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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勝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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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 祂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 詩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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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_120: 立約的神與他的諸約(一)
神與人所立主要的約
壹 神與墮落之人所立的約,見於創世記三章十五節女人的後裔:
一 基督作為女人的後裔,是指成為肉體的基督,就是完整的神,借着將他自己分賜
到人性里,成了完全的人,為着毀壞撒但,並拯救基督里的信徒脫離罪與死─15節,
賽七14,太一16、20~21、23,加四4,約一1、14,八58,來二14,林前十五53~
57。
二 『神就差出他的兒子,由女子所生』,好使我們得着法理的救贖;『神就差出他
兒子的靈』,就是他兒子的變化形像,以『子化』我們,好使我們得着生機的拯救
─加四4、6,三13~14。
三 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那變了形像之女人的後裔,分賜到我們裡面,
在我們裡面傷蛇的頭,使我們成為女人的團體後裔,得勝的男孩子,執行神對古蛇
的審判,並作神時代的器皿,以轉移時代,引進神國的實現─啟十二5。
四 主這位領頭的得勝者(三21),乃是男孩子的頭、中心、實際、生命和性情,而
男孩子作為跟隨的得勝者,乃是主的身體:
1 我們成為男孩子的路,乃是每天得加強到我們裡面的人里,好得着加力,以經
歷基督的豐富,並借着穿戴包羅萬有的基督為軍裝,借着各樣的禱告取用神的話,
而得以剛強─弗三8~9、16,六10~20。
2 當我們應用羔羊的血,說出自己所見證的話,並且雖至於死,也不愛自己的魂
生命,基督這生命後裔(種子)之自然的生命能力,就要在我們裡面傷蛇的頭─羅
八2,啟十二10~11,徒一8。
貳 神與挪亞所立的約,以及虹作為他立約的記號,表徵我們是約的教會,活在恩典
之新約的實際里─創九8~17:
一 圍着神寶座的虹,表徵神是立約的神,信實的神,他在執行對地的審判時,要守
他的約──啟四3,結一26~28。
二 虹的三種主要顏色是藍色(藍寶石寶座的顏色,表徵神的公義─26,詩八九14)、
紅色(聖別之火的顏色,表徵神的聖別─結一4、13、27,來十二29)、以及黃色
(光耀的金銀合金的顏色,表徵神的榮耀─結一4、27,來一3):
1 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並且復活成為我們的
公義、聖別和榮耀─創三24,林前一30。
2 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虹所表徵的基督自己,乃是神賜給他子民的約─賽四二6,
來八10~12。
3 基督是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將他自己傳輸到我們裡面作為公義(使我們在靈里
得重生)、聖別(使我們在魂里被變化)和救贖(使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 ─林前
一30,羅八10,十二2,八23,弗五25~27。
4 在永遠里,我們作為新耶路撒冷(這城的根基顯出一道虹的樣子─啟二一19~
20),將是一道虹,見證神是信實的,必要成就他的新約,將我們作成公義、聖別
和榮耀,和他一模一樣──10~11節。
5 這道虹屬靈的實際應當顯於今天的教會;我們需要給神完全的機會,使他這聖
別的火在我們裡面作工,而讓神以他公義的同在充滿我們,好叫他借着我們便他的
榮耀得着輝煌的彰顯─林前一30。
三 虹是神信實守約的記號,表明不再有死的審判;我們必須活在新約之下,不信任
何的失敗、偌弱、黑暗、或消極的事物;我們是有約的人,我們有一節應許的經文
可以應付每一種處境─哀三22~23,羅八1,林後十二9,提後一10,二1,猶24,約
壹一9,林前一9。
四 挪亞的生活和工作所預表新約中基督一切的實際,都已立約賜給我們─參創六8、
13~18,八4、18,約十28~29,彼前三20~21,羅六3~4。
三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乃是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為要使地上的萬族得福;
作為末後的亞當,亞伯拉罕獨一的後裔成了賜生命的靈─創十二2~3、7,十七7~
8,加三14、16、29,林前十五45下,約十二24:
一 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那變了形像之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
裔,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團體的後裔,能接受
並承受終極完成的靈這亞伯拉罕的福─加三7、14,四28:
1 神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福,物質的一面就是美地(創十二7,十三15,十七8);
這美地預表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
2 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亞伯拉罕的福(加三14),就是向亞伯拉罕所應許
之亞伯拉罕的後裔和美地的實際;今天我們的福乃是神自己,他具體化身在基督里
並實化為那靈,好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
二 我們能借着聽信仰,不斷的接受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使他這亞伯拉罕的
後裔在我們裡面長大,並使我們享受他這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地─2、5節,林後四
13:
1 我們要接受那靈,就需要有耳可聽那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啟二7,參來五11~
14);那靈能分賜到我們裡面諸部分的度量,在於我們聽的度量(可四23~25,太
十三14~16,五3、8,路十38~42)。
2 我們需要借着愛主到極點,並以他作我們絕對的奉獻,而與作奴僕救主的基督
是一,給他有路開通我們的耳朵,聽他神聖的指示,他新鮮的信息,這信息將神聖
的那靈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我們 的靈里事奉神──
出二一1~6,賽五十4~5,腓三3,約六63,林後三6,羅一9。
肆 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乃是復活的基督作為大衛的後裔,完成神新約的經綸,為着
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他身體的肢體裡─撒下七12~14上,羅一3~4,詩八九
3、28:
一 大衛的主在他的神性里就是大衛的根,成為肉體,成了在人性里大衛的兒子,大
衛的子孫,來作末後的亞當;末後的亞當,大衛的兒子,復活成了神的長子和賜生
命的靈,就是改變形狀的大衛後裔,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成為神的許多兒子,
並與基督一同作王─太二二41~46,啟二二16,約一14,林前十五45下,約十一24,
羅八28~29,徒十三33,羅五17。
二 大衛的主成了大衛的兒子,以完成神法理的救贖;大衛的兒子(大衛的後裔)成
了神的長子,作為賜生命的靈,以完成神生機的拯救。
三 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那變了形像之大衛的後裔,大衛的子孫,作為
神確定的憐憫,就是他永遠的約,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賽五五1~3、
6~11,徒十三33~35。
四 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那變了形像之大衛的子孫,大衛的後裔,分賜
到我們裡面,為使我們在神永遠的國里,在基督的復活里,有分於他君王的職分─
提後二12,啟二十4、6。
五 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那變了形像之大衛的子孫,大衛的後裔,國度
的後裔(種子),分賜到我們裡面,把我們作成國度之子,在生命中作王,活在國
度的實際里,使我們在國度實現時被他接去,並與他一同回來,作團體砸人的石頭,
消滅世上的國,並成為一座大山,就是神的國,充滿全地─可四26,太十三18~23、
38,來十一5~6,創五21~24,但二34~35。
伍 雖然律法已經在神的山上頒布,律法及其條例還需要制定成約─出二四1~8:
一 神永遠的定旨是要得着一班人,作他的配偶、他的彰顯和他的居所;為要成就這
定旨,神必須將他自己分賜到他的選民裡面,並將他自己作到他們裡面:
1 從起初,神的心意就不是要人遵守誡命,或叫人為他作事;照樣,以色列人被帶
到神的山,神的心意也不是要賜給他們一長串神的誡命,要求他們履行。
2 他的心意乃是要把他的百姓帶到他的同在里,使他可以向他們啟示他自己,並借
着對他們說話,將他自己分賜到他們裡面─參三四28~29。
3 然而,神的百姓不明白他的心意;他們天然、墮落和宗教的觀念,以為神要他們
為他作一些事,並自認為有能力作這些事─十九8,二四3、7。
4 他們的觀念既是這樣,神就需要賜他們誡命,制定律法(舊約),給他們看見他
的要求是何等高超,而他們對於履行這些要求是何等無能─羅八3、7~8。
二 在新約里,我們靠生命之靈的律內里的運行,照着調和的靈而行,律法義的要求
就自然且不知不覺的成就在我們身上─4、2節。
出埃及記_121
加四4 ~ 6『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出他的兒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我們得着兒子的名分。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
出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女人後裔的應許是指成為肉體的基督(太一16,加四4)。馬利亞是大?王的女性後
裔,成了所應許之基督的母親,以及女人後裔的母親。
基督是女人的後裔,含示完整的神借着將他自己分賜到人性里,成了完全的人(約
一1、14,太一23)。神成為肉體乃是一種分賜。在已過的永遠里,神只在他自己里。
但到了一個時候,他定了決議,不再留在他自己里。他渴望將他的神性帶到人性里,
並且在創世記三章十五節預言到他這個渴望。但這個應許一直到馬太一章馬利亞懷
孕時,才得應驗。因為我們的神非常有耐心,他靜默了四千年。
女人的後裔,就是童女所生的子,目的是要毀壞撒但,並將在基督里的信徒從罪和
死里拯救出來(來二14,太一20 ~ 21,林前十五53 ~ 57)。傷蛇的頭就是毀壞
蛇(創三15)(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九四、九六頁)。
在加拉太四章四節和六節,我們讀到兩種差出。保羅在四節說,神差出他的兒子;
而在六節說,神差出他兒子的靈。按照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的應許,基督作為女人的
後裔,在律法以下來到,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他們得着兒子的名分。基
督救贖的目標不是天堂,…而是兒子的名分。…他借着救贖,為我們打開得着兒子
名分的路。不過,那靈若沒有來到,我們的兒子名分就是空洞的,只是地位上或形
式上的兒子名分,而不是實際的兒子名分。兒子名分的實際在於生命和成熟,這實
際惟有借着那靈而來。所以,加拉太四章六節宣告說,神差出他兒子的靈,進入我
們的心。
我們不該相信兒子的靈與兒子是分開的人位。事實上,兒子的靈乃是子的另一形態。
…首先他是子,在律法以下來到,使我們有資格得着兒子的名分,並為我們開路來
有分於兒子的名分。但他完成這工作以後,就在復活里成了賜生命的靈,並且成了
兒子的靈臨到我們。因此,父神先差遣子來完成救贖,並使我們有資格得着兒子的
名分。然後,他差遣那靈來活化兒子的名分,使兒子的名分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實
際。今天,兒子的名分實際上就在於神兒子的靈(加拉太書生命讀經,二三八至二
三九頁)。
得勝者是誰?…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的女人首先是指夏娃,其次是指所有屬神的人,
包括夏娃所表徵的童女馬利亞。因此,女人的後裔主要是指從馬利亞生的主耶穌。
然而,在啟示錄十二章,還有更多關於女人後裔的記載。啟示錄十二章所描繪,創
世記三章十五節所表徵的女人,是一位宇宙的婦人,在她裡面有一部分稱為男孩子
(啟十二1 ~ 2、5)。按聖經的意義,女人代表?弱,因為女人是較軟弱的器皿
(彼前三7)。男人,特別是男孩子,代表剛強。啟示錄十二章的宇宙婦人有兩部分:
外面的部分是這婦人本身,裡面的部分是男孩子。…所有屬神的人合起來就是那多
少有些?弱的婦人,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較剛強的男孩子,就是得勝者。…男孩子也是
女人後裔的一部分(創世記生命讀經,三一○至三一一頁)。
參讀: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第八至十篇;創世記生命讀經,第十八篇;加拉太書
生命讀經,第二十二篇;啟示錄生命讀經,第四十五篇。
出埃及記_122
創三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
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啟十二5『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
他的寶座那裡去了。』
啟示錄十二章九節的古蛇,就是創世記三章的蛇;啟示錄十二章一節的宇宙婦人,
就是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的女人;而啟示錄十二章五節的男孩子,就是創世記三章十
五節所說女人後裔的一部分(創世記生命讀經,三一一頁)。
主耶穌是男孩子,卻從女人而生。…這件事屬靈的意義是說,主耶穌是從信靠神的
源頭而生。女人是這後裔的源頭,而這後裔卻比女人剛強,這後裔中有一部分是打
敗仇敵的男孩子。男孩子的源頭是女人,不是男人;他的源頭是信靠神的人,不是
宣告向神獨立的人。
一面說,我們是女人;另一面說,我們是女人的後裔。我們是信靠神的人,這是我
們的源頭;我們也是從這信靠神的源頭而出的後裔。因此,我們能剛強。惟有從信
靠神的源頭而出的後裔才能剛強,他們不是在自己裡面剛強,乃是在神裡面剛強。
主耶穌自己領頭作這樣的人。他是男孩子的頭;現在他也是男孩子的中心、實際、
生命和本質。
男孩子和他母親一樣,是宇宙的、團體的。…首先有一個單個的母親〔童女馬利亞〕
同一個單個的後裔,至終有團體的母親同團體的男孩。我們和他是相同的。他是領
頭的得勝者,我們是跟隨的得勝者。他是男孩子的頭,我們是身體。他是男孩子的
中心,我們是圓周。他是男孩子的實際,我們是男孩子的彰顯。他是男孩子的生命
和性情,我們是那男孩子(創世記生命讀經,三一三至三一四、三二七頁)。
在以弗所三章十六節,保羅禱告,求父『照着他榮耀的豐富,借着他的靈,用大能
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里』。這個加強是發生在我們裡面的人里,就是我們那
有聖靈內住之重生的靈里。我們越在裡面的人里得以加強,就越成為婦人裡面較剛
強的部分。要成為婦人裡面較剛強的部分,關鍵就是我們在裡面的人里得着加強。
〔根據〕十八節,…我們必須得着加力,以認識我們基督豐富的量度。為了作男孩
子,我們不僅要在裡面的人里得着加強,也要接受基督一切豐富的滋養。不僅如此,
六章十節還告訴我們:『要在主里,靠着他力量的權能,得着加力。』按照這章,
得剛強的路乃是穿戴神全副的軍裝(11、13),這全副的軍裝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
穿戴神全副的軍裝,就是穿戴包羅萬有的基督。包羅萬有之基督的各面,都必須成
為我們的遮蓋。因此,從三章十六節和十八節,以及六章十節和十一節,我們看見,
成為婦人裡面較剛強部分的路,就是在我們裡面的人里得着加強;得着加力,以經
歷基督的豐富;並且借着穿戴包羅萬有的基督為我們的軍裝,作剛強的人。
按照〔十七至十八節〕,爭戰的路就是借着各樣的禱告取用神的話。我們不該只有
一種禱告,乃要有各樣的禱告,運用我們的靈多方禱告,取用神的話。…用我們自
己的思想、話語和仇敵爭戰是無效的,我們不能用我們的心思和我們所說的話去與
他爭戰;與仇敵爭戰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禱讀聖經,…你就能見證…你正成為婦人里
面較剛強的部分(啟示錄生命讀經,六○六至六○八頁)。
參讀:創世記生命讀經,第十九至二十篇。
出埃及記_123
創九11 ~ 13『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
地了。神說,這是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各樣活物所立之約的記號,直到萬代:我
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
〔在創世記九章,〕虹表徵神守約的信實。神自己就是信實(林前一9,約壹一9)。
神對他的話信實,他的話就是他的約。在聖經末了我們再次看見虹(啟四3),指明
神的信實存到永遠(聖經恢復本,創九13 注1)。
〔在以西結一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一道虹顯為坐寶座之人周圍的光輝,表徵寶
座上的主四圍的輝煌和榮耀。在挪亞的時候,雲彩中的虹乃是一個記號,表明神是
信實的,他要堅守他與人和一切活物所立的約,不再用洪水毀滅人類(見創九13 注
1)。
虹可視為由紅、黃、藍三種主色組合而產生的。紅是火的顏色,指神的聖別;黃是
金銀合金的顏色,表徵神的榮耀;藍是藍寶石之寶座的顏色,表徵神的公義。神的
公義、聖別和榮耀,是三種神聖的屬性,使罪人不能靠近神(見三24 注1)。但是
基督來死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並且復活了;他如今就
是我們的公義、聖別和榮耀(林前一30)。因着我們信徒現今在基督里,在神眼中
我們就有基督作公義、聖別和榮耀顯出來的樣子。這就是虹的樣子,見證神是信實
的,他寬免並拯救我們這些墮落的人,使我們脫離他對罪人的審判。新耶路撒冷城
的根基好像彩虹的樣子(啟二一19 ~ 20),在其中,我們這些得救之人的集大成,
要成為一道虹,返照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光輝,永遠見證我們的神是公義、信實
的(見19 注1二段)。正如以西結一章所描繪的,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要總結為
這一道虹。那時,神永遠的計畫就得着完成(聖經恢復本,結一28 注1)。
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以及召會生活,絕對是約的生活。…在新約聖經的每一節,我們
看見神的應許。我要給你們其中的一節,那是我相當有經歷的:『那臨到你們的試
誘,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容你們受試誘過於所能受的,他也必隨
着試誘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你若抓住神的約,我可
以擔保,不論你遭遇甚麼,這裡有一節聖經作活的應許,來給你倚靠並憑此而活。
我們都需要學習如何活在神的約下。我們不該被自己的定罪、感覺和環境等烏雲所
威脅或恐嚇。我們乃是在神的約下,完全在他的祝福下。不再有定罪,不再有審判,
不再有咒詛。死已經被廢去,在召會中我們不斷的享受生命。一切都是生命。不要
怕失去你的職業或健康。不要被黑暗或消極的事物所威脅。我們是有約的人。我們
有一節應許的經文可以應付一切的處境。我們必須站在約下,不信任何的失敗、?弱、
黑暗或消極的事物。我們的定命是在寶血所灑過的約下。阿利路亞,我們是約人!
沒有烏雲,也沒有洪水,只有生命;沒有咒詛,只有祝福。召會生活就是這樣的生
活,召會人乃是在約下的人,實際上我們可以稱為約的召會(創世記生命讀經,五
三三至五三四頁)。
參讀: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三十二篇。
出埃及記_124
創十七7『我必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為要作你和你後
裔的神。』
加三14『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借着信,可以
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也顯示於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里(創十七8,加三16,太一1 ~
2 上)。…當亞伯拉罕在拜偶像的時候,有一天,榮耀的神向他顯現,並且呼召他
(徒七2 ~ 3)。神從那稱為示拿的地方,就是巴比倫所建基之地,召出亞伯拉罕,
並帶他進到迦南美地。亞伯拉罕一到了迦南地,神就向他顯現,應許他關於後裔的
事(創十二7)(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九六至九七頁)。
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成為地上萬族的福(創十二3)。…神說他要使亞伯拉罕成為大,
並且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亞伯拉罕得福。然後在創世記十七章七節,神告訴亞伯拉罕,
他要與亞伯拉罕並亞伯拉罕的後裔立約。這段有關後裔的話,保羅在加拉太三章十
六節有清楚的解釋,他說,『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
後裔,像是指着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着一個人,就是基督。』…
〔保羅說〕神應許亞伯拉罕就是神向亞伯拉罕傳福音,而亞伯拉罕的福乃是那靈
(8、14)。
亞伯拉罕的福是指所應許的那靈,就是基督的實際(三14,約十四17 ~ 20)。亞
伯拉罕的那一個後裔,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 下)。
…那靈就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為要將他自己分賜到基督的信徒里,這靈就是亞伯
拉罕的後裔。…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所提末後的亞當,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這後
裔不僅成了我們的救贖主和拯救主,也成了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乃是亞伯拉罕
那變了形像的後裔。我們這些罪人所得最高的福,終極完成的福,乃是神自己作賜
生命的靈。一面說,賜生命的靈是那變了形像之亞伯拉罕的子孫,另一面說,他就
是三一神。…這才是真正的福。
我們需要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並與我們成為一靈(六17)。…我們若沒有賜
生命的靈在我們的靈里,我們就會在『水』里沉下去,因為我們不能往上浮。但是,
讚美主,在我們裡面有那位能往上浮者。補充本詩歌二十七首第二節表達這樣的思
想:『在榮耀里有一人,他的生命是為我。…他是剛強、有力,且能往上浮!』…
因着這位往上浮者,我能誇口我一直蒙保守,沒有落下去。賜生命的靈這亞伯拉罕
的後裔和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乃是最高的福。他是這樣的一位,就能在
我們裡面兼有神性與人性。這是多麼奇妙!他所是的集大成,乃稱為那靈。賜給亞
伯拉罕的美地,乃是這靈的預表。這靈乃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
亞伯拉罕的後裔,乃是要使在基督里的信徒,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承受所應許的
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作他們神聖的基業─他們屬靈的福,直
到永遠(徒二六18,弗一14 上,加三14)。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有信他的人
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29)。
在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里,我們要享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就是那包羅萬有、終極
完成、賜生命的靈。這是我們的福。甚至在今天,最使我們享受的,乃是內住的靈
(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九七至一○○頁)。
參讀:創世記生命讀經,第四十四至四十八篇;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二、二
十四篇。
出埃及記_125
詩八九3 ~ 4『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我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堅立你
的後裔,直到永遠;我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細拉〕』
徒十三34『論到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大衛那
聖的,那可靠的,賜給你們。」』
神的經綸和神的分賜也可見於大衛後裔的應許里(撒下七12 ~ 14 上,太一1、6,
二二42 ~ 45,羅一4,啟二二16)。大衛的後裔是指復活的基督,完成神新約的經
綸,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基督身體的肢體裡(徒二30 ~ 31,太十六16 ~
18)(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一○○頁)。
〔在行傳十三章三十四節,〕那聖的,原文是複數;同字(單數)在下節指聖者。
這不是聖別的常用字,乃是相當於希伯來文的chesed,克沙得,在以賽亞五十五章
三節,以及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和欽定英文譯本在代下六章四十二節,詩篇八十九篇
一節,都譯為憐憫。詩篇八十九篇一節的憐憫(複數),與十九節的聖者(單數)
同字根。這位聖者就是大衛的後裔基督,神的憐憫都集中在他身上,並借他輸送出
去。因此,大衛那聖的,那可靠的,就是指復活的基督。這由行傳十三章三十四節
上下文,特別是三十五節『你的聖者』和以賽亞五十五章三節以下的經文,完全得
到證實(聖經恢復本,徒十三34 注1)。
復活的基督是神確定的憐憫,基督就是這憐憫的中心和實際,這憐憫是借着大衛的
後裔馬利亞,基督的母親(太一16),向大衛所顯示的,為要在基督的復活里,將
神自己分賜到所有基督的信徒里(徒十三32 ~ 35,賽五五3 ~ 4)。…在基督這
確定的憐憫里,神在他的恩典里臨到我們,作我們的享受。因着我們的光景可憐,
不能與神的恩典相配,所以基督不僅走了成為肉體的一步,將神當作恩典帶給我們,
他也往前再走了死與復活的一步,為要在復活里成為給我們確定的憐憫。基督作神
恩典的具體化身,借着他的死與復活,成了確定的憐憫;我們如今借着這憐憫,就
能在正確的地位上與神相配,接受他作恩典。
基督是神向大衛所顯確定的憐憫,為要在他的復活里,將神自己分賜到所有基督的
信徒里。這是為使在基督里的信徒,在神永遠的國里,在基督的復活里,有分於他
君王的職分(提後二12,啟二十4、6)。
在女人後裔、亞伯拉罕後裔、大?後裔之應許里神的經綸和神的分賜,有三重的目的:
第一,廢除撒但,救我們脫離罪與死;第二,使我們承受終極完成之三一神,作我
們的福分和基業;第三,使我們有分於基督君王的職分。這三項完全包括了神完全
的救恩。神完全的救恩是要救我們脫離撒但的手,脫離罪與死,使我們完全承受神
自己作我們的福,並使我們有分於基督君王的職分,在國度時代與他一同作王。
…這三個後裔就是一個後裔─一個有神分賜到他裡面的人。基督這神而人者,乃是
女人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和大衛的後裔。現今在他裡面,神與人,人與神調和
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這個實體完全表徵於新耶路撒冷,並完全以新耶路撒冷為
表徵。新耶路撒冷是神分賜他自己到人性里的總和(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一○一
至一○二頁)。
參讀:羅馬書的結晶,第一至三、十八篇;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三十七至三十九
篇;以賽亞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八、五十三篇;撒母耳記生命讀經,第二十七篇。
出埃及記_126
出二四4 ~ 5『摩西…築了一座壇,並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又打
發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獻燔祭,又向耶和華獻牛為平安祭。』
8 『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
你們所立之約的血。』
雖然律法已經在神的山上頒布,律法及其條例還需要制定成約。摩西沒有吩咐百姓
遵守律法,反而借着壇、十二根柱子、燔祭與平安祭的祭牲和血來立約(出二四4
~ 8,參來九18 ~ 20)。壇象徵基督的十字架(十三10),指明我們墮落、有罪
的人無法遵守神的律法;因此,我們需要借着十字架,被基督救贖、了結並頂替
(聖經恢復本,出二四4注1)。
柱子表徵見證(參王上七21,提前三15)。十二根柱子,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指
明在神眼中,十二支派應當是作神見證的柱子,返照律法所描繪神在他美德和屬性
里的所是。律法賜給神的百姓,不是要他們謹守遵行,乃是要他們借着十字架被基
督救贖、了結、頂替並重新構成,成為神的見證(參羅八3 ~ 4)(出二四4 注2)。
在出埃及二十四章六節和八節,獻在壇上之祭牲(5)所流的血,預表基督的血,乃
是為着救贖、赦罪並洗罪(弗一7…)。這血也立定神和他子民之間的約。因此,血
在這裡稱為『立約的血』。這血使神的子民,就是蒙了救贖、赦罪和潔淨的墮落罪
人,得以進到神面前,就是進到神自己裡面,並留在那裡,被他注入,而被構成柱
子,作神所是活的見證、活的描繪(出二四9 ~ 18,…參來十19 ~ 20)。最後,
基督的血,就是新約的血(太二六28,路二二20),把神的子民引進新約更美的事
里,神在這約里,將新心、新靈、他的靈和裡面生命的律(指神自己及其性情、生
命、屬性和美德),賜給他的子民(…結三六26 ~ 27,來八10 ~ 12)。至終,
新約的血,就是永約的血(十三20),將神的子民領進對神這生命樹和生命水的完
滿享受里,從今時直到永遠(啟七14、17,二二1 ~ 2、14、17)(聖經恢復本,
出二四8 注2)。
律法制定之後,就成了一個約。律法未經制定,就只不過是律法,不能成為約。但
律法一經制定,就成了神與他百姓之間的約。
我們要明白祭壇、柱子、祭牲和血〔這幾樣立約之憑藉〕的屬靈意義,就必須領悟,
神頒布律法的心意並不是要囑咐他的選民遵行律法。
我們試圖遵守神的律法是無用的。因着我們沒有遵守律法的能力,所以我們辦不到。
…律法既因肉體而軟弱,神就在罪之肉體的樣式里差來了他的兒子,為要救贖、了
結並頂替我們〔羅八3〕。我們這些蒙了救贖、被了結並被頂替的人,如今都有基督
在我們的靈里。當我們照着調和的靈(我們的靈與內住之靈的調和)生活行動時,
律法義的要求就成就在我們身上〔4〕。
我們若看見舊約的制定如何描繪神的經綸,就會從天然、宗教的觀念,轉向神的觀
念,以及神在他經綸里的心意(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四六、一○四九、一○五
一、一○六三頁)。
參讀: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七十六至七十七篇。
- 未完待續
上篇:出埃及記_113-119
下篇:出埃及記_127-133:立約的神與他的諸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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