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恩燦原創:歷史的簡說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51-1957)
一九五一年
一月一日,倪柝聲在上海召會的聚會中,講了一篇新年信息“五餅二魚”,關於神跡與神的祝福。他說:“一切的服事基於神的祝福,我們可能設想周全並且殷勤,也可能相信祂的大能並向祂禱告,且付諸實行,但若缺乏神的祝福,那我們所有的設想、殷勤、信心及禱告,都要落空。而另一面,儘管我們有了錯誤,甚至到絕望的環境,只要有神的祝福,它仍將是一個多結果子的工作。”
一月期間,《見證報》取消,《復興報》復刊,出版第三十七期,後來又繼續出版兩期,直到倪柝聲被捕,這報就自動中斷了,《敞開的門》也是如此。
二月至三月,在馬尼拉的聖徒實行“召會傳福音”,雖然繆紹訓趁李常受不在時唱反調,但主還是祝福。僅在三月十一日,有一次受浸,人數就達二百二十八位。受浸之後,他們就接受李常受的帶領。
三月,在土改運動中,鼓嶺執事之家成為一個重點,俞成華因聯合簽名問題而被拘禁,但不久後被釋放。那時,他接替倪柝聲,負責鼓嶺訓練的後期工作。先前在上海期間,他曾陸續翻譯了《與神同在》(勞倫斯著)和《馨香的沒藥》(蓋恩夫人傳記)等國外屬靈名著,由“上海福音書房”出版。這些書籍現今都是眾人耳熟能詳的屬靈讀物。隨後,也就是執事之家被管制約半年之後,全部土地、房屋概行沒收,全體人員被迫離開。鼓嶺本地的聖徒幫助運東西下山,顯出主內相愛的真摯。弟兄姊妹安全下了山,有汪佩真為他們事先預備好房間。但此時,也有人要離開,於是眾人流着淚相互道別。
四月十六日至二十一日,中央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宗教事務處在北京召開“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在這次會議中成立了“三自革新運動籌委會”,由吳耀宗出任主席。此次會議中,召集了在中國的各個基督教團體的領袖們,為要緩和突然切斷海外財源的恐慌。當時,倪柝聲奉命以觀察員身份參加,但很快就從會議宣布的“共同綱領”中獲悉,宗教自由是會有的,可這種權利只能為那些擁護他們的人所享有。二十七日,上海當局逮捕成千的知識分子及其他人,也有些同工被監禁,眾人都在試煉中,召會的聚會也在一種極不正常的情形下繼續着。
五月二日,《天風》雜誌刊出文章,口號是“多多宣傳、徹底批評”,強烈要求全體會眾參加自我批評及改造,以獲得加入“三自會”的資格。不久,在各界中控訴某些人的“控訴會”在全國範圍內舉行,基督教團體也不例外。在這樣一種壓力之下,倪柝聲和他的同工們日夜作工,為聖徒們預備聖經資料和屬靈信息,作為堅固他們信心的工具。
五月初,李常受從馬尼拉返回台北,在他離開馬尼拉的前幾天,有位做生意的王弟兄要求獨自見他一面。他對李常受說:“李弟兄,我對你在台灣的工作很有負擔,請你務必告訴我,你這次回去,台灣島上整個主的工作,需要多少款項,以及每一年台灣島上的工作需要多少款項,我要全數奉獻。”李常受說:“王弟兄,我願意讓你知道,我們從年輕學習事奉主,就學了一個功課,從來不把我們的需要告訴人,從來不向人募捐。”王弟兄說:“李弟兄,我絕對知道這原則,但你要知道,這不是你來告訴我,也不是你來募捐,是我來求你。你為着主,我也為着主,我來求你,你一定要告訴我。”在這種情形下,李常受覺得這是出乎主的,就告訴了他。
這位王弟兄實在忠誠,以後十年間,每一年他都完全照數辦理。那時,因着李常受沒有銀行賬戶,就請他把款項匯到香港,存在魏光禧在滙豐銀行的賬戶里。什麼時候台灣的工作需要用款,魏光禧再寄到台北。因着這位王弟兄在經濟上的供給,就把原來的小會所拆掉,重建了一個較大的會所。此外,也用職事款(聖徒因着愛主托在李常受手裡的款項,那時被稱作職事款),買了二會所、三會所、四會所的地、以及高雄會所那塊七百八十坪的地。這些一概是為着召會用的,主的工作因此有了些開展。有一次,這位王弟兄和李常受交通,他說:“李弟兄,我今天可以告訴你,有時我奉獻這個款,並不是我有這個款,而是我貸款來奉獻給主的。”李常受聽了,眼淚幾乎要落下來,以後每當他提起這事,仍想落淚,他沒有忘記這一家的人,時常記念他們,願主祝福他們。
五月底,李常受開始負擔出版《話語職事》。此後,這份刊物連續出版了三十三年。而在台灣全省三大都市:台北、台中、台南,及南北兩大港口高雄、基隆,還有五處次要城市宜蘭、新竹、嘉義、屏東、馬公都有了擘餅聚會。
六月十日,“三自革新”運動在上海跑馬場如火如荼,並發起了一次大規模的攻擊宣教士的集會。凡不參加的基督徒都被引起注意,而許多基督徒被迫相互攻擊,這就給不參與的基督教團體帶來了災難。各地召會都在嚴重的試煉中,特別是倪柝聲和他的同工們。隨後七月,倪柝聲再次病倒在床。與此同時,李常受在六月份第二次訪問馬尼拉,並於七月返台。
八月二十日,倪柝聲對眾人的講說中,談到他裡面有一個極大的爭執,如何來適應新的環境,如何來順服當權者。面對所處的困境,他所擔負的實在沉重,因為這不只是關乎他個人,更是關乎到全國幾百處地方召會的命運或屬靈前途,甚至是聖徒們的性命。在此前後,有人叫他加入三自,他不同意。又對他說:“如果你同意的話,你參加三自,我要叫你作三自的頭頭。”但他仍是拒絕參加。這期間,他在不停地向神禱告,尋求主的旨意並祂親自的引領,且巴望主能夠快快來到。為此,他寫了一首詩歌,開頭的一節是:“自從當年橄欖山前一別離,至今禰仍未向我們呼召;歷世歷代我們都求看見禰,但禰好像不聽我們禱告。禰來,就來!我們呼求禰快來!我們的心所有盼望是禰來!我們等候禰快來!”
九月,李常受第三次訪問馬尼拉,並在年底返台。以後幾年間,他回台北,多半是先開特會,然後作訓練。可在馬尼拉,卻不是這樣;他在那裡有時有特會,有時有一點訓練,但幾乎每個主日,都是他在那裡講道。
十月三十日,基督教官方定期刊物《天風》雜誌,發表出一位署名南京小群召會信徒的文章,大肆攻擊南京祠堂巷聚會所,並站在愛國愛教的立場,毀謗全國各處的地方召會為秘密組織,且定罪倪柝聲和他的職事。這篇文章仍繼續以往的攻擊和污衊,羅列從前倪柝聲受誣陷之事,包含各項內容。同工們見此,正觀望倪柝聲將如何處理,但倪柝聲回想起神在他身上多次的熬煉,就尋思何必要伸冤呢?每一次的責備和打擊,豈不是帶來更多屬靈的豐富嗎?正如他在詩歌中所說:“你若不壓橄欖成渣,牠就不能成油;你若不投葡萄入醡,牠就不能變成酒;你若不煉哪噠成膏,牠就不流芬芳;主,我這人是否也要受禰許可的創傷?每次的打擊,都是真利益,如果禰收去的東西,禰以自己來代替。”
在這一年內,幾乎所有的宣教士都撤離中國。不少宣教士經過上海或在城中等候出境許可時,參加了上海南陽路的聚會。當他們離開時,靈里得着飽足,福音的熱情再次被鼓舞,並得到倪柝聲解經上的幫助。他們也因着倪柝聲個人的見證而感動,其中有一位說:“所有基督徒的服事在某方面都有它的助益,但倪柝聲的幫助是完全的。”
一九五二年
二月,在台灣有一次特別聚會,這已是李常受到台灣後,召聚的全台第四次特會。主要講到聖徒要全時間事奉主,以及移民出去開展福音。之前,在全台只有李常受和另一位侯姊妹,是全時間的,因為有經濟上的難處。二月底,李常受又第四次去馬尼拉,並於六月返台。而到了三月,在得到經濟的供應後,隨即有將近一百位全時間的人加進來,他們願意放下職業,參加“蒙召者訓練”(頭一期不太正式的訓練),並決定在訓練後全時間事奉主。
四月十日,在中國大陸“三反五反”運動中,倪柝聲在東北被逮捕,關押在哈爾濱,此後開始接受長達四年的秘密審訊。由於政府的保密,沒有人能知曉他遭受了什麼。然而那個時候,為了起訴一個人,搜集編造的“犯罪”證據,以及逼迫這人簽字畫押和寫認罪悔過書,是常有的事。又因正值抗美援朝期間,許多人一直被單獨關押反省且被拖延審判。當倪柝聲離開信徒們之後,“三自革新”運動的代表,繼續向各處地方召會的長老們伸出“友誼”之手。可因為無法聯繫倪柝聲進行交通商討,於是有的人就同意加入三自,但那拒絕的,就一個個輪流被逮捕。另外,在此之前,有的地方召會(“小群”會眾)已被迫加入“三自革新”運動。
從這一年夏天開始,環境急劇變化,執事之家經濟日益困窘,接着就陸續出售一些家具、被、帳等物,過去所攬的醬園也早已停產。在事奉方面,弟兄姊妹從山上搬下後,每星期只有兩三次小聚會,加上各地召會已無法再派人來學習和訓練,就準備結束。不久,又有好多位帶領的弟兄姊妹相繼離開,有的找到新的工作崗位,有的返回原籍。而在辦理結束的事上頭緒紛繁,巨細均需兼顧,汪佩真蒙神賜她智能,處理多項事務有條不紊,井然有序,此後順利地完結這件難於處理的事。
九月起,李常受在台灣帶領連續七周的特別查經聚會,每周五次查讀羅馬書。十二月,他第五次去馬尼拉,直至翌年六月底返台。
一九五三年
六月,在菲律賓的馬尼拉召開國際特會,分別有來自台灣、新加坡、香港等地的聖徒。李常受負責釋放信息,各地同工們也在聚會中作見證。六月底,李常受返台。
九月,在台灣全島開始有為期四個月正式的事奉主訓練,這成為往後幾年都舉行的定期訓練。訓練每周周二至周五共四天(周末返回本地事奉),內容有四大項:福音、事奉、造就、召會。福音包括怎樣傳福音,以及福音的內容;造就包括生命的追求,重在對生命的認識和經歷。以後出版成書,一本名為《生命的認識》,一本名為《生命的經歷》。此外,帶着性格的操練,有三十多項;再者就是事奉,講到召會的事奉,也講到召會。除了這幾項,還有查經,查讀以弗所書。這次訓練,全台灣及別處共有一百八十三人參加,一些海外同工的參與,使他們回到本地開始了東南亞工作的擴展。馬尼拉領頭的同工吳仁傑,也參加了這次訓練,他大得幫助,相當程度地服下來,接受職事的帶領。然而,等他回去後,接觸了繆紹訓,就受到影響。結果,他這個人就被破壞了。
在年底的時候,汪佩真從福州回到上海,開始致力於青年學生的工作。許多大專學生得救,使上海地方召會繼續興旺。南陽路的工作和“上海福音書房”的工作,也在繼續進行着,並且出版書刊,大多數是不具有署名的文章,但可以認出是倪柝聲的解經信息。
同年,李常受從聖經中看見“吃喝享受主”這件事;並在台灣和聖徒們一同查讀摩西五經的時候,來自出埃及記二十九章的亮光,開始看見聖徒如何才能作祭司事奉神,以及作祭司事奉的路。後來他在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一百三十五篇里說:“這的確是個大亮光,我表達不出我看見作祭司事奉神的路有多麼喜樂。在我作基督徒頭二十五年的經歷中,我知道信徒都是祭司,但我不曉得如何實際地作祭司事奉神。但在主的光照之下研讀這一章,我就開始看見了那條路。我何等歡喜!何等快樂!因着主的憐憫,給我們看見作祭司事奉的路。這條路就是除了經歷逾越節、每日的嗎哪、流出的活水以外,我們對基督還要有附加的經歷。如果我們要實際地作祭司,就需要經歷基督作贖罪祭,看見這一點是極其要緊的。”
一九五四年
一月,李常受赴馬尼拉召開特會,然後有六個月之久的事奉訓練。訓練結束後,他於七月返台。
這期間,他與當地的同工們開始講到召會的建造,並重新安排長老。在此,有必要提及“為着需要重新安排長老”之事,因為這是馬尼拉召會以後發生問題的關鍵所在。有一天,在長老、同工事奉聚會裡,有位長老站起來說,他要辭去長老的職責。因為他覺得在馬尼拉召會作長老,不同於公會的長老。公會的長老是掛名長老,什麼事都不用作,而在馬尼拉召會作長老是實行長老,什麼事都得作。他自己說,他作生意忙,身體又不好,擔不起這個擔子。因此緣故,他辭了。奇怪的是,別的長老跟着辭職,一個接一個辭,辭到一個地步,繆紹訓也跟着辭了。所以,個個長老都辭了,當時李常受並沒有說什麼話。
繆紹訓根據這個情形,就來見李常受,好像很恭維的樣子,他說:“李弟兄,無論如何,請你在這裡把長老的事,重新給我們安排安排;只有你能作這個事,趁你在的時候,替我們大家安排安排。”他是要藉此,利用李常受穩定他的地位;他盼望李常受重新再安排,以他作第一名長老,因為那時有一班弟兄姊妹,對於他是同工是承認的,但對於他作長老就不以為然。然而,主給李常受智慧,他裡面很清楚繆紹訓的用心。其實,在主的恢復里,是沒有政治這一套的,儘管繆紹訓說了,李常受也不作什麼。他所以不作,是要讓時間拖長一點,把人的真相顯露出來。
約莫過了四、五周,繆紹訓又來找李常受,要他無論如何總得把這事辦一辦。李常受看他來了第二次,覺得事情成熟了,應該作一點。於是,他和年長的弟兄姊妹,就是當地召會中愛主、有屬靈分量的人,無論他們是不是同工或長老,他都在那裡和他們有個別的交通。那些愛主、屬靈的人,都把他們的感覺告訴他。結果,他們所感覺的,與李常受的感覺是相同的。
接着有一天,大家來在一起,他們要李常受發表對長老安排的事。李常受就公布新長老的名單。等他一說完,繆紹訓就不贊成了,因為長老的名單裡沒有他,也沒有吳仁傑,他們裡頭大失所望,如同大石沉海。本來這兩人都是希望利用李常受的地位和聲望,設立他們,不只作長老,更是作頭二名的長老。然而,李常受和召會中那一班屬靈、愛主的人,在主面前,在屬靈上細加考量,一點都不覺得那樣。當時,因着這兩位都辭了長老,並且是繆紹訓請李常受為他們安排長老的,所以他們是不能說什麼。但這就成了馬尼拉召會以後出事的根。繆紹訓卻曾告訴人說,馬尼拉召會原來有一班長老,而李常受一去,就把他們那些長老給換掉了。意思是被打壓着換掉的,把他繆某人去掉了,也不准他作長老;李常受把他們都去掉,為要把那個地方的聚會,拿到他自己手中。
夏天,李常受應邀到香港舉行為期七至十天的特會,這是他第二次訪問香港,第一次還是倪柝聲在香港的時候。他很清楚香港是個重地,他實在有負擔常到香港。但在那個時候,台灣有一班基督徒造謠,說他是共黨分子,有嫌疑替共黨作事。因此,政府當局非常注意他,香港他是來不得的。等他回台北時,有弟兄們告訴他,監察他的恐怕有二百人,都是雜在接他的聖徒中間監視。他什麼地方都被查過,連領帶都查了。至終,他們知道李常受只是個地道的耶穌迷,根本沒有心作別的。
在香港特會期間,參加的人數很多,屋裡院外都坐滿了人。幾乎天天都唱“經歷基督作那靈”的詩歌,如大本詩歌三六七、三六八、三六九、三七0,這四首是倪柝聲寫的;另外,三七一首是李常受寫的。他也釋放了一些信息,其中說到在基督得着榮耀的靈里,有神的成分,有人的成分,有祂死並死的功效,復活並復活的大能。這一切的成分就如同一種藥劑,裡頭有殺菌的成分,好像死的功效;也有供應生命的成分,好像復活的大能。基督的靈里所有的成分,是全備的,包羅萬有的。他又說到,主就是那靈(見年末附錄),基督的死與復活是在那靈里,那靈就是複合的靈,由複合的膏油所預表。
關於這些啟示和亮光,他乃是看見出埃及記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里,複合的膏油乃是表徵包羅萬有的靈。同時,他從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的《基督的靈》第五章得着極大的幫助,以及從詩歌看倪柝聲對靈的認識,逐漸領會“基督的豐富”的幾個重要的項目:一、整個神格豐滿的具體化身(西二9),不是只有父的神格、子的神格或靈的神格的豐滿,乃是整個三一神神格的豐滿;二、基督的成為肉體乃是神與人成為一,這是神性與人性的調和,也是神新約經綸的開始;三、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和復活。
十月開始,在台北有為期四個月的“屬靈生命訓練”,李常受帶領聖徒們開始生命讀經。屬靈的空氣是非常高的;一位住在三重埔的老弟兄,原來在上海是有名的大律師,來到台灣後得救了。他從不漏掉任何一次生命讀經的聚會,他告訴人說:“我現在才懂得孔夫子的‘朝聞道,夕死可矣’。什麼都可以不作,就是這個生命讀經不能不參加。”
當時,台灣的工作和見證,實已有了相當的規模和基礎。因為從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台灣正式開工以後,李常受就有一個負擔,要講“聖經要道”六十題,一周講兩題。到了一九五一年,他就將“聖經要道”六十題的查經記錄,刊載於《話語職事》,爾後又有訓練,接着有生命讀經。不僅如此,他又預備了詩歌第二集,以及福音詩歌,並且在出版《話語職事》之前,在一九五○年開始了“台灣福音書房”的服事。因此,在台灣也有了文本工作。
在年底,上海召會(聚會處)正式表示,退出三自。起因是在武漢城裡,有位地方召會的同工叫何廣濤,為着信仰的緣故,他帶領會眾退出“三自革新”運動。同時,他召集了全國中心地區的同工們聚會,鼓勵他們憑信心帶領會眾從“三自愛國”運動中獨立,並為那些尚未退出的召會禱告。在倪柝聲離去的這段時間,許多地方召會再次尋得屬靈的道路,而上海召會自然受其影響。另外,汪佩真傾向於激烈反對三自運動的立場,地方召會內許多人非常敬重她,她的態度也影響到全國各地的地方召會。此後不久,原來已經參加三自的各處地方召會紛紛宣布退出。
附錄:“基督是那靈”的恢復
關於“那靈”一詞的翻譯
關於“那靈”,即聖靈,重在強調同一位聖靈之所是的不同方面,如“神的靈”(創一2),有份於神創造的工作;“耶和華的靈”(代下二十14),有份於神與人的關係(創二7);“聖靈”(路一35),有份於基督的成肉體,將人聖別歸神;“耶穌的靈”(徒十六7),有份於耶穌的降生、生活並受苦;“基督的靈”(羅八9),有份於基督的復活與分賜生命;“耶穌基督的靈”(腓一19),有份於耶穌的降生、生活並受死,以及基督的復活與分賜生命,有全備的供應,使信徒隨事都得蒙拯救;“生命的靈”或“賜生命的靈”(羅八2,林前十五45),有份於基督作人的生命並賜人生命。
當主耶穌在地上時,神的靈已經有了,但那靈還沒有,因為耶穌尚未得着榮耀(借着復活)(約七39)。這裡所說的那靈,乃是聖靈經過前面所說,祂所是的種種而成的,所以是包羅萬有,終極完成的靈,作三一神終極的表現,以臨及並進入信入基督的人。祂在早晨復活,在晚上來到門徒那裡,向他們吹入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這靈乃是那得榮之耶穌的靈。在啟示錄,又講到“七靈”(啟一4-5),指七倍加強的聖靈,為使在荒涼中的召會,得到七倍豐富的恩典和能力。
“基督是那靈”的恢復,這是二十世紀主在地上最主要的恢復。林後書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這裡的主,就是指着主耶穌基督說的。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說:“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着信入祂的人將要受的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着榮耀。”這一句話里的“那時還沒有那靈”難倒了許多聖經學者,不曉得該如何翻譯才好。中文和合本聖經加了一些字,將其譯為:“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請注意中文和合本翻譯在字旁的虛點,就是指原文裡所沒有、在虛點邊上的字是在翻譯時由譯者加上去的)。在這裡的希臘原文沒有形容詞“聖”,而“靈”之前有一個定冠詞,就是等於英文裡的the。所以按照文法,既然這個定冠詞加在“靈”之前,就應當譯為“那靈”,卻不應當如和合本譯者所自加的形容詞而譯為“聖靈”。華人召會所使用的和合本聖經在關於“那靈”翻譯上,並不忠於原文,忽略用以修飾名詞“靈”的定冠詞“那”或“這”。因着翻譯上的問題,而導致諸多誤解。在中文聖經里首先使用“那靈”這翻譯的,並不是李常受,而是一九三九年在北京出版的,由陸享理先生(Mr.H.Ruck)和鄭壽林博士合作,從希臘文直接譯成中文的《新舊庫譯本》。現今,由中國基督教兩會所出版的照着原文逐字翻譯的聖經《漢希英逐字五對照新約聖經》也將此譯為“這靈”,這兩種翻譯都是對的。
然而,有些宗教人士,不領會“那靈”之意,甚至認為林前書十五45節里“賜生命的靈”前面,不是用指定冠詞(英文不是用the,乃是用a),所以應該是末後的亞當成了“一個”賜生命的靈,不是“那”賜生命的靈,亦即不是指聖靈,而是一個能叫人得生命的靈。由此得出在聖靈之外,另有一個靈賜人生命。也就是說,他們相信有兩個賜生命的靈。若是如此,他們就是持守異端的教訓了。但基督教不領會這個,他們反對“基督是那靈”的真理,或說他們否認基督是聖靈。按他們的邏輯,神聖三一的第二者(基督),怎麼可能是神聖三一的第三者(聖靈)呢?甚至,在後來李常受說到父子靈三者是一:“子就是父(賽九六),子(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主(子)就是靈(林後三17)”,他們更感到驚訝和憤怒,誤以為李常受持守的是“形態論”(過於強調三一神的一,而忽視三的方面)。此乃大謬,其實是他們對李常受的教導根本就沒有研究。
現在,從詩歌節選幾例來看倪柝聲對靈的認識:
三百六十七首,五至七節說:“禰今仍舊施行拯救,仍舊說話,仍舊引導;禰今成靈,仍在涌流,仍舊光照,使人仆倒。禰成那靈,不停能力,禰成那靈,不停運行,禰的感動、禰的鼓勵;禰仍安慰,禰仍命令。因為禰已成為那靈,祂來就是禰又來地,祂的內住是禰充盈,祂是禰靈,祂又是禰。”倪柝聲在這三節詩歌里,四次提到基督成為那靈。
林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段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所以,基督成了靈乃是聖經的說法。那成為肉體的基督,就是末後的亞當,藉着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一說到復活,就含示帶着死。新約聖經里專講復活的一章,就是林前書十五章。約翰福音十一章講到復活的例子,但林前書十五章專講復活的道。基督復活帶進一件大事,就是祂成了賜生命的靈。這對某些宗教人士來說,就渺茫了;什麼是靈?什麼是生命?什麼是賜?怎樣賜法?誰賜到誰裡頭?關乎林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段,幾乎沒有人注意。
三百六十七首,五至七節說:“祂今在我的心執行,禰的一切命令、希冀;有如從前禰在世境,執行父的所有旨意。我們識祂就是識禰,服祂就是服禰旨意;我們被祂滲透、洋溢,就是充滿禰的自己。禰今不是遠在高天,不是一去就不復返,乃是仍舊在這世間,奇哉!並住在我心坎。”這三節里的“祂”是指那靈,“禰”是指子,就是主基督。
三百六十八首,說:“禰今成為那靈再來,有如當初父顯於禰,我要識父是看父懷,我要識禰在於靈力。…禰今乃是住我靈里,時刻用靈供應自己。曾有一次禰就是父,現今的禰就是聖靈…”
三百六十九首,說:“當禰住在肉身生命,知我識禰至不深刻,禰就定規成為那靈,要在我靈啟示明白。從前禰是我救贖主,現今禰是我保惠師,不再是那外面接觸,乃是裡面合一不弛。我今因禰所成聖靈,住在靈里不斷啟示禰的自己,禰的性情,覺禰同在,感禰真實。…哦主,成為內住聖靈,禰是何等實在、實在!…聖靈現今是從衷里,時刻將禰供應給我…”
主在肉身生命活着的時候,人不一定清楚認識祂,所以祂成為那靈,住在我們的靈里,更能將祂自己啟示明白。因為基督已經成為那靈,我們和祂乃是裡面合一不弛。基督若不是那靈,誰能摸着祂?誰能經歷祂?基督若不是那靈,誰能得救?正是因為基督成為靈,住在我們的靈里,才能使我們經歷“時時刻刻是我自己,時時刻刻也都是禰”。
三百七十首,第一節說:“哦,主耶穌,當禰在地,他們與禰多年同處;但是他們對禰自己,似識不識,似悟不悟。他們聽過禰的聲音,他們見過禰的丰姿,他們擠過禰的肉身,但禰是誰,似知不知。”門徒聽過主、見過主、擠過主,但主是誰,他們並不實在知道。在約翰福音十四章里,主對門徒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腓力卻說:“主阿,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主對他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他們對主實在是似知不知。然後,詩歌第三節說:“我們好像蓋重幔子,彷彿知道,又不透明,說不認識,早已認識,說已認識,認識不清。”如果不注重祂是那靈在我們靈里,也是這種光景。然而,四至九節說:“ 但禰今已化身那靈,成為另一位保惠師,帶着禰的所有豐盛,在我裡面將禰啟示。願禰這靈浸透充滿,在我全人每一角落,沒有一處不受禰感,沒有一處不被禰摸。求禰這靈向我顯現,加倍實在,在我心懷;無耳所聽,無目所見,無手所摸,如此實在。當禰憐憫,肯來啟示,將禰自己給了我們,世上有誰比禰更實?世上有何比禰更真?求禰這靈從我的靈,如同洪水漫溢全人…”
如果來讀倪柝聲寫的這幾首詩歌,就會看見,他清楚地說到基督成為那靈。這是一個重大的真理。一九三四年,李常受在上海跟倪柝聲學習時,有一次倪柝聲請了一位中國內地會的遊行布道家來講道,其中有一兩句話說到:“你切切不要以為主耶穌和聖靈是兩位,你要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聖靈。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主耶穌就是這個聖靈。”李常受從來沒有看見倪柝聲聽別人講道,一直說“阿們”的;那是頭一次。就在那天下午,他們一起去散步,沒走幾步,倪柝聲就轉過來說:“常受弟兄,這個先生講的是對的,我們必須認識主就是聖靈。”
而今,最可惜的是,從前跟隨倪柝聲職事的有些所謂的同工,後來卻為反對者幫腔,定罪李常受講“基督是那靈”。他們給人的印象是,他們是倪柝聲最親密的同工,口口聲聲說他們是接受倪柝聲帶領的,卻定罪“基督是那靈”。李常受跟着倪柝聲傳講,豈有反李贊倪的道理?究竟是他們對真理欠缺認識,還是人格出問題了,或有其它的目的呢?
再來看歷代屬靈書報權威著者對靈的認識,列舉一些例子:
第一位是慕安得烈,他所著《基督的靈》一書中,第二十五篇說到:“乃是當召會中有人認識並承認基督是主靈,…職事在信徒中間才能有生命和能力,才真是聖靈的職事。”第二位是赫基查理斯(Charles Hodge),他在講解哥林多後書時說:“主就是那靈,就是說,基督就是聖靈…基督在那裡,那靈就在那裡;那靈在那裡,基督也在那裡。”
第三位是漢彌頓(Neill Q.Hamilton),他也講同樣的話。他在《保羅的聖靈與末世論》這本書中說:“那靈就是復活並高舉的主。”第四位是丹尼雅各(James Denny),他在注釋林後書三章十七節的“主就是那靈”時,說:“主當然就是基督,而那靈乃是保羅在第六節所提到的。那靈就是聖靈,就是主,就是新約中的賜生命者。凡轉向基督的人都領受了那靈…。就着基督徒的實際經歷說,基督的靈與基督自己一點沒有區別。”
第五位是創辦達拉斯神學院的多瑪格力菲(W.H.Griffith Thomas),在《神的聖靈》一書中,他說:“基督與那靈,說是不同,卻是相同;說是相同,卻是不同。”第六位是阿福德(Henry Alford),他在《給英語讀者的新約》中,注釋林後書三章時說:“十六節的主,是六節那賜人生命的靈,意即這裡所說的‘主’、‘基督’,就是‘那靈’,是與聖靈相同的:…這裡的基督就是基督的靈。”
第七位是文生(M.R.Vincent),他在《新約字研》卷三說:“林後書三章十六節的主基督,就是充滿新約,並給予新約活力的那靈。”第八位是華爾克(Williston Walker),他說:“那整個變化並內住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主就是那靈。”
第九位是史密底(Lewis B.Smedes),他在《一切都更新了》一書中,論到林後書三章十七節說:“十七節的主,就是實實在在的個人耶穌,祂死了、復活了,如今成了萬有的主。這個可證實且實實在在的人位就是那靈。…那靈不是別的,乃是繼續在地上行動的基督。”第十位是柏克赫特(Hendricus Berkhot),他在《聖靈的教訓》一書中,也論到同樣的經節,說:“十七、十八節中的‘主’,意義始終是基督。祂自己就是那靈。”
此外,森達士(J.Oswald Sanders)在他所著《屬靈的成熟》一書中,也引用巴克蕾(William Barclay)的話說:“保羅把復活的主和聖靈看作同一位。…就着基督徒生命的經歷說,聖靈的工作和復活之主的工作,是相同的,且是一個。”普路瑪(Alfred Plummer)在注釋腓立比書一章十九節“耶穌基督之靈”時,引用格底那(Gardner)的話說:“我們不可能在保羅的書信中對聖靈與屬靈的基督之間作嚴格的區分。”弗瑞斯特(David W. Forest)在《歷史上的基督與經歷中的基督》一書中說:“那靈乃是內住在裡面的基督。”蘭斯基(R.C.H.Lenski)在注釋林後書三章十七節時,也說:祂們(指基督與那靈)是兩個身位,卻有同樣的本質,作同樣的工作。主在那裡,祂的靈也就在那裡;那靈在那裡,主也在那裡。”
所以,這不是只有倪柝聲看見的,也不是只有李常受跟着倪柝聲傳講;這些歷代有分量的屬靈權威,他們是全世界千千萬萬的基督徒所公認的,他們的著作里也說同樣的話。退一步說,就是沒有這些權威說話的印證,基督徒也應當相信聖經,不可任意更改聖經。這個真理,乃是聖經白紙黑字明寫着的。申命記四章二節說:“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啟示錄二十二章也說:“若有人在這話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害加在他身上;若有人從這書上預言的話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更改聖經的話,不是一件小可的事。
一九五五年
一月,“屬靈生命訓練”結束,簡略地把新、舊約都讀過了。在台灣的福音工作上,幾年間信徒已從三、五百人增長到五萬人。此時,有位弟兄從海外來信,向遠東各處召會推薦倫敦的史百克。在馬尼拉和香港的召會,也同時收到這位弟兄的推薦信。已過倪柝聲兩次到歐洲,都接觸過史百克。尤其第二次去,他在那裡住了很久。他發現,史百克在生命的原則和屬靈方面,有相當的認識;對基督的身體在復活里,也有相當的看見。然而,對於召會的實行,以及如何在召會立場上有實際的建造這類的啟示,他不只沒有,還堅決拒絕並反對。一九三九年,倪柝聲從倫敦回來,召開特會,李常受去參加了。在他們私下的談話里,倪柝聲很稱讚史百克屬靈的那一份。他們就問他:“既是這樣,為什麼不請史弟兄來呢?”倪柝聲只說了一句話:“時候還沒有到。”這句話實在有智慧。因為在一九三二年,那七、八位弟兄會的人來,那次他實在吃足了苦頭,所以,往後他就不敢再請了。
當張郁嵐和張晤晨收到那封推薦信後,他們就來對李常受說:“我們請史弟兄來吧!我們在屬靈方面,總是需要他一點幫助。”李常受說:“弟兄們,現在是一九五五年的年初,我剛剛接到史百克弟兄的《見證報》,他在這一期的《見證報》裡,大大方方地登了一小段文本,正式向那些寄給他聖誕賀卡的人道謝。我們對人的認識不在大事,乃在小事。這雖是一件小事,卻給我們看見,史弟兄所處的地位和態度,與我們是有相當出入的。我們對聖誕節一概拒絕,但他竟然在他的《見證報》裡,正正式式向送他聖誕卡的人道謝。既是這樣,不如不請。你請他來,若是摸這些外面的事,意見就會出來,那會損傷我們和他的交通。弟兄們,我們從倪弟兄那裡,得知史弟兄對屬靈的事、對基督身體在復活里的原則,都有深刻的認識,但是他對召會的實行、立場、實際的建造,不只不講,甚至是反對、拒絕。我們若是把他請來,在這些事上有了爭議,就是個大虧損;對我們是虧損,對他也是虧損。倒不如保留現況,對大家都有益處,看看他的書,得些幫助就很好了。”
兩位張弟兄接受了,可過了兩周,他們又來見李常受,覺得在屬靈這份上需要幫助,應該請史百克來。這一次,李常受覺得不能再說什麼,因為弟兄們既然感覺在屬靈上需要史百克幫助,他一直不同意也不好,所以他就說:“你們既是這樣覺得,我們就請吧!”於是,他起草寫了邀請函,二位張弟兄和他一同簽了名字。同時,附上一封信給菲律賓的負責弟兄,說明那位弟兄推薦史百克的原委,若是他們覺得合式,也可以簽上名字,並將邀請函轉至香港給魏光禧。李常受另外附信給魏光禧,說,若是他贊成,也請他簽上名。邀請函就正式發出去了。史百克收到信函後,自然十分歡樂,因為那時,他的工作正值為難之際,忽然,遠東為他開了個大門,怎不叫他喜樂?其實,弟兄們交通的最終結果,乃是只接受史百克屬靈一面的幫助,最好不要提召會實行的問題。因為這一點倪柝聲曾經和他談得很透徹,他們都無法談通。實質上,這個邀請也足以證明地方召會不是閉關和狹窄的。
到了秋季,史百克就來了。他先到香港,李常受正在那裡有四周的訓練,剛要結束,就給他幾天特會講道,然後他們一同回到台灣。史百克在台灣住了不到一個月,只交通屬靈的事,談屬靈的原則和生命,完全不過問召會立場、召會實行的建造等類的事。期間,差不多都是李常受替他翻譯的。這次的結果相當好。史百克非常開心,和陪同他來的女婿金彌耳醫生(Kinnear)拍了一些照片,回到英國,再去美國,到處放映那些照片,替地方召會作宣傳。他很高興,弟兄們也喜樂,所以就判定再度邀請他來。
同年,香港召會內部開始出現不和諧,魏光禧等人堅持李常受的“工頭”地位,陳則信等人則認為倪柝聲安排李常受負責海外工作已成為歷史。有一天,張晤晨與陳則信談話,對他作見證說:“李弟兄今天在海外負見證的責任,是當初倪柝聲弟兄安排的,我們大家所作的,就是一個工作。”陳則信卻回答說:“那已經是歷史。”可是,在對他有利的事上,他卻去抓住倪柝聲的安排。就是說,倪柝聲的安排,若與他的地位權力有利,他就接受;若與他的權力地位沒有利,他就說那是歷史。當時,張晤晨舉出他許多不當之處,他就流淚悔改,並且承認他作錯事。然而,沒有多久,他故態復萌,也常和魏光禧發生衝突。奇怪的是,有那麼一次,他竟忽然跑到魏光禧家,抱着魏光禧親他,向他悔改認罪,可不久又依然故我。這叫弟兄們實在難以應付。
同時,香港召會發出一種異議的聲音:“台北也不一定有更好的東西。”意思是,台北不一定比香港好。李常受認為,從他幼年事奉主開始,最避諱的,就是不可以兩地召會競賽,說甲地比乙地好,或說乙地比甲地好;這是不可以的。當這個聲音出來後,雖然他沒有和張晤晨交通到這事,但他相信張晤晨恐怕也聞到了這個味道。他們都聽見這話,但他們卻沒有談過,因為一談,就怕事情會發酵起來。他們學了一個功課,除非事情發生,否則不要把它當成一件事,因為那是愚昧的,並且給撒旦開了門。無論如何,只有神知道人的心。然而,從另一面說,香港召會和台北召會似要較高下,有爭競的意味出來。這就是異議者的“心”在權力地位上出問題,導致給香港召會的祝福帶來了漏洞。
一九五六年
一月十八日,上海市宗教事務局在南陽路聚會處內召開了一系列的會議,要全體會眾參加。一連串的罪名加在倪柝聲和他的同工們身上。集會持續十二天,為要引起眾聖徒的憤慨,預備在月底所要舉行的群眾控訴大會中有所斬獲。他們事先告知召會的長老們及年長的姊妹們,給予機會承認自己是共謀,並且要求其領導召會公開抨擊倪柝聲為人民的敵人。隨後,有兩位長老作了聲明,但被認為不夠妥當,而俞成華、李淵如和汪佩真則拒絕任何控訴。
一月二十九日,倪柝聲的案子在上海公安局法庭秘密舉行聽證會,控告他在南陽路基督徒聚會處從事有計劃地反對人民政府的反革命陰謀,控告項目包括:在政治上極其反動(沒有站在堅決反帝的人民立場上,與外國傳教士有來往,並從事間諜及破壞工作),在經濟上偷稅漏稅(數目高得荒唐,甚至超過他曾經參與經營的藥廠總價值),在生活上和一百多位女同工有染,併購買攝影機拍攝並私藏色情影片(純屬捏造的謊言,因為那個時代的攝影機極其笨重,根本無法保密,況且與這麼多人有染,豈能不被人察覺)。其實,這一系列罪證都是原中國三自發起人,即個別宗教領袖的誣陷。而倪柝聲沒有否認對他的指控,正如他一貫的作風,他常說:“他們所描繪的倪柝聲,我自己也會定罪。”
就在同一天,人民政府對聚會處開展肅反運動,即大清洗。地方召會大批同工長老,包括俞成華、張愚之、藍志一、汪佩真和李淵如等人都突然被監禁起來。很快地,在全國各地召會有幾千名聖徒先後紛紛被捕(據有人估計,實際數目要高出一倍)。值得一提的是,二十天后俞成華被關進提籃橋監獄拘留審查,由於接受日夜輪流審訊,他的身體狀況迅速惡化,昏迷了三次。後於四月十二日被“保外就醫”,十三日於上海宏仁醫院離世。
一月三十日,預先安排的控訴會在人民會堂舉行,約有二千五百人參加。這次控告公布所有細節,展覽照片、“罪證”文件,而這些所有資料都是官方用幾個月時間編纂出來的。其間,有位副市長演講說:“我們目前的問題是有些革命分子躲在基督徒聚會所內,倪柝聲及他的同夥反對‘三自革新’運動,不是因為宗教的關係,而是他們有共同秘密的企圖。”
二月一日,上海市的《解放日報》上,第一次刊登了倪柝聲被捕的官方報導,實質上是特意並公開把他和他的三弟倪洪祖的名字連在一起,以作為間諜證據而專門設計的。倪洪祖雖未公開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但曾做過國民政府的高級官員。因為大陸方面保證歸還他在上海的私人財產,所以他就從香港返回,可最終以叛國罪被處死。與此同時,張品蕙被列入“對象”之一,卻因高血壓及糖尿病影響視力,身體太虛弱在醫院受到隔離治療,也未能參與控訴大會,後被關進監牢,直至一九五七年才被釋放回家。
三月十五日至二十三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第二屆全體委員(擴大)會議。閻迦勒代表北京地方召會積極加入三自,帶頭參與對倪柝聲的控訴。他和上海召會的左弗如,都被增選為常務委員(共四名,他們占兩個席位)。四月中旬,上海南陽路聚會所的再教育宣告完成。這時,上海召會已經過改組,由唐守臨、任鍾祥以及左弗如負責。他們和北京召會的負責人閻迦勒一樣,宣布再次革除倪柝聲,並重新參加三自組織。許多信徒不再去南陽路聚會。而鄭證光(在福州中洲聚會所)、李因信(在西安)也帶領部分信徒加入三自。
三月起,李常受在台灣帶領八周的事奉訓練,講到“召會的三方面”。每天上午三堂課,從周二到周四。晚間繼續查讀舊約詩歌書(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生命讀經,近三百七十人參加。
六月二十一日,倪柝聲在上海市高等法院出庭受審,審判經過了五個小時,被判犯了所指控的各項罪名,給他判處最高的有期徒刑十五年監禁和勞改。他被發配在上海市第一監獄(提籃橋監獄)服刑。個人囚房大約九英尺長,四點五英尺寬,房內只有一張木製的平台可供睡覺,也是惟一的家具。後來李淵如和汪佩真,以及其他同工也被判多年的監禁和勞改,有的在獄中離世,有的在文革時期不肯跪拜偶像被處死,有的晚年仍不忘傳揚福音。正如聖經上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賽程我已經跑盡了,當守的信仰我已經守住了”(提後書四7)。
同年,李常受從聖經里開始看見神的建造,他也從彼前書二章里看見得救包括變化,這變化是為着建造。另外,僅台北召會聖徒人數應有一萬六千,人數增長得很快,穩定過召會生活的約有三千人。
一九五七年
年初,史百克第二次訪台,停留六周,有特會和訓練。此次訓練,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人數超過五百。全台灣各處召會的長老、同工、執事、和一切有心學習事奉的,都來參加了。另外還有些海外客人,來自英國、美國、丹麥和香港。
有一天,有位同工,就是後來在台灣鬧事的領頭人之一,他來向李常受提議,安排一個早上,讓所有同工和史百克有交通。於是,他們就在工人之家,有了一次交通聚會。聚會中,這位同工第一個站起來,請史百克發表他對訪台的觀感。史百克的回答叫人大吃一驚。他說:“你們當兵的弟兄們,怎麼還沒有出會所的門,就把帽子戴上去了?”李常受非常驚訝這麼一個屬靈的人,這麼一個屬靈的職事,怎麼會摸一個戴帽子的問題?
在史百克提出這個問題後,杜煥章回答說:“史弟兄,恐怕你不知道東方的風俗。在這裡,軍人到處都是不脫帽的,但弟兄們來聚會,是根據林前書十一章的教導,脫下帽子;等到聚會結束,一宣布散會,就把帽子戴上了。”杜煥章的話一講完,史百克就很強地說:“你們是跟隨風俗呢,還是要跟隨聖經?”接着,他又說:“你們這個擘餅,散漫無章,既沒有主持的人,也沒有一條路線。”眾人都閉口無聲,沒有人再談下去,這個交通聚會幾乎是不歡而散。
在屋子裡不戴帽子,是英國的風俗,並不是聖經的教導。聖經里是說,男人禱告、講道,不可以蒙着頭(林前十一4)。弟兄們所行的,是照着聖經,而史百克照着英國的風俗來定罪,並不公道。再則,史百克摸軍人戴帽子這件事,是一個極大的錯誤。這就像吃肉的定罪吃蔬菜的,或吃蔬菜的定罪吃肉的。另有一天晚上,幾位長老和海外來的客人,共十幾位弟兄,在從前北樓的長老室有交通聚會。有位弟兄忽然說:“請問史弟兄一件事,在台北這裡有五個奉主名聚會的地方,這五個地方哪個對,哪個不對?”李常受一聽就知道麻煩來了,但又不能不翻譯,只好照翻。這個問題正好給史百克機會,來打擊召會立場的問題。先前在工人之家,一百多位同工和史百克談話時,他開頭就說:“我第一次來看見一些事,但是我不說,我是準備再一次來才說。”所以,他是有備而來,要打立場的問題。他回答那位弟兄說:“這幾個召會沒有一個對,都是相對的對。”弟兄又問:“請問史弟兄,相對的對,相對什麼呢?”史百克不假思索地立刻回答說:“誰基督的身量多,誰對得多。”意思是以基督的身量為準則。弟兄們都不說話,當時李常受作翻譯,也不便講話,他只採取不干預的態度。
再有一個晚上,眾人又聚在一起。當然,眾人裡面都知道有個故事,並且這個故事背後有個很難解的結,誰也不願意去摸,所以都靜默無言。這一次,李常受覺得他不該再不干預,應當表示他的態度,否則只讓張晤晨、張郁嵐和史百克應對,很對不起他們。在眾人靜默之後,他開口說:“史弟兄說一個地方的聚會,對與不對,或對多少,是以基督的身量為準則。我們的弟兄這兩次來,對我們講道時,很推崇麥爾博士(F.B.Meyer)。我也讀過他的書,得着相當的幫助。沒有疑問,他是有一份基督的身量,但是我願意請教,他一直到死,是在什麼地方?他一直到死,都留在史弟兄所定罪的組織基督教(Organized Christianity)里。那麼,能不能根據麥爾博士身上那份基督的身量,說他所在的那個組織基督教,是相對的對?”這個道理很清楚,史百克若說是相對的對,就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因為他一面定罪組織基督教,一面又說,對得多或少只看基督的身量就可以。
當時,李常受的態度很客氣,話語溫柔而沉重,所以沒有一個人講話。有一位丹麥來的弟兄,他很聰明,坐在一個高椅子上看光景。李常受看他們都不講話,他又接下去說:“這三百年來,凡注意內里生命的人,許多人都從蓋恩夫人得着幫助。誰都承認她的確有一份基督的身量;她不只是有一份,而且她那一份相當可觀。今天在座的人中,我不相信有一個人,他基督的身量比蓋恩夫人還高。那麼我請問,蓋恩夫人在哪裡?她在天主教里,在我們大家都定罪的天主教里。我們能不能因為蓋恩夫人有那樣高的基督的身量,就因此說她所在的天主教,是相對的對?”
李常受說完這話後,沒有人回應,他就繼續說:“這是歷代基督徒的實例。現在我們再從聖經找出個例證。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照聖經的記載,他們中間最屬靈的人就是但以理。當被擄的以色列人回耶路撒冷時,若是在他們中間有一個傳道人站起來,告訴大家,在耶路撒冷和在巴比倫,沒有什麼兩樣,全在乎你屬靈的身量。那麼就但以理而言,誰也不比他屬靈,但他沒有回耶路撒冷,他還在巴比倫,所以是不是只要屬靈就可以了?”這時他問那位看光景的丹麥弟兄:“弟兄,你看這個傳道人怎麼樣?”他沒有回答。李常受就接下去說:“屬靈程度是一件事,你所站的地位又是一件事。但以理所以沒能回耶路撒冷,是因為時間不許可。他雖然沒有回去,但是他把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跪下禱告神。那開啟的窗戶,就代表他的心情。他的心是向着耶路撒冷,他是要回去的,這是聖經的記載。”
在這次交通後的次日早晨,照樣是訓練聚會,會中史百克說到基督,說到一個地步,臉色變了,聲音也高起來了,他公開反對召會立場,並且說:“你們把基督弄成小基督,把召會弄成小召會,就是要適合你們這個立場。”李常受站在他旁邊作翻譯,心中一凜,但還是不動聲色地翻出來了。那時,他裡頭真是痛,真是難過。散會後,他從會所走出來,有位弟兄跑來問他:“李弟兄,發生事情啦?怎麼一回事?”他不便告訴那位弟兄,只說:“安靜、安靜,慢慢來。”那時,弟兄們為了接待史百克夫婦,和從美國、丹麥來的幾位客人,特別在臨沂街附近買了一所房子,裝修整齊,接待他們。同時,安排三位姊妹照顧他們,盡力照英國人的規矩,下午三點多也有下午茶。
當天下午茶時間,李常受裡面覺得應該去看看史百克,他就去和他們一同飲茶。用過下午茶後,其他人一個個都告退了,只剩下他們兩個。他就對史百克說:“我下午來,是願意讓你知道,我們直到現在,對你個人還是非常尊敬,對於你的職事還是非常推崇。請你安心。”他是恐怕史百克這樣一鬧,這五百多人的訓練就成了泡影。不料,史百克聽了之後竟然若無其事地說:“有什麼不對麼?”李常受就對他說:“從這幾天接觸談話,我們看出來,你對我們非常注重召會的實行,特別是關於召會的立場,很不以為然,但是不要因這事起了嫌隙,我們對你還是很尊敬,對你這份職事還是很推崇,這是我來的目的。”史百克拍拍李常受的肩膀,說:“弟兄,請你告訴其他的弟兄,我和他們一樣,一點也沒有問題。”李常受回頭就把史百克的話,告訴張晤晨和張郁嵐。他們心知肚明,這些都是英國人的外交手腕。當然,後來的日子,史百克很謹慎,不再談召會的實行和立場的事;李常受更是盡力不談,他曾勸過弟兄們,不要再問關於召會實行、召會立場的事,因為那是談不通的。
之後,史百克就離開台北去香港,在那裡也有聚會,他希望李常受能陪他去,再為他翻譯。李常受覺得無論如何,史百克比他年長十多歲,又是遠來的客人,既如此表示,他就願意同去。過程中,史百克幾次邀請李常受去訪問倫敦貴橡(Honor Oak),就是他盡職的地方,但李常受沒有立刻回應。
關於史百克的這次來訪,給地方召會造成了難處。他認為地方召會所走的這條路,各方面都好,只有一件事不對,是他絕對不能容忍的,就是召會的立場,也就是召會的實行。他拒絕地方的立場,不僅定罪立場,而且厭煩立場。他的論調一出來,就鼓勵了那些傾向獨立,願意自由行動的人;換句話說,這就是無形中鼓勵人分裂。
在史百克離開後,台北召會的負責弟兄們覺得,應當積極的,越發實行所看見的地方合一立場。於是,就去接觸兩個在台北奉主名聚會的團體;一個是植物園旁邊的基督徒聚會處,一個是南京東路禮拜堂。弟兄們誠心誠意為着主的見證,要與他們合一,和他們有誠懇的交通。因着那時,台北召會人數多,產業也多,有好多個會所,弟兄們恐怕他們擔心,就一再告訴他們,只要他們答應眾人合一,弟兄們就把長老職分完全讓給他們,也把召會一切的產權,無條件交出來。然而,談到末了,他們還是願意自己獨立,不願意合一。
弟兄們第一次與基督徒聚會處長老們交通合一的事時,他們說要禱告。過了一周,孫豐露、張郁嵐、杜煥章和張晤晨,四個人又去接觸他們。他們的答覆是:“在我們看,一個地方不一定是一個召會,我們還是獨立好了。”張晤晨的個性比較直,就對他們說:“弟兄,若是這樣,這個分裂的責任不在我們;我們是誠心誠意,願意合一。”至於南京東路禮拜堂,他們的負責人吳勇長老與弟兄們交通說,他們對合一的看法,就是保持南京東路禮拜堂,然後誰請他們,他們就去,這就是他們所說的合一。由此可見,地方召會乃是接納所有神所接納之神的兒女,不是閉關的,也與閉關弟兄會有很大的不同;願意合一,可別的基督徒團體要麼贊成獨立,要麼保持他們的現狀。試問,責任在誰?
與此同時,同工中發生難處,有位領頭的,極其推崇史百克,持不同的觀點,就引起他與其他弟兄們激烈的辯論。後來,這位弟兄於四月份離開台灣。一年後,李常受應邀訪問英國順便去看望他,他說,當飛機從台北起飛往香港時,他裡面的流就切斷了,一直沒有恢復。
另外,有幾個青年同工(徐爾建、史伯誠、魏建章、何廣明、林三綱)受史百克來訪的影響,裡面開始有了異議。早在一九五三年,他們都在台北三會所,有個特別的追求,就是追求史百克所有的信息。他們的追求不過是個表面工夫,實際上是形成一個小組,以後想用史百克的東西,來反李常受。他們都從大陸過來,弟兄們很看重他們,並願意成全他們,後來他們也被安排在台灣各地召會服事。然而,他們並不知足,因着高傲而被仇敵利用。在上海時,他們是受過李常受帶領,有的甚至在倪柝聲恢復盡職前,從未見過倪柝聲,但他們後來背叛時卻在各地聲稱是受倪柝聲帶領的。
其實,在史百克第二次來台前,問題就已經潛伏在他們中間。並且,在史百克離開後,就寫信給他們中的徐爾建,他在信中說:“我非常堅守基督為召會的根基和基礎,也堅信凡在基督里並在基督這根基上聚會的,都是在召會的立場上。這並不是說他們個個都明白召會的全部意義,但無論在哪裡,只要有基督在其中,那裡就有祂的召會,即使僅僅是兩三個人。”若是如此,舉例來說,台北有六萬聖徒,那麼是否可以有二萬或三萬個召會呢?那是什麼東西?那就變成百足蟲了。不錯,在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節,主是說,無論在哪裡,若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主的名里,主就在他們中間;但那不能構成召會。因為十七節也提到,當兩三個人不能解決犯罪之罪人的問題時,就要告訴召會。可見,兩三個人和召會,並不是同位語。史百克這個說法是擾亂聽聞,叫認識不夠的人受蒙蔽。然而,後來徐爾建寫信給李常受,就摘錄史百克的這段話,來支持他的異議。
對此,李常受認為,史百克有他一定的道德水準,他並不是居心來破壞主的恢復,他有他屬靈的看法。他雖贊成只要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有基督在其中,那裡就有主的召會。但他不應該根據他個人的屬靈看法,也因着無法接受地方召會強調“地方”的立場,來寫信給地方召會的青年同工,表達他的異議,而造成地方召會中間的難處。
三月,台北召會有第五次的“屬靈訓練”,查讀以西結的異象。
秋季,全台有十天的特別造就聚會,弟兄們要求李常受,徹底將立場的問題講清楚。於是,他就釋放了三十幾篇關乎召會立場的信息,後被刊載在《話語職事》裡,題目為“召會的見證與立場”。
同年,李常受訪問馬尼拉,以及加拿大的多倫多。另外,召會生活也擴展到日本,日本的工作就開了頭。
- 待續
高恩燦:歷史的簡說(介言)
高恩燦:“歷史的簡說”編年史_1(1920-1931)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32-1941)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42-1950)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51-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