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系列-5:李常受关于撒但(罪)住在人身体里的平衡论述
在《为》书的第五篇中,唐、任两位作者以两点为由,抨击李常受「极端夸大撒但的权势」,「助长仇敌的气焰」,「影响弟兄姊妹不能用坚固的信心去抵挡魔鬼」(65页)。究竟李常受对於撒但权势的描绘,是「极端夸大」,还是「均衡全面」,是「影响弟兄姊妹的信心」,还是「坚固弟兄姊妹的信心」,我们将在下文一一陈明。
撒但是否住在人的身体里?
《为》书第66页:
「…李胡讲撒但已经住在人的身体里。他胡说:“通过人的堕落,撒但成为罪进入人的里面,并且控制、损害、败坏、支配人。在什么部分?撒但是在人的身体的部分里。……身体是属撒但、属魔鬼的东西,因为撒但住在这个身体里。”」
文中所引的这段话,出於李的著作《神的经营》第120~121页,原文如下:
「什么是犯罪的律?保罗说:『…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罗马七章二十节,另译),以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这里有两个对比:『不是我…乃是…罪』,以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基督是神的化身,而罪是撒但的化身。罗马书第七章中的『罪』在英文里应该大写,因为罪已经人格化了。罪就像一个人,能住在我们里面,也能强迫我们作所不愿意作的事(罗马七章十七节,二十节)。它比我们还要强。罗马书六章十四节说:『罪必不能统治你们』(英文直译)。这句话更好番作『罪必不能主宰你们』,或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既然罪能够成为我们的主,因此,罪定规是那恶者撒但。藉著人的堕落,撒但进入人里面成为罪,支配、伤害、败坏并辖制人。是在哪一部分?是在人身体的肢体里。
人的身体原初为神所造时是非常良善的,但现在却成了肉体。身体是纯洁的,因为它被造时是良善的;然而身体受到撒但败坏之后,就成了肉体。保罗说:『在我里面,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马七章十八节,另译)。因著堕落,撒但进来住在我们的身体里,使我们的身体成为肉体-就是成为一个被损害、被毁坏了的身体。
罗马书里用了两个词:『罪的身体』(六章六节,原文),和「死的身体」(七章二十四节,原文)。身体称为『罪的身体』,是因为有罪在身体里面。身体变成了罪的住处,而罪就是撒但的化身。那么什么是『死的身体』呢?死的源头和权能都是撒但。罪是撒但的化身,而死则是撒但的发出和影响。这个堕落、变质的身体,被称为『罪的身体』和『死的身体』,因为这身体成了撒但的住处。罪和死都与撒但有关。『罪的身体』意思是这个身体满了罪,是堕落的,且是罪的奴仆。『死的身体』是说这身体是软弱的,充满了死亡。因著撒但住进来,身体就成为撒但性、属鬼魔的。」
我们若检视李的原文,便会发现《为》书的引述,删去了一段极为关键的叙述。在这段叙述中,李十分清楚的说到,人的身体是纯洁的,因为它被造时是良善的。然而因著人契了知识善恶树的果子的堕落,撒但进来住在我们的身体里,使我们的身体成为罗马书所说的「罪的身体」-一个被损害、被毁坏了的肉体。显然《为》书作者在引用不当的情形下,误解了李的意思,以为李所讲说的,是神原初所创造的「身体」。但事实上,李在这里所说的,乃是因著罪而堕落、变质的「身体」,又作「肉体」。因此保罗才会在罗马书七章十八节至二十节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这里保罗清楚说到,在他的肉体之中,没有良善,他所不愿意,却行出来的恶,乃是住在他里头的罪作的。若《为》书作者正确领会李在这里所说的「身体」,就会明白这样的讲论,完全符合圣经。李不仅肯定神所创造之身体,还在该书第196页,教导信徒如何藉著将身体献上,以实现基督的身体:
「我们一旦倚靠基督,让他占有我们的全人,我们的身体就由仇敌篡窃的手中得了释放。当我们独立自主地生活著,撒但就能占有我们的身体,并强迫我们作违反我们意愿的事。现今,我们倚赖基督这位最坚强者,他就将我们的身体由仇敌篡窃的手中释放出来。那么下一步是什么?我们必须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主(罗马十二章一节)。许多亲爱的基督徒弟兄姊妹们还没有作到这一件事。我们必须明确地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他,说:「主啊!我感谢你,我的身体以前是罪的身体,伏在死亡之下,现在已经被点活,也得著了释放。我将这个身体献给你,为著你的身体。我若把自己的身体扣在自己手中,你的身体就不能实现出来」。我们如果要实现基督的身体,就必须明确且实际地将我们的身体献给基督。」
从上述的引文我们可以看见,一面而言,李并没有否定「身体」的价值;但另一方面,他的确认为,在人的「肉体」之中,并没有善,因此信徒必须儆醒操练,靠著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罗八13),并且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加五24)。这样的讲论,并没有夸大撒但的权势。然而,若我们一昧坚持自己已经「蒙主拯救」,「在我们的身体里,绝对没有撒但住著」;反而会因为过度信靠自己,而低估了罪的权势。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那些凭神的灵事奉,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信靠肉体的」(腓三3,原文直译)。
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为》书69~70页:
「李常受极端地夸大说:“除灵以外,全世界都卧在恶者手下。”“在整个宇宙间,在整个地面上,只有一件东西是撒但在里头没有脚?的,就是我们重生的灵。连我们得救的人,除了我们重生的灵之外,其他的部分也是在撒但手下。”这是他曲解约翰一书以章十九节。他还胡讲:“‘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躺在那恶者手下。’这个光景就像一条鱼躺在砧板上,让厨师任意宰割一样。只有我们蒙重生的灵,不在撒但手下。此外一切的一切,你的肉体、心思、头脑、意志、情感,都在撒但手下。” 这真是不得了,李把撒但的权势夸大到如此地步:……我们整个身体和魂(包括肉体、心思、头脑、意志、情感在内),都被撒但占有了…。难道圣经真有这样说的吗?没有!这完全是李常受在那里随私意曲解!」
上文的引述,出自李常受的著作《活在灵中》62,63和66页。该篇的篇题为「远离偶像与活在灵中」。从第58页开始,李常受开始讲解约翰一书五章十八节中,「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的实际内涵。原文如下:
「约翰一书表面看来是一本浅的书,不太深。但是我告诉你们,在圣经中,约翰一书几乎是最奥妙的一本书。它说,我们能住在主里面,这实在是奥妙。它又说,在我们里面有个东西,是神所生的。『凡从神所生的东西。』在约翰一书,你不大能找出这是甚么,但在约翰福音能找出来。它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甚么是从神生的东西呢?就是我们里头那个得了重生的灵。我们里面从神生的那个灵,乃是神所生之物。在全宇宙中,太阳、地球,不是神所生的;天使,也不是神所生的;连亚当被造,都不是神所生的。在全宇宙里、天地间,只有一个东西是神所生的。在你里头有这个东西,在我里头有这个东西,在我们每一个信主的人里头都有这一个东西。希腊文圣经,在约翰一书五章四节,所用的辞句非常谨慎,这个地方必须把『东西』番出来。『凡从神生的东西。』中文圣经只说『凡从神生的,』把『东西』漏掉了。若没有这一节,我们对约翰一书简直没有办法领会。我告诉你们,我把约翰一书读了几十年,就是不懂为甚么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经历告诉我们,一面我们是神生的,一面我们实在是犯罪的。
在近代基督教中有一派叫作拔罪根派,他们说,你一信耶稣,罪根就拔掉了。他们就是根据约翰一书三章,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你一从神生,罪根就拔掉了,所以你就不再犯罪了。四十年前,在上海,有一位老先生就是拔罪根派。他讲重生,讲得非常响亮,告诉人必须重生。这非常对。但他对人讲,你一重生,罪根就拔掉了,就不再犯罪了。有一天他带了四个青年人去上海的外滩公园。进公园要买票,可是这个老弟兄只买了两张票。他让两个人先进了门,其中一个人再出来,带著两张票,再带一个人进去。就这样进出了几次,把五个人用两张票都带进去了。有一个弟兄姓锺,他亲自告诉我这个故事,他就是这几个人当中的一个。他看见了这个,大为不解。怎么可以用两张票带进五个人?这是甚么?等回来后,他就问那位老先生,我们不是拔了罪根么?怎么今天用两张票带进五个人去?老先生说,这不是罪,这是软弱。
是罪也罢,是软弱也罢,反正不是好东西。每一个人得救重生以后,从经历说还是能犯罪。连约翰一书也说,我们直到今天还有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但为甚么第二章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多年来我们也搞不清楚。
直到有一天我读约翰一书,参考它的原文,在五章四节这里看到说,『凡从神生之物,必不犯罪。』唉呀,有光来了,我恍然大悟,我知道了。因为在宇宙间,只有一件东西是从神生的东西,那就是我们的灵。我们的肉体、心思、意志、魂、心,都不是从神生的。从肉体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们里头的灵乃是从神生的,这个谁也不能否认。结果对证我们的经历,我们实在能说阿们。我们的肉体能犯罪,我们的心思能犯罪,但是我们重生的灵不犯罪。不仅如此,当我们的肉体犯罪的时候,我们重生的灵一直在警告,不可犯罪!不要犯罪!他一直警戒你。当你随从情欲去看电影时,里头的灵一直说,回去罢!不要看啦!你得救以后,是谁常常把你弄得不平安?就是你里头重生的灵!这重生的灵一直在搞你!全天下,一直到今天,只有一块土是干净的,是蒙神保留的,没有撒但的脚踪在里头,这块土就是我们重生的灵。」
李常受在这里,以约翰一书五章十八节,对照自己的经历,明白唯有我们活在灵里的时候,才能够远离犯罪。在我们里头有一个重生的东西,有一个神生的东西,就是我们的灵。接著,在第62~63页,李继续说到:
「那么在这个东西里面有甚么呢?有神的自己。约翰一书三章说,这个东西就是神的种。神的种在我们里面,就是神自己,就是基督自己。这是非常奥秘的事,在我们重生的灵里有神自己,有基督自己作我们的种子。我们就是要住在这个重生的灵里,生活行动在这个重生的灵里。约翰一书告诉我们说,我们有这个重生之物,有神的种在我们重生的灵里。我们就要住在这个重生的灵里。我们住在这个里头,我们就是属神了。
除灵以外,全世界都卧在恶者手下
它又告诉我们,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的手下。这个世界包括世事、世物、世人。从神的眼光来看,全世界,人群,社会,一切,都在撒但手下,独有一部分不在,那就是我们重生的灵。千万不要以为说,那些外邦人,他们在撒但魔鬼的权下,而你不在。你不能说得这么笼统。可能仅仅是你重生的灵不在,而你的头脑还在撒但的权下。事实上,很可能连你的读经,连你的祷告,都在撒但的权下,因为你的读经祷告,不是从重生的灵出来的,而是从你的心思、情感、爱好出来的。我盼望今天晚上我们能看见更细的光,更深的光。在整个宇宙间,在整个地面上,只有一件东西是撒但在里头没有脚踪的,就是我们重生的灵。连我们得救的人,除了我们重生的灵之外,其他的部分也是在撒但手下。
现在回头去应用我所例证的。譬如说,主耶稣那天到了伯大尼一个穷人家里,坐下来和三个孤儿交通。就在那个时候,在犹太的耶路撒冷,祭司长在那里献祭烧香。我问你,这时候神在那里?在伯大尼,不在圣殿里。那么圣殿里的那一套敬拜是怎样?仅仅是宗教么?让我告诉你,祭司长的那一套事奉、烧香、敬拜,也在那恶者的手下。所以你看见,到了启示录第二、三章,那时的犹太人是敬拜神的,他们的会堂是教导人认识圣经的,但是主耶稣说,犹太人的会堂成了撒但的一会。不仅是个宗教,竟然是撒但会。因为那里有敬拜,有讲经,有事奉,却没有神。神在另外一个地方,神在伯大尼。我问你,今天的伯大尼在那里?今天的伯大尼就在我们的灵里。你用这个眼光来看,你用这个角度来分析,你马上看见,没有主灵在里头的敬拜,事奉,都是属魔鬼的。哦,这是一件严肃的事!
那我现在来问,你的祷告里头有没有主?你的读经里头有没有主?你们的擘饼聚会里头有没有主?如果你不在灵里,也没有一个人在灵里,就没有主在那里。我告诉你,这一套还是在撒但手下。不光你去跳舞,到夜总会,打麻将,是在撒但手下;连你的那套读经、祷告、聚会,若不在灵里,也还是在撒但手下。因为整个宇宙只有一个地方,撒但不在其中,这个地方就是你我重生的灵。我们无论作甚么,若是我们不在灵里头,我们所作的都是在撒但手下。
神今天在那里?就在我们的灵里头。弟兄们,我们必须看见,我们的灵就是神的至圣所。我们的体,我们的魂,我们的灵,这三部分恰恰与帐幕的三部分相符。我们的灵就是至圣所。而神在天上的居所,也是至圣所。照希伯来书看,这两个至圣所是相通的。神的居所,神所居住的地方是神的至圣所。今天我们的灵也是神的至圣所。灵这个至圣所和天上的至圣所是相通的,也是相联的。不然的话,我们不会像希伯来十章所说的,可以随时进入至圣所。若神的至圣所只是在天上,不在我们灵里,我们没有法子天天见主。但是今天我们的灵就是至圣所。
不仅如此,我们大家的灵加在一起,就是教会。教会不在这幢房子里头,教会在我们的灵里头。教会今天是神的至圣所,因为教会就是我们众人重生的灵的集大成。
……
我请你们再读约翰一书五章末了一段,你们就领会它的真意义。十八节说,『凡从神生的,』这不是指整个人说的,乃是指重生的灵说的。『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在宇宙间,神是把我们的灵圈出来了。我绝对信有这一回事,神给撒但一个界限,对撒但说,你到此为止,不可以越过雷池一步。
这个原则在约伯书可以看得出来。神容许撒但作这个,作那个。但神说,有一个界限,你只可作到这里为止,不可越过。你仔细读新约圣经,再就著自己的经历,就可看出来,神是划了一个界限,人重生的灵是那恶者所不能摸著的。这里说得很清楚,『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无法害他。』只要你留在重生的灵里,你就蒙保守了,撒但就没有办法了。这不是撒但不用办法,乃是他用尽方法,但是没有办法。所以你一进到灵里,你可以说,『撒但,你想办法阿!你还有办法么?』撒但说,『我输了,我没有办法了。你在魂里我有办法,你在思想里我有办法,你在肉体里我的办法更多。但是你一跳到灵里头,我就没有办法了。我就没办法害你,没有办法摸著你。』
第十九节:『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躺在那恶者手下。』这个光景就像一条鱼躺在砧板上,让厨师傅任意宰割一样。只有我们蒙重生的灵,不在撒但手下。此外一切的一切,你的肉体、心思、头脑、意志、情感,都在撒但手下。」
我们若完整阅读上下文,就可以明确得知,李无意在此「夸大撒但的权势」,恐吓信徒,或「贬低人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们不知道《为》书作者从何处读出这些骇人听闻的结论。任何人只要简单阅读上下文,便可了解,李的用意乃是要弟兄姊妹竭力操练活在灵里,避免不在灵里的读经、祷告,以及没有主灵在里头的敬拜和事奉。《为》书引用以上几个句子,便断言李「极端夸大撒但的权势」,实在是文不对题的指控。
李对撒但权势的平衡教训
我们若对李的著作,有较深入的认识,就会知道李在讲论撒但权势的同时,必定也会讲论基督得胜的工作,或是信徒胜过撒但的路。李之所以详细讲论撒但的工作,乃是为著暴露它的阴谋,使信徒不致上当受骗,绝非如《为》书所言,是为了「助长仇敌的气焰」,「给魔鬼留地步」。在李的著作《圣经的十条路线》的第十篇,专特的论到圣经中关于撒但的路线,详尽的说到撒但的来源、工作和终局。以下是该篇的纲目:
壹 撒但的受造和受膏
贰 撒但的背叛
参 撒但的性情
肆 撒但的名称
伍 撒但的国度
陆 撒但历代的工作
其中在第陆大点「撒但历代的工作」中,李特别题到主耶稣对撒但的得胜,以及信徒与教会对撒但的得胜,细点如下:
主耶稣对撒但的得胜
1. 主来是要除灭撒但的作为─约壹三8。
2. 主到处赶出撒但手下的污鬼─太八32-32,九32-34,十二22-28;可一25-26,
九20-29。
3. 主捆绑撒但─太十二29。
4. 主给门徒权柄,对付撒但和他手下的污鬼─路十17-20。
5. 主使撒但在他里面毫无所有─约十四30。
6. 主藉著十字架上的死,败坏了撒但,废除了撒但─来二14。
7. 主将撒但手下一切的使者都掳来而夸胜─西二15。
8. 主掳掠了撒但掳掠的能力─弗四8。
9. 主超过了撒但手下一切的使者─弗一20-21。
信徒与教会对撒但的得胜
1. 主救信徒脱离了撒但的权势─西一13;徒二六18。
2. 信徒从神而生,神的生命使信徒能胜或撒但,撒但无法害信徒─约壹五18,
二13-14。
3. 主保守信徒脱离撒但恶者─太六13;约十七15;帖后三3。
4. 主给信徒权柄践踏撒但,并胜过他的一切能力─路九19;罗十六20。
5. 信徒藉著主的血和见证的道,并至死忠心,就胜过撒但─启十二11。
6. 信徒能奉主的名赶鬼─可十六17。
7. 信徒不给撒但留地步─弗四27。
8. 信徒晓得撒但的诡计─林后二11。
9. 信徒谨守儆醒,用信心抵挡撒但─彼前五8-9;雅四7。
10. 信徒穿戴神的军装,抵挡撒但,与他争战─弗六11-19。
11. 教会是阴间的门所不能胜过的─太十六18。
12. 教会中的得胜者把撒但从天上驱逐下来─启十二5,7-11。
以上的各点,显示出李常受对於撒但的工作,与基督、信徒和教会对撒但之得胜的讲论,是十分均衡、全面的。《圣经的十条路线》一书出版於一九七五年,在时间上早於《为》书的出版。若是当时唐、任两位作者在撰写《为》书之前,多阅读几本李常受的著作,也许就不会作出上述这等空穴来风的指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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