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成為人與人成為神-7 前面說了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和生機兩面。 法理是神的救贖;生機是拯救,包括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得榮,加上餵養和膏油的塗抹(聖靈恩膏)。最後產生教會,而構成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就是神的經綸或最終目標。也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和他重生、聖化、變化、而得榮的選民,聯結調和成一個生機體,作神永遠里的擴大並彰顯。 下面看看基督的怎麼樣形成的三個時期。 “道成肉身”或成為肉體的時期(incarnation) - 1) 聖靈成孕,為人生活,釘死復活,為着產生蒙救贖的人; 復活升天,複合之靈,分賜生命,他的總括時期(inclusion) - 2) 為着產生他的教會 ; 和分賜生命之靈,成七倍加強之靈的加強時期(intensification) - 3)為着產生他的得勝者,以建造基督的身體 。 我們看新約聖經,清楚地看見:我們的主變過三次。首先無限的神成為有限的人,神成肉體;其次,這末後的亞當,在肉體裡的人,成了賜生命的靈;第三,他這賜生命的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那靈基督),又成了七靈。 所以,在新約時代裡:有三個時期,在四福音書裡,他是在肉體裡的人子;從使徒行傳到尤大書,他完全是一個賜生命的靈;在啟示錄里,這賜生命的靈成了七靈。 這是三個時期中的三個“成了”。第一個“成了”是在成肉體的時期;第二個“成了”是在總括的時期中;第三個“成了”是在加強的時期中。這就是新約。 ( 未完待續) 神成為人與人成為神-4 神成為人與人成為神-6 神成為人與人成為神-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