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世 記 – 1
讀經:
創一1~2 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而地變為荒廢空虛,淵面黑暗。 約一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聖經是一本奇妙的書,它是書中之書,歷經一千六百年才完成,開始於神最大的申言者摩西,結束於使徒約翰。它在結束之後三百年(主後三百九十七年),在北非迦太基的大公會議中被認定。不久以後,聖經卻被天主教鎖禁;從第六世紀一直到十五世紀,幾乎有一千年之久,聖經被鎖禁了,歷史稱這段為黑暗時期。在改教時,神用路德馬丁解開聖經的鎖禁。在已過的五個世紀以來,祂藉着好些偉大的教師將祂的話一再解開。我們是站在 他們的肩頭上,我們感激他們。
提後三16,“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它不單是神的話,或神的思想,更是神的呼出。神是光、生命、愛、能力、智慧、以及許多別的項目,這一切神所是的項目,都已被呼出而成了聖經。每當我們帶着敞開的 心,敞開的靈來到這書跟前,就能立刻摸着神聖的事物:就是神的自己。主耶穌曾說,祂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我們能想像到,這本是神的話的聖經,不僅是白紙黑字;它更是靈和生命。聖經又告訴我們,那靈就是神自己(約四24)。當我們來接觸這話,我們的地位若是對的,心與靈也是敞開的,我們必定接觸到神自己, 並且得着生命。
聖經主要是啟示生命。生命是全部聖經的中心。主耶穌說,“我就是生命”,又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聖經就是啟示基督作生命。每逢我們來到聖經跟前,我們必須認識,我們乃是來接觸作我們生命的基督。這生命就是基督耶穌自己這神聖而活的人位,祂乃是我們的分。當我們來讀聖經,我們不該重複猶太人可憐的歷史,只接觸聖經而不接觸主(約五39~40)。每當我們打開聖經,我們必 須說,“主耶穌!你必須在這裡。我不願讀這書卻沒有接觸你,我不願從這書上聽到一些話卻沒有聽到你。我也不願讀這書而沒有看見你。哦,主耶穌,照亮你的話,膏抹每一行,好叫我摸着你”。我們需要這樣的靈,來接觸這活的話。
人在受造之後,被擺在伊甸園裡兩棵樹跟前,一棵是生命樹,另一棵是知識樹。人若吃生命樹,就要得着生命樹所指明那神聖的生命。但人受試誘接受了知識樹,(那樹指明神以外的另一個源頭,就是撒但,)結果乃是死亡。我們接觸聖經,原則是一樣的。林後三章六節警告我們說,“那字句(指字句的聖經)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我們不該使聖經僅僅成為一本字句的書而殺死自己。我們必須藉接觸主靈來接受聖經,使它對我們成為靈和生命。
神創造諸天,創造地連同其上的萬物,到末了又照着祂的形像造人,並給人權柄管理一切受造之物,祂必定有個目的。按照以弗所一章五節和九節的話,神原始創造的動機是祂的願望和喜悅。祂願意也喜愛創造,因此祂作了這事,為要叫自己喜悅。神的目的有兩面。第一,神要榮耀祂的兒子(西一15~19)。雖然在創世記里,我們找不出神的兒子這辭或基督這名,但我們從羅馬五章十四節得知,亞當是基督的豫像。在亞當身上我們能看到一些基督的事。第二,創造乃是顯明神自己。藉着諸天與地,我們能對神有所認識;藉着人,我們也能對神有所看見。神在人身上,特別藉着祂的兒子基督,得着了顯明。
我們若好好讀聖經,就能看見諸天是為着地。連科學家也能證實這事。許多從天上來的東西是為着地:陽光、水和空氣都是為着地。而地是為着人。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神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的靈。諸天是為着地,地是為着人,而人是為着神。 神創造人作為一個團體的實體,為着盛裝祂,彰顯祂,並榮耀祂。
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清楚告訴我們,萬有是因神的旨意被造的。神創造的憑藉乃是神的兒子(西一15~16,來一2下)與神的話(來十一3,約一1~3)。我們都必須認識,神永遠、中心的定旨完全是為着祂的兒子基督。萬有都是藉着基督,憑着基督。並且從某種意義說,也是在基督里造的。從創造時開始,萬有就是在基督里維繫的。基督就像輪軸,將宇宙的每一部分都維繫在一起。希伯來一章三節說,基督用祂大能的話維持、載着並推動萬有;歌羅西一章十七節說,萬有在基督里得以維繫。表面看地是懸於虛無,其實它是被基督所維持、載着並推動的。只要有一個行星運行稍微不當,就會發生大撞擊。但是主維持、載着並推動一切。
祂維持、載着並推動萬有,是為着祂的榮耀,為着祂的身體。我們有這樣好的地球可以生活其上,我們也有諸天為我們效力。當我們需要陽光時,天就打發它來。當我們需要雨水時,雨水就來了。當我們需要空氣時,空氣就在這裡。諸天是為着地效力,地又是為着我們,而我們在這裡是為着基督的身體,甚至就是這身體。基督愛這身體。為着祂的身體,祂維持、載着並推動整個宇宙。
現在我們來看第一章的第一節:“起初…”。在聖經中這辭有兩種用法:第一次在創世記一章一節,第二次在約翰一章一節。約翰一章一節所題的起初,比創世記所題的更早。約翰所題的起初(中文繙作“太初”)是指在永遠里的起初,是無始的起 初;創世記一章所啟示的起初是時間的起初。(時間開始於神的創造)約翰是指永遠說的,創世記是指時間說的。
“起初神創造”。請注意這句的主詞“神”是複數名詞,而述語“創造”卻是單數,這是很有趣的。難道這是說神有好幾位麼?這是神聖三一的一小粒種子。神是一, 但祂是三一的。在同一章(創一26)祂自稱“我們”:神說,“我們要…造人”。神是一位,但祂的代名詞卻是“我們”。我們無法解釋。神是一位,卻又是三一;這位三一神來創造。
在創世記一、二章,用了三個不同的動詞,說到神的創造和復造:“創造”(Created)、“造作 ”(made)和“作成”(formed)。創造是從無生出有來。只有神能創造,我們不能創造。造作的意思是把已經存在的東西拿來,用以產 生別的東西。神第一天並沒有創造光,因為光已經有了,但是祂“吩咐”“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那不是創造的舉動,乃是造作的舉動。然後,神為人造作物質的身體,那就是“作成”。神是用麈土作成一個人。神的創造是在第一節,神的復造是從第三節開始。不是說神造作諸天,也不是說神作成地;乃是說“神創造諸天和地”。
受造之物表明神的榮耀,證明有神。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十九1~2。)雖然神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看不見的,但藉着受造之物就能曉得,叫人無法推諉。(羅一20。)看看神的創造,我們怎能說沒有神! 創 世 記 (2) 讀創世記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