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本 1:1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1:2 這話太初與神同在。 1:3 萬物是借著他成的;凡已成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成的。 1:4 生命在他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未曾勝過光。 和合本 1:1 太 初 有 道 , 道 與 神 同 在 , 道 就 是 神 。 1:2 這 道 太 初 與 神 同 在 。 1:3 萬 物 是 藉 著 他 造 的 。 凡 被 造 的 , 沒 有 一 樣 不 是 藉 著 他 造 的 。 1:4 生 命 在 他 里 頭 。 這 生 命 就 是 人 的 光 。 1:5 光 照 在 黑 暗 里 , 黑 暗 卻 不 接 受 光 。 [不同]:“ 話”與“道”;“成”與“造”;“未曾勝過光”與“卻 不 接 受 光” [解釋]: 1、和合本的“道”似乎和中國傳統的“老子”的道有關係。道教與玄學皆以老子道論為思想核心。詳文可見遠志明等的論文。(http://www.hkbu.edu.hk/~cscsnet/articles/psist1_f.html) 2、恢復本的 “ 話” 太初有話: 話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話乃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 神是奧秘的,他需要話來彰顯他。你若要顯得奧秘,最好的辦法就是保持緘默;因為你越緘默,你越變得奧秘。然而,你說得越多,就暴露自己越多。你裡面深處的一切,都藉著你的話顯露出來了。這就是話的意義。雖然神是一個奧秘,但基督是神的話,將他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了。因此這話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至終,這話就是神自己,不是隱藏、封閉、奧秘的神,乃是得著解釋、說明並彰顯的神。這話不是看不見的神,乃是看得見的神。太初這話就與神同在了,話不是與神分開的,神總是在話裡面。 話與神同在 約翰一章一節說,話與神同在,二節說,“這話太初與神同在。”話總是與神同在,神也總是在話裡面,話從未與神分離。許多年輕人離開家後,會收到父母滿了愛的信,這些信就是父母的話。假設你收到一封父親的信,這信就是你父親的話臨到你。然而這話來到你這裡時,就不能是與你父親同在的話。雖然這信是你父親的話,卻不是與你父親同在的話,因為實際上你和你父親彼此離得很遠。這就是說,你父親的話是與你父親自己分開的。這與基督是神的話不同。不要認為這話是與神分開的。不,這話曾經與神同在,並且一直與神同在。當話來了,神也來了。話在那裡,神也在那裡。這話與神同在。所以,一章一節的另一句告訴我們,話與神同在。 話就是神 一章一節的最後一句說,“話就是神。”絕不要想僅僅照著字句了解聖經。這一節說,基督是話,與神同在,他也就是神。基督和神是一還是二?如果他和神是一,聖經為甚麼說他與神同在?這兩句話如何能一致?我們無法使它們一致。由這一節我們發現了明白全本約翰福音的秘訣。在以後的信息中,我們會看到很多與這類似的點。例如,主對尼哥底母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他在那裡?在天還是在地?我們只該說,“阿利路亞!他在這裡又在那裡。”他能在這裡也能在那裡,因為他無所不在。雖然我們無法理解,但我們有清楚的話。只要接受這話:“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雖然我們無法使這節里的話一致,但我們該簡單的以這節為神的話而接受。 約翰的著作很簡短,但他非常謹慎。他知道有人可能和他爭論說,“他與神同在,他也是神,但他可能不是太初就與神同在。太初他是話,但他並不與神同在。後來話才與神同在,至終成為神。”你若讀召會歷史,就會發現甚至在第一世紀,就有一派說法,主張基督原來並不是神,只在某一個時候才成為神。因此約翰加上了二節,這不是僅僅重複一節,也是一個確認:“這話太初與神同在。”從太初基督就與神同在,也就是神。從太初,就是從已過的永遠,話就與神同在。這不像某些人所認為的:基督不是從已過的永遠就與神同在,就是神;乃是到了一個時候,才成為神,才與神同在。基督的神性是永遠而絕對的。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他一直與神同在,他就是神。這就是為甚麼在這卷福音書中,沒有像馬太一章和路加三章一樣,題到他的家譜。在這卷福音書,他是“無父,無母,無族譜,既無時日之始,也無生命之終。”(來七3。)我們都必須非常清楚,我們的基督從太初就與神同在,且就是神。他是從太初就與神同在的話。 (未完待續) 我還在等你那10%的區別呢?-02 http://blog.creaders.net/theson/user_blog_diary.php?did=46324 我為什麼說李常受是最大的異端-11(完) http://blog.creaders.net/theson/user_blog_diary.php?did=46099 請您把那10%的不同貼出來好嗎?送交者: soccerfun2009月08月24日於彩虹 你這10%還沒上來呢? By soccerfun 08/25/09 於 [彩虹之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