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儿女(6): 我们要与基督喜乐欢腾 、同作后嗣
经文
加四7: 这样,你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 也就借着神为后嗣。
彼前二21: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 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
四13: 倒要照着你们有分於基督苦难的多少而欢乐, 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喜乐欢腾。
在当时,保罗以罗马法律为例,后嗣〔加拉太四章七节〕指法定的成年人,有资格承受父亲产业的人;我们要成为神的后嗣,并与基督同作后嗣,就需要在生命里长大, 达到成熟。
神的后嗣乃是神的儿子在他们全人的每一部分都完全成熟, 因而够资格作法定的后嗣,承受神圣的基业; 我们成为神的后嗣乃是借着三一神-父,差出子和灵;子, 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灵,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
我们成为后嗣的条件,乃是在生命里长大,成为儿子, 然后经过受苦,使我们得荣成为法定的后嗣(罗八17)。但神圣生命的真实长大需要苦难 ;我们越与基督一同受苦,就越生长,并且越快成熟, 与基督同作后嗣。
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不是 借着律法,也不是借着肉身的父亲, 乃是借着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灵;子, 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灵,在 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
新约说到信徒是神的儿女、神的儿子、和神的后嗣。作神的儿女, 是我们与神初步或基本的关系。我们可能只是儿女(theson 注:现在基督教国内有多少这样的儿女,包括这论坛上所有蒙恩得救的), 没有长大成为儿 子;或者我们只是儿子,没有后嗣的资格。因此, 我们需要长大,好成为神的儿子。 然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长大达到成熟,好成为神的后嗣。 作为后嗣, 我们就可承受神圣的基业。
(新约总论第五册,二四页)
信息选读
罗马八章十七节说,『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只要我们与他一同受苦,好叫我们也与他一同得荣耀。』这节启示基督乃是神的后嗣;并且揭示我们也是神的后嗣,因为我们是与基督同作后嗣,要承受神在他荣耀里的自己作我们的基业。
基督被指定为那在神的经纶中要承受万有的合法后嗣。(来一2。)他就如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一样,要承受地土、(诗二8、)国度、(但七13~14、)宝座(路一32)和一切。(太十一27。)他既是神的合法后嗣,父神所是和所有的一切,都归他所有。(约十六15。)神的长子基督乃是神指定的后嗣, 我们这些神的众子是得救而与基督同作后嗣。
罗马八章十七节表明,我们作后嗣是有条件的。我们生为儿女后,必须在生命里长大,成为儿子;还必须经过受苦,才可得荣成为法定的后嗣。我们若与他一同受苦难,也必与他一同得荣耀。(新约总论第三百零二篇─中文尚未出书。)
神人的生活有一个原型,这原型该成为我们的榜样。第一个神人的生活,是从马槽到十字架。在他一生的开始和末了,有这两个记号。我(指李常受弟兄)年轻时,若要我说是否喜欢马槽和十字架,我会犹豫不决。但今天我能说,我是过着一种开始於马槽,结束於十字架的生活,我觉得这是荣耀 的。这就是神人的生活。
彼得说,基督既在肉身受过苦,我们也当用同样的心思武装自己。(彼前四1。)我们需要有刚强的心思,才能受苦。我得救以后,立即祷告说,『神阿,从今天起我只要你。别的我甚么也不要。我一生要传你的福音。我要带着圣经,以喝山水契树根为满足。』那是我基督徒生活的开始。我那时已经豫备好,要为主的权益受苦;所以直到大约七十年后的今天,从无任何贫穷困苦使我绊跌。 我们必须用这样的心思武装自己,但这不该是出於我们天然的胆量。这乃是跟随那走这条马槽和十字架之窄路的主耶稣基督。
(神人的生活,三0至三一页。)
参读:神人的生活,第三篇;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二篇;新约总论,第一百八十篇
(完)
神的灵与人的灵调和是神救恩的秘诀和基督徒生活的关键-1
我们要与基督一同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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