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札記 23~24:人救主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的Ministry職事_1
經文:路9:51~10:24節
按照路加福音,人救主在地上的職事分為兩段。第一段是在加利利完成的_路四14~九50。這一段結束於主第二次揭示祂的死,以及暴露祂門徒之天然的話。
人救主職事的第二段,在祂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的路上進行_路九51~十九27。
祂職事的第一段包括二十七件事。我們會看見,第二段包括三十七件事。這一段的頭一件事是人救主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_路九51~56。
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 路加九章五十一節說,“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祂就定意面向耶路撒冷去。”人救主盡職了三年多,一直是在受人藐視的加利利境內,遠離聖殿和聖城,就是祂為完成神永遠計畫必須受死的地方。祂是神的羔羊_約一29,該在摩利亞山(錫安山)上獻給神;在那裡亞伯拉罕曾獻上以撒,並享受神豫備的羊羔作他兒子的代替_創二二2,9~14,耶路撒冷的聖殿也是建造在那裡_代下三1。
按照神格三一所議定的_徒二23,祂必須在那裡被交與猶太首領_可九31,十33,為他們這些作神建築匠人的所輕棄_徒四11。祂也該在那裡按照羅馬死刑的方式被釘十字架_約十八31~32,十九6,14~15,以應驗關於祂要怎樣死的豫表_民二一8~9,約三14。
此外,按照但以理的豫言,彌賽亞(基督)該在那年被剪除殺害_但九24~26。不僅如此,祂是逾越節的羊羔_林前五7,必須在逾越節那月被殺_出十二1~11。因此,祂必須在逾越節以前_約十二1,可十四1上耶路撒冷去_可十33,十一1,11,15,27。約十二12,使祂能照着神豫定的時間和地點,當逾越節那天,在那裡受死_可十四12~17,約十八28。
我們已經指出,按照路加九章五十一節,主“定意面向耶路撒冷去。”五十二、五十三節說,“並且打發使者走在祂前面。他們就去,進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祂豫備。那裡的人不接待祂,因祂面向耶路撒冷去。”這裡我們看見,人救主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
主耶穌從加利利去耶路撒冷,不能不經過撒瑪利亞。撒瑪利亞人是半外邦、半猶太人。猶太人完全棄絕他們,不肯將他們視為聖民的一部分。撒瑪利亞人因此被得罪了,而對猶太人沒有好感。主曉得這種情形,知道祂和那些同祂一起的人要經過撒瑪利亞並不容易。與祂同行的超過七十人,這由十章一節的事實所證明:“主又選立另外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去。”_路十1。
既然主差遣了這七十人,跟從主一路經過撒瑪利亞往耶路撒冷去的人,可能還要更多。
在九章五十二節,主打發使者走在祂前面。他們進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主豫備。然而,撒瑪利亞人不接待祂。因為主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所以主和跟從祂的人不能停留在那村莊,他們必須往別的村莊去。
“祂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撒瑪利亞人棄絕人救主,“就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麼?”_路九54。有些古卷下加,像以利亞所作的。主轉身責備這些門徒。主似乎對他們說,“你們難道不知道我們是在宣揚禧年?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人,就不是禧年。我們不是要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乃是要將平安帶給人。”
在馬可三章十七節,主給雅各和約翰“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半尼其是出自亞蘭文的希臘文。因着雅各和約翰的性情急躁,主給他們起了這名。在路加九章五十四節他們急躁的話,與他們所陪伴之救主的美德和道德相反。
雷子約翰,在路加九章四十九節也說了急躁的話:“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在你的名里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約翰這種急躁的行動也與人救主的美德相反。約翰的態度,與約書亞在民數記十一章二十八節的一樣。
路加九章五十五節說,“耶穌卻轉身責備他們,說,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只有路加有這話,表明人救主崇高的道德。
路加九章五十六節說,“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他們遂往別的村莊去了。”
在九章五十七至六十二節,人救主指導人如何跟從祂。五十七節說,“他們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那裡去,我都要跟從你。”主耶穌對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島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五十七節的那人是個經學家_太八19,素常過舒適的生活。他看見群眾被救主吸引_太八18,就好奇的想要跟從祂,卻沒有計算代價。所以人救主這樣回答他,是要引他考慮到代價的問題。救主警告他,指出群眾雖然被吸引到祂這裡,祂卻沒有安歇的地方,指明五十七節的那人要跟從主,是會相當受苦的。
在九章五十八節,主特別指出祂沒有枕頭的地方。這裡我們看見,救主的為人生活乃是受苦的生活。祂出生時,客店裡沒有空房供神躺臥_路二7;祂盡祂奇妙的職事時,也沒有地方供祂歇息。所以,受苦乃是祂為人生活的記號_路二12。
我們在九章五十七、五十八節看見,那些好奇想要跟從主耶穌的人。並不知道跟從主所要出的代價。五十七節的經學家當然不知道跟從主要出甚麼代價。因此救主警告這人,跟從祂是會非常受苦的。
在九章五十九節,人救主對另一人說,“跟從我。那人說,主阿,准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這人蒙召跟從救主,但他考慮到自己對死去父親的責任,不願立刻跟從。因此救主鼓勵他出代價,使他在偏傳神國的偉大使命上,成為跟從救主的人_路九60。
請求先去埋葬他父親之人的回答,指明他過度考慮跟從人救主所要出的代價。因此,主答覆時鼓勵他來跟從祂,放下代價的考慮,把埋葬他父親的事留給別人去作。
在九章六十節主接着對前節所題的那人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遍傳神的國,”這話指明埋葬人的,是在屬靈上死了的人_約五25,弗二1;被埋葬的,是在肉身上死了的人,從事這樣的埋葬,乃是作死亡的工作。然而,遍傳神的國乃是活的行為,叫死人活過來,進入神的國。
路加九章六十一節說,“又有一人說,主阿,我要跟從你,但是准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在六十二節主對這人說,“手扶着犁向後看的,沒有一個適合於神的國。”第三個人自願跟從救主,但要先向家人辭別;因此,人救主警告他,不要讓任何事物拖累他進神的國。
在六十二節主說到不要手扶着犁向後看。扶犁耕田,需要全神貫注於所耕的路線。不用說回頭看,只要稍受打岔,就會耕歪。 我們要跟從救主,就需要忘掉一切,為神的國竭力向前。
路加為甚麼在九章五十七至六十二節插進三件跟從主耶穌之事例的記述?原因是主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雖然撒利亞人棄絕了人救主,但是有些人仍然願意跟從主。所以,就在這時候,主對付三種不同的跟祂之人的事例。
我們可以說,今天整個世界就像撒馬利亞區域,世人完全棄絕人救主。但在世人的棄絕當中,有些人願意跟從主。在九章五十七、五十八節敘述的頭一件事例中,我們看見跟從主不是容易的事。反之,我們若要跟從祂,就必須豫備好出代價。在九章五十九至六十節描述的第二件事例中,我們看見跟從主需要犧牲我們死去的父親,好叫我們能宣揚神的國,就是宣揚禧年。然後在九章六十一、六十二節末了一件事例中,我們領悟,我們若要跟從主,就不能向後看,或被任何事物拖累。跟從祂需要我們向前直走。
我們在十章一至二十四節看見,主選立七十門徒擴展祂的職事。九章五十七至六十二節的三件事例,實際上是為這事作豫備。在這豫備之後,主就選立七十個人擴展禧年。
我們已經看見,在九章一至九節,主藉着十二使徒擴展祂的職事,那是在加利利。但如今在從加利利經過撒瑪利亞往耶路撒冷的路上,這個需要大多了。所以,主選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去擴展禧年。十章一節論到這事說,“這些事以後,主又選立另外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去。”救主選立七十個門徒同擔祂的職事,正如摩西照神所吩咐的,選立七十個長老同當他的重任_民十一16~17,出二四1,9。祂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指明他們奉差遣出去作見證人_申十七6,十九15,太十八16。
路加十章二節說,“就對他們說,莊稼固多,工人卻少;所以要祈求莊稼的主,催趕工人收割祂的莊稼。”神在祂的經綸里,有一個計畫要完成;但這計畫仍需要祂的子民為此祈求、禱告。祂要答應他們的禱告,成就他們為祂的計畫所求的。這裡主特別吩咐門徒要祈求莊稼的主。“莊稼”一辭指明神的國是用能長大並繁衍的生命之物建立的。不僅如此,“莊稼的主”這名稱指明主是擁有這莊稼的。
在十章一至二十四節主差遣七十個人出去的方式,與祂在九章一至九節差遣十二個人出去的方式非常相似。主將這個差遣的時間視為禧年的時間;在禧年裡,沒有人會有所缺乏。這是主囑咐那七十個人不要為自己的需要帶任何物品的原因。反之,他們 要留在被接待的地方;人給他們擺上甚麼,他們就吃甚麼_路十7~8。
在十章五、六節有重要的話論到平安:“無論進那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那裡若有平安之子,你們的平安我必臨到那家;不然,平安就歸與你們了。”在這兩節,“平安”一辭很重要,主甚至用“平安之子”一辭。禧年裡主要的就是平安。我們該在平安里向人問安,他們該用平安問候我們。我們問候的人若是平安之子,我們的平安就留下給他。但他若不是平安之子,我們的平安就歸與我們。
在十章十至十六節,我們看見棄絕人救主所差遣的人是何等嚴重。主論到棄絕神所 差遣之人的城說,“我告訴你們,在那日,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所受的還容易。”_路十12。這指明神審判的刑罰,有不同的程度。棄絕主所差遣的人,要比所多瑪的罪,招來更重的刑罰。
我們在上一篇信息中,開始看人救主地上職事的第二段,就是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一段_路九51~十九27。我們已經看見,主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_路九51~56。此後,祂指導人如何跟從祂_路九57~62。這指導乃是為着豫備選立七十門徒擴展祂的職事,如十章一至二十四節所記載的。
路加十章十七節說,“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在你的名里,就是鬼也服了我們。”主耶穌回答說,“我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在人受造以前,撒但背叛了,受了審判,被判要扔在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_賽十四15,結二八17。然後神開始在不同的時機,以不同的程度執行祂對撒但的判決,就如在路加十章藉着七十個門徒,在十字架上藉着基督_來二14,約十二31,在大災難前藉着男孩子和米迦勒,把他摔在地上_啟十二5,7~10,13,又在千年國後,藉着天使把他扔在無底坑裡_啟二十1~3,至終,至了千年國後,要把他扔在火湖裡_啟二十10,受永火的刑罰,直到永遠。
在十章十九節主接着對那七十個人說,“看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並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絕沒有甚麼能傷害你們。”主賜給門徒的是權柄,仇敵有的是能力。權柄征服能力。十九節的蛇象徵撒但和他的使者_弗二2,六11~12;蠍子象徵鬼_路十17,20。門徒藉着主的權柄,制伏了他們邪惡的能力。
主告訴門徒,祂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又說祂己經給他們權柄,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之後主說,“然而不要因靈服了你們就歡喜,卻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_路十20。我們得救,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當然比趕鬼更重要。但是信徒,尤是青年人,很容易因趕出鬼而興奮,勝過名字記錄在諸天之上。
主耶穌聽到那七十個人的報告後,並沒有因他們征服靈而興奮。主告訴門徒,不要因靈服了他們就歡喜、歡騰,卻要因他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
我們頭一次聽到禧年的時候,可能非常興奮。我注意到最近一篇有關禧年的信息釋放之後,聖徒們非常興奮。等到我在後一篇信息里指出,我們必須與基督的死聯合,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他們就興奮不起來。基督必須受死以成就禧年,我們也需要受死好有分於禧年。我們若不死,禧年就不能成為我們的經歷。然而,我們不覺得這種話非常令人興奮。
主耶穌將禧年的事向門徒說清楚之後,就對他們說到祂的死。祂揭示祂的死,頭一次在路加九章二十二節,第二次在九章四十四節。主第二次揭示祂的死以前,告訴門徒“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但他們不明白祂所說的。我們就像那些門徒,可能對禧年很興奮,但對於主說到我們需要與祂同死,好有分於禧年之享受的話,卻不感到興奮。在十章二十節主告訴門徒,不要因征服鬼,因靈服了他們就歡喜,卻要因他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
路加十章二十一、二十二節說,“就在那時,耶穌在聖靈里歡騰,說,父阿,天地的主,我頌揚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父阿,是的,因為在你眼中看為美的,本是如此。我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也沒有人認識父是誰。”主這裡的禱告與在經綸一面神聖的三一有關。子在聖靈里頌揚父,天地的主。在經綸一面,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子。現在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也沒有人認識父是誰。這裡所強調的不是素質的三一,乃是經綸的三一。
救主在聖靈里歡騰,頌揚父,天地的主。“父”是指父和祂(子)的關係,“天地的主”是指神和宇宙的關係。當神的百姓被祂的仇敵擊敗時,祂就稱為天上的神_拉五11~12,但二18,37。然而,一旦有人在地上為神站住時,祂就稱為天地的主_創十四19,22。在路加十章二十一節這裡,人救主這位人子,也稱父為天地的主,指明祂是在地上為着神的權益站住。
在十章二十一節子讚美父“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智慧通達人,”可能特別是指十三和十五節所題那三座城的人,他們看自己是智慧通達的。父的旨意,就是將對子和父的認識,向這樣的人藏起來。二十一節的“嬰孩”是指門徒,他們是智慧之子。父樂意將子和父啟示給他們。
我們不該看自己是智慧通達的。我們若對自己有這種看法,就無法領受關於子和父的啟示。我們不該看自己是智慧通達的,反該看自己是嬰孩,是沒有甚麼知識的人。父將對子和父的認識向嬰孩啟示出來,向智慧通達人卻藏起來,這是在父眼中看為美的。
在二十二節主說,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也沒有人認識父是誰。這裡的“認識,”不僅僅是客觀的知識,乃是完全的認識。關於子,只有父有這樣的認識;關於父,也只有子有這樣的認識。因此,要認識子,需要父的啟示_太十六17;要認識父,也需要子的啟示_約十七6,26。
路加十章二十三、二十四節說,“耶穌轉身,暗暗的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我告訴你們,曾經有許多申言者和君王,想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在這兩節,人救主三次說到“所看見的、所看的、所聽的”那些事。許多申言者和君王要看門徒所看的甚麼事?許多申言者和君王要聽門徒所聽的甚麼事?關於這點,我們應當注意主在二十一節說到“這些事,”在二十二節說到“一切”的事。首先,主在聖靈里歡騰,父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然後主說,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祂。此後,祂暗暗的對門徒說,他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他們所看見的。“這些事、”“ 一切”的事是甚麼?我們會看見,這些都是指同樣的事。
我們看過,那七十個門徒歡歡喜喜的回來,因鬼在主的名里服了他們而歡喜。然而,主告訴他們,不要因靈服了他們就歡喜,卻要因他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就在那時,祂在聖靈里歡騰,頌揚父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然後祂告訴門徒,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祂。末了祂告訴他們,他們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並聽見他們所能看見並聽見的事。二十一節的“這些事,”二十二節的“一切,”以及二十三與二十四節所看、所聽的事,都與我們的名記錄在諸人之上所包括的事有關。
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包括了許多事。實際上,我們需要保羅的十四封書信,來描述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所包括的事。我們不該期望在路加福音里找到完滿的解釋。這包括神的奧秘,特別是神的奧秘,就是基督,以及基督的奧秘,就是召會。
路加十章論到這些事、一切的事以及那些事的話,可能使我們想起保羅在林前二章九節的話:“只是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心也未曾想到的。’”這裡的事乃是神新約經綸里的事。眼睛所能看見的範圍相當窄小,耳朵所能聽見的範圍比較廣闊,人心所能領略的範圍是沒有限量的。神在祂的智慧里,已經為我們命定並豫備了許多深奧、隱藏的事,就如稱義、聖別和得榮等等。這一切都是人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我想強調這個事實:在路加福音里找不到關於這些事、一切事、那些事的解釋。我們必須來到保羅的書信才有關於這些事的解釋。在這些書信里有神新約的經綸,以及這經綸里的奧秘。這些奧秘太奇妙、太深奧了!保羅的書信里所啟示神新約的經綸,包括神聖的三一、神永遠的計畫、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以及神要藉着祂神聖的三一在召會裡得着彰顯的心意。
路加十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與馬太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非常相似。然而,馬太福音里的話不像路加福音那樣清楚、透徹。我們讀馬太十一章時,可能不覺得需要保羅的十四對書信,好使我們正確的領會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卻向嬰孩啟示出來的事。但我們讀路加十章時,因着強調這些事、一切的事,尤其是所看、所聽的事,我們就領悟,我們需要保羅的書信,其中對這一切事有完滿的說明和解釋。
在路加十章,主耶穌相當深入的摸着保羅書信里所揭示奧秘的事。在這一章,主指明禧年的實際是在這一切事的裡面。這就是說,禧年的實際不僅僅在於趕鬼、制伏靈,禧年的實際乃是我們被帶進神在創立世界以前為我們所命定的。神揀選我們,豫定我們享受祂永遠的計畫,就是在祂新約經綸里所完成的計畫。祂也豫定我們享受與祂經綸有關的一切事,這些事在保羅的書信里完全揭示了出來。
我信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包括神揀選我們,以及祂豫定我們。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我們,然後豫定了我們,那就是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保羅在以弗所書裡說到基督的奧秘─基督的身體─以前。他開始先告訴我們,父在創立世界以前的揀選和豫定。我們就是根據這點,說路加十章的這些事、一切的事、所看所聽的事,其解釋在保羅的十四封書信里都可以找到。因此,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是指保羅書信里所啟示的一切奧秘。所以我說,主在路加十章相當深入的論到神新約的經綸。我們若要對這些事、一切的事、所看所聽的事有透徹的領會,就需要來看保羅的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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