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生活-3 [聖經經文] 提後一6~7:為這緣故,我提醒你,將神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 因為神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乃是能力、愛、 並清明自 守的靈。 羅十二11:殷勤不可懶惰,要靈里火熱,常常服事主。 帖前五19:不要消滅那靈。 神的靈在我們裡面是火熱的,但這焚燒可能不強。所以, 保羅告訴我們不要消滅這個焚燒,乃要將其再如火挑旺起來。 我們這些真基督徒,有幾個神聖的事實在我們面前。首先, 我們已經悔改並相信了主,我們也接受了他。 即使我們忽略或忘記這事,這仍 然是個無法否認的事實。 我們人的靈已經得了重生,主耶穌這神聖的靈如今在我們的靈里, 這也是個事實。(約三6,林後三17,提後四 22。) 我們應當信賴這些神聖的事實。我們是不可靠的, 但我們裡面有一位是全然可靠的。我們可能冷淡,但他從不冷淡。 他在 我們裡面焚燒並作工。從沒有一個時候, 主是不在我們裡面作工的。我們不該以為, 我們這些愛主的基督徒是火熱的,而主自己是冷淡的, 需 要我們挑旺。主不需要我們的挑旺,他已經是火熱的。 我們只要不消滅他。 信息選讀 我們不該尋求狂喜的感覺,或任何奇特的事。這樣作, 會消滅我們裡面的焚燒。新約沒有囑咐我們要尋求狂喜的經歷, 反而囑咐我們要清 明自守。(多一8,二2,5~6。) 我們只要學習不銷滅我們靈里的焚燒,而挑旺它並加上燃料。 我們必須持定事實:我們有調和的 靈,並且我們裡面有主耶穌。 我們不該興奮,卻要將我們靈里的火挑旺起來。為此, 我們需要禱告,呼求主名,讀主的話,禱讀幾節聖經。這 樣, 我們就會長大,在凡事上都能是穩穩定定的。我們不該太『熱』, 或鼓動別人。鼓動人可以比作製造假花。 許多假花可以在短 時間內製造出來,但它們不是真的, 不是活的植物。我們這些得救的信徒,在我們裡面有生命的靈, 我們必須在神聖生命里長大。然而為了要 在生命上長大, 我們還需要忍耐。 我們不該受我們周圍的環境或情況所影響。我們只應當真真誠誠的, 並且不消滅那靈。在我們的生活中不該有起伏不定。對我們而言, 憂 愁的一天和喜樂的一天不該有甚麼不同。 我們只該顧到神聖的事實。我們有重生的靈, 並且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不可消滅那靈。我們反而必須跟從那靈。當我們興奮或憂愁時, 我們必須查問,我們是否在跟從那靈。當那靈不憂愁而我們憂愁時, 我 們的憂愁就是銷滅那靈。常常有許多重擔從各方面臨到我們, 而這些重擔的確影響我們。我們可能對各種情形很敏感, 但我們不該跟從我們的 感覺。我們必須跟從那靈。 我們若不銷滅那靈,我們就不會因着環境而興奮或憂愁。 消滅那靈就是走我們自己的路。我們走自己的路時, 就是不顧我們裡面有那靈。我們忘記我們已經與那靈『成為婚配』。 我們必須不消滅 他。他總是對的。我們若銷滅他,就會犯錯。 在神聖生命里長大,乃是讓那靈在我們裡面擴增,而我們衰減。 這是因着我們跟從他才發生的。 神要我們與那靈是一, 作神的兒子受那靈的引導。(羅八14。) 我們不該受外面環境的影響。我們該跟從那靈,並且不消滅那靈。 參讀:一九九0年秋全時間訓練信息合輯,第十二篇。 綱 目 四 我們不可消滅那靈─帖前五19: 1 那靈使我們的靈火熱,並使我們的恩賜如火挑旺; 所以我們不該消滅他─羅十二11,提後一6~7。 2 我們不消滅那靈,是借着持定神聖的事實;我們必須持定事實: 我們有調和的靈,並且我們裡面有主耶穌: a 我們不該消滅那靈,卻要借着禱告,呼求主名,讀主的話, 禱讀幾節聖經,將我們的靈如火挑旺起來;這樣, 我們就會在神聖的生命 里長大,而沒有起伏不定。 b 我們必須學習不要消滅那靈,乃是持定屬靈的事實, 照着這些事實而生活;不僅如此,我們必須跟從那靈,與那靈是一, 作神的兒子 受那靈的引導─羅八14。 神聖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