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究竟是不是圣经中的「纯正信仰」?
《为》书第六篇,作者批评李「宣传“没有天堂”的谬论」,「来推翻基督徒依据圣经明文相信天堂存在的纯正信仰」(95页)。以下我们愿意来探讨,
「天堂」究竟是不是圣经中的「纯正信仰」?
「天堂」一词的由来
《为》书 81~82页:「李常受用什么方法否认天堂的存在呢?第一,李在“天堂”这个名词上做文章。他讲:「神不像今天堕落而走了样子的基督教那样注意天堂。在原文圣经里有‘天’,但没有‘天堂’。在中文圣经里,有两处提到天堂,一处是希伯来九章二十四节,还有一处是彼得前三章二十二节。这两处的‘天堂’,原文都是‘天’。圣经里有许多次提到‘天’,我不知道翻译中文圣经的人,为什么特特把这两处翻作天堂。天堂是佛教所用的名词。在圣经里只有天,就是第三层天,乃是神现在的住处。“按李常受这样的说法,“天堂”是佛教用词。我们查阅《宗教辞典》,它对“天堂”这条辞目的解释是:“基督教教义之一。谓系上帝的在天居所。宝座前有众天使侍立,与上帝同享永福。”这部辞典没有说“天堂”是佛教或其他宗教的用语。在这部辞典的“分类辞目索引”中,查遍佛教的辞目,也查不出一条类似“天堂”的辞目。这一事实充分地证明李所说的“天堂是佛教所用的名词”完全是无稽之谈。」
关于希伯来书九章二十四节,彼前三章二十二章的翻译,英文的主要圣经译本,如New American Standard、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King James Version、English Standard、Darby Translation、Wycliffe New Testament等,都将此节译为「天的本身」(heaven itself)。德理慈(Delitzsch)对这个词作出了定义,他引用塞伯斯强(Sebastian Schmidt)的话指出:「这里基督所进入的天,并不是任何受造形式的天而是神圣的荣耀。」105在古特立(D. Guthrie)与摩得尔(J. A. Motyer)合编的《新约集注》(New Bible Commentary)中也题到:「藉著他(基督)的死,他能作为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进入神亲密的同在之中。」106。因此,李和多数的圣经教师一样,赞同这里应忠於原文地译为「天的本身」。107
不仅如此,「天堂」这词,确确实实是佛教文化下的产物,是佛教所发明的用语。几本著名的佛学辞典中,都可查到「天堂」的辞目,如《佛学大辞典》:「天堂,指天众所住之宫殿。又作天宫。与“地狱”对称。即善人死后,依其善业所至受福乐之处所。」《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杂名)天上宫殿也。遗教经曰:“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意。”法华玄义一曰:“释论云:三界无别法,为是一心作。心能地狱,心能天堂,心能凡夫,心能贤圣。”三论玄义曰:“若必无因而有果者,则善招地狱,恶感天堂。”」108唐、任两人可能有所不知,早在汉魏六朝时期,佛教即已发展出一套系统的「天堂」理论109。因此,为了避免不实翻译所带来的偏差领会,以及使用异教语汇所带来的真理掺杂,我们必须承认,中文和合本所用的「天堂」一词,确实不是一个理想的翻译。
至於作者在83页所提的疑问:
「把有神、基督和众天使在那里的“天”,称之为“天堂”,这有什么不可呢?怎么可以因对一个名词的译法有意见,而把具体存在的属灵实际也否定呢?」
天(heaven)与天堂(heavenly mansion)的真正差别,在於后者将读者引入一个物质领域的概念-物质建筑或物质空间。历史证明,这个概念的影响,的确刺激了人们的想像力,而发展出各种不同,甚至非常华丽细致的「想像天堂」。追溯英文翻译中,天堂(heavenly mansion)这个用语的由来,可能是因教父俄利根(Origen)对希腊文μονη(住处)一词的解释而来。俄利根的解释,使得后来的圣经翻译者,将μονη(住处)当作mansion(暂停之所),使得一些早期的英译本,如廷德尔圣经译本(Tyndale Version)采用了mansion这个译词。Mansion 这个字的现代用法更缩小为「大厦、华厦」。而这等物质建筑的观念,误导了人们对於真理的领会,以致今日人们在使用「天堂」一词时,鲜少带有《为》书所说「真圣所」、「神和基督今天所在之处」的领会。多数人只期盼死后能够上天堂,到一个「珍珠门、碧玉墙、黄金街」的美地去。因此李觉得有必要在译名上有所□清,以破除这种物质、甚至迷信的观念110。
然而我们必须澄清的是,李从未因对这两个译词有意见,就否认「神的所在之处的实际存在」。李所否认的,乃是「天堂(heavenly mansion)」的物质观念,即一般人对於天堂的物质想像;而不是「天」(heaven)一词具体存在的属灵实际-如《为》书所说,神和基督的所在之处、真圣所、或是神所在之处的实际存在。这可由《为》书所引之《神建造的论据》108页的上下文证明:
「在原文圣经里有『天』,但没有『天堂』。在中文圣经里,有两处题到天堂,一处是希伯来九章二十四节,还有一处是彼前三章二十二节。这两处的『天堂』,原文都是『天』。圣经里有许多次题到天,我不知道翻译中文圣经的人,为甚么特特把这两处翻作天堂。天堂是佛教所用的名词。在圣经里只有天,就是第三层天,乃是神现在的住处。有一天所有死了的信徒要复活,活著的要变化,穿上荣耀的身体,和主在一起。以后新耶路撒冷要从天而降,神就在新耶路撒冷里与我们永远同住。所以新耶路撒冷才是神和我们永远的居所。」
文中清楚可见,李明言圣经中有「天」,就是第三层天,也是神现在住处的实际存在。在李主译的《新约圣经恢复本》,论到以弗所书一章二十节的注解中,也明确指出:
「诸天界不仅指第三层天,宇宙的最高处,神所居住之处,也指诸天的情形和气氛,就是基督因神的能力而坐在其中的。」
由上可知,李从未「因对一个名词的译法有意见,而把具体存在的属灵实际也否定了」。反之,李对圣经翻译的精准、严格的要求,正是为了要帮助神的子民,澄清错谬的迷信观念,更正确、清楚的领会这个「具体存在的属灵实际」。
《为》书第83页:
「第二,李采用篡改圣经的办法否认天堂的存在。当然,他不敢直接删改圣经字句,但是他采用了背离圣经明文,肆意歪曲谬解圣经的办法,以否定天堂的存在。最突出的是,他曲解约翰福音、希伯来书和启示录等记载有关天堂的经文。」
根据《为》书的陈述,李所谬解的三处经文分别是约翰十四章,希伯来书十一章,以及启示录二十一至二十二章。以下我们回到引述原文,来检视李对这三处经文的解释,究竟有没有「背离圣经明文,肆意歪曲谬解」。
约翰福音十四章
《神建造的论据》第40~41页:
「我们知道,约翰福音提『父的家』,这不是第一次。起码在二章记载主洁净圣殿的时候,主就说过,『不要把我父的家当做买卖的地方』。许多弟兄姊妹读到那里,都很容易领会,那里『父的家』是指当日的圣殿。但是很希奇,到了约翰十四章这里,人读主所说『我父的家』,就都想是天堂。两千年来,许多解经家把这里『父的家』都解作天堂。连基督教里头,许多的诗歌,也都说『神的家』,就是天堂。但是希奇的一点就在这里,圣经无论旧约或新约,都多次提到神的家、父的家,而解经的人也一致承认,旧约里所说神的家是指著圣殿说的,新约里所提神的家是指著教会说的,但是独独约翰十四章二节这里所说『父的家』却例外的当做天堂。这实在是很希奇的事。」
事实上,将「父的家」当作天堂的观念,乃是诺斯提派的思想。换言之,我们死了上天堂的思想是来自异教的根源。这个「家」字的希腊文 oikia,诺斯提派用来指天堂。这种诺斯提派的用法是异教的,也是异端。使徒约翰不是诺斯提派,他用 oikia 也不是指天堂。这里的 Oikia 乃是指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於是,约翰十四章里父的家(Oikia)-教会,便和二章里父的家(Oikoa)-圣殿,因著新约写作时,交互使用同义字的习惯,而成为一致,就是教会。对基督而言,教会就是身体(约二22);对父而言,教会则是家(约十四2)。约翰福音十四章三节下,主说:「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主在那里?是在天堂吗?答案在第二十节,那里主说,「我在父里面」。所以主的意思,就是把我们带到父里面。他在父里面,叫我们也在父里面。故此,李常受在《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篇指出:
「主的救赎不是为我们在天上豫备地方,主的救赎乃是为我们在神里面豫备地方。这个思想何等神圣!这个思想是在最高的水平上。主救赎了我们,将我们带进神里面,在神里面为我们豫备地方。你读完全本新约之后,请告诉我,新约说我们在那里?当我们蒙了救赎、得救、重生之后,我们在那里?我们在基督里面,也在神里面。连约翰一书也启示,我们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四13。)」
主清楚的说,他是在神里面,不是在天上,为我们豫备地方。他豫备地方,使我们能进入神里面,使主能藉著他的救赎,将我们带进神里面。很明显的,
《为》书作者在阅读此段经文时,难逃时间、空间、「那里」、「地方」等传统物质天堂的观点,将「父的家」领会成一个有形有体,「有父神在」,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有「众天使侍立」的天堂。我们不愿批评这样的观点有错,只是更愿意忠於圣经的原则,将「父的家」领会为「圣殿」。我们相信圣经中的确有《为》书所说,「有父神在」,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有「众天使侍立」的「天」;然而使徒约翰在这里所指的,并不是「天」,而是「父的家」,这家就是活神的召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希伯来书十一章
至於《为》书指控「李把希伯来书十一章所说神所建造的“那座有根基的城”曲解为“教会”,从而否定天堂的存在」一段,其所引用《神建造的论据》102~103 页,原文如下:
「现在我问大家一个问题,这是不是说,神在宇宙中有两个建造?是不是一面神在地上建造教会,另一面神又在天上建造圣城?历代解经的人,好像都是这样说法,连达秘也在内。他们说,马太十六章是建造教会,以弗所二章和四章也是建造教会。林前三章说,你们是神所建造的房屋,这也是建造教会。彼前二章的话也是说到建造教会。连林前十四章里,多次说的造就教会,我们已经说过,也都是建造教会。但是他们又说,希伯来十一章是说到神建造圣城,约翰十四章主说,我去为你们豫备地方,也是说到主建造圣城。所以历代解经的人,好像是把神的建造分成两个,一个是主今天在地上建造教会,还有一个是主今天在天上建造圣城。
弟兄姊妹,你们看这是两个建造呢,还是一个?如果是两个,问题就多了。如果神今天一面在地上建造教会,另一面又在天上建造圣城,那么到末了,这两个都成功了的时候,神到底是要那一个?会不会到永世里头,有一个圣城,还有一个教会?我们知道,到永世里头只有一个圣城。所以我们能大胆的断定,神今天没有两个建造,只有一个。神建造圣城,就是建造教会。神建造教会,也就是建造圣城。」
这里李的确认为,神今日只有一个建造,神建造教会,就是建造圣城。然而,这并不如《为》书所说:「把二者混为一谈,承认地上的建造,取消天上的建造,因而否定天堂的存在。」我们若看上下文,就知道这样的叙述并不属实。李从未试图「取消天上的建造」,以否定天堂的存在。李所要表明的是,今日神所建造的教会,就是将来要从天而降的圣城。这可从138~140页的话得到证明:
「我们若单纯从希伯来十一章来看,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仰望的那一座城,似乎是一个地方。到了希伯来十二章,我们就知道那一座城的名字乃是属天的耶路撒冷。所以他们所等候的就是神的圣城,属天的耶路撒冷。但你读到启示录,就看见那一座圣城不是一个地方。因为那一座城乃是羔羊所娶的妻,羔羊的新妇。她一面是神的帐幕,就是神所支搭,作他与人永远的居所,一面又是羔羊的新妇,就是基督所得著的配偶。所以你必须承认,那不是地方问题,乃是人位问题。那一座城,乃是神历世历代所建造的一班人,就是十二支派所代表旧约时代的圣徒和十二使徒所代表新约时代的圣徒,合组而成的。
现在我们转回来看约翰福音十四章。主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现在我们知道,这不是一班人所说的天堂。许多人说,约翰十四章那个父的家,就是希伯来十一章的圣城。这一点我们绝对承认。但是我们要问,希伯来十一章的圣城是天堂呢,还是神所救赎的子民被建造而成的?你从圣经里读不出来,这是天堂。
但启示录二十一章清楚给我们看见,这所圣城乃是神所救赎出来的人建造而成的一座城。这一座城,就是父的家。所以主在约翰十四章所说我父的家,并非指著天堂,乃是指著神以人为居所,也把人带到神的里头,以神为居所的一个建筑。
所以从约翰十四章二节以后,一直到十七章末了,主所讲的,就是他如何要去死而复活,把在神之外的人带到神里头。主说,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主是在父里面,他去死而复活就叫我们也得以进到父里面,像他在父里面一样。因此主说,到那一天,我活著,你们也要活著。到那一天,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我和我的父要向他显现,并且要与他同住。(约十四23。)这个与他同住,照原文直译,就是与他一同有一个住处。这个住处,和前面第二节里的住处,原文是同样的字。(不过,在二节是复数的,在这里是单数的。)所以二节的住处,很清楚不是指地方说的,乃是指神所得著,作他居所的这些人说的。
现在我们已经把这个大弯转过来了。这个转弯的结果告诉我们,新耶路撒冷不是天堂,乃是神历代所拯救的人,作了他的居所,作了他的配偶。神不是娶一个地方作他的配偶,神乃是娶他所救赎的人作他的配偶。保罗在林后十一章说,我曾把你们许配了一个丈夫,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所以神和基督的配偶,不是一个地方,乃是一班人。这一班人就作了神的居所。
弟兄姊妹,解经不是容易的事,一句圣经需要全部圣经来解释。你不能单看一个地方,就下断案。你若单单看希伯来十一章,似乎觉得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等候的那一座城是一个地方。但你若查看全部圣经,就看见那一座城不是地方乃是人。」
李在这里很清楚地说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仰望的,乃是属天的耶路撒冷,就是神的圣城。今天神在地上建造的教会,就是将来从天而降的圣城新路撒冷。这与唐、任两位作者在《为》书91页所说的不谋而合。然而,《为》书却将几段不同的引述嫁接在一起,制造出李常受只承认教会,不承认圣城的错误印象,实在违背引述的原则,也误解了李著作的原意。
启示录二十一至二十二章
《为》书第93页:
「从以上所引李常受的谬论中能看出,他宣称启示录所说的圣城新耶路撒冷不是天堂,不是一个地方,也不是一座真实的城;它乃是一个所谓“人位”,就是“人”,就是神和人“组合”而成的“活组成”,就是神人“互相调和”、“互为居所”而成的“神人共同的居所”。这样,他就把启示录二十一至二十二章所说的具体的新耶路撒冷,胡说成是抽象的“活组成”了,将来在新天新地将由天降到人间的天堂就被他全部否定了。」
启示在全本新旧约圣经末了的圣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三21,二一2)是神永远计划的完成,是亚伯拉罕和所有旧约时代的圣徒所等候的(来十一10、16),也是我们和所有新约时代的圣徒最终的归宿。然而,这并不是一般传统基督教观念中的「想像天堂」。诚如《为》书所言,李常受的确不认为圣经中的新耶路撒冷,就是人们观念中的「天堂」;然而李从未否认新耶路撒冷是从天而降的圣城,也从未否认新耶路撒冷是神的居所,以下是他在《神建造的论据》第128页中,论到新耶路撒冷所说的话:
「有一天所有死了的信徒要复活,活著的要变化,穿上荣耀的身体,和主在一起。以后新耶路撒冷要从天而降,神就在新耶路撒冷里与我们永远同住。所以新耶路撒冷才是神和我们永远的居所。」
然而,这样的居所,并非一座「物质的城」,或是一个「地方」,乃是一个「人位」。这样的说法并非哗众取宠,乃是根据圣经的启示。正如前文所引,《神建造的论据》138~140页所言,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仰望的那一座城,乃是神的圣城,属天的耶路撒冷。这城在启示录二十一章九节被称为「羔羊的妻」。请问「羔羊的妻」是一个「地方」,还是一个「人位」?唐、任两位作者若不带任何偏颇眼光来阅读神的话,就必须承认新耶路撒冷作为羔羊的妻,确实是一个「人位」。
在李的著作《主恢复的异象》第八篇「关于新耶路撒冷-终极总结-的异象(四)」中,详细列举启示录三章十二节,约翰福音一章四十二节,彼得前书二章四至五节,哥林多前书三章十至十二节等经文,说明新耶路撒冷何以是一个活人的组成,而非物质的建筑,原文如下:
「活人的组成
殿中的柱子
启示录三章十二节说,『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绝不再从那里出去;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这城就是由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这一节的点很要紧-在要来的神殿中,柱子乃是人。得胜的,要成为神殿中的柱子。我们在二十一章二十二节已经看见,约翰告诉我们,他未见新耶路撒冷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殿也是人,不是物质的东西。倘若殿中的柱子是人,殿本身也是人,你相信新耶路撒冷会是由物质的宝石、物质的珍珠、和物质的金子所组成的一座物质的城么?有没有可能柱子是人,殿是人,而城不是呢?把城解释成物质的东西是不合逻辑的。
活石
我们已经看见,新耶路撒冷是圣经中一切建造的总结。在旧约里,帐幕与殿是由物质的东西来豫表。在旧约里,帐幕中有物质的金子,祭司的胸牌和肩带上有真正的宝石。但到了新约里神的建造完成时,就没有仅仅是物质的东西了。神建造中的石头乃是活人。当彼得首次来到主面前的时候,主称他为矶法,意思就是一块石头。(约一42。)后来彼得在他的前书中写著,主自己是活石,我们信徒也是活石。(彼前二4~5。)保罗也告诉我们,他好像一个智慧的工头,立好了神建造的根基,我们信徒应当用金、银、宝石在上面建造。(林前三10~12。)当然,这里的石头不是物质的东西。这些乃是人。彼得的著作证实这点。他说,所有的信徒都是活石。因此,圣城作为圣经中神建造的总结,不是属物质的,乃是人。整座城不是属物质的,乃是人。这种解释完全合乎逻辑。
属物质的建筑与人的建筑相对
我们必须问自己,在整个宇宙中,神是不是有一属物质的建筑,同时还在建造一座由人组成的建筑?照著约翰十四章的传统教训,主回到天上是去建造一座物质的天堂。这意思就是说,主今天在他天上的职事里,是在天上建造一座物质的建筑,并在地上建造一座属灵的建筑。他现今在用真正的宝石、珍珠和许多的金子,建造一座物质的建筑,同时在地上建造一个由人所组成的殿。
如果在圣经的末了真有一座物质的城,那我们就必须问,主所建造属灵的建筑在那里?若是天上有物质的殿,地上有属灵的殿,那么当物质的建筑从天而降时,属灵的建筑在那里?解释这事的惟一途径就是说,属灵的与物质的合并了。我们能看见,这种解释完全不合逻辑。我们真能相信,今天主在建造两个居所么?这样的解释有一个奇特的点,就是物质的建筑在天上,而属灵的建筑在地上。他在地上建造属灵的居所,在天上建造物质的居所。想一想,主建造这样一座物质的建筑,必须作些甚么事。他必须收集许多珍珠,这些珍珠必须非常大,直径至少八尺,好成为人通得过的门。若是珍珠有这么大,想想看必须由多大的蚌来产生这样的珍珠。珍珠不是创造的,乃是由活蚌产生的。并且我们能相信有一座真正的金山,高过一千三百哩么?有些人也许说,神像宇宙一般大,他能建造像这样一座山。然而,神若能建造这样一座山,为甚么需要二千年来建造呢?
约翰十四章的话是二千年前说的,有些人把它解释成主去豫备『天堂。』这种解释告诉我们,主去天上豫备这样一座天堂,他回来的时候,就要接我们到他自己那里。照著这种解释,他今天还没有完成天上的建造,他仍在那里建造天堂。然而,这违反神创造的原则。在神的创造里,神说有就有。他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说要有金子,就有了金子。在神的创造里,他称无为有。(罗四17。)既然这是神创造里的原则,为甚么他花了将近二千年在天上建造这么巨大的物质居所?为甚么这么巨大的物质建筑需要降临到地上?为甚么主不在地上称无为有?我们必须再说,这种解释不合逻辑。说主现今在天上建造一座物质的建筑,等他来的时候这建筑要从天而降,乃是对圣经不正确的领会。
我们已经看见,照著启示录,这座建筑毫无疑问是由人组成的,不是属物质的,因为殿是神和羔羊自己,柱子是得胜者。这些是有力的证明:那城不是属物质的,乃是活人的组成。新约的启示也完全证实这一点。在新约里,在基督里的信徒被视为一块石头,像彼得一样。然后在书信里,使徒视信徒为宝贵的活石。我不相信主要花二千年建造一样东西,至终又把这建筑搁在一边,或者使这建筑与物质的建筑合并。
新约的原则
我们还需要看见一项证实,就是今天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3,林前十二12。)这不是物质的身体。今天召会也是神的居所。这也不是物质的居所。提前三章十五节告诉我们,召会是活神的家。同时召会也是我们的家。这家是由活人组成的,这家不是用水泥、木头或石头建造的。我们所有的这一个家,按属灵说,是用活的信徒建造的。旧约的原则是豫表的,是暂时的。然而,新约的原则是永远的,要存到永久,经过千年国,一直进入永远。这原则乃是,神在他经纶里的居所不是物质的建筑,而是用活人建造起来的建筑。这样的原则连同我们逻辑的思考,不允许我们把新耶路撒冷解释成物质的城。你若这样解释,你就违反新约的基本原则,并且违反永远的原则。」
神人互相调和
在该篇的末了,《为》书极力否定李所说「神人互为居所」,以及「神人互相调和」的论点。将李所言:「神是在人里头,以人为住处;人是在神里头,以神为住处」,斥为「违背圣经的胡说」(98页);并将李的「神人互相调和」论,斥为「离经背道的胡言乱语」。
然而根据圣经,「神人调和」的第一个例子就是基督。罗马书一章三、四节清楚说出,在基督的身上同时具有神性与人性 111。早期112教会的纯正信仰中,即经常使用「联合」、「混和」、「相调」、「调和」等词来表达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关系。其实圣经里尚有比神学家更达意的发表,就是记载在旧约利未记中,细 面调油的「调和」一词。因为它较能准确地描述基督的神性与人性不但同时存在,且是相互调和的113。那预表基督的「素祭」是将油(神的灵)调和到细面(人性)作成的,这指明细面的每一部分怎样被油充满,照样耶稣完美的人性也是被神性所浸润充满114。当我们接受基督这位奇妙的神而人者之后,因著他在法理上的救赎,我们在地位上被称义,即得进入他生机上的拯救,与神发生了神圣生命上的联结与调合。这是圣经的真理,也是正统基督教的信仰。然而,「调和」一词后来被犹推古(Eutyches,451 AD)误用,说神性与人性融合成为第三性,不再是神人二性。随著犹推古被定为异端,之后的人就也不敢使用这词以避嫌,「神人调和」的真理也逐渐失去了 115。再加上因著改革宗神学(Reformed Theology)的兴起,高举「神的主宰」和「预定论」的真理116,不料竟间接117地助长了一种对「神、人关系」不合圣经的看法:就是认为人与神之间有一永远无法跨越之鸿沟。的确,在神格上,人与神之间是永远有别的。人永远无分於神那受敬拜的神格。但是,在生命和性情上,人却是有分於神的神圣生命和性情。圣经明言「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叫你们得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后一4)早期教父们认为人性如果要被神化,人就必须与神圣的性情联结。神必须与人性联结,人才能有份於神的生命。因此「成为神」(deification,divinization,or theosis)一词是他们118对救恩所共有并珍赏的思想。「成为神」遂成为后来希腊和俄国东正教神学的中心思想。
由上可知,「神人调和」乃是基督教神学上的一个大议题,并不是李常受个人的独创或发明。《为》书作显然不知道此一议题的历史渊源,才会认为「李讲了许多否定天堂的谬论,其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就是要以他的“神人互相调和”论,来推翻基督徒依据圣经明文相信天堂存在的纯正信仰」(95页)。事实上,「神人互相调和」既非李的理论;天堂也非基督徒「根据圣经明文相信的纯正信仰」,相信上文已对此作了清楚的说明。
附注:
105 Henry Alford,《The New Testament for English Readers》,Moody Press,p. 1535
106 D. Guthrie & J. A. Motyer,《New Bible Commentary》,Guideposts,p. 1207
107 李常受,《新约圣经恢复本》中英对照版,台湾福音书房,1999,第2134页
108 参考佛学网所提供之佛学大辞典(http://www.fowang.org/fxd/lookup.htm)
109 萧登福,《汉魏六朝佛教「天堂」说》,台中商专学报,1988年6月
110 李常受,《神建造的论据》,台湾福音书房,第108页
111 罗马书一章三、四节:论到基督的人性说「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论到基督的神性说「按圣别的灵说,是从死人的复活,以大能标出为神的儿子」。
112 公元五世纪前。
113 神人二性在基督身上「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的特徵。
114 利未记二章四节,请参考Thomas Newberry,Patrick Fairbairn,C.H.Mackintosh,John N.Darby,Witness Lee等人的注解。
115 至今仍为更正教和天主教所奉为准则的迦克墩大会(四五一年)信条中也清楚陈明:基督具有两性,联合成一人位。可惜的是「联合」一词,未及利未记所用「调和」一词来的准确有据。
116 始於加尔文(John Calvin)的著作高举救恩完全是神的主宰(虽然他并未如此的强调后人却认为是他的)和他对预定论的观点(那些没有被拣选的是也是神的本意)。
117 因著重浸派在历史上造成的困扰的背景,视「主观经历」为畏途。
118 爱任纽、希坡律陀、俄利根、亚他那修、加帕多家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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