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啟示(2)-屬性與美德
基督的神聖屬性與人性美德還包括:
拾貳 憐憫
希伯來二章十七節說,『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一樣,為要在關於神的事上,成為憐憫、忠信的大祭司。』基督成為人,並且在地上生活為人,經過人生一切的苦難。結果,他完全有資格來憐憫我們。他知道如何憐憫人,因他是有人生經歷,人生苦難經歷的人。
為了有資格作大祭司,基督成為肉體,與我們一樣。我們甚至可以說,他不僅與我們一樣,因為他在為人生活中遭遇我們所沒有遭遇過的事。他成了和我們一樣的,同情我們一切的軟弱。所以,他這大祭司是憐憫我們的。
基督的憐憫購得很遠。他的憐憫比他的恩典購得更遠。基督的愛沒有他的恩典購得那麼遠,他的恩典沒有他的憐憫購得那麼遠。恩典只達到與其相當的情況。但憐憫購得遠多了,達到可憐且不配得恩典的情況。按我們天然的光景,我們只有資格接受主的憐憫,就是購到我們可憐光景的憐憫。
甚至如今,雖然我們得救了,但在有些方面,我們的光景仍需要主的憐憫購到我們。因這緣故,希伯來四章十六節說,我們首先需要受憐憫,然後才能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基督的憐憫對我們總是便利的。然而,我們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接觸那在我們一切軟弱中同情我們的大祭司,藉此接受憐憫。
拾參 憐恤
馬太福音描繪基督的憐恤。馬太九章三十六節說,『他看見群眾,就對他們動了慈心,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樣。』這節指明基督認為百姓是羊,他自己是牧人。當他臨到百姓時,他們是患麻瘋的、癱瘓的、鬼附的、和各樣可憐的人,因為他們沒有牧人照顧。他看見人在絕望的情況里,就動了慈心。在另一個場合,他『看見大批的群眾,就對他們動了慈心,治好了他們的病人。』(太十四14。)
基督的憐恤也顯示在使四千人契飽的神跡里。(太十五32~39。)三十二節說,『耶穌叫他的門徒來,說,我對這群眾動了慈心,因為他們同我在一起已經三天,也沒有甚麼契的了。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散去,恐怕他們在路上睏乏。』主耶穌在曠野對群眾動了慈心,他不願叫他們餓著回去。基督不讓跟從他的人,在跟從他的路上飢餓睏乏。
憐恤與憐憫多少有些不同。雖然憐恤與憐憫相近,但憐恤比憐憫更深、更細、更豐富。憐憫多少有些是外面的,憐恤卻是內里的。憐恤包含深刻情愛的感覺。所以,憐恤指看見苦惱之事的人內里所存的感覺。這是最深刻的辭句,表明基督對可憐光景中的人內里的情愛。這情愛源於基督愛的素質。不僅如此,憐恤比憐憫持續更久。因此,憐恤比憐憫更深、更長久。
拾肆 溫柔
基督在他的人性里有溫柔的美德。溫柔意即不抵抗世人的反對,甘心忍受。有溫柔的美德,意即我們不侵犯別人,或與他們相爭。反之,我們甘願讓步。溫柔的人向別人讓步,但那些天然剛強的人要抗爭,拒絕讓步。至少,他們要站住他們的立場。然而,溫柔的人讓步,不抗爭,也不侵犯別人的領域。主耶穌說到他自己:『我心裡柔和。』(太十一29。)在面臨敵對時,主耶穌總是溫柔的。
保羅在林後十章一節說到基督的溫柔。溫柔是基督藉著神聖生命而有的人性美德。基督的溫柔不是簡單的事,因這溫柔在他的人性里,並且憑著神聖的生命。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憑著神聖的生命過為人生活。藉著這神性與人性的調和,溫柔的美德得以顯明。
基督的溫柔見於馬太二十一章一至十一節所描述他進耶路撒冷的方式。他是『溫柔的,騎著驢,騎著驢駒,就是負重牲口的崽子。』(太二一5。)這表徵主所甘願呈現自己謙遜卑微的情形。驢和驢駒在一起,給人溫柔的印象。主若只騎著驢,溫柔的印象就不會這麼顯著。主騎著驢,騎著驢駒,意義不是微小,乃是溫柔。基督這屬天的王不是高傲顯赫的來,乃是溫柔謙卑的來。他不是驕傲的騎著馬進耶路撒冷,乃是騎著小驢,甚至騎著小驢駒而來。沒有一個地上的王會作這樣的事。然而,主耶穌來是作溫柔的王。不錯,他是屬天的王,但他無意來作大君王,與別人相爭或競爭。反之,他來是作溫柔的王,不與任何人相爭,或與任何人競爭。這是基督的溫柔。
拾伍 和藹
在林後十章一節,保羅也說到基督的和藹,這美德與溫柔一樣,是由主耶穌裡面的神性與人性調和而產生的。因此,和藹是基督藉著神聖的生命活在他人性里的另一美德。溫柔是不侵犯別人,對人讓步;和藹意即甘願被別人侵犯,並且忍受患難與傷害。溫柔與和藹是基督憑著神聖的生命活在他人性里的兩種美德。
林後十章一節的和藹,原文由二字組成:第一字是介系詞,意向著,第二字意恰當、合宜、或合式。該介系詞加在其他的字上為字首,常有完全或廣闊的意思。用這介系詞作林後十章一節和藹這字的成分,指明這字的意思是完全合理,或合宜、合適到最完全的地步。基督有完全且廣大的合理與體諒。不僅如此,他的行動總是合宜、合式到最完全的地步。
不同的譯本對和藹的原文有不同的譯法。有些譯本將這辭譯為柔順。國語和合本譯為和平。這些領會是正確的,但相當膚淺。其他的譯者指出,原文這字的意思是合理、體諒、合式、合宜。和藹的人是始終合宜的人,其行為始終是合式的。
和藹的美德是包羅一切的。它指明愛、恩慈、憐憫、和平、柔順、溫和、合理、適應的能力、以及許多其他的美德。我們若是合理、體諒、且能適應的,我們也就是溫和、恩慈、溫柔、和平的。不僅如此,我們會溫柔且適度,對別人滿了憐恤。和藹的反面是嚴格正直。缺少和藹的人會嚴格要求別人。但和藹的意思是我們易於滿足,甚至所得的少於所當得的,我們也感到滿足。阿福德(Alford)說,和藹的原文,意思是不嚴格要求合法的權利。
概括基督人性美德的總和,最好的辭就是和藹。除了主耶穌以外,沒有一個人實行過和藹的生活。你研讀名人傳記,就看見沒有一個人是真正和藹的人。然而,你讀四福音,就看見主耶穌的為人生活滿了和藹。主尤其對他的門徒發揮和藹。例如,想想看路加二十四章的記載,他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如何對兩個門徒說話,他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交談的是甚麼事?』(路二四17。)其中一個門徒以責備的口氣回答說,『獨有你在耶路撒冷作客,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發生的事麼?』(路二四18。)主似乎一無所知,問說,『甚麼事?』(路二四19。)於是他們告訴他,拿撒勒的耶穌,如何『是個申言者,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行事說話都有大能,』(路二四19,)但他被釘了十字架。主耶穌是何等和藹,靜聽門徒說他的事,其實他比他們知道得更多!走了相當距離之後,『將近他們所要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他說,請你同我們住下罷,因為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路二四 28~29,)甚至坐下同他們契飯。他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開了,這才認出他來。』(路二四30~31。)在此我們確實看見基督的和藹。他具有和藹這美德所需要之生命的長大、生命的滿足、和生命的滿意。所以,他無論在那裡,都滿了和藹,並且能向眾人顯出和藹。
拾陸 卑微
卑微與謙卑多少有些不同。人也許謙卑,卻不願意卑微,因他也許渴望被高舉。反之,卑微的人是在他的卑微里謙卑。在他的卑微里,能給人看見他的謙卑。
按馬太十一章二十九節,基督有卑微的美德:『我心裡…謙卑(卑微)。』謙卑,意即不重看自己。在一切的棄絕里,主耶穌心裡是謙卑的。他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盼望為自己得甚麼。因此,無論環境如何,他心裡都有安息;他完全以父的旨意為滿足。我們該享受他作這樣卑微的一位。
拾柒 降卑自己
腓立比二章八節上半說到基督:『既顯為人的樣子,就降卑自己。』這裡我們看見基督降卑自己的美德。當基督成為人的樣式,進入人性的情況時,他顯為人的樣子。既顯為人的樣子,就降卑自己。首先他將他神性的形狀,外面的彰顯,擱在一邊,成為人的樣式,藉此倒空自己;然後他又降卑自己。
基督是神,有神的彰顯。他與神同等,但他將這同等擱在一邊,並且倒空自己,取了人的樣式。然後,既顯為人的樣子,又降卑自己。這就是說,當他作人的時候,他不堅持甚麼,反而降卑自己,直到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步。
基督降卑自己,是進一步的倒空自己。基督的降卑自己,顯明他的倒空自己。十字架的死,是基督降卑的極點。我們該在他降卑的極點上敬拜他。
拾捌 順從
腓立比二章八節也說到基督的順從,說他『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羅馬五章十九節告訴我們,藉著基督的順從,多人要構成義的。這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順從的義行。這順從的結果是神的恩典更加洋溢的臨到多人,(羅五15,)使多人構成義的,(羅五19,)使我們被稱義得生命,(羅五18,)並且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活過來。(林前十五22。)基督順從的結果是叫眾人得生命。
拾玖 忠信
希伯來二章十七節告訴我們,基督是憐憫、忠信的大祭司。『憐憫』一辭與基督是人相合;『忠信』一辭與他是神相合。要成為忠信的,不僅需要美德,也需要能力。我們也許渴望在遵守我們的話上忠信,但我們缺少能力、方法履行這話。至終,由於我們的無能,我們也許被迫不忠信。然而,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不僅僅是誠實、有美德的人,也是忠信的神。神是信實的。(來十23。)他無論說甚麼,都能履行。不僅如此,神絕不說謊。(來六18。)無論他說甚麼,他都能履行,因他有辦法履行他的話。所以,基督能忠信,因為他是神。
惟有神能完全忠信。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全然忠信。但沒有甚麼能使神不履行他的話。所以,基督能作忠信的大祭司,因為他是全能的神。既然他這神的兒子就是神自己,他就能對我們忠信,作我們的大祭司。
貳拾 真實
在林後十一章十節保羅說,『基督的真實在我裡面。』這裡的真實是指真實的美德。因為保羅憑基督而活,凡基督之所是,就都成了他行為上的美德。基督的真實就是他的真實、真誠、誠實、可靠,是神聖的屬性,(羅三7,十五8,)也是人性的美德,(可十二14,)就是神聖實際的流出。(約四23~24,約貳1,約參 1。)這樣一種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該是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
貳壹 公義
彼後一章一節說到『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耶穌基督是神作我們的救主。這節不僅說到我們神的義,也說到我們救主的義。由保羅在羅馬書中所說的,我們也許以為神的義是一回事,基督的義是另一回事。但這裡彼得說到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將這兩種義結合。這是需要正確領會的重要事情。
我們的神是義的。他藉著他的義,把寶貴的信當作神聖的分,同等的分給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他都不偏待。現今他不僅是我們的神,也是我們的救主。因此如今他的義不僅是神的義,也不僅是基督的義,乃是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就他是我們的救主說,他的義乃是他的義行,就是他絕對順從的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為我們成就了救贖,(來九12,)使我們能被神稱義。(羅五18。)就他是我們的神說,他的義乃是他的公義,使他基於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行、救贖,(羅三24~25,)稱義猶太和外邦(羅三30)一切在基督里的信徒。(羅三26。)在這雙重的義里,因這雙重的義,就是我們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所有的信徒都已同等的分得寶貴的信,就是新約之福寶貴的質實。
在約壹二章一節,耶穌基督稱為『那義者』。我們的主耶穌是全人類中惟一的義者。他在十字架上的義行,(羅五18,)為我們和所有的罪人滿足了公義之神公義的要求。惟有他彀資格作我們的辯護者,在我們犯罪的光景中照顧我們,並且把我們恢復到義的光景中,以平息我們與我們公義的父之間的關係。
我們可以不說『那義者耶穌基督』,而說『耶穌基督,那義的一位』。耶穌基督的確是那義者,那義的一位,惟有這義者能作我們與父同在的辯護者。我們有難處,父有反對我們的案件,因為我們是錯誤的人。因著我們是錯誤的人,我們就需要那義者來顧到我們的案件。
在行傳三章十四節,彼得稱主耶穌為那『公義者』。公義就是與神、並與一切人事物都是對的。惟有主耶穌能稱為那公義者,因為惟有他與神、並與一切人事物都是對的。主耶穌是那義者,就是公義的一位。他從未與神、或與任何人事物不對。這樣一位的公義也該是我們對基督享受的一分。
貳貳 聖別
基督的另一屬性是聖別。路加一章三十五節下半論到基督說,『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主耶穌的成孕既是出於聖靈,所以這樣成孕所要生的是聖者,就是內里聖別者。這聖者是耶穌我們的救主。因此,他有聖別的神聖屬性,使他彀資格作我們的救主和聖別我們的那一位。(來二11。)
在行傳三章十四節,彼得說到主耶穌是那聖別者。這節的『聖別』指明,拿撒勒人耶穌,猶太首領所藐視的一位,是絕對為著神並分別歸他的。不僅如此,他絕對與神是一。按聖經里『聖別』一辭的含意,表徵他是絕對向著神、絕對為著神、並絕對與神是一的人。惟有主耶穌是這樣的人。他終其一生都絕對分別歸神,為著神,並與神是一。所以,他稱為那聖別者。
在啟示錄三章七節,基督說到他自己是『那聖別的』。憑著他並藉著他,召會就能聖別,從世界分別出來。不僅如此,藉著並在他聖別的性情里,召會就得以聖別。
貳參 能力
在希伯來七章二十五節、馬太九章二十八至三十節、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希伯來二章十八節、啟示錄五章三至五節,和六章一節,完全表明基督能力的屬性。基督的能力使他彀資格具有同情、憐憫、憐恤、溫柔、和藹、卑微、降卑自己、順從、忠信、真實、公義、和聖別的屬性。凡他所喜歡作的,他都能作;凡他所要作的,他也能作。他無限的能力是他所是的獨特屬性。
貳肆 配得
啟示錄五章十二節告訴我們,基督是配得的一位。配得是他的一個屬性,這屬性值得我們的讚美和珍賞。基督的配得來自他所是以及他所成就的資格,尤其是他藉著所經過的過程而有的成功。他一切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也是他配得的資格。
-待續
基督啟示(1)-屬性與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