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三 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26『因為你們眾人借着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9『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為後嗣了。』
神照他永遠的定旨賜給亞伯拉罕應許。在這應許成就以先,律法被賜下作神選民的 監護人。隨後,在豫定的時候,基督這應許的後裔來成就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基督 來了,神所應許之福的成就也來了。這就是恩典。因此,恩典與基督同來,並帶着應
許的成就而來(加拉太書生命讀經,二一六至二一七頁)。
我們必須轉離〔律法〕這監護人,而與那成就應許的基督在一起。當然,這指明我
們也該留在恩典和信這裡。這樣,我們就被包括在那惟一的後裔基督里,承受所應驗
的應許,並享受所賜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福;這福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羅萬 有賜生命的靈。
基督這位亞伯拉罕惟一的後裔,包括所有浸入他的信徒(加三
27~28)。就一面說, 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作我們的救贖主獨自被釘的。但就另一面說,他被釘在十字架 上的時候,我們也與他同釘。為着完成救贖,基督是獨自被釘的;但為着了結舊造,
基督在釘死時也包括了我們。同樣的原則,在應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上,我們
不是那惟一後裔的一部分,在應驗這應許的事上不能有分。然而,就着承受應許和享 受應許而言,我們都包括在內。基督獨自應驗了應許,但基督與我們都有分於對應許 的享受。所以,一面那後裔是惟一的,另一面他乃是包羅的。就應驗說,那後裔是惟
一的;就承受和享受說,那後裔是包羅的,包括所有浸入基督的信徒。
行律法使人成為摩西的門徒(約九
28),這與生命無關;信基督使新約的信徒成為 神的兒子,這完全是生命的關係。我們新約的信徒,生來就是墮落亞當的子孫,且在
亞當里因着過犯,都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但我們因信基督,已經重生為亞伯拉罕的子 孫,並從摩西的律法得了釋放。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因着天然的出生,乃
是因着信。因此,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根據信的原則。這是根據我們的相信, 不是根據我們的行為。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的確不是根據天然的血統。我們成 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按照信的原則。
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是神的兒子,因我們已浸入基督,並且穿上了基督(加
三
27)。信是信入基督(約三 16),浸也是浸入基督。相信基督(在基督里的信)
將我們帶到基督里,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在他裡面得着兒子的名分。我們必須借着 這信,與基督聯合為一,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兒子。借着信和浸,我們已經進入 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與他聯合為一。
有些基督徒反對用神人這個辭,甚至毀謗我們,因為我們說,相信基督的人,就是
借着在基督里的信成為神兒子的,乃是神人。但從聖經來看,人能彀成為神的兒子,乃
是神聖的事實。我們相信基督的時候,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事實上就是三一神這 位神聖者自己─進到我們裡面,我們就由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子。人的兒子如何有分於 人的生命和性情,照樣,我們這些神的兒子,當然也有分於神聖的生命和性情(加拉太
書生命讀經,二一七、二○九至二一一、二一四至二一五、二一二至二一三頁)。
參讀: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十七至十九篇。
-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