但我們若忽略那靈,在肉體裡且照著心思行事為人,我們就會像離開神的外邦人一樣。(弗四17~18。)倘若這是我們的景況,存托在我們這人裡面的美好事物就得不著保守。我們需要藉著那在我們裡面作工,保守我們在神聖交通里的靈,來保守那美好的託付。當我們蒙保守在與三一神的交通里,我們就會加強的顧到一切存托在我們這人裡面的真理。因為聖靈住在我們的靈里,藉著聖靈保守那美好的託付,就需要我們運用我們的靈。
6、四三 他們在生活中為著他撒種,並從他收割
信徒在生活中為著那靈撒種,並從那靈收割。加拉太六章八節說,「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為著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就是為著自己肉體的願望和目的,滿足自己肉體的貪婪而撒種;為著那靈撒種,就是為著那靈的願望和目的,成就那靈的願望而撒種。為著滿足肉體的目的而撒種,結果乃是敗壞;為著成就那靈的目的而撒種,結果乃是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敗壞屬於肉體,指明肉體是敗壞的;永遠的生命屬於那靈,且是那靈自己。
撒種包括我們基督徒生活的總和。我們所作的每件事都是一種撒種,或是為著肉體,或是為著那靈。我們無論在那裡,無論作甚麼,都是在撒種。我們領悟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必須是憑著那靈的行事為人,以及為著那靈撒種的生活,這是很重要的。我們種甚麼,就會收甚麼。我們若為著肉體撒種,必從肉體收敗壞;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
明白保羅所說撒種的意義是非常重要的。因著保羅為人的經歷以及他所學習的,又因著他從神所領受的啟示,他對為人生活有透徹的了解。他在加拉太六章八節用「撒種」這辭指向為人生活的真實意義。按著保羅的領會,為人生活乃是一個撒種的過程。我們天天都在撒種,我們是藉著我們所說、所作的,並藉著我們所是的在撒種。撒種就是把一種會生長,末了會收割的東西散出去。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斷的把一些會生長並產生收成的東西散出去。甚至我們所說的話也包含了種子,這種子會落在土壤里生長,並產生收成給我們收割。「撒種」這辭實際上就等於生活。在撒種上謹慎,就是對生活儆醒。
因為撒種造成某種結果,所以保羅警告我們要謹慎撒種。我們若為著肉體撒種,必從肉體收敗壞;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因此,在六章八節,肉體與那靈相對,敗壞與永遠的生命相對。只有兩種撒種,兩種收割,沒有中立的,沒有第三種撒種或收割。毫無疑問,敗壞包括死亡。為著肉體撒種,總會產生敗壞的收成;而為著那靈撒種,總會產生永遠生命的收成。
保羅的話有力的含示,我們需要對於我們的目的、目標作個決定。我們的目的是肉體,還是那靈?保羅說到為著肉體和為著那靈撒種。為著肉體撒種,就是以肉體為目標;但為著那靈撒種,意思就是為著成就那靈的目的而撒種。這就是以那靈為我們的目標。因此,那靈不僅該是我們的生命和行事為人,也該是我們生活的目標。在肉體與那靈之間沒有中立的立場,我們的目標不是這個,就是那個,不會是別的。
我們信徒不是漫無目的的,因我們有一個管制並指引我們的目標、目的。我們無論作甚麼,都是向著這個目標作的。因此,保羅囑付我們要為著那靈撒種,為著那靈生活,每件事都為著那靈而說而作。我們需要以那靈為我們獨一且永遠的目標。神的目標是要在我們裡面成為包羅萬有的靈,給我們享受;因此,神的經綸是要將他自己這靈賜給我們。如今我們該以那靈為我們的目的,我們的目標。
最終,我們需要看見為著那靈撒種的原因。在加拉太六章十五節保羅說到新造。保羅在這裡題到新造,告訴我們為著那靈撒種的原因。為著那靈撒種,結果乃是新造。因此,我們該為著新造,而為著那靈撒種。當我們對準那靈,為著那靈撒種,那靈就使我們成為新造。不僅如此,我們為著那靈撒種,就會憑著那靈而行。然後我們自然而然會實際的成為新造,因神聖的靈使他自己與我們調和,並用他自己構成我們,使我們成為新的。為著這新造,我們需要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一直保守我們在神聖的交通里。然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就會為著那靈撒種,並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
7、四四 向他們承認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
那靈在信徒裡面作工,向他們承認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約壹四章二節說,「凡靈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在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按照本節,辨別諸靈是根據靈承認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因為真申言者的靈是由真理的聖靈所推動的,這靈必定承認耶穌神聖的成孕,確認他是生為神的兒子。凡這樣的靈必是出於神的。在此我們就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約壹四章二節的「肉體」這辭非常重要。我們人類都是從肉體生的,都是肉體。(約三6上。)因此每個人都是肉體。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就是承認他神聖的成孕,生為神的兒子。(路一31~35。)基督是神成為肉體,藉著神聖的成孕成為人。他沒有屬人的父親,因他是由聖靈成孕的。他的成孕是神聖的,因為是藉著聖靈完成的。雖然基督是由聖靈成孕的,但這種成孕是在童女腹中進行的。所以,他這位神是在肉體裡成為人。與多西特派(Docetists)虛假的教訓相反的是,他的身體不是幻像;他有真正的身體,物質的身體,在本質上是堅實的。他由聖靈成孕;他成了肉體,由童女馬利亞而生。因為他是由那靈成孕,在肉體裡出生的,那靈絕不會否認他是藉神聖的成孕在肉體裡來的。
凡否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就是否認他是由聖靈成孕的。不僅如此,凡棄絕在肉體裡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棄絕他的人性和他的人性生活,這樣的人也必棄絕基督的救贖。基督若沒有成為真正的人,就不會有人血為著救贖人類流出來。他若沒有在童女馬利亞的腹中藉著聖靈的成孕成為肉體,就絕不能作我們的代替,被釘十字架,在神面前擔當我們的審判。所以,否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就是否認他神聖的成孕、他的成為肉體、他的出生、他的人性、他的人性生活、以及他的救贖。新約著重的指明,基督的救贖是在他屬人的身體裡,藉著流出他的血所成就的。
凡棄絕基督的成為肉體,因而棄絕他的救贖的,也否認基督的復活。基督若從來沒有經過死,他就不可能進入復活。
否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乃是極大的異端。這種異端的教訓使人不可能享受神聖的三一。按照新約里三一的啟示,子是在肉體裡同著父並在父的名里來的。子被釘十字架,在復活里成了賜生命的靈。所以,我們有那靈作子同著父的實際。這包含成為肉體、人性生活、藉著流出人血而有的救贖、在屬人身體中的死、埋葬以及復活。這一切乃是我們對三一神之享受的組成要素,構成成分。若有人否認基督的成為肉體,這人就是否認基督聖別的出生、人性、人性生活、藉著釘十字架而有的救贖、以及復活。這完全廢掉了對真正三一的享受。在這光中我們看見,那靈在信徒裡面作工,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乃是極其重要的。
當我們蒙那靈保守在與三一神神聖的交通里,那靈就要給我們看見,向我們承認,主耶穌仍舊是人,他是神聖的,也是屬人的。這意思是主耶穌甚至在復活、升天以後仍舊是人。所以,在神聖的交通里,我們可以不斷的享受他是人,尤其是在他的人性里能同情我們的軟弱和難處的一位。在我們與神聖三一的交通里,第三者(那靈)承認、見證第二者(我們的救主)仍舊是人。那靈向我們承認主耶穌的人性,這種工作的確是一種安慰。
8、四五 與水和血同證基督是神的兒子
一面那靈承認基督的人性,承認他是在肉體裡來的;另一面那靈承認基督的神性,承認他是神的兒子。那靈在信徒裡面,與水和血同證基督是神的兒子。(約壹五6~9。)那靈,就是那真理、實際的靈,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在他裡面有永遠的生命。(5~12。)藉著這樣的見證,那靈便將神的兒子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西三4。)
約壹五章六節說,「這藉著水與血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憑著水,乃是憑著水,又憑著血;並且作見證的就是那靈,因為那靈就是實際。」這耶穌基督來作神的兒子,使我們從神而生,並得著神聖的生命。(約十10,二十31。)神乃是在他兒子裡面,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1~13。)拿撒勒人耶穌被證實為神的兒子,乃是憑著他受浸時所經過的水,(太三16~17,約一31,)憑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約十九31~35,太二七50~54,)也是憑著他所賜那沒有限量的靈。(約一32~34,三34。)憑這三樣,神已經見證耶穌就是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子;(約壹五7~10;)我們因信入他的名,就在他裡面得著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1,13,約三16,36,二十31。)受浸的水藉著埋葬舊造的人,了結了他們;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贖了神從舊造中所揀選的人;並且那靈,就是實際,就是生命里的實際,(羅八2,)使那些神用他的生命所重生,從舊造中贖出來的人有新生的起頭。這樣,他們從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女,(約三5,15,一12~13,)活出實行真理、(約壹一6、)神的旨意、(二17、)神的義、(29、)並神的愛,(三10~11,)使神得著彰顯的生活。
約壹五章六節說,那靈作見證,因為那靈就是實際。那靈,就是那真理、實際的靈,(約十四16~17,十五26,)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在他裡面有永遠的生命。藉著這樣的見證,他便將神的兒子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西三4。)在約壹五章六節,「實際」是指神的兒子基督一切所是的實際。(約十六12~15。)
約壹五章七至八節說,「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那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歸於一」的意思也就是歸於在他們見證中的那件事、那個點或那個目的。
約壹五章六至十節說,神見證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神以三個步驟見證這事:憑著水,憑著血,又憑著靈。水是指主耶穌的受浸。按照四福音的記載,主從水裡上來以後,諸天立刻開了,又有聲音宣告他是神的愛子。這就是神憑著水,憑著受浸,見證耶穌基督是他的兒子。三年半以後,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流出他的血來。主死了以後,站在十字架近旁的人見證他是神的兒子。那是神憑著血所作耶穌基督是神兒子的見證。接著,有那靈的見證。在復活里,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
我們若仔細讀五章六節,就會看見主耶穌是藉著水又藉著血來的,但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他是藉著那靈來的。然後七至八節清楚的告訴我們,作見證的有三,這三樣就是那靈、水與血。基督藉著水,藉著血,並成為那靈而來。在復活里他成為那靈而來。不但如此,按照六節,基督是憑著水又憑著血來的,但本節沒有說他是憑著那靈來的。關於那靈,本節有存在的思想,因本節告訴我們:「作見證的就是那靈。」所以,基督是藉著水,藉著血,並成為靈來的。
受浸的水了結了舊造;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贖了神從舊造中所揀選的人;然後那靈來使神所揀選並救贖的人有新生的起頭。所以,這裡有了結、救贖和新生的起頭。我們是舊造,已經被了結了;但我們是神所揀選的人,首先蒙了救贖,然後有新生的起頭,成為新造。憑著了結、救贖、和新生的起頭這三個步驟,耶穌基督不僅被見證為神的兒子,並且進入了我們靈里。這意思是憑著了結、救贖和新生的起頭,基督現今在我們裡面。
當那靈在我們裡面作工,保守我們在與三一神的交通中,我們就享受主耶穌的人性,也享受他的神性,這是在他受浸時憑著水、在他受死時憑著血所作的見證。如今那靈憑著水與血見證耶穌基督是神聖的,他是神的兒子。
9、四六 是他們本於信接受基督作他們的義的憑藉
那靈是信徒本於信接受基督作他們的義的憑藉。「我們靠著那靈,本於信,熱切等待所盼望的義。」(加五5。)這裡「靠著那靈」與「靠肉體」(三3)相對。不但如此,「本於信」與「本於行律法」(2)相對。我們所盼望的義,就是基督自己。(林前一30。)這不是在肉體中本於行律法,乃是在靈里本於信。基督是我們所盼望的義。他是我們今天的義,也是我們要來的盼望。我們不是尋求屬地的亨通;靠著那靈,本於信,我們等待基督作所盼望的義。
我們在神聖的交通里,藉著那靈作憑藉,本於信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義。當我們在與三一神的交通中享受基督,我們就領悟基督天天、甚至時時是我們的義。我們自己沒有義;反之,我們的義乃是我們所活的基督。我們活基督,他就是我們的義。我們在神面前沒有自己的功績,我們在神面前惟一的功績,乃是我們每天所活的基督。所以,在我們與三一神的交通中,我們不是以行為或品格作我們的功績,我們乃是以基督作我們的功績,作我們的義,在我們與神的交通中享受他。
在加拉太五章五節,保羅把那靈與信放在一起。按照加拉太三章十四節,那靈由美地所豫表。信可比喻為拍攝神聖風景的照相機。要對基督有正確的享受,我們需要那靈作包羅萬有的地,信作享受這地的憑藉。然後當我們本於信享受那靈時,我們就熱切等待所盼望的義。
10、四七 與他們的靈同證他們是神的兒女
羅馬八章十六節說,「那靈自己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在我們裡面有一位見證人,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這就是說,在我們裡面有一位題醒我們是神的兒女。有時候這一位題醒者規律我們,或保衛我們。這種規律來自與我們的靈同證的那靈。
保羅在羅馬八章十四節說到神的兒子,在十五節說到兒子名分的靈。為甚麼他在十六節忽然說到神的兒女?原因是那靈見證基本的事,他見證我們與神基本或初步的關係。我們可能是兒女,沒有長大成為兒子;我們也可能是兒子,沒有後嗣的資格。聖靈要見證我們都是神的後嗣還為時過早,我們多數的人還不彀成熟以得著這樣的見證。因此,那靈見證最基本、最初步的關係-我們是神的兒女。他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羅馬八章十六節不是說「在我們的靈里」,乃是說「與我們的靈」。本節若說「在我們的靈里」,意思就是只有神的靈見證,我們的靈卻不見證。然而,那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意思就是二者一同見證。神的靈見證,同時我們的靈與他一同見證。然而,有時候我們也許不覺得那靈在我們裡面見證,但我們不能否認我們的靈見證的事實。只要我們的靈見證,聖靈也見證。保羅在他的智慧里說,那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的靈見證,也就是那靈的見證,因二靈已經調和在一起成為一了。那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我們常常運用心思,想要理解一些與我們基督徒生活有關的事。我們從經歷中知道,這是一種打岔。我們所需要的,乃是那靈活的見證。按照八章十六節,那靈是與我們的靈同證,不是與我們的心思同證。保羅清楚明白的說,那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不但如此,那靈也見證,作為神的兒女,我們不該作某些事情或去某些地方。許多時候這種見證攪擾我們。一面,這種見證保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另一面,當我們作與神兒女不符的事時,這種見證使我們知罪自責。這指明作神的兒女要受到限制並約束。然而,這種限制和約束不是苦難,乃是保護。感謝主,因著那靈與我們的靈內里的見證,我們得著保守並保護。
內住的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這種工作也是神聖交通的事。當那靈保守我們在與三一的交通中,我們就享受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有甜美親密的內里感覺,我們是神的兒女。
11、四八 與他們的靈一同呼叫阿爸,父
住在信徒裡面的那靈,與他們的靈一同呼叫阿爸,父。有兩節經文說到這事。「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里,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因著神的靈進入我們靈里,我們領受了兒子名分的靈。因著神的靈進入了我們靈里,我們的靈成了兒子名分的靈。
加拉太四章六節說,神差出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實際上,神的靈在我們重生時,就進入我們的靈里。(約三6,羅八16。)因我們的靈是隱藏在我們的心裡,(彼前三4,)又因這裡的話所指的,與我們的感覺和悟性有關,這兩部分又都屬於我們的心,所以說神兒子的靈受差遣進入我們的心。
羅馬八章十五節和加拉太四章六節是平行的經節。羅馬八章十五節說,我們這些得著兒子名分之靈的人,在這靈里呼叫阿爸,父;而加拉太四章六節說,神兒子的靈在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這指明我們重生的靈,與神的靈調和為一,而且我們的靈是在我們的心裡。到底是我們呼叫,還是那靈呼叫?乃是二者一同呼叫。當我們呼叫時,他在我們的呼叫中呼叫。當他呼叫時,我們與他一同呼叫。按照文法,羅馬八章十五節呼叫的主詞是「我們」,但加拉太四章六節呼叫的主詞是「那靈」。這些經文證明我們的靈與那靈是一。當我們呼叫阿爸父,他就在我們的呼叫中與我們一同呼叫。那靈在我們的呼叫中呼叫,因為神兒子的靈住在我們的靈里。
「阿爸」是亞蘭文,意思是父,「父」是希臘文Pater,爸特的番譯。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向父禱告時,首先用了這辭。(可十四36。)這個由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合併的稱呼,表達呼叫父時強烈的感情。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與親子在生命里親密的關係。阿爸和父這兩個辭放在一起,結果是深切、甜美的感覺,就是極其親密的感覺。「阿爸,父」是加強的甜美。我們這樣呼叫時,所有的感覺是甜美、親密的。我們在與三一神的交通中,享受這種甜美和親密。
雖然兒子名分的靈已經進入我們靈里,那靈卻在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這指明我們與父在兒子名分里的關係,是甜美且非常親密的。呼叫神阿爸,父,是何等親切甜美!這樣親密的呼叫與我們的靈有關,也與我們的情感有關。在我們靈里兒子名分的靈,從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這證明我們與父有真正生命里的關係,我們是他的真兒子。
12、四九 在他們的良心裡作見證
當那靈在信徒裡面作工時,他在他們的良心裡作見證。在羅馬九章一節保羅說,「我在基督里說真話,並不說謊,有我的良心在聖靈里同我作見證。」本節證明良心是人靈的一部分。我們已經看見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八16。)然而本節告訴我們,我們的良心在聖靈里作見證。所以,因著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的良心與聖靈同證,我們的良心就必定是我們靈的一部分。
當我們享受與三一神的交通,我們的良心常常印證我們的立場,並且那靈在我們的良心裡見證我們的立場。然而,情形也可能相反。我們若作錯事或在錯的立場上,那靈在我們的良心裡就會向我們作反面的見證。那靈在我們良心裡正面和反面的見證,都是聖靈在我們享受神聖的交通中所有的工作。
13、五十 膏他們
新約啟示那靈膏信徒。林後一章二十一節說,『那把我們同你們,堅固的聯於基督,並且膏了我們的,就是神。』在希臘文里,基督的意思就是受膏者。基督這受膏者滿了膏油,滿了塗抹。因為我們已經聯於他,我們也就受了膏。在宇宙中為神所膏的只有一位,這一位就是基督那受膏者。如今我們都在這位受膏者裡面。我們藉著聯於他,已經受了膏。那靈在我們裡面運行,將神自己塗抹到我們裡面,使神的元素成為我們的構成成分,使我們認識神,並在每件事上渴慕他的旨意。
約翰一書有兩節說到那靈膏信徒的工作。約壹二章二十節說,『你們有從那聖者來的膏油塗抹,並且你們眾人都知道。』同章二十七節繼續說,『你們從他所領受的膏油塗抹,住在你們裡面,並不需要人教導你們,乃有他的膏油塗抹,在凡事上教導你們;這膏油塗抹是真實的,不是虛謊的,你們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的,住在他裡面。』按照文法,『膏油塗抹』是動名詞,表達一種動作。這些經文裡所用的膏油塗抹,是指在我們裡面所進行經歷上的事。膏油塗抹是內住複合之靈的運行並工作。膏油塗抹就是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之靈的功用。我們若仔細讀約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節,就會領悟膏油塗抹實際上是複合之靈的人位化,複合之靈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這從那聖者來的包羅萬有的靈,在我們重生的時候進入我們裡面,並且永遠住在我們裡面。
三一神成為那靈臨到我們。倘若神只是父與子,他就不能進入我們裡面。只有成為那靈,三一神才能進入我們靈里。約壹二章二十、二十七節的膏油塗抹這辭,主要是指那靈。事實上,膏油就是那靈,膏油塗抹就是這膏油的運行。我們說到膏油塗抹,意思是三一神成為那靈臨到了我們。三一神進入我們靈里,乃是賜生命的靈。這位住在我們靈里賜生命的靈,如今在我們裡面運行,這種運行就是膏油塗抹。
約壹二章膏油塗抹的靈,乃是出埃及三十章複合之膏這豫表的應驗。在這複合的膏里,有好些不同的元素,就是膏的成分。這些元素包含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和他的活動。三一神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這些乃是他活動的步驟,這些步驟都成了複合、賜生命之靈的元素。所以,施膏的靈實際上是三一神及其活動的複合品。施膏的靈包含神性和人性,就是神聖的性情和屬人的性情。這樣複合的靈包含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這些都是由出埃及三十章複合之膏所豫表複合之靈的元素。
在複合的靈里有父、子、靈、神性、人性、成為肉體、人性生活、基督之死的功效、他復活的大能、和他的升天。膏油塗抹乃是這複合之靈同其一切元素的運行。複合的靈就這樣將自己塗抹在我們身上,將三一神及其活動教導我們。
在二十七節約翰說,『並不需要人教導你們。』關於神聖三一的內住,(約十四17,23,)並不需要人教導我們;我們藉著包羅萬有、複合之靈(神聖三一之組成)的塗抹,就能認識並享受父、子、靈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按照二十七節,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之靈的塗抹,在凡事上教導我們;這裡的凡事乃是與神聖三一有關的事。這不是外面用言語的教導,乃是裡面膏油的塗抹,藉著內里屬靈知覺的教導。這種膏油塗抹的教導,將神聖三一的神聖元素,就是塗抹的複合之靈的元素,加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元素。結果,三一神就灌輸、注入、並加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里,使我們裡面的人因著神聖的元素在神聖的生命里長大。
惟有藉著三一神成為施膏的靈,我們才能在三一神及其活動上受教導。這樣的教導不是客觀的,乃是非常主觀的。三一神成了施膏的靈,他的膏油塗抹如今在我們裡面。這種主觀的膏油塗抹,三一神同其一切活動之組成的運行,如今能教導我們關於三一神及其活動的事。所以,教導我們關於三一神之事的,乃是這樣的膏油塗抹。
膏油塗抹與我們住在主裡面很有關係。這種居住乃是主這靈住在我們的靈里。沒有膏油塗抹,我們就不能住在主裡面;我們若不住在主裡面,就不能維持與三一神的交通;不但如此,我們若不維持神聖的交通,就不能享受神聖生命的豐富。也可以說,我們要享受神聖生命的豐富,就需要維持交通;要維持交通,就需要住在主裡面;要住在主裡面,就需要顧到內里的膏油塗抹,就是內住的靈在我們靈里的運行。
約壹二章二十七節結束於要住在三一神裡面的勸勉。『住』字原文意停留(在某種地方、情形、關係或盼望中),因此是住、留、居住。住在他裡面就是住在子裡面,並住在父裡面。這就是停留並居住在主裡面,(約十五4~5,)也就是住在神聖生命的交通里,並在神聖的光中行。(約壹一2~3,6~7。)我們該照著包羅萬有之膏油塗抹的教導,實行這種居住,使我們與神的交通得以維持。
14、五一 印他們
保羅在林後一章二十一節說了膏抹以後,在二十二節繼續說,神『既印了我們,又賜那靈在我們心裡作質。』事實上,膏就是印。因為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受了膏,也就在基督里印了我們。
我們不該認為印與膏是分開的,因為膏含示印。當我們受膏時,膏就成為印,這樣我們便與別人不同。不但如此,印使我們帶著神的樣子。當神膏我們時,膏就是印。首先神藉著膏,將他自己的素質加到我們裡面;然後這膏用神的素質印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形像。所以,膏帶來元素,印產生印記,形像。
以弗所書有兩節說到那靈印信徒。一章十三節說,『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四章三十節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憂愁,你們原是在他裡面受了印記,直到得贖的日子。』那靈自己就是印記。不但如此,那靈的印記包含在我們裡面的運行。所以,印記實際上就是蓋印。一面那靈是在我們身上的印記,另一面那靈現今在印我們。因此,聖靈的印記是活的,在我們裡面作工,用神的元素浸潤、變化我們,直到我們在神的生命里成熟,甚至我們的身體至終完全得贖。
受了聖靈為印記,意即被聖靈這活的印記所標明。當我們得救時,神把聖靈放在我們裡面作印記,將我們標出來,指明我們是屬神的。聖靈,就是進到我們裡面的神自己,使我們有印記所表徵之神的形像。這印記指明神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是屬他的。
那靈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印記,帶有神的形像。這含示那靈的印記就是神的彰顯。當我們帶著聖靈作為神的印記,我們就具有神的形像和神的彰顯。
那靈是三一神的完成,也是三一神對我們的臨到。當他印我們時,整個三一神就臨到我們。那靈不僅臨到我們,他也聯於我們。(林後一21。)臨到就是他的聯屬,聯屬也就是他的分賜。三一神已經分賜到我們裡面,他已經臨到我們,他已經聯於我們。神聖的蓋印,三一神的分賜生命,如今在我們裡面不斷的進行。
那靈的蓋印是為著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弗一13下,14下。)我們是神所買的產業,從他買我們那天起,他就開始蓋印,為要以三一神浸透我們。僅僅說我們有神的印記在我們身上作記號是太客觀了;我們不但有印記,還有蓋印,要以神的元素浸透我們全人。我們的身體還是天然的,還沒有得贖,但我們有聖靈在我們裡面蓋印、浸透,這種蓋印要一直繼續到我們的身體完全被浸透的日子。那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神所買的產業得贖。如今我們是神所買的產業,仍在那靈的蓋印之下。
當我們重生的時候,那靈的印記就放在我們靈里,蓋印就在我們裡面開始,指望我們的身體得贖。這指明有一天甚至我們的身體也要被那靈蓋印,被那靈浸透。所以,那靈的印記不是僅僅一次永遠的事。反之,蓋印乃在一直進行。印記在我們相信時就放在我們裡面,但蓋印從那時一直進行到如今。聖靈是印記,也是蓋印。我們受了印記,我們仍在受印。
15、五二 在他們裡面作質
那靈也在信徒裡面作質。林後一章二十二節說,神『賜那靈在我們心裡作質。』那靈作質,就是那靈自己作憑質。印是標記,標出我們是神的基業,神的產業,是屬於神的。質是保證,保證神是屬於我們的基業或產業。那靈在我們裡面,乃是神在基督里作我們之分的憑質、保證。
番作『憑質』的希臘文,意思也是豫嘗,擔保,即象徵性的付款,先付的部分款,保證全額的付清。我們是神的基業,聖靈在我們身上乃是印記;神是我們的基業,聖靈對我們乃是這基業的憑質。神將聖靈賜給我們,不僅作我們基業的保證,擔保我們所承受的;也作我們從神所要承受的豫嘗,使我們豫先嘗到將來完全的基業。
古時在土地買賣的事上,賣主要給買主那片土地的一些泥土作樣品,希臘文稱這樣品為憑質。因此,根據古代希臘文的用法,憑質也是樣品。聖靈乃是我們所要完滿承受之產業的樣品。
神把我們聯於基督,產生三件事:施膏,將神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裡面;蓋印,使神聖的元素形成一種印記,彰顯神的形像;作質,給我們豫嘗,作我們對神全享的樣品和保證。這三件事-施膏、蓋印和作質-實際上乃是一。它們是一件事,而有三方面。首先我們受膏,繼而受印,然後有憑質作保證。我們有素質、形像和保證。這些都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他如今是包羅萬有的靈。那靈是我們受膏抹的膏,是我們受印的素質,也是憑質,保證神屬於我們,他是我們的分。
林後一章二十二節保羅告訴我們,那靈在我們心裡作質。因為這質在我們心裡,它就成為我們感覺的一部分。如今我們能覺得那靈在我們裡面作質的事實。
林後五章五節說,『那為這事培植我們的乃是神,他已將那靈賜給我們作質。』『培植』原文的意思也是作成,形成,備妥,使適合。神已經培植、作成、形成、備妥我們,使我們適合這目的,就是我們必死的身體能被他復活的生命吞滅。(林後五4。)這樣,我們全人就要被基督浸透。神已將那靈賜給我們,作他在基督里所賜給我們完全救恩中這美妙、奇妙部分的憑質、保證、豫嘗和擔保。
在神的形成上,保羅說,神已將那靈賜給我們作質。這指明神形成我們的主要因素,乃是他將自己這賜生命的靈放在我們裡面作質。這意思是神以他自己作質,為我們成就這事。他將他自己這賜生命的靈放在我們靈里,保證有一天他要給我們穿上復活的身體。我們有一個憑質,把我們作成,並使我們有資格為著這個目的。
以弗所一章十四節說,『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那靈的憑質也包含他在我們裡面的運行。那靈不僅是保證我們基業的憑質;他如今正在我們裡面作質。因此,那靈的憑質不僅僅是一次永遠的事,因那靈不斷的在我們裡面作質。
我們需要那靈的蓋印並作質,因為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包含兩類的基業;以弗所一章十一節指明我們成了神的基業,十四節指明神是我們的基業。在神的經綸里,我們是神的基業,神也是我們的基業。這是相互的基業。我們要成為神的基業,就需要蓋印;因為神是我們的基業,我們也需要聖靈的作質為保證。我們要承受神所是和所有的一切。為著這樣的基業,那靈乃是憑質、保證。
在我們得救那天,神就開始以他自己作我們的憑質,這種作質天天不斷。那靈作質是給我們享受的。每當我們失望或下沉的時候,這憑質就來使我們向上。作質的意思也是一樣東西給我們作保證。藉著那靈作質,我們得到鼓勵並振奮。每當我們覺得我們的光景沒有盼望的時候,那靈作質就使我們滿有盼望。
以弗所一章十四節說,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這裡的得贖是指我們身體的得贖,(羅八23,)就是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腓三21。)今天聖靈是我們神聖基業的擔保、豫嘗和樣品,直等到我們的身體在榮耀里改變形狀,那時我們就要完全承受神。
那靈作質包含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裡面。那靈每天都使自己在我們裡面作質,作為我們的豫嘗。這種作質的豫嘗,乃是對全享的保證。三一神使自己在我們裡面作質。這就是那靈的分賜。我們越藉著那靈享受神聖的交通,那靈就越有機會憑著膏我們、印我們、並在我們裡面作質,將他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所以,在我們與三一神的交通中,我們經歷那靈的膏、印並作質。
16、五三 是他們神聖基業的初熟果子(豫嘗)
內住的靈乃是信徒神聖基業的初熟果子(豫嘗);這基業就是三一神自己。羅馬八章二十三節說,『就是我們這有那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裡面嘆息,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這裡『初熟果子』一辭是指豫嘗,保證我們要經歷全享。神自己是全享,他已將他的靈作初熟果子賜給我們,成為我們的豫嘗。這意思是在我們裡面有神的靈作我們的享受,這享受乃是豫嘗,並且保證我們要有全享。這就是保證在主回來時,我們要完全享受神。
那靈的初熟果子不是來世的豫嘗,(來六5,)乃是豐富的神作我們的分的初熟果子。來世的豫嘗是對外面事物的品嘗,但初熟的果子是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自己的豫嘗。我們對神所已經享受和仍在享受的,不過是豫嘗。全享就要來到。聖靈,包羅萬有的靈,乃是神所是之一切豐富的初熟果子,作我們的享受。我們正在豫嘗神,全享就要來到。在永世里我們要完全享受三一神。
17、五四 使他們得以接觸三一神
以弗所二章十八節啟示,那靈使信徒得以接觸三一神:『藉著他,我們兩下在一位靈里,得以進到父前。』這裡含示神格的三一:藉著子神,他是完成者,是憑藉;在靈神里,他是執行者,是應用;我們得以進到父神面前,他是起始者。藉著子基督,我們在一位靈里得以進到父面前。請注意本節不是說我們得以進到靈面前,乃是說得以進到父面前。靈達到我們,而我們達到父。父在子裡臨到我們,子成為靈進入我們裡面。如今藉著子,靈帶我們進到父面前。這是為著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裡面,使召會能以產生。
得以進到父面前,就是為著享受接觸神。每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接觸他的時候,我們就享受他;沒有甚麼享受比這享受更好。我們接觸神,是藉著基督在靈里來到父面前,這是在我們的經歷中神聖的三一作我們的享受。我們都受了作質的那靈為印記,保證神是給我們享受的基業;如今藉著子在靈里,我們來到父面前享受他。
按照上下文,本節也指明藉著基督,從前為仇的猶太和外邦信徒,都在一位靈里,得以進到父面前來享受。無論我們是猶太或外邦信徒,我們都藉著子,在一位靈里,來到父面前,享受父作我們的基業。
我們在一位靈里得以進到父面前。在地位上,我們是與『神』和好;在經歷上,我們是進到『父』面前。與神和好是得救,進到父面前是享受神;他是生命的源頭,已經重生了我們成為他的兒子。我們藉十字架,在一個身體裡已經與神和好了,(弗二16,)這是事實;如今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直接接觸他,這是經歷。我們一次永遠與神和好,如今得以進到父面前不斷的享受。
以弗所二章告訴我們,神愛我們,(4,)叫我們活過來,(5,)叫我們復活,(6,)叫我們坐在諸天界裡,(6,)使我們成為他的詩章,他的傑作。(10。)作這事的神乃是父;他是源頭,藉著一個管道-子基督-行動。子來時,是在父的名里來;(約五43;)與父同來。(八29,十六32。)父是源頭,計畫一切的事;子是憑藉、流道,完成父的定旨。基督成為管道,神在其中並藉以叫我們活過來,叫我們復活,並叫我們坐在諸天界裡。在他死而復活以後,基督成為那靈來傳福音。(弗二17。)那靈來時,是在子的名里(約十四26)與父同來。(十五26。)這意思是那靈來了,子就來了。所以,子來傳福音給我們時,那靈也來了。子傳福音時,我們接受子,就是接受那靈,然後那靈藉著子帶我們歸向父。父藉著子在那靈里臨到我們,如今那靈藉著子帶我們歸向父。藉這美妙的雙向交通,我們就享受三一神的分賜。
18、五五 給他們有分
信徒有分於那靈。希伯來六章四節指明,我們有分於聖靈。聖靈是三一神的完成,而我們有分於這樣的一位。我們不但已接受了聖靈,如今更有分於聖靈。只要我們有那靈,我們就有分於他。
希伯來書撰寫出來是要給猶太信徒看見,在基督里的信徒有基督為奇珍,比天使、摩西、亞倫、和舊約寶貴得多。這奇珍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然而,在我們實際的經歷中,基督是包羅萬有的靈。因此,希伯來書不說我們有分於包羅萬有的基督,乃說我們有分於聖靈。
那靈,就是三一神的完成,也是三一神臨到我們。若不是那靈,父與子就無法臨到我們。三一神的臨到就是那靈,這靈乃是新約的實際;新約是超過舊約的。如今,我們真正且實際的有分於包羅萬有的靈。因為我們有分於這靈,我們就有分於並享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同其一切的豐富。在神聖的交通里,我們有分於那靈。
19、五六 是三一神對他們的交通,即他們有分於對三一神的享受
至終,那靈是三一神對信徒的交通,即他們有分於對三一神的享受。事實上,這種交通是那靈在第三階段的工作(維持我們與三一神的交通)一切方面的總和。
在聖經六十六卷書中,哥林多後書以祝福來結束是獨特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十三14。)這祝福是由三一神的屬性-恩、愛與交通-組成的。父神的愛是源頭、泉源,恩典是愛的流、顯出。愛隨著作源頭的父,恩典隨著作顯出的子,聖靈的交通是來往、傳輸的事。所以,愛是源頭,恩典是流,交通是流同著源頭的傳輸。這樣我們就有愛、恩典、和交通作我們的享受,我們就有分於這三樣。
林後十三章十四節清楚的說,恩典屬於基督,愛屬於神,交通屬於聖靈。因為哥林多後書強調恩典,所以十三章十四節首先題到恩典。哥林多後書表明,恩典實際上是三一神具體化身在子裡面,並藉著靈傳輸到我們裡面,給我們享受。因此,恩典是三一神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享受。這恩典從父的愛流出,藉著靈傳輸到我們裡面。所以,我們有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對三一神完全的享受。
基督的恩是基督之豐富的元素,神的愛是神之豐富的元素,聖靈的交通是傳輸到我們裡面,作我們屬靈享受的基督與神之豐富元素的總和。在這交通中我們享受三一神豐富的元素,這些元素就叫我們變化。一天過一天,三一神豐富的元素傳輸到我們裡面,我們就漸漸變化。
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林後十三章十四節的愛、恩、交通,不是三件分開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愛是源頭,恩是愛的顯出,交通是顯出的傳輸。愛是源頭,在恩典里顯出,這恩典藉著交通傳輸到我們裡面。神的愛是基督之恩的源頭,靈的交通是基督之恩同著神的愛的傳輸。所以,愛、恩、交通都在我們裡面,給我們享受。
我們是同時享受愛、恩與交通。當我們享受靈的交通時,我們也有主耶穌基督的恩與神的愛。正如父、子、靈不是三位神,照樣,愛、恩、交通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三一神是滿了愛的父,滿了恩的子,滿了交通的靈。我們不該以為我們是依次享受父的愛,子的恩,和靈的交通。不,我們是同時享受神的愛,基督的恩,和靈的交通。
雖然我們是同時享受愛、恩、交通,但愛是源頭,恩是流道,交通是目的地,這乃是真實的。我們的目的地是聖靈的交通。我們有這樣的目的地,在愛、恩、交通這三方面享受三一神。
林後十三章十四節很強的證明,神格的三一,不是為著人在道理上領會系統的神學,乃是為著神在他的三一里,把自己分賜到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裡面。在聖經中,神聖三一從未僅僅當作道理啟示人,總是在說到神與人的關係,尤其是與他所揀選並救贖之人的關係時,才啟示或說到。為了救贖墮落的人,使他仍有地位與人成為一,神就在子裡,並藉著靈,(路一31~35,)成為肉體(約一1,14)來作人;又在子裡,(路二49,)並憑著靈,(路四1,太十二28,)在地上過為人的生活。在主地上職事的起頭,父用靈膏子,(太三16~17,路四18,)為要臨到人,並帶人歸他。當他尚未在肉體裡釘十字架,且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以前,他用明言向門徒揭示他奧秘的三一,(約十四~十七,)說到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十四9~11,)靈是子的化身,(16~20,)這三者同時並存、互相內在,與信徒同住,給他們享受;(23,十七21~23;)又說到凡父所有都是子的,凡子所得全由靈領受,而宣示給信徒。(十六13~15。)這樣的三一是完全為著使經過過程的神,將自己分賜到他的信徒裡面,(十四17,20,十五4~5,)使他們在三一神裡面成為一,且與三一神成為一。(十七21~23。)
基督在復活以後,囑咐門徒要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里;(太二八19;)就是將信徒帶進三一神里,帶進與經過過程之神生機的聯結里。這位神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並且進入復活。基於這種信徒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保羅就在哥林多後書的結語裡,以可稱頌的神聖三一祝福信徒藉著靈的交通,有分於子的恩與父的愛。藉著那靈在信徒裡面的工作,使三一神成為對他們的交通,就使他們對三一神的享受成為可能的。
20、五七 是基督身體的一
住在我們裡面並在我們裡面作工的那靈,乃是基督身體的一。以弗所四章三節說,『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要有正當的身體生活,我們需要保守那靈的一。這對基督的身體是極其重要且必需的。
嚴格的說,一與聯合不同。聯合是許多人來在一起形成的,而一是那靈在信徒裡面使他們眾人成為一的一個實體。我們的一是實化為賜生命之靈的主耶穌自己。今天基督是在我們裡面賜生命的靈,這靈就是我們的一。所以,我們的一乃是那內住在我們裡面作生命的靈。
在以弗所四章三節,這一稱為那靈的一。那靈的一實際上就是那靈自己,並不是那靈以外的東西。我們若談論一卻忽略那靈,就指明我們認為一是與那靈分開的東西。在我們裡面和我們中間的一,乃是賜生命的靈;所以,保守一就是保守賜生命的靈。因為那靈是身體的一,我們就不該沒有那靈而活動、行動、作工或說話。我們需要在那靈里生活、行動、行事、為人,這樣我們就會保守一。保守那靈的一,惟一的路就是在那靈裡面,此外沒有別的路。
在以弗所四章四節保羅繼續說,『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身體題在靈之前,因為在我們中間的一與身體有關,且是為著身體。我們需要保守一,因為我們眾人是一個身體。
那靈是一個身體的素質。沒有那靈,身體是空的,沒有生命。這裡的身體是基督的身體,基督身體的素質就是那靈。因此,身體與身體的素質是一。基督的身體不可能有一種以上的素質,身體惟一的素質就是那靈。
那靈是在身體裡面。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里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這啟示一位靈不但是身體的素質,也是身體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離了一位靈,作為一個活的生機體,身體就無法存在。沒有那靈,就不可能有身體。
那靈是三一神的實際。所以,那靈的一指明三一神的一作到我們裡面來了。這一稱為那靈的一,而這靈乃是身體的靈。因這緣故,以弗所四章四節說到一個身體和一位靈。這指明靈不但是為著身體,也是在身體裡。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里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那靈是在身體裡,不是單單在個別的肢體裡。『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意思是這一位靈作到我們這人裡面,構成在我們這人裡面,使我們構成一個身體。身體是一位靈的構成。當我們說,『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意思就是身體是一位靈的構成,一位靈已經作到一個身體裡面。至終,因為身體是一位靈的構成,我們就能說,身體與那靈是一。
建造身體就是使那靈作到我們裡面,構成在我們裡面,浸透、浸潤我們這人的每一纖維,使我們與那靈成為一。召會乃是神聖之靈的構成。所以,一個身體和一位靈不是兩個分開的實體。反之,一個身體與那靈是一,一位靈也與身體是一。這就是在召會中不可有任何分裂的原因。因為靈是一位,所以只能有一個身體。
以弗所四章四節將我們在一個盼望中蒙召,與一個身體和一位靈相題並論,這含示內住的靈正在執行將基督的身體帶進榮耀里的過程,使我們的盼望得到實現。所以,本節有一個身體、一位靈和一個盼望。因為我們都在一個身體同一位靈里,並有一個盼望,所以我們是一。我們沒有理由不一,也沒有理由不同。我們是一個身體,我們有一位靈在我們裡面作工,把我們帶到盼望的目標。當我們藉著那靈留在神聖的交通中,那靈就保守我們在身體惟一的一里,這一就是內住的靈自己。
21、五八 釋放他們脫離律法的字句
當那靈在信徒裡面作工時,他也釋放他們脫離律法的字句。林後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16。)此外,主就是賜我們自由的那靈。因為主就是那靈,心一轉向他,帕子就除去,心也就從律法字句的轄制下得了釋放。
那靈釋放我們脫離規條、儀式、宗教的教訓、和傳統的道理。在保羅的時代,舊約的律法是很大的轄制。主是那靈,釋放我們脫離律法的轄制。猶太人在割禮的轄制、飲食條例的轄制、和安息日的轄制下。然而,今天不是摩西的時代和字句律法的時代,乃是主耶穌是那靈、那是靈的基督的時代。摩西同字句的律法將人置於轄制下,但基督沒有律法的轄制,他是那靈,有完全的自由。從前我們在律法字句的轄制下,但如今賜生命的靈釋放我們脫離了這轄制。所以,我們不被道理分裂,乃被那靈保守在基督身體惟一的一里。
22、五九 向他們指明至聖所的路
希伯來九章八節啟示,內住的靈向信徒指明至聖所的路:『聖靈如此指明,當頭一層帳幕仍然存立的時候,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時至聖所的路,就是新約的路,還未顯明。說頭一層帳幕仍然存立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意思就是進入新約的路還未開創。在希伯來十章十九至二十節我們看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剛剛開創了。這就是進入至聖所、進入新約的路。
頭一層帳幕,就是聖所,表徵舊約;第二層帳幕,就是至聖所,表徵新約。現今那封閉至聖所的幔子,藉著基督的死已經裂開了,(太二七51,)因為這死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來十20,加五24,)至聖所的路也已經顯明了。因此,我們無須停留在聖所,就是舊約,也就是我們的魂里;我們必須進入至聖所,就是新約,也就是我們的靈里。這是希伯來書的目標。作者的觀念是,至聖所與新約乃是一;至聖所就是新約。我們進入至聖所,就是進入新約;我們進入新約,就是進入至聖所。
聖靈告訴我們,當舊帳幕還在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開創。再者,那靈用這例證告訴我們,進入至聖所的路已經開創,舊帳幕已經挪去了。今天我們沒有舊帳幕;我們有新帳幕-基督。在希伯來書裡,帳幕就是基督,供物也是基督。基督已經實化為那靈。所以,我們有那靈,就有帳幕和供物。基督是永遠的靈,他乃是我們的一切;他這永遠的靈在我們裡面是主觀的。這永遠的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完成,已經成了我們永遠的享受。
既然在我們裡面的那靈向我們指明了進入神居所內室的路,我們就不該留在外院子或聖所里;我們該進入我們的靈,因而進入至聖所與神同住,並享受他是愛、光和一切神聖的事物。這就是那靈在我們裡面作工,保守我們在與三一神交通的享受中而有的結果。
23、六十 向他們見證新約的生命之律
聖靈向信徒見證新約的生命之律:『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說過,「主說,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他們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裡,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思里。」以後又說,「我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和不法。」』(來十15~17。)在本章里,希伯來書作者向信徒證明,不再需要獻贖罪祭了,因為基督已經完成了除罪的事,罪的問題已經解決了。如今作者要強調這事實,就指出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就是希伯來八章說到內里生命之律時所引的經文中,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聖靈說神要將他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以後就說神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證明聖靈見證我們的罪已經除去,罪的問題已經解決了。不但以賽亞五十三章六、十一、十二節敘述基督要擔當我們的罪,在耶利米三十一章聖靈也見證我們的罪要除去,神不再記念這些罪。
按照我們對新約天然的領會,罪得赦免是第一項。然而,這是末一項,甚至是補充的一項。新約主要是與三件事有關:寫在我們這人裡面的生命之律,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作他的子民,以及內里認識神的能力。這三件事是永遠的。但因為我們可能還記得我們的罪,所以需要一段補充,告訴我們神絕不再記念我們的罪和不法。然而,這裡的要點是那靈向我們見證新約的生命之律。當我們在至聖所里,也就是說,當我們在調和的靈里,我們就領悟有生命之律這樣一件東西。我們從字句律法的規條中得了釋放,如今在我們與三一神的交通中,新約的生命之律對我們就是真實的。
24、六一 是他們事奉-敬拜-神的憑藉
腓立比三章三節說,『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信靠肉體的。』這裡我們看見,那靈是信徒事奉-敬拜-神的憑藉。這裡的『事奉』,原文指像祭司的事奉。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神的祭司。(彼前二9,啟一6。)因此,我們對主的服事,無論在那一方面,都是祭司的服事,祭司的事奉。再者,這裡真受割禮的,乃是新約的信徒,就是藉著基督釘十字架真正受了割禮的人。他們與熱中猶太教者完全不同。他們不憑律法的規條,乃憑神的靈作祭司事奉;他們不在律法上誇口,只在基督里誇口;他們不信靠肉體,只信靠那靈。
在腓立比三章二至三節有三重的對比:憑神的靈事奉的信徒,與犬類成對比;在基督里誇口的信徒,與作惡的成對比;不信靠肉體的信徒,與妄自行割的成對比。熱中猶太教者憑他們墮落的性情生活,在基督里的信徒卻憑神的靈事奉。因此,神的靈與『犬類』的性情成對比。按照這些經文的啟示,凡不在那靈裡面而想要為神作事的人,就抵擋那些在靈里真正敬拜神的人。在神眼中,這樣的人乃是犬類。
三節的肉體,包含我們天然人的一切所是和所有。熱中猶太教者信靠割禮,這事實表明他們信靠肉體;他們信靠天然的本性和資格,不信靠那靈。保羅藉著對比很強的說,我們相信基督的,乃是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里誇口,不信靠肉體。
25、六二 當他們受辱罵時乃是安息在他們身上的榮耀
那靈在信徒裡面第三階段工作末了的方面,乃是當他們受辱罵的時候,是安息在他們身上的榮耀。彼前四章十四節說,『你們若在基督的名里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安息在你們身上。』『在基督的名里』,就是在基督的人位里,在基督自己里,因為名是指人位。信徒既已信入基督,(約三15,)浸入他的名里,(徒十九5,)就是浸入他自己,(加三27,)他們就是在基督里,(林前一30,)並且與他是一。(六17。)當他們在他的名里受辱罵,他們就與他同受辱罵,有分於他的苦難,(彼前四13,)在他的苦難上有交通。(腓三10。)
我們若在基督的名里受辱罵,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便安息在我們身上。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原文直譯為榮耀的靈和神的靈。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榮耀的靈乃是基督在他的復活里藉以得榮耀的那一位。(羅一4。)這榮耀的靈,就是神自己的靈,安息在逼迫中受苦的信徒身上,好叫那位現今在榮耀里,復活、被高舉的基督得榮耀。我們越受苦,越受逼迫,榮耀就越在我們身上。這的確是祝福。所以,當我們在基督的名里受辱罵時,應當歡樂,因為榮耀的靈安息在我們身上。
(未完待續)
那靈(The Spirit) 是什麼(八) -那靈(The Spirit) 的活動工作(Function):
那靈分賜恩賜與在召會中說話
那靈在信徒內里生命變化的二十五方面
那靈分賜神聖生命的十二方面
那靈的五個降臨(臨到)
那靈(The Spirit)的七個特點
那靈(The Spirit) 是什麼(二)
那靈(The Spirit) 是什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