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耶稣大声喊著说,『我的神,我的神,你为甚么弃绝我?』 那时,他正在担当 我们的罪,(彼前二24,)替我们成为罪,( 林后五21,)并取代了罪人。(彼前 三18。)这就是说, 神将他当作我们的代替,为我们的罪审判了他。在神眼中, 基督成了大罪人。关于这一点,林后五章二十一节说,『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们 成为罪。』 神在甚么时候使基督替我们成为罪? 是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期间么? 不, 如果神在主耶稣整个人生的过程中,使他成为罪, 那么神就不会与他同在, 神也不会喜悦他。我相信, 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后三个小时,就是从正午十二时到午 后三时, 当遍地黑暗时,神才使他成为罪。神不只使基督成为我们的代替, 甚至 使他替我们成为罪。 因著基督是我们的代替,且在神眼中成为罪,神就审判了他。 我相信就是在这时, 约在午后三时,施膏的灵离开了主耶稣。 我们已经著重的指出,圣灵,就是施膏的灵,降在主耶稣身上以前, 他里面已经有 了神圣的素质作他所是的两种素质之一。 现今我们需要看见,神圣的素质从来没有 离开他。 即使他在十字架上大声喊著说,『我的神,我的神, 你为甚么弃绝我』 的时候,他仍然有神圣的素质。这样, 到底谁离开了他?乃是施膏的灵(藉此他将 自己献给神)离开了他。 神悦纳基督作包罗万有的祭物以后,施膏的灵就离开了他。 虽然施膏的灵离开了他,他仍然有神圣的素质。 主耶稣的死不仅是人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这缘故, 他的死有永远的功效。主的 死有永远的权能,来救赎我们。否则, 一个人不可能为多人受死。一个人是有限的, 因为人不是永远的。 如果主仅仅以人的身分受死,那么他死的功效就相当有限。 他只能作一个人的代替,不能作千万人的代替。然而, 主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此, 这是永远的死,完成了永远的救赎, 具有永远的权能和功效。 圣灵降临在主耶稣身上以前,主已经有了神圣的素质。当他受浸时, 他是以神人的 身分受浸。受浸以后,圣灵就降在这位神人身上, 为著他的职事膏抹他。他三年半 凭著这灵服事。然后, 他在十字架上以神人的身分,藉著永远的灵献上自己, 作 为包罗万有的祭物。神将他算为罪人,作我们的代替, 甚至使他替我们成为罪,又 悦纳他的献上之后, 神这位曾经降在耶稣身上的圣灵,就离弃了他。虽然如此, 主还是一个神人,且以神人的身分受死。这就是说, 虽然神作为那灵离开了主,但 主不是仅仅以人的身分受死, 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死。所以,在他的死里有神圣永 远的元素。 他的死成功了永远的救赎,带著永远的权能和功效。
基督的死是为救赎复活是为了产生教会_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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