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糧: 生命經歷的第四層_07
壹 我們要認識身體,就必須對付己、棄絕己;己是身體的仇敵─太十六 18, 21 ~ 26,路九 23 ~ 25:
一 己就是墮落的魂,向神宣告獨立,因而也向身體獨立;身體最大的難處、最大的攔阻和反對,乃是己。
二 利未記十四章中剃患麻瘋者的毛髮以得潔淨,表徵對付己的難處;剃刀表徵十字架─ 9節:
1 頭發表徵人的榮耀;每一個人都有他所誇耀的地方;有人自誇他的出身,有人自誇他的學問,有人自誇他的美德,也有人自誇他的熱心主;幾乎每一個人都能在自己身上找出一些 可夸的地方,引以為榮,而顯揚在人的面前。
2 鬍鬚表徵人的尊貴;有的人自居他的地位,或自居他的身家,或自居他的屬靈,總覺得他自己比別人高超。
3 眉毛表徵人的美麗;每一個人都有天然的長處和優點,不是來自對神救恩的經歷,而是從人天然的出生而來。
4 全身的毛表徵人天然的能力;我們滿有天然的能力、辦法、主張,以為能為主作這個,能為主作那個,覺得甚麼都能。
5 當十字架的『剃刀』對付了己的一切方面,當我們一無所有,一無所是,我們就是潔淨的─參腓三 7 ~ 11。
6 我們該經過十字架並憑着那靈作每件事,以徹底拒絕己,為着基督身體的緣故,彼此分賜基督。
貳 我們要認識身體,就必須看見身體的
異象─弗一 17,三 3 ~ 6:
一 掃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向他顯現,給他 看見他逼迫信徒,就是在逼迫主自己─徒九 3~5:
1 主是說,『你為甚麼逼迫我?』主不是說,『你為甚麼逼迫信我的人?』掃羅問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4~5節。
2 這裡的『我』是團體的,包括主耶穌和他所有的信徒;藉此掃羅開始看見,主耶穌和他的信徒是一個偉大的人─那奇妙的『我』。
3 主給掃羅看見,當他逼迫身體的肢體時,就是逼迫頭;一切干犯身體的罪,就是干犯頭的罪。
4 掃羅從主向他顯現的那一天,就看見身體─羅 十二 5,林前十二 12,弗一 22 ~ 23,二 16, 四 4,12,16,五 30,西一 18,24,二 19。
二 在這樣高超的啟示之後,主沒有直接指示掃 羅,反而要他進城去,他所當作的事,在那 里必有人告訴他;( 徒九 6;)這一個也是身 體的啟示:
1 主借着他身體的一個肢體─亞拿尼亞─將掃羅交給身體,好將他引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里。
2
這必定使掃羅對基督身體的重要有深刻的印象,幫助他曉得,得救的信徒需要基督身體的肢體。
3 主差遣一個小門徒按手在掃羅身上,對他說,『掃羅弟兄;』(17;)這就把掃羅引進基督的身體裡,叫他被聖靈充滿,並帶他到膏油的塗抹之下。
三 在新約里,關於基督有兩面的說法:一是拿撒勒人耶穌基督─個人的基督;二是基督加上教會─團體的基督─林前十二 12。
四 我們所需要的不是知識,乃是看見啟示而認識基督的身體,進入基督身體的範圍里;惟有從神來的啟示,能把我們帶進基督身體的範圍里,這樣,基督的身體對我們才能成為經歷。
五 人看見了基督的身體,就脫去了個人主義, 不再為自己,乃為身體而活;他就成為有身 體的感覺,以身體為中心的人,脫去了自我 中心─羅十二 5。
六 一切事都在於看見;一個看見自己是肢體的人,定規寶愛身體,看重其他的肢體─腓二 3~4。
七 我們若真看見我們在基督身體上的地位,就會像是第二次得救一樣─參約一 49 ~ 51。
三 我們要認識身體,就必須在身體的約束之下;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 必須受別的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 的度量:
一 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元首把我們安排在身體的特別地位上, 也指派我們特別的功用─羅十二 4 ~ 5,林 前十二15~21:
1 我們每一個肢體,在基督的身體裡都有自己的一個位置,是神所量給各人的,也是我們所該接受的;?然這件事是照着神的意思,就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19 ~ 22 節。
2 每一個肢體都有其一定的位置、有一定的安排、有他的那一分來服事基督的身體;每一個肢體都有他的特點,都有他所能的,那就是他的位置,就是他的地位,也就是他的職事─羅十二4~8。
二 身體長大和發展的基本要求,是我們認清我們的度量,不越過這度量─弗四 7,16:
1 我們要樂意受我們度量的限制;只要我們越過度量,我們就越過元首的權柄,離開膏油的塗抹─羅十二 3,6。
2 當我們越過我們的度量,我們就干涉了身體的等次;不清明適度,而看自己過於所 當看的,就是抹煞身體生活中正確的等次─3節。
三 我們應該像保羅一樣,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界限之內,照着神所量給我們有多少,而行 動並行事─林後十 13:
1 當我們說到自己的工作和經歷,或對主的享受時,我們必須是在度量之內作見證,也就是說,在一定的限度之內作見證。
2 雖然我們期望主的工作開展,但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受神的約束;不要期望無限度的開展;我們若照着那靈而開展工作,就一直有某種限制─13~15 節:
a 我們裡面會感覺到,主擴展他的工作只是要到某一程度;當我們越過了某種界限去開展工作,我們裡面就沒有平安─參二12~14。
b 主可能會在外面環境興起某些事來限制工作的開展;環境不容我們越過界限─參羅十五 24。
3 在教會的事奉上,我們需要看見神只量給我們這麼多,我們不該過度伸展自己─十二3~4,6上。
4 我們所作的一切都該是在身體裡,經過身體,也是為着身體的─參弗四4,亞四6。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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