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福音勤奮的祭司,以及在神兒子的福音上事奉神-4 經 文 羅一9,“我在他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里所事奉的神, 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提到你們。” 七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 叫我們在靈的新樣里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里。” 羅馬一章九節里“事奉”一辭,原文意在敬拜中事奉, 如在馬太四章十節,提後一章三節,腓立比三章三節, 路加二章三十七節者。保羅 認為他的傳福音, 乃是這樣對神的敬拜事奉,不僅是一種工作。(聖經恢復本, 羅一9第二注。) 羅馬一章九節說,“在我靈里所事奉的神”,這裡的靈不是神的靈, 乃是我們蒙重生的靈。這說出保羅事奉的路: 保羅事奉的實際乃是 在福音上,又是在他的靈裡面。所以, 事奉神的路,外面是福音,裡面是靈;外面必須有福音, 裡面必須有靈。裡面的靈要強、要活,要新 鮮、豐富,要高昂、 釋放,而外面的實行就是傳福音。這福音不僅是罪得赦免的福音, 更是整卷羅馬書的福音。(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 冊,四頁。) 羅馬書可以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罪得赦免,蒙神稱義, 與神和好,並蒙神悅納。我們原來都是罪人,頂撞神、遠離神、 背叛神、與 神為仇為敵;現在因著接受主,他的寶血就洗淨了我們, 叫我們因著他的寶血蒙救贖,罪得赦免,蒙神稱義,與神和好, 並蒙神悅納;這是神 福音的頭一步, 也就是一章至五章十一節所說的。 神福音的第二部分是生命與成聖。羅馬書的第二部分給我們看見, 主作我們的救主,不僅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功了救贖, 他還進到我們里 面,作我們的生命。八章十節說,『 但基督若在你們裡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 這裡說到基督在我們裡面。神福音的第 一段, 乃是說到基督在十字架上,那是客觀的;但在第二段, 這位救贖的基督進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能憑他活著, 以他為我們的生 命,完全活在他裡面。他既作了我們的生命, 就成了我們的一切。在這生命里有能力、亮光、智慧、公義、聖別、 愛、忍耐、謙卑、喜樂;可 以說,在這生命里甚麼都有。 當我們憑這生命活著時,我們就享受了這一切的豐富。如此, 我們就得勝、聖別了。這聖別的生命在我們裡面, 一 直作變化的工作,使我們得著變化;至終, 我們就與神的兒子畢像畢肖。這是神救恩的第二面, 是從五章十二節到八章所說的。 神福音的第三部分,乃是我們這些有基督作生命,被基督變化, 有基督形像,一同作神兒子的人,作為基督的肢體,配搭、 聯絡一起,成 為基督的身體。(十二5。) 這一個身體就是基督的寄託。基督是元首,我們是身體;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是他的彰顯。這個就是召會, 也 就是召會生活,是十二章到十六章所論到的。 至於八章和十二章之間的九、十、十一章,乃是一段插進來的話, 論到神揀選的恩典;這包括在 神的福音之內。在創立世界以前, 神就揀選了我們;然後在時間裡,神照著他的揀選向我們施恩, 並召我們來,稱我們為義,再把我們變化、 配搭、建造在一起, 成為一個身體,來彰顯基督。羅馬書所講的, 就是這樣一個完備的福音。 (未完待續) 神福音勤奮的祭司,以及在神兒子的福音上事奉神-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