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林向途 驳梁家麟所著的《倪柝声的荣辱升黜》 香港建道神学院副院长 梁家麟博士台鉴: 平安!
拜读大作《倪柝声的荣辱升黜》,我想有一些关键的要点需要明确,所以我写此信。
首先声明:我不是与倪有关联教派的教友。1952年我在厦门鼓浪屿中华基督教会(或称福音堂)受洗入教。1955年肃反时在山东大学因信仰被批斗退学(后平反)。1960年因家庭聚会被控以“为首组织反革命集团,并向海外帝特分子递送重要军事政治经济情报”,被判刑劳改五年,刑满后留场就业十年,于 1975年释放。释放后仍然戴反革命分子帽子监督改造,每天扫大街义务劳动。1979年因“改造好”摘掉反革命分子帽子。1983年法院平反书曰“因证据不足,事实失实,不构成犯罪”。今寄上我狱中记实《低沉的乐章》一册,以上证件均可在P. 80附录中看到(下简称《乐章》)。1993年我59岁时因亲属关系移民美国,来美至今仍是宣道会会友。后入读Berkeley基督工人神学院,敝师于力工、鲍会园、马有藻都与倪教派无关联。1996年至今70岁都在大陆做神学培训事工。因此,我自感有些大陆法制经历,这不是在香港的学者所容易理解的,所以我想与您分享。其中许多法制方面的玩笑,可能是海外人士所寡闻,对您也许多少会有些帮助。
我这封信不像文人坐在书房中引述别人的著作,而都是亲身经历所见所闻,并加以分析摆事实、讲道理。别以为倪与我案情无任何关联,不能同日而语相提并论。“全国一盘棋,大方向一致”,“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计划按步骤分期分批坚决完成任务”,这些口号不是空喊的,同一个师傅调教出来的弟子,用句更通俗的话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您这书的最大缺失便是脱离大环境孤立地看问题,以致有所偏颇及疑惑。
大作P. 4第四行的疑点,就我而言就很容易理解:
(一)**党是搞运动的专家,这是众所周知。解放战争的策略是农村包围城市,各个击破。搞宗教运动时也用这些手段,先搞农村的,与土改结合;后搞城市的,也分大小先后分别对待。最终的目的是消灭宗教,唯无神论独尊。
**党要消灭的主要对象是资产阶级,宗教被视为是资产阶级之附庸。消灭的手段也颇讲究:一解放后就搞抗美援朝,动员全国都捐献飞机大炮,最有钱的当然是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自然是捐献之重点对象。自中央至各省市县,都下达指针任务,各省市县再按指标分给各行各业,且要超额完成任务。先父是开酱油铺的,名号「淘大」(因祖父是香港淘化大同公司董事长,因此采用,实与香港淘大无涉),名头大,便被同业公会选为酱油行业的副主任委员。正主任委员是杨协成,福建漳州之首富,理所当然。捐献所订下的任务就是要让商家倾家荡产。我记得很清楚的就是杨协成要捐献一架战斗机,合二亿元旧币,并引为模范,鼓励各商家效仿。许多工商业者因此已将腰包掏空。紧接着三反五反运动,逼着各商家承认偷逃税收若干,这也是下达指针任务,运动结束便要补交,这又一次对工商业者盘剥。许多人被批判斗争受不了跳楼自尽,以致上海市棺材脱销。工商业者心中知道,这是**党的手段之一。有理无处说,也不敢说─工作组主持,逐人过关,发动同行业的商家互相批斗检举,也发动工人起来控诉检举,逼得商家们最终还是得“认账”,聪明点的避免多吃皮肉之苦,纷纷卖首饰房屋以补交税款。
故此,倪之盗窃国家资财172亿元(旧币)之说,水份太多,反令人难以置信,当代过来人无论是教内或教外都不会相信。整个生化药厂出卖抵还也不够付此款,这等于86架战斗机(按杨协成捐献一架飞机2亿元计),可见这172亿元之伪讹。瞎扯的事别去相信它,若以它作为依据,那就更会闹笑话了。倪既是商家,又是大教派之负责人,是双重打击对象,“必须稳、狠、准地给予严重打击”(当时口号)。然而,当局也认为倪是个有拉拢价值的人物(统战对象),所以在打击之余,也可以考虑留条后路,这是**党的斗争哲学。
1955年12月底对工商业进行改造,全部公私合营。资产阶级的资产全被公有化了,资产阶级表面上被消灭了,共产主义的目标完成了一大步!
(二)倪52年被捕,53年己经审理结案,终至56年才判决。这种时间上的延误(四年之久),不值得大惊小怪。我是1960年5月31日被捕,审讯日夜兼程没有休息日,计二整月。但至1962年6月18日才判决(因台湾喊出要反攻大陆,所以将犯人匆促判决,撤退至后方去,否则恐怕还会延误更长时间)。这段时间在监狱里叫“反省”,政治术语叫“挂起来”。我反省两年多,倪反省四年多。依此推论,难道我的罪行是倪的一半左右,或者案情审理难度倪是我的两倍!?我解放时才16岁,可以说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一路读书过来到教书,单纯之极,却也调查审理二年有余!**党要通过长期关押反省来磨掉你的信仰意志,杀掉你的锐气,更让你企望通过放弃信仰可获得从轻发落少判几年,其中必频频伸出橄榄树叶引诱你就范。我最终获得平反当初却关押反省两年,便可以证明判决时间之“延误”,并非案情复杂之原因。**党在等待适当时机才把你推出来祭刀。
(三)当时处理事情的手法,都是尽量上纲上线,尽量夸大。打虎队员则无孔不入钻牛角尖。这就是其政策─“批判从严,处理从宽”。这种政策发展到文革已是淋漓尽致。您在香港不知对这种事了解有多少?刘少奇定为叛徒、工贼、走资派,您还信以为真吗?对待倪之案情也是这种不二法门。
倪之展览会在上海展览后,也拿到鼓浪屿区政府二楼展出,我去看过、听过(现场播送倪之录音)。请看我的亲身经历:我被捕后市里召集宗教人员大会,宣布我已因犯反革命罪被捕。且也举行展览会,我谨举其中之一:伪造我在递送情报给一司机,我被公安人员拍了一张照片。我是背面,司机伸出头与手在车窗接我的「情报」(请详阅《乐章》P. 66),**党泡制冤错假案很拿手,你若相信那一套,那就要被认为幼稚了。当然展览不仅一张照片,内容“丰富”,可全是伪造产品!我仅是小市镇小团契的召集人,都要如此这般捏造,更何况倪是在全国具有领袖地位的人物,更要挖空心思。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请反复玩味这句成语的意思。要弄假成真,假到成真那才值钱,一眼看出是假的那就不值钱了。**党会玩弄法术,伪造倪的录像、录音,在他们都是没有难成的事。奉劝不要相信那些谎言。大陆那么多冤、假、错案,当初可都是“证据确凿,不容置辩的”,后来都不是证明是伪造,平反了吗?
(四)**党一解放便土改,笼络农民。斗地主时将「耶稣家庭」当地主恶霸也处理消灭了。接着52年便抓倪,前面说他既是大商家又是教派之首,是双重打击对象,是典型,可起到威慑作用,可以杀鸡警猴。**党对判刑时机是有讲究的,56年判刑,对即将开展的反右与教会大合并都以倪为样板警告教会人士,要你噤若寒蝉,别乱说乱动。**党不是傻瓜,不会解放后马上让教会关门,这样做会让形势复杂,要面对与百万教会人士为敌,树敌太多。何况一边要抗美援朝,一边要三反五反。所以时机步骤很重要,分期分批才不会力量太分散,逐个收拾,才能达到顺利消灭之目的。倪仅是宏观调控中的一步棋。这样分析您的疑点应该会烟消云散。有人怀疑您是**党潜入建道神学院的代言人,有如以前上海国际礼拜堂的李储文牧师,我不敢相信您是建道的地下党支部书记,故意将倪问题在教会中炒得沸沸扬扬,以转移香港人对现实不满之情绪。都已经什么年代了,您还在算上世纪中叶无中生有骗人的假账!
(五)对于倪之男女关系问题:目前还在世最了解的人士可谓惟江守道而已;其它俞崇恩、李文蔚……等等都是第二手、第三手的资料。您写一部关系这么重要的书何不向他请教?他的证词具有最高权威。缺了这证据似有绕道牵强附会之嫌。
在起诉书中虽有男女关系,甚至达百余人,这太够判刑的了。为何在判决书中只字不提?当局自认为玩笑开得太过火,不敢入案。后来人却在说三道四实属不该。你的论述超过法院判决书的判决,是自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什么院呢?才有说这话的权利。法院认定没有的罪,你却著书作证说他有罪,难道中国法院包庇倪不成?需要你来主持公道?岂不贻笑世人!我的起诉书经我批驳之后,在开庭宣读起诉书时,检察员主动删去约一半左右。这就可见检察院办事是何等的荒唐,伸缩性太大了!(请看《乐章》P. 17, 21最后一段。)据说,倪是一个从不为自己争辩的人(较我灵性修养强多了)。起诉书要如何瞎扯随他的便,逆来顺受。他知道这是为主名受的凌辱,这是求之不得的福分!事实说明,即便在浮夸风盛行之下,法院还是不敢入案。不是男女关系上不了罪,而是没有实据。我在劳改农场中了解到,我场因犯奸淫被定罪的约占 10%以上。一百多位妇女哟!如果百份之百是处女,且都是和奸,那还可以不定罪。一百多妇女可以想象难免有已婚的,那定个破坏婚姻,与有夫之妇通奸,就够判上三、五年徒刑。我是亲自经历过劳改农场的人,休息时间无聊,每人都有一个故事说,所见所闻,这是当时男女关系判刑的“行情”。当局巴不得在倪头上栽上越多的罪名越好,哪肯放过这种现成的资料不予定罪。可见检察院的起诉书太荒唐,法院都不敢随和定罪。法院定案的案件都会有错之处,何况法院不定罪,后人更不便硬塞,见了风就是雨,您说是吗?
(六)从刑期的轻重来分析:王明道的“罪行”很简单,鼓吹不参加「三自」,政治罪而已,却判无期徒刑;倪的判十五年(后在劳改农场因“反改造” 被加刑五年),表明倪的“罪行”较之王还不及。实质上也仅是政治罪,退出「三自」。其它是强加的。这强加的部份却不量刑,只退出「三自」部分量刑。不实强加部分是欲起宣传作用,叫信徒跌倒,并不计入量刑范围。倪先加入「三自」而后退出,不如王的始终坚硬不参加而且还鼓吹,所以量刑上王较严重判无期,倪判十五年。“批判从严”就是什么都可以瞎说,像检察院的起诉书。“处理从宽”就是较着重实际部份才判刑处理,瞎说的部分不计刑期,这就是“处理从宽”。王对神悔改认罪欲履行无期徒刑不愿出监,结果后来还是被骗出来,表明这是平反。他在上海继续带领聚会,仍然不参加「三自」,再没追究。倪倘是如王明道在狱中宣布参加「三自」,也会像王明道第一次释放那样被放出来,什么罪都不会有了。倪如能活到八十年代,肯定也会像我和许多人一样被平反。有个很重要的证据证明倪实质上已被平反:聚会处诗歌其中有倪的许多歌词,大陆「三自」却大量印刷发行,让所谓倪教派的会众吟唱。**党竟然胡涂如斯?将反动分子的诗歌大量印发给会众吟唱,倪的“毒素” 不更扩散了吗?倪倘不平反绝对不可能这么做的。王倪二人当时被描得太黑,宣布平反让当局太尴尬,所以实质上给予平反,内部掌控;对外暂不予公开宣布。学者不仅要研究过去,更要展望未来,重要的是未来而不是过去,是吗?倪的为人作风,不在乎生前死后的平不平反。但作为基督徒,不该在弟兄受害的伤口上再撒把盐。**党默认平反的事,您揪住不放还翻出来算老账是啥意思?
反过来说,真正根据法院判决的罪行,倪判两个死刑都绰绰有余。三反中天津市委书记贪污受贿还不及倪172亿的十分之一,就已经枪毙了。我们农场的所有贪污犯,每贪污新币100元就判一年徒刑,以此类推。何况倪还有男女关系,送情报,当特务等等政治罪行,这才判十五年,倪岂非重罪轻判?您说是不是该死有余辜?人民政府宽容他了!?由量刑之可见,所列举之事实政府也自认为都不可靠,只是利用倪作为威吓工具,镇住宗教界,令之望风生畏,不敢再与**党对抗。只要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可使用。这是**党之惯技,可别当真!
基督徒之大忌是背后论断人。尤其是您在香港,您怎么说**党都不会反驳更正;倪已作古,他一贯都不辩解,因此你便可尽情瞎吹。您不怕旁人说您是指鹿为马,随心所欲?这样会很不光彩、很缺德。缺乏大陆当时生活经验,却又要高谈阔论,立论叫人取笑。何况将来您、我、他都会在基督审判台前见面,那时你的羞愧就无地自容了。
弟兄啊!倪死前写:“我为信基督而死”。倘若他真有犯法,他就不敢这么写。因为乱开大炮是会被客观历史所证实的。就落到更可耻可卑的下场。想争体面却适得其反。倪是聪明人绝不敢妄为。他能有这样的晚节,诚然可佩可敬。现在要在他脸上千方百计继续抹黑,就会被认为比**党更狠、更可恶。您经历过农场劳改的艰辛吗?恐怕您连一天都呆不下去,早投降了。早年海外肢体欲赎买倪出监(之前杨协成的侄儿就有先例赎买回新加坡),但倪坚决不从。您可有此魄力胆识?对此我这过来人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得半夜爬回家我也不愿多呆一天。不可否认,倪非完人,也是有肉体软弱的人。但那不是品格的问题,不能人云亦云。
您的大作黯然失色,欣赏者寡,闻者多持批评态度。那您又何苦呢?吃力不讨好。唯一的好处是多得些版权费。香港来的消息说,不少人想看这本书,不是想看倪如何堕落,而是想看作者如何卑劣。故甘冒犯“版权所有”去复印,也不买书让您多赚钱。您想要哗众取宠名利双收,却落得要搥胸顿足。
主快来了,您写这本书,将来在基督审判台前呈交给祂的,是金?是银?是宝石?或者是草木禾禾皆?何不将这些精神写些能叫人灵魂得救的书,类似「认识真神」中的《到底有没有神》,多少迷路的羊因此得救,那才有意义。今世得到众肢体的敬仰,来世得神的永远奖赏。这才是上策。我不希望建道神学院的学生们都像您那样尽写些负面无聊的书,只能绊倒人。倪之对国内外教会的正面影响已盖棺定论,是您永远也赶不上的(虽然您还健在,来者可追),甚至建道的永远名誉院长也望尘莫及。可您还在添油加醋,但愿您能自知廉耻。
殷切希望您能幡然悔悟,来日还大有可为。我会为您祷告。亚伯拉罕因畏惧而两次说妻是妹子,但终能成为信心之父;大卫为夺人妻而借刀杀人,但终能成为合神心意的人。但愿您所造就出来的人能多抢救失丧的灵魂,才不虚渡此生。
神啊!求你感动梁家麟,叫他因得罪弟兄也得罪你而能悔改认罪。成为保罗式的人物,被你所用。阿们。
愿神仆
末肢 林向途 敬上 2004年7月20日
本文转自:http://jesus.bbs.net/bbs/0001/5190.html?sort=1&content=%C4%DF%E8%D8%C9%F9 | 对倪柝声的荣辱升黜一书的质疑zt 陈终道:倪柝声,张品蕙为信基督而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