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得救-3 经 文 罗十13 『因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五21 『使罪怎样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样藉著义作王, 叫人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远的生命。』 我们享受这生命拯救的路,启示在罗马十章。 十二至十三节告诉我们,主对一切呼求他的人是丰富的; 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我们呼 求主的名,就在他的生命里得救。 我们呼求他,就享受拯救的生命。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日复一日, 享受他拯救的生命到完全的地步。 现在我们要来到神这生命拯救的结果。 头一项是生命之灵的律,这律对我们是一个拯救,是一个释放。 而后我们有性质上的主观圣 别,救我们脱离世化的天性。第三, 我们的心思更新,导致我们全魂变化,并救我们脱离世化的生活。 前一项是救我们脱离世化的天性;后一 项是救我们脱离世化的生活。 接著我们就在基督的身体中同被建造,脱离天然生命的单独; 并模成神儿子的形像,脱离天然生命的彰显。 这 几项生命的拯救都是非常的深刻,它乃是摸到我们的深处, 摸到我们的天性,我们世化的生活,也摸到我们那天然生命的单独, 天然生命的彰 显等。 我们得救脱离神的定罪和火湖以后,首先,还需要得救脱离罪的律。 罪的律就是罪缠累的能力。罗马八章二节说, 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 脱离罪的律。其次,我们需要得救脱离肉体。 第三,我们需要得救脱离死。死包括一切消极的事物。我们的闲懒、 松散、软弱、消极的思想和 失败,都包括在死里。 我们需要得救脱离死的律,脱离肉体,并脱离死。 甚至在我们凭神圣的生命得了重生以后,罪的律、肉体和死, 仍 是那困扰我们,猖狂、有能力的消极项目。 我们若要知道甚么是在他的生命里得救, 我们就必须得救脱离这些消极的项目。 死总是与罪并行。死是罪的结果。罪是原因,死是结果。 每当我们有罪,死就在那里。死是缺少能力照著神的神圣标准, 成就他的要求。 神要求我们孝敬父母。我们若无法孝敬父母, 那就是死。在神眼中,死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无法成就他的要求。 主也告诉我们:『你们要圣 别,因为我是圣别的。』(彼前一16。 )我们若无法圣别,这就是说,我们是死的。神要我们殷勤。 我们若闲懒,这就是死。神要求我们儆 醒,我们也许总是在睡觉。 这就是说,我们缺少能力成就神的要求,死是与我们同在。 神渴望我们作谨慎的人,但日复一日,我们还是随随便 便。 许多年轻弟兄似乎是活的,实际上却是死的,因为他们缺少能力, 照著神的神圣标准,成就神的要求。(圣经中关于生命的重要启示, 一 四二至一四三页。) 纲 目 陆 在生命里得救的路乃是呼求主名;我们越呼求主来经历他的丰富, 就越在他的生命里得救─罗十12~13。 柒 神生命的拯救摸到我们的深处;他的拯救摸到我们的天性、 我们天然生命的单独、以及我们天然生命的彰显─十二2~5, 八29。 捌 我们需要在生命里得救脱离死,包括各种各样消极的事─五10, 12,14,21,来二14: 一 死是缺少能力照著神的神圣标准,成就他的要求─太五48: 参读:圣经中关于生命的重要启示,第十四至十五章; 罗马书中的生命救恩,第七 篇;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五、 四十二篇。 生命得救-4 生命得救-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