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靈(The Spirit) 是什麼(三)
那靈的七個特點 (屬性)
前面談到那靈(The Spirit) 的二十身位是聖靈-神的靈-父的靈-主的靈-神兒子的靈-基督的靈-耶穌的靈-耶穌基督的靈-主靈-活神的靈-賜生命的靈-生命之靈-恩典之靈-實際的靈-保惠師-能力的靈-榮耀的靈和神的靈-永遠的靈-七靈-那靈
那靈(The Spirit) 的十九個象徵是鴿子-風-雲-氣-衣服-活水-恩賜-初熟的果子-靈水-油-印記-墨-複合的膏-憑質-擔保-豫嘗-羔羊的七眼和在神寶座前點著的七盞火燈。
現在來看那靈(The Spirit) 的七個特點(屬性)如下。
1、生命
那靈的第一個屬性是生命。(羅八2。)當然,這生命是神那神聖、永遠、非受造的生命。在新約里,生理的生命和心理的生命,分別由希臘文bios,白阿司,和psuche,朴宿克所指明。然而,保羅在羅馬八章二節說到生命,卻用另一個希臘文奏厄(zoe)。在聖經里,奏厄表明神的生命,神聖、無限、非受造、永遠的生命。這是我們藉著相信主耶穌所接受的生命:「信入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約三36。)在羅馬八章保羅用這希臘文說到生命,指明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這人裡面。神渴望將他自己當作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這分賜開始於我們得重生的時候,因為那時我們接受了永遠的生命。
作那靈屬性的生命是永遠的。「永遠」一辭不僅表明永久、無終的時期,也表明絕對完全、完整,毫無缺欠或不足的性質。再者,永遠的生命在其範圍上也是永遠的。所以,永遠一辭表明三件事:時間、空間、和性質。就時間的元素說,這生命要永遠持續。就空間、範圍說,這生命是廣大、無限的。就性質說,永遠的生命是完全、完整的,毫無缺欠或不足。永遠生命的範圍包含整個宇宙。永遠的生命既不是暫時的,也不是有限的;它在時間上是永久的,在空間上是無限的。不僅如此,永遠的生命沒有缺欠或不足。
那靈是這樣一個生命的靈。那靈與生命是一,且無法分開;他屬於生命,生命也屬於他。生命是他的內容,他是生命的實際。說得準確一點,那靈不僅是生命的實際,也是生命本身;生命屬於那靈,且由那靈產生。那靈是源頭,而生命是來自那靈的流或水流。
那靈是生命的靈,因為神與基督作生命是在於他。父是生命的源頭,就是生命本身。因為子是父的顯現,(提前三16,)子就是生命的表顯。(約壹一2。)又因為那靈是子的進入,那靈就是生命的進入。生命原來在父裡面,又在子裡顯現在人中間,並成為那靈進入人裡面,給人經歷。因此,那靈成為生命的靈。因為那靈是生命的靈,我們藉著那靈就能接受生命。因為那靈是生命的靈,我們運用靈摸著那靈,就摸著生命。我們接觸那靈,就接觸生命。
羅馬書說到得生命,(一17,)在生命里得救,(五10,)在生命中作王,(17,)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六4,)以及在生命里得以聖別。(22~23。)因為那靈是屬於生命的,得生命的路就是那靈。在生命里得救的路是那靈,在生命中作王的路是那靈,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的路是那靈,在生命里得以聖別的路是那靈。生命屬於那靈,而那靈是生命的。我們若有那靈,就有生命;若沒有那靈,就沒有生命。我們若在那靈里生活行動,就在生命里生活行動;若不在那靈里生活行動,就不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所以,經歷神聖、永遠、非受造之生命的路是那靈。
因為那靈有生命的屬性,神聖的生命就以三重的方式分賜到我們裡面。首先,我們的靈成為生命。「基督若在你們裡面,靈卻因義是生命。」(羅八10。)基督是成了內住之靈的三一神。基督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里,他的內住使我們的靈成為生命。第二,「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6下。)心思是我們魂的主要部分,是代表魂的。因此,心思成為生命,我們的魂就成為生命。最終,生命分賜給我們必死的身體。照著羅馬八章十一節,那叫基督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藉著內住的靈,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所以,生命是以三重的方式分賜到我們裡面:我們的靈成為生命,我們的心思成為生命,以及生命分賜給我們必死的身體。這一切都是藉著生命的靈。
2、愛
那靈的第二屬性是愛。羅馬十五章三十節說到那靈的愛;加拉太五章二十二節指明愛是那靈的果子;歌羅西一章八節題到信徒在那靈里的愛。作為那靈屬性或特點的愛,是神素質的性質。這愛是神所是的素質,神聖生命的本質。
愛是為人生活所需要的。要生活為人,我們必須有愛。沒有愛,社會和我們家庭里的情況會很可憐。愛更是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所需要的。在神聖的愛以外,我們無法生活在一起作基督的肢體。所以,主耶穌囑咐我們要彼此相愛。(約十三34~35。)我們若沒有以神聖的愛彼此相愛,就無法有召會生活;但藉著作為那靈屬性的愛,我們就能愛別人。藉著享受這愛,我們就能愛任何人,甚至愛恨我們、逼迫我們的人。神聖的愛,那靈的愛,不會為任何一種情況所耗盡。
我們需要區別我們天然、屬人的愛,與作那靈果子的愛。在我們接受神聖的生命而得救以前,我們有一些愛的性能;但我們天然愛的美德不含任何神的事物,而作那靈果子的愛滿了神聖的屬靈本質。我們該記得,真實的愛是那靈的果子,這愛的本質、元素乃是那靈。所以,我們天然屬人的愛與作那靈果子的愛,其間的不同是,我們天然的愛不含任何那靈的事物,而那靈的愛滿了那靈的本質和元素。我們在召會生活中所需要的,乃是滿了那靈本質的愛。
惟有一種愛是真實的,這愛是三一神分賜的結果。因為那靈有愛的屬性,我們越在他的分賜之下,就越有真實的愛。事實上,那靈越分賜到我們裡面,我們越在被神聖的愛所構成的意義上成為愛,我們就會有作那靈彰顯的愛,也會用這愛回應別人。
3、喜樂
那靈的第三屬性是喜樂。羅馬十四章十七節說,神的國,就是召會生活的實際,乃是聖靈中的喜樂。帖前一章六節告訴我們,信徒「在大患難之中,帶著聖靈的喜樂,領受了主的話。」不僅如此,加拉太五章二十二節指明,喜樂是聖靈的果子。
所有的人都需要喜樂。身為基督徒,我們被神的愛和神聖的生命所充滿時,就有喜樂。愛來自生命,喜樂來自愛。神的靈是神聖生命、神聖之愛、和神聖喜樂的靈。聖靈是喜樂的靈,所以,我們可以有聖靈中的喜樂,就是那靈的喜樂。我們若不能讚美主,就被打敗了,並且不在聖靈里;我們若在那靈里,就會因神喜樂,並讚美他。
4、安慰
行傳九章三十一節說,「那時全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遍處的召會得平安,被建造,在對主的敬畏並聖靈的安慰中行動,人數就繁增了。」這節指明召會因著逼迫遭受患難,在其中敬畏主並享受聖靈的安慰。這裡我們看見,安慰是那靈的屬性。
在我們的經歷中,那靈的安慰與那靈的喜樂有關。我們有喜樂的時候,就得著安慰。沒有喜樂,就沒有安慰。首先我們有生命,然後我享受愛。我們享受神聖的愛,就有喜樂,也有安慰。
5、聖別,使人得以聖別
新約啟示聖靈有聖別並使人得以聖別的屬性。(彼前一2,羅十五16。)在新約里,「聖別」一辭的意思是分別歸神,分出歸他。成為聖別就是與一切凡俗的不同、有別。宇宙中只有一種性質,是與其他一切事物絕對不同的,這就是神的性質。因此,神是聖別的。成為聖別不是微不足道的事,因為成為聖別實際上就是成為神聖的,與神以外的任何事物分別、不同。
聖別和得以聖別都是指一種聖的元素。聖別指元素本身,因為聖別是聖別的性質和品質。得以聖別指成為聖別的過程,就是聖別的過程。一段過程在進行,使我們聖別,這過程就是聖別。所以,有聖別就是有元素,經歷得以聖別就是在成為聖別的過程中。不僅如此,得以聖別也可表明聖別歸神所產生的實際結果、特性和活動,以及因而產生的情形。(羅六19,22。)
在新約原文裡,多次使用「那靈,那聖的」(the Sprit,the holy) 一辭。(帖前四8,來三7,直譯。)我信其原因是新約里不僅強調那靈,也強調聖。那靈有聖別的屬性,甚至就是聖別。所以,聖靈有時稱為「那靈,那聖的」(the Sprit,the holy)。那靈在那裡,聖別也在那裡。包羅萬有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有聖別的光景,情形。那靈自己是聖別的素質、本質。這靈進入我們靈里,並留在那裡作聖別的素質,我們靈里就有聖別的光景。
彼前一章二節說到那靈的聖別。這裡那靈的聖別,不是指藉基督的救贖得稱義後那靈的聖別,如羅馬六章十九、二十二節,十五章十六節所啟示的。在彼前一章,那靈的聖別(這是本章所主要著重的,重在聖別-15~16)乃是在順從基督,相信他的救贖以前,就是藉基督的救贖得稱義以前。(林前六11。)這指明信徒順從以致相信基督,乃是那靈聖別工作的結果。那靈幾方面的聖別,總括的啟示在帖後二章十三節,乃是要使神所揀選的人得著他完全的救恩。這救恩是在那靈聖別的範圍里完成的。
帖後二章十三節說,神揀選了我們,叫我們藉著那靈的聖別,可以得救。神揀選我們,叫我們得救,乃是藉著那靈的聖別得救。那靈的聖別是神聖的變化,藉此我們完全得救,脫離一切老舊、消極的事物,成為新造,好得著主的榮耀。所以,那靈住在我們裡面,叫我們聖別。那靈的內住實際上是我們的聖別。那靈住在我們裡面有一個目標,就是聖別我們,變化我們。這是那靈的聖別。
在羅馬十五章十六節保羅說,「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里得以聖別,可蒙悅納。」這裡得以聖別,意思是憑生命里的變化得以分別,得以成為聖別。這不是僅僅客觀地位的聖別,乃是主觀性質的聖別。這聖別要更新我們,變化我們,並將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使我們適合作基督身體活的肢體。
我們都需要成聖,成為聖別。我們成為聖別,意思就是我們被分別歸神,並與他成為一。那靈若沒有聖別的屬性、特點,就無法聖別我們。但那靈確有聖別的屬性,這特點就是他聖別我們的能力,因而使我們與一切凡俗的有別。
6、實際
在神新約的經綸里,那靈有實際的屬性。(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實際是神的靈包羅萬有的屬性,因為它包括父、子基督、以及一切神聖的項目和實體。那靈是基督和神聖啟示的實際,因此,那靈是實際。(約壹五6。)聖靈是包羅萬有的實際。所以,實際是那靈最奇妙的屬性之一。
離了實際的靈,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無法有三一或任何神聖的屬性,這些對我們不過是名詞。三一神和他一切屬性的實際,就是實際的靈。
那靈是實際的靈,乃是神與子的實際。那靈是每一神聖事物的實際,既是這樣,他就是永遠生命的實際。至終,因為那靈是實際,他就是神、子、和永遠的生命。沒有實際的靈,永遠的生命是空洞、虛空的。所以,那靈是神、子、永遠生命、和每一神聖之事的實際。這是他稱為實際之靈的原因。
當主耶穌在地上時,實際還沒有進入人裡面。實際在那裡,因為基督自己就是實際,(約十四6,)但這實際只在門徒中間,還沒有進到他們裡面。所以,主告訴門徒,他去是與他們有益的。(十六7。)他去的目的,是要在形態上有所改變,從肉體的形態變為那靈的形態。這改變一完成,他的實際就成為那靈的實際,並且那靈成為實際的靈,然後這實際的靈就能來住在門徒裡面。在約翰十四章十七節主耶穌說,「就是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裡面。」因為實際的靈進到我們裡面了,如今實際就住在我們裡面。
7、能力
新約里所啟示那靈的最後一個屬性是能力。路加四章十四節說,「耶穌在那靈的能力中回到加利利。」這裡那靈的能力是經綸的,因為它是為著職事的能力。十四節的那靈,是在主耶穌受浸時,降在他身上以完成他職事的聖靈。能力中的聖靈降在他身上以前,他裡面已經有素質一面為著他生活的聖靈。所以,主耶穌有素質一面作生命的聖靈,為著他的生活;以及經綸一面作能力的聖靈,為著他的職事。
在羅馬十五章十三節,保羅說到信徒靠聖靈的能力,充盈滿溢的有盼望。這裡聖靈的能力不是經綸的,乃是素質的。信徒充盈滿溢的有盼望,不是工作,乃是他們生活的一面。為著信徒生活的這面,在素質一面需要能力的聖靈。
行傳一章八節是說到那靈經綸之能力的另一經文:「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得著能力就是在聖靈里受浸,(徒一5,)為著應驗父所應許的。(4。)聖靈在基督復活那天,吹進門徒裡面,(約二十22,)是在素質一面作生命的靈。同一位聖靈在五旬節那天,降在門徒身上,是在經綸一面作能力的靈。在素質一面和經綸一面,那靈都有能力的屬性。照著行傳一章八節,藉著那靈的能力,實際上就是那靈的特點,我們能成為基督的見證人,直到地極。(擇自 - 新約總論:那靈)
(未完待續)
那靈(The Spirit) 是什麼(四) - 那靈的五個降臨(臨到)
那靈(The Spirit) 是什麼(二) - 那靈的十九個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