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教會的定旨是什麼_31
實行教會生活極重要的經歷- 教會生活作為在基督的身體這一個新人里之生活的各方面-神旨W5_2
神對教會的定旨就是要使基督徒們聖別,實行(神命定的生活),變化(整個生命), 最後團體彰顯出神來。[得勝]
弗四3 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
13 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了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達到了長成的人,達到了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
以弗所四章十三節說,我們需要達到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達到長成的人,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我們很難充分的解釋這幾項,因為這幾項都與生命有關,而生命是非常奧秘的。真正實行上的一是生命的事。照樣,長成的人與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也是生命的事。惟有我們的生命經歷達到某種程度之後,我們才能明白四章十三節這樣的經節(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四五○頁)。
十三節的『達到』一辭,原文也可以番作『達成』。這指明我們要達到或達成實行上的一,需要經過一段過程。
在三節那靈的一,是在實際上神聖生命的一;十三節的一,是在實行上我們生活中的一。我們在實際上已經有了神聖生命的一,我們只需要持守這一。但我們需要往前,直到我們在實行上達到生活中的一。這方面的一,包括兩件事:信仰,以及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信仰不是指我們信的行動,乃是指我們所信之事,就如基督神聖的身位,以及他為我們的救恩所成就救贖的工作。在猶大書三節,提後四章七節,提前六章二十一節,信仰都是用於這種意義。
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乃是對關於神兒子之啟示的領略,是為着我們的經歷。神的兒子指主的人位,作我們的生命;基督指主的使命,將生命供應到我們裡面,使我們這些基督身體的肢體,能有恩賜盡功用。我們越在生命中長大,就越固守信仰,持定對基督的領?,也越拋棄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較低的道理觀念。然後我們就要達到或達成這實行上的一;也就是說,我們要達到長成的人,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
許多基督徒不知道,那靈的一與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兩者之間有甚麼不同。頭一個是實際上的一,第二個是實行上的一。因為那靈是我們一的實際,所以那靈的一就是實際的一。這個一,絲毫不差的就是那靈自己。若沒有那靈,就沒有一。雖然我們有了實際上的一,我們仍然需要有實行上的一。這意思是說,實際的一應當實行出來;也就是說,實際的一應當成為實行的一。因此,保羅在以弗所四章十三節是說到實行的一。
在實際的一與實行的一之間有段距離;為這緣故,就有需要『達到』實行的一。那靈的一是開始,而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乃是目的地。這指明我們必須從那靈的一進到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從實際的一往前,直到我們達到實行的一。
我們這些信徒已經有了實際的一,但我們仍需要保守這一。保守實際的一,最佳的路就是繼續前進、往前,朝着實行的一而去。
參讀: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三、九十篇。
- 未完待續 (六十三篇_31)
神對教會的定旨是什麼_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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