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个金灯台是士每拿的教会,豫言在罗马 帝国逼迫下受苦的教会,从第一世纪末到第四世纪初罗马帝国康士坦丁大帝接受基 督教为国教为止。
主在他的主宰里拣选了众教会来成就他的定旨。他选了小亚细亚这七个城,就是以 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和老底嘉。
每个城的名字,在希腊文都很有意义,恰与那教会属灵的情况相配。我们曾指出,“以弗所”的意思 是“可羡慕的,”指明在以弗所的教会是主所宝爱,并且在他眼中是可羡慕的。 “士每拿”原文意没药。没药是一种香料,在表号上表征受苦。在豫表上,没药表 征基督甜美的受苦。 因此在士每拿的教会是受苦的教会,表征从第一世纪末至第四 世纪初,受罗马帝国逼迫的教会。这个遭受逼迫的教会,乃是在基督的甘甜和馨香 中受苦。换句话说,这教会乃是在耶稣的患难里,交通于他的苦难。 士每拿教会所 受的苦难就是基督所受的,她成了基督苦难的延续。在歌罗西一章二十四节,保罗 说,他“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在我一面,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 保罗是在补满基督的苦难。虽然基督的救赎没有一个人能接续,但是基督的苦难却 需要由所有跟随他的人来补满,不论是个别的或是集体的。 在士每拿教会身上,我们看见耶稣苦难的集体延续。因著这个教会是耶稣苦难的继续,所以她真是耶稣的 见证。 壹 - 说话者
- 一 那首先的、末后的 我们现在来看对士每拿教会说话者。二章八节主说,“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 活的,这样说。”主告诉这个受苦的教会,他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这就是说,他 所经历的苦难无论多重,都不能将他了结,也不能损害他。他是首先的,最终也是 末后的。教会遭受苦难时,必须认识主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永远存在、永不改 变的一位。无论逼迫的环境如何,他仍是一样;没有一事能在他以先,也没有一事 能在他以后。凡事都在他管制的界限之内。 主告诉士每拿教会,他是那首先的、末后的,他乃是指明教会必须是得胜的。教会 不该被任何的苦难阻挠。她必须经过一切的苦难,达到终点,因为主是教会的生命 和元首,他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
- 二 那位死过又活的 八节主又说,神是“死过又活的。”“又活的”意即复活。主受过死的苦,但他又 活了。他曾进入死亡,但死亡不能拘禁他,(徒二24,)因为他是复活。(约十一 25。)受苦的教会也需要认识他是这样的一位,才能忍受各样的苦难。无论逼迫多 厉害,教会仍是存活的,因基督复活的生命在她里面,耐得住死亡。苦难或逼迫所 能作的顶多把我们杀死,但在受逼至死之后却有复活。所以主好像对受苦的教会说, “你当知道,我就是那受逼迫以至于死的,但死不是终结,乃是进入复活的门。我 进入了死亡,就进入了复活的门槛。不要因逼迫而丧胆,也不要因豫见要被杀而害 怕。你必须欢欢喜喜的迎接死亡,因为你进入了死亡,就踏在复活的门槛上。要记 得,我就是那死过又活的。”无论我们需要甚么,主就是。他的资格恰好应付我们 的需要。对于受苦的教会,主不仅是首先的和开始的,也是末后的和终结的。每次 你遭受逼迫的时候,应当兴起,并宣告说,“阿利路亚,我正走向终点,走向末后, 快要踏进复活的大门了。”
贰 - 教会所受的苦难
- 一 患难 在九节,主对士每拿教会说,“我知道你的患难。”这封书信的内容没有别的,只 有患难、受苦和逼迫。对教会来说,患难是生命的试验。教会经历并享受基督复活 生命的程度,只有藉著患难才能被试验出来。不单如此,患难也带进基督复活生命 的丰富。主许可教会遭患难,不仅要见证他复活的生命如何胜过死亡,也要使教会 能享受他生命的丰富。因此,患难对教会是宝贵的。
- 二 贫穷(却是富足的) 主说,“我知道你的患难和贫穷,其实你是富足的。”主的确赞赏这个受苦的教会。 受苦的教会在物质上虽然贫穷,但在主连同他生命的丰富上却是富足的。因此,主 好像说,“虽然你遭受患难和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你在物质上贫穷,但在属灵上 却是富足的;你在属地的事物上贫穷,但在属天的事物上却是富足的。”遭受逼迫 之苦,乃是带我们进入基督之丰富的凭借。我们遭受逼迫、贫穷越多,在基督里就 越富足。
- 三 撒但会堂中不信之犹太人的毁谤 在九节,主也说他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却不是犹太人,乃是撒但会堂的人,所 说毁谤的话。”根据这封书信,逼迫是从宗教来的,就是从撒但会堂中那些不信的 犹太人来的。热中犹太教者对受苦教会的毁谤,就是对她恶意的批评。这些热中犹 太教者,在肉身是犹太人,在灵里却不是。(罗二28~29。)仅是亚伯拉罕在肉身 的后裔,并不将他们构成真犹太人。“肉体的儿女不就是神的儿女。” 所以主说,他们“自称是犹太人,却不是犹太人。”这些热中犹太教的人,固执的 坚持遵守犹太教的制度,包括利未祭司体系、各种献祭的仪式和物质的圣殿;这些 都是豫表,如今已被基督应验并顶替。因著在新约之下的教会,在神的经纶里,与 他们宗教的作法无分,热中犹太教者便谗毁的批评教会。
原则上,今天也是一样; 主恢复中的教会,因著在灵里并在生命中寻求主、跟随主,不在意任何宗教的制度 或作法,热心宗教者就毁谤她们。 主说那些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犹太人的,是“撒但会堂”的人。称作“撒但会 堂,”真是可怕。会堂乃是犹太人研读旧约圣经以敬拜神的地方。然而,因著他们 的顽固,坚持传统的宗教观念,他们就与撒但成为一,抵挡神藉以完成他定旨的生 命之路。因此,他们的会堂在撒但操纵摆布的手下,撒但就是在当时会堂后面的势 力。会堂逼迫过主耶稣,然后逼迫众使徒,现今又逼迫众教 会。因此主称他们为“撒但会堂的人。”甚至主在地上时,就认为会堂 已是属撒但的,就如马太十二章二十五至二十九节,约翰八章四十四节所含示的。 他们表面上是敬拜神,其实是在抵挡神。他们逼迫并杀害真正敬拜神的人,还自认 为是在事奉神。主在地上时,犹太人无法直接的杀害他,因为那时候 他们没有权柄用石头把主耶稣打死。因此他们就利用罗马政府判了他死罪,钉他在 十字架上。同样的原则,犹太会堂挑拨罗马政府,逼迫受苦的教会。从那时起,历 代热心宗教者跟随他们的脚踪,逼迫那些在灵和生命里真正寻求并跟随主的人,还 自认是在维护神的权益。宗教常利用政治来损毁教会。宗教没有权力损害爱主之人 的身体,但是可以用政治或政府来损毁教会。不论罗马天主教或更正教,都像犹太 教一样属于这类,成了撒但的组织,作了撒但损毁神经纶的工具。
- 四 被魔鬼下在监里 在十节主说,“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看哪,魔鬼将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 里,叫你们受试炼。”九节说到撒但,本节说到魔鬼。撒但,原文意对头,他不仅 在外面作神的仇敌,也在里面作神的对头。魔鬼,原文意控告者,毁谤者。(启十 二9~10。)魔鬼,就是撒但,神的对头,在神面前控告我们,也在人面前毁谤我们。 教会受逼迫之苦,开始于神的对头撒但所煽动的犹太教会堂,后来演变成被那毁谤 者魔鬼所利用的罗马政府,把圣徒下在监里。受苦的教会遭受监禁,乃是属魔鬼的 政治与属撒但的宗教,两方面合作造成的。
- 五 要受完满、短暂的患难 在十节,主也说他们要受患难十日。十是完全的数字,如十条诫命,表明神完全的 要求;又如十分之一的供献,表明“十分”构成了完全的供献。十日在圣经里表征 一段完全却短暂的时间。(创二四55,耶四二7,但一12~14。)因此,十日表征受 苦的教会所受的患难是完全的,却是短暂的。无论在我们看来,受患难的时间多长, 在神看都是短暂的,不是千日,不是百日,乃是仅仅十日。赞美主! 这种苦难只不过是暂时的。 就表号说,这十日豫指教会在罗马皇帝之下所受的十次大逼迫,期间是从第一世纪 后半的该撒尼罗开始,到第四世纪初的康士坦丁大帝为止。无论魔鬼撒但藉著罗马 的该撒,煽动起多厉害的逼迫,尽其所能要摧毁、消除教会,他们总不能将她征服 并了结。历史证明,这位死过又活之永活基督的教会,凭著不能毁坏的复活生命, 得胜的抵抗了逼迫,并且昌盛的繁增。
参 - 复活的生命 能至死忍耐 在十节主又说,“你务要至死忠信,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本书信中有几处 向我们指明,复活的生命乃是在教会里面。当主在八节里启示他的资格,说他是那 位“死过又活的”时,就指明他的复活生命是在教会里面。主好像说,“我,就是 复活的一位,正活在你里面。既然复活的生命在你里面,你就没有理由或借口失败。 你不需要因逼迫失败,乃要靠著我复活的生命,得胜的忍受逼迫。”因著这复活的 生命,教会就能忍受患难以至于死。教会总是有资格成为美妙的、得胜的、荣耀的 殉道者。我们也都有资格作得胜的殉道者,因为在我们里面有复活的生命。 肆 - 那灵所说的话 甚至主在这封书信中给受苦教会的话,也是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这指明,所有 的教会都要经历同样的苦难。事实上,在所有的教会中,的确有一些圣徒受过同样 的逼迫。他们都必须听那灵向这个受苦教会所说的话。藉著那灵一次又一次的说话, 主在这封书信中的话,就成了给历世历代所有为主的缘故忍受逼迫之圣徒的话。 伍 对得胜者的应许
- 一 生命的冠冕 我们在十节看见给得胜者的应许-生命的冠冕。生命至终成为冠冕,这是那些得胜殉 道者的荣耀。新约常用冠冕指救恩之外的奖赏。“生命的冠冕”是给那些胜过逼迫,至死忠信之人的奖赏,这是 指得胜的力量,也就是复活生命的大能;(腓三10;)同时也表征这些得胜者,已 经达到“从死人中杰出的复活,”(腓三11,)就是特殊的复活。
- 二 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十一节主说,“得胜的,绝不会受第二次死的害。”在这封书信里,得胜意即至死 忠信而胜过逼迫。本书信所给得胜者的应许有两面:积极的一面是得著生命的冠冕, 消极的一面是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十一节一直是解释启示录之人的大难题。由于人的堕落并罪的进来,人人都必有一 死。但这第一次的死,并非最终的定局。在千年国末了,就是旧天旧 地结束时,除了那些藉著相信主耶稣,记在生命册上的人以外,所有的死人都要复 活,并要经过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这次审判的结果,他们都要被扔在火湖里,那是 第二次的死,也是最终的定局。
因此,第二次的死是神在人死 而复活之后,对人的对付。得胜者既然在受逼迫时因著至死忠信胜过死亡,就没有 留下甚么需要在他们复活以后再受神的对付。他们要得生命的冠冕为赏赐,并且复 活后不再被死摸著,就是不再受第二次死的害。 几乎所有基督教教师,在这里都有难题,他们认为信徒复活以后,就不必再受甚么 对付。 我请你回答这问题:若是你今天过世了,你能说你没有任何事需要主进一步 对付么?你大概不能这样说。这就是说,若是你今天死了,你还是有一些事情需要 主进一步对付的。但这不是说你会沉沦。虽然如此,这个进一步的对付,不会是积 极的事,必定是消极的。每一件消极的事,都是从死来的。因此,若是你还要进一 步消极的受对付,那就是说你仍要被死摸到。这不是说你要灭亡,乃是指明你要受 一些苦。 我们必须听主的话。我们若胜过逼迫,在积极一面会得著生命的冠冕,在 消极一面就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我们都要作得胜者。若是你今世不是得胜者,来世你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第二次 死的害到底是甚么意思,无人能说得清楚。不过有一件事却很清楚,就是你若不胜 过逼迫,有些东西要伤害你。我再说,这不是指你还要失丧,你还要沉沦。不!每 一个得救的人都是永远得救的。约翰十章二十八和二十九节表明,得救的人,不会 再灭亡。不过,在我们复活以后,可能还要从主那里受到一些对付。 不要持守传统的神学,教导说你复活以后,甚么事情就都好了。不信的人在复活以后,要受神对付,定规他们永远的定命。同样的原则,我们在复活之后,还要从主那里,按照我 们今日的行事为人,接受一些对付。若是我们的行事为人是得胜的,这就指明我们 胜过了死,没有留下甚么事需要受主进一步的对付。 我们必须接受主清楚的话,不要信有的教训说,你若在得救以后又失败了,还要失丧、沉沦。那是不正确的。另一种极端的教训是说,我们得救以后,和主之间就再 也没有问题。然而,一个已经得著永远救恩的人,可能仍需要受他对付。这乃是全备的福音。 全备的福音乃是整本新约,不光是约翰三章十六节。启示录二章十一节 这里是全备福音的一部分,这里说应当胜过一切的逼迫。你若没有胜过,就会得不著生命的冠冕,反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你若靠著在你里面的复活生命,胜过逼迫和患难,在积极一面你要得著生命的冠冕,在消极一面你不会被第二次的死摸著。这是主用他清楚的话所给的清楚应许,我们都必须接受。 不管我们是否明白,都当接 受主的话。你若相信约翰三章十六节,也当相信启示录二章十一节。两处都是主的 话。我再说,这才是全备的福音。 这事曾被蒙蔽了好长的时间,少有基督徒敢去碰它。因为他们无法明白,他们的作 法就是不去理会。但是,主永不忽略他的话。凡信他所说的,他必作得彻底。所以 我们要受警告,必须胜过患难、受苦、逼迫,使我们可以得著生命的冠冕,而且不 受第二次死的害。我们若是如此得胜,就不会留下甚么东西,需要主将来进一步的 对付。 (待续) 相关文章: http://blog.creaders.net/theson/user_blog_diary.php?did=4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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