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作约(神的公义)、作光,完成神的救恩(2)
晨兴圣言-以赛亚书结晶读经(四)(w20-d3)
纲 目
贰 基督蒙耶和华所召,作众民的约─赛四二6下,四九8下, 来七22:
一 约是神和他子民之间法定的同意书;(参耶三一31~34, 来八8~12;)藉著
基督的死,这约成了遗命、遗嘱。(九16~ 17。)
二 约和遗命相同;只是立约者还活著的时候,那就是约;他若死了, 那就是遗命;
用今天的话来说,遗命就是遗嘱。
三 约是合同,包含一些应许,要为受约的人成就一些事;遗命是遗书, 包含一些
已成就的事实,遗赠给承受的人─16~17节, 参申十一29,二八1,15,耶三一31~
32。
四 基督照著神的义,藉著他救赎的死,用他的血立了新约( 这新约成了新遗命─
遗嘱)─太二六28,路二二20,来九15。
五 在复活里,基督成了新遗命一切遗赠的实际;在升天里, 在他天上的职事里,
他是中保、施行者,照著神的公义执行新遗命─ 八6,九15,十二24。
六 因此,基督就是新约,新遗命;基督是神格的丰富的具体化身,( 西二9,一
19,)也是那钉死并复活者, 他已成了神给他子民的约。
七 基督作为神确定的怜悯,就是神一切所是, 以及神给我们之一切的实际;神的
救恩、公义、称义、赦免、救赎、 丰富、以及神一切所有并将要作的,都已经立约
给了我们─ 赛五五1~4,徒十三34~35。
八 基督作为新遗命中一切遗赠的实际,乃是那包罗万有、赐生命、 内住并终极完
成的灵,在我们的灵里,并与我们成为一灵─ 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罗八9~11,
提后四22, 林前六17。
九 基督作为约乃是保证,(来七22,)那灵是凭质,(林后一22, 弗一14,)担
保那具体化在基督里的神,是他子民承受的产业。( 罗八17上,徒二六18。)
经 文
赛四二6 『我是耶和华,凭公义召了你;我必紧握你的手,保守你, 使你作众民
的约,作外邦人的光。』
来七22 『他〔耶稣〕就成了更美之约的保证。』
晨兴喂养
基督作耶和华的仆人,乃是众民的约,和外邦人的光。 基督就是神所赐给我们的约。
他不只是约,更是光。 约是给神选民以色列的,光是给外邦人的。 以色列和外邦
人都充分彀格承受耶稣基督作约,并享受他作光。
约与公义有关,是依照法律的。每一个约乃是法定的同意书。 约成就法律的要求;
法律的要求若不得成就,约就没有意义。 所以约乃是公义的事。(以赛亚书生命读
经,四一?至四一一页。)
信息选读
耶稣基督成了给我们的约。(赛四二6下,四九8下。)他既是约, 就保证神是他子
民的产业。(来七22。)这约乃是担保 神自己是我们的基业。以弗所一章十四节说,
那灵就是神作我们基业的凭质。不仅如此,那灵的盖印来印涂我们, 使我们成为
神的基业。(13,11。) 那灵将自己作印记盖在我们身上,指明我们是属神的;
神要承受我们。圣灵这样盖印之后,就留在我们里面作凭质, 担保我们有权利承受
神作我们的基业。
我们是神的基业,因为我们已经蒙救赎到基督这元素里。 因著基督是我们的元素,
我们就成为绝佳的、宝贝的, 作了神的基业。神自己也是我们的基业; 他神圣的
属性成了我们所承受基督那追测不尽的丰富。为此, 基督乃是保证,那灵乃是凭质。
在法理上,我们这些得罪神到极点的罪人,无法承受神的任何事物。 但基督为我们
满足了神公义一切的要求。这样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成了公理,我们藉此就得了赦
免并救赎。如今我们不再是罪人, 乃是圣徒。就法理而言,我们这些圣徒乃是有资
格的。 我们有一个公义的立场,合法的立场,来承受神一切的事物! 实际上,神
一切的事物就是神自己。基督乃是保证, 担保我们要承受具体化在基督里一切属神
的事物。
基督用他的血立了新约(这新约成了新遗命─遗嘱), 赎了神子民的过犯。(太二
六28,来九15。)〔基督〕 按著神公义的要求为我们死,而他藉著死所流的血,就
用来立约。〔 林前十一25。〕他将我们救赎回来归神, 使我们有资格承受神的一
切。这就是新约。〔这新约〕 就是基督自己。
在复活里,基督成了新遗命的遗赠,以及施行新遗命的中保、 施行者。(来九15~
17。)这含示基督就是那约。 新遗命乃是神给我们的约。但如果没有基督就怎么样
呢?若是这样, 新遗命(遗嘱)中一切的遗赠,就是无有的。 当神将圣经作为遗
嘱给我们时,这就是说,神将基督给了我们。 基督乃是中心与普及,作新约的实际。
当基督被赐下,那就是说, 他就是约。我们不仅有新约的项目在我们心思里,更有
这约的实际, 就是基督,在我们灵里。基督在我们灵里是新约的实际, 所以他乃
是约。
基督是神格的丰富的具体化身,也是那钉死并复活者, 他已成了神给他子民的约。
(西二9,一19。) 他是神给我们的约,就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给我们之一切的
实际。 (以赛亚书生命读经,四二四至四二七页。)
参读:以赛亚书生命读经,第四十六、二十五篇; 使徒行传生命读经,第三十八篇。
基督作约(神的公义)、作光,完成神的救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