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两种定罪
在罗马八章一节说,“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我们很容易将这节经节视为理所当然,以为我们已经懂了,也许认为这里的定罪与二章及三章所说的定罪是一样的。但是二章及三章所描述的定罪,在八章一节以前就已经除去了。
因此,这节的定罪是另一种定罪,是在我们里面的定罪。二章及三章的定罪是在神面前的,不是根据我们里面的感觉或知觉。这是客观的定罪,是根据神律法的定罪。我们得救以前,可能不领悟我们在神眼中,按照他公义的律法是被定罪的。当我们相信主耶稣的时候,基督救赎的血除去了那个定罪。阿利路亚,耶稣的血已经洗去了这个定罪!因此,我们不再有这种定罪。
我们不该将二章及三章的定罪与八章一节的定罪混为一谈。八章一节的定罪是主观的、内里的,是照着我们里面的感觉,也是照着我们基督徒的良心而有的。我们若领悟八章一节是紧接着七章,就能清楚这点。
在七章保罗告诉我们,他里面的各部分一直在进行着一场争战。其中有一部分立志要完全、彻底的遵守神的律法。这一部分愿意以神为乐,讨神喜悦,并使神得着满足。因此,在七章二十二节说,“因为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是当我们这一部分操练要行善,并要履行律法的时候,另一部分就起来争战。这一部分总是击败喜欢神律法的那一部分。所以二十三节说,“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人良善的部分每次都被击败。我们也许站在良善部分的这边,来对抗另一部分,但我们总是被击败,打了败仗。在七章二十三节说,借着那在他肢体中罪的律,他被掳去。这样被掳的光景岂不是很可伶么?然而,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基督徒可能天天都被这个罪的律掳去。我们不是被外面强大的仇敌掳去,乃是被里面小小的仇敌,就如脾气,所掳去。我们经常说发脾气;实际上,若是说被罪的律掳去更准确。这不是发脾气,乃是被我们肢体中罪的律所掳去。二十四节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这个呼求与八章一节的定罪有关。这不是客观的、在神面前的定罪,乃是主观的、在我们里面的定罪。此外,这种定罪对神来说不是问题,对我们却成了问题。
很少不信主的人有这种定罪的经历,然而几乎每一个寻求的基督徒都有这个难处。当你不寻求主而去爱世界的时候,不会有这个难处;但是你一开始爱主、寻求主,自然你就会定意要改变自己,甚至要完全,要竭力的爱主。这个决定就兴起了罗马七章所描述的争战。我们的立志为善或改良自己,都会惹动我们肢体中罪的律,使我们里面的小仇敌起来与我们争战。我们里面有许多仇敌。一个基督徒若不是非常爱主,或者没有立志要讨主的喜悦,这些仇敌不会搅扰他。然而他一旦定意要行善,仇敌就会兴起。
保罗在二十五节接着说,“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样看来,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却用肉体服事罪的律。”这是七章的结语。这一章并没有给我们蒙拯救脱离主观定罪的路,因此我们需要第八章。我们若仔细读七章,就会看见那一章乃是描绘我们这人里面各部分的争战。我们知道,我们人是由不只一个基本的部分所组成。人堕落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我们里面的各部分彼此不和谐。
没有定罪
保罗写八章的时候,首先说到定罪:“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1。)我要再说一次,这里的定罪是指里面的定罪。作者在这里能够赞美并宣告说,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再有任何定罪了。有人读这一节的时候会说,“我已经在基督耶稣里了,为甚么我没有这种得胜的欢呼?我还是唉声叹气。”原因是:我们事实上和实际上可能还在七章二十四节,而不在八章一节。当我们在召会聚会中享受主的时候,会有得胜的感觉,那时我们是在八章一节;但散会后,我们可能又失败了,发现自己又回到七章二十四节的光景里。
我们需要注意八章一节中动词的时态。这一节用的是现在式,不是未来式。保罗不是说,将来不会有定罪了;他乃是说,“现今没有定罪了。”当难处临到的时候,我们应当记住这一点,宣告说,“现今没有定罪了。”例如,聚会结束后你回到家里,你的丈夫或妻子正要挑起一件麻烦的事。你需要记住,在那个时刻没有定罪了。我们若在日常的景况中宣告八章一节的话,我们就会看见,神的话是何等的有功效。
我们需要向仇敌、鬼魔宣告神的话。我们无论往何处去,都必须宣告神的话。我们应当特别宣告说,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撒但会向我们撒谎,说我们虽然在基督里,我们还是失败了。不要接受这种谎言,也不要相信,却要宣告神的话。我们要宣告说,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
神如何对付罪
保罗在八章一节的得胜呼喊并不是空泛的;他作这样的声明是有确定的基础与立场。他在二节说,“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他在下一节接着说,“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按照这一节,神不但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也是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
八章三节的罪并不是指偷窃之类的罪行。偷窃当然是罪,但这不是本节所指的罪。我们若要明白本节中罪这个字,就必须回到七章。照七章来看,罪必定是个人位,因为罪能够与我们交战、诱骗我们、杀死我们、并掳掠我们。十一节说,“因为罪借着诫命得着机会,诱骗了我,并且借着诫命杀了我。”罪能够诱骗人并杀死人,这个事实指明罪不仅是人位化的东西,罪就是一个人位。照五至八章来看,罪不仅是一个东西或一件事情;罪乃是一个有能力、活活的人位,能够掳掠我们,甚至杀死我们。这罪的确比我们有能力多了。这个叫作罪的人位是谁?这个能够诱骗我们、掳掠我们、并且杀死我们的活的罪,到底是谁?
为着这罪的缘故,神就在罪之肉体的样式、形状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这指明罪住在某种元素里面,这个元素就是人的肉体。因此,我们的肉体乃是罪的住处。罪就住在我们的肉体里面。不仅如此,罪实际上已与我们的肉体成为一,使我们的肉体在实质上成了罪的化身。
大多数的基督徒都知道化身的意义。化身是指一个东西原本是在另一个东西的外面,现在进到那个东西里面,与它成为一。主耶稣是神;但是有一天他化身成了一个人;这样,人便成为基督的化身。同样的原则,罪已经与我们的肉体成为一,使肉体成为罪的化身。我们无法准确的说,罪成为肉身是在甚么时候发生的,但我们知道,这是一个事实。因此,我们的肉体称为“罪的肉体”,因为罪已经与肉体成为一。
如今我们必须看见,当父神为着罪,并且为了对付罪,甚至为了废除罪,而差来子神的时候,神不是使他成为罪之肉体的实际,乃是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与外表。这就是说,神在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他的儿子,这肉体已经成了罪的化身。神为着罪,并为了对付罪、定罪罪,就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他的儿子。
我们要明白八章三节,就需要找出主词与述词。主词是神,而述词是定罪。这节告诉我们,神定罪了罪。神定罪了那诱骗我们、与我们交战、击败我们、掳掠我们、并且杀死我们的仇敌。神在那里定罪了这罪?他乃是在肉体里定罪了罪。我们现在必须问另一个问题:神在谁的肉体里定罪了罪?答案是:神在耶稣基督的肉体里定罪了罪,这位耶稣基督就是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的。神在这个肉体里定罪了罪。根据约翰一章一节及十四节,话(就是神)成了肉体。在这肉体里,就是在永远之话的化身里,神借着钉十字架,定罪了罪。当那人耶稣在肉体里钉十字架的时候,那就是神在肉体里定罪了罪的时候。因此,神在耶稣基督的肉体里,并借着他包罗万有的死,就定罪了罪。
罗马八章三节的末了不是句点,而是逗点。这指明四节乃是三节的延续。根据这两节,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我们得以在灵里
罗马八章三节说,“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这话是指成为肉体,就是三一神所经之过程的第一个步骤。三节里的主词不是神的儿子,而是神。在这一节里,保罗不是说,神的儿子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而来;他乃是说,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这意思是说,根据这一节,采取这个行动的乃是神。神差自己的儿子,借着成为肉体,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而来。
在这个过程的第一个步骤-成为肉体之后,神又借着钉十字架而定罪了罪。当子在罪之肉体的形状、样式里钉十字架时,神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因此,子在十字架上的死,就是神对罪的定罪。
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身上
成为肉体以及钉十字架这两个步骤,有一个目的,就是四节所启示的:“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这节的头一个字“使”的意思是“为了”,说出前一节所采取之行动的目的。神差来自己的儿子,又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乃是为着一个特别的目的。这意思是说,成为肉体与钉十字架产生出一种结果。这两个步骤的结果,乃是使律法义的要求,自然而然的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无须努力去遵守律法义的要求。律法义的要求得以成就,乃是基督成为肉体和钉十字架的结果。因为成为肉体的基督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所以律法的要求就自动的成就在我们身上。
保罗在四节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这指明神差来自己的儿子,在肉体中定罪了罪,好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一班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在永世里,神就想要完成他的定旨。我们可以说,神在他面前开了一条高速公路,使他可以在这条公路上前进,以成就他的心意。但是有个叫作“罪”的仇敌,进来阻挡这条路。因此,神就差来自己的儿子,并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为要除去这公路上的障碍。神借着基督的成为肉体与钉十字架,就定罪了罪,并且将罪除去。结果,这公路又再度畅通。除去罪与重新打开这公路的结果,乃是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身上。
请注意: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神的儿子身上。他乃是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一班蒙神拣选、救赎、眷临、临及、摸着的人身上。四节的代名词“我们”所标明的这一班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物,因为律法义的要求是成就在他们身上。这一班人是谁?他们乃是神所拣选的人。
你知道神已经拣选了你么?从亚当起,活在这地上的亿万人当中,神已经拣选了你。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帮助我们明白神的拣选。你到超级市场去买苹果,你看到一大堆苹果在那里。从这一堆苹果中,你就照着你的喜好选出一打来。神也像这样拣选了我们。我们可能不高看自己,不宝贵自己;反之,我们可能轻视自己,甚至恨恶自己。但是神却不恨恶我们。他在永世里就喜欢你,并且拣选了你。你若问他为甚么喜欢你,他会回答说,“我就是喜欢你。”我们是神的选民。不仅如此,我们也是他所救赎、眷临、摸着的人。根据四福音,被神摸着是一件大事。被神摸着会使我们不一样。我(李弟兄)能作见证,五十多年前他摸着我,我立刻成了一个不同的人。我们乃是在四节的“我们”当中;我们已经被神摸着了。
我们必须相信神的话,不想我们的环境,也不看我们自己。罗马八章四节说,“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我们读了这话,可能会说,“我多半的时间是照着肉体而行,而不是照着灵而行。”如果有人问,你是照着灵而行,还是照着肉体而行,你可能没有胆量说,你是照着灵而行。照你的领会,你没有充分的立场,使你有把握的说,“我是照着灵而行。”你犹豫一会儿,也许会说,“我有的时候是照着灵而行,但大部分的时间是照着肉体而行。”说到照着灵而行这件事,我们需要记得有两个世界,两个范围-物质的范围和属灵的范围。在属灵的范围里,神乃是借着说话行作万事。只要神说了某件事,那件事就成了定案。四章十七节告诉我们,神称无为有。这就是说,他借着说话称无为有。例如,根据创世记一章三节,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罗马书是一卷论到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的书。论到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罗马八章是非常紧要的。我们若没有这一章所启示的经历,就不可能有正当的基督徒生活和正当的召会生活。在今天许许多多的基督徒当中,很少人有正当的基督徒生活和正当的召会生活,因为极少人知道罗马八章里关键的秘诀。
两个世界,两个范围
宇宙中有两个世界,两个范围:一个是属灵的世界,另一个是物质的世界。在属灵的世界里有鬼魔、邪灵、以及许多搅扰我们的消极事物。保罗得了启示,看见这属灵的世界。他在歌罗西二章十四至十五节指出,当主耶稣钉十字架的时候,神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把他们公然示众,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那些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并不知道,主钉十字架的时候,在属灵的世界里发生了甚么事。但鬼魔和邪恶的天使却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表示他们的失败。照着歌罗西二章十五节,父神进来清理道路,使基督的钉十字架不至受到打岔。因此,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执政的和掌权的就被击败。这指明基督在钉十字架时,乃是与邪恶的权势争战。邪恶的权势不能胜过十字架上的基督。
主耶稣死后,便埋葬了。就某种意义说,邪恶的天使很高兴基督埋葬了。当他要从死人中复活的时候,神的众仇敌再一次尽全力来拦阻他。邪恶的权势尽其所有的将他拘禁、拘留在死亡里。但照着行传二章二十四节,基督是不可能被死亡拘禁的。他从死人中复活,并且升到天上。他升天的时候,就将邪恶的权势脱下,并且掳掠了他们。我题这一点的目的是要指出,基督徒的生活不仅与物质的世界有关,同时也牵涉到属灵的世界。
我们基督徒生活的难处,主要不是联于物质的世界,乃是联于属灵的世界。实际上,就连罪也不是一件物质的事。罪乃是一件灵界的事,存于属灵的范围中。因此,我们若要胜过罪,就需要属灵的权能、属灵的力量。心智的能力实际上是联于物质的世界,并不能释放我们脱离罪的权势。罪是属于灵界的,只有凭着属灵的权能才能胜过。论到这种属灵的权能,罗马八章乃是紧要的一章。
照着灵而行
保罗在八章四节同时说到物质的世界和属灵的世界。他说,我们“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照着肉体”这话是指物质的范围,而“照着灵”是指属灵的世界。基督徒的生活是复杂的。一面,我们有物质的部分,联于物质的世界;另一面,我们有属灵的部分-我们的灵,联于属灵的世界。我们需要看见,基督徒的生活牵涉到两个世界,而这两个世界都存在于我们里面。我们有肉体,我们也有灵。我们需要思想:究竟我们是活在肉体里,就是活在物质的世界里,还是活在灵里,就是活在属灵的世界里?我们的生活行动是照着肉体,还是照着灵?
我们在八章三节看见,就着罪的问题,神作了一件大事。神借着他儿子的成为肉体,对付了罪的问题,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三节包含了成为肉体和钉十字架。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他的儿子,这是指基督的成为肉体说的。然后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是与基督的钉十字架有关。
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要注意:保罗在四节是说成就,而不是说遵守。他若说遵守,而不说成就,那么这一节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必须遵守律法。但保罗在这里不是说遵守律法,乃是说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那些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这就是说,律法的要求不是成就在遵守律法的人身上,乃是成就在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罗马八章既深且奥,又与经历非常有关。我们若没有足够的属灵经历,就无法明白这一章圣经。照着三至四节,神为着罪,差来自己的儿子成为肉体。借着他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死,神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他定罪罪的目的,是要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身上-不是凭着我们努力遵守律法,乃是凭着我们照着灵而行。因此,我们不是遵守律法的人,乃是照着灵而行的人。
在信心里说话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需要领悟,当我们出于真诚的心说话时,我们的处境就会照着我们所说的成就。假设有人问你得救了没有,你该明确的回答:“是的,我得救了。”你不该犹豫的说,“让我想想。从某些证据来看,我也许已经得救了。”你若说你也许得救了,那么你或许是得救了。但你若说,有些迹象显示你尚未得救,那么你可能出了问题。我们现在既是神的儿女,说话就应当谨慎,因为我们说我们如何,我们就如何。我在早先的信息里曾指出,我们吃甚么,就是甚么。现在我要指出,我们说甚么,就是甚么。
圣经说信徒是圣徒。你是圣徒么?你若考虑这个问题,说,“我不像德蕾莎(Theresa)或法兰西斯(Francis)那样圣洁。我实在不觉得自己十分圣洁。我怎能说我是圣徒?”你若这么说,你的光景就仍然是一个可伶的罪人。但你若宣告说,“是的,我是圣徒!”那么你就真是圣徒了。
我们必须学习不凭着自己天然的真诚说话,乃要在信心里说话。保罗告诉我们,我们说话,是因为我们有信心的灵:“并且照经上所记:‘我信,所以我说话;’我们既有这同样信心的灵,也就信,所以也就说话。”(林后四13。)
我们基督徒遇到事情,常常喜欢一而再,再而三的犹豫、怀疑、考虑并思想。假设有人问你爱不爱主,你可能迟迟不答;你可能考虑这问题,不愿说一些不符合你真实情形的话。你以为你又谨慎又谦卑。实际上,你是上了仇敌的当,被他欺骗了。我们需要在信心里放胆宣告说,我们爱主。
关于在灵里以及接受那灵这事,我们中间许多人都接受了错误的教育。有的人教导说,基督徒要接受那灵,就必须悔改、认罪、并禁食祷告。这样经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忽然之间接受那灵。我们因着受了宗教背景的影响,若是别人问我们是否受了圣灵,我们可能会迟疑不答。但我们若在属灵的事上受过正确的教导,就能够立刻回答:“是的,我已经受了圣灵!”
三个问题
在这一点上,要问三个问题。第一,你是否照着灵而行?第二,你是否照着灵?第三,你是否在灵里?照着灵而行就是照着灵行事,但照着灵乃是指我们全人都照着灵。我们除了照着着而行,以及全人照着灵之外,还需要在灵里。你有没有把握说,你是照着灵而行,你的全人也是照着灵,并且你是在灵里?有时候你不是会发脾气么?那么你怎能说,你是在灵里?你仍然受脾气的困扰,怎么能说,你是照着灵而行,并且你的全人是照着灵?要回答这些问题,你要说,“是的,我是在灵里!不过,当我发脾气的时候,我犯了短暂的错误。但我立刻悔改,并且得着神的赦免。因此,我仍有胆量宣告:我是在灵里。”
保罗在罗马八章四节说到照着灵而行,在五节说到全人照着灵。我们若要照着灵而行,首先我们这人必须照着灵。这意思是说,照着灵而行乃是全人照着灵的结果,因为我们的所作,总是出于我们的所是。
保罗在九节说到在灵里。照着灵的人就是在灵里的人。照着灵乃是在灵里的结果。因此,照着灵而行是来自照着灵,而照着灵是来自在灵里。这指明我们基本的需要,乃是在灵里。我们若不在灵里,就无法照着灵。不仅如此,我们这人若不是照着灵,我们就无法照着灵而行。我们一旦在灵里,就能够照着灵;我们一旦照着灵,就能够照着灵而行。也不仅仅是照着灵;乃是在灵里。“在里”这个不起眼的辞,是非常有意义的。我再说,我们照着灵而行,是因为我们这人是照着灵,而我们这人照着灵,又是因为我们在灵里。我们都能作见证说,“我照着灵而行,因为我是照着灵;而我照着灵,是因为我在灵里。”无论我们在那里,不论我们作甚么,我们都应当在灵里。我们若留在灵里,就不会发脾气,也必定不会说谎。哦,在灵里是一件何等大的事!
两个紧要的事实
你知道你是在灵里么?罗马八章九节使我们能放胆说,我们是在灵里:“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这句话的番译是正确的。不过,“若”是指条件说的,是说到有条件的事。“既然”一辞也是指条件说的,但这条件已经履行,是一件完成的事实。例如,我也许对一位弟兄说,“你若来,我就送你一本圣经。”这里的“若”是指一种需要履行的条件。但我也可以说,“你既然来了,我就送你一本圣经。”在这句话中,“既然”一辞是指一种已经履行的条件。说“你若来”,指一种要履行的条件;但说“你既然来了”,指明条件已经履行了。九节的意思是属于第二种情形,就是已经履行的条件。这里保罗的意思是说,神的灵既然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在灵里。那灵住在我们里面,乃是一个事实。这不是有待履行的条件,乃是已经履行的条件,并且已经成了事实。因此,神的灵既然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在灵里了。
我有确定的把握说,我们这些信徒都有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这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根据八章九节,我们的把握不是神的灵将要住在我们里面,也不仅仅是神已经住在我们里面,乃是神现今正住在我们里面。哦,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这真是个美妙的事实!因着这个事实,我们能彀放胆的说,我们乃是在灵里。
即使我们失败、犯错,神的灵仍继续住在我们里面。例如,我们有时候会发脾气,但这没有改变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的事实。他的内住是持续不断的。现今神的灵既然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在灵里。这也是一个事实。因此,九节有两个紧要的事实:第一,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有那灵。第二,我们乃是在灵里。
地位与光景
一面,保罗在九节说,神的灵既然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在灵里。另一面,他又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假设我们说,“神的灵既然住在我们里面,我就是属那灵的。”然后我们又接着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在基督里。”这样更改“属的”和“在里”的说法,会造成很大的区别。
说神的灵既然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是属那灵的,这话是不对的。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在基督里,也是不对的。这里的“属的”是指地位,而“在里”是指光景。我们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这是地位的事。凡没有基督的灵的,就不是属基督的。我们这些信徒没有任何地位上的难处。我们有基督的灵,我们也是属基督的。但我们就光景说可能有难处,这就是“在里”所表明的。我们都可以有信心的说,我们是属基督的。但正如我们曾指出的,若要说我们在灵里,我们可能会犹豫。
我们属基督的这个地位是绝不会改变的。为这缘故,如果我们说,我们有时候是属基督的,有时候不是属基督的,这是不对的。我们永远是属基督的,正如我们永远属于我们出生的家庭一样。不论你在何处,你都属于你的家庭。这是地位的问题,是不会改变的。虽然我们永远属于某一个家庭,但我们未必一直在那个家庭里。在一个家庭里,就像在灵里一样,要视光景而定。我们必须承认,有时候我们会有不在灵里的难处。我再说,我们是属基督的,这个地位绝不会有问题;但有时候我们会有不在灵里这个光景上的难处。在本篇信息中,我们所论到的是光景,而不是地位。地位的问题已经一次永远的解决了。阿利路亚,我们都是属基督的!但我们在灵里的光景还不固定、稳固。因此,如何稳定我们在灵里的光景?
(未完待续)
保罗福音书:在神他儿子耶稣基督福音上的事奉
神的十二种情形-读罗马书
神的福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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