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的生命
18:16 祂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 詩篇 -
出 處
注 解
創 1:26 注2 神的形像,指神裡面的所是,是神屬性內里素質 的彰顯,這些屬性最顯著的是愛、(約壹四8、)光、(約壹一5、)聖、(啟四8、)義。(耶二三6。)神的樣式,指神的形狀,(腓二6,)乃是神身位之素質 與性質的彰顯。因此,神的形像和神的樣式不當視為兩個分開的東西。人內里的美德受造於人的靈里,乃是神屬性的翻版,也是人彰顯神屬性的憑藉。人外面的形狀受造為人的身體,乃是神形狀的翻版。因此,神造人成為祂自己的複本,使人有盛裝神並彰顯神的性能。其他一切活物都是‘各從其類’造的,(11~12,21,24~25,)人卻是從神類造的。(參徒十七28~29上。)既然神與人同類,人就有可能與神聯合,而在生機的聯結里與祂同活。(約十五5,羅六5,十一17~24,林前六17。) 子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神屬性之素質 的彰顯。(西一15,林後四4,來一3。)人是照着基督創造的,目的是要基督進到人裡面,並借着人得彰顯。(西一27,腓一20~21上。)受造的人是活的器皿,容器,以盛裝基督。(羅九21,23,林後四7。)至終,基督成為肉體,穿上人性,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8,)好叫人借着祂的死與復活,可以得着神永遠、神聖的生命,(彼前一3,約壹五11~12,)並且在裡面憑這生命得以變化,並模成基督的形像,(林後三18,羅八29,)在外面得以改變形狀,同形於基督榮耀的身體,(腓三21,)使人與基督一樣一式,(約壹三2下,)與基督一同向着宇宙彰顯神。(弗三21。) 受造的人雖然是神的複本,有神的形像和樣式,但還沒有神的實際和神的生命。因此,人還需要借着吃生命樹,接受神作人的生命,使人得着神的實際而彰顯神。(二9與注2。) 出 16:15 注1 希伯來文, man hu, 曼胡;嗎哪一辭由此而來。嗎哪預表基督作屬天的糧食,使神的子民能走祂的道路。(約六31~35,48~51,57~58。)按照神的經綸,基督應該是神所揀選之人獨一的飲食,惟一的食物、力量、滿足和支持,他們該單單憑祂而活。(民十一6,約六57。)為了作我們的食物,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且復活,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里。(約六63與注。) 雖然我們知道嗎哪從天而降,(4,)但嗎哪的元素和素質 乃是個奧秘。嗎哪不屬於舊造,卻能滋養人的肉身。因此,嗎哪必定含有某些屬於舊造的元素和礦物質。基督作為真嗎哪,也是奧秘的。在復活里,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但祂也有看得見、摸得着的身體。(路二四36~43。)因此,很難說基督是屬靈的還是物質的。 出 27:1 注1 用以作壇的皂莢木,表徵那人耶穌,(提前二5,)作我們的代替,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皂莢木是約櫃(二五10)和祭壇的素質 和本質,表徵惟有構上約櫃之標準的那一種人性,就是耶穌的人性,才能作我們的代替,拯救我們。 得 4:18 注1 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給我們看見神在祂經綸之靈,就是能力之靈里的行動;(徒一8;)路得記描繪神在祂素質 之靈,就是生命之靈里的行動。(羅八2。)正如參孫的事例所描述的,士師們是在神能力的靈里行動,而不是在神生命的靈里行動。神的靈臨到參孫,(士十三25,十四6,19,)但參孫和許多士師放縱情慾,無法控制。(見士八16注1,九5注1,十四1注1。)相反的,路得記不是一卷能力的書,乃是一卷生命的書。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都是極其在生命里的人。沒有一位士師是基督的先祖,乃是路得和波阿斯有分於保守人類的線,將基督從永遠帶到時間裡,將基督同祂的神性帶到人性里。這表明惟有生命才能生出基督。惟有生命能保守譜系,維持這細微的線,將神帶到人性里,以產生基督,供應基督,並將基督供給全人類。這不是借着士師作成的,乃是借着走生命之路的路得和波阿斯作成的。 伯 38:1 注1 神向約伯顯現,(1~3,四十1~14,)目的是要給他看見他一無所是,而神是無限、追測不盡、無法追蹤的。神的顯現也含示神要幫助約伯認識,他是在錯誤的範圍里,這範圍就是在他的完全、正直和純全上建立自己作為舊造里的人。約伯以這些事為榮,但神認為這些事乃是攔阻,需要被剝奪,使約伯能接受神的性情、生命、元素和素質 ,因而新陳代謝的變化成為神人,就是在新造里彰顯神並將神分賜給別人的人。 神用各樣災難對付約伯,並剝奪他一切的所是,乃是要除去他在敬虔成就和獲得上的自滿,並除去一切障礙和遮蔽,使他被倒空,好進一步尋求神,並能領悟,他人生中所缺少的乃是神自己。在約伯記末了,神進來將自己向約伯啟示,指明祂自己才是約伯所該追求、得着並彰顯的。神在約伯身上一切的對付,目的是要將約伯削減至一無所有,但維持他的生存,(二6,)使神可以有時間,將祂自己分賜到約伯裡面。 詩 22:1 注2 本篇起頭的問話是大衛受苦時所說的,但成了預言,說到基督受救贖之死的苦。基督在地上時,父神始終與祂同在,(約八29,)但在祂釘十字架的某一個時候,神離開了祂。(太二七45~46。)神是在經綸上,不是在素質 上,離開祂。就素質 說,神絕不會離開祂;但就經綸說,神棄絕祂一段時間。然而,基督是作為神的兒子,神人,而死;因此,在祂的死里有神聖永遠的元素。(徒二十28,約壹一7,來九12。)見路三22注1,太二七45注1,46注2,約壹一7注3一段。 歌 1:8 注1 在她與良人的交通中,良人吩咐她從那使她與正確召會生活分開的地方出去,而隨着召會(羊群)的腳蹤跟隨祂,並在主牧養祂召會的眾地方召會(牧人帳棚)那裡,牧養她屬靈的孩子(山羊羔。)跟隨羊群的腳蹤,就是跟隨召會,跟隨歷世紀以來所有忠信尋求基督者的腳蹤。我們跟隨召會時,就被引到基督的同在里,並且把所有年幼的人(山羊羔,)也帶到召會。召會是有基督同在,並祂牧放、牧養、餵養祂聖徒的地方。(約十11,16,徒二十28,彼前五2~4。) 主的佳偶一直為着自己的滿足尋求主,但主所關切的,乃是借着完成神永遠的經綸而使神得滿足。神的經綸是要拯救罪人,以得着正確的地方召會,使眾召會的素質 能成為基督生機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作神經綸的完成。因此,在基督對祂佳偶的答應中,祂指示她進入召會生活,也囑咐她照顧她屬靈的孩子,就是基督身體的肢體。 賽 11:2 注1 耶和華的分枝全然是那靈的事。基督從那靈而生,(太一18,20,路一35,)意即祂是由那靈作祂神聖的素質 所構成。再者,祂乃是為那靈所浸,所膏。(太三16,路四18,)那靈一直與祂同在,與祂是一。(路四1,14,十21,約一32,太十二28。)祂憑那靈行動,過一種在那靈里、同着那靈、借着那靈、並經過那靈的生活。在祂的人性生活里,那靈帶着本節所題的一切屬性得以顯出。因此,那靈乃是基督的實際。(約十四16~20,林後三17。) 耶 17:8 注1 按照神的經綸,信靠神的人像樹栽於水旁;這表徵神乃是活水的泉源。(二13上。)樹在河邊,借着吸取水的一切豐富而生長。這是神借着祂的分賜完成祂經綸的一幅圖畫。我們這些樹要接受神聖的分賜,就必須吸取神這水。(參林前三6。)這位供應之神的豐富,分賜到我們這些樹裡面,就以神的神性將我們構成,使我們長成神的度量。(西二19。)這樣,我們就與神成為一,有同樣的元素、素質 、構成和樣子。(啟四3,二一11。) 耶 23:28 注1 從耶利米出來神的話是麥粒,是滋養的食物,包含神聖的素質 ,可分賜到神的子民裡面;但假申言者的話是禾稈、糠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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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解
耶 31:33 注1 見來八10注1。新約的中心、內容和實際,乃是內里生命的律。(羅八2。)就其素質 說,這律指神聖的生命,而神聖的生命就是三一神,具體化身在包羅萬有的基督里,(西二9,)並實化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三一神已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成為祂選民的一切。 按其生命說,新約的律乃是三一神;按其功用說,新約的律乃是全能的神聖性能。這神聖的性能在我們裡面行作一切,為着完成神的經綸。按這性能,我們能認識神、活神、並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被祂構成,使我們成為祂的擴增、擴大,作祂的豐滿,使祂得着永遠的彰顯。(弗一22~23,三19~21。)不僅如此,內里生命之律的性能,將我們構成基督身體的肢體,(林前十二27,弗五30,)有各種的功用。(羅十二4~8,弗四11,16。) 耶 33:15 注1 見二三5注1。這些說到基督是大衛公義的苗的話,與新約有關;(三一31~34;)新約的中心是內里生命的律。這律就是大衛的苗,而大衛的苗乃是基督。基督作為生命的律,乃是新約的中心、實際,更是素質 。見三一33注1。 但 2:32 注1 金頭(36~38)相當於七3~4的頭一個獸,表徵尼布甲尼撒,即巴比倫的創建者和王。銀的胸膛和膀臂,(39上,)相當於七5的第二個獸,表徵瑪代波斯。銅的肚腹和腰,(39下,)相當於七6的第三個獸,表徵希臘,包括馬其頓。鐵的腿和半鐵半泥的腳,(33,)相當於七7~8的第四個獸,表徵羅馬帝國連同其末了的十王。(40~44上,七7~11,19~26,啟十七7~13。) 按照本章的人像,在神看來,整個歷史中人類的一切政權,乃是由巴比倫、瑪代波斯、馬其頓、希臘、和羅馬這四個帝國組成的。人類政權開始於寧錄所建造的巴別(巴比倫,)(創十8~10,)結束於敵基督統治下復興的羅馬帝國。雖然羅馬帝國的形態和外表已經消失,但羅馬帝國的文化、精神和素質 今天仍繼續存在。(見七12注1。)在大災難開始時,(太二四21,)羅馬帝國的形態和外表將在敵基督手下得着恢復。按照但以理書和啟示錄,羅馬帝國最後一位該撒將是十王所擁護的敵基督。(啟十七10~12與注。)因此,寧錄在巴別所開始的人類帝國,其集大成要完成於敵基督同他的十王。 大人像的頭若是巴比倫,整個人像也應該是巴比倫。在神眼中,從寧錄到敵基督的整個人類政權乃是巴比倫。在最後一位該撒敵基督的統治下,羅馬帝國將是政治和宗教的巴比倫。(啟十七~十八。)敵基督的帝國將是政治和物質的巴比倫,也就是‘大巴比倫;’(啟十八2;)而稱為‘奧秘哉!大巴比倫’(啟十七5)的羅馬天主教,將是宗教的巴比倫。見耶五十1注1一段。 路 1:35 注3 如同雲彩遮蓋變化山(太十七5)和會幕。(出四十34,38。)按本節看,聖靈似乎只是臨到馬利亞身上的能力,使她懷了聖嬰。然而太一18、20告訴我們,馬利亞“被看出懷了孕,就是她從聖靈所懷的,”“那生在她裡面的,乃是出於聖靈。”這指明在馬利亞生下嬰孩耶穌以前,出自聖靈的神聖素質 已經生在她的腹中了。聖靈在童女裡面這樣的成孕,由神聖和屬人的素質 所成就,構成了神性與人性的調和,產生出一位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獨特的兼有神性與人性,並沒有產生第三性。這就是耶穌,耶和華救主,最美妙、最超絕的身位。 施浸者約翰的成孕和救主耶穌的成孕,在素質 上顯然不同。施浸者的成孕是神的神跡,由老邁的屬人素質 所成就,僅僅憑着神聖的能力,不含神聖的素質 ,因此所產生的只是一個被神的靈充溢,(15,)卻沒有神性情的人。救主的成孕乃是神成為肉體,(約一14,)不僅是由神聖的能力所作成,更是由神聖的素質 加上屬人的素質 所構成,因此產生了兼有神性與人性的神人。藉此,神親自與人性聯合,使祂得以在肉體顯現,(提前三16,)並得以成為人救主。(二11。) 路 1:35 注4 這裡的懷孕既是出於聖靈,所生的也就是聖者,在內在的素質 上是聖的。這就是我們的救主耶穌。 路 3:22 注1 在一35,耶穌由聖靈成孕,是素質 的,與耶穌神聖的所是,神聖的人位有關。在耶穌的成孕里,聖靈神聖元素的素質 是不能改變,也不會離開的。然而,這裡聖靈降在耶穌身上,是經綸的,與耶穌的職事、工作有關。聖靈的能力是為着耶穌的職事,(四14,18,太十二28,)按情況的需要是會離開的。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人受死擔罪時,神就是在經綸上棄絕並離開祂。(太二七46。)能力中的聖靈在這裡降在祂身上以前,祂從出生起就有了素質 中的聖靈;當能力中的聖靈降在祂身上時,祂已經同素質 中的聖靈生存着。 路 3:38 注3 這意思不是說,亞當是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正如“約瑟的兒子”不是指耶穌是約瑟生的,乃是依人看來,祂是約瑟的兒子。(23。)亞當是神所造的,(創五1~2,)神是他的來源。基於這點,人認為他是神的兒子。甚至外邦的詩人,也認為全人類都是神的族類。(徒十七28。)他們只是神所創造的,不是神所重生的;就着內里的素質 說,這與在基督里的信徒是神的兒子,絕對不同。信徒已經由神而生,得了重生,並有神的生命和性情。(約一12~13,三16,彼後一4。) 路 24:47 注1 惟有人救主為罪人的罪代死,得了成就,並藉祂的復活,得了證實以後,(46,參羅四25,)赦罪之道才得以宣揚。約翰福音是神救主的福音,強調生命,為着結果子。(約十五5。)路加福音是人救主的福音,強調赦罪,為着宣揚。要在生命中結果子,需要在素質 上,藉那靈的吹氣得着生命的靈。(約二十22。)要宣揚赦罪之道,需要在經綸上,藉那靈里的浸得着能力的靈。(徒一5,8。)結果子是生命的事,宣揚赦罪的道是能力的事。 路 24:49 注1 即珥二28~29的應許,應驗在五旬節那天,(徒一4~5,8,二1~4,16~18,)使高處來的能力,在經綸上為着信徒的職事,澆灌下來。這與生命的靈不同。生命的靈是復活的救主,在復活那天吹到門徒裡面,(約二十22與注1一段,)為着祂的內住,使祂在素質 上作他們的生命。 路 24:49 注5 就生命的靈說,我們需要吸入祂,像吸入空氣一樣;(約二十22;)就能力的靈說,我們需要穿上祂,像穿上制服一樣,這是以利亞的外衣所預表的。(王下二9,13~15。)前者像生命的水,需要我們喝;(約七37~39;)後者像受浸的水,需要我們浸。(徒一5。)這是一位靈的兩方面,都是為着我們的經歷。(林前十二13。)生命之靈的內住是素質 的,為着我們的生命與生活;能力之靈的澆灌是經綸的,為着我們的職事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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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解
路 24:51 注1 路加在本書中,主要的是將人救主五大重要且絕佳的方面,向我們展示、陳明出來,就是祂的出生、職事、受死、復活與升天。 (一)祂的出生是在素質 方面,出於並同着神的靈,使祂成為神人,作了人救主。(一35。) (二)祂的職事是在經綸方面,憑着並借着神的靈,完成神在祂禧年裡的經綸。(四18~19。) (三)祂的死乃是憑祂是神人,為人完成神的救贖,(二三42~43,)並將自己釋放到人裡面,作生命的火在地上着起來。(十二49~50。) (四)祂的復活是:(1)神對祂和祂工作的稱義;(2)祂在一切成就上的成功;(3)祂對神宇宙仇敵的得勝。 (五)祂的升天是神高舉祂,立祂為神的基督,和萬有的主,(徒二36,)祂且成了包羅萬有的靈,從諸天上澆灌在由信徒所構成的身體上,(徒二4,17~18,)好讓祂嚀¨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職事,這是路加進一步寫行傳時所記的。 約 7:39 注1 神的靈從起初就有了,(創一1~2,)但那靈,就是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基督的靈,(腓一19,)在主說這話時還沒有,因為祂尚未得着榮耀。耶穌是在復活時得着榮耀的。(路二四26。)祂復活後,神的靈就成了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之耶穌基督的靈。基督在祂復活的晚上,已將這靈吹到門徒裡面。(二十22。)現今這靈乃是另一位保惠師,就是基督受死之前所應許實際的靈。(十四16~17。)當這靈還是神的靈,祂只有神聖的元素;當祂借着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成了耶穌基督的靈,祂就兼有神聖與屬人的元素,連同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和復活的一切素質 和實際。因此,祂現今乃是包羅萬有耶穌基督的靈,作了活水給我們接受。(38~39。) 徒 1:8 注1 與“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7)不同。聖靈在主復活那天,吹進門徒裡面,(約二十22,)是在素質 一面作生命的靈。(羅八2。)同一位聖靈在五旬節那天,降在門徒身上,是在經綸一面作能力的靈。見路二四49注5。 徒 1:14 注3 在主受死以前,門徒沒有興趣為屬靈的事禱告,(路二二40,45~46,)反倒爭論他們中間誰為大。(路二二24。)但如今在主復活升天以後,他們屬靈的光景大為改變。雖然五旬節還沒有到,他們還沒有受經綸一面澆灌下來能力的靈,(二,)但他們彼此不再爭論,卻有負擔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禱告。這是有力的標記和證明,在主復活那天,他們已經受了素質 一面內住的生命之靈。(約二十22。)這也證明他們因着看見主升天的異象,已經在神新約的經綸上得了加強。 徒 1:15 注1 主受死以前,彼得時常說胡話。(太十六22~23,十七24~26,二六33~35。)但如今在主復活之後,他能恰當的按其正確意義解釋舊約的預言。(16~20。)這也證明,門徒在五旬節那天受經綸一面能力的靈以前,已經在主復活那天受了素質 一面生命的靈。 徒 2:2 注1 在主的復活里,復活生命的靈被比作氣,吹進門徒裡面,(約二十22,)這是在素質 一面為着他們屬靈的所是並生活。在主的升天裡,升天能力的靈在這裡由風所象徵,澆灌在門徒身上,這是在經綸一面為着門徒的職事和行動。復活生命素質 的靈,使信徒能活基督;升天能力經綸的靈,使他們能完成主的使命。 徒 2:4 注2 希臘文,pletho,浦利奏,(也用於四8,31,九17,十三9,路一15,41,67,)指在外面充溢。按本書的用法,pleroo,浦利路,是指在裡面充滿器皿,如2節的風在裡面充滿屋子;浦利奏是指充溢在人的外面,如本節的那靈在外面充溢門徒。門徒在裡面和素質 一面被那靈充滿(浦利路─十三52),是為着他們基督徒的生活;門徒在外面和經綸一面被那靈充溢(浦利奏),是為着他們基督徒的職事。在裡面充滿的靈,乃是素質 的靈,是在門徒們裡面;(約十四17,羅八11;)在外面充溢的靈,是經綸的靈,是在門徒們身上。(一8,二17。)每一位在基督里的信徒,都應當經歷聖靈這兩方面。甚至為人的基督,也經歷過同樣的事:祂在素質 一面由聖靈而生,(路一35,太一18,20,)為着祂的所是並生活;又在經綸一面被聖靈所膏,(太三16,路四18,)為着祂的職事和行動。素質 的靈是在祂裡面,經綸的靈是在祂身上。 澆灌的靈在外面的充溢,乃是升天的元首將祂的身體浸入那靈裡面。在五旬節那天,祂身體的第一部分─猶太的信徒─受了這浸;在哥尼流家裡,祂身體的第二部分─外邦的信徒─也照樣受了這浸。(十44~47。)借着這兩個步驟,祂將祂的整個身體一次永遠的浸入那靈裡面,(林前十二13,)那靈就是祂自己的應用和實化。祂將祂的身體浸入那靈裡面,就是將祂的身體浸入祂自己裡面。這樣,那身體的元首基督,便成就了祂在一5所應許在聖靈里的浸。 徒 2:17 注2 這與基督復活後,從祂口中將聖靈吹進門徒裡面不同。(約二十22。)神的靈是在基督的升天裡,從諸天之上澆灌下來。前者是那靈在素質 一面,為着門徒的生活,吹進他們裡面作生命;後者是那靈在經綸一面,為着他們的工作,澆灌在他們身上作能力。同一位靈就素質 說,是在他們裡面;就經綸說,是在他們身上。 那靈在基督的升天裡澆灌下來,就是復活升天的基督成為包羅萬有的靈降下來,要為着神新約的經綸,在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職事,建造祂的召會,(太十六18,)作祂的身體。(弗一23。) 徒 2:17 注3 “在…身上”是就經綸說,與約十四17就素質 說的“在…裡面”不同。“在…裡面”與為着生命內里的素質 有關;“在…身上”與為着能力外在的元素有關。 徒 2:33 注1 直譯,聖靈的應許。不是聖靈所賜的應許,乃是父在珥二28所賜,關於聖靈的應許,就是彼得在17節所引,主在路二四49和本書一4所指的。被高舉的基督接受聖靈的應許,實際上就是接受聖靈自己。基督在素質 一面,為着祂在人性里的所是,由聖靈成孕;(路一35,太一18,20;)基督在經綸一面,為着祂在人間的職事,被那靈所膏。(太三16,路四18。)祂復活升天以後,仍然需要在經綸一面再次接受那靈,使祂能將自己澆灌在祂的身體上,以在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職事,成就神新約的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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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解
徒 2:38 注8 這是神新約經綸里經過過程之三一神包羅萬有的靈,是素質 的,為着生命,也是經綸的,為着能力,在信徒相信基督時賜給他們,(弗一13,加三2,)作為神完全福音包羅萬有的福,(加三14,)使他們能享受三一神一切的豐富。(林後十三14。) 使徒傳講並供應基督,但聽見的人悔改相信祂時,卻領受三一神這奇妙的靈。這含示這靈就是復活升天的基督自己。這裡的領受聖靈是在素質 與經綸兩方面,意義是普遍的,包羅一切的,與八15~17和十九2~6的領受聖靈不同,那是專指在經綸一面,領受降在信徒身上的聖靈。 徒 6:3 注1 希臘文,pleres,浦利瑞斯,按本書在這裡和5,七55,十一24,路四1的用法,乃是pleroo,浦利路的形容詞。滿有那靈,乃是十三52所題,在裡面和素質 一面被那靈充滿之後的光景。這是生命的一面,不是工作的一面。 徒 8:16 注1 這不是說,撒瑪利亞信徒信主時,沒有在裡面素質 一面受到聖靈。照新約在弗一13和加三2的教訓,他們信而重生時,該已在素質 一面受了聖靈。(約三6,36。)但他們還沒有在經綸一面受到聖靈,使他們與基督的身體聯合。聖靈沒有在外面和經綸一面降在他們身上,原因乃是要等使徒來,將他們帶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里,因為召會的實際建立,是借着使徒在耶路撒冷開始的。但哥尼流家裡的人與這事例不同,當他們信主時,就在裡面素質 一面受了聖靈,使他們重生,同時也在外面經綸一面受了聖靈,使他們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並與基督的身體聯合;因為那時福音是直接由彼得傳的,他在召會開始實際建造的事上,扮演主要的角色。 徒 8:16 注4 撒瑪利亞信徒既已浸入主耶穌的名里,就是浸入主自己,他們就必在裡面,素質 一面受了生命的靈,使他們不僅從主而生,也與主聯合,(林前六17,)縱然在外面,經綸一面還沒有受到能力的靈。 徒 8:17 注1 見提前四14注5。彼得和約翰受差遣到撒瑪利亞,不僅是要證實腓利所傳的福音,(這腓利是七個被派服事飯食的人之一,)也是要借着按手在撒瑪利亞人身上,將在撒瑪利亞的召會帶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里。(在撒瑪利亞的召會是由撒瑪利亞人組成的,而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聖靈承認這按手,並降在撒瑪利亞人身上,表明他們與基督身體的聯合。這樣,撒瑪利亞信徒除了在信主耶穌時,在素質 一面受了聖靈之外,在經綸一面也受了聖靈。 徒 8:36 注1 這指明腓利向太監傳水浸。這福音的事例特別強調水浸,卻沒有提到靈浸。這應當給我們有力的指示,我們必須注意靈浸,也必須注意水浸;水浸表徵信徒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為一。(羅六3~5,西二12。)靈浸產生信徒在素質 一面的生命里,和經綸一面的能力里,與基督聯合的實際;水浸是信徒對那靈實際的確認。這二者都需要,(參十47,)不能互相頂替。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該正確的有這二者,正如以色列人在雲(表徵那靈)里,也在海(指明水)里受了浸。(林前十2。)見可一8注1,約三5注2,約壹五6注1。 徒 9:17 注2 這是外面被充溢。(見二4注2。)按神新約經綸里救恩的原則,掃羅在亞拿尼亞來按手在他身上以先,就在他悔改時,必定已經在素質 一面受了生命的聖靈。在亞拿尼亞來以前,他在禱告主,(11,)指明他已經信主,並且呼求祂,(參羅十13~14,)就如他所損毀並要捉拿的那些信徒一樣。(21,14。)但因他不是借着基督身體的肢體得救的,聖靈就沒有在經綸一面降在他身上,(二17與注2,)直到代表基督身體的亞拿尼亞來了,使他與基督的身體聯合,才降在他身上。 徒 10:44 注1 這是在外面和經綸一面。(見一8注1。)在哥尼流家的事例中,聖靈在素質 一面進入信徒裡面作生命,並在經綸一面降在他們身上作能力,乃是同時發生在他們信主的時候。然而,這裡只記述聖靈在經綸一面降在他們身上,因為這斀¯外面的,別人可從他們說方言並尊神為大認出來;(46;)而祂進入他們裡面是無聲的,也是看不見的。他們未經任何中間的管道,就直接從元首基督受了聖靈的兩面,然後才由基督身體的其他肢體為他們施水浸。這很着重的指明,神國的福音開展到外邦人是出於主,並且身體的頭直接將外邦信徒浸入祂的身體裡,不像撒瑪利亞信徒和大數掃羅的事例那樣,要經由身體的肢體按手。(八17,九17。) 徒 10:47 注1 外邦信徒在哥尼流家裡,直接從升天的元首受了經綸一面的聖靈,與早期的使徒和猶太的信徒,在五旬節那天所受的一樣。(二4。)在新約里只有這兩個事例,算是在聖靈里受浸。(一5,十一15~16。)借着這兩個步驟,身體的頭將祂所有的信徒─猶太和外邦─一次永遠的浸入祂的一個身體裡。(林前十二13。)因此,在聖靈里受浸是已經完成的事實,由升天的基督在五旬節那天,並在哥尼流家裡完成的。其他的事例─八章撒瑪利亞的信徒,九章大數的掃羅,和十九章以弗所的十二個信徒,按新約的啟示,都不算是在聖靈里受浸;這些事例,不過是信徒對那一次永遠完成之靈浸的經歷。 關於信徒在經綸一面受了聖靈,就是聖靈降在他們身上,本書只說到五個事例。其中兩個是為着成就在聖靈里的受浸,分別發生在五旬節那天和哥尼流家裡。其他三個,就是撒瑪利亞的信徒、大數的掃羅、以弗所的十二個信徒,算是特別的,需要基督身體的一些肢體,借着按手使他們與身體聯合為一。除了這五個事例以外,還有許多得救的事例,如三千人、(二41、)五千人、(四4、)埃提阿伯的太監、(八36,38~39上、)在安提阿許多信的人、(十一20~21,24、)在十三至十四章保羅盡職時的許多事例、腓立比的呂底亞、(十六14~15、)腓立比的禁卒、(十六33、)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十七4、)庇哩亞的信徒、(十七10~12、)雅典的信徒、(十七34、)哥林多管會堂的和其他許多的信徒、(十八8、)以弗所的信徒,(十九18~19,)都沒有題起信徒在經綸一面受了聖靈,就是聖靈降在信徒身上。因為在這些事例中,信徒是在正常的情形下,借着他們的信進入基督的身體,沒有特別的原因需要基督身體的肢體,藉按手將他們帶進與身體的聯合里。按神新約經綸的原則,他們因着信入基督,都該正常的在素質 一面得着聖靈作生命,同時也在經綸一面得着聖靈作能力。 徒 13:52 注1 希臘文,pleroo,浦利路,在裡面充滿。見二4注2。這是聖靈在裡面素質 一面的充滿,是為着生命,不是為着能力。喜樂是生命的事,不是能力的事,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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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解
徒 23:11 注2 主在素質 一面是一直活在保羅裡面。(加二20。)現在,為了堅固並鼓勵他,主在經綸一面站在他旁邊。這表明主的信實,以及對祂僕人妥善的照顧。 羅 1:4 注2 這裡聖別的靈,與3節的肉體相對。3節的肉體怎樣是說到基督在這肉體裡的人性,照樣,本節的靈不是指神聖靈的人位,乃是指基督神聖的素質 。基督這神聖的素質 ,就是那是靈的神自己,(約四24,)就是基督的神性,是聖別的,滿了聖別的性情和品質。 羅 1:4 注6 基督這神聖者,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約一18,羅八3。)祂借着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素質 ,就是人的肉體。祂這一部分,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得以聖別,並被拔高。借着復活,祂的人性被聖別、拔高且變化了。因此,祂借着復活,帶着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徒十三33,來一5。)祂的復活,就是祂的標出。如今祂這神的兒子,具有神性,也具有人性。祂怎樣借着成為肉體,將神帶到人裡面,也照樣借着從死人中復活,將人帶到神裡面,就是將祂的人性帶進神聖的兒子名分里。這樣,神的獨生子,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神要以祂這兼有神人二性的長子基督,為生產者,為原型與模型,產生祂的眾子,(八29~30,)就是我們這些信而接受祂兒子的人。我們也要在祂復活的榮耀里被標出,顯示為神的眾子,(八19,21,)像祂一樣,和祂一同彰顯神。 羅 7:14 注2 意即在素質 、性質和本質上,與那是靈的神(約四24)一樣。 羅 8:29 注3 模成是變化的最終結果,包括我們裡面素質 和性情的變化,和我們外面樣式的變化,好使我們與神而人者的基督,在榮耀里的形像相配。祂是原型,我們是大量產品。我們這些產品里外兩面的變化,都是生命之靈的律(2)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結果。 羅 12:2 注1 意即不要被這世代同化,使我們這些從世界被聖別歸神的人,又變成和這世代同形狀,而不顧主靈借着神的生命和祂聖別的性情,在我們裡面運行、工作,用神在我們裡面的素質 ,將我們模成主榮耀形像的變化。(林後三18。) 羅 12:2 注3 我們將身體獻上以後,還需要心思的更新。這心思的更新,是我們魂變化的基礎,是我們的心思置於靈(八6)的結果。我們的心思是我們魂主要的部分,我們的心思既被更新,與心思同作魂其他部分的意志與情感,也自然隨着更新。更新的意思是有新的素質 加到我們裡面,因而產生新陳代謝的變化,使我們適合基督身體的建造,就是召會生活的實行。十二至十六章內一切的美德及得勝,也都是這變化的結果。 羅 12:6 注1 這恩賜乃是照着所賜給我們的恩典而得的,是我們經歷基督恩典的結果。這恩典乃是神在基督里,作神聖的素質 ,進到我們裡面作生命,成了我們的享受。這恩典進到我們裡面的時候,也帶來屬靈技能與才幹的元素,隨着生命在我們裡面的增長,發展成為生命的恩賜,使我們可以在基督的身體裡盡功用事奉神。這裡生命的恩賜,不同於弗四8所說的恩賜,那是指有恩賜的人,由基督升天的時候,為着祂身體的建造,所賜給祂身體的。這生命的恩賜,也不同於林前十二與十四所說到的神奇恩賜。這生命的恩賜,是借着生命的長大,和2節所說在生命中的變化,從林前一7所說內在、初期的恩賜發展出來的。 林前 1:2 注3 神的召會!不是磯法的召會、亞波羅的召會、保羅的召會,也不是任何作法或道理的召會,乃是神的召會。雖然在哥林多的召會有分裂、犯罪、混亂、恩賜的濫用、以及異端的教訓,使徒仍稱之為神的召會,因為那使一同聚集的信徒,成為神之召會的神聖、屬靈素質 ,確實是在那裡。使徒用這樣屬靈的稱呼,是基於他用屬靈的眼光來看在基督里的召會。單單這樣一個簡單的稱呼,就該消除一切作法和道理上的分裂與混亂。 林後 3:3 注2 就是由使徒們的職事所寫的。使徒們被基督充滿,以致他們的職事自然而然的把基督供應給所接觸的人,將基督寫在他們心上,使他們成為傳輸基督的活信。這信寫在使徒的心裡,(2,)也寫在信徒的心上,(3,)表明本書所描述正確的新約職事,總是將一些東西,寫在接受職事的人心上,也寫到供職的人心裡。這種供應基督的職事是在生命里,用賜生命的靈作書寫的素質 。(見6與3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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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解
林後 3:18 注7 我們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祂就用祂的所是及所作的元素,灌注我們。因此,我們就借着祂生命的大能,憑祂生命的素質 ,漸漸新陳代謝的變化,而有祂生命的形狀;並且主要的借着我們心思的更新,(羅十二2,)漸漸變化形像,成為祂的形像。漸漸變化,指明我們是在變化的過程中。 弗 2:15 注5 基督不僅是一個新人(召會)的創造者,並且是這一個新人得以創造的範圍和憑藉。祂是這新人的元素,使神性與人性成為一個實體。這裡的“在裡面,”原文也有元素的意義,也就是“用”的意思,含示新人是用基督作神聖的素質 創造的。 弗 2:15 注7 猶太人和外邦人因着隔離的規條,被隔離達到極點。但他們兩下在基督里,因着神聖的素質 ,已被創造成一個新的實體,就是一個團體的人,召會。 弗 4:4 注1 使徒在勸勉我們保衛“一”時,指出七項是我們一的根據: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並一位神。這七個“一”分為三組:前三者為第一組,屬於那靈,以身體為其彰顯;這身體由為其素質 的那靈所重生並浸透,而有改變形狀、與基督畢像畢肖的盼望。次三者為第二組,屬於主,有信和浸,使我們得與祂聯合。最後是第三組,由神與父所組成,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頭。靈是身體的執行者,子是身體的創造者,父神是身體的起源者─三一神的三都與這身體有關。三一神的第三者首先提到,因為這裡主要的是說到身體,而靈是這身體的素質 ,也是這身體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然後回溯到子,再到父。 腓 2:6 注2 神的形狀,不是指神所是的樣子,乃是指神所是的彰顯,(來一3,)與神人位的素質 和性質相合。因此彰顯神人位的素質 和性質。這是說到基督的神格。 腓 2:7 注2 與6節者同。主成為肉體時,沒有改變祂的神性,只將祂外面的彰顯,由最高的形狀─神的形狀,變成最低的形狀─奴僕的形狀。這不是素質 的改變,乃是狀態的改變。 西 1:10 注3 指在各方面活基督、長基督、彰顯基督並繁殖基督。這是基督徒一切善工的真正素質 。 西 3:14 注1 神就是愛。(約壹四16。)愛是神所是的素質 ,是神生命的本質。因此,穿上愛就是穿上神生命的元素。這樣的愛乃是將完全、完整和各種成熟的美德,結合在一起的聯索。我們要穿上新人,(10,)也要穿上新人的美德,(12,)並且在這一切美德之上,還要穿上愛。(14。) 帖前 5:28 注1 見約一14注4,17注1,林前十五10注1。我們惟有享受主作恩典,才能為着召會生活過聖別的生活,就是憑着主作生命的供應,而有真實、正確為着召會的生活。 本書是為着召會的生活,啟發聖別的生活。聖別就是聖。宇宙間惟有神是聖的,是與一切有別而不同的,是不凡俗的,因而是不俗污的。這樣的聖乃是神的性情,是神屬性中的一個內在特徵。所以要完全聖別,整個聖別,不僅在外面的地位上聖別,且在裡面的性質上聖別,就必須有神那具有特徵的聖別性情。要有神這神聖的性情,也就必須有神,得着神作我們的生命和性情。惟有神能全然聖別我們,能保守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全人脫離凡俗、不沾俗污、得以完全。神願意,也必親自這樣聖別我們,只要我們肯追求祂這聖別,(來十二14上,)肯在這事上與祂合作。如此,我們就能聖別,像祂聖別一樣。(彼前一15~16。)我們非如此聖別,就不能見祂。(來十二14下。) 神聖別我們,不只用基督救贖我們的血(來十三12,十29)在地位上聖別我們,且用祂自己那聖別的性情在性質上聖化我們。祂這樣聖化我們,也就是在我們靈、魂、體的素質 里變化我們,使我們在性質上全然像祂。如此,祂就保守我們的靈、魂、體全然完全。祂在地位上聖別我們,是在我們身外的;祂在性質上聖化我們,是在我們身內的,從我們深處的靈起始,經過我們居間的魂,達到我們外觀的體。這對我們是深入的,是借着祂賜生命的靈重生我們的靈,(約三6,)變化我們的魂,(羅十二2,)並救贖我們的體,(羅八23,弗30,)而作成的。這樣聖別又聖化的生活,是我們過召會生活,使神喜悅並得彰顯,所必需的。 帖後 2:13 注4 那靈的聖別有三步:(一)在使我們悔改相信時,尋找我們,並使我們自責;(彼前一2,約十六8;)(二)在我們得救時,在地位上並性質上聖別我們;(來十三12,林前六11;)(三)在我們追求生命長大時,在性質上聖化我們。(羅六19,22。)神的救恩乃是借着那靈這三步的聖別,施行到我們身上,給我們完全得着並享受。那靈這三步的聖別,不只將我們從一切老舊、消極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歸神為聖,且將我們聖化為新造,滿有主的素質 和成分,以得着主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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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解
提後 2:20 注2 提前三15~16所說明神的家,就其神聖的性質和素質 的特性而言,乃是真實的召會,作了真理的根基;而這裡的大戶人家,就其攙雜的特性而言,乃指墮落的召會,如太十三31~32反常的大樹所例證的。(見太十三32注1。)在這大戶人家,不但有貴重的器皿,也有卑賤的器皿。 提後 3:5 注1 只有外表的相似,沒有素質 的實際。 提後 3:16 注2 這指明聖經,神的話,乃是神的呼出。神的說話就是神的呼出。因此,祂的話就是靈(約六63)或氣。所以,聖經乃是這位是靈之神的具體化。那靈乃是聖經的素質 、本質,猶如磷是火柴的基本本質。我們必須用我們的靈,劃擦聖經的靈,以點着神聖的火。 聖經(神的話)既為是靈之神的具體化,也就是基督的具體化。基督是神活的話,(啟十九13,)聖經是神寫的話。(太四4。) 多 3:5 注3 原文與彼前一23的重生不同。本辭另外只在太十九28用過一次,說到千年國的復興。(見該處注1。)這裡是指事物從一種光景轉變成另一種光景。重生乃是這種轉變的開始。重生的洗滌,開始於我們得重生,繼續於聖靈的更新;這是神新造的過程,使我們成為新人。這是一種用生命進行的重修、再制或改造。受浸、(羅六3~5、)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四22,24,西三9~11、)以及借着心思的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弗四23,)都與這奇妙的過程有關。重生的洗滌潔除我們舊人一切舊性情的東西,而聖靈的更新將新的東西,新人神聖的素質 ,分賜到我們裡面。藉此我們從已往所在的老舊光景轉入全新的光景,從舊造進入新造的情形。因此,在我們的一生中,重生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乃是不斷的在我們裡面作工,直到新造得以完成。 多 3:5 注5 提前強調召會,(提前三15~16,)提後強調聖經,(提後三15~16,)本書強調聖靈。召會乃是活神的家,在肉體中彰顯神;也是真理(就是極大奧秘─神顯現於肉體─的神聖實際)的柱石和根基。聖經是神的呼出,包含且傳輸祂神聖的素質 ,作我們的滋養和裝備,使我們完全且完備,合祂使用。聖靈是神聖的人位,在神聖的元素里洗滌並更新我們,使我們成為有神性情的新造,在神永遠的生命里作神的後嗣,承受三一神一切的豐富。 來 11:1 注1 本書用了十章,將猶太教與神的經綸作了透徹的比較之後,就囑咐那些在退縮危機中的希伯來信徒,生活、行事、前進,都要本於信,(十38~39,)就是不憑着眼見;(林後五7;)接着在十一章,按着歷史繼續說明信的定義。神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九15)和大賞賜,(十35,)都是所望之事和未見之事。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因此,信是所望之事的確信、把握、證實、實際、素質 、支持的根據,支持所望之事的根基。信也是未見之事的確證,使我們能確信未見的事。因此,信是未見之事的證據,證明。 來 11:1 注3 此字原文與一3的本質,三15的確信和林後十一17的自信(知道有穩定的根基)同。此外,此字也可譯為證實、實際、素質 (意指事物裡面的實質,與外表相對)、根基、或支持的根據。此字的本意是本質,但在此乃指將本質,就是所望之事的本質,質成現實,所以譯為質實。質字是作動詞用,即將未見之本質的實際質實出來。這就是信的作為。所以說,信是所望之事的質實。 彼前 2:4 注1 或,看為尊貴。與一19的“寶”不同。那裡是指素質 上的寶貴,這裡是指被人承認並看為尊貴的寶貴。 彼前 3:18 注3 不是指聖靈,乃是指那作基督神性素質 的靈。(羅一4,參約四24上。)釘十字架不是在那作基督神性的靈里把祂治死,只是在祂成肉體時所得着的肉體裡(約一14)把祂治死。在十字架上,祂的肉體死了,但那作祂神性的靈卻沒有死,反倒因着生命的新能力得以活潑的活着,以致在祂肉體死後並祂復活以前,祂在這得了加力作祂神性的靈里,傳道給墮落的天使聽。 約壹 1:5 注1 在前面的經文裡,是以明言說到父與子,而那靈是隱含在永遠生命的交通里。這裡是本書信首次說到神,並說到祂是三一神─父、子、靈。這位神正如在福音的光中所啟示的,乃是光。 約翰和其他早期門徒所聽見的信息,無疑的,就是主耶穌在約八12和九5所說的話:祂就是光。然而,約翰在這裡說,這信息乃是神就是光。這指明主耶穌就是神,含示神聖三一的素質 。
出 處
注 解
約壹 1:5 注2 “神就是光,”“神就是愛,”(四8,16,)以及“神是靈”(約四24)這樣的辭句,不是作為隱喻,乃是作為敘述,用以指明並描述神的性質。在祂的性質上,神是靈,是愛,也是光。靈是指神人位的性質,愛是指神素質 的性質,光是指神彰顯的性質。愛與光都與神是生命有關,這生命是屬於靈的。(羅八2。)神、靈和生命,實際上乃是一。神就是靈,靈就是生命。在這樣的生命里,有愛也有光。這神聖的愛向我們顯明,就成了恩典;這神聖的光照在我們身上,就成了真理。約翰的福音書啟示主耶穌將恩典和真理帶給我們,(約一14,17,)使我們得着神聖的生命;(約三14~16;)約翰的書信揭示神聖生命的交通把我們帶到恩典和真理的源頭,就是神聖的愛與神聖的光。他的書信乃是他福音書的延續。在他的福音書裡,是神在子裡到我們這裡來作恩典和真理,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在他的書信里,是我們這些兒女在父生命的交通里,往父那裡去,有分於祂的愛與光。(見四8注2。)前者是神出到外院子,在祭壇那裡滿足我們的需要;(利四28~31;)後者是我們進入至聖所,在約櫃那裡接觸神。(出二五22。)這是對神聖生命更往前、更深的經歷。在約翰的福音書裡,我們因着信入子,接受了神聖的生命,接着就該在他的書信里,借着這生命的交通,繼續享受這生命。他全部的書信都是向我們揭示這一件事,就是借着住在神聖生命的交通里享受這生命。 約壹 1:6 注6 原文意實際(與虛空相對)、確實、真確、真實、真誠。這是約翰個人獨特的用辭,也是新約里一個深奧的辭,指神聖經綸的一切實際,作神聖啟示的內容,由神的話傳輸並揭示如下: (一)神,是光也是愛,成為肉體,作神聖事物─神聖生命、神聖性情、神聖能力、神聖榮耀等─的實際,給我們得着,使我們享受祂作恩典,如約翰福音所啟示的。(約一1,4,14~17。) (二)基督,就是成為肉體的神,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西二9,)好成為:(1)神與人的實際;(約一18,51,提前二5;)(2)舊約一切預表、表號、影兒的實際;(西二16~17,約四23,24與注4,5;)(3)一切神聖、屬靈事物的實際,如神聖的生命與復活,(約十一25,十四6,)神聖的光,(約八12,九5,)神聖的道路,(約十四6,)智慧,公義,聖別,救贖(林前一30)等;因此,基督是實際。(約十四6,弗四21。) (三)那靈,就是變化形像的基督,(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是基督的實際,(約十四16~17,十五26,)也是神聖啟示的實際。(約十六13~15。)因此,那靈是實際。(五6。) (四)神的話,作神聖的啟示,不僅啟示,更傳輸神與基督的實際,以及一切神聖、屬靈事物的實際;因此,神的話也是實際。(約十七17與注3。) (五)信仰(相信)的內容,即我們所信之事的具體元素,成了完滿福音的實際;(弗一13,西一5;)這信仰的內容啟示在整本新約裡面。(林後四2,十三8,加五7,提前一1注1第一、二點,二4與注2,二7上,三15與注4,四3,六5,提後二15,18,25,三7~8,四4,多一1,14,帖後二10,12,來十26,雅五19,彼前一22,彼後一12。) (六)關於神、宇宙、人、人與神的關係、以及人與人彼此的關係、人對神的責任等的實際,這些都是借着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的。(羅一18~20,二2,8,20。) (七)真實、可信、真誠、誠實、可靠、信實;就着神說,是神聖的美德,(羅三7,十五8,)就着人說,是人性的美德,(可十二14,林後十一10,腓一18,約壹三18,)並且是神聖實際的流出。(約四23~24,約貳1上,約參1。) (八)實在或真實的事物、事情(事實)的真相或實情、實際、真確;與虛假、欺騙、偽裝、偽善、錯謬相對。(可五33,十二32,路四25,約十六7,徒四27,十34,二六25,羅一25,九1,林後六7,七14,十二6,西一6,提前二7下。) 以上所列八點,前五點是指素質 上同一的實際。神、基督、那靈─神聖的三一─在素質 上乃是一。因此,這三者是神聖實際之本質的基本元素,其實三者乃是一個實際。這一個神聖的實際,就是神的話這神聖啟示的本質。因此,這個實際成了神聖話語中所啟示神聖的實際,使神聖的話成為實際。神聖的話傳輸這一個神聖的實際作信仰的內容,而信仰的內容乃是整本新約所啟示福音的本質,成為新約的實際,這也就是神聖三一的神聖實際。我們有分於並享受這神聖的實際,這實際就成為我們的真實、真誠、誠實、可靠,作我們行為上優越的美德,以彰顯我們所憑以活着的神,就是實際的神;我們也成了過真理生活的人,毫無虛假或偽善,過一種與那借着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之真理一致的生活。 真理這辭原文在新約里用了一百多次,每次出現的含意須由該處上下文斷定。譬如在約三21,照上下文看,是指正直,(與邪惡相對─約三19~20,)就是人照着神的所是活在神裡面,所顯出的實際;正直也與神聖的光相符,這光就是那是真理源頭的神,在基督里顯現出來。在約四23~24,照該章上下文以及約翰福音的整個啟示看,乃是指神聖的實際成了人的真實和真誠,(與不道德之撒瑪利亞敬拜者的偽善相對─約四16~18,)好對神有真正的敬拜。神聖的實際乃是基督,祂就是實際,(約十四6,)是舊約為着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實際,(約一29,三14,)也是活水的泉源,就是賜生命的靈,(約四7~15,)給祂的信徒享受並暢飲,成為他們裡面的實際,最終成了他們的真實和真誠,藉此他們以神所尋找的敬拜敬拜祂。在約五33和十八37,照約翰福音的整個啟示看,是指那在神的兒子基督里所具體表現、啟示並彰顯的神聖實際。在約八32、40、44~46,照該章上下文看,是指啟示在神的話里,(約八47,)並具體表現在神兒子基督裡面(約八36)之神的實際,這實際釋放我們脫離罪的轄制。(見約八32注1。) 在本節這裡,真理是指在神聖的光這面所啟示出來神的實際。這實際是5節里神聖之光的流出和實化。神聖的光是在神裡面的源頭,真理是神聖之光在我們裡面的流出和實化。(見四8注2,參約三19~21。)當我們住在神聖的光中,(這光就是我們在神聖生命的交通里所享受的,)我們就實行真理。(這真理就是我們在神聖的光中所實化的。)當我們住在源頭中,這源頭的流出就成了我們的實行。 約壹 2:5 注2 原文是指那比人的情愛更卓越、更高尚的愛。(見彼後一7注1與注2。)本書信只用這辭及其動詞說到愛。這裡神的愛是指我們對神的愛,是由祂在我們裡面的愛所產生的。神的愛、主的話和神自己,都彼此相關。我們若遵守主的話,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就得了成全。這全然是神聖生命的事,這生命就是神自己。神的愛乃是祂內里的素質 ,主的話以這神聖的素質 供應我們,憑這素質 我們愛弟兄。因此,我們遵守神的話,神聖的愛就借着我們所憑以生活的神聖生命得了成全。 約壹 2:5 注4 即在主耶穌基督裡面。(1。)這是有力的說法,強調我們與主是一。我們既與那是神的主是一,神愛的素質 就成為我們的。這是由主生命的話供應給我們的,叫我們憑愛行事,得享神聖生命的交通,並住在神聖的光中。(10。) 約壹 2:9 注1 光是神素質 的彰顯,也是真理的源頭。(見一5注2。)神聖的愛與這神聖的光有關;相對的是屬撒但的恨,與屬撒但的黑暗有關。恨主里的弟兄乃是在黑暗裡的表記;(11;)照樣,愛弟兄乃是住在光中的表記。(10。)愛叫我們住在光中,光叫我們愛弟兄。 約壹 3:10 注2 義是神行動的性質,愛是神素質 的性質。神的所是就是愛,神的所作乃是義。愛是裡面的,義是外面的。因此,愛比義更有刀的顯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從本節至24節,使徒在神兒女生活的顯明上,從義說到愛,作住在主裡面之生活進一步的條件。 約壹 3:14 注1 死是出於魔鬼(神的仇敵撒但)的,由帶來死的善惡知識樹所表徵;生命是出於神(生命的源頭)的,由發出生命的生命樹所表徵。(創二9,16~17。)死與生命不僅分別出於撒但和神這兩個源頭,也是兩種素質 、兩種元素、兩個範圍。出死入生就是從死的源頭、素質 、元素和範圍出來,進入生命的源頭、素質 、元素和範圍。這是在我們重生時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我們曉得這件事,對此有裡面的知覺,乃是因為我們愛弟兄。對弟兄的愛(神的愛)是這件事有力的證明。相信主是我們出死入生的路,愛弟兄是我們已經出死入生的證明。信是接受永遠的生命,愛是憑着永遠的生命而活,並將這生命彰顯出來。 約壹 3:14 注2 不愛弟兄就證明沒有憑着神聖之愛的素質 和元素而活,並沒有留在其範圍中;乃是活在撒但死的素質 和元素里,並住在其範圍中。 約壹 3:23 注1 這是前後經文中誡命的摘要。這一切的誡命可摘要為二:一為信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一為彼此相愛。頭一個是與信有關,第二個是與愛有關。信是在我們與主的關係上接受神聖的生命,愛是在我們與眾弟兄的關係上活出神聖的生命。信摸着神聖生命的源頭,愛彰顯神聖生命的素質 。二者都是信徒活出住在主裡面之生活所必需的。 約壹 4:3 注1 指由謬妄的靈所發動之假申言者的靈,這靈不承幀枰帳竊諶饊謇錮吹摹U餼褪嵌轡魈嘏擅牧欏!岸轡魈亍弊指猓坪酰磿?yen;是。多西特派異端的觀點以為耶穌不是真人,只是看來如此;祂不過是個幻像。多西特派的學說攙雜了智慧派的學說;智慧派教導說,一切物質在素質 上都是邪惡的。因此,多西特派教導說,基督既是聖別的,祂就絕不會有人肉體的污穢;祂的身體不是真的血肉,只不過是虛幻、短暫的幻像,因此祂沒有受苦、受死,也沒有復活。這樣的異端不僅暗中破壞了主的成為肉體,也破壞了祂的救贖與復活。多西特派的學說是頭一班敵基督之謬妄者顯著的特徵,約翰在這裡及約貳7就是說到他們。這種謬妄者的靈必定不是出於神的。這是敵基督者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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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解
約壹 4:8 注2 見二5注2。本書信首先說神就是光,(一5,)然後說神就是愛。我們已經看見,愛是神素質 的性質,乃是恩典的源頭;光是神彰顯的性質,乃是真理的源頭。神聖的愛向我們顯明,就成為恩典;神聖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就成為真理。(見一6注6末段。)二者在約翰福音里,就是這樣顯明了出來。在那裡,我們借着子的顯現得着恩典和真理。(約一14,16~17。)如今在約翰的書信里,我們在子裡來到父面前,摸着恩典和真理的源頭。這些源頭,愛與光,乃是父神自己,借着我們住在子裡面,(二5,27~28,三6,24,)作了我們在子裡與父神聖生命的交通(一3~7)中,更深、更細的享受。見一5注2。 約壹 4:9 注2 我們墮落的人,不僅在性情和行為上是罪惡的,(羅七17~18,一28~32,)並且在我們的靈里也是死的。(弗二1,5,西二13。)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僅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使我們得着赦免,(10,)也作了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借着祂活着。在神的愛里,神的兒子不僅用祂的血救我們脫離罪,(弗一7,啟一5,)更用祂的生命救我們脫離死。(三14~15,約五24。)祂不僅是神的羔羊,除去我們的罪,(約一29,)也是神的兒子,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約三36。)祂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使我們在祂裡面得着永遠的生命,(約三14~16,)並且因祂活着。(約六57,十四19。)在此,神的愛,就是祂的素質 ,便顯明出來了。 約壹 4:12 注1 這指明我們若用神的愛彼此相愛,如同神愛我們一樣,我們就在祂的素質 上彰顯祂,這樣別人就能在我們身上看見祂素質 的所是。 約壹 4:12 注4 原文意,完整,成就,完成。神的愛在神自己裡面本身是完全且完整的。然而,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必須在其彰顯上得了成全、得了完成。神差祂的兒子來作我們平息的祭物和生命,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9~10。)然而,我們若沒有用向我們顯明的這愛彼此相愛,就是,我們若沒有用神愛我們的愛彼此相愛以彰顯這愛,這愛就沒有完全且完整的彰顯出來。我們在生活中習慣的用神的愛彼此相愛以彰顯這愛,這愛就在其彰顯上得了成全、得了完成。我們在神的愛里彼此相愛的生活,乃是這愛在我們裡面在其彰顯上的成全與完成。這樣,別人就能在我們那在神愛里的生活中,看見神在祂愛的素質 里彰顯出來。 約參 1:12 注3 指神那啟示出來的真理,作基督徒信仰之素質 的實際,(見約壹一6注6,)是所有信徒行事為人的神聖法則,信徒的行事為人也由這真理定規。因此,這真理給那行在其中的人作美好的見證,正如給低米丟作的見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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