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札記51~52: 人救主完成救贖之死_5 經文:路22:47~23:56節
前面在路加福音生命讀經里,到此已看過這卷福音雷的四個主要段落: 引言_路一1~4 對在人性裡帶着神性之人救主的豫備_路一5~四13 人救主在祂帶着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_路四14~十九17 人救主為着完成救贖將自己交與死_路十九28~二二46
現在我們來到路加福音第五個主要的段落-人救主的死_路二二47~二三56。
在這段里我們看見主的 被捉_路二二47~65 受審_路二二66~二三25 被釘_路二三26~49 被葬_路二三50~56
到了路加二十二章四十六節,為着人救主的死一切都豫備好了。時間與地點都正確,恰好就是祂要受死的那一年、那一月、甚至那一天。
被 捉 人救主的死開始於祂的被捉。主耶穌到了客西馬尼園,領悟祂要在那裡被捉。人救主如何採取主動從加利利去耶路撒冷,照樣也採取主動去客西馬尼園。那十一個門徒當然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人救主知道祂在作甚麼,祂取的是甚麼步驟。祂乃是去一個地方,在那裡被交與來捉拿祂並治死祂的人。 主耶穌被捉的時候,在祂周圍有三班人:捉拿祂的人、祂的門徒、以及審判祂的人。捉拿人救主的是邪惡的宗教徒,他們熱心宗教,卻是虛偽、假冒為善並滿了欺騙的。他們甚至不配歸類於那些僅僅憑天然或在舊造里的人。他們實在是邪惡、虛偽並欺騙的。
主耶穌被捉時圍繞祂的第二班人,乃是祂的跟從者。門徒的存心是好的,但他們完全在天然的範圍里。我們一點看不見他們在屬靈範圍里的跡象,他們乃是在舊造裡面。他們雖然有分於餅和杯,但就在他們這樣作以後,仍爭論誰為大。藉此我們看見他們是何等天然。不僅如此,當主耶穌告訴他們,他們要絆跌,彼得就起來否認說,“主阿,我已經豫備好,去同你下監,同你受死。”_路二二33。
還有,當主告訴門徒要豫備好面對那種處境時,他們以為必須買刀來爭鬥。所以,主對他們說,“彀了。”_路二二38。
因為門徒在天然的生命里,他們就無法領會人救主所告訴他們的。當主要被捉拿的時候,“周圍的人看見要發生的事,就說,主阿,我們用刀砍可以不可以?其中有一個人,將大祭司的奴僕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_路二二49~50。在此我們看見門徒立刻抵抗。彼得帶頭拿起刀來,但主制止他們,說,“由他們到這個地步罷。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_路二二51。“由他們到這個地步罷,”意思也許是,這時候任憑他們捉我罷。
人救主被捉以後,“彼得遠遠的跟着。”_路二二54下。這指明彼得會否認主。彼得同許多人坐在院子當中的火邊_路二二55。這指明他就要否認主了。五十六、五十七節說,“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里,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也是同祂一起的。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祂。”然後彼得又兩次否認主,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前,你要三次否認我。”_路二二60~61。彼得就到外面去痛哭_路二二62。
我們從其他的福音書得知,別的門徒都分散了。從這一點我們看見,人救主的跟從者很天然,他們在舊造裡面。難怪他們必須被帶到十字架上,被了結並頂替。因為他們在舊造里,所以無法享受禧年。主知道他們所需要的,就帶着他們與祂一同上十字架,使他們能被了結並頂替。
讓我們再來看那些捉拿人救主的人。耶穌還在對門徒說話的時候,猶大就近祂,要與祂親嘴_路二二47。“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出賣人子麼?”_路二二48。主對猶大指出,他用假意親嘴的暗號出賣人子,然後對那些來捉祂的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說,“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捉我,如同捉強盜麼?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並沒有下手捉我。但這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_路二二52~53。棄絕神、得罪神的反對者,懼怕那些熱烈歡迎人救主,並喜歡聽祂講論_可十二37。的百姓,不敢在白天或在聖殿那樣的公並場所捉拿祂,卻詭詐的在深夜捉拿祂,如同捉強盜_路二二52。這裡主似乎對他們說,“我在殿裡教訓人的時候,你們為甚麼不捉拿我?你們為甚麼白天不來,晚上才來?你們為甚麼在隱密的地方捉我?你們這樣捉我是因為你們懼怕百姓。你們知道,你們若想在殿裡捉我,百姓就會用石頭打你們。然而,現在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人救主並不懼怕被捉。相反的,祂勇敢的面對那處境,甚至責備那些捉拿祂之人的虛偽。實際上,主不是被捉;祂乃是把自己交給那些捉祂的人。祂若沒有這樣作,誰能捉祂?按照約翰十八章四節,主耶穌問他們找誰。當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祂說,我是。”_約十八5。約翰福音的記載接着告訴我們:“耶穌一說,我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_約十八6。這指明實際上不是他們捉拿人救主,乃是祂自願讓他們捉拿。 我們讀路加二十二章四十七節至二十三章五十六節,需要看見那被捉、受審、被釘的是誰。被捉的乃是神,是在人裡面的神。這就是說,神被祂所造的人捉拿,甚至以虛偽的方式捉拿。分平、公義的神不該立刻審判他們麼?但祂沒有審判,反而容忍他們。祂接受被捉的事,要為着跟從祂的人和捉拿祂的人成功救贖。
路加,十二章六十三節告訴我們,看守人救主的人“戲弄祂,打祂。”然後我們看見,他們“蒙着祂的眼,問祂說,申言罷,打你的是誰?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褻瀆祂。”_路二二64~65。他們所戲弄、責打、褻瀆的那一位乃是神人;遭受這事的乃是在人裡面的神。我們讀這章聖經,若記住這點,就會有深刻的印象:那位眼睛被蒙起來並受褻瀆的乃是神人。
受 審 為猶太議會所審
在路加二十二章六十六節至二十三章二十五節,人救主為猶太議會_路二二66~71和羅馬官長_路二三1~25所審判。“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經學家都聚集,把耶穌帶到他們的議會裡,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_路二二66~67上。議會是由祭司長、長老、律法師和經學家所組成的,是猶太人的最高法庭_徒四5~6,15,五27,34,41。
當人救主被問及祂是不是基督,“耶穌對他們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絕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絕不回答。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大能者的右邊。”_路二二67下~69。主的回答指明,祂不僅在地上釘十字架以前是人子,祂復活後在天上神的右邊也是人子_徒七56,並且祂駕雲回來時還是人子。主的回答也指明祂是神的基督,神的受膏者。不然,祂就不能坐在神大能者的右邊。 路加二十二章七十節說,“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的對,我是。”這裡人救主被問及的問題,魔鬼也曾用來試誘祂_路四3,9。 “你們說的對,我是,”原文也可譯作,“你們說的對,因為我就是。”審判主的人聽見祂的回答,就說,“我們何需再用見證?因為我們親自從祂口中聽見了。”_路二二71。他們很激動,認為祂說祂是神的兒子,乃是褻瀆神,他們就定祂罪。
為羅馬官長所審 宗教的首領知道,根據羅馬法律,他們沒有權力處決人,於是他們將人救主移交給彼拉多:“他們全體都起來,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_路二三1。彼拉多是羅馬所任命的總督,於主後二十六至三十五年間,作該撒提庇留在猶太地(巴勒斯坦)的地方官。他不公正的將主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後,不久他的統治突告結束。他被放逐並且自殺了。 在神的主宰之下,人救主不僅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_賽五三7受猶太首領的審判,也像罪犯在告祂的人面前,受羅馬總督的審判,使祂因此受死,用祂的生命作贖價服事罪人_可十45;這贖價不僅是為着猶太首領所代表的猶太人,也是為着羅馬總督所代表的外邦人。 猶太首領在彼拉多面前控告主說,“我們查出這人煽惑我們的人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且說自己是基督,是王。”_路二三2。“煽惑”原文也可譯作,扭轉,誤引_參路二三14。然後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_路二二3。主這回答該領會為有力的肯定_Alford,阿福德。
彼拉多無法查出人救主有甚麼該定罪的。“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群眾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該定罪的。”_路二三4。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祂煽動百姓,在猶太遍地施教,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_路二三5。這指明“猶太遍地”包含加利利和耶路撒冷所在的地區。加利利是猶太人地區的一部分,猶太人地區一般稱為猶太。
彼拉多是一個政客。由於他是為羅馬帝國工作的官員,所以怕得罪他在其中工作的猶太人。羅馬官長要管理猶太人並不容易,該撒常常抱怨他的官員在猶太地的管理作風。因為彼拉多不想得罪猶太人,他就狡猾的行動。彼拉多既曉得主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送到希律那裡去,那些日子希律也正在耶路撒冷。”_路二三7彼拉多得知主是從加利利來的,一定很高興了;加利利乃是屬希律所管。所以,彼拉多將這難題轉給希律。
路加二十三章八節說,“希律看見耶穌,就甚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並且指望看祂行個神跡。”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管。”_路二三9。許多,原文或作,不少的,彀多的。主不回答希律,就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七節。
人救主不回答希律的問題,可能叫希律很失望。“希律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的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_路二三11。我們需要對這事有深刻的印象:那一位被藐視、被戲弄的,那一位從彼拉多送到希律那裡,又送回來的,乃是神自己在人裡面。主耶穌不僅是人,祂乃是神人,是完整的神和完全的人。而這一位竟被人戲弄。彼拉多、希律和兵丁玩弄祂,就像小孩玩弄玩具一樣。
路加二十三章十三、十四節說,“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官長並百姓,就對他們說,你們把這人帶到我這裡,說祂是煽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祂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過,並沒有查出祂有甚麼該定罪的。”這裡的“煽惑,”含示使百姓偏離對國家和宗教的忠貞。彼拉多接着告訴百姓,希律也沒有查出主耶穌作過甚麼該死的事。“他們卻一齊喊着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_路二三18。
彼拉多願意釋放主耶穌,就再對百姓聲明_路二三30。“無奈他們一直喊着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這人作了甚麼惡事?我並沒有查出祂有甚麼該定死罪的,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但他們大聲催逼,求他把耶穌釘十字架,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_路二三21~23。猶太人的死刑是用石頭打死—利二十2,27,二四14,申十三10,十七5。釘十字架是外邦人的刑罰_拉六11,是羅馬人用以處決奴隸和重罪犯人的。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不僅應驗舊約_申二一23,加三13,民二一8~9,也應驗主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_約三14,八28,十二32;祂若被石頭打死,那些話就無法應驗。
路加二十三章二十四、二十五節說,“彼拉多這才宣判,他們所要求的可以執行,便把他們所求那因作亂殺人下在監里的釋放了;卻把耶穌交出來,任憑他們的意思行。”彼拉多的宣判將人政冶的黑暗和不公正暴露無遺。這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五和八節關於人救主受苦的豫言。 猶大宗教首領的控告,暴露他們在宗教上的虛偽和欺騙;羅馬統治者的審判,暴露他們在政治上的黑暗和腐敗。同時,他們二者再次表白了人救主最高標準的屬人完全,帶着祂超越一切的神聖光輝。這是最有力的標記,說出祂完全合格作祂所定意要為他們受死之罪人的代替。
為猶太首領和羅馬官長所審,乃是人救主受察驗的末了一步。這察驗的頭一部分是在殿裡完成,末一部分是在猶太議會和羅馬政府面前完成。在這一切察驗的步驟以後,人救主被人看出是沒有過錯的。所以,祂得了表白,被證實是惟一合格作罪人的代替,為他們受死的一位。
四幅圖書 人救主的描繪 在二十二章四十七節至二十三章二十五節,我們需要對四幅圖畫有深刻的印象。第一幅圖畫是人救主、神人的描繪。由於周圍的人,人救主的描繪是非常的清楚。我們在這幅圖畫裡看見神人,那完全、尊貴、滿了神聖光輝與人性美德的一位。我們思想路加向我們所陳明人救主的圖畫,從祂被捉,直到祂被彼拉多判處死刑,我們看見主耶穌這完全且完整的神人的描繪。 我們常常指出神人主耶穌乃是完整的神與完全的人。不過,這段話里所陳明神人的描繪,我們從前也許並不珍賞。我盼望所有的聖徒,特別是青年人,讀了路加福音這段話,會對神人這幅描繪有清楚的看見。 路加二十二章四十七節至二十三章二十五節將主耶穌描繪為真實的神和真正的人。這位神人被捉拿、戲弄、褻瀆、藐視並審判。但是祂經過這一切,完全被描繪為具有最高標準的道德,具有帶着超乎一切之神聖光輝的人性美德。我們在此不僅看見人救主的神聖屬性,也看見祂的神聖光輝,在這一位裡面,我們看見真實的神,也看見正確的人。祂完全合格作罪人的代替,祂已定意要為他們受死。根據路加在這裡的記載,祂豫備好要為罪人受死。
門徒的描繪 我們在路加這段話里所看見的第二幅圖畫,乃是人救主之跟從者的圖畫。從我們在這幅圖畫裡所看見的,我們無法稱讚在天然生命里的十一個門徒,特別是彼得、約翰和雅各。若是要稱讚,該稱讚姊妹們。那十一位完全是天然的,所作所為好像沒有靈一樣。比方說,彼得說他絕不會否認主。然而,是他拿刀砍掉了大祭司奴僕的耳朵,是他三次否認主。他是何等的天然!但是當我們看見這裡所陳明主門徒的圖畫,我們需要領悟,這也是我們的圖畫。這裡描繪出我們眾人在天然生命里的所是。
熱心宗教之人的圖晝 我們看見的第三幅圖畫乃是熱心宗教之人的圖畫。他們虛偽、滿了欺騙和虛假。他們敬拜神,將神的事教導人,表面上努力要遵守十誡。但他們來捉拿主,卻不在白天,而在夜裡,不在公共場所,而在隱密的地方。主知道他們會這樣捉拿祂,就故意去客西馬尼園,一個隱密的地方,叫他們可以用欺詐的方式捉拿祂。實際上,不是他們捉拿祂,乃是祂把自己交給他們來捉拿。我們在這些熱心宗教的人身上,看不見別的,只見到虛偽和欺騙。
羅馬官長的圖畫 末了,有一幅羅馬政府及其官長的圖畫。這些羅馬官長沒有公義。在這幅圖畫裡,我們看見羅馬政治的黑暗與腐敗。
死、復活、禧年 我們思想這幾幅圖畫,就能領會神人上十字架時的處境。我們需要領悟,祂不是被人帶上十字架架-祂是自己走上十字架。在十字架上,祂特意舍了祂的魂生命,為要成就包羅萬有的死。這死將祂引進復活。藉着祂的死與復活,禧年就得以成就。不僅如此,人救主帶祂的跟從者與祂一同進入死。這樣,祂將他們了結,使他們得以被頂替而有新生的起頭。然後在祂的復活里,他們就能享受祂作他們的禧年。此外,在主的復活里,主的跟從者成了祂的身體,作祂的延續,祂的複製。在復活里,他們與祂是一,好享受三一神。
我們單單讀路加福音,對主的死無法得着這樣的領會。我們應當記得,路加是從保羅得着主的死與復活的印象。所以,我們若要更完全領會人救主的死與復活,就需要保羅的書信。我們在保羅的書信,特別在希伯來書的光中讀路加福音,就會看見對禧年更完滿的享受,就是安息日的安息,乃是在來世。我們在前面的信息中已經指出,在來世對禧年的享受,乃是在於我們今世對禧年的享受。
在下面我們要來看人救主的被釘_路二三26~49。在已過十九個世紀中,關於主的死有許多的研究。主耶穌死是為着甚麼目的?真正把祂治死的是誰?換句話說,祂為甚麼死?誰殺了祂?甚至有些猶太學者也一直在尋求這些問題的答案。甚至真實、忠信的基督徒,真正相信主耶穌的人,也可能對主死的目的,以及誰殺了祂,沒有完全的認識。我關心我們中間有些人,年輕的和年長的,不知道誰殺了主耶穌。
誰殺了人救主,這個問題你怎麼回答?有些人也許說我們殺了祂;有的人說神殺了祂。還有人也許說,主是被宗教和政冶殺死的,或說,祂是被我們的罪所殺。我們不該憑想像回答這問題。我們需要來看聖經誠實且正確的記載,特別是路加福音的記載。就像路加本人說的,“這一切的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確考察了。”_路一3。因此,路加的記述可以視為可靠的。
我們讀這卷福音書的記載。看見主耶穌是被人釘在十字架上。祂被宗教首領控告,被羅馬官長(特別是彼拉多)判處死刑,然後被羅馬兵丁釘了十字架。
受人逼迫 在路加二十三章二十六至四十三節,我們看見人救主在十字架上受人逼迫。祂被猶太首領和羅馬兵丁戲弄並嘲笑。“百姓站着觀看,官長也嗤笑着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神的基督,是那蒙揀選的,就讓祂救自己罷!”_路二三39。所以,主在十字架上頭三個小時是受人逼迫,祂就像殉道者一般受這逼迫。
為罪人受神審判,為他們完成代死 在路加二十三章四十四至四十九節,我們看見在十字架上六小時的第二段期間,人救主為罪人受神審判,為他們完全代死。所以,在二十三章二十六至四十九節,我們看見主死的兩方面:人逼迫的一面與神審判的一面。主耶穌首先遭受人的逼迫,祂是作殉道者受這逼迫,不是作救贖主。然後祂作救贖主(不再是殉道者遭受逼迫),為我們罪人受神審判。
遍地都黑暗了 路加二十三章四十四節和四十五節上半說,“那時約到正午,遍地都黑暗了,直到午後三時,日頭不發光。”日頭不發光,有些古卷作,日頭變為暗。四十四節所說的“正午,”直譯是第六時,按照我們對時間的算法,就是正午十二時。
根據馬太二十七章四十五節,從第六時到第九時,就是從正午十二時到下午三時,遍地都黑暗了。誰叫遍地都黑暗了?當然,大祭司、彼拉多、羅馬兵丁都不能這樣作。惟一能使正午黑暗的乃是神。
這黑暗指明公義的神進來審判作我們代替和救贖主的主耶穌。祂是人類惟一、宇宙的代替。從九時到正午,祂是作殉道者,受猶太人和羅馬人的逼迫。但是從正午到三時,祂不是作殉道者受死,而是作罪人的代替。因為神承認祂是我們的救贖主,神就進來審判祂。這就是說,在十字架上的後三小時,主是為着我們受神審判以完成救贖。
在這段時間,神算祂為我們的罪,替我們受苦_賽五三10。遍地都黑暗了,因為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都在那裡受了對付;神因着我們的罪甚至棄絕了祂_太二七46。 實際上,逼迫主的人並沒有殺祂,主受他們逼迫的時候還是活着的。主遭受這逼迫三小時以後,神來冶死祂。遍地都黑暗了,乃是神進來的表號。路加告訴我們,遍地都黑暗了,而不僅是耶路撒冷或錫安山黑暗了。神使日頭不發光。
殿裡的帳子從當中裂開 不僅如此,路加二十三章四十五節說,“殿裡的幔子也從當中裂開。”馬太二十七章五十一節告訴我們,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幔子這樣裂開,表徵神與人之間的間隔除去了,因為基督所取之罪的肉體_羅八3,就是幔子所象徵的,已經釘在十字架上_來十20。“從上到下,”指明幔子的裂開,是神從上頭的作為。 在路加二十三章四十四、四十五節,我們看見神所完成的兩件事:遍地都黑暗,與殿裡的幔子裂開。這些乃是表號,證明從第六時到第九時,就是從正午直到下午三時,神進來審判救贖主;祂受死作我們的代替。祂死不是為自己,乃是為我們。所以,我們可以稱祂的死為代死。這死是祂在十字架上,在神審判之下為我們完成的。
人救主被神棄絕 從正午到三時這段期間,神將我們所有的罪都歸在主耶穌身上。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黑暗表徵神已將我們的罪歸在祂身上。不僅如此,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祂替我們成為罪。因此,神不僅將我們的罪歸在祂身上,甚至使祂替我們成為罪。這發生於第二段的三小時內。 神棄絕人救主,也是在這三小時內_可十五34。因為主是神的愛子,神總是喜悅祂。但因神看祂是我們的代替,是那在神眼中擔當我們的罪,並替我們成為罪的一位,所以神棄絕祂。在神眼中,在那幾小時當中,主乃是罪的總和。 這樣領會主的死,並不是猜測。相反的,這種領會乃是根據我們研讀聖經正確的記載。 我們所有的罪都歸在人救主身上。我們罪行的根,乃是從撒但進到人類裡面的罪性。這罪住在我們裡面。當我們的罪歸在主耶穌身上時,神使祂成為那住在我們裡面的罪。所以,根(內住的罪)和果子(我們的罪行),都歸在祂身上。祂是這樣的一位,照着神的公義受神審判。
林前十五章三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彼前二章二十四節告訴我們,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裡,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這些經節指明,基督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的罪死了。希伯來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同章二十六節說,祂“顯明了一次,好藉着獻上自己為祭,把罪除掉。”罪性與罪行都一次永遠的被祂的死對付了。所以,我們可以稱祂的死為永遠的死,一勞永逸的死。
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並且成為罪時,神把祂看為神的羔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_約一29。這節聖經的“世人”是指人類。神的羔羊除去人類的罪。罪的問題已經被祂為我們的代死解決了。
在素質上與神是一,但在經綸上被神棄絕 當主耶穌這位神人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而死的時候,祂在素質上有神在裡面作祂神聖的所是。但祂在經綸上卻被公義並審判的神棄絕。我們已經看過,基督是在素質上由聖靈成孕並出生。聖靈是祂所是的一種素質。當主耶穌長大、活在地上時,祂在素質上有聖靈在祂裡面。後來,當祂受浸時,祂有聖靈作祂所是素質的部分。然而,當祂受浸時,聖靈卻在經綸一面降在祂身上。這就是說,在素質一面,主耶穌有聖靈作祂所是的一種素質,並且在經綸一面,聖靈也降在祂身上。當然,這不是說有兩位聖靈,乃是一位聖靈有兩方面-素質一面和經綸一面。素質一面是為着主耶穌的所是,存在;經綸一面是為着祂的工作,祂的職事。
現在我們需要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的時候,在素質上神是在祂裡面。所以,為我們的罪受死的乃是神人。但到了一個時刻,當公義的神審判這位神人時,神在經綸上離開了祂。神棄絕基督乃是一件經綸的事,與神施行祂的審判有關。
關於人救主被釘的一些細節 現在我們來看路加二十三章二十六至四十九節所說的其他幾件事。二十三章二十六節說,“他們把耶穌帶走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在耶穌後面背着。”古利奈是古希臘在北非殖民地塞利奈加(Cyenaica)的京城。西門似乎是古利奈的猶太人。
有許多百姓和婦女跟隨人救主,為祂捶胸哀號_路二三27。“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兒,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看哪,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孩子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對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對小山說,遮蓋我們。這些事既行在滿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會怎樣?”_路二三28~31。滿有汁水的樹,象徵人救主,祂是活的,滿了生命;枯乾的樹象徵耶路撒冷死沉的百姓,他們沒有生命的汁漿。 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二、三十三節說,“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去處死。他們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將耶穌釘了十字架,也釘了那兩個犯人,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在馬太二十七章三十三節,這地方叫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_約十九17,意即髑髏_可十五22,等於拉丁文的Calvaria,加爾瓦略,演變為英文的Calvary,加略。這不是指堆放髑髏的地方,乃是單指髑髏說的。
有一個犯人褻瀆人救主,“另一個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受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當的事。”_路二三40~41。不當,原文或作,離開本位。然後這個犯人說,“耶穌阿,你來進入你國的時候,求你記念我。”_路二三42。主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_路二三43。從四十節起這段救恩的記載是路加福音獨有的,表明人救主代死的功效和祂救恩最高標準的道德。
路加二十三章四十三節的“樂園,”指陰間快樂的部分,死後的亞伯拉罕和所有義人的靈都在那裡,等候覆活_路十六22~23,25~26。主耶穌死後曾去那裡,直留到祂復活_路二三43,徒二24,27,31,弗四9,太十二40。這樂園與啟示錄二章七節的樂園不同,那是千年國里的新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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