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 阿奎拿 (与圣奥古斯丁同著名) 神学大全——“基督是受造物”这命题是不是真实的
神学大全摘录 《神学大全·第十三册:论天主圣言之降生成人》第十六题第八节 第十六题 论关于基督之“存在名分”及“成为”者 第八节 “基督是受造物”这命题是不是真实的 有关第八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基督是受造物”这命题似乎是真实的。因为: 1.教宗良(440--461年)说:“这是新的和前所未闻的结合:即那现在和昔在的天主成为受造物。”(参看奥斯定,《证道集》第一二八篇)可是,这句话却可以指称或用于基督,即天主圣子借着降生成人所成为者(受造之人)。所以,“基督是受造物”这命题是真实的。 2.此外,两种本性(天主性和人性)的特征,都能用以指称两种本性的共同自立体,无论用什么名称来表示这个共同自立体,正如前面第三节所说的。可是,人性的特征是“是受造物”,如同天主性的特征是“是造物主”一样。所以,可以兼用二者来指称基督:即祂是受造物,以及祂是非受造的和造物主。 3.此外,灵魂是人的主要部分,身体是次要部分。可是基督因取自童贞女的身体,简直地称为生于童贞女者。所以,也应该因其为天主所造的灵魂,而简直地说基督是受造物。 反之,盎博罗修在《论天主圣三》中说:“难道基督是因一句话而形成?难道基督是因一命而受造?”(参看《圣咏》第三十三篇6节和第一四九篇5节:“因天主的一句话,诸天造成……上主一命它们,立刻受造。”) 他的口气宛如说:“不是的。”所以,他继续说:“可是在天主内怎能有受造物存在呢?因为主祂是单纯性体的天主,而非组合性体的天主。”(参看《论信德》卷一第十六章)所以,不应该赞同“基督是受造物”这命题。 正解 我解答如下: 正如热罗尼莫关于《欧瑟亚》第二章16节论所说的:“由于用语不当,而陷入异端邪说。”(批注:拉丁通行本批注),所以,我们与异端派人士不应该有共同的用语,以免被误为我们赞成他们的错误。可是,亚略异端派人士却说基督是受造物,并小于天主圣父,而这不但是由于人性,而且也是由于天主的位格。所以,我们不应该绝对地或不加分辨地说,基督是受造物,或小于天主圣父;而应该加以限制,即是按照人性来说。可是,那些毫无疑惑余地,而属于天主位格本身者,就能基于人性而绝对地用以称述基督;例如,我们绝对地说:“基督受苦受难,并被埋葬。”就如连在一般形体的和人的事物方面,那些属于某一部分者,如果有疑惑或不确定它们是否也属于整体,或只属于部分,我们就不绝对地,即是不加限制地把它们归于整体。因为我们不说“厄提约丕雅(黑)人是白色的”而说“他们在牙齿部分是白色的”。可是,我们却不加限制地说他们是“卷发的”(crispus) ,因为这称谓只是根据头发而归于他。 释疑 1.关于基督,圣师们有时为了简化起见,利用“受造物”一名,而忽略加以限制。可是在他们的言论中,隐含有“按照人性”此一限制。 2.人性的一切特征,一如天主性的一切特征,都多少可以用来称述基督。所以,大马士革的若望在《论正统信仰》卷三第四章说:“基督既是天主又是人,既是受造的又是非受造的,既是可以受苦的又是不可以受苦的。”可是,那些关于两种本性(天主性和人性)有所悬疑者,则不应该加以述说而不加限制。所以,大马士革的若望后来在另一处(卷四第五章)又说:基督的“唯一自立体,按天主性是非受造的,按人性却是受造的”。就如反过来说,不应该不加限制地说“基督是没有身体的,或是不能受苦的”,以能避免摩尼派人士的错误:因为他们主张基督未曾有真实的身体,也未曾真正地受苦;而应该加以限制地说:“基督按天主性是没有身体的,和不能受苦的。” 3.关于由童贞女诞生,不能有任何疑惑,这属于天主圣子的位格;而关于受造则能有疑惑。所以,情形不尽相同。 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十三册:论天主圣言之降生成人》,周克勤等译,中华道明会/碧岳学社联合出版,2008.08初版,第273-275页。 第十六题 论关于基督之“存在名分”及“成为”者 第十节 “基督作为人是受造物”或者“开始存在”,这命题是不是真实的 有关第十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督作为人或就其为人而言是受造物”或者“始存在”,似乎是错误的。因为: 1.在基督内,除了人性外,没有什么是受造物(或只有人性是受造物)。可是,“基督就其为人而言是人性”,这命题却是错误的。所以,“基督就其为人而言是受造物”,这命题也是错误的。 2.此外,(命题之)述词的称述或指称,主要是针对说明主词的补充语,而非命题之主词本身。例如,若说:“物体就其是有颜色的而言,是可见的”;则可以推论说:“有颜色的是可见的”。可是,正如前面第八节所说的,不应该绝对地或不加限制地承认“基督这人是受造物”这命题。所以,也不应该承认“基督就其为人而言,是受造物”这命题。 3.此外,凡是针对每一个人作为人,或就其为人而言所做的称述,对他都是本然的和绝对的称述;因为“本然”和“就一物是它自己,或是此物而言”,意义相同,正如《形上学》卷五第十八章所说的。可是,“基督本然地和绝对地是受造物”,这命题却是错误的。所以,“基督就其为人而言是受造物”,这命题也是错误的。 反之 凡是存在的或是某物的,或者是造物主,或者是受造物。可是,“基督就其为人而言是造物主”,这命题是错误的。所以,“基督就其为人而言是受造物”,这命题是真实的。 正解 我解答如下: 当说“基督作为人”时,在补充语里重提“人”这一名称,能是由于或针对基体,也能是由于或针对(人的)本性。如果是由于或针对基体而重提“人”此一名称,由于在基督内人之本性的基体(圣子的位格)是永恒的,和非受造的;所以,“基督作为人是受造物”这命题是错误的。可是,如果是由于或针对人的本性,则命题就是真实的;因为由于人的本性或根据人的本性,这“是受造物”属于或适用于基督,正如前面第八节所说的。 可是应该知道,在补充语里重提“人”此一名称,原本是取其“本性”之义,而非取其“基体”之义:因为它具有述词的功能,或于此是把它当作述词来用,而述词的意义是指形式(或普遍本性)。因为说“基督作为人”(secundum quod homo),就如同说“基督就其‘是’人而言”(secundum quod est homo)。所以,对于“基督作为人是受造物”这命题,应予承认,而非否认。可是,如果有何附加而牵连到基体,那么就应该否认,而非承认这命题,例如:“基督作为‘此或这个(hic)’人是受造物”(按:因如此,则“人”是指在基督内的人性的基体,即圣子的位格)。 释疑 1.虽然基督并不是人性,却是具有人性者。可是“受造物”这一名称,依其性质不但指称抽象物,而且也指称具体物;因为我们说“人性是受造物”,也说“人是受造物”。 2.“人”这一字,就其置于(命题之)主词位置而言,主要是针对或指称基体;就其置于补充语位置而言,主要是针对或指称人性,正如正解所说的。由于(在基督内)人性是受造的,而基体是非受造的;所以,虽然不应该绝对地承认“这人是受造物”这命题,可是却应该承认“基督就其为人而言是受造物”这命题。 3.每一个人,如果他只是人性的基体,那么他就是只根据人性而有存在。所以,关于每一个这样的基体,都可推论说:如果就其为人而言,他是受造物,那么他就绝对地或不加限制地是受造物。可是,基督却不但是人性的基体,而且也是天主性的基体,这是就祂有非受造的存在而言。所以,不可推论说:如果就其为人而言,祂是受造物,那么祂就绝对地或不加限制地是受造物。 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十三册:论天主圣言之降生成人》,周克勤等译,中华道明会/碧岳学社联合出版,2008.08初版,第277--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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