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糧: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創世結晶121:兩個婦人的寓意2
加四 22~24『因為律法上記着,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出於使女,一個是
出於自主的婦人。然而那出於使女的,是按着肉體生的;那出於自主婦人的,
是借着應許生的。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
自主的婦人撒拉,表徵應許的約(加四
23)。神與亞伯拉罕所立應許的約乃是恩典 的約。在那約中神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沒有一點意思要亞伯拉罕作任何事來得到。 神要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裡面,使他能生出一個後裔來完成神的定旨。這是神所作的, 不是亞伯拉罕所作的。這就是恩典。撒拉是自主的婦人,是亞伯拉罕正式的妻子,是
這恩典之約的象徵。她生以撒不是憑人的力量,而是憑神的恩典(創世記生命讀經,
七五二頁)。
完成神定旨的後裔,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為神作到我們裡面,經過我們,又從
我們出來。神所作到我們裡面的,帶進那作後裔的基督(加三
16)。這後裔至終變成 了我們的地。...在裡面,我們有基督作生命,我們憑這生命活着;在外面,我們有基
督作地,我們在其中活着。這就是教會生活連同基督作我們的生命。這是我們完成神 定旨惟一的路(創世記生命讀經,七五九頁)。
神所定規的是亞伯拉罕要借着撒拉生兒子。加拉太四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說,『那
出於自主婦人的,是借着應許生的。』那自主的婦人就是指撒拉。夏甲既代表律法, 撒拉就代表恩典。...我們自己作,這叫律法;神替我們作,這叫恩典。簡單的說,恩
典就是神替我們作。我們自己作不算恩典,神替我們作才是恩典。聖經里所說的恩典, 並不是寬大放任,也不是什麼都讓我們去作,乃是神有專一的事作在我們身上。神在 亞伯拉罕身上所要作的事,是要他借着撒拉生以撒。不錯,以撒是要亞伯拉罕生的,
但是,是神的恩典叫他生的,是憑着神的應許生的。
亞伯拉罕要有兒子,就應當認識神是父,讓神作父,而把他自己擺在一邊。亞伯拉 罕要得着以撒,他就不應當憑着自己來生。換句話說,如果我們要得着基督來承受產 業,來為神站在地上,那我們就不能把自己帶進來,我們自己不能動,我們自己不能
作,我們自己不能發起,我們自己必須放在一邊。這是最大的試驗,也是最難受的試驗。 這是神的僕人們最容易失敗的一點。我們必須記得,在神的工作上,不只不可以犯罪,
並且憑着自己去作好也是不可以的。神的問題不只是作得怎麼樣,神的問題更是誰在 那裡作。可惜我們勸人不犯罪還容易,但是勸人不應當憑着自己去作,那就不容易。
但願我們被神帶到一個地步,能對主說,『主,我要遵行你的旨意!是你自己在我里 面使我遵行你的旨意,不是我自己在這裡遵行你的旨意!是你,不是我!』
只有神自己作的,才能滿足他的心。雖然他降卑他自己,竟然肯使用我們,但是我
們要記得,我們不過是被使用的僕人,我們不過是他手裡的器皿,我們不能代替他去 作什麼。我們只能讓神借着我們去作,我們不能憑着我們自己去作。不錯。後來以撒 還是亞伯拉罕生的,但是以撒是神應許的兒子,是神使亞伯拉罕生的兒子,是神借着
他生的兒子。應許的原則和以實瑪利的原則是完全不同的。但願神憐憫我們,拯救我 們脫離以實瑪利的原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七五至七六、七二至七三頁)。
參讀:創世記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第四章;真理課程
三級卷一,第六課。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