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恩燦原創:歷史的簡說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65-1970)
一九六五年
三月,在紐約的雷雅各全家訪台。他原先在美國魏摩蘭的聚會裡,後與英格斯等人,接受召會立場。
四月,李常受又接到二位張弟兄的來信,大意是:“李弟兄,誰也不能否認台灣這個工作,是主藉着你開始的,我們大家也都受你的訓練,只有你能出來說話,我們都沒有地位說什麼。現在那幾位鬧到一個地步,我們不能再往下作了。你若是願意要他們幾位作,我們這八十多位同工就沒法作。你若是還要我們這八十多位同工作,對他們這幾位,總得有個處理。”
五月,李常受在洛杉磯主領特會,釋放了“內里生命與召會生活”,以及“關於生命之長大與生命之功用”的信息。後刊於《基督是召會的內容,召會是基督的彰顯》與《享受基督》等書。
這次特會,弗朗奇又來參加了,並且再次作了見證,他是誠心誠意要走主恢復這條路。可惜,他的太太有難處,反對他跟隨一個老中國人。這時,因着江守道的關係,弗朗奇和史百克有了接觸。史百克專程從倫敦搭飛機到紐約,再直接轉到弗朗奇住的地方。弗朗奇的太太一看見史百克,心想這才是一個該受崇敬的人,既是英國人,又是一位長者;弗朗奇受了影響,對走主恢復的路就消極了。說句公道話,弗朗奇一直沒有反對主的恢復,反而當紐西蘭一個靈恩運動團體,請他去講道,他所講的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這本書的內容。他要回美國時,那個團體的兩位負責人,也是親兄弟,送他上飛機。他登機後又下來,送給其中一位叫懷特的弟兄一本書,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所以,這位懷特就知道了Witness Lee(李常受)這個名字。這證明弗朗奇的確是個正派人,雖然對這條路消極了,但是他沒有作相反的工作。
講到懷特這個人,與主恢復在紐西蘭的起頭有關。因為到了一九七0年的時候,紐西蘭的麥考尼(Ray McNee)先和弟兄們有了接觸,他本身有弟兄會的底子,也去過靈恩派,後來在香港看見了召會,就來到台灣有交通。那年夏天,在美國國際特會的信息中,李常受講到“基督與宗教相對”。從那時起,他們就轉了。再到一九七一年春天,李常受從香港去紐西蘭,中途被請到一個地方開特會。懷特也被請去另外一個地方講道;由於他所搭乘的私人小飛機顛得太厲害,他受不了。飛機飛到李常受講道那個小城的上空時,他請求駕駛員緊急降落,然後他被送到一位聖徒家。主人問他,願不願意去聽一位剛抵達那裡的中國弟兄講道。他問講道人是誰,主人說是Witness Lee,他一聽到這個名字就去了。這就是主恢復在紐西蘭起頭的因素。而在李常受訪問紐西蘭後,主在澳洲的恢復也開始了。澳洲分為兩部分,澳洲本土及紐西蘭。澳洲本土相當大,而紐西蘭很小。
六月,李常受開始訪問巴西及秘魯等中南美洲諸國。在巴西,聖徒們找到一個聚會的地方,和主的恢復很相像。這個地方聚會的人數相當多,沒有牧師,並且實行受浸。他們的牆壁上沒有掛十字架,也沒有其它什麼東西,只是簡單的奉主的名聚會。弟兄們請李常受一起去看,回來後李常受說:“他們是走恢復的道路,但他們所恢復的,我們已經都恢復了,而我們所恢復的,他們沒有。為什麼呢?因為當我們到那裡時,看見會場裡有三、四千人聚會,我們稱他們為弟兄,他們卻不稱我們為弟兄,只稱我們為先生。換句話說,他們不承認我們是他們的弟兄。怎樣才能成為他們的弟兄呢?必須在他們中間受浸,而在他們中間受浸的條件,就是說方言。所以,我們很確定那個團體不是地方召會。”
因此,弟兄們開始定規要有召會的擘餅聚會。就在那天晚上,有八十位弟兄姊妹聚會,李常受為他們按手禱告。從最大的到最小的,李常受都親自禱告,而沒有一個禱告的話是相同的。這樣,弟兄姊妹就正式站在地方立場上聚會了。那時一個巴西人都沒有,全數是中國人,也是用華語聚會。
夏天,洛杉磯召會搬進購買的第一處會所,即艾爾登會所(Elden Hall)聚會。這個會所原來是閉關弟兄會的,後來他們人數減少,多半搬往郊區,就把市區內的會所出售。弟兄們買下來,以後就搬進去聚會。
九月,李常受回到闊別四年的台灣,五位美籍弟兄隨他來台(John Ingalls、Gene Edwards、James Barber、Don Morsey)。在公賣局球場,全台有第十二次特別造就聚會(距上次特會已七年),李常受釋放了“神經營的目標”,約四千五百人參加。二十二日,他召集全台同工聚會,處理風波問題。他說:“我出國已經四、五年了,在我要出國之前,就在這個天花板底下,對你們說了一點嚴肅的話。因為那時,在我們中間有人有了異議,我嚴肅地告訴你們,我對這條道路是一點也不會改。你們若是認為有別的路更好,請你們正大光明地去走那條路。可惜,幾年來,你們沒有接受我的話。你們在這裡,盡你們所能的統統作了;你們用盡一切的方法,要推翻這個工作。今天你們幾位都在這裡,我不要提名字,你們自己知道我是指着誰說的。現在我在同樣的天花板底下,告訴你們眾人,我還是不會改的,所以奉勸你們,也是告訴你們,請你們這幾位,自今天起從工作中退去。”
第二天中午,李常受在工人之家,正和大家一同吃飯時,有兩位背叛者來找他,說:“李弟兄,我們願意和您坐下談談。”李常受對他們說:“事到如今,還有什麼可談的呢?我覺得不需要談了。”他們說無論如何要談一談。於是,他們三人就在工人之家大門旁的小客廳,坐下來談。
其中一位首先發言說:“李弟兄,我們願意告訴你,我們對召會沒有問題,對召會的道路沒有問題,對這個工作沒有問題,對你的帶領沒有問題,對你的權柄也沒有問題。”一連五個沒有問題,統統沒有問題。李常受聽了這話很是驚奇,就看着他說:“那怎麼辦呢?你們幾位說樣樣都沒有問題,他們八十多位說你們都是問題,我聽誰的呢?”他們答不出話來,李常受就舉了幾件事問他們,是怎麼一回事。例如,一九六一年,他寫了八十五首新詩,各處召會爭相使用,只有他們幾個人所在的地方不用,起初他們說,因為調子不熟,現在過了四年,他們還是不用。這是為什麼?李常受告訴他們:“不是說我寫的詩歌你們必須用,但你們能否告訴我,你們為什麼不用?”他們沒有話講,李常受又舉了幾個例,他們無一能答覆。
後來,那位背叛者又說:“無論如何,李弟兄,我們聽你的話,你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聽。”李常受看着他們,問:“弟兄,你這話是真的?”他說:“是真的,你講什麼我們都聽。”李常受說:“既是真的,就請你們幾位,從這個時候起,離開工作。”他們就問:“我們作長老呢?”李常受說:“也離開長老職分。因為你們告訴我,你們對召會沒有問題,但是八十多位同工都說你們有問題。到底有沒有問題,你們需要一段時間來證明。”李常受又清楚地告訴他們:“要你們停下工作,停下長老職分,並不是把你們從召會中革除,而是為了避免一些紛爭,要你們安安靜地作好弟兄。聚會都是敞開的,你們若有負擔,有屬靈的豐富,在任何聚會中,都可以起來說話,供應召會。”李常受要他們安靜,讓一段時間給主,把他們表白得清清楚楚,以證明他們對召會沒有問題。
可在談話期間,那位背叛者說了一句話,是李常受最不能接受的。他說:“李弟兄,我們知道這是二位張弟兄布置的局面,你回來只好這樣作。”可見,他們作了壞事,卻把一切黑鍋扣到二位張弟兄頭上。他們不知道,若不是一九五九年這幾位弟兄替他們求情,李常受六年前就請他們停下工作了。他們的為人實在不對。那時,那位背叛者還住在仁愛路職事供備的房子,他就問起他住的房子怎麼辦?李常受說:“這是小問題,你還是可以住在那裡,你什麼時候安排合式,要搬家了,就告訴我;不能安排合式,就仍舊住在那裡。”同時,李常受也囑咐弟兄們,照舊把每個月職事款對同工們的貼補送給他們,直等到他們都有了着落;弟兄們總是儘量處理得周全。
然而,歷史證明,不到一年的光景,他們就在台北召開特會,另立聚會了。就是在次年夏秋之間,決定自行開始“永康街基督徒聚會”。當時,參加的有:林三綱、魏建章、何廣明、史伯誠、張貴富、邵遵瀾等七人,而遷去馬尼拉的徐爾建也參與了。遺憾的是,有的姊妹同情他們,就作頭帶了些人隨他們去了。此後,因為他們棄絕了召會的立場,不但和原來的召會分了,連自己也分了,而且是分而再分。這正應驗了李常受起初對他們的警告:“我願意告訴你們,你們出去不久後都要分裂,而且要分而再分。”試問:這些所謂看見異象的人,現在都到哪裡去了呢?他們的“職事”在哪裡?有的人去做了牧師,有的人去做了副牧師,而那些跟隨他們出去的,不是去了公會,就是回到了世界。
在此略微提及的是,當李常受剛處理完背叛者這件事,紐約就有人批評他作得太過,但他卻說:“我就請問他(批評者),假使他是我的話,能不能忍耐八年之久?八年的時間,我什麼都不作,全數讓他們作,而且他們作什麼,我統統知道。末了,他們連‘天下就是我們的’這些字眼都用上了。你怎能容讓一班同工在這個工作里,有這種態度,有這種話語?你怎能容讓一些弟兄在召會中負責,還作撒謊、破壞的事?”
十月,有“生命事奉訓練”,共約三百位參加。十月底,全台有初次的“長老訓練”,弟兄們定規全台各地長老每年要有一次交通,並為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請求李常受每年一次,每次至少三個月返台帶領。
這期間,李常受訪問香港,因為陳則信已寫信向他認罪,也向張郁嵐對付過,他就願意在那裡講道,再回到美國。當他回到美國不久,陳則信也到了美國,李常受就去機場接他到洛杉磯的家中。在客廳里,他們敞開交通。李常受問陳則信對三一神的看法,到底神是幾位?陳則信清清楚楚地說:“三位,父一位,子一位,靈一位。”李常受就說:“弟兄,你切不要這樣說。”陳則信卻辯論說:“詩篇八十二篇一節不是說‘諸神’麼?”但李常受告訴他:“詩篇那裡的‘諸神’,乃是指諸位大能者,就是指天使說的。”讀全本舊約我們就知道,天使稱作大能者(mighty ones),有時神也稱作大能者,這“大能者”一詞,在一句話里是指什麼說的,完全要看上下文。舊約里一再地說到神只有一位;在出埃及記三章,耶和華的使者說,祂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表面看好像是三位神,實際上乃是一位神。當時,陳則信並沒有不好的反應。
十二月,李常受訪問馬來西亞。他釋放了一系列關於三一神、基督、那靈,以及關於吃喝基督的信息,使那裡的眾聖徒進入喜樂歡騰的靈里,並經歷基督作生命。
同年,在美國成立水流出版社(後稱作“水流職事站”,並搬至加州安那翰),主要出版倪柝聲和李常受的著作及信息。另外,因着李常受在台北聚會中,說到韓國還沒有主的恢復,王重生從主得着很重的負擔。他十九歲隨着父親到中國大陸,在軍隊當兵,然後到台灣,卻患上了嚴重的肺病,住在北投的醫院,覺得沒希望想自殺。在自殺前,張湘澤和洪勤誠這兩位弟兄向他傳福音。他聽見福音,就得救了。他原來的名字不叫王重生,是得救後才改名的。當他有了負擔找李常受交通時,只有少數弟兄知道他是韓國人,弟兄們都勸他回國開展。於是,次年九月,他回到闊別三十年的韓國。此後,主也藉着這一粒麥子,將召會生活擴展到韓國。
附錄:關於“三一神”的真理
有人要問,神既是一位神,怎能又是父、又是子、又是靈?這就是奧秘。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這裡神用“我們”作代名詞。到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耶穌是神成了肉身,在地上經過人生,到十字架上受死,三天后復活,在復活里來到門徒中間,告訴他們,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里。”很奇妙,這裡的“名”在原文是用單數,不是用複數。這意思是說,父、子、靈在實質上雖然是三,但在素質上只有一位。所以,這的的確確是個奧秘。
初期教父們雖堅守神只有一位的真理,卻也看明神格里有三的講究。最先採用新名詞來表達三一神的,是第二世紀末在安提阿的提阿非羅(Theophilus)。他用Triad來說明神格里的“三而一”。此一字為希臘文,意即“union of three”(三之聯合)。康來昌所主譯之《早期基督教教義》將之翻為“三一性”和“三而一”。與提阿非羅同期的護教士愛任紐(Irenaeus),則首用oikonomia(經綸)一詞來描繪神格里的三。到了第三世紀初期,著名的拉丁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在其拉丁文著作中,首創了五百零九個專業名詞,二百八十四個形容詞,和一百六十一個動詞,來解說神學、辨明真理。後人所熟悉的Trinity,與Triune God一詞,即出於特氏之手。在他的名著《駁帕克西亞》一文內,提出了他對三一神的看法,並將Triune God這詞公諸於世。Triune這個字是由兩個拉丁字組成的,前一半tri是“三”的意思,如三角形、數學中的三角都有tri作起頭。後面的une是“一”的意思,如英文中的unity。特土良將這兩個字合起來,就成了一個新的字“三一”。Triune這個字是形容詞,形容神是有三且一,講出聖經所啟示的神是獨一的,卻有三的講究,祂是父、也是子、也是聖靈。將這個字轉成名詞,就成了Trinity。Trinity這個字的中文翻譯也是“三一神”。
現在來看歷代神學對“三一神”的研究。在希臘文的神學裡,對於三一的研究,無論怎樣尋找,從聖經里都找不到合式表達的詞,所以神學家就找了一個字hupostasis(單數)。hupo就是在底下,stasis就是在底下豎立着支持的實質,也就是支柱的意思。比如一張桌子底下有三條腿,這三條腿就等於桌子的三個hupostases(複數)。這意思是說,三一神有三個hupostases,即父、子、靈,這三者乃是三一神的三個支柱,即神聖三一的三個實質。關於神聖三一的三這一面,希臘文還有另一個字,就是prosopa;而在神聖三一的一這一面,則用ousia來表達,意思是實質的素質。
神學研究進到拉丁文時,神聖三一的三這一面,就用personae一詞來表達,相當於希臘文prosopa。而用essentia來指素質,也就是內在的質地,相當於希臘文ousia;神學研究逐漸從拉丁文進入英文時,希臘文hupostases就化成hypostases,意思就是結實、可靠的支柱;stasis則相當於英文substance,意思就是本質、實體的東西,是很實際、具體的。至於希臘文的ousia,就成了essence,也就是素質。另外,從拉丁文的personae就出來persons,意思就是身位,也就是中文“人位”的意思。那麼,以尼西亞大會所通過的“Three persons one substance”(英文),照原文原意應當翻譯成“三位一質”。
中國神學的語言,乃是從希臘文、拉丁文、英文演變而來的。今天人對於這些名詞的意義,大都不甚了解。因這緣故,召會歷史學家薛夫(Philip Schaff)就說,他贊成還是用希臘文的hupostases,支柱,就是神聖三一的三個實質,其它的詞都不要用。然而,等到西教士到中國來,竟未能辨明,而將起初用來描述三一神的形容詞Triune或名詞Trinity演變成了“三位一體”;換言之,三一神是Trinity或Triune God,天主教卻將英文substance這字翻譯成“實體”,所以“Three persons one substance”,就簡稱為“三位一體”。
按照“三位一體”本意所表達的神聖三一的思想,這裡的“位”是指身位或人位(persons),也就是實質;“體”不是身體的體或團體的體,乃是實體的體,也就是實質的素質。實質的英文是substance,素質是essence。所以“三位一體”的意思就是:父、子、靈雖有三個身位和本質,素質卻是一個。在中國神學裡,關於“三位一體”首要的一句話,就是“位不可亂,體不可分”。這裡的“位”是指位格,也就是父、子、靈三者的身位;位不可亂,意思是指父就是父,子就是子,靈就是靈,三者不可混亂;“體”也不可分,就是一個。這就是中國神學三一神首要的意義。
然而,今天一般人對“三位一體”這個詞,解釋成神有三位,卻是一個身體的“體”,不知原來是指“素質”的substance,就是神性;他們講不是“一個”的一,而是“一體”的一,也認為神是三位。許多基督徒,甚至牧師、神學家也將“三一神”與“三位一體”這兩個不同意義的詞搞混了。可見,“三位一體”這個因文害意的中文翻譯,豈不可棄?許多基督徒雖接受神是一位的真理,卻因着“三位一體”這詞帶來的教訓,下意識里認為父、子、靈是三位神的情形一直相當普遍,這才真是異端。因此,約在一九三六年,地方召會據此把中國神學裡的“三位一體”改作“三而一”,並且使用了相當年日。後來弟兄們又覺得,連這個“而”字加進去都很害意,所以就把這字去掉,改用“三一神”。按聖經純正的啟示,神就是三一神。
在基督教里,他們知道聖經說到獨一的神,所以他們說只有一位神。然而,聖經也說有父、有子、有靈,所以他們又說,父、子、靈不是三位麼?他們的頭腦領會不來這神聖三一的真理。神聖的三一實在是個奧秘,說祂是三,祂又是一;說祂是一,祂又是三;祂就是三一。祂若不是一,怎能是獨一的神?祂若不是三,怎麼能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創一26)”,這個賬要怎麼算呢?歷代許多神學家,都想算這個賬。有的人不讓聖經有地位,反而讓他們的頭腦有地位,就講成三位神。在基督教里,許多信徒雖然口頭上不太敢講三位神,但下意識里都認為是三位神。
聖經啟示神只有一位,另一面,聖經也清楚提到這一位真神,是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父、子、靈雖有不同,但三者皆是神,並且同等同榮。地方召會並不反對“三位一體”的傳統信仰,只是不贊同“三位一體”的發表,而贊同用“三一”的翻譯較為準確。關於“三一神”的真理,在李常受的著作中有諸多闡述,在此概括為:
歷代以來,關於三一神的教義,基督教歷史上有三派不同的說法,就是“形態論”(Modalism)、“三神論”(Tritheism)以及聖經中純正的啟示。由於形態論這一派主要的代表是撒伯流(Sabellius),所以又叫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形態論教訓說,父、子、靈不都是永遠的,並不同時存在,只是一位神的三種暫時的彰顯;他們宣稱子的啟示結束於升天,升天以後子就不存在了。形態論者有其聖經根據,例如,以賽亞九章六節說:“有一子賜給我們;…祂名稱為…永在的父。”這指明子就是父。又如,新約說:“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九節,主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這證明子和父就是一。在同章主又說到那實際的靈來了,要住在我們裡面,也就是子住在我們裡面(十四16-20)。每一個仔細讀聖經的人都不能否認,子和父就是一,靈和子又是一。所以形態論說,父、子、靈不是三個,乃是一位神的三種形態(mode);然而,形態論者忽視了父、子、靈三者是同時存在,並互相內在的。
三神論教訓說,父、子、靈是三位神。三神論者也有其聖經的根據,因為父、子、靈是三;然而,聖經明言神只有一位;神不僅是三,神又是一。自從有了這兩種學說之後,歷代的神學家都打這個仗。譬如,有位很受崇敬的神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他並不相信三神論,但因着他講三一神-父、子、靈,講到一個地步,有人就說他是三神論者;他再講一講,父、子、靈乃是一,人又說他是形態論者。所以,關於三一神這件事,實在是很難講明白。
聖經中的真理有兩面,三一神也就有兩面:“一在三里”的一面以及“三在一里”的一面。形態論是“三在一里”這面的極端。當然,聖經里有“三在一里”這面的根據,但是形態論走到一個極端,遠超過聖經的界限,忽略甚至抹煞了“一在三里”的一面。因此,它是在一這一面極端的異端。三神論是相反的極端,強調三的方面,卻忽略了一的方面。它也有聖經的根據,卻是與形態論一樣,也越過了聖經的界限,而成為異端。因此,極端的形態論和三神論,都是異端。聖經既不是這一個極端,也不是那一個極端,它是站在中心,見證三一神真理的兩面。在這件事上,聖經是平衡的。聖經忠於神創造里平衡的原則,不偏不倚,位於中心,並不走極端。
有人指控說,李常受教導的是形態論;或在自己根本就不清楚的狀態下,模稜兩可地指控說,類似於形態論。然而,地方召會所持守的並不是形態論,因為我們乃是相信神格中三位的共有和共存,就是說,父、子、靈在同時、同樣情形下都存在。我們也信三位都是永遠的。以賽亞書九章六節說父是永遠的,希伯來書一章十二節和七章三節指出子是永遠的,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說到永遠的靈。父、子、靈不是暫時的,而是永遠的。
關於三一的問題,聖經的教訓是說,神既清楚分三,卻又同時是獨一的。故此,我們稱祂為三一的神,亦即父、子、聖靈,從永遠到永遠,父子靈皆並重,且同時共同存在,更是互相內住地共同存在;同時,三一神又是在三個階段里被啟示出來的,其目的乃是為成全其關乎人類之永遠計劃。故此,父來計劃,子來完成,靈來實施於人身上。然而,如此並非“形態論者”所稱,為三位的暫時表現。神是三而一,又是一而三的。當然,我們承認神格在永遠里有“三”的區別。不過,關於三一,不重在道理上的分析,而重在三一神分賜到人裡面,作人的生命和一切。
由此得知,李常受的教導是平衡的,乃是聖經純正的啟示;既非形態論,也非三神論。然而,迄今仍有不少人自己本身對“三位一體”的教訓不求甚解,甚至落入三神論的異端,反而誤解李常受的教導,甚至斷章取義,或蓄意扭曲,這實在是一件憾事!
一九六六年
李常受講到祭司的體系、祭司的職事、祭司的事奉。每一個基督徒在吃主飽足後,就應當要盡職。他在洛杉磯還釋放了“神靈調人靈”的重要信息。關於人的靈的重要和要點:一、今天神是賜生命的靈,並且祂為我們造了一個靈;二、祂在我們的靈里重生了我們;三、祂住在我們的靈里;四、祂的靈和我們的靈,這二靈調和成為一靈。
在下半年,多處召會開始實行禱讀主話。先是由台南召會享受這個祝福,消息傳到美國西岸,舊金山召會是第一個在美國實行禱讀的召會,洛杉磯召會緊接着跟隨。有一次,李常受出門了,在洛杉磯艾爾登會所那個聚會裡,弟兄姊妹把以弗所書六章經文,從頭至尾禱讀一遍,越禱越活。整個聚會就是禱禱讀讀。在那段禱讀的日子中,一面,李常受不敢攔阻他們,恐怕聖靈在流通時被打岔;但另一面,他們實在活得太厲害,有位弟兄跳到椅子上去,李常受就會約束他們安靜些。以後,他慢慢的給他們一點帶領,弟兄姊妹就都有技術上的長進,即使活得太厲害,也是有條理、有秩序。
然而,在美國東岸的江守道,一聽到洛杉磯召會實行禱讀,他就在那裡講“魂的潛勢力”,來定罪這個實行是一種魂的潛勢力。舉例來說,紐約有位年長姊妹,曾經是一位西教士,在上海作過工。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轉到主恢復這條路上來,常聽倪柝聲講道,並且非常欣賞倪柝聲的信息。以後她回到美國,就在紐約定居,成了那裡年長姊妹的中堅,對召會非常有益處。有一天聚會結束,大家還在會所里,沒有都散去。這位姊妹剛好見到那位反對禱讀的江守道迎面而來,就用英文對他說:“讚美主,弟兄。”江守道馬上打住她說:“你這是出乎魂的,還是出乎靈的?”這位姊妹心裡不愉快,也說了幾句話。後來,這位姊妹搬到洛杉磯,她把這件事告訴了李常受。這裡就給人看見,若說禱讀是魂的潛勢力,這真是一件莫須有的事,也實在是一種細菌。所以,主恢復里的難處,就在於人自己的意見、感覺和興趣。
年輕人一定要學一個功課,不要注意這些外面的實行。有人大聲呼求主,你當感謝讚美主,因為他們沒有敬拜魔鬼,他們是敬拜主。雖然你不會跟着大聲,但你也不需要去反對。你喜歡安安靜靜地讀聖經:“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讀完了,你就低頭禱告,這也很好,沒有問題。然而,有人願意禱讀:“主阿,感謝禰,太初有話,阿們。太初,太初,有話,阿利路亞,阿們,太初有話。”這有什麼錯呢?你雖然不大讚成,但你也無須非議。
有人喜歡引用林前書十四章四十節的話:“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着次序行”(見聖經和合譯本)。然而,若是不禱讀、不大聲呼求主就叫規矩,那是不是就叫個個坐在那裡都不動,只等帶領的人在那裡說什麼呢?兩者相比較,你是要規矩而死沉的聚會,還是要鮮活的聚會?聖經里有許多地方記載,神的子民大聲歡呼,詩篇六十六篇一節,八十一篇一節,九十五篇一至二節,九十八篇四至六節,一百篇一節。那裡的“歡呼”,原文的意思是“喜樂地喧嚷”。詩篇中說要“嚷”,人快樂到一個地步,就會嚷。如果眾聖徒都非常喜樂,卻必須等你先說“阿利路亞”,他再說“阿利路亞”,最後我才能說“阿利路亞”,那是什麼?那就是機器人。人在快樂時,是無法等別人的,終歸會異口同聲,眾人一起快樂地喧嚷。因着我們人是活的,我們裡面有靈,有生命,所以,絕不要太拘泥聚會的作法,要讓裡面的靈自由;基督徒本來就是活的,不能太限制他們。
再則,若是今天有個聚會實行禱讀,或是有個交通聚會,禱告讀經時,有人大聲宣告:“阿利路亞,讚美主。哦,主耶穌。”千萬不要以為那樣不對。這本來沒有什麼不對,但若是特地鼓動人這樣作,就是不對了。召會是一班活物,不能太給予限制,一限制就變得有難處。而江守道不僅講“魂的潛勢力”,也把倪柝聲那本“魂的潛勢力”翻成英文,為要讓說英語的人以為李常受鼓勵他們禱讀,乃是魂的潛勢力。其實,倪柝聲那本書,百分之八十是譯自賓路易師母的著作,那是針對屬靈爭戰說的。江守道拿那本書來借題發揮,實在完全是文不對題。
關於禱讀,就是操練管住頭腦運用靈來禱讀主的話語,並且不是只用我們自己的話禱告,而用聖經的話來禱告。但,禱讀不是不用頭腦,更不是煽動狂熱。關於禱讀之實行,歷史文獻證明,在幾百年前就已有虔誠愛主的聖徒借着這樣的操練,來接觸神的話,以享受基督,接受祂的餵養。經過多年的經歷證實:禱讀的實行,一進到美國各處的召會聚會中,人就活了。眾聖徒也能作見證,因着禱讀聖經中神的話,得了造就、加力和靈感。李常受是極力實行禱讀的,但他並非創始者,他又曾說過:“我們中間若有任何人要使禱讀成為律法的道理,我會是第一個反對的人。”
十月,李常受返台,對召會的帶領負擔為“活在靈中,站住立場,廣傳福音”。之後,他訪問香港,陳則信接待他到家中,並一起用餐。在香港期間,李常受遇見一位印尼的弟兄,堅持邀請他去印尼訪問。印尼的召會,大部分是從一九三六、三七年開始的。先在泗水,以後就到了萬隆,再後就到了雅加達。雅加達是個大地方,到一九五幾年才有召會。這個地方是從王載興起的。王載在印尼接觸了泗水的一班弟兄們,以後他們就開始聚會。雖然是王載興起的,但弟兄們都讀了倪柝聲的書,從他得着許多幫助,以後就慢慢轉了。
同年,英文詩歌整編工作完成,共一千零八十首,其中選自歷代著作加以編修者有八百多首,新寫英文或譯自中文者有二百七十多首。
一九六七年
一月,李常受首次訪問在印尼雅加達的召會,然後到泗水、萬隆。在聚會中他建議聖徒們不只唱詩歌,也照着以弗所書五章十九節來說詩歌。就是以活的方式,在歌唱和說話中,經歷內住的那靈。同時他強調,在聚會中有時需要這樣的操練,但不要作成律法。之後,他去新加坡。又去馬來西亞,在那裡釋放關於基督、那靈與話的信息,並帶領召會禱讀神的話以及呼求主名。結果,那裡的召會都真活了。二月至四月間,他返回在台灣帶領。
四月,倪柝聲的刑期已經結束,全世界各處的人,都為他的釋放而禱告。雖然倪師母張品惠的身體狀況很差,幾個月來紅衛兵十幾次去抄家,但她心中堅信有這麼一天,就是倪柝聲刑滿釋放的日子。然而,從監獄的廣播裡不時地傳出聲音,警告囚犯:“如果你被判五年或七年,雖然你的刑期已到,但我們對你的改造仍不滿意的話,你將再延長五年或七年。”
七月,李常受在洛杉磯艾爾登會所舉辦訓練,釋放了“一個在靈里之人的自傳”,講到借着十字架服事人,後出版成書。
十二月,從香港召會傳出一些話,意思是人民政府的高層許可倪柝聲和張品惠被贖離開中國大陸,但條件是願意將一筆數目可觀的美金存入中國銀行在香港的分行。與此同時,政府對外公開造謠說:“倪柝聲放棄信仰了。”而當時官方又曾報導說,有政治犯及家屬脫逃到西方,可多數人認為這是在一種彼此同意的情況下用錢贖出來的。當東南亞的中國聖徒聽到這個消息後,出於對倪柝聲的熱愛,很快搜集到這筆資金,以作為指定的用途。然而此時,一位帶着倪柝聲手筆的人逃難到香港,一些曾經與倪柝聲非常熟悉的同工認為,倪柝聲是像古代那些信心的人們“不肯苟且得釋放”(來十一35),他拒絕了這個提議。無疑的,倪柝聲為持守自己的原則在中立的事情上與政府合作,如學習、勞動、作翻譯的工作等,來順服在上掌權的,一點都不破壞基督徒的形象。但他絕不願意隨波逐流,通過金錢交易來給眾聖徒作妥協、退縮和失望的榜樣。而他卻願意將自己交在神的手中,以求神按着祂的道路來帶領他。後來,在第二年年初有官方消息,這項交易被取消,倪柝聲卻被加刑五年。
十二月底,在洛杉磯的特會中,李常受從施浸者約翰講到人很容易老舊,得救時雖然重生、更新了,但過不多久又變得老舊了。所以他說:“你們個個都該去把老舊埋葬。”他並沒有意思要聖徒再受一次浸,但那些信息講得很活、很有力量,眾人很受感動。兩三天后,有一次他正在講道,有位弟兄站起來,問:“李弟兄,我以前在浸信會多年,受過浸,後來又到弟兄會去,也正正式式受了浸,但我覺得自己很老舊,你看我該不該埋葬?”李常受就說:“照你的感覺作吧!”然後,他還繼續講道。哪知,這位弟兄就一個人走到浸池邊,那正好是服事施浸用的,就跳進浸池裡去,說:“我要埋葬自己。”接着,一個個見狀都跳下去。李常受在那裡看得心驚,心想這是怎麼回事?這要怎麼辦?要不要叫他們停下呢?然而,他裡面馬上有個聲音:“你是誰?若這是聖靈的工作,你怎麼辦?”於是,他不敢作什麼去制止他們。
此後,就有人毀謗並訛傳說,李常受教導人多次受浸。然而,地方召會中的帶領,從未教導多次受浸的實行。正如李常受所說:“我並沒有意思要弟兄姊妹再受一次浸,我從來沒有再受浸,我也沒有教導人再受浸,這不是我們中間的實行。”他一方面不敢隨意禁止要求埋葬的人,另一方面卻清楚,這不應當是一種實行,所以他自己並沒有這麼做。此外,他也囑咐弟兄姊妹回到各地,不可將此事弄成一個道理或教訓叫人來遵守,並且對於那些有疑慮的人,作了公開的解釋。而少數信徒願意再次受浸,埋除老舊,也是個人自己的決定。但這樣的埋葬,並不是得救的受浸,而是使信徒有活的信心,過一種新的生活。正如以色列人過了紅海(預表信徒受浸),還要過約但河,埋葬老舊(十二塊石頭所代表)。
從前,在中國有位著名的神學家,名叫賈玉銘,他是長老會的牧師。長老會實行的是滴水禮。有一天,他在山上禱告,越禱告越經歷聖靈的澆灌,裡面真是喜樂。他從山上下來時,看到山腰上有個水池,就跳到水裡,自己給自己受了浸。那時,他也不管滴水禮或浸水禮,只是看見一池水,就喜樂地跳進去,結果天向他開了。這才是基督徒真正的經歷,這是一個活浸。然而,反對者不懂什麼叫作生命,也不懂什麼叫作靈;他們不管靈,只管他們的宗教、傳統、規條。所以他們寫文章,引用以弗所四章的一信一浸,定罪李常受教導人兩次受浸。但李常受說那個一浸的“一”是性質的一,不是次數的一;“一”浸是指“一種”浸,不是指“一次”浸。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說該受多少次浸,也沒有明文說只該受一次浸,但我們不必拘泥於傳統的說法和作法,也不可規定出一個新的作法來,只好留給聖靈來給人活的帶領了。可那些反對者不認識聖經,無法領會。
同年,在洛杉磯開始有“呼求主名”的實行(見年末附錄)。然而,在紐約召會,江守道認為,禱讀和呼求主名,是人魂的潛勢力,並藉助倪柝聲所寫的《魂的潛勢力》那本書,以此來表示反對禱讀和呼求主名的實行。他這樣作,就使得紐約召會受虧損;有些少年人聽到反對的論調便離開,搬到洛杉磯那裡去,卻使洛杉磯召會的人數頓時加了八十多位。而對於聖徒“埋葬老舊”跳進水裡去,江守道也發出不認同的聲音。奇妙的是,他雖反對李常受,卻一直請他去紐約,幾乎是年年請,李常受也年年都去。但李常受去那裡不講禱讀,不講呼求主名,也不講埋葬,就是講一般聖靈的道。
附錄:關於“呼求主名”的真理
對每一個愛主的人來說,當“耶穌”這名被提起時,內衷總是油然而升一股對祂的愛慕和敬拜之情。簡單的“耶穌”二字,蘊含着詩人文士都無法盡述的感人故事。這名曾是地上“羞辱、藐視、厭棄”的同義詞-拿撒勒人耶穌;祂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賽五十三3)。然而,對珍愛這名的基督徒而言,正如約翰-牛頓(John Newton)的詩歌所唱,是一個“甜美、芬芳,慰我苦情”之名。
耶穌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也道出了基督徒對“主耶穌”這奇妙之名的感銘與尊崇:“驚人之愛,何竟如此,我主我神,為我受死。…耶穌這名超乎萬名,天上、地上、陰間;天使和人無不尊敬…。”對這位愛我們的主,祂的名不僅只是安慰,更是我們的誇耀。有誰深識祂的恩情,竟能忘卻祂的尊名;又有誰能在祂凱旋的行列中靜默,強忍而不歡呼頌讚?甚至父神都將這名高舉,說“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穌的名里,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9-11)。
藉着呼求這寶貴的名,早晚獨自向祂傾心吐意,豈不甚好?與眾聖徒在會中宣告、歌頌主這得勝的名,天父豈不更為悅納?主尚且帶領我們如此敬拜父(來二12),我們若三緘其口,恐怕石頭都要開口讚美“耶穌是主”。呼求主名,何罪之有?聖經上說:“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雖然求告主名的,多是發生在人接受主時,但對主名的呼求,豈是僅僅為得救,經歷聖靈一次“重生的神跡”而已?聖經何曾指示人得救後,就不用再“呼求主名”?聖經的啟示恰恰相反;哥林多前書是徒保羅寫給哥林多人的信,但這信的對象也同時為着其他地方的信徒。保羅卻稱他們是“在各處呼求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徒就是在各處“呼求主名”的人,因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
基督徒對主名珍賞的是否完全,在於個人對這名的認識與經歷的程度。聖經中對主名的描述,不僅獨特而且含義深遠。主名對歷代舊約聖徒而言,就是耶和華;對新約聖徒而言就是主耶穌。
現來例舉舊約中許多呼求主名的例子:
呼求主名,開始於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那時候,人才呼求耶和華的名”(創四26)。接着有約伯(伯十二4,二七10)、亞伯拉罕(創十二8,十三4,二一33)、以撒(創二六25)、摩西和以色列人(申四7)、參孫(士十五18,十六28)、撒母耳(撒上十二18,詩九九6)、大衛(撒下二二4、7,代上十六8,二一26,詩十四4,十七6,十八3、6,三一17,五五16,八六5、7,一0五1,一一六4、13、17,一一八5,一四五18)、詩人亞薩(詩八十18)、詩人希幔(詩八八9)、以利亞(王上十八24)、以賽亞(賽十二4)、耶利米(哀三55、57)和其他的人(詩九九6);他們在舊約時代都呼求主名。以賽亞也囑咐尋求神的人,要呼求祂(賽五五6)。甚至外邦人也曉得,以色列的申言者習慣呼求神的名(拿一6,王下五11)。神從北方興起的外邦人,也呼求祂的名(賽四一25)。神命令並願意祂的百姓呼求祂(詩五十15,耶二九12,詩九一15,番三9,亞十三9)。這是飲於神救恩泉源的喜樂之路(賽十二3-4),也是以神為樂的享受之路(伯二七10);以神為樂就是享受神。因此,神的子民必須天天呼求祂(詩八八9)。這是約珥關於新約禧年所預言的歡樂作法(珥二32)。
再來看新約聖徒的主名-主耶穌:
到了新約,耶和華成了耶穌。耶和華在祂神聖的三一里,親自有份於血肉之體,乃是經由子完成了對人的救贖並帶來神的恩典與實際。“耶穌”這名的意思是“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救恩”(太一21)。這奇妙的人位就是耶和華賜給人的救恩。祂自己就是救恩。因着耶和華自己成了救恩,祂就是救主。不要以為我們喊耶穌時,只是在喊一個人名。耶穌不僅僅是人,祂乃是耶和華我們的救恩,耶和華我們的救主。這很簡單,卻很深奧。當你呼求耶穌,整個宇宙都知道你在呼求耶和華作你的救主,耶和華作你的救恩。
猶太人相信耶和華,但不相信耶穌。就某一面說,他們有耶和華,但他們沒有救恩或救主。我們所有的比猶太人更多,因為我們有耶和華救主,耶和華我們的救恩。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呼求耶穌時,有這樣奇妙的感覺。甚至你若說你恨耶穌,你裡面仍會有感覺。你若說“我恨林肯”,你不會有感覺;你若說“我恨耶穌”,就會有感覺。林肯與你無關,但耶穌卻與你有關。許多人說過“我恨耶穌”,後來卻被耶穌抓住了。凡呼求耶穌這名的,都必得救。你若接觸耶穌的名,你就會被祂摸着。我們傳福音時,最好能幫助人呼求耶穌。只要他們呼求耶穌,就會有事發生。
耶穌是真約書亞(民十三16,來四8)。約書亞是希伯來文,等於希臘文的耶穌。摩西帶神的百姓出埃及,但約書亞帶他們進入安息。耶穌是我們的真約書亞,帶我們進入安息。…每當我們呼求主祂的名,祂便救我們脫離罪,帶我們進入安息,進入對祂自己的享受。
在新約里,彼得在五旬節那天,首次提到呼求主名,應驗了約珥的預言。這應驗是關乎神在經綸一面,將包羅萬有的靈澆灌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使他們能有份於新約的禧年。約珥關於神新約禧年的預言及其應驗有兩面:在神那一面,祂在復活基督的升天裡,將祂的靈澆灌下來;在我們這一面,我們呼求這位成就一切、達到一切並得着一切,升天之主的名。我們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要有份於並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和祂所成就、所達到、所得着的一切,呼求祂的名是極其需要的(林前一2)。在神新約的經綸里,這是一種主要的作法,使我們能享受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叫我們完全得救(羅十10-13)。早期的信徒在各處都呼求主名(林前一2)。對不信的人,尤其對逼迫的人,呼求主名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記號(徒九14,21)。司提反遭逼迫時,曾呼求主名(徒七59),這必定使逼迫他的掃羅印象深刻(徒七58-60,二二20)。然後,不信的掃羅以他們的呼求為記號,逼迫那些呼求的人(徒九14,21)。等到他被主得着以後,那把他帶進基督身體交通里的亞拿尼亞,立刻囑咐他要呼求着主的名受浸,向人表明他也成了這樣呼求的人。
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話:“你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義、信、愛、和平(提後二22)。”這指明早期所有尋求主的人都呼求主名。毫無疑問,他是一個這樣實行的人,因為他囑咐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要照樣作,使提摩太能和他一樣享受主。在原文,呼求是由“在…上”和“(按名)呼叫”所組成。因此,呼求主名是以聽得見的聲音呼叫,甚至像司提反一樣大聲呼喊(徒七59-60)。
根據聖經,不論舊約或新約記載到聖徒呼求主名時,所用的字均與禱告、默想、祈求等有所不同。呼求主名與僅僅禱告不同。不錯,呼求是禱告的一種方式,但呼求不僅是禱告。希伯來文“呼求”的意思是“向…呼喊”(call out to)、“向…呼叫”(to cry unto)。這個字在希伯來文常用作:起名、叫、稱、召、宣告等。其中對主名則譯作“呼求”。奇妙的是,這字第一次出現於神來找人(創三9)。第二次出現,則是人呼求神(創四26)。希臘文“呼求”的意思是“向人懇求”(to invoke a person)、“呼叫人的名字”(to call a person by name)。換句話說,就是用聽得見的聲音呼叫一個人的名字。禱告有時可以不出聲,但呼求必須是聽得見的。
呼求主的意思也是向主呼喊,並且經歷屬靈的呼吸。“耶和華阿,我從深牢中呼求禰的名。禰曾聽見我的聲音;求禰不要掩耳不聽我的呼吸,不聽我的呼叫”(哀三55-56,另譯)。這些經文指明,呼求也是呼叫和呼吸。呼叫是最好的呼吸。有人說,哭叫是嬰兒最好的運動。每當你呼叫的時候,你就自然而然且深深的呼吸。藉着呼叫和呼吸,我們一面呼出,一面吸入。吸入總是緊隨着呼出。藉着呼出,我們把一切消極的事物呼出去;每當你把消極的事物呼出去,主的積極事物就要充滿你。以發脾氣為例,當你快要發脾氣時,不要想去抑制,只要呼喊“哦,主耶穌!”然後加上一句短禱:“主耶穌,我要發脾氣了!”這樣試試看,你還發不發脾氣?藉着呼求主名,你會呼出你的脾氣,吸入主耶穌。你要成為聖別麼?成為聖別的路就是呼求主耶穌的名。藉着呼求祂的名,一切的罪、邪惡和不潔之物,都要呼出去,而一切積極的事物-主的豐富-都要被你吸入。
然而,有人會把“呼求主名”的實行,與“迦密山巴力先知的呼喊”混為一談。列王紀上十八章二十四節記載,以利亞對巴力的先知說:“你們呼求你們神的名,我也呼求耶和華的名。那降火顯應的神,就是神。”這裡明說以利亞和巴力先知都“呼求”。經節的主要意思,不在於該如何呼求。而是,若非真神,再怎麼狂呼亂叫、刀槍自割也沒反應(王上十八26-29)。眾地方召會在“呼求主名”的實行上,乃向真實、可親、可近的主耶穌,與偶像絕對是完全相對的,偶像哪能與主相提並論呢?若是有人這樣惡意栽贓,反倒是對主大不敬。聖徒何曾像巴力的先知“狂呼亂叫”呢?若有人用這樣的經節來污陷李常受及地方召會的信徒,實顯其惡意與對聖經錯引的輕浮。以利亞末了近前來,也的確是發聲呼求主名並禱告:“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阿,求禰…;耶和華阿,求禰…”(王上十八36-37)。這難道不正是呼求(呼喊)的真正定義,就是用聽得見的聲音呼叫一個人的名字麼?禱告有時可以不出聲,但呼求必須是聽得見的。即便是大聲呼喊主名,像是司提反殉道前的迫切,又有何可非議的呢?
簡單來說,呼求主名就是用聽得見的聲音呼求主耶穌,並且經歷屬靈的呼吸,以享受基督的豐富。呼求主雖有呼喊的意思,但李常受從未傳講“呼喊”。他的教導與實行絕對不是強調“呼喊”,而是“呼求”、“主耶穌的名”,與祂親近、享祂同在;這是完全符合整本聖經教訓的。呼求主名不是鼓勵人吵鬧喊叫,更不是叫人過分強調呼喊來釋放靈。呼求主名並非李常受的發明,又不是新約的新作法,乃是開始於創世記四章二十六節,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接着有約伯、亞伯拉罕、以撒、摩西和以色列人、參孫、撒母耳、大衛,等等。不論在舊約還是新約,我們都能找出許多呼求主名的例子,這在上面內容已有所列舉。李常受是極力實行呼求主名的,可他卻說:“我呼求主的名,但使這樣的事成為律法的道理,全然是錯誤的。”
一九六八年
一月,李常受從主看見普遍申言的實行,就是在召會聚會中,人人都要作申言者(或稱作林前書十四章一節里的先知講道),個個都需要盡肢體的功用。那是在一個主日上午,聚會剛開始,他裡面實在覺得有個負擔要說話,就說:“你們每一個人都能開口,每一個人最少都能說四個字。”當他這樣說時,還不知道是哪四個字,他問自己,要告訴他們哪四個字?然後,他就說,第一是Oh,第二是Lord,第三是Amen,第四是Hallelujah。這四個字就這樣出來了。之後,他回家一想,怎麼把“阿們”擺在“阿利路亞”前面?照習慣應該是“阿利路亞,阿們”才對。他再翻翻聖經,沒有錯,啟示錄十九章四節是說,“阿們,阿利路亞。”他自己也試着操練:“Oh,Lord,Amen,Hallelujah!”他一操練,發現節奏真對。就這樣,“Oh,Lord,Amen,Hallelujah!”風行美國各處召會,很快就傳到台灣。台灣各處召會也紛紛操練:“哦,主,阿們,阿利路亞!”以至於它成了一首小詩,眾人一唱,聚會就活了。
實在說來,申言,就是為基督和神說話,說出神和基督,將神和基督供應並分賜給人,但並不包括說預言。按照林前書十四章的方式申言,乃是在召會聚會中實行的,使有追求的人得以超越,人人都能申言,為着召會的建造。而“哦,主,阿們,阿利路亞!”僅是幫助聖徒為着申言而有的一個操練,使人藉着這樣的操練,在聚會中活起來,並開口為主說話,供應基督。
二月,中文《整編本》詩歌發行,共計七百八十首,均用五線譜,以簡譜配合。全詩集共分為二十九大類,再細分三百四十五小項,並可對照英文版詩歌,內容從頌讚三一神起至終極的顯出,幾乎樣樣齊全,若稱它為全世界頂屬靈的一本詩歌集,確是無愧!這些詩歌迄今一直為眾召會眾聖徒所愛用,實乃一取用不竭之寶庫。
五月,一位中國的遊客在西方的某個首都尋求庇護,他告訴當局,他曾經在上海市的一所監獄當過獄卒,因着倪柝聲對他的見證,他尋得了耶穌基督為他的救主。
七月,李常受帶領一百三十八位美國各處聖徒到台灣,參加為期四周的國際特會和訓練。從美國來的聖徒觀摩眾召會,也將主在美國的工作,令人鼓舞的消息交通給台灣聖徒。七月底,在公賣局球場,全台有第十四次特別造就聚會,李常受釋放了“基督的第三時期”(即基督成了七倍加強之靈的時期),約六千人參加。當時,也有許多台灣的聖徒認定自己老舊,效仿洛杉磯的聖徒,想要在受浸的水裡埋葬。於是,有些人就開始散布謠言說,李常受教導人再次受浸了。反對者引用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所說的“一浸”;不過,那裡的“一浸”是性質或種類的一,不是指給信徒施浸一次的實行。事實上,李常受既沒有教導人再受浸,也沒有實行再受浸。
台北大會以後,陳則信在香港正式向信徒宣布李常受所講的道有誤,並印出一本刊物,是關乎整編本詩歌真理的問題;他認為李常受的“三一神”論不合乎聖經真理,又以“基督是受造者”(曲解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基督是靈”等,定罪李常受所傳講的是第四世紀的亞流派異端。關於“三一神”、“基督是受造者”、“基督是靈”這三項真理的闡述,可分別見一九六五年、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四年的內容,在此不再贅述。
同年,李常受第二次訪問印尼,當時印尼弟兄們一再請求,從台灣安排幾位同工去幫助。張晤晨也非常推動這事,覺得台灣這麼多的同工,不要都留在台灣,應當出去幾位,於是就提名三、四位弟兄去,但直到一九七一年,出國手續才辦成功。以後,弟兄們就加強那裡的服事,到一九八一年的時候,在印尼就有十七處召會,也有一些當地人加入召會生活。
一九六九年
關於那靈,一直是李常受職事的重點。主給他看見,基督在復活里成了賜生命的靈,乃是包羅萬有、複合、內住的靈;不僅如此,他在這一年從啟示錄進一步看見,七倍加強之靈的啟示。就是在召會墮落的時期,這一位靈在功用上加強了七倍,成為七倍加強的靈。自此,主恢復中對於聖言裡關於那靈的啟示,有了全面且透徹的認識。
夏天,李常受在美國俄亥俄州伊利城的特會中,更深刻地釋放了七靈的信息,他又講到兩個靈,神的靈和人的靈。接着在六周訓練中講到舊約中恢復的書:撒迦利亞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哈該書,以及詩篇中的基督與召會。這次特會和訓練,有六百多人參加,屬靈的空氣非常濃厚,靈非常高昂,話語非常豐富。短短一段時間內,那些豐富的信息都刊印成書,分別是:《七靈-為着眾地方召會》、《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神殿與神城的恢復》、《詩篇中所啟示並預表的基督與召會》。許多在美國的弟兄們都能見證,在特會和訓練後的一段時期,可說是美國眾召會聚會最活、最高的一段時期,眾人都享受了七靈的焚燒。而在十一月一日出版的《水流報》七卷四期里,李常受清楚地說:“這七靈不是七個靈,乃是七倍的靈,加強的靈”。然而,後來仍是有人妄加罪名於他,訛傳道:“李常受竟將神的一靈說成七個靈。”
七月十五日,魏光禧寫信給李常受,講到他剛到紐約和江守道談過話。談話的結果一言難盡,總歸在真理和帶領上,江守道和在主恢復里弟兄們的距離差太遠。另外,江守道附和香港那些異議者的說法,說李常受很有問題。
暑期,在洛杉磯特會中,李常受釋放了“離開巴比倫,歸回耶路撤冷”的信息。這期間,有一班喜愛唱詩的青年弟兄姊妹,利用中間休息時間,將黑板上禱讀的經節擦去,寫了一些短詩,都是因特會禱讀的經節及信息有感而作的。不知不覺,聚會中有人哼起來,那時,召會中正有吃喝享受主的流,弟兄們就寫出“嘗嘗主祂是美善”的詩句,配上詩歌裡面通俗的調子,以後越唱靈感越豐富,再逐節加上“我已嘗過主是美善”等。因着這些新詩產生,給聚會帶來厲害的釋放,不只點活整個聚會,且幫助眾人進入信息的靈中,加深對講台信息的消化。雖然已過也有這樣嘗試,但因詩歌內容在真理上有不準確處,未受年長弟兄們印證。
自此,寫詩的風氣一經傳開,青年人就不斷嘗試作詞配譜,以後每次特會,幾乎天天都有新詩出來。不僅在洛杉磯有寫新詩的空氣,俄亥俄州曼斯菲爾德召會(Mansfield's,Ohio)也有一些高中學生住在一起過召會生活,其中大部分是剛得救的,“人生意義是何在”、“金銀財寶我沒有”就是他們的集體創作。以後這批少年人移民到俄亥俄州亞克朗市,所寫的詩歌就越來越多,如“如今主禰就是那靈”(補充本一百三十七首)、“享受主的豐富”(補充本二百零四首)。作“我們來享受這新鮮活潑的耶穌”(補充本二百零三首)一詩的,是一位才得救三個月的高中姊妹。以後這個流也傳到香港、台灣。在香港的召會,青年人編輯的“交通與見證”,每期封面都刊一首新詩;而台北召會青年人創作的也不少。
九月,有二百多位新人進入洛杉磯召會,有四百位住在會所周圍的聖徒享受完滿豐富的召會生活。到處可聽見讚美的聲音,許多聖徒在去聚會的路上,都一邊走一邊唱起了詩歌。
十月,在泰國曼谷,一些清心的弟兄們,另租房子開始聚會。起因是那裡有些人和香港的異議者接觸,把他們完全從會所里趕出去。泰國的第一處地方召會,就在首都曼谷,是於一九四二年在不清不楚的情形中開始的。在泰國南部及其它幾個地方也有聚會,當時一共有十二處的聚會。
冬天,江守道邀請李常受到紐約。因着李常受先前得知江守道寫信給別人,表面請他去講道,在背後卻作事破壞,就定意他們要坐下來當面把事情說清楚。李常受說:“弟兄,從你進到工作那天起,你就不接受倪弟兄的帶領;這麼多年,你從來沒有受倪弟兄的訓練。因為每一次倪弟兄在工作上有新的看見時,總會先藉着特會釋放信息,把工作帶着轉一下,然後接着才有訓練。但是你呢?你對他新的看見總有異議,每一次都如此。”說到這裡,江守道並不否認。
李常受接着說:“一九三九年,倪弟兄有新的看見,也是先有特別聚會;第二年,即一九四0年,在友華村有訓練。我去參加訓練,一到上海文德里的會所,李小姐(李淵如)就告訴我,她們現在盡力為你禱告,正設法怎樣挽回你,但你還是去了南洋。這是歷史,你要承認,你向來是這樣。這是一個難處。”然而,此後江守道再沒有邀請李常受去紐約講道。
同年,李常受看見活的基督乃是與死的宗教相對;在美國約有八十位聖徒,從德州幾個城市移民到休士頓。順帶一提的是,有個人離開了。這個人原先是不認識主恢復的遊行傳道人,在一九六三年來看李常受在洛杉磯的訓練。後來,表面上他被主的恢復抓住了,又放棄他的工作,來與弟兄們在一起。當他學了許多事情,包括神永遠的旨意和生命樹的真理,就忽然宣稱他看見了耶路撒冷和安提阿以外的另一條路線。於是,他帶着所學的一切,在離洛杉磯不太遠的地方,建立了一個自稱為地方召會的工作。此後,他不時地回到洛杉磯的會所,在聖徒們聚完會後收撿印刷的資料。
在中國大陸,李淵如和汪佩真,這兩位姊妹相繼在主里安息;李淵如在七十五歲時病故於獄中,至死未能出獄,而汪佩真在約七十歲時離世於青浦勞改農場。她們持守信仰,直到路終。至於香港,仍不平靜,異議者在那裡混亂了召會。
“福音正統教”的成立和陰謀
正值主的恢復在美國進入高峰期,美國有個團體叫作“學園團契”(Campus Crusade),這是二次世界大戰後所興起的一個福音工作。他們中間幾乎有五十名最拔尖的工作者,因為不滿意那個工作,忽然間都辭職離開了。這對於校園福音工作,是個很大的打擊。對於那五十個人而言,主的恢復自然成了一個被注意的焦點,相當有吸引力。
這時弟兄們中間有一位,原是南浸信會的遊行布道者,和校園福音工作里的人有些熟識,他就與那些離開校園福音工作的人有了接觸。因着他的緣故,有幾位常到地方召會來聽道,其中一位到洛杉磯一會所,聽了相當久。於是,他們有人考慮是否應該轉到主的恢復這條路上來,而他們知道不能回公會去。因為六十年代的美國,是個新、舊時代的轉換期,到處瀰漫着新思潮,連基督教里有心的青壯代,也都不願意要老舊的東西。可他們卻看見,主的恢復在美國的確是個全新的東西,而且真理透徹、豐富、有深度;若是能講真理、講聖經,在美國一定吃得開。因此,他們想要轉到主的恢復來。他們盼望轉到主的恢復以後,李常受能封他們為使徒。然而,他們調查研究後,發現地方召會沒有封使徒的家風,所以覺得這條路行不通。因着他們自己需要有一條出路,一個前途,於是另行成立了一個新的派別。
他們把美國基督教現實的情形,以及召會歷史都研究過,覺得美國需要一個新的基督教,但他們自己講不出新東西。他們發現東方希臘正教,比羅馬天主教古老、正統一點。羅馬天主教和更正教各公會,都離開了正統,惟有東方希臘正教,還留在正統里。天主教的教皇制度,是在第六世紀末,才完全被人公認。但在此以先,東方希臘正教已經有了相當的勢力。所以,這班離開校園福音工作的人,就想要把東方希臘正教里的一切,搬到美國來。他們說,他們不是重在跟隨聖經,而是重在跟隨頭幾個世紀,為着斷定教義所召開的大會(councils)。其中,第一個就是奈西亞大會。他們是要跟隨那些早期的大會,也就是第六世紀以前,天主教還沒有完全成立之前,大會裡所定規的信條。這等於呼召美國更正教教徒,回到傳統去。他們成立了一個團體,稱作“福音正統教”(Evangelical Orthodox Church),簡稱E.O.C.,並且封自己為主教,那些發起人,各個都是主教。
E.O.C.成立後,他們就着手研究,如何在美國打出跟隨東方希臘正教的主張。當時在美國的各公會都老舊了,雖然有些新的宗教興起,五花八門,甚至可說是古里八怪,但那些E.O.C.的人,畢竟曾經作過福音工作,知道那些五花八門的東西,都沒有真理,無法長久。然而,主恢復里有結實的東西,不僅能持久,並且相當有衝擊力,如同一支新興的軍隊。所以,他們知道,若是要打開美國,就非把主的恢復打倒不可。而要打倒主的恢復,就得先打倒倪柝聲和李常受這兩個人。
以後,他們就開始進一步研究,並寫了一本指控倪柝聲的書,但在要出書的時候,又經過一番考量,認為倪柝聲的書在美國、歐洲相當盛行,影響所及,不是他們輕易能打倒的。因而,他們就緩一步,定規要先把李常受打倒,然後再打擊倪柝聲。這個E.O.C.,就是在美國最反對主恢復的團體,也是後來兩本邪惡的書:《彎曲心思者》(The Mind Benders),和《神人》(The God-Men)的幕後主使者。關於這個團體和這兩本書,在一九七七年將繼續關注。
一九七0年
一月,倪柝聲被轉到遠在安徽省廣德縣叫做白茅嶺農場的勞改隊。無論是在野外或是輕微勞動,對他都是極重的負擔。因為他的心臟疾病再次發作,使他大受痛苦。有一陣子,他因此曾被送回上海。
十月初,李常受正準備動身去探訪移民出去的聖徒,就接到香港魏光禧的長途電話和信函,說香港那裡的異議者大鬧風波。弟兄們覺得這是關乎真理的事,非要他去不可。於是,李常受出門探訪,並在十月七日旅程途中趕着寫出一點駁正的話;主要針對異議者關於整編本詩歌真理問題的指控,加以駁正(見《歷史與啟示》第十三篇里的附錄一)。
然而,李常受這次行程只探望了亞特蘭大,然後就來到了香港。當他把“一點駁正的話”帶到香港,那些異議者都無法還擊。李常受問他們:“基督是人,人是不是受造者?基督成為血肉之體,血肉之體是不是受造者?”但他們始終無法答覆。同時,李常受在香港也釋放了相關的信息,以後編成《關於基督的身位》一書。其內容主要闡述:基督兼有神人二性,這二性俱各完備,而合在一起,並不產生第三性。這意思是,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是神而人、人而神者的一位。祂雖具有神人二性,卻仍是一位。
可是,有一天晚上,李常受請張晤晨上台講道,他和鄭謙源坐在下面。聚會開始沒多久,外面就鬧起來了。張晤晨很鎮定,正要翻開聖經宣讀,有人就從外面直衝到講台前面,打講台上掛詩歌及聖經節的架子。架子一倒,打到他的頭就流血了。這時,整個場面變得亂糟糟的,鬧事的人當中一位,甚至把電源關掉。
李常受看見有一個人將鄭謙淵抓住,他便大喊:“快救!快救!”青年們圍過來,那個人就跑掉了。魏光禧說:“李弟兄,不行,一定要喊警察。”事先,弟兄們已料到那些異議者會鬧事,就囑咐弟兄姊妹千萬不要還手,千萬不要說不好聽的話,也不要找警察,只要安安靜靜的。然而,到了這地步,實在不行,魏光禧就打電話找警察來勸止。隨後,李常受跟着魏光禧到執事室,那些人就將房子圍起來,破口大罵又摔花盆。當晚,魏光禧、許駿卿等人,和李常受都在魏光禧家,交通到天亮,弟兄們決定到新蒲崗聚會。此後,香港召會分裂為兩部分,並為尖沙咀天文台道會所而起爭論,陳則信等人最終同意退出,另設聚會,不久後他移民到美國。
十一月,洛杉磯有國際特會,專講“基督與宗教相對”,聖徒們從美國東北部二十五個城市及加拿大來參加,遠東眾召會也組團參加。隨即,有六十多位聖徒移民去俄亥俄州的亞克朗市開始召會生活,四十位聖徒從洛杉磯移民去芝加哥,另有四十位移民去亞特蘭大過召會生活。當年,總共約有四百多位聖徒移民至美國十大城市(以後兩年續有移民),一個城市差不多去三、四十位,為美國的開展奠定穩固根基,也將召會生活實行到紐西蘭和澳洲,以及加拿大各地。
十一月八日,香港十位弟兄(溫繼有、許宗衡、錢要基、封志理、趙耀靈、崔雨川、麥大益、周亞發、周嘉羽、黃仲山)具名同啟“致陳則信弟兄的公開信”,點出異議者引用李常受的英文《水流報》,把他的辭句都改了,而且前後加引號,有存心欺騙弟兄姊妹之嫌。異議者的這種做法道德麼?他們說:“李常受把神性的次序顛倒了,將神的靈由第三改為第二。”事實是這樣麼?然而,過了許多年,他們仍不能答覆當初所說的謊言。(公開信,見《歷史與啟示》第十三篇里的附錄二)
此後,由於魏光禧年邁,在盡他的職事上,無法釋放太多信息,他就和李常受,以及兩位年長的長老,交通安排封志理在召會話語職事的服事上,協助年長的弟兄們。當時,封志理只有二十多歲,是很有追求的一位弟兄。然而,令眾人沒想到的是,這人後來不但在當地召會配搭上產生難處,而且成了主恢復里的一個大難處。
同年,李常受清楚地看見“召會是新人”的真理。在宇宙中只有一個新人,召會就是那新人(弗二15)。這是召會最高的一面。召會是蒙召之人的聚集,乃是召會初步的一面。使徒由此向前說到神國的國民,以及神家裡的親人。這些比初步的一面高,但比不上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這一面。然而,新人比基督的身體還要高。因此,召會不只是信徒的聚集、屬天國民的國度、神兒女的家庭,甚至也不只是基督的身體;召會更高的一面乃是新人,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
終結篇(一):關於江守道的為難
除了往年記錄的,現在來看一九七0年,江守道到了印尼,有人問他有關李常受講異端的事,他極力稱讚李常受,把他捧到三層天上,說他絕對沒有問題(先前是反對的)。這事是一九七一年,李常受要到紐西蘭,經過印尼,那裡的一位負責弟兄告訴他的。關於江守道對李常受的稱讚,又如一九六四年,他在陳則信面前為李常受說見證的話,但一會稱讚一會反對,實在叫李常受摸不清他這個人的作為。
一九七一年以後,弟兄們中好幾位就接二連三地去印尼,因為出國手續都辦好了。而在弟兄們去之前,江守道已離開。所以他後來就說,他剛走,李常受就派了幾個台灣同工,去把印尼看守起來;他定罪李常受控制遠東。所幸在江守道沒去印尼之前,在一九六八年,印尼就要李常受差遣人去,並且是印尼方面在那裡替這幾位台灣同工辦手續。早也辦不出來,晚也辦不出來,偏偏等江守道去過之後,手續都辦出來了。在外面看,好像是李常受控制,逼得江守道是無路可走。事實上,主知道。
到了一九七八年,江守道來到台灣,張湘澤、劉治成、方開啟去見他,他們有過交通。江守道對這三位弟兄說:“李常受講子是父(賽九6),基督是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這是異端。美國純正的基督徒普遍抨擊,並厭惡他在美國的工作,他在美國的工作是毫無前途。”然而,直到如今,李常受在美國的工作仍有前途,他的職事仍在往前。江守道的這些話,豈不讓人痛心?固然大家可以意見不同,也可以在真理上有爭辯,但他竟然忘記他和李常受及弟兄們曾經同工過。他們豈不是一同作過一樣的見證麼?而他卻跟着基督教一樣,站在一邊攻擊李常受。不僅如此,他還當面指責三位弟兄。方開啟已近七十歲,曾擔任過省府副廳長;張湘澤又年長他幾歲,作過軍事首領;劉治成也不年輕,作過醫生。然而,江守道卻對他們說:“你們都是盲從,都是愚忠。所謂的地方召會已經變成宗派,因為李常受‘遙控’全世界的地方召會。”
這事發生後,有一次,弟兄們受邀在張湘澤家吃飯,大家問起紐約召會的情形。從前紐約召會負責弟兄之一的老顧勒,就把一些情形說出來;江守道根本不要立場,他從沒有講過立場的道,也不講實行的召會,並且很嚴厲地教導,不要說自己是什麼地方的召會。到了這個時候,弟兄們才透徹明了,江守道表面上是與倪柝聲一同作工,實際上他並不贊成倪柝聲。這也是直到一九七三年初,他因個人因素必須離開紐約,其他四位負責弟兄,才把紐約召會的情形弄清楚的。所幸,後來江守道已明白地告訴人,他不走這條路了。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江守道把倪柝聲的大部分書籍都翻譯成了英文,可他把倪柝聲許多句子的原意改了。只要是他不同意的地方,他就竄改;凡是遇到有召會的地方,他不是刪減,就是改掉。這是不道德的翻譯,是不忠誠的。舉例來說,“神的中心”或“基督的中心與普及”里有一段話,倪柝聲說:“基督所以降生為人,為要從創造者的地位,來到受造者的地位。”所謂“來到受造者的地位”,就是說,祂成為一個受造者。倪柝聲在這裡用了兩個“地位”:創造者的“地位”和受造者的“地位”;“地位”的英文是position。然而,江守道在翻譯時,卻把這句話翻成:In becoming a man, He steps down from the position of the creator to the place of the created.(基督…為要從創造者的地位,來到受造者的地方)。他把第二個“地位”改作“地方”。這一改,意思大大的走了樣,這就是所謂的花招,是歷年來在他身上的難處。他若不贊成基督是受造者,就不要翻譯這本書。這本書是倪柝聲所講,李常受作記錄的;他這樣作,等於改了倪柝聲和李常受的文章,叫人很為難。曾有弟兄把他所翻譯的書籍,徹底地對照原書,列出表來,結果發現有許多點都與倪柝聲的原意不合。然而,他又給人的印象,他是倪柝聲最親密的同工,仍舊走倪柝聲的路,講倪柝聲的道。這是掛着倪柝聲的招牌,賣他自己的膏藥。倪柝聲的書必然是得罪基督教的,因為他是走主恢復的路,基督教從來就不歡迎他。可江守道為要討基督教的歡喜,竟把倪柝聲的著作中,凡不符合傳統基督教的點都抹煞了。這不是倪柝聲的路,也不是倪柝聲的道。
在此,就給人看見,原先與倪柝聲同工的,他們中有些人曾在這職事上有份,也因着倪柝聲的職事而後來在地方召會眾聖徒間樹立起了威望,甚至他們一直愛護着倪柝聲,並在表面上寶貝倪柝聲的職事。但在另一面,當倪柝聲不在的時候,他們又照着自己的意思,反對倪柝聲的教導,走自己的路,這包括以後那些反對和定罪李常受的老一輩同工。而從已過的歷史證明,若說李常受是倪柝聲職事的主要繼承者,並無不妥。雖然有些人把倪柝聲與李常受,想盡辦法來分開,但這兩位弟兄的職事實在是一。與此同時,李常受也成了那些同工們的攻擊目標。出於嫉妒,抑或其它,恐怕只有他們自己最清楚,或連他們自己都不清楚。
終結篇(二):來自史百克的為難
先來提起H.F.McCormick這位弟兄。在一九六七年的時候,他還不到三十歲,曾經在韓戰期間打過韓戰,並且娶了一個韓國太太,也是基督徒。他回國後,就和弟兄們接觸,很傾向主的恢復,以後就回到德州。在美國,這時不僅有反對地方召會的,也有許多站在地方召會邊緣上的;一隻腳在裡面,一隻腳在外面。H.F.McCormick一回到德州,就受到好幾位這種一隻腳在裡面,一隻腳在外面之人的包圍;他受了影響,就於一九六九年夏天特會期間離開召會的路。他曾接觸到江守道,也接觸到史百克。因此,他寫信告訴史百克,他如何訪問洛杉磯,又如何回到達拉斯,離開李常受的團體;他也願意從史百克得着幫助。
除了往年記錄的,現在來看史百克寫給H.F.McCormick的信,讀了之後,就知道史百克怎樣看待李常受及地方召會的。這是他在一九七0年四月八日寫給H.F.McCormick的覆信:
“你長篇報導的信函我收到了,謝謝你所寫的。當我一頁一頁的讀,我想若有一個心電圖表,那麼其間過程的線條,定規是上上下下非常起伏。在這個點上,我的心幾乎要停止不跳了,然後它又活過來。接着,它又慢了下來,但最後它又升起來,而且在一個高的水平上。當我讀到了你訪問洛杉磯特會,這是那些點之一,然後你又回到達拉斯,但接下去你又舉家遷移,似乎是永久到洛杉磯,這是心跳幾乎停止的地方。然而,你又繼續告訴我,你搬回達拉斯,而從整個情況里出來。這乃是那條線的高峰,並且我盼望你無論如何也要留下來。我實在感謝主,從你信上的這些證明,看見祂穩定的行動,以及你被握在祂手中的明證。這些經歷比任何口頭報告或勸告,甚至長途電話更有價值。
我對於洛杉磯的光景實在覺得苦惱,並且他們已經廣泛地影響到那些神單純的子民;那些人已經被那種嚴重的混合擄去了。我實在害怕,雖然“神的磨磨得慢,才得磨得格外的細”,到了他們醒悟過來時,悲慘的結果乃是他們不知道該再相信什麼了。現在,我不想討論李常受弟兄,以及他的解經、教導和技巧,但我要說我是何等喜樂,你已經脫離了,並且麥可費弟兄和你,都在祂真實目的的光中,穩定的與主往前。”
由這封覆信,可以知道H.F.McCormick寫信給史百克,報告他和地方召會中同工們接觸的種種情形,對史百克是太大的刺激了,以致他的心“上下起伏”。誰能相信像史百克這樣一位屬靈的人,有那麼高的職事,年歲也那麼大,竟會因為這一點與他無關的事情,使他心跳幾乎停止?這就證明他何等反對、嫉恨李常受的工作。有什麼人來和李常受接觸,參加李常受的特會,或是搬到李常受住的地方一同事奉主,史百克的心跳先慢而後幾乎停止。這不是輕鬆的話,但實在叫人知道他裡面怎樣厭煩李常受這一份工作,怎樣不喜歡看見有人得着這個工作的幫助,來就近這個工作。反而人離開洛杉磯,他很快樂。
此外,不明白史百克為何對洛杉磯的光景,覺得苦惱?李常受在美國作自己的工作,他在英國倫敦,不需要為這裡苦惱。他認為李常受在洛杉磯的工作,是一種嚴重的混合,把神單純的子民擄來了。“混”不是一個好字;混合是說一件事有對也有錯,有好也有壞,有真也有假。這是弟兄們形容靈恩運動的字眼,靈恩運動就是一種混合。現在史百克卻把這個字,送給地方召會。他為那些被地方召會這個混合擄來的人掛心,怕他們醒悟過來時,已經是悲慘的結果了。然而,這就要問,那些被“擄來”幾十年的信徒,有沒有“醒悟”過來?有沒有悲慘的結果?可惜的是,史百克於次年就離世了。不然的話,聖徒們真該打個長途電話告訴他,他們永遠不會醒悟,請他不必苦惱。
值得欣慰的是,過了八年,H.F.McCormick又轉回來了。一九七七年,他給李常受寫了兩封信。第一封信中,他說:“我前一個晚上,在奧克拉荷馬市召會聚會,為着這八年在曠野飄流而認罪,並且請你原諒。”第二封信中,他說:“讚美主,我恢復了正常的召會生活。我上封寫給你的信,是在我摸着奧克拉荷馬市活的召會之後,數小時內寫的。我被灌輸得太厲害,以致無法入眠,半夜兩點起來寫信給你。”從那時起,他就回到了西雅圖區,過正常的召會生活。
也許,誰都不會想到,在美國為主的恢復打仗,還會遇到史百克這麼一位反對者。所以說,主的恢復有其艱難,不只是有些糊裡糊塗的基督徒,在那裡糊塗地反對和攻擊,甚至史百克這樣屬靈的人,也會成為其中的一員。這一切都是反乎理智的,為什麼他要這麼作呢?認真說來,這不是史百克作的,而是那惡者作的。雖然上面提及的僅是一封短信,但其內容給人看見,撒旦作反對主恢復的工作,作到什麼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