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得救-4 經 文 來七25:“所以,那借着他來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 因為他是長遠活着,為他們代求” 林前十五25~26:“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直到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最後所廢除的仇敵,就是死” 我們若是閒懶、隨便、鬆散, 這就證明我們無法照着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 證明死是與我們同在。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 我 們需要他的生命,使我們成為活的、能幹的,滿了精力和能力, 並照着神的神聖標準,成就他的要求。成為活的, 不是說僅僅是活躍或活潑, 乃是我們能成就神的要求。 我們若必須準時到某些地方,卻無法準時到那裡,這就是死。 缺少能力準時,意思就是死與我們同在。主告訴我 們要跳,要喊, 我們就該與他是一。主告訴我們要安靜,我們就需要安靜。 我們與主是一,證明我們滿了生命,因為我們滿了能力和性能, 來 成就主的要求。我們若缺少能力成就神的要求,那就有力的證明, 我們是死的。我們何等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 關於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我們需要與主有些交通。 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有能力成就主的要求麼?我們若沒有, 就是缺少生 命。我們缺少能力照着主的神聖標準,成就他的要求, 意思就是缺少生命。這就是說,死與我們同在, 並且我們需要主的生命拯救我們。我們 更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 得救不僅僅是得稱義、蒙神赦免、脫離火湖。我們缺少榮耀他、 討他喜悅、並成就他要求的能力,我們需要從這種光 景中得救。 我們需要更多的生命,我們需要豐盛的生命, 我們需要這樣豐富的得救。 這生命是帶着復活能力的生命。我們借着基督從神接受的生命, 乃是復活的生命。我們必須區別生命與復活。復活是借着經過死, 受過試 驗的生命。我們所得着的生命,是帶着復活大能的生命。 這生命借着被放在死里,借着經過死,受過試驗。 基督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 25。)因為基督是復活, 他就不可能被死拘禁。(徒二24。)死無法拘禁復活的生命。 我們若有神的兒子,就有這生命;我們若沒有神的 兒子, 就沒有這生命。因為我們接受了神的兒子,我們就能宣告, 我們有這生命。我們能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上。) 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就是在許多方面,我們仍滿了死亡。 我們仍這樣軟弱、鬆散、閒懶、隨便、獨立、個人主義、 且不願與別人配 搭。這一切都是我們軟弱的標記, 而我們的軟弱就是死亡。我們需要神聖的生命。我們越有生命, 這生命就越吞滅我們裡面的死亡。這樣,我 們裡面就有真正的變化。 我們越說,‘哦,主,阿們,’我們就越接受生命。自然而然, 我們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脫離一切死亡的標記。 我們要得救脫離一切的 軟弱和無能,照着神的神聖標準, 成就神的要求。 在腓立比三章十節上半保羅說,他要認識主復活的大能。 這大能就是叫他從死人中復活的復活生命。(弗一19~20。) 我們需要認識 並經歷主復活的生命大能,在他的生命里得救。 綱 目 1 我們需要在生命里得救,使我們成為活的、能幹的, 滿了精力和能力,照着神的神聖標準,成就他的要求─來七25, 羅五10。 2 在基督神聖的生命里,我們得救脫離一切的軟弱和無能, 照着神的神聖標準,成就他的要求─八3~4。 二 我們借着基督從神所接受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約十一25, 腓三10: 1 我們所得着的生命,是帶着復活大能的生命; 這生命借着被放在死里,借着經過死,受過試驗─啟一18,二8。 2 我們要在生命里得救,就需要認識並經歷主復活的生命大能─ 林後一9,腓三10~11。 3 我們越在基督的復活生命里得救,這生命就越吞滅我們裡面的死亡─ 羅五10,林前十五26,54~55。 參讀: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第十四至十五章; 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六 篇。 (未完待續) 生命得救-5 生命得救-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