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性质
1 神的召会,有神的神圣性质
关于地方召会的性质,首先我们必须看见召会是神的召会。(林前一2。)地方召会必须是神的召会,有神的神圣性质。‘神的召会’这名称不仅指明召会属于神,也指明召会必须有神的性质。
2 基督的众召会,在基督的元素里
第二,众召会是基督的众召会。(罗十六16下。)地方召会必须是基督的召会,在基督的元素里。每一元素都有一种性质,性质就是元素的素质。基督是召会的元素,神是召会的性质。神在基督里;这指明性质在元素里。地方召会必须有神的神圣性质,并且在基督的元素里。
二 立场
1 基督身体真正的一─那灵的一
地方召会的立场是基督身体真正的一,就是那灵的一。以弗所四章三节嘱咐我们要竭力保守那灵的一。那灵的一是基督身体的一,就是地方召会独一立场的基本元素。
2 以地方的界限和行政区域为限─地方的立场
基督身体真正的一,必须以地方独一的立场来实行,这是以召会存在之地方的界限和行政区域为限,就是在地方的立场上,如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徒八1、)在安提阿的召会、(徒十三1、)在坚革哩的召会、(罗十六1、)在哥林多的召会、(林前一2、)以及在亚西亚七个城市里的七个召会。(启一11。)所有这些召会都是在地方的立场上。
三 光景
地方召会的光景可能变动,也可能与所有其他的地方召会不同,正如启示录二、三章里七个召会的光景彼此不同一样。在以弗所的召会处于一种光景,在士每拿的召会处于另一种光景。七个召会的光景都不相同。然而,召会的光景虽然可能不同,地方召会的立场却仍是一样。因为召会的光景可能变动,我们承认一个地方召会,就该根据她的性质和立场,不该根据她的光景。
地方召会蒙保守不致分裂是因着她的立场,不是因着她的光景。独一的立场─基督身体独一的一,加上地方独一的立场─保守召会不致分裂。某一召会的光景可能很好,但那并不保证那个召会的立场是对的。一个地方召会的光景可能很低,但只要她保守基督身体一的真正立场,她就仍是真正的地方召会。另一面,一个地方召会的光景可能很高,但只要她不顾在当地所彰显基督身体一的真正立场,她就是分裂,就是地方宗派。我们在本书用过婚姻的事,作这原则的例证。婚姻的立场是妻子的贞洁。只要妻子是贞洁的,即使她的性格可能是粗暴的,她仍有正确的地位。她可能不是亲切或恩慈的─这是她的光景─但这并不废掉她婚姻的立场。然而,倘若她的丈夫姓史,她却开始称自己为钟太太,即使她对丈夫亲切、恩慈、谦卑、服从,她称自己为钟太太就废掉了她婚姻的立场。妻子在婚姻上的基础是她的贞洁。在启示录三章八节,主称赞在非拉铁非的召会没有否认祂的名。妻子否认丈夫的名是可怕的事。那废掉了他们婚姻的基础。无论妻子在性格上或在日常生活中多美好,她若否认丈夫的名,就失去了婚姻生活的基础。地方召会的立场乃是我们承认那个召会的基础。我们承认一个召会,不是因为她的光景合于我们的喜好。我们承认一个召会,是在于她的立场,这立场是由两件事组成的:基督身体的一,与召会存在的地方。关于地方的立场,新约里的原则是‘一个城市,一个召会。’在一个城市里,不该有一个以上的召会。地方召会的光景能改变,有时也的确改变了;但地方召会的立场该永久不变。
已过两年,有些人离开了真正的地方召会,开始以分裂的方式聚会。他们可能说,他们不是分裂,而仅仅是召会的一个排聚会。然而,这些不是真正的排聚会,乃是宗派的分裂,因为他们不顾基督身体的一或地方的立场。
公会(宗派)的因素
读经: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二节。
在这补充的话里,我的第三个负担是要给你们看见公会的因素。一个公会是一个宗派。然而,公会与宗派之间有区别;宗派若没有给自己命名就不是公会。近年来我们中间所产生的分裂还没有给他们自己命名。因此,他们还不是公会,但他们的确是宗派。
一 特别的教训
公会或宗派的第一个因素,是那与全本新约中‘使徒的教训’(徒二42)不同的特别教训,如受浸、长老治会(藉着长老团治理召会)、蒙头、守日、饮食条例、或特别强调豫言的某一点等。所有这些事都可能是合乎圣经的,但我们不该使任何一点成为特别的教训。我们一切的实行都照着圣经,这是正确的。因此,在我们的实行上,我们给人施浸,我们也有长老职分,但我们不使这些事成为将我们与其他信徒分开的特别事项。有些基督徒在受浸的事上将他们自己与其他基督徒分开。信徒若要被接纳为他们的成员,他们就要求他在他们的浸池中,由他们的牧师,用他们的水给他施浸。他若在别的地方由别人施浸,他们就不会承认他。这是特别、特殊的教训,将这些信徒与其他基督徒分开,使他们成为宗派和公会。
二 特别的交通
公会的第二个因素是基于特别的教训而有特别的交通,其范围比‘使徒的交通’(徒二42)狭窄。使徒的交通是整个身体宇宙的交通,包括各种真信徒。罗马十四章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接纳各式各样的真信徒,无论他们谨守什么日子,或遵守什么饮食条例。无论他们吃蔬菜或吃肉,他们都是真信徒,因为他们相信主耶稣。因此,我们必须接纳他们。
三 特别的名称
公会的第三个因素是特别的名称,或是照着特别的教训,或是照着特殊的实行,标明某一团体的信徒属于同样的教训或同样的实行。采取这样的名称就给一个宗派命了名,使其成为公会。
四 三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造成分裂
以上所题三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将信徒与其他在教训或实行上和他们不同的人分开。因此,虽然我们该实行像受浸、长老治会和蒙头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该使这些事成为将我们与别人分开的特别事项。不仅如此,我们不该使这些事成为我们的信条,我们也不该用某个照着特殊的教训或实行而有的名称,如路德会、浸信会或长老会等,给自己命名。
分辨那一个身体
读经: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九至三十节,十章十七节,以弗所书四章四节。
在这补充的话里,我的第四个负担是分辨那一个身体。林前十一章二十九节说,我们需要分辨那身体。不仅如此,这节说我们若不分辨那身体,就会遭受主的某种管教。
我们需要分辨的第一项是主桌子上的饼。主桌子上的饼不仅该象征主物质的身体,也该象征主奥秘的身体,这身体在宇宙中是一。(弗四4。)虽然我们可以在全球许多不同的城市擘饼,但我们众人只擘一个饼,因为我们所分受的饼象征基督奥秘的身体,这身体在宇宙中是一。因此,林前十章十七节说,‘我们虽多,还是一个身体,因我们都分受这一个饼。’
任何在主桌子上的饼,若不表征主那一个宇宙的身体,郤表征某一个宗派的团体,就是分裂的。在中国大陆,我在其中长大的公会,每隔一段时间,定期举行‘圣餐。’每次他们都强烈声明,凡不是那公会成员的,都必须离开会场。他们所分受的饼,不是象征基督的身体,乃是象征那公会的宗派。我们不该分受那样的饼,那样的‘圣餐,’或有分于那样的桌子。我们不该在其中有分;那是宗派的表记。
我们若不加分辨的有分于这样分裂的桌子,我们就是有分于使徒所定罪的分裂。(林前十一29~30。)最近离开我们形成分裂的一些人举行擘饼。他们告欣人,他们仅仅是一个排聚会在举行擘饼。这些排聚会该视为地方召会正确、真正的聚会么?倘若正确、真正的排聚会有擘饼,那个擘饼就是地方召会的擘饼,那里的饼象征基督的整个身体。那是保守身体之一的实行。然而,假定我们有一班信徒,原来与召会一同聚会,但因着某种原因,他们离开了召会,使自己与召会分开,与召会没有任何交通。不仅如此,假定这些信徒有他们所谓的擘饼。这样的擘饼立刻成为分裂的象征,宗派的象征。因此,林前十一章二十九节嘱咐我们要分辨。当我们分受所谓主的桌子上的饼时,我们必须仔细分辨那饼是否表征基督宇宙的身体,并没有分裂。倘若不是,我们就不该分受那饼。我们若不分辨,且分受这样的东西,这就是使徒所定罪的。
我们中间一些初信者可能想知道主的恢复和基督教之间有何不同。在本书连同补充的话里,我们已经看见,首先,我们在这里是为着这恢复,其次,我们在这里是为着基督身体的一。我们在这里是在三一神、基督、那灵、生命、信徒、召会、召会立场、和地方召会之实行的恢复里。总其大成而言,我们是在基督身体之一的恢复里。因此,我们需要正确的为人,因着我们周围的混乱,我们也需要运用我们的分辨力。只要有分裂,就会有混乱。所以我们必须谨慎,并仰望主使我们能分辨我们中间的情况。
(李常受弟兄于主后一九九0年六月二日讲于美国加州长堤市)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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