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恩燦原創:歷史的簡說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71-1980)
一九七一年
一月,李常受返台四周帶領,並於二月離台,赴印尼訪問。三月,他又訪問澳洲和紐西蘭,多地有人響應主的恢復。
十一月十七日,倪師母張品蕙,由於在“文革”期間作為基督徒和反動派家屬,身心遭受嚴酷的迫害,最終因中風在上海中山醫院的走廊里去世。在她離世前的這年春天,她的侄孫女萬小玲即將到農村插隊,臨別時她流着淚說:“主耶穌是我們最寶貴的救主,你無論如何總要牢牢跟着主。”
再來看吳友琦的見證,以了解倪柝聲在白茅嶺勞改農場的情形。他們在這個農場第二次相遇,又在一起呆了五年。那時,倪柝聲的身體很差,步履艱難。住的地方,離食堂大概有六、七十米遠。他們是住在低處,食堂是建在上面靠近公路的邊上。到食堂去打飯,要爬過兩個陡坡,過馬路。這對倪柝聲來講,根本辦不到。所以每天三頓飯,都是吳友琦幫他打,帶回來吃。
忽然有一天,獄警把吳友琦找到辦公室,問他為什麼天天幫倪儆夫(倪柝聲)打飯。吳友琦回答說:“他年紀大了,身體不好,兩個坡他是爬不過去的,我幫他打飯,照顧他,是應該的。”想不到這個獄警把臉一沉,對他說:“胡說,他是裝病,讓他自己去打飯,以後不要你幫他打。”這很清楚,他們是在故意刁難倪柝聲。當然,吳友琦也沒去理會他們的警告。
過了幾天,有一次吳友琦又到食堂打飯,伙房裡的工作人員對他說:“獄警已經通知,誰都不能幫倪儆夫打飯,他要自己來吃。”在這樣的情況下,吳友琦只得回到宿舍里,一五一十地把情況告訴倪柝聲。等了很久,以為他這樣知識淵博的人肯定能想出個好主意,但倪柝聲開口說:“我願凡事順其自然。”吳友琦聽了大吃一驚,順其自然,不就是一切順從主的安排麼?於是他又氣又急,問道:“你不想吃飯啊?”可吳友琦又不想去頂撞他,只好把自己的飯分一點給他吃。就在分飯的時候,吳友琦裡面突然有了一個解決的辦法:本來他中午是吃五兩飯,現在他可以對食堂伙夫說,今天他勞動累了,要多買一兩。以後,吳友琦就打六兩飯,食堂也沒懷疑他。回來後,他把二兩飯給倪柝聲吃(因為年紀很大,二兩飯就夠了),而吳友琦吃四兩,雖然少一點,但還可以過得去。就這樣,他們兩個人每天分而食之,把這難關度過去。
有一天,獄警允許吳友琦把一封倪柝聲的家信帶給他。信上寫着,張品蕙在家中(上海岳陽路200弄88號)從椅子上摔下來,斷了兩根肋骨,正在醫院搶救。隨即,吳友琦一邊勸倪柝聲不要着急,一邊叫他趕緊打報告,要求回上海探親,自己也陪同他去。照理,當時他們早已刑滿,不是罪犯了,只因“文革”,到期的犯人一個都不釋放。但按照規定,每年可以回去探親一次,為期半個月。
一開始獄警對倪柝聲說:“讓我們考慮考慮。”後來又說:“你心臟病這麼厲害,路都走不了,怎麼回上海?”倪柝聲對他們說:“吳友琦可以陪我回去。”獄警卻說,再考慮考慮,這樣一拖就拖了半個月。當他們再去問獄警時,這個監警乾脆把臉一板,說:“你回去幹什麼?你又不是醫生。況且你老婆的病情現在已經好轉,我們了解過了。我們研究過你要求探親的報告,我們不批准。”倪柝聲一句話都沒有同他們爭辯,也不讓吳友琦和他們講道理,就一起回到宿舍。他默默地禱告,有人看到他嘴唇在動,就問吳友琦:“老倪是不是在作禱告?”吳友琦說:“沒有,他是在作氣功。”後來,獄警也來問吳友琦,他也照樣回答。當時,如果獄警確知倪柝聲仍是在作禱告,那是很嚴重的,就是不接受思想教育改造,屬於頑固不化的那一類,後果不難想象。然而,吳友琦知道,倪柝聲一天也沒有停止過禱告。
終於有一天中午,吳友琦收工回來,看到倪柝聲淚流滿面,原來倪師母張品蕙去世了。倪柝聲很悲傷,後在吳友琦的鼓勵下再打報告,要求回上海奔喪。可左等右等,還是不批准。獄警說:“人已經死了,你回去有什麼用?”
當時,倪柝聲寫了一首詩:“哭千聲,喚千聲,卿聲我慣聽,緣何卿不應?”吳友琦看到後,就在下面和道:“橫報告,豎要求,奔喪人長情,奈何不批准?”
倪柝聲一生愛主,遭受了很大的痛苦。過了幾天,他就從悲傷中脫離出來,生活恢復正常,每天堅持禱告。他以甘心的順從把這件事接受下來。儘管如此,他喪妻之慟的深厚感情,還是在他後來寫的信上表現出來,他在信上說:“回首前塵,展撫遺物,叫我不能不一直心感悲痛。二十年來,不能一次伺候她,總是終身遺憾。…十餘日來,深思蕙妹不能自已。…我五內俱摧,過日為難。”而在此之前,他卻長久懷着一個秘密的希望,就是在服完整整二十年刑期後,能再與他的妻子團棸。他曾對同監房的難友說過:“我的刑期跟我妻子的生命在賽跑,如果我能在她還活着的時候得到釋放,那我一定要好好照顧她,因她為我受的苦真是太多了。”
同年,李常受看見基督是召會的人位,並看見基督在十字架上廢掉了規條,同時也看見身體的基督。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重在生命,而召會是新人重在人位。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需要基督作生命;召會是新人,需要基督作人位。沒有生命的身體就不是身體,乃是屍體。然而,身體要有什麼行動,不是由生命決定,而是由人位決定。所以,在新人里我們需要以基督作人位。新人作為一個團體人該過一種生活,如同耶穌在地上所過的,就是實際的生活,彰顯神並叫人認識神是實際。
關於“人位”一詞,是從神學上的“Person”這個字翻譯過來的。有時也翻成“位格”,指一個有意識、思想,有主見,有愛好、恨惡,能作決定的Person。因為早期在討論基督身位時,教父們同意基督與父神有同一個神的性質(substance),而且也是如父神一樣是有人位的。後來,在辯論聖靈的身位時,因為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的“靈”這個字,也是“氣息”、“風”的同義字,為了避免人有錯誤的領會,將靈認為是沒有以上人位性能的東西,所以神學家也使用這個字來講聖靈是不能被欺騙的(如徒五3),能被grieved的(弗四30,中文翻成“使聖靈憂愁”),是有人位的。
所以,我們說讓基督作人位,就是讓祂在我們生活上,不是我活了,乃是讓祂作人位來決定任何的事,讓祂有主權,叫祂的思想成為我們的思想,祂的愛好成為我的愛好,祂的恨惡也成為我的恨惡等等,這是經歷基督的最高點。腓立比書是講經歷基督的一卷書,保羅在第二章說:“在基督里若有什麼鼓勵,若有什麼愛的安慰,若有什麼靈的交通,若有什麼慈心、憐恤,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里聯結,思念同一件事,凡事都不私圖好爭,也不貪圖虛榮,只要心思卑微,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單看重自己的長處,也看重別人的。”但我們自己的個性都是爭強好勝的,看不起別人的,哪能叫我們不私圖好爭,也不貪圖虛榮,心思卑微,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這怎麼能辦到呢?保羅在下一節就鼓勵我們只有“思念基督耶穌裡面所思念的”,才能經歷基督作我們的人位。
此外,召會生活到了西德,也到了非洲的奈及利亞和迦納。在美國仍繼續有人移民去聖荷西及達拉斯。
一九七二年
二月,李常受在台北釋放了“吃主”信息,其中就說到聖經是一本講吃的書,主是給人吃的。他說:“人總是用宗教的觀念來稱呼主耶穌,看祂是偉大的人物。但是主親自給我們看見,祂不是這樣。我們對主的認識不要根據宗教觀念,我們對主的認識要根據祂話語的啟示。今天全世界的人看基督,都像迦南地的婦人看基督一樣。所以有人說基督是宗教的教主,有人說基督是宗教的發起人,有人說基督是偉大人物,這些都是外邦人的說法。而基督徒看主耶穌更是非常偉大,非常高大。我不是說主耶穌不偉大,祂也高,祂也大。但是你要看見,這些是出之於人的宗教觀念。…神向人第一次顯現不是偉大的,乃是一棵樹(生命樹)擺在人面前。等到耶穌來了,人以為主耶穌是了不起的宗教人物,但是祂自己說‘我是生命的糧’,糧比樹還小。我們的神把自己擺在人面前,從來都是小小的,祂從來沒有顯得大。為什麼?因為小一點才可以進到人裡頭去。我們把祂吃到裡頭去,祂就喜樂了。…你看,一個東西進到你裡頭,是你大呢,還是那個東西大?阿利路亞,是你大!當你讚美主的時候,實在應該對主說,‘主阿,我讚美禰,我比禰大!哦,主阿,禰比我小!'你若不敢這樣感謝,那就是你的宗教觀念在作祟。你試試看,明天早上你若坦坦然然地說,'阿利路亞,我大禰小!'我敢擔保你的靈就跳躍起來了。”
說到此,乍看此文,不懂其意,僅照字句理解,確實會令人費解或誤解。而現實中,也真有人死抓住李常受著作中的一、兩句話,不看上下文,斷章取義,並用人的觀念來惡意曲解,以達毀謗和攻擊之目的。以唐崇榮為代表,他就對“主小我大”提出了嚴厲的指控。然而,他根本就不懂李常受所要表達的是什麼,或始終就無視全文,採取斷章取義的手法。就在同一篇內容中,李常受非常強調地說:“你不要錯解,我不是說,主耶穌本身比你小,祂的本身不知比你大多少倍,不知比你高多少倍,祂本身是高大,但為着來給你吃,為着來給你享用,祂的的確確是變作一位小耶穌。”他又說:“我再說,耶穌本身是偉大的,但是為着給我們吃,為着給我們享受,祂甘心卑微,取奴僕的形像。”由此觀之,李常受從未否認基督之神性。換句話說,從未否認基督之偉大,全能全智。只是在其經過過程里,作為生命之糧,甚至作迦南婦人撿起的碎渣兒,祂是微小可吃的。任何有識之士皆不會以此枉作文章,大驚小怪。李常受該篇主旨說明主來世間不是要人為祂作工,乃是要以自己作生命餵養人,福音好比筵席,主親自作成一切,今天人只需進入神在基督里所預備的福分,就能享受福音。
另外,唐崇榮還對李常受教導的“生神熟神”提出了諸多不滿和質疑。此乃根本不領會三一神乃需要經過過程的。關於“生神熟神”的問題,其解釋與“主小我大”同理,都是涉及三一神所經過之過程問題。若明此理,則問題迎刃而解。神在成肉身之前,為人所不能親近者,此之為“生”。神在基督里成為靈,為人所能接受者,此之為經過過程。“生”與“不生”之分,指神在基督里所經過之過程而言,非指神素質而言。以素質而言,神無“生”與“不生”之分;以經綸而言,神從不能靠近之光中的神,成為肉身,最終成為賜生命之靈,此過程可稱自不能接受者至能接受者,自客觀者變主觀者,自“生”變“熟”。若不會分辨三一神素質與經綸此二者間的講究,則在神學上尚須進修,若光強調其一而否認其二,則難免落入錯誤中。我們說神在時間裡經過過程,但並無否認祂在素質上的永恆性與全能性。若有人否定神在基督里所經過的過程,則有嫌陷於錯謬之虞。
四月二十二日,倪柝聲寫信道:“品大姊:收到你四月七日的信,知道你沒有收到我通知你每次東西都已收到的信。你信上所題的東西,我都已經收到了,實在感謝你。我身體情況,你是知道的,是慢性病,是器官病,發病就很難過,就是不發病,病依然在身上,只有發不發之分,沒有好不好之分。夏天到了,多曬些太陽可以改變一點皮膚顏色,但不能改變病。但我維持自己的喜樂,請你放心。希望你自己也多保重一點,心中充滿喜樂。祝你好!”
這封信是倪柝聲寫給他妻子的大姊,就是他在信上所稱的“大姊”。(編者註:以後各信稱“大姨”)。這位大姊住在北平,與倪師母約二十年沒有見面了。就在她一九七一年探訪倪師母的時候,倪師母從凳子上摔下來,斷了兩根肋骨。因着這次摔跤,倪師母的高血壓上升,因而致死。因着這次極大的虧損,這位大姊覺得倪師母死後,她需要留下來照顧倪柝聲並送他必需品。“你每次東西”,就是指這事;“發病(慢性病)就很難過…多曬些太陽…不能改變病”,指明他仍受疾病之苦;“但我維持自己的喜樂”,指明他實行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四節的話:“在主里常常喜樂”;“希望你…心中充滿喜樂”,指明他不僅自己在主里喜樂,更激勵他妻子的大姊要充滿主的喜樂。這兩句話可以看見,倪柝聲在受牢獄之苦時,信靠主並與主多有交通。他就像使徒在坐監受苦時,仍在主里喜樂,並激勵讀他信的人也在主里喜樂(腓二17-18)。他這封信里沒有引用聖經節,指明他沒有自由這樣作。這封信是在他去世前三十八天寫的,署名是“述祖”,那是他在親友中間常用的名字。
五月六日,倪柝聲寫信道:“品大姨:明日是蕙妹逝世半周年之期(五月七日)。這半年來,變化實在太大,回首前塵,展撫遺物,叫我不能不一直心感悲痛。二十年來,不能一次伺候她,總是終身遺憾。一切都是我對她不起,害她困難。我病已纏綿,經常反覆。生活我晝簡單化,以免麻煩人家。病中實在想念自己的親屬,想要和他們一起。但我順服環境安排。十餘日來,深思蕙妹不能自已。你身體如何?時常在掛念之中。年老的人只有多加保重。你還想南邊來不想?我不知道如何說才好。我只有祝你好。述祖”。這封信里的“蕙妹”,是指倪柝聲的妻子張品蕙。
接着,在一封未註明日期的信中,倪柝聲寫道:“品大姨:你六日北京的信及十一日上海的信,均已收到。你此次來,望能多住一點時間,多休息一點。我病中也望能與自己的親人多接觸。此間山明水秀,有一特點,小孩長得特別好,比上海以前所看到的都好。望多休息一回。蕙妹骨灰,的確是個問題,你來後再商量決定。我沒有什麼特別需要。手電帶一個來。祝你好。”
五月二十二日,倪柝聲寫信道:“品大姨:我和領導談過,關於我的出場問題,他說,‘北京上海不能去,要去小的地方、農村。只要有證明來,政府要按政策辦事,不必我談。’所以請你代我在親戚中,找可以代為掛鈎的人。可以向其說明,我有生活,希望他收留我,請公社證明我可到他地方,可收納我。希望能在親戚中替我找人。馬興濤也是可以商量的一人。請你和他商量,或與別人。拜六夜裡又發一次,好幾小時的心房顫動。後來吃了地戈辛,人能支持。禮拜睡一整天。我在病中心情極想回到親人自己在一起(編者註:極想到自己的親人那裡去),落葉歸根。我和大家二十年失去了聯繫,只好請你。你來時帶一斤太倉式肉鬆,一斤肉乾。我因心肌梗死,醫生說,不可吃蛋黃、肥肉、各種腑臟,以免加劇。故只好吃點瘦的。不吃,又缺少蛋白質的胺基酸補充。很困難。祝你好。述祖”。
在這封信中,倪柝聲不只一次提到他的病。“地戈辛”是尼亞辛的商標名稱,尼亞辛是一種酸。他所患的病是慢性的心絞痛,因着心肌缺乏血液供應而引起胸部疼痛;“馬興濤”是倪柝聲一位表侄女的丈夫。在他被監禁的期間,他的表侄女及其丈夫照顧身體不好的倪師母。他們都是主內的弟兄姊妹。後來這位表侄女過世,就剩下她的丈夫照顧倪師母了。
在同一天,倪柝聲寫了上面這封信,又寫了另一封信給他的這位親戚:“興濤侄婿:我的情況,我想嬸嬸在世之日,一定對你談。你知道我是有大姊寄家用的,所以生活沒有問題。我年老病多,極想到自己的親人那裡去,落葉歸根,可以尋個歸宿之處。我迫切希望,你能替我負責辦妥這件事情。一切方面,全倚靠你。嬸母去世至今六個月半,我五內俱摧,過日為難。我希望你勉力為之,將證件寄到此處。嬸母在日多次題到慧宜及其孩子,不知孩子們現在如何?念念。聽說到浙江去,糧票有問題。我想,我吃很少,有解決方法,不要緊。廿多年未通信,常在念中。祝你好。述祖白”。
這封信是倪柝聲寫給他表侄女的丈夫的。“嬸嬸”是指倪師母;“我的情況,嬸嬸…一定對你談”,按全信的上下文看來,是指倪柝聲的健康和有關他被釋放出監的事;“大姊”是指倪柝聲的大姊陳師母,她住在香港,在他被監禁期間,就是她送錢到上海給倪柝聲和他妻子,因此這裡說“生活沒有問題”;“極想到自己的親人那裡去”,指明他希望從監牢得釋放,到他表侄女的丈夫那裡。那時他看自己是“落葉歸根”,尋求餘生“歸宿之處”;“替我負責辦妥這件事情”,指明他請表侄婿為他預備住宿之處。關於這件事的“一切方面”,他完全倚靠這位親戚;“嬸母去世至今六個月半,我五內俱摧,過日為難”,這顯示倪柝聲因着妻子去世所經歷深深的憂傷,以及他因此所受的苦;“你勉力為之,將證件寄到此處”,可以指明倪柝聲希望這位親戚將一份證明他們關係的證件寄到他那裡,叫他能從監牢得着釋放;“到浙江去”,指明這位親戚的家在浙江,倪柝聲想到那裡度其餘生;“糧票有問題”,指明他在浙江買食物可能有問題,因為他在當地是外人。這封信的日期是離他去世只有八天。
五月二十五日,倪柝聲寫信道:“品大姨:我將於明早調離楓樹嶺到山下坡農場去。你來的時候不要買票到楓樹嶺,要買票到山下坡下車,比楓樹嶺再遠一點點,進去第二站。我曾蒙發一信給你,比這封早,不知收到沒有。望早見面。祝你好。述祖”。
這封是寫給他妻子大姊的信,表明他在五月二十六日就要調離楓樹嶺農場,到再過去一站的山下坡、另一個更偏遠的農場。這個農場就是白雲山農場,在山坳里,是白茅嶺農場的分場。根據吳友琦的見證:當時,只有倪柝聲一個人被調走,也是政府故意這樣安排的,他也不會再受人照顧。就在這一天,倪柝聲有種預感,或許他將再也不會回來,或再沒有出獄的機會,他對被帶得救的吳友琦說:“友琦啊,你今後會出去的。你出去以後,要去找一個人,姓李,木子李,叫李常受。你告訴他,我沒有放棄主,你把我這裡的情形都告訴他。你看見他,就是看見我;他對你說的話,就是我對你說的話。你叫他照顧你,他必定會對倪儆夫的兒子一樣來照顧你的。”倪柝聲絕對相信李常受這個人,時年吳友琦三十來歲。
當吳友琦出獄後,李常受聽到倪柝聲對吳友琦說的那番話,他大哭一場。在他的睡房沒有別人的相片,只有倪柝聲的相片,還有倪柝聲所說“讓我愛而不受感戴”的那篇文字,掛在他睡房的一邊;他以此懷念倪柝聲,永遠懷念他曾經最親密的同工。他也一直在巴望、等候倪柝聲從監獄出來,能繼續盡職。然而,倪柝聲至終沒能離開監牢,卻在基督里獲得了真自由。他在臨終前都堅信李常受是忠信的、是能夠託付的;當時在外面有很多倪柝聲的同工,也都健在,但他沒有叫吳友琦去找他們,竟在他末了的時刻,指名道姓地要吳友琦去找李常受,並且還聲明李常受說的話,就是他說的話。這份深沉、熾烈的同工之情,與沒有虛假的弟兄之愛,誠然是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不能淹沒。事實證明,李常受沒有辜負倪柝聲所託,他堅定持續在倪柝聲的負擔中,接續倪柝聲向神的眾兒女說話。
五月二十六日,倪柝聲寫信道:“興濤:我在楓樹嶺時,曾寫給你一信,望你能替我辦到公社的一張證明書,說明你們願意收納我,保證我的生活。(你知道我有大姊寄家用)。你們態度要堅決明朗。我於今日從楓樹嶺調至白雲山修養組。望你努力而為,給我一封回信,證明要直接寄給白雲山農場第十四隊,抬頭是由公社寫給安徽廣德縣白茅嶺農場,但是你寄來時要寄到安徽廣德縣白雲山農場第十四隊收。我極望回到自己親人那裡去。請你努力。祝你好。述祖白”。
這是倪柝聲寫給同一位侄婿的第二封信,在他去世前只有四天。“我在楓樹嶺時,曾寫給你一信”,指明先前那封信是在楓樹嶺寫的;“要寄到安徽廣德縣白雲山農場第十四隊收”,指明倪柝聲是死於安徽廣德縣的白雲山農場;“我極望回到自己親人那裡去”,指明他是何等渴望得着釋放,到他親人那裡。
五月三十日,倪柝聲寫信道:“品大姨:我調到山下坡十四隊,這裡離開車站還有十里路,還要翻一座山。你來實在不便當。可以不必來了。我病中心仍喜樂,請你不必掛心。我仍舊力促自己,不要因病痛難過。品蕙骨灰請你處理,一切都拜託你,我都同意。紙短情長。祝你好。述祖白“。
這是倪柝聲最後的一封信,表明他去世時所在的農場頗為偏遠,離車站十里路,還要翻一座山。他改變語音不再想他妻子的大姊來看他,並且把處理他妻子骨灰的事交託她,這些似乎指明他感覺到自己快要離世。而以上每封書信中都沒有提到主的名或神的名,這指明他沒有自由這樣作(信的寄發或收取都必須經過獄警檢閱的)。
就在五月三十日夜至六月一日凌晨這段時間,倪柝聲被主接去了,享受安息。他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着他(啟十四13)。他的肉身雖被監禁,但主所給他的信息,卻無限量地廣傳到全世界。許多聖徒藉着他話語的供應,得了啟示,而有屬靈的看見;召會得以被建造,許多埋沒在聖經中的真理都得恢復。倪柝聲所著的《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和《工作的再思》這二本書,於七十年代就開始在歐、美甚為暢銷,使許多人得着亮光,在屬靈的生活上大有改變,並且因之回到地方召會合一的立場上,作美好的見證。
六月一日,倪柝聲的遺體被火化。不久,只有倪師母的大姊接到通知說,他已經去世了。當倪柝聲的侄孫女萬小玲和這位大姊趕到農場後,只看到倪柝聲的骨灰。臨離農場前,農場幹部說,倪柝聲寫了許多筆記本的“反動日記”(那是他在獄中對於真理的新的亮光,但這些珍貴的手稿都無法從獄中拿出來,除非神特別保存它),又將一張紙給她們看,萬小玲禱告主讓她快速將紙上的內容背下來記在心裡。這是倪柝聲留在枕頭下面的一張紙,是他用非常顫抖的手寫下的幾行大字:“基督是神的兒子,為人贖罪而死,三日復活,這是宇宙間最大的事實。我信基督而死。倪柝聲”。倪柝聲用他一生的經歷,來證明這個他至死都持守的真理。
後來,倪師母的大姊把骨灰交給倪柝聲的表侄婿馬興濤。這位表侄婿就在自己家鄉浙江省海寧縣觀潮那裡,把倪柝聲的骨灰與倪師母的葬在一起。直到十七年後,也就是一九八九年五月,倪柝聲的兩位侄兒把他和倪師母的骨灰一起移到江蘇省蘇州香山公墓,葬在“基督教墳場”,就是在他弟弟倪懷祖及其妻的墓旁。
倪柝聲就這樣結束了他在地上的年日。他在世受了很多的苦,有來自貧窮和疾病,也有來自公會的藐視、批評、反對、攻擊、謠言、誤解和誤傳,更有來自一些不成熟、無能、頑梗或帶有野心的弟兄姊妹的革除、異議、背叛和攻擊,以及政權對他的誣告與監禁。然而,即便他已離去,現今仍有些人對他惡意地控告和訛傳,這其中就包括一些所謂的基督徒。他們以王明道的日記(王明道自稱一生只當面見過倪柝聲三次,並且是他所認為的很短暫的不愉快的談話,日記所提及倪柝聲的部分也是聽來的不實消息)、梁家麟的“噴糞文學”(捏造和毀謗,居心叵測、以及明顯帶有不良的企圖)、以及反對倪柝聲神學觀點的名人論斷(如唐崇榮之流,對真理不求甚解,妄加定罪),來大肆詆毀倪柝聲的人格。但,倪柝聲已去了,撒旦仍在這地上繼續橫行,魔鬼遍地尋找可吞吃的人。然而,李常受卻說:“倪兄雖眠,其言不息;儆夫雖去,柝聲仍鳴;直等晨星出現,夜影消散。”
同年,一個在美國讀神學的中國年輕人,畢業前寫了一篇論文,題目是“倪柝聲與李常受的召會觀”,完全根據香港反對者的言論,說李常受講異端。這本書由美國著名的基督教出版社“基督徒文本布道團”,簡稱C.L.C.發行。弟兄們寫信去抗議,沒有結果。後來,魏光禧帶着兩位精通中英文的中國弟兄,親自帶着李常受所寫的書,去出版社本部見總編輯,告訴他,那本書裡所寫的全是謠言。他們把李常受的書看過後,馬上寫信向李常受道歉,承認他們的錯誤。並且打算於次年三月判定收回那本書,已經賣出去的,也要照原價收回。
此外,韓國有第一次全國性特會,約有七十來位聖徒聚在一起。王重生在特會中交通的重點,乃是十字架、基督與召會這三件事。另有張晤晨被主打發到巴西,加強那裡的服事,也有更多聖徒移民到更多地區開展。
一九七三年
三月,“基督徒文本布道團”鄭重向李常受及地方召會致歉,並停止出版《倪柝聲與李常受的召會觀》這本書,且照價收回已經售出去的書。當時,有位美國弟兄,對這一類的事非常了解,他特地到李常受家,建議李常受必須向C.L.C.要求二百萬美金的賠償。李常受說:“我這職事這麼便宜,只賣二百萬美金麼?我不能作。”那弟兄說:“我警告你,你這一次不作,下面會有很多跟上來,都像這個一樣,無所顧忌地罵你,你必須要作這件事。”但李常受還是不肯作。然而,一點都不錯,那位弟兄說對了,就因着不要求賠償,以後其他的都跟上來了。
夏季,在洛杉磯的會議中心舉行特會,赴會的人數超過三千,不得不打開四個額外的會場,有些聖徒就在另外的房間看閉路電視。這是主恢復帶進擴增的頭一階段,也指明主在祂恢復里的行動是強而有力的。因着這次特會人數的加增,弟兄們就定規在美國要有正式的訓練,每年冬、夏季各一次,每次訓練十天,聖徒參加必須在各召會報名、審核。
然而,在這次特會之後,有幾位熱心且有野心的布道家就進來了,如同毒素注射到基督的身體裡。因着移民開展,人數加多,使弟兄們產生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我們應當大開展,並且應該往靠近校園的地方,往郊區去,去得着好些對象,而不要留在大城市裡。正是這一種空氣,開了一扇門,他們看見主的恢復急速擴展的工作,就進來設法得着這工作。以後幾年證明,他們私下互通,計劃要把主的恢復,完全拿到他們手中。當他們發現無法達到目的時,就開始背叛,直到一九七八年,他們完全暴露出來了。
寒假期間,在台灣“青詩”產生了,第一集共十六首,是應青年特會的需要作的,因為深感對主必須要有活的經歷,才能加深與主愛的聯結,事奉應有異象,特別對神永遠旨意和召會恢復要有更透亮的認識和經歷。果真,一周的板橋青年訓練聚會,眾人都被主所摸着,只管來享受眾聖徒里的基督,“我的經歷是何豐富,禰的經營是我供應”。在這享受的流中,弟兄姊妹靈里均是喜樂、飽足、釋放的,但心裡卻是沉重,因知道只有藉着彼此死在一起、埋在一起,心連在一起,一生為着主的見證,祂才能得到沒有瑕疵的榮耀的召會。這一個流很自然產生了“青詩”第二集,內容卻比第一集深。關於此方面的詳情,都記錄在“詩歌補充本概介”里。
同年,弟兄們帶了幾位巴西當地的聖徒訪問香港、菲律賓、台灣,然後到美國參加訓練。這班人中,有五位是公會的牧師,他們進來以後,帶來許多為難。在訪問過程中,也讓接待的人感到為難。因為他們來時,小皮箱是空空的,回去時卻換成滿滿的大皮箱。而到了美國,他們與李常受交通時,不是質問這個,就是質問那個。所喜的是,李常受仍是心平氣和地回答了他們所提的問題。可是,等他們回到巴西後,就說他們可以在“地方召會的運動”里,但必須有條件:第一、召會不能用地方召會這名稱。這沒有問題,召會在某地,就是某地的召會,“地方召會”並不是一個名稱;第二、牧師制度必須存在;第三、牧師要有固定的薪水;第四、會所財產登記之類,要用他們的名字。此外,還有許多其它的條件。張晤晨就說:“我們不能答應。召會這條路,是他們看見了光,願意和我們一同走;如果他們不願意,可以走他們自己的路。”召會裡是沒有條件,也沒有地位的。於是,他們就退去,離開主的恢復。
在這一年,李常受在溫哥華帶領了一次關於彼得前後書的特會,他也在舊金山所舉行的特會中,釋放了關於彼得著作中之恩典的信息。這些信息刊於次年二月和五月的英文《水流報》上。他非常強調,彼得的確有豐富、高超和特別的東西供應給人。另外,有聖徒繼續移民去美國費城、波士頓、普羅維頓斯、巴爾的摩、華盛頓、印第安那波利和坦帕市。
一九七四年
李常受搬到加州安那翰,水流出版社,即“水流職事站”,也移至安那翰。另有約二百位聖徒,也從洛杉磯移民到橙縣。但在洛杉磯仍有一小部分聖徒留在艾爾登會所,李常受就安排哈第棠(Don Hardy)、王智仁、和關同安在長老職分上,幫助張宜綸。他也指定朱永干作同工,在話語職事上幫助那裡的召會。
從這一年起,李常受和一班弟兄們,就開始從事翻譯英文(恢復本)新約聖經的工作。大部分內容是把權威譯本里的精粹,收集在一起,再參考原文編譯出來。翻譯、編輯的工作,多數是由幾位美國弟兄作的,而最終由李常受審定。同時,李常受也接受另一個負擔,覺得應當把新約二十七卷書,都寫上批註。於是,他就開始根據這恢復譯本,照着自己的經歷和從主所得的亮光,將難懂、難解、深奧的地方,一條一條地寫上註解,並又整理串珠,寫上綱目。他又覺得不僅要有這些,還應當有生命的信息,就是把每一卷書的重點,都變成一篇篇的信息。接着,從四月六日開始,他就帶領弟兄姊妹繼續全部聖經的生命研讀,連續在每周末,一卷卷的讀。
在這一年,在安那翰開始有正式的每半年一次的十天訓練。李常受就照着先前擬好的信息綱要,最先釋放了羅馬書生命讀經。此後,他就藉着每年的冬、夏季訓練,專門來釋放整本新約的生命讀經,總計有1117篇,於一九八四年十二月講完。再後來,新舊約生命讀經則於一九九五年全部講完。其中,舊約生命讀經總計有867篇,結束於雅歌書生命讀經。這是李常受的職事費時最長,也是內容涵蓋最為深廣的著作,是主恢復中最完整齊備之經典著作。
值得一提的是,每次參加現場訓練的聖徒,約有一千八百人以上,加上錄影訓練,至少超過五千人。再則,為每一次訓練作準備(翻譯恢復譯本、編寫批註、整理串珠、寫上綱目,再擬好綱要),李常受和他的兩個助手(一個替他抄寫,由他口述;另一個替他讀參考書),都要花費三個半月來作工,平均每天至少要有四至五個小時寫作。
另外,隨着每次訓練所釋放的生命讀經信息被出版發行,許多聖徒都可以見證,他們從中不斷地得着餵養,並藉着生命讀經的刊物興起多處地方召會。譬如,在墨西哥、波多黎各、中美洲和南美洲地區,就陸續興起三百處以上。而一位弟兄受主差遣到巴西,僅僅用創世記生命讀經的一百二十篇信息,就陸續在那裡興起了百處以上的地方召會。以後,再加上有錄像訓練,這些信息普及到全球各大洲許多國家,迄今已有數千處地方召會被興起,並從中得着滋養和加強。
縱觀歷史,放眼全地眾召會,誰敢說生命讀經只是一人之言呢?誰敢說生命讀經的信息過於聖經呢?其實,認真讀過生命讀經的人都能作見證,每當接觸這些信息時,它便向眾聖徒解開聖經。生命讀經,以及後來出版的恢復譯本聖經不僅把養分傳輸給眾聖徒,更成了開啟聖經的工具。這不是頂替聖經,乃是從生命讀經的信息得着幫助。試問,有哪些聖經學者和聖經教師是從來不用評註、注釋或其它書籍的呢?然而,即便這樣,越有更多的人喜愛生命讀經,越有些人喜愛跳出來找茬、毀謗,甚至定罪說:“李常受教導聖經已過時,只讀生命讀經就可以了!”這是何等邪惡的謊言呢!若是如此,恐怕生命讀經剛出版,就被人丟棄了!真不知那些定罪的人,究竟讀了多少聖經?僅就着聖經而言,誰敢保證他所在團體的聖徒,無論是查找經文或講解聖經,都能比那些從生命讀經得益的聖徒更熟悉聖經呢?若再談及從聖經(神的話語)中獲得的亮光,惟恐不及吧!
同年,李常受及弟兄姊妹才到安那翰不久,加州橘縣有些基督教團體就群起反對,甚至在美國加州富樂頓,有個希臘裔的美國人散布謠言,說地方召會的信徒們講異端。後來弟兄們就有負擔移民到那裡,沒有過半年,這個希臘裔的美國人就啞口無聲,因為弟兄們真理分明。所以,眾聖徒要好好學真理,認識真理,才能為真理打仗。
一九七五年
李常受釋放了希伯來書生命讀經,以及一系列關於約翰一書中七個奧秘的信息:神聖生命的奧秘,神聖交通的奧秘,住的奧秘,膏油塗抹的奧秘,神聖出生的奧秘,神聖種子的奧秘,以及水、血、那靈的奧秘。
九月,李常受到台灣帶領。因着台北召會已有二十六年的歷史,經過這麼多年的演變,難免有些轉變。李常受認為,時間越久,召會的組織越易形成,召會也就越有組織;召會越有組織時,召會就會越墮落。而一個工作或一個召會有沒有價值,全看把組織拿掉之後,剩下的有多少。因此,無論到哪裡作工,都要盡力避免組織。於是,台北召會按着需要,進行改組、改制;行政簡化為兩位長老及每分家兩位執事,七十七個分家合併成二十一個分家。但同時,李常受盼望在同工中能有更多合適的人被興起作長老。
在有組織時,有七、八十家擘餅的地方,到會人數是七千多人。經過改制,組織去掉了,眾人只照着靈而行,照着靈事奉,都不靠組織,只靠靈行事,結果到會人數從七千減到四千多,有三分之一的人不見了。這證明在改制以前,到會人數有三分之一是靠組織來托住的,此外的三分之二是靠生命。對於這點,有的人說很可惜,掉了三分之一的人數。李常受卻認為還不錯,把組織拿掉,還能有三分之二,並沒有完全掉光。若是公會把組織完全停下,恐怕剩下的,只有百分之十了,大部分都會散了架子。
九月四日,李常受釋放了關於十字架的信息,後收錄在《奧秘的啟示》一書裡。他說:“在你裡頭安家的基督是測不透的豐富。你何必咬你的牙根,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基督在裡頭有測不透的豐富來供應你,你要把基督多享受一點來供應你太太。改一改觀念,改一改說法,好不好?要對你的太太說,‘哦,親愛的妻子,我真是冤枉你阿!從結婚那一天起我就受了教導說,你是我的十字架。我一直背十字架到今天,我真是冤屈了你。今天我報給你大喜的信息,你不是我的十字架,你是我的喜樂,你是我的安慰!’你們結婚不是需要一個十字架來對付,是需要一個同享者,因為基督太豐富了!我怕有的姊妹們身上還背着一個金十字架,快把它拿下來。把十字架奉獻了,我們要來享受基督。哦,那位有測不透豐富的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便叫神一切的豐滿充滿了我們。”
接着他又說:“我這幾天聽你們的分享,真是悔恨,因為我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吃了多少的苦。我曾說,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而你們有的天性太厲害,一個太太還不夠,再加上幾個孩子。我也曾警告你們,一結了婚就槓枷帶鎖。現在我要告訴你們,結婚是快樂,不過不是肉體快樂,乃是一同享受基督,一同分享基督。我這一次把從前講的那些道一筆勾銷。不要再來對我說,‘李弟兄,從前你不是那樣講麼?’從前我是那樣講,但今天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我鄭重宣布一筆勾銷。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你們把裡頭都倒空了罷!現在來接受一點積極的。”
由上可知,李常受鄭重宣布一筆勾銷的,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顯而易見的,勾銷的“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乃是“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你是我的十字架。我一直背十字架到今天。…這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吃了多少的苦”。然而,如此再三申明之大喜的信息,後來卻被有心人士,如陳恪三為代表的,說成“將過去他所傳的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一筆勾銷”,或如有異議者所說:“公開宣布勾消過去所傳受苦十字架的道理”,這實乃是令人希噓、轉喜為憂的事。事實上,縱觀李常受早期和晚期的著作,更是發現他所講的信息從未離開過十字架的道,更不談一筆勾銷了!
十月四日,在中國河南省的葉縣,白受恩因閱讀地方召會曾經在國內出版的書報,被控參加了基督教的“小群派”,並以誣告的罪名,被判刑五年,後送到河南省西華縣五二農場強制勞動服刑。此前,他和許多基督徒一樣,被抄家、批鬥、戴高帽和遊街。
同年,李常受和有關的弟兄們徹底交通後,就定規主恢復中的文字出版問題;中文在台灣出版,英文在安那翰出版,“香港教會書室”只售書,不出版文字。又為着配合政府法律的要求,在台灣成立財團法人。事實上,福音書房和水流職事站,在行政上就是一個,是李常受職事的服事機構,發行三類的出版品,即書刊、錄影帶和錄音帶,而經營的總機構是在加州安那翰。另外,以後在德州歐文,有一個職事站分站,專門負責印刷英文書刊。
順帶一提的是,“香港教會書室”,此前名叫“香港福音書房”。當時主要出版倪柝聲的書,也沒有向他要版權,因為倪柝聲已安排“上海福音書房”、“香港福音書房”和“台灣福音書房”,就是一個,所以仍舊是他的文本工作。五十年代初期,每逢香港要出書,都是和李常受商量、安排、定規。等到倪柝聲進了監,就有消息說,海外不要有什麼事和倪柝聲有關,免得被他牽連定罪。因此,魏光禧和李常受就商量,把“香港福音書房”,改名為“香港教會書室”,但不屬於召會,仍屬福音書房。另外,也將兩本書改了名字,一本是《新約》改為《更美之約》,一本是《聖潔沒有瑕疵》改作《榮耀的教會》。
從這一年開始,“基督教研究所”(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簡稱CRI,以後統稱為“基督教研究院”)的相關人士對地方召會展開攻擊,他們發行了兩種傳單,在地方召會的聚會中散布發送。此外,他們也舉辦了公開講座批評地方召會的教訓,並在廣播節目中大肆抨擊,甚至私下誘勸聖徒離開地方召會。他們在作出此等舉動之先,從未與地方召會帶領人有過正式接觸,以確認其論點,也未給這些帶領人任何分訴的機會。簡言之,他們一昧地攻擊,絲毫沒有一點學術上的了解與研究。而地方召會多次嘗試以書面或親自拜訪的方式,更正“基督教研究院”作者們的錯誤,但每次得到的都是充滿敵意的傲慢回應,排除了一切真正交通或適當討論的可能。
此外,李常受首次訪問韓國,並舉行了特會。而在巴西黑河(Ribeirao Preto)一地,有兩百多位巴西青年人,被主的恢復得着。他們原來都是留着長頭髮、大鬍子,穿着上是男、女不分,聚會時,都喜歡坐在地上。弟兄們從來沒有注意到他們,但有一天,他們請弟兄們去,想要知道中國四千年文化高深的哲學、道理。弟兄們去了以後,就對他們釋放呼求主名的信息。讚美主,從那天起,就打開了這些青年人的門。以後,每年夏季和冬季,都有巴西的弟兄們到美國參加訓練,這使他們得着莫大的幫助。主也藉着這班青年人,把祂的恢復一直擴展出去。
一九七六年
有八十多位青年聖徒投身於安那翰第一個大會所的建造,約花費九個月的時間完工。安那翰會所啟用的第一天,聚會坐滿了四千多位聖徒,隨後職事站也遷入營業。
會所建好後,李常受在其中並沒有太多的安排,但有人趁虛而入,這些人就是在一九七三年進來想要把主的恢復完全拿到他們手中的人。他們進來就安排,結果就有了一個金字塔的組織。本來事奉者都很生機,組織一來,個個卻變成機械人了。有一天,在長老聚會裡,李常受告訴弟兄們,要把所有事奉小組完全取消,所有的小組統統拆光。長老們就問:“這樣如何能事奉呢?”李常受說:“誰有心,就來事奉;誰沒有心,就不事奉。誰在靈里,就來事奉;誰不在靈里,就不事奉。”這意思是,事奉者不該是機械人。從那天起,事奉又活了,事奉的人數也未減少。
說到這些有野心的人,他們已感覺到無法得着主恢復的這個工作,就開始起了背叛的心。其中有兩位和李常受曾經住在一起。有一次,他們在一個房間裡有一點交通。突然之間,有一位說:“李弟兄,你的名字是在恢復版聖經里啊!你的名字是在詩歌里啊!你的名字是顯明的!但是我呢?我什麼名字都沒有留下來!什麼也沒有留下來!”這件事非常攪擾李常受,他希望他在主的恢復中不要留下名字,他希望他的名字沒有出現,他的名字不要在此蒙福。他在那裡坐着,並沒有說什麼,但他卻在心裡忖量道:“弟兄,你說的是什麼話?!你要你的名字被發揚光大,這就是你的難處。這就是為什麼會有這些背叛,這些沒有達成的野心。”直到一九七八年,這些人就完全暴露出來。他們背叛了李常受,也背叛了主的恢復,還有那些不能夠赦免的冒犯。
談起野心,若被帶進來,私下或公開地大受提倡並高舉,一直成長,就會成為主恢復里真正的“地鼠”。當長老和同工的野心破壞主的恢復時,眾聖徒多多少少會失去標竿,召會在擴增率上也很受虧損。李常受實在恨惡同工們中間的野心,他曾有過一些考慮:“沒有正式的長老職分可能更好。我們該留意啟示錄里所啟示的方式,那裡只有使者或星,沒有長老。”但另一面,他在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中又交通到:“當我們說到馬太福音二十章和二十三章時,我勸長老們不要控制召會。控制聖徒是一種羞恥。你若控制召會,就要遭受屬靈的死亡。主耶穌告訴我們,我們都是在同一水平之上的弟兄。祂是我們中間獨一的主和師尊(太二三8-10)。一旦一位弟兄成了長老,他在召會中就是聖徒們的奴僕,他的妻子就成為奴僕的妻子。長老職分不是一種宗教階級的地位。我們照料召會時,應該沒有定罪、責備或批評;反之,應該有保養和顧惜。保養和顧惜都是生命的事,是生機的。控制、責備、定罪和批評都是組織的。”
也許有人會問:《新約聖經恢復本》的版頁中,為何要標上“經文主譯者李常受”、“書介、串珠編者李常受”和“綱目、註解英文著者與中文主譯者李常受”呢?這是因為《新約聖經恢復本》中除了經文之外,另有書介、串珠、綱目和註解。標上署名,這正說明了李常受對每一項是非常詳細準確且坦蕩地負起文責。
在這一年,主還興起張湘澤,特別使用他,將跟隨職事這件事重新提起來。李常受一直都知道這件事情,但他不便說,在此前也很少說到職事的問題。因為不大好講,特別在美國要講到職事更是不容易。而張湘澤說這樣的事情,乃是主恢復的一大往前。以前主恢復里的許多難處,都是因着沒有看見職事造成的。基督要建造祂的召會,預備新婦都需要職事。直到張湘澤與弟兄們交通這件事時,大家覺得這是比較新的事情。雖然李常受在海外開工已有三十來年,眾召會被興起來,但有些東西三十年也不見得作到眾聖徒裡面,還需要來認識職事。人若看見職事,就不會說在跟隨人。在聖經中,保羅和提摩太,是眾人該學習和效法的榜樣。而這麼多年,弟兄們與李常受在一起,深知他的職事是值得跟隨的,也難得有一位像他這樣全面的榜樣。
同年十月,中國大陸十年“文革”宣告結束,上海南陽路聚會所,被改建為靜安體育館。兩座三層小洋樓住進了許多戶居民,接着又被美容院、餐廳等占用。
一九七七年
二月二十一日,李常受邀請“基督教研究院”的創辦人馬丁-華特(Walter Martin)到他家中,與他夫婦二人共進午餐,馬丁應邀。
這次邀請,源於“基督教研究院”無視於地方召會對他們所作不實指控的抗議,一再進行攻擊。就在這年初,馬丁被幾位地方召會代表公開質詢。地方召會的代表重申,“基督徒研究院”的言論並未正確反映地方召會的信仰,希望能與馬丁討論相關議題。為了促使雙方會談的進行,馬丁向李常受發出了一封致歉函,並中止一切有關李常受與地方召會的寫作。基於致歉函及文宣品的中止,李常受就邀請馬丁到家中有正式會面。
這次會面,他們談得很深入,也很誠懇。交談中,他們了解彼此,研討信仰,視彼此為在基督里愛主的弟兄,並一致得出結論:在關於地方召會的教訓上,要更多的對話和研究。李常受表示願意在馬丁的研究上,提供充分的協助,並敞開接受指正,馬丁則表示找不出有什麼需要改正的。雙方達成協議,終止任何挑釁的言行。隨後,馬丁回到“基督教研究院”,熱切地談及他和“李弟兄”的交通,並指示其他人員不要再對地方召會作出任何評論,好讓雙邊對話自然發展。
然而,該協議一周后宣告破裂,原因是馬丁的一位研究同僚,對此演變感到懊惱,於是透過“基督教研究院”,重新散布攻擊地方召會之信函。李常受強調,只要馬丁處理這些難處,協議仍可繼續。馬丁卻以“基督徒研究院”的舊調,重新恢復攻擊,作為回應,導致雙方矛盾鬧得愈演愈烈。當然,馬丁早已將先前所應允的研究拋諸腦後。事實上,他自始至終從未作過任何研究。
四月,李常受赴歐洲訪問,他和弟兄們說到基督的十字架。許多時候,他都說:“弟兄們,基督的十字架,不是在加略山上,基督的死、基督的十字架,是在靈里,是在那靈里,我們需要那靈。所以,如果我們若照着肉體活着,必要死;我們若靠着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着。”那麼,什麼是身體的行為呢?許多人都不清楚,但在經歷上,只要所作的,不是在靈里作的,都是身體的行為。人可能習慣作許多的事,但必須要與主是一;有基督之死主觀的經歷,就是借着釘死,應用到人天然的生命上。
五月,正當眾人把眼光轉到怎樣開發、怎樣得人的事上時,在美國那幾位有野心的人,便得着機會站起來講話,說主恢復里的人數還是太少,應當帶進更多的人。這些有野心的人,他們不管召會,不管生命,只管開發、得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甚至說“你可以用污穢的手去得魚”。意思是只要能得人,不必管方法是否正當。這種空氣瀰漫在眾聖徒中間,以至於到一個時候,大家就忘記生命的長大,不太注意生命的事。於是,在美國的柏克萊,有些年輕人,他們就丟棄一切的限制,他們要自由,聚會中使用搖滾樂,使用花招,使用屬肉體的作法,採用不同的手段,走墮落基督教屬世的路。
當時,為着擴增,弟兄們作了很多事,得着了很多人。然而,李常受看見,有一些關於福音與擴增的作法,要進到主的恢復里,破壞主的恢復。有一次,他就站起來,告訴弟兄們說:“不錯,我們得着擴增,但是羅得也有擴增,只是那個擴增不是照着神。”這期間,他還釋放了一些信息說到擴增,主要是說到在大學校園裡的擴增。他強調說:“我們若有負擔傳福音,必須顧到三件事:第一、我們必須禱告;第二、我們必須講說主的話;第三、我們必須使用我們的家。為着廣傳福音,我們該在那靈里積極主動。我們可以讓每個城市充滿我們的福音單張和傳講。我們也可以讓我們的家充滿青年人。我們不需要任何花招,但我們必須有兩樣基本的東西,就是禱告和神的話語,再加上我們的家為輔助。我們必須跟隨早期的使徒和門徒,採取禱告、話語和家,這三條路來傳福音。”
實在來說,神不承認羅得的擴增是真正的果子。因為那是他跟他的女兒亂倫,生出摩押、亞捫,結果摩押、亞捫成為以色列最大的反對者。眾聖徒對於所作的一切,必須非常小心。不要光採納人的方法,不要把列國的風俗帶進來。不應該採用宗教傳統的作法,也要讓自己遠離這些事,就是一切與芥菜種的原則不同的事。召會應該是小小的菜蔬,是種在地里的芥菜種,長成芥菜好作人的食物。主的恢復應當是這樣,是小小的芥菜種,在地里長大成為芥菜作人食物。芥菜種改變性質,或召會加進別的東西,變得畸形,作為一個龐大的宗教系統,這是一個難處。芥菜種的比喻,應驗於啟示錄二章十二至十七節的別迦摩召會;世界侵入別迦摩召會。別迦摩的意思就是聯合、結婚、或高塔。別迦摩召會與世界聯合了;康士坦丁將世界帶進召會,召會與世界聯合起來,成了很高的高塔,立在那裡給人看。那是基督教國,這墮落的宗教系統,採取了天然、屬人、傳統、文化與宗教的路。若是把所有的儀式、形式、規條、所有不合聖經的實行、以及所有掛名的信徒拿走,基督教就所剩無幾了。然而,主的恢復並非如此,主呼召我們脫離這一切,使我們成為純潔而沒有任何攙雜的召會。主把我們興起來,乃是完全和這一切相反。不是組織的,是生機的;不是形式的,是活的;沒有儀式,乃是一個活的所是。我們不是用儀式的方式來服事,有的乃是合乎聖經的實行;這是主的恢復。在每一方面,基督教都墮落、走樣、變形了。主要興起祂的恢復,使我們與基督教的一切墮落是相反的。這就是主的恢復與基督教無法妥協的原因。
十月,在台北有國際特會與訓練,李常受釋放了“聖經中的主觀真理”、“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新人”,眾人也享受了“金燈台的終極意義”這本信息。這次特會是主的恢復第一次有來自世界各大洲的聖徒,一同參加聚會。每一大洲都有一些人作代表,聚集在那裡。因此,李常受就有負擔講到一個新人。這個新人不僅是由許多分散在各地的地方召會所組成的,更是眾聖徒、眾召會成為一個基督的彰顯。而在特會召開前,李常受沒有負擔要釋放“聖經中的主觀真理”,只不過在十月二日,有個很大的集會發表了反對地方召會的言論。有許多弟兄姊妹參加了那次集會,並且帶回有關的報導。李常受一聽見他們的報導,立刻領悟該說到對基督主觀的經歷。因他知道那些反對的人,對主觀的經歷基督一無所知。他們只顧聖經、基督、和召會的客觀知識和道理。所以,他有負擔告訴特會中眾召會的代表,需要主觀的經歷基督。
提到上面的集會,乃是馬丁對“基督教研究院”與地方召會協議破裂所作出的回應,演變成了在安那翰的“美樂地基督徒中心”(Melodyland)聚會中的演說,他使用年輕聰穎的邪教研究員巴莎迪諾夫婦(Bob and Gretchen Passantino)所提供的研究結果,並借重他們對地方召會教訓所作的解析,公開論及地方召會,對其批判和定罪。隨即,地方召會的眾聖徒也作出回應,於十月八日和十五日在《橙縣紀事報》(The Orange County Register)刊登系列文章,為信仰的正統性爭辯,並譴責美國廣播節目的“聖經解答者”(Bible Answer Man,當時的主持人是馬丁)。這些文章立即引爆傳媒的論戰。馬丁透過廣播節目加強對地方召會及李常受之攻擊,各地方召會也藉着報刊的篇幅持續回應,質疑馬丁談話內容的真實性。在二十二周里,各地方召會先後對馬丁提出二十一次回應,馬丁卻從不承認自己的錯誤。有一次,在一個廣播節目裡,當他發現自己所定罪的是葛培理(Billy Graham)的著作後,他只是鎮靜地說,會在下次看到葛培理時向他解釋。畢竟,他是那位“聖經解答人”啊!因此,傳媒論戰所帶來的質疑和難堪,只會使馬丁的攻擊行徑更為剛硬。他絲毫不理地方召會登在報章上之詳盡回應和質詢,只是一再地重複那些早已被否決的陳腐指控,以及“地方召會無法面對那些爭議”之謊言,甚至後來向聽眾推薦《彎曲心思者》這本邪惡的書。馬丁的錄音帶顯示了他對聖經、神學以及召會歷史缺乏認識,並且充滿了“馬丁式”的譏諷與狂妄自大。
同年,又有一班人僱人到安那翰來反對主的恢復。為了要對付這些反對,並宣揚真理,弟兄們每周六在報紙上發表一篇文章,有三個半月之久。李常受又根據聖經,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何等的異端:兩位聖父,兩位賜生命的靈,三位神”,指出他們信仰的錯謬。事實上,許多反對的人教導有三位神,這是三神論的教訓。他們也教導有兩位聖父:一位是在神格里的父,另一位是在以賽亞九章六節的父,就是他們所說永遠的父。他們錯誤地說,有兩位賜生命的靈:一位是神聖三一里的聖靈,另一位是林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所說的賜生命之靈。當然,這一切教訓才真是異端。
“福音正統教”的分裂與兩本書的出版
從一九六九年開始,在柏克萊那些“福音正統教”的陰謀策劃者,就為打倒李常受而努力。他們擬定寫一本書,裡面充滿了虛假的、誹謗的話,並不是來辯論真理的。譬如:李常受講基督是神人,信徒在基督里,已經變成許多神人了。他們就抨擊李常受所傳的道,是封神道,把召會封成神了;李常受講的神,不是三而一的,是四而一的,父、子、靈加上召會,召會也變成一個敬拜的對象了。這就是他們對地方召會教導的錯斷。
他們這樣指責,乃是對真理沒有完全的認識,他們的神學是膚淺的、傳統的、天然的、宗教的、不足的,甚至是迷信的。他們沒有摸着神對基督啟示的深處。豈不知,基督就是第一個神人?基督只有一個身位,卻有兩種性情:屬人的性情和神聖的性情。耶穌基督乃是神人,就是神與人的調和,祂是真神,又是真人,自然祂可以稱為神人。而關乎“神人”一詞,應用在信徒身上的問題,聖經的教訓是:所有信徒皆由神所生(約一13),具有神的生命(約壹五12);認識神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5),並且有份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故此,信徒在基督里既有人的性情,也有份於神的生命和性情。當我們說信徒乃是神人的時候,這意思正如上所述,卻不是說信徒與基督那獨特的神人地位相同。這就如稱為神的眾子(羅八14),不是就等於神的獨生子身份一樣,更不等於說,信徒要變成神或者進化到神格里去。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人還沒等書寫完,就分裂為兩班人。其中一班人就花錢僱傭所謂的邪教專家,用底稿寫成一本書,名叫《彎曲心思者》,由美國基督教的一個大出版社(湯瑪斯-尼爾森公司)出版。作者傑克-史巴斯(Jack Sparks),是加州柏克萊的“基督徒世界解放陣線”(後改名為“偽靈剖析會”,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的前領導人。他接受了東正教的一支,離開“偽靈剖析會”,就開始以特殊的角度,用古代的信經加上聖經來駁斥邪教。此書指控地方召會對其成員洗腦,並惡待會員。為了推動出版社出版這本書,那些策劃者中間的一位主教,還進入“湯馬斯-尼爾森公司”的編輯委員會;而分裂的另一班人,就是“偽靈剖析會”,也用同一份底稿寫成另一本書,稱為《神人》,書中對李常受的教導與地方召會中的實行更是大加指控。並且,這兩本惡毒的書就在一九七七年相繼出版了。以後經過三年的忍耐,弟兄們在逼不得已的情形下,根據使徒行傳保羅上告於該撒的原則,最終將這兩本書交由法律來解決。關於法律訴訟的交通,請見一九八0年的內容。
一九七八年
主自己作事,把美國那幾位有野心的Max等人都暴露出來。他們在主的恢復里,沒有立足的地方,就只好離去了。有些年輕人為着他們的自由,也隨他們而去。可沒過多久,他們就四分五裂,以後有的離婚,有的去愛世界,有的一事無成。全美國受他們影響而受傷的聖徒約有二、三百位,不過倒是把整個局面清理得乾乾淨淨;而澳洲的雪梨(Sydney),那地也受到他們暗中的破壞,召會有些波折,留下的都是穩穩健健的站住。雖是受了一點虧損,但基礎沒有搖動,所以,見證還在那裡。
那班背叛的人離開後,生命讀經訓練繼續作下去,眾聖徒也都醒悟,不再只注意人數多、開發快、得着多少地方,乃要回頭注意生命的長大。主的恢復不是人數加多的開發,乃是生命長大,往外蔓延的擴展。我們不是走一條廣闊的路,容易開發、普及;我們乃是走一條狹窄的路,隱藏着讓生命長大,自然的往外普及。人得到我們生命的供應,就進到主的恢復里,這是主當初在地上所走的路。雖然使徒們大有權能,但他們所走的也是這條路,絕非一般基督教所走的。
面對這次可怕的風波和背叛,李常受在特會中釋放了《國度的操練為着召會的建造》這本書裡的信息。他說:“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至十九節,主耶穌說,‘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我要把諸天之國的鑰匙給你。’陰間的門是非常主觀地在運行,是借着我們的己運行。所以不要怪別人;陰間的門是我們的己,借着我們的魂生命,借着我們那種不背十字架的生活而運行。”因此,眾聖徒所需要的,乃是操練國度的生活,操練使用國度的鑰匙:否認己,背起十字架,喪失魂生命,為着祂的經綸。
十一月十八日夜,一場震驚世界的事發生了,在南美圭亞那由吉姆-瓊斯(Jim Jones)所帶領的“人民廟堂” (People’s Temple) 九百多人集體自殺的事件爆發。而《彎曲心思者》一書的出版商,就趁機想着手再版,並要在緊接着地方召會的一章之後,加上關於“人民廟堂”教徒集體自殺的記載。此舉是非常邪惡的,因為使讀者對地方召會和“人民廟堂”的邪教組織產生聯想,誤認為前者與後者都是同一夥的。
十二月,中國大陸政局已改變,政府開始推行改革開放。此後,李常受的書籍開始從香港等地傳入大陸浙江(平陽、蒼南、餘姚、金華等地),河南(魯山、安陽等地),福建(福州等地),江蘇(蘇北等地),山東(煙臺、威海等地),安徽(明光等地),上海等地,主恢復的火焰在中國大陸重新燃起。
一九七九年
在七月和八月之間,因着有人投稿給美國芝加哥“慕迪聖經學院”的月刊,說李常受講基督不完全是神,也不完全是人,乃是一個第三性的東西。於是,“慕迪聖經學院”發行的“慕迪月刊”(Moody Monthly)就照此刊登了一篇文章,列入“異端目錄”里。按美國的法律說,這是毀謗。隨即,李常受請他的律師,寫一封信告訴他們,那篇文章是造謠,他並沒有那樣傳講;地方召會的教導是說:“基督是神,基督又是人,所以祂是神人。”這二個說法是完全不同的。他們收到信後,立刻打電話給李常受的律師,答應下一期就收回那些不實的話。然而,到了下一期,他們可能又受了別人的影響,並沒有刊登更正啟事。這件事,直到次年九月才圓滿解決。
十月,“永恆雜誌”,有一篇Ronald Enroth寫的“濫用權力者”,並且用了李常受全幅的面孔作封面,誤導讀者認為“地方召會以威逼恐嚇手段控制會友”。經過許多弟兄姊妹的抗議,和多方的據理力爭,後來他們在一九八0年十月號的雜誌內,刊登了地方召會的聲明。
十月期間,在菲律賓的馬尼拉召開“全球長老聚會”,李常受釋放了三篇信息:活出基督,只活基督,和照着靈生活行動。現已編輯出版,書名為《活出基督》。十一月十九日,他在安那翰特會中,說到“一的真正立場”。
在年底,傑克-史巴斯將《彎曲心思者》更新再版。不難想象,這本書編造謊言,誹謗到一個地步,會造成怎樣的後果。有些會所的窗戶因此被砸;有些聖徒因着這本書的緣故而被解僱,甚至婚約也被迫解除;有些聖徒的子女在學校被排斥;有些聖徒因其父母在主恢復的召會裡,而被趕出朋友的家門;有些聖徒被送去關在一個地方,被迫洗腦,將他們完全改變;有些聖徒的家庭被人監視,有些聖徒被人恐嚇;弟兄姊妹在校園裡,完全無法接觸人。
這本書剛出版時,弟兄們就寫了成百封的信給出版社,要求給予機會澄清。但該出版社拒不見面,也不肯接聽電話,更不願商談。後來,有美國弟兄直接到出版社質問:“如果李常受不是中國人,你們會這樣作麼?”他們說:“不會。”所以,就因李常受是中國人,他們才作這件事。他們不是排外,而是輕視、看不起李常受這個到美國講真理的老中國人。
與此同時,《神人》一書經尼爾-達迪(Neil Duddy)和“偽靈剖析會”大幅改編內容,不僅由“美國校園團契出版社”(Inter-Varsity Press)在美國和英國出版了英文版,還出版了德文版。書中擅自竄改李常受所說的話,或斷章取義,或故意扭曲,繼續以往對李常受的教導與地方召會中的實行大加指控。
一九八0年
一月,“基督教研究院”出版了《李常受之教訓與地方召會》。雖然其中的各樣指控,早已被理清並正式回復,但這本新書卻如同地方召會從未作出回應一般發行。即便弟兄們在《橙縣紀事報》後來又對這本新書作末了四篇的直接回應,可“基督教研究院”仍是一如往常,對這些回應不理。甚至,馬丁還出版了《新邪教》(The New Cults)。雖然一直有人對“基督教研究院”提出勸告,其對於李常受與地方召會所散布的訊息並非真實,但他們始終是置之不理。
值得欣慰的是,當馬丁的這本書出版後,有些人讀了文章,就為李常受及地方召會出來打抱不平,仗義執言。譬如,柯米爾(Francis Cormier),他很有學問,也懂得一點信經、召會的歷史。他讀了馬丁寫的那本書後,寫了一封信給馬丁,指出他的錯誤,並把那封信的副本寄給李常受。他說:“我與李常受及一切與他有關的信徒未見過面,只讀到他的名字一次,提到他與倪柝聲的關係。…您對這位在主里的弟兄所作的太不公正。…更叫我們難過的是你們那班研究人員對李常受的講論根本一竅不通。…我們…過去三年研讀過倪柝聲的書籍,…從您對李常受的標準和信仰所提出的評論及引述里,我們可以認出倪柝聲弟兄的講論。假如您的研究人員曾讀過倪弟兄的書,就必會認出並且明白李弟兄要講什麼!…我建議您放下‘找錯處研究者’的態度,而以一無成見的心,來讀倪柝聲的書籍,那麼您就會明白李常受作的工作了。…”這封信寫得非常好,現收錄在《歷史與啟示》第二十二篇里。以後弟兄們也請柯米爾參加特會,交通的情形大體不錯。
另外,還有一位Steward Robb,是研習古教父著作的人,他也針對那本書中有關李常受的論點,提出不平之鳴。他說:“該書對李常受之地方召會大加攻擊,但我實在不了解何以這樣吹毛求疵,大作文章。…按馬丁博士所引的李氏之言,使人感到他是一位虔誠篤信的信徒,一個愛慕聖經的人,…該書抨擊李氏的三一神論,似甚為無理。李常受反對用persons一詞,而認為應以aspects、hypostases等詞說到獨一的神。歷史告訴我們,那些創立三一論的古教父們,對persons一詞也不滿意。…此字原來是拉丁文persona(面具),翻成英文,並不恰當,失去了原來‘假借、承擔’之含意。英文中person乃指個別的人,獨立分明,與其他的人不同;聖奧古斯丁也說,並沒有三個無限的‘我是’。因此,該書說得太過了。”(刊於Anaheim Bulletin,一九八一年八月八日)。這篇文章刊出後,Robb先生也寄了一份副本給李常受。
二月十四日,在安那翰開始有成全訓練聚會,以後每隔一周或一段時間持續進行。在此訓練中,李常受一共釋放了四十二篇信息,編輯成書就是《成全訓練信息》,直到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八日結束。
八月,Salem Kirban Incorporated在他們所出版的《揭露撒但使者》這本書的新版內,刪去任何有關地方召會的資料;九月,Christian Herald Books表示他們判定在出版《邪教的迷惑》這本書的新版時,略去地方召會的問題,並且停止舊版的發行。
九月,“慕迪月刊”刊登了一篇“地方召會與李常受之聲明”(見《歷史與啟示》第七篇附錄)。這篇聲明主要是說到基督的神格、神人調和以及三一神的真理。關於“三一神”的信仰,其中有一段這樣來表述:“關於三而一的問題,聖經的教訓是說,神既清楚分三,卻又同時是獨一的;故此,我們稱祂為三一的神,亦即父、子、聖靈,從永遠到永遠,父子靈皆並重,且同時共同存在,更是互相內住地共同存在;同時,三一神又是在三個階段里被啟示出來的,其目的乃是為成全其關乎人類之永遠計劃。故此,父來計劃,子來完成,靈來實施於人身上。然而,如此並非‘形態論者’所稱,為三位的暫時表現而已。”再次可以證實,地方召會所持守的,既非形態論,也非三神論。在這個真理上,乃是秉承歷代正統信仰的傳統。
關於刊登這篇聲明的背後,有一些故事。自去年“慕迪月刊”答應刊登更正啟事,收回那些不實的話,但他們並沒有照辦。過了相當久的一段時間後,有五位弟兄就到芝加哥去,和“慕迪聖經學院”的負責人交涉。弟兄們去的時候,帶了十年前在台灣出版的《關於基督的身位》這本書,以及翻譯出來的英文譯稿。李常受在這本書裡,將頭六個世紀,有關基督身位七種不同的說法,都列出來:第一派說,基督只有神性,沒有人性。換句話說,祂只是神,不是人;第二派說,基督只有人性,沒有神性。也就是說,基督只是人,不是神;第三派說,基督的神性是有的,但不完備;第四派說,基督是人,但祂的人性不完全,只有人的身體與人的魂,而沒有人的靈;第五派以為,基督的神人二性,分而不合,因一人不可能有二性,既有二性,必為二位;第六派說,基督的神人二性,溶合在一起產生出第三性;第七派說,基督兼有神人二性,這二性俱各完備,而合在一起,並不產生第三性。這意思是,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是神而人、人而神者的一位。祂雖具有神人二性,卻仍是一位。
前六大學派都是異端,只有第七派是正統的,是正確、合乎聖經的,也就是地方召會所主張的。所幸,這本書的著者,和出版時間,都在中文版上,並且這些學派及其創始人的英文名字,也都附在中文譯名下。弟兄們把這些資料一一給他們看過,就聽見他們六、七位負責人,彼此談論說:“李常受對基督身位的說法,是正統的;他十年前在台灣就寫了這本書,把神學上的幾大派別都點出來了。”
自從“慕迪月刊”登出地方召會的聲明後,弟兄們收到許多支持信,說他們喜歡地方召會的聲明等等。這就給人看見,美國真是一個戰場,炮火飛來飛去,有攻擊的言論,也有為公道出來說話的,打得實在兇猛。孔子說:“三十而立,…五十而知天命。”李常受從一九三二年打這場真理的仗,到這年已近五十年了,他是真知天命了,他也懂得什麼叫作基督教。從前,他以倪柝聲作為大傘,並在其保護之下,而今他卻沒有一支大傘可以遮着,他成了自己的大傘,所有的攻擊都對着他而來。
同年,主又借李常受啟示三一神之分賜,揭示神新約的經綸,使眾人看見,神聖的三一不是為着道理的研究,乃是為着神的分賜。神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以成就祂神聖的經綸;神的經綸就是要產生召會,建造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至此,作為聖經神聖啟示總和,並神經綸終極目標之新耶路撒冷各面的內在意義,向眾聖徒完全揭示出來。
另外,在巴西和南美其餘各地有四十八處召會,大約一千位聖徒。
關於法律訴訟的交通
同年四月,李常受訪問美國科羅拉多州一帶的召會,在新墨西哥州的阿布奎基(Albuquerque)的特會中,當領頭的弟兄們在那裡聚集時,同工們說:“只要《彎曲心思者》和《神人》這兩本邪惡書籍存在,我們的工作就無法開展,特別是校園工作,根本就無法往前;因為無論我們接觸什麼人,不管他是不是基督徒,過不久他就會收到其中的一本書,從而被破壞了。這不是一件小事。”
在此之前,眾地方召會向這兩本書的作者及出版商多次懇切呼籲,也至少有近三百位聖徒,從各地召會寫信給他們,指出書裡的不實之處,但他們仍然充耳不聞、不理不應。此外,還有三百多種出版品,引用這兩本書裡的話攻擊地方召會。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地方召會閉口不言,那就是默認反對者所說的了。
聽了弟兄們的交通,李常受考慮再三,覺得主恢復里的眾聖徒,正如保羅在使徒行傳的處境一樣。猶太人為着保羅職事的緣故,要攻擊他,他就上訴於該撒。他還使用了他羅馬公民的身份,甚至後來在羅馬那段監禁的期間,也成了神給他一段安靜的時間,讓他能寫出末了幾封重要的書信。保羅為了保存他的職事所作的,就是上訴於該撒。這是使徒保羅在面臨猶太宗教家,威脅其生命之際所採取的作法。保羅是極不願去告那些逼迫他的人。然而,他別無選擇,否則他會被害死,主的話也就無法完成。
李常受又覺得,基於馬太福音十八章的原則,一再嘗試直接與對方調解,均遭到對方斷然拒絕,怎麼作都得不着善意的回應。為着主恢復的前途,他和弟兄們就交通決定,不再容讓這種破壞的情形繼續擴散,反而要根據使徒行傳保羅上告於該撒的原則,提起訴訟,而美國的法律就是現代的“該撒”。弟兄們也都知道,除此之外,已無其它反應的管道。此訴訟之目的,在於將真相公諸於世,以終止殘酷的迫害。甚至,李常受對參與訴訟案的律師說:“我們一點不是為着錢,若是你同意,我們把賠償的問題完全交給你。勝訴了,你要求賠多少,全數你拿去,我們只需要停止這本書的出版。”那律師笑着說:“李先生,你不要求賠償,法院會說你既不要賠償,就表示你沒有受損,那就不用打官司了,法院也不受理。所以,你最少要拿一塊錢的賠償,表示你有一塊錢的損失,這樣法院才能替你追查。”李常受說:“好,那就隨你要吧!”
於是,在經過了三年試圖澄清污名的努力未果,及承受莫大的痛苦之後,終於在五月間將《彎曲心思者》和《神人》這兩本書的誹謗案呈進了法院;同時在美國加州、德州、喬治亞州和俄亥俄州四個州,上訴法院。
有些人聽見這事,就引用林前書第六章六節,批評地方召會是“弟兄告弟兄”。然而,弟兄們在阿布奎基談話時,在主面前實在有深沉的感覺,非得像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五章九至十二節,“上訴於該撒”不可。因為美國是個法治的國家,弟兄們不是去告弟兄,乃是找警察去抓強盜。正如有人到你家,撞破你的門,進來搶奪、破壞你的東西,你先和他說好話,請他出去,他硬是不走,你怎麼辦呢?只好打電話給警察。地方召會面對的情形,到一個地步,就是這樣,只得打電話請警察。他們若想來辯論真理,弟兄們自然願意和他們辯論;他們講三位神,我們說“三一神”,大家來辯論,這沒有問題。美國的法律是准許大家辯論真理的。然而,他們卻蓄意破壞,把地方召會說成和“人民廟堂”邪教一樣,這是毀譽,不是辯論真理,所以非把這事交由法律解決不可。
根據使徒行傳,保羅在耶路撒冷受逼迫,猶太人想要殺他,千夫長出來,帶走保羅,用皮帶捆上,要用鞭子拷問他。保羅就說,他是羅馬人,有羅馬公民權。千夫長聽了很害怕,不敢打他,只好把他帶到祭司長和議會面前說話。保羅看見逼迫他的人有兩派,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而法利賽人最不喜歡撒都該人講沒有復活,所以他就在議會中喊着說:“我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了盼望死人復活”(徒二三6)。於是,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立刻起了爭執,會眾就分裂了,亂成一團。千夫長立刻把保羅搶出來,脫離了那些暴民(徒二一27-二三10)。
以後,保羅被捆鎖在該撒利亞,猶太人還是一直想要殺害他,請求羅馬總督把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他們好在路上埋伏殺害他。總督為要討好猶太人,就問保羅願意上耶路撒冷麼?保羅知道猶太人的計謀,就說,他並不是怕死,但因為猶太人告他的事都是虛的,他要“上訴於該撒”,好保障他脫離猶太暴民的手,繼續為主作見證(徒二五1-12)。由於這是羅馬公民的權利,總督沒有什麼話說,也無法再討好猶太人,就把保羅解送到羅馬該撒那裡。保羅在羅馬受到特別的待遇,可以在他被囚禁的房子裡向人傳福音。後來他被釋放,更加有負擔為主作工。約莫過了三年多的光景,該撒尼羅大大逼迫基督徒,保羅第二次入監,才為主殉道。所以,他頭一次上訴該撒是對的。
那麼,誰是美國的“該撒”呢?不是美國總統,而是美國的法律。甚至總統犯法,百姓也可以告總統。所以,美國總統不是“該撒”,美國法律才是。弟兄們寫信給那兩本書的作者和出版商,打電話約他們見面商談,他們置之不理,並且變本加厲地出了第二版。誰能不顧主在地上的權益,任其繼續下去?弟兄們必須上告於法律,讓法律來保障。關於訴訟案的結果,請關注一九八三年和一九八五年的內容。
- 待續
高恩燦:歷史的簡說(介言)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20-1931)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32-1941)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42-1950)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51-1957)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58-1964)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65-1970)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71-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