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与魂与身体-05
人的魂生命
人除了他与神往来的灵之外,还有他的魂。这魂就是人的自觉;人们觉得有个自我的存在,这就是魂的工作。魂就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凡我们人格所包含的,就是那些叫我们成为人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我们的智力、心思、理想、爱情、刺激、判断力、意志等等,不过都是魂的各部分而已。
我们已经说过,灵和体二者,本都是和合在魂里面,所以魂就成为人的个格,成为人格的总枢。就是因此,圣经就单单称人为“魂,”好像人只有魂一样。例如:创世记十二章五节的“人口,”在原文就是“魂”字。当雅各带他全家下埃及的时候,圣经就记说,“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个魂。”(创四六27。)原文圣经中还有不胜枚举的地方,用“魂”字来代替人。这无他,因为魂就是人格,和人格里的要素。一个人如何,乃是看他的人格如何。一个人的存在、特性、生命等等,都是因魂而有的。所以圣经就称人为魂。
我们一个人的人格所包含的,有三个最大的要素:就是我们意志、心思、和情感。意志就是出主意的机关,就是我们的判断力,表明我们愿不愿,要不要等等。没有这个意志,人就变成一个机械。心思就是我们发出思想的机关,就是我们的智力。我们的聪明、知识、以及一切用心的,都是从这心思而出。没有心思,就叫人变成完全愚笨。情感就是我们的爱好、恨恶、感觉的机关。我们所以能爱人,能恨人,能感觉得喜、怒、哀、乐,都是藉著我们的情感。没有情感,人就像木石一般的没有感觉。我们若细查圣经,就知道这三个人格最大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都不过是魂的各部分而已。因为圣经章节太多,现在不过略举几节,作为例子而已。
魂包含有意志的部分:
诗篇二十七篇十二节说,求你不要把我交给敌人,遂其“所愿(原文,魂)。”
诗篇四十一篇二节说,不要把他交给仇敌,遂其“所愿(原文,魂)。”
以西结十六章二十七节说,使他“任意”(原文,魂)待你。
申命记二十一章十四节说,就由他“随意”(原文,魂)出去。
诗篇三十五篇二十五节说,遂我们的“心愿”(原文,魂)了。
民数记三十章二节说,约束“自己”(原文,魂)(本章共用十次)。
历代志上二十二章十八节,现在你们应当立定魂寻求耶和华。
耶利米四十四章十四节说,他们举他们的魂,要寻求归回居住之地。
约伯记六章七节说,我魂不肯挨近。
约伯记七章十五节说,我魂宁肯噎死,宁肯死亡。
这里的“愿、”“意、”“心愿,”就是人的意志。“立定、”“要、”“不肯、”“宁肯”等,都是人意志的作用。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看见魂是包含有意志这一部分的。
魂也包含有智力、或心思的部分:
以西结二十四章二十五节说,“心”(原文,魂)里所看重的儿女。
以西结三十六章五节说,“心”(原文,魂)存恨恶。
箴言十九章二节说,魂中无知识的,乃为不善。
诗篇十三篇二节说,魂里筹算。
诗篇一百三十九篇十四节说,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魂深知道的。
哀歌三章二十节说,我魂想念。
箴言二章十节说,魂以知识为美。
箴言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要谨守真智慧和谋略,这样,他必作你魂的生命。
箴言二十四章十四节说,你魂得了知识。
这里所说的“知识、”“筹算、”“看重、”“想念、”“存”等等,都是人们的心思、或智力的作用。圣经以为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知道,魂乃是包含有人智力、或心思的部分的。
魂包含有情感的部分:
魂里有情爱:
申命记六章五节说,以全魂爱耶和华你的神。
撒上十八章一节说,约拿单的魂,与大卫的魂,深相契合。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魂。
申命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随魂所欲凡你魂所爱慕的。
撒上二十章四节说,你魂里所求的。
诗篇八十四篇二节说,我的魂□慕渴想主的院宇。
以西结二十四章二十一节说,魂中所爱惜的。
诗篇四十二篇一节说,我的魂切慕你。
雅歌一章七节说,我魂所爱的阿。
以赛亚二十六章九节说,夜间我魂中□慕你。
马太十二章十八节说,我魂所喜悦的。
路加一章四十六节说,我魂尊主为大。
路加二章三十五节说,你自己的魂也要被刀刺透。
这几节圣经说出魂的一种作为,就是魂会爱慕。我们人爱慕的行为,乃是从魂来的;所以我们人的爱情,乃是魂的一部分。
魂会恨恶:
约伯记三十三章二十节说,魂厌恶美味。
撒下五章八节说,我魂里所恨恶的瘸子。
撒迦利亚十一章八节说,我的魂厌烦他们。
约伯记十章一节说,我的魂厌烦我的生命。
诗篇一百零七篇十八节说,魂里厌恶。
这几节圣经教训我们,恨恶是魂的作用。
魂会受刺激:
撒上三十章六节说,众人的魂苦恼。
王下四章二十七节说,魂里愁苦。
士师记十章十六节说,魂中担忧。
约伯记十九章二节说,搅扰我的魂。
以赛亚六十一章十节说,我的魂靠神快乐。
诗篇八十六篇四节说,魂里欢喜。
诗篇一百零七篇五节说,魂里发昏。
诗篇四十二篇五节说,魂里烦躁。
诗篇一百十六篇七节说,我的魂阿,你要仍归安乐。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节说,魂碎。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八节说,我的魂因愁苦而消化。
箴言十六章二十四节说,魂觉甘甜。
以赛亚五十五章二节说,魂中喜乐。
约拿书二章七节说,我的魂在我里面发昏。
马太二十六章三十八节说,我魂里甚是忧伤。
约翰十二章二十七节说,我现在魂里忧愁。
彼后二章八节说,他的义魂就天天伤痛。
这几节圣经,将魂如何会受刺激告诉我们。刺激乃是从魂来的。
看了以上所说,我们就知道,我们情感中所有的作为:“爱情、”“恨恶、”“刺激、”“感觉”等等,都是从魂来的。这样,叫我们明白我们的情感也是魂中的一部分。
魂的生命
有的读圣经的人指明:在希腊文里有三个“生命”字:(一)“比阿司,”(二)“朴宿刻,”(三)“奏厄。”这三个字虽然都是说生命,但它们所说的生命,却各有不同的意思。“比阿司”是指著肉体的生命说的。当主耶稣说,寡妇将一切养“生”的,都献给神,就是用这字。“奏厄”就是最高的生命,灵的生命。圣经用永“生”的地方,都是用“奏厄”这个字。“朴宿刻”就是叫人有生机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圣经中说到人的生命时,就是用这一个字。
我们现在所要注意的,就是在圣经里所用的“魂”字,和“魂的生命”这个字,在原文都是一样的字。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旧约说“魂”字是用“尼法尺,”但是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尼法尺。”新约说魂时,是用“朴宿刻,”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朴宿刻”这个字。这样我们看见,魂如何是三元素中之一,而魂又如何是人的生命,天然的生命。
在圣经中有很多的地方,都是将“魂”译为“生命、”或“性命,”兹举几个例于下:
“惟独肉带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创九4~5。)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十七11。)
“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太二20。)
“安息日救命害命,那样是可以的呢?”(路六9。)
“为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徒十五26。)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徒二十24。)
“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8。)
“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15,17。)
以上这些地方的“生命、”“性命、”“命,”在原文都是“魂”字。但不能译作魂,因为若译作魂,就读不下去,失了意思。这是因为魂就是人的生命。
“魂”就是人三元素中之一,就是像从前我们所说的。“魂的生命,”就是人们天然的生命,就是叫人有生存可能的生命,就是以生机给人的生命,就是人现在所藉著而活的生命,就是以能力赐给人,叫人能为人的生命。圣经既然以“尼法尺,”和“朴宿刻”作为“魂”用,又作为人的生命用,我们就知此二者是若可分,而又不可分的。可分,因为在有的地方,“朴宿刻”只可译为“魂”字,或“生命”字,并不可调换。例如路加十二章十九至二十三节,和马可三章四节的“命、”“生命、”“灵魂”等,原文虽是一字,却不能同译为为一样的字。不然,就无意思。不可分,因此二者在人里面,是有完全的和合的。因为除了魂之外,人就再没有生机了。圣经里并没有告诉我们一个血气的人,除了魂之外,还有生命。人的生命不过就是浸透身体的魂而已。当魂与身体联合时,魂即是人的生命。生命乃是魂的现象而已。就是因为我们现在身体的生命,乃是魂的生命,所以圣经以为人们现在的身体,乃是“属魂的身体。”(林前十五44。)
这魂就是我们人的生命,乃是最要紧的一点,因为这与我们作属灵,或属魂的基督徒是有大关系的。这个我们到了后来再说。
我们已经看见许多的经言,证明魂所包含的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等机关。我们知道人们的思想、想像、决断、感觉、情感、刺激、爱慕等现象,都是从魂来的。所以人的生命,不过就是联合这心思、情感、意志的生命而已。人的生活,不过就是这心思、情感和意志的表显而已。人格在天然境界里所包含的一切,就是魂的各部分。魂的生命就是人天然血气的生命。以上圣经所说人各种的活动,如爱慕、厌恶、知识、谋略、烦躁、欢喜、“立定”等,就是魂生命的作用。
魂与人的自己
我们既然看见了魂如何是我们的人格、主意机关、生命,我们自然就会下断语,这魂也就是我们的“真我,”就是我们的“自己。”我们的“己”就是这魂。这也是圣经所确实证明的。
在民数记三十章里,计有十次说到“约束自己,”在原文都是“约束魂。”这叫我们明白,魂就是我们自己。圣经将魂字译为“自己”的地方很多,我们举几个例于下: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三节:使自己不洁。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四节:污秽自己。
以斯帖九章三十一节:为自己与后裔。
约伯记十八章四节:将自己撕裂。
约伯记三十二章二节:自以为义。
以赛亚四十六章二节:自己倒被掳去。
不特如此,出埃及十二章十六节说到“豫备各人所要吃的以外,”原文就是“各魂。”民数记三十五章十一节、十五节说“误杀人的,”原文就是“误杀魂。”民数记二十三章十节说到“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原文就是“魂愿。”利未记二章一节说到“若有人献素祭,”原文就是“魂献素祭。”诗篇一百三十一篇二节说到“我的心平稳安静,”原文乃是“魂平稳安静。”以斯帖四章十三节说到“莫想你在王宫得免这祸,”原文就是“莫想魂在王宫。”阿摩司六章八节说到“指著(他)自己起誓,”原文乃是“指著魂起誓。”这几节圣经,用各种的话语,指明魂乃是人的自己。
就是在新约里,也是如此。彼前三章二十节的“八人,”行传二十七章三十七节的“二百七十六人,”在原文都是魂字。罗马二章九节的“一切作恶的人,”原文乃是“一切作恶的魂。”警告了作恶的魂,就是警告了作恶的人。雅各书五章二十节以为救一个魂不死,就是救一个罪人。路加十二章十九节那个愚昧的富翁,对自己的魂说安逸的话,就是对自己说话。
所以圣经以为人的魂,或人魂的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乃是很明显的。因为,以上所举的几个例,若直译为“魂,”或“生命,”就要变毫无意思,惟有译作“自己,”才可以。这是因为圣灵以为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我们若重主耶稣的话,就要证实这个。
马太十六章二十六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原文,朴宿刻),有甚么益处呢?人还能拿甚么换生命(朴宿刻)呢?”
路加九章二十五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甚么益处呢?”
马太所记的事,和路加所记的,都是一样的。但一个说魂的生命,一个说自己。这样,我们看见,圣灵用马太来注解路加“自己”的意思是甚么;用路加来注解马太“生命”的意思是甚么。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人的自己,就是人的魂,或生命。
当我们读过圣经讲论魂的话语之后,我们知道人的魂,就是人的生命,人的自我,人的人格,和人格中所包含的意志、心思、和情感等等。这样的查考,叫我们得著一个断案,就是人的魂所包含的,就是每一个人“为人”所共有的一切事物。每一个血气的人都有魂,和魂所包含的一切。魂就是每一个血气的人所同有的生命。在人未重生之前,生命里所包含的一切,无论是自我、是生命、是气力、是能力、是心思、是主意、是爱情、是感觉,都是属乎魂的。换一句话说,魂的生命,就是人从母腹生出来所得的生命。这生命中一切本来(在未信主前)所有的,所可有的和所能有的,都是属于魂生命的。我们若认准了甚么是属乎魂的,我们后来就容易知道甚么是属乎灵的,就能分别属灵和属魂的。
下期:ZT:灵与魂与身体-06
http://blog.creaders.net/theson/user_blog_diary.php?did=47533
上期:ZT:灵与魂与身体-04
http://blog.creaders.net/theson/user_blog_diary.php?did=4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