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_134
第二十篇 立約的血
壹 基督的寶血滿足神,使信徒能進到神面前,並且勝過仇敵一切的控告(出十二13,弗二13,彼前一18~19,來十19~20、22,九14,約壹一7、9,啟十二10~11);我們需要進一步看見主的寶血乃是立約的血。
貳 『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所立之約的血』 ─出二四8:
一 『立約的血』這個辭也用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立約的血是出於神的心,但這件事在天然人的心裡卻沒有一點地位。
二 路加二十二章二十節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
1 主的血滿足了神的公義,立定了新約,並把我們引進新約的實際─來十19~20,詩歌四一六首,第一、四節。
2 借着主的死,他的血立了新約;借着主的復活,他成了新遺命連同其一切的遺贈(賽四二6,四九8);並且在主的升天裡,他是新約的中保、執行者(來八6,九15,十二24),以及新約的保證,就是新約中一切都必成就的憑質(七22):
a 基督是神格的豐富的具體化身(西二9),也是那釘死並復活者,他已成了神給他子民的約;他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給我們之一切的實際。
b 神的救恩、公義、稱義、赦免、救贖、豐富、以及神一切所有並將要作的,都已經立約給了我們。
c 基督作為新遺命中一切遺贈的實際,乃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並終極完成的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羅八9~11),在我們的靈里,並與我們成為一靈(提後四22,林前六17)。
三 『摩西將耶和華的話都寫下;他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了一座壇,並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 ─出二四4:
一 祭壇指出救贖、了結、頂替的需要;因着我們是墮落、犯罪且敗壞的,我們需要蒙救贖並被了結,我們也需要被基督頂替。
二 柱子表徵神的百姓在祭壇那裡蒙了救贖、被了結、被頂替之後,就能成為神的見證,返照神的所是。
三 血是來自獻在壇上的祭牲;不是祭壇,也不是柱子,乃是血使律法的制定生效─4~8節。
肆 我們必須看見神頒布律法的心意:
一 神頒布律法的心意,乃是要向他所揀選、救贖的百姓啟示,他是怎樣的一位神;律法既是神的見證,就是神的描繪或相片(十六34,二五21);因此,律法的第一個功能就是啟示神是聖、義、愛、光的神。
二 律法的第二個功能是使神的百姓領悟,他們是墮落且遠離神的人:
1 神沒有意思要他的百姓遵行他所頒布的律法;墮落、犯罪並敗壞的人,不可能遵守律法─參羅三20。
2 神頒布律法的心意與接受律法之百姓的心意不同;接受律法之百姓的心意是要守律法─出二四3、7。
3 惟有借着救贖的血(彼前一18~19),立約的血,神的百姓才被引進至聖所接觸神,並得着神注入他們裡面(來十19~20)。
伍 我們必須看見救贖的血與神的面光(同在)之間的關係:
一 摩西和所有其餘的以色列人一樣,是墮落、犯罪且敗壞的;他能在山上四十天之久,停留在神面前並被神注入而成為神的返照,是因為神看見了救贖的血;這就是摩西下山的時候麵皮發光的原因─出三四27~35。
二 惟一夠資格進入至聖所,來到有遮罪蓋的約櫃那裡的,乃是帶着外院子救贖之血的人;這血就是立約之血,把百姓帶入至聖所,進到神面前─利十六11~16:
1 遮罪蓋,相當於羅馬三章二十五節和希伯來九章五節的平息處,乃是約櫃的蓋,表徵基督作神公義律法的遮蓋,也作神在恩典中與他的贖民相會,對他們說話的地方─出二五17、22。
2 因此,至聖所約柜上的遮罪蓋,等於施恩的寶座,就是那住在我們靈里的基督;用以作這蓋的純金,表徵基督純淨的神聖性情─來四16。
3 神在遮罪蓋上二基路伯中間與他的子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表徵神在那作他見證之成就平息的基督里,與我們相會,向我們說話─出二五22,參林後三8~11、18。
4 因此,遮罪蓋連同在遮罪日灑在蓋上祭牲的血(利十六14~15、29~30),描繪在人性里救贖的基督,以及在神性里照耀的基督,是墮落的罪人能與公義、聖別、榮耀的神干會,並聽他說話干地方,藉此他們干被那作為恩典的干所灌注,並從他領受異象、啟示和指示─出二五20~22。
陸 摩西知道神的心和神的心意,因此,他制定律法不是照着以色列人的意願,乃是照着神的心意:
一 神的方式是啟示神的所是,然後給百姓看見,在神眼中,他們是墮落、犯罪、敗壞的(全然無望也無助),他們極其需要神的救贖和赦免。
二 他們得了救贖和赦免之後,救贖的血要帶他們進到神面前,他們能在那裡接觸神,接受神進到他們裡面,並被構成柱子,作神活的見證,就是神之所是的返照。
三 主已經為我們成功了救贖,他的血是便利的,能潔淨我們,並把我們帶到他面前;現在他一直等着我們悔改、轉向他、並接受他的救贖和赦免。
四 按照新約的啟示,我們不僅被帶到神面前,我們更被帶進神自己裡面;救贖並洗淨的血把我們帶進神裡面!
五 這使我們有地位和立場來接受神、享受神並吃喝神;至終,我們這樣有分於神,就能成為柱子,就是他活的見證。
六 成為柱子的路乃是享受神,就是吃他作我們的生命供應(約六57,啟二二14),並且喝他作我們的活水(約七37~39,四10、14,林前十二13);我們借着吃他、喝他,就享受他,並由他所構成。
七 這是神聖經綸的基本原則,在宇宙間一直運行直到如今:
1 神經綸的基本觀念不是神的百姓應當遵守律法;神頒布律法不是要他的百姓遵行,乃是要他們借着律法可以在積極方面認識神,在消極方面認識自己。
2 當他們對神、對自己有了正確的認識之後,他們就會悔改,並借着救贖的血接受神的救贖,且被帶進神面前,接受神的注入,而成為柱子,作神所是活的見證並返照──參羅八4。
柒 立約的血主要乃是使神作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參詩二七4,林前二9,來十19~20:
一 在新約中,神賜給我們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屬靈、屬天、神聖的福分。
二 當神將這新約賜給我們時,這約乃是一個杯,就是我們的分:『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路二二20:
1 主流了血,神立了約,而我們享受這杯;在這杯里,神和一切屬神的都是我們的分─林前十16上。
2 血是基督為我們所付的付價,約是神為我們所立的契據,杯是我們從神所領受的分。
3 『亞當墮落失去神,在這分內我得回;借着你所流的血,神就成為我恩惠。救贖、生命並一切,在這分內都包括;凡神所願並所籌,在這分內全歸我。』(詩歌一七六首,第三節)
捌 最後,基督的血,就是新約的血(太二六28,路二二20),把神的子民引進新約更美的事裡,神在這約里,將新心、新靈、他的靈、裡面生命的律(指神自己及其性情、生命、屬性和美德)、以及認識神的生命性能賜給他的子民(耶三一33~34,結三六26~27,來八10~12)。
玖 至終,新約的血,就是永約的血(來十三20),使神的子民能事奉他(九14),並將神的子民領進對神作他們的分(生命樹和生命水)的完滿享受里,從今時直到永遠(啟七14、17,二二1~2、14、17)。
出埃及記_135
出二四8『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所立之約的血。』
路二二20『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許多基督徒可能不熟悉出埃及二十四章八節里『所立之約的血』這個辭。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主耶穌也用了『立約的血』這辭。甚至熟悉『立約的血』一辭的聖經讀者,也許還不明白這辭真實的意義。立約的血是出於神的心,然而,這件事在天然人的心裡卻沒有一點地位。聖經中有些事可能符合我們心裡所想的;為這緣故,當我們在神的話中遇到這些事時,我們不知不覺就注意到它們。然而,另有些事遠超過我們的觀念,當我們在神的話中讀
到它們時,可能就沒有甚麼印象。立約的血就是這樣被忽略了(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六五頁)。
摩西為甚麼要在出埃及二十四章八節說到所立之約的血?主耶穌為甚麼要在被出賣的那夜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六28)主在這裡的話,至少是指着出埃及二十四章八節說的。路加二十二章二十節說到新約。這指明,在出埃及二十四章八節有舊約的血,而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和路加二十二章二十節有新約的血。不論在舊約或新約,血都是必需的。
我們也許曉得,血是救贖的血、潔淨的血、聖別的血以及勝過仇敵的血。但是你曾否注意到這血也叫作立約的血?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事(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六六頁)。
基督在他的升天裡,也成了新約(新遺命)的中保和執行者,這新約是他借着他的死所遺贈給我們的(來八6,九15)。…基督也是新約里一切都必成就的保證,憑質(七22)(過照着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一八頁)。
基督蒙耶和華所召,作眾民的約,就是以色列人的約(賽四二6 下,四九8 下,來七22)。約是神和他子民之間法定的同意書(參耶三一31 ~ 34,來八8 ~12)。借着基督的死,這約成了遺命、遺囑(九16 ~17 與16 注1)。基督照着神的義,借着他救贖的死,用他的血立了新約(這新約成了新遺命─遺囑)(太二六28,路二二20,來九15)。在復活里,基督成了新遺命一切遺贈的實際,以及施行新遺命的中保、施行者,照着神的公義執行新遺命(八6,九15,十二24)。因此,基督就是新約,新遺命。
基督是神格的豐富的具體化身(西二9,一19),也是那釘死並復活者,他已成了神給他子民的約。他就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給我們之一切的實際。神的救恩、公義、稱義、赦免、救贖、豐富以及神一切所有並將要作的,都已經立約給了我們。基督作為新遺命中一切遺贈的實際,乃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並終極完成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羅八9 ~ 11),在我們靈里,並與我們成為一靈(提後四22,林前六17)。基督作為約乃是保證(來七22),那靈是憑質(林後一22,弗一14),擔保那具體化在基督里的神,是他子民承受的產業(羅八17 上,徒二六18 與注8)(聖經恢復本,賽四二6 注2)。
參讀:過照着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第一章。
出埃及記_136
出二四4 ~ 5『摩西將耶和華的話都寫下;他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了一座壇,並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又打發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獻燔祭,又向耶和華獻牛為平安祭。』
出埃及二十四章給我們看見律法的制定。在這之前,神頒布了律法;以色列人借着他們的代表摩西領受了律法。…摩西制定律法的方式與我們天然觀念的想像相當不同。摩西沒有囑咐百姓要遵行神的律法;反之,他築了一座壇。無疑的,壇是為着祭物。但是,祭物與律法有甚麼關係?我們若思考這事,就會領悟律法不一定要與祭物有關。那麼,摩西制定律法時,為甚麼要築一座壇?祭壇指出救贖、了結、頂替的需要。因着我們是墮落、犯罪且敗壞的,
我們需要蒙救贖並被了結,我們也需要被基督頂替(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六六至一○六七頁)。
摩西還立了十二根柱子,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這些柱子指明或表徵,神的百姓在祭壇那裡蒙了救贖、被了結、被頂替之後,就能成為神的見證,返照神的所是。
出埃及二十四章六節說,『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我們已經看見,照着八節所說,摩西也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所立之約的血。』血必定是來自獻在壇上的祭牲。不是祭壇,也不是柱子,乃是血使律法的制定生效。約的成立乃是借着血,這血來自獻在祭壇上的祭牲。所以,祭壇以及祭牲所產生的血,乃是為着制定律法。在制定律法這件事上,血乃是中心。
表面看來,祭壇、柱子、祭物和血,與律法沒有任何關係。摩西制定律法時,為甚麼要用這幾樣東西?摩西在二十四章所作的,乃是與神的經綸有關。
我們非常強調,神沒有意思要他的百姓遵行他所頒布的律法。墮落、犯罪並敗壞的人,不可能遵守律法;他們一點也沒有遵行神律法的能力。雖然神不要百姓遵守律法,他們卻以為神?將律法賜給他們,就是盼望他們遵守。出埃及二十四章三節說,『眾百姓齊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話,我們必要行。』按照七節,百姓應允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必要行,也必聽從。』在此我們看見兩種不同的心意。神頒布律法的心意與接受律法之百姓的心意不同;這兩種心意彼此不相符。
倘若神的心意不是要他的百姓遵行他所頒布的律法;那麼,他將律法賜給他們的心意何在?神頒布律法的心意,乃是要向他所揀選、救贖的百姓啟示,他是怎樣的一位神。這就是神的律法被稱為見證的原因。律法?是神的見證,它就是神的描繪或相片。因此,律法的第一個功能就是啟示神。
神律法的第二個功能是使他的百姓領悟,他們是墮落且遠離神的人。他們?是犯罪、敗壞的人,就無法討神的喜悅。他們需要主的救贖;惟有借着救贖的血,他們才能接觸神。神的百姓若是借着救贖被帶到他那裡與他有接觸,他就要注入他們裡面。他們越與神有接觸,就越接受神的注入(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六七至一○六八頁)。
參讀: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七十八篇。
出埃及記_137
出三四28 ~ 29『摩西在那裡與耶和華同在四十晝四十夜…。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版上。摩西手裡拿着兩塊見證的版,下西乃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麵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摩西是以色列人的代表,他被帶到神的面光中,在那裡停留了一段時間。…摩西和所有其餘的以色列人一樣,是墮落、犯罪且敗壞的。那麼,這樣一個罪人怎能在山上停留在神面前四十天之久?摩西能停留在神面前,是因為神看見了救贖的血。血是立場,使神能讓摩西到他面前,且停留在那裡。這意思是,在救贖的血之下,摩西能來到神面前(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六八至一○六九頁)。
我們考量帳幕和外院子的各方面時,就能證明,摩西是借着救贖的血來到神面前。在至聖所里有約櫃和遮罪蓋(施恩座),神在約柜上的遮罪蓋之上,律法在約櫃裡面。在聖所里有陳設餅的桌子、燈台和香壇,在外院子則有銅祭壇和洗濯盆。以色列人不准進入聖所,更不可經過幔子,進入至聖所,站在遮罪蓋之前。遮罪蓋相當於希伯來四章十六節所說施恩的寶座:『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我們雖然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但是以色列人卻不許摸遮罪蓋,一摸就要遭到死亡的處罰。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着『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利十1)而被擊殺。他們燒香時用了不是來自祭壇的火。那麼,誰有資格進入至聖所來摸遮罪蓋呢?惟有帶着外院子祭壇救贖之血的人才有資格。首先,贖罪祭的血必須流在壇上,然後,這血要被帶進至聖所里,灑在遮罪蓋上。這血,也就是立約的血,把神的百姓帶到他面前(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六九至一○七○頁)。
遮罪蓋,如希伯來九章五節所提者,相當於羅馬三章二十五節的平息處,乃是約櫃的蓋,表徵基督作神公義律法的遮蓋,也作神在恩典中與他的贖民相會,對他們說話的地方(出二五22)。因此,至聖所約柜上的遮罪蓋,等於施恩的寶座,就是那住在我們靈里的基督(來四16 與注1)。按照啟示錄八章三節,這也是神權柄的寶座,就是神行政的寶座。用以作這蓋的純金,表徵基督純淨的神聖性情(聖經恢復本,出二五17 注1)。
神在遮罪蓋上二基路伯中間與他的子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表徵神在成就平息的基督里,並在那作他見證、成就平息的基督所彰顯的榮耀中,與我們相會,向我們說話(參林後三8 ~ 11、18)。
因此,遮罪蓋連同在遮罪日灑在蓋上祭牲的血(利十六14 ~ 15、29 ~ 30),描繪在人性里救贖的基督,以及在神性里照耀的基督,是墮落的罪人能與公義、聖別、榮耀的神干會,並聽他說話干地方,藉此他們干被那作為恩典的干所灌注,並從他領受異象、啟示和指示(出二五22 注1)。
參讀: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一章。
出埃及記_138
出二四4『摩西將耶和華的話都寫下;他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了一座壇,並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
6『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
摩西知道神的心和神的心意,因此,他制定律法不是照着以色列人的意願,乃是照着神的心意。不論以色列人多愚昧、多無知,摩西仍然照着神的方式制定律法。神的方式是要給百姓看見,在神眼中,他們是墮落、犯罪、敗壞的,他們極其需要神的救贖和赦免。當然,神樂意救贖他的百姓並赦免他們的罪。他們得了救贖和赦免之後,救贖的血要帶他們進到神面前,他們能在那裡接觸神,接受神進到他們裡面,並被構成柱子,作神活的見證,就是神之所是的返照。這是基本原則,在宇宙間一直運行直到如今(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七○至一○
七一頁)。
按照這個神聖經綸的基本原則,聖經首先把神的所是啟示給我們。其次,聖經使我們曉得我們是墮落、有罪、敗壞的人,全然無望也無助。然而,主已經為我們成功了救贖,他的血是便利的,能潔淨我們,並把我們帶到他面前。現在他一直等着我們悔改、轉向他並接受他的救贖和赦免。按照新約的啟示,我們不僅被帶到神面前,我們更被帶進神自己裡面。哦,救贖並洗淨的血把我們帶進神裡面!這使我們有地位和立場來接受神、享受神並吃喝神。至終,我們這樣有分於神,就能成為柱子,就是他活的見證。
成為柱子的路乃是一條享受的路,就是吃他作我們的生命供應,並且喝他作我們的活水。我們借着吃他、喝他,就享受他,並由他所構成。這是照着神話語中所啟示神的經綸。
出埃及二十四章中律法的制定,完全是照着神的經綸。整本聖經的原則都是一樣。以色列人怎樣愚昧的承諾要遵行主所說的,照樣,今天許多基督徒也…認為主話中所包含的誡命,乃是要他們謹守遵行。譬如,在以弗所五章二十二和二十五節,保羅囑咐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然而,沒有一個丈夫真能愛妻子,也沒有一個妻子能服從丈夫。…反之,每一個妻子都是頑梗、悖逆的,而每一個丈夫都非常愛自己。因此,我們實在不能遵行聖經的誡命。我們不該想去實行這些誡命,乃該在聖經啟示的光中,承認我們是墮落、犯罪、敗壞的。我們必須被說服、被勸服並降服下來,好叫我們悔改,並接受神的救恩。這樣,基督救贖的寶血要將我們帶進三一神裡面,我們要被他注入而成為柱子。惟有這樣的柱子才能愛自己的妻子或服從自己的丈夫。
神經綸的基本觀念…不是神的百姓應當遵守律法。神頒布律法不是要他的百姓遵行,乃是要他們借着律法可以在積極方面認識神,在消極方面認識自己。當他們對神、對自己有了正確的認識之後,他們就會悔改並接受神的救贖。他們借着救贖的血就要進到神面前,接受神的注入,而成為柱子,作神所是活的見證並返照(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七一至一○七三頁)。
參讀:以賽亞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
出埃及記_139
太二六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啟二二14『那些洗淨自己袍子的有福了,可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主的血既滿足了神的公義,就立了新約。在這新約中,神賜給我們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屬靈、屬天、神聖的福分。當神將這新約賜給我們時,這約乃是一個杯(路二二20),就是我們的分。主流了血,神立了約,而我們享受這杯;在這杯里,神和一切屬神的都是我們的分。血是基督為我們所付的代價,約是神為我們所立的契據,杯是我們從神所領受的分(聖經恢復本,太二六28 注1)。
舊約里祭牲的血預表基督的血,基督的血是新約的血(太二六28)。這血為我們作成許多奇妙的事。基督的血已經救贖了我們。彼前一章十八至十九節說,我們憑着基督的寶血已經得贖了。
人墮落之後,通往生命樹的道路被封閉了。創世記三章二十四節說,神『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阿利路亞!基督的血將我們帶回到生命樹那裡!…〔啟示錄二十二章十四節的話〕是指在永世里享受基督。但是我們今天就能有分於這樣的享受。我們借着基督的血,就能享受生命樹,就是神自己作我們的生命。
基督的血也將信徒領到生命水那裡。約翰七章三十七節主耶穌說,人若渴了,可以到他這裡來喝。至終,從我們的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我們都經歷過借着基督的血飲於生命的水。我們因着他的血,可以天天吃生命樹並喝生命水。按照啟示錄七章十四節,那些『曾用羔羊的血,洗淨了他們的袍子,並且洗白了』的人,要被羔羊領到『生命水的泉』(17)。這指明我們要借着基督的血享受活水直到永遠。
希伯來十章十九至二十節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借着他給我們開創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肉體。』…從十九至二十節我們看見,耶穌的血為我們打開了一條進入至聖所的路。因着主已經開了路並且帶我們進入,我們就可以在至聖所里享受神,並天天接受他的注入。
九章十四節說,『何況基督借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潔淨我們的良心,使其脫離死行,叫我們事奉活神麼?』基督的血使我們能事奉活神。倘若我們還是死的,怎能事奉神?沒有生命的人無法事奉活神。讚美神!我們借着救贖的血有了生命,已被帶進他的面光中事奉他!
最後,基督的血將我們帶進神的殿中,我們要在那裡享受他直到永遠。啟示錄七章十五至十六節描繪了那些借着基督寶血的洗淨而被帶進神殿中的人:『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一切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因着基督的血,新約的血,我們就能在神的殿中永遠享受他。這寶血帶我們得以永遠享受神自己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八○至一○八三頁)。
參讀: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七十九篇。
出埃及記_140
啟七14『…他對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洗淨了他們的袍
子,並且洗白了』
17『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神也必從他們眼中
擦去一切的眼淚』
因著這〔立約的〕血我們得著了何等的福分!我們得著了神自己、神聖的生命、神
聖的性情、裡面生命的律以及認識神生命的能力〔耶三一33 ~ 34〕。立約的血將
我們帶到神面前,使我們接受神的注入,並且得以永遠的享受神。我們今天所經歷
的乃是將來全享的豫嘗。
基督的血不僅是潔淨的血,洗去我們的罪行;它也是立約的血,將我們帶進神裡面,
帶進神聖的生命和性情里,使我們進入裡面生命的律,有生命的能力而得以認識神,
並使我們進入神的注入、傳輸和對神的享受里,從今時直到永遠。這是立約之血的
功能。
希伯來十三章二十節說,『但願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領?羊的大牧人我們
的主耶穌,從死人中上來的。』這節經文指明,神是憑永約之血使基督從死人中復
活。一切神所命定的都已經立了約成為我們的分,這分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及其性情、
生命、屬性和美德(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八三至一○八四頁)。
按照耶利米三十一章和以西結三十六章,神應許要將他的律法分賜到我們裡面,他
要改變我們的心,重生我們的靈,並將他的靈放在我們裡面。結果,我們得著了里
面的律法,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在我們裡面不僅產生出神所要求的,也產生出神的
所是。所以主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太五48)當我們裡面神聖的生命長大達到完全時,我們就要完全,像我們的父完
全一樣。
立約的血主要不是為著赦免,乃是為著神作我們的分。神已經命定並且豫定我們享
受他;神已經立約要賜給我們這種享受。…這約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血所立的,而
這血帶我們進入一切神聖的福分里。按照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主耶穌拿起杯來,
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按照路加二十二章二十節,
主耶穌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在林前十章十六節,保羅稱這杯為『福
杯』。這福杯就是藉血所立的約。新約的血就是立祝福之約的血。約就是杯,也是
福,作我們的分。這福就是神自己作我們的享受。對於血的這種觀念,遠超過我們
天然的領會。不錯,血潔淨了我們的罪,但更重要的是,血帶我們進入那成為我們
的分、給我們享受的神裡面。
在啟示錄七章里,那些『曾用羔羊的血,洗淨了他們的袍子,並且洗白了』(14)
的人,乃是在神的寶座前,在神的殿中,並被帶到生命水的泉那裡〔17〕。不僅如
此,二十二章十四節說,『那些洗淨自己袍子的有福了,可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裡,
也能從門進城。』在此我們看見,藉著血的洗淨,我們得著權柄來到生命樹那裡,
並進入那城─新耶路撒冷。生命樹和那城乃是那作為我們福分之神終極的兩方面。
我們若以整體的眼光來看聖經,就會看見立約的血帶我們完滿享受神作我們的福分,
從今時直到永遠(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八六至一○八八頁)。
參讀:以賽亞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七篇。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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