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得救-1 经文 罗五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著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了 腓一19:因为我知道,这事藉著你们的祈求,和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终必叫我得救 神造人有三部分。帖前五章二十三节清楚的说,我们有灵、与魂、与身子。希伯来四章十二节说,我们的灵能与魂分开。我们所以奇妙,因为我们有三部分。说到魂,我们有心思、情感、意志;说到体,我们有许多肢体。在我们的灵里,又有良心、直觉、交通。神这样奇妙的创造了我们,因为他要我们成为他的容器。我们受造并不是为著别的目的。我们的体存活,使我们成为活的器皿盛装神。我们要成为这样的器皿,不仅需要里面的灵,还需要外面的体,使我们能活在地上,运用灵来接触神,接受他进来,盛装他,甚至吸收他。赞美主,我们的被造是奇妙的,是有三部分的!( 创世记生命读经,一六二至一六三页。) 为著达成他的目的,神首先造人作器皿,以盛装神自己作生命。人是用这么特别的方法造的,不仅有体可以生存,有魂可以表现自己,还有灵特作接触神的器官,并作接受、保有神的接收器。人的魂是人的人位,有他的整个个格,是个完整的人位。但神创造人的用意,不是要人用自己彰显自己,乃是要人这完整的受造者,能接受神作生命,而用全人彰显神。所以除了魂,人还需要有特别的器官来接触神,这器官就是 人的灵。 (创世记生命读经,一六四页。) 罗马八章向我们启示,三一神─父、(15、)子、(3,29,32、)灵,(9,11,13~14,16,23,26,)如何将他自己作为生命,分赐到我们这三部分(灵、魂、体)的人里,(2,6,10~11,)使我们成为他的众子,(14~15,19,23,29,17,) 好构成基督的身体。(十二4~ 5。)(圣经恢复本,罗八9第一注。) 在基督的神圣生命里得救是一件渐进的事。许多时候,基要派的基督徒会问人说,”你得救了没有?”五十多年前,当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我会很有力的回答说,”是的,我当然得救了。”但你今天若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会说,”这很难讲。是的,我在某些方面已经得救了,但仍有许多方面我还没有得救。”我们已经永远得救, 免去永远的沉沦,永远的审判,并火湖中永远的死。但就著从罪的律得释放而言,我们还 没有完全的得救。 我们会发脾气,指明我们还没有得释放脱离罪的律。我们在某个时刻似乎非常圣别,但只过了几分钟,就可能发脾气。当我们发脾气时,罪的律就在我们身体的肢体里运行。因此,我们还没有完全得释放,脱离罪的捆绑、奴役,就是罪的律。有时候,我们偶尔经历到从罪的捆绑中得救。但在别的时候,我们被罪的律击败。这时,我们会像保罗一样说,”我是个苦恼的人!”(七24。)当我们更透彻的认识自己并主拯救我们的方式时,我们就不会大胆的说,我们在凡事上都得救了。我们只能说我们在某些事上已经得救了,在许多事上还没有得救。因此,其督徒的生活是一直不断得救的生活。( 三一神作三部分人的生命,七三至七四页。) 参读:创世记生命读经,第十篇;三一神作三部分人的生命, 第一至四、七章。 纲 目 壹 三一神创造了一个有三部分的人,作活的器皿以盛装他作生命, 使他在人性中彰显他自己─创一26,二7,罗九21,23。 贰 罗马八章向我们揭示,三一神─父、子、灵─ 如何将他自己作为生命,分赐到我们这三部分─灵、魂、体─ 的人里,使我们成为他的 众子,好构成基督的身体─2,6,10~ 11,14节,十二4~5。 参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不断在基督神圣的生命里得救的生活; 基督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具体化身─五10,西二9,腓一19, 28, 二12。 (未完待续) 生命得救-2 神的生命-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