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的生命
18:16 祂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 詩篇 -
出埃及記_099 第十五篇 在愛神之尋求者的經歷里,神的話乃是光的範圍
讀經:約壹一5~7,賽五十10~11,詩三六9,一一九130、105,十九8下
壹 神話語的功用,乃是神自己的作用或運行─帖前二13,腓二13。
貳 神聖的光是神彰顯的性質,乃是神聖真理的源頭─約壹一5~6:
一 光是神的照耀,神的彰顯;當神得着彰顯的時候,那個彰顯的性質就是光─5節:
1 在神聖的光中行,就是在神聖的光中生活、行動、行事並為人;這光就是神自己
─7節。
2 神聖之光的照耀使舊的事物成為新的─二7~8。
3 我們若在神的分賜之下,就有分於神那是光的性質,並被他性質的元素所構成─
一5,林後四6。
二 神聖的光是神聖真理的源頭─約一5、9,十八37:
1 神聖的光照在我們身上,就成了真理,也就是神聖的實際─八12、32。
2 神聖的光照耀時,神聖的事物對我們就成為實際的。
3 因着光是真理的源頭,而真理是光的流出,所以當我們在光中行,我們就實行真
理─約壹一6~7。
三 每逢我們沒有亮光,就當信靠耶和華的名,不該點火而行在這火焰的光里─賽五
十10~11:
一 光,是從神來的,不是從人來的─10節。
二 屬靈的黑暗,不是人的火所能除去的,這火絕不會帶進真正屬靈的光;我們自己
所點的火,永遠不是屬靈之光的源頭─11節:
1 基督徒不能借着自己的火來走屬靈的道路;他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
神。
2 屬靈的光,不是從我們的感覺和思想來的。
3 人越往自己裡面找光,就越沒有光,因為光不在那裡。
三 我們不該用自己點的火來付替神的光,乃該從神那裡得着光─約壹一5,約八12。
肆 在神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三六9:
一 我們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見光,並看見事情的真相:
1 詩篇三十六篇九節里的第一個光是指光照的光,第二個光是指事情的真相。
2 我們惟有在神的光中,才看得見事實的真相─約壹一5~7:
a 我們必須活在神的光中,才能作一個看得見的人。
b 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才能看見光,並看見事情的真相。
c 人若在神的光中,就能看清事情內在的真相。
二 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見神所看見的,這就是在神的光中得見光─詩三六9。
伍 神是光(約壹一5),這光凝聚在神的話中;因此,神的話乃是神這神聖之光的
具體化:
一 神的話是神聖之光的『凝聚』,所以每當我們來到神的話前,我們應當覺得我們
是在光的氣氛中─詩三六9。
二 我們若以正確的態度來到神的話前,我們就會在光中,並在光之下,而不僅是接
受光而已──約壹一7。
陸 在愛神之尋求者的經歷里,神的話就是光的範圍─詩三六9:
一 因着神的話乃是光的範圍,神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一一九130。
二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是我們路上的光─105節。
三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神的話明亮我們的眼目─十九8下。
四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申言者的話是照在暗處的燈,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我
們心裡出現─彼後一19。
五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我們被真理這光的照耀所構成─約八12、32。
六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我們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約壹一
7、5。
七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我們成為在主裡面的光─弗五8上,約八12,太五14上。
八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並有在善、義和真實中之光
的果子─弗五8下~9:
1 神是光,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約壹一5,約一12~13,十二36。
2 光的果子與三一神有關:
a 善,指父神,因為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神─太十九17。
b 義,指子神,因為基督照着神義的手續,成就他的定旨─羅五17~18、21。
c 真實,指靈神,因為他是實際的靈─約十四17,約壹五6下。
九 在神的話這光的範圍里,我們經歷國度作為主耶穌之實際的照耀─可九1,太十
六28~十七2:
1 主耶穌在山上發光照耀,乃是國度的來臨─可九1,太十七2。
2 國度乃是主耶穌照耀在我們身上,國度也是主耶穌借着照耀在我們身上而有的擴
展。
柒 神的話在我們的經歷中對我們是不是光的範圍,乃在於我們來到神話語前的態度
和光景:
一 我們需要謙卑自己,不信靠自己,只仰望主的憐憫─賽五七15,六六2。
二 我們全人的各部分應當敞開,接受主的光照─箴二十27。
三 我們需要對付我們的心,而向主有一個正確的心─路八15:
1 每當我們來到神的話前,我們必須操練我們的心,全心尋求主,而不分心─耶二
九13,二四7。
2 我們若要從話中得着光,就必須對付我們心中的攔阻和阻撓─路八13~15,太十
八35。
四 我們的眼睛必須單一,使我們的全身明亮─六22~24:
1 我們若將財寶積蓄在天上,又積蓄在地上,我們屬靈的眼光就會模糊─23~24節。
2 我們的眼睛若只注視一樣東西,眼光就會單一,並且我們的全身就明亮─33、22節,
路十一34~36。
五 我們不該製造光,乃該倚靠主光照我們─賽五十10~11:
1 我們若用自製的光圍繞自己,雖然我們可以一時行在我們自己火焰的光中,但結
局乃是躺在悲慘之中─11節下。
2 惟獨神是光,惟獨神是光的源頭,也惟獨在神的光中,我們才能見光─詩三六9。
六 我們需要上到方舟的第三層,在天窗這惟一的窗之下,借着這時付的職事,從主
得着光──創六16:
1 在神的經綸中並在神的教會裡,只有一個窗,一個啟示,和一個異象。
2 我們必須照着這時付的異象事奉神,而這異象乃是借着這時付的職事而有的。
七 我們若清心尋求神,就必看見那是光的神─太五8,約壹一5。
出埃及記_100
約壹一5 ~ 6『神就是光,在他裡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他所聽見,現在又報給
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卻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當我們說到律法作為神活話的功用,實際上就是說到神自己的作用或運行。神
話語的功用就是神的運行。
聖經印出來的字句本身不是光,也不能給我們光。字句的聖經至多能給我們知
識。光惟獨從神自己而來。因此,我們若要從神的話得着光,讀神話語的時候就必
須接觸神。這指明神話語的功用就是神自己的作用,神自己的運行(出埃及記生命
讀經,七八七至七八八頁)
愛是神素質的性質,是恩典的源頭;光是神彰顯的性質,是真理的源頭。神聖
的愛向我們顯明,就成為恩典;神聖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就成為真理(約翰壹書
生命讀經,三六二頁)。
神是愛(約壹四8)。愛是神內在的性質。神也是光(一5)。光是神的照耀,
神的彰顯。愛指神自己裡面內在的所是,光指神的彰顯(路加福音生命讀經,五七
六頁)。
在神聖的光中行不是僅僅住在這光中,乃是在神聖的光中生活、行動、行事、
作事並為人;這光實際上就是神自己。當我們在神裡面居住、生活並為人時,我們
就在神聖的光中行;這光就是神的彰顯。
人的誡命不論是那一種,頒布以後就逐漸變舊。人的誡命不是活的。因為這些
誡命不是活的,所以從來不會發出曙光,也從來不會照耀。但主所賜的誡命是他活
的話。因為主的誡命是他活的話,這話就照耀。這活的話在黑暗裡發出曙光的時候,
是帶着屬天的光。屬天之光的照耀使舊的事物成為新的,特別使舊誡命成為嶄新、
新鮮且滿了亮光的(約翰壹書生命讀經,七四、一七七頁)。
我們若在神的分賜之下,我們必然會有分於神是靈、愛、光的性質。然後我們
會成為活在靈、愛、光里的人。這意思就是說,我們已由神性質的這些元素來構成
(新約總論第一冊,八六頁)。
約翰在約壹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在他裡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他所聽
見,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他在七節進一步說到光:『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
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已經指
明,神聖的光是神彰顯的性質,素質,也是神聖真理的源頭(約翰壹書生命讀經,
九○至九一頁)。
光照在我們身上時,這光就成了真理。在羅馬八章里,保羅勉勵我們照着靈生
活行動;但是在墮落時期所寫的約翰貳書和三書裡,約翰卻說到要按真理而行(真
理信息,三頁)。
當神聖的光照耀時,我們就看見各種不同的真理,這些真理乃是實際。但當我
們沒有神聖的光,反在黑暗裡時,我們就感覺一切盡都徒然、虛空。我請你們看看
自己的經歷。當你在神聖的光中時,你能看見真理,實際。
光是神彰顯的素質。我們可以說,光是彰顯出來的神。當我們在這光中行,真
理就會表明出來,因為真理是光的流出。光是真理的源頭,而真理是光的流出,結
果。所以,當我們住在神聖的光中,並在光中行,我們就實行真理(約翰壹書生命
讀經,七五、八六頁)。
參讀: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七、九至十一篇。
出埃及記_101
賽五十10『你們中間誰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的聲音,而行在暗中沒有亮光?他
當信靠耶和華的名,依賴自己的神。』
詩三六9『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神的兒女絕不能着迷。着迷的人,都是看不見事情的真相的人。…我們要說到
一點怎樣能看見事情的真相,怎樣能不着迷。…以賽亞五十章十節的話有點不容易
讀。…這一節的話…意思是:你們中間有甚麼人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聲音的
呢?如果有人要聽從耶和華僕人的聲音,但他行在暗中,沒有亮光,那麼他怎麼作
呢?他就『當信靠耶和華的名,依賴自己的神。』
屬靈的黑暗,不是人的火把所能除去的。光,是從神來的,不是從人來的。人
的火把永遠不能叫人有屬靈的真看見(11)(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六冊,二五九
至二六○頁)。
我們自己點的火把,永遠不是屬靈的光的源頭。有的基督徒說,『我那裡有錯!
我想我一點錯都沒有,我一點都不覺得我有錯。』你想自己沒有錯,你覺得自己沒
有錯,你相信自己沒有錯,你就真靠得住麼?有的基督徒這樣說,『某件事我想過
許多時候了,我敢斷定說,這件事必定會是怎樣。』難道你自己這樣想過了,就能
這樣斷定麼?憑着神的話看來,這不是基督徒知道事情的方法。你能盡你的力量一
直想,但你所想出來的還不過是人的火把。基督徒不能借着自己的火把來走屬靈的
道路。基督徒應當信靠耶和華的名,依賴自己的神,才能看見,才能走屬靈的道路。
許多時候,我們憑着自己去想,反而會糊塗,反而會受欺。我們必須看見,屬
靈的光,不是從我們的感覺和思想來的。人越往自己裡面找光,就越沒有光,因為
光不在那裡。
我所以為甜的,不一定是甜,我所以為苦的,不一定是苦;我所以為光明的,
不一定是光明,我所以為黑暗的,不一定是黑暗。我們不要用自己點的火把來代替
神的光,我們要從神那裡得着光。
我們再讀一處聖經,就是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
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告訴我們,人真能看見光,真能看見事情的真相,
乃是借着神的光。在光中必得見光,第一個光是指光照的光,第二個光是指事情的
真相,意思就是:我們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見事情的真相。事實的真相,是需要活在
神的光中才看得見的。
弟兄姊妹,我們活在甚麼地方是大問題。我們必須活在神生命的光中,才能作
一個看得見的人。…約壹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所以凡認識神的人就認識光。
凡認識光的人,我們就能從他身上找出神來。
有的事情,在沒有光的人還以為是很好的,在有光的人就能看出它的真相到底
如何。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他才能夠看見光;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他才能
夠看見事情的真相。在強烈的陽光之下,是用不着手電筒的;在神的光底下,就用
不着人的火把。人如果活在神的光中,一件事情的真相就像光那樣清楚,就像光那
樣明亮。人在神的光中,能夠把事情看到骨子裡去。…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見神所看
見的,這就是在光中得見光(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六冊,二六○至二六一、二六
三、二六一至二六二頁)。
參讀: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六冊,二四五至二六四頁;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二十
四冊,一六七至一七○、二○○至二一二頁。
出埃及記_102
詩一一九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130『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蒙人通達。』
彼後一19 『我們並有申言者更確定的話,你們留意這話,如同留意照在暗處
的燈,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你們就作得好了。』
我們讚美主,神所說的話已經寫下並印出。…雖然聖經這樣便利,我們是否從
其中得着祝福,乃在於我們的光景。…我們的心若是正確的,當我們來到神的話面
前,就必定會進入光的範圍。神就是光(約壹一5),而這光凝聚在話里。這意思是
說,神的話乃是神這神聖之光的具體化(出埃及記生命讀經,八二二頁)。
每逢我們來到話面前,就來到光面前,因為話是神的具體化,而神就是光(約
壹一5)。當你站在陽光下,你不需要接受光,因你已經在光中。照樣,當我們帶着
正確的態度來到話面前,我們就感覺在光中,並在光之下,而不僅僅是接受光而已。
然後在我們的經歷中,全本聖經成了發光的書。無論我們讀到那裡,我們都感覺聖
經是照耀的光。
神是獨一的光,神的話作為神的具體化,乃是照耀的光。這光實際上就是在話
中神的自己。因為話是神聖之光的凝聚,每當我們來到話面前,就進入光的氣氛中。
這就像進到一個照亮的房間裡。當我們在光亮的房間裡,我們不僅接受光,也在光
的範圍里。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節指明,〕神的話有一個開口。這意思是說,聖
經有一個入口,有一個門。按照我的經歷,這門的閂不在裡面,乃在外面,在我們
這一邊。這意思是說,門若關上了,是我們把它關上的。在一百零五節,詩人實際
的說到光:『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這不是道理或教訓的事,乃
是詩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經歷。在他日常生活中的每一步,神的話都是他的光。
十九篇八節下半說,『耶和華的命令清明,能明亮人眼。』這節經文指明,神
活的話明亮我們的眼。當我們來到神的話面前,若是不感覺在光中,這就是我們的
光景不正確的記號。單單求主給我們光是不夠的。我們需要謙卑自己,與主徹底的
辦交涉,並求主憐憫我們(出埃及記生命讀經,八一○至八一三頁)。
〔在彼後一章十九節,〕彼得把經上預言的話比作照在暗處的燈。這指明:一
今世乃是黑夜裡的暗處(羅十三12),這世上的人都是在黑暗裡行走、活動;二經
上申言者的話猶如信徒的明燈,傳輸屬靈的光(不僅供人心思理解的字句知識),
照耀在他們的黑暗裡,引導他們進入光明的白晝,甚至經過黑夜,直到主顯現的那
日,天發亮的時候。在主這陽光顯出以前,我們需要他話的光,照耀我們的腳步
(聖經恢復本,彼後一19注3)。
光是真理的源頭,真理是光的照耀。如果我們只認識道理,缺乏真理,我們就
沒有光。一旦道理對我們成為真理,光就在我們裡面照耀,我們就有了光。在真理
上認識主的恢復,含示道理與光,因為聖經的道理傳輸真理,而真理是神這神聖之
光的照耀(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一○五至一○六頁)。
參讀: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五十九至六十篇。
出埃及記_103
弗五8 ~ 9『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裡面乃是光,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
(光的果子是在於一切的善、義和真實)。』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八節說,『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裡面乃是光,行事
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我們從前不僅是黑暗的,並且就是黑暗本身。如今我們不
僅是光的兒女,並且就是光本身(太五14)。光就是神,照樣,黑暗就是撒但。我
們從前是黑暗,因為那時我們與撒但是一;現今我們是光,因為我們在主里與神是
一。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八節勸我們:『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神是光,所以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我們如今在主裡面既是光,行事為人就要像光
的兒女(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四頁)。
保羅在吩咐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之後,在九節插進一句括弧的話,論到
光的果子:『光的果子是在於一切的善、義和真實。』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質;義是
產生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真實就是實際,乃是光之果子真實的彰顯(神自己)。
光的果子,性質上必須是善的,手續上必須是義的,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使神得
以彰顯,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
保羅在說到光的果子時,只題到三件事物:善、義和真實,這是很有意義的。
他不是說到聖別、恩慈、謙卑。他只提三件事物的原因,是因為在善、義和真實中
之光的果子,與三一神有關。善,指光之果子的性質。主耶穌曾指出,只有一位是
善的,就是神自己(太十九17)。因此,這裡的善是指父神。那是善的父神,乃是
光之果子的性質。
請注意,保羅在這裡不是說到光的工作,或是光的行為,乃是說到光的果子。
果子是生命同其性質的事,光之果子的性質就是父神。
我們曾指出,義指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手續。在神格
中,子基督是我們的義。他來到地上,照着神的手續(這手續總是義的),產生一
些東西。義是神的途徑,神的手續。基督照着神義的手續,成就神的定旨(羅五17
~ 18、21)。所以,光之果子的第二面是指子神。
真實是光之果子的彰顯。這果子必須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必須是神的彰顯,
就是隱藏之光的照耀。無疑的,這真實是指實際的靈,就是三一神的第三者。所以,
父是善,子是義,那靈是真理、實際,這三者都與光的果子有關。
以弗所五章九節是行事為人像光之兒女的定義。如果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
我們就會結出九節所描述的果子(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六至五一七頁)。
主耶穌在山頂的照耀,乃是國度的來臨。這不僅是一個時代或一個範圍。我們
的辭彙不足以描述這事。主耶穌在山上的變化形像,照耀,乃是國度帶着能力的來
臨!國度就是主耶穌照耀在你身上。我盼望這句話能對你留下深刻印象:國度就是
主耶穌的照耀,國度就是主耶穌借着照耀在你身上而有的擴展(國度,二一頁)。
參讀: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五十篇;約翰三書生命讀經,第一篇。
出埃及記_104
路八13 ~ 15『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了道,歡喜領受,但沒有根,不過是暫
時信了,在試煉的時候,就退後了。那落在荊棘里的,…被今生的思慮、錢財和宴
樂全然擠住了,便結不出成熟的子粒來。但那落在好土裡的,就是人用美好善良的
心聽了道,便持守住,並且忍耐着結實。』
聖經在我們的經歷中是否發光,乃是在乎我們的態度和光景。我們若謙卑並求
主憐憫,聖經對我們就是一本亮光的書。你讀了一段神的話以後,也許沒有懂得多
少,但你感覺你是在光中。這證明聖經是神聖的話。你閱讀報章雜誌的時候,並不
感覺在光中。但你若以真誠的心和謙卑的態度,來讀神的話,或禱讀聖經的一些經
節,就會感覺被帶到光中。每當我們以正確的方式來到神的話面前,我們確信已進
入光中,並在光的領域裡。然後我們自然而然的接受光,並成為絕對在光中的人
(出埃及記生命讀經,八一一頁)。
聖經要求於我們的,比其他的書更多。聖經要求我們謙卑自己,並且將我們的
自信、自滿撇在一旁。我們來到神的話面前,需要禱告求主憐憫我們。…我們要學
習禱告說,『主,憐憫我。我不要被任何事物遮蔽,我不要在你我之間有任何事物。
主,求你使我們之間沒有間隔。』這不僅該是我們的禱告,也該是我們向着主的態
度(出埃及記生命讀經,八○七至八○八頁)。
要使我們的靈重生很簡單。我們承認我們的罪,並接受主。然後我們裡面就有
神的靈。然而,要在我們魂里變化並不容易。這需要耶和華的燈鑑察所有的內室。
很少人向主敞開他們所有的內室(生命信息下冊,二九二頁)。
心的另一個難處與遮蔽你、使你與主隔開或阻撓你接觸主的事物有關。你讀神
的話時,也許呼求主,切望從主有所得着。然而,在你裡面也許有攔阻或阻撓。
我們從經歷中曉得,有時候我們與主爭執,也許是在奉獻的事上有所掙扎。我
們不願獻上自己,被主制伏或被他折服。…既使主一再對我們說話,我們仍然不願
被折服,因他所說的和我們的意見相反。我們固守自己的觀念,而且堅持不放。這
樣的堅持是遮蔽我們心的帕子。你的心若這樣被遮蔽,你以為你能從神的話得着幫
助麼?
我們若要從神的話得着祝福,首先必須對付我們的心,絕對且全心的歸向主。
我們也需要對付心裡任何消極的事物,或是使我們與主分隔的任何事物。我們若對
付我們的心,並對付我們與主之間消極的事物,我們的光景才可能正常。這樣,我
們就很可能從神的話得着幫助(出埃及記生命讀經,八○五至八○六頁)。
我們的兩眼一次只能注視一樣東西,倘若想要同時看兩樣東西,眼光就會模糊。
我們的眼睛若只注視一樣東西,眼光就會單一,並且我們的全身就明亮。我們若將
財寶積蓄在天上,又積蓄在地上,我們的眼光就會模糊。我們若要有單一的眼光,
就必須將財寶積蓄在一處(聖經恢復本,太六22 注1)。
參讀: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九六至一○六頁;清心的人,第二篇。
出埃及記_105
賽五十11『看哪,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火焰的光里,並你
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你們從我手裡所要得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太五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看見神。』
神的光不是控制在人的手中,乃是控制在神的手中,是絕對在於神的憐憫。
或有人說,我們雖然不能控制天然的光,但是我們還可以點電燈,點油燈,點
蠟燭,自己來造光。我們在屬靈的事上要蒙光照,卻不可這樣。我們只能等候神來
光照。如果神不光照,我們絕不可自己去造光,也不可自己去找光(生命的認識,
二五一頁)。
以賽亞五十章十至十一節…可說是全部聖經里,講到蒙光照的問題,最清楚的
一處。它一面把正路指給我們,說我們若是敬畏神,聽從神的話,一旦落到黑暗中,
沒有亮光,就甚麼都不要作,只要信靠神的名,依賴自己的神,等候神來光照。因
為只有神是光,只有神是光的源頭,只有在神的光中,我們才得以見光。另一面,
它也警戒我們,告訴我們在沒有光的時候,不可自找出路,去點火把,去自造光。
因為我們若不等候神,自己造光來圍繞自己,雖然一時可以行在自己所點的火把中,
而結局必要躺在悲慘之中(生命的認識,二五一至二五二頁)。
人在神的光中認識自己,那才是真的認識自己。我們如果不在神的光中,那麼,
犯了罪,卻不覺得罪是何等的可惡;…外面好像多麼屬靈,裡面卻不知道多麼屬肉
體。等到神的光一照,這許多的真相就都顯明了,我們就要看透了,我們就要承認
我們從前的眼睛是可等的瞎阿!(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六冊,二六二頁)
在方舟上有一扇朝天而開的窗(透光處)(創六16)。那是天窗。『透光處』
原文與『正午』同字根。這意思是說,當你在窗下,你就是在正午。你是在陽光下,
滿了光。究竟你是在第一層,第二層,還是第三層,乃是從你所得光的程度得着證
明。我曾見過許多熱心的基督徒,他們可說相當火熱,但他們並不太在光中。我也
遇見過另外一些親愛的聖徒,他們和人相處就叫人覺得每一樣東西都很清楚。我曾
多次和倪弟兄在一起。無論何時人坐在他面前,一切的黑暗就消除了,每一樣事情
都清楚了。在他的面前就是在正午。你是在方舟的那一層?你在那一層是由你有多
少光來指明的。你的光越多,你的層次就越高;你的光越少,你就越低。
在方舟上只有一扇窗。今天人們對於不同的職事有許多爭論,但我不在乎職事
的數目。窗只有一個,光只有一個。使徒保羅告訴我們,必須棄絕與他所傳講所教
導不同的教訓(加一6 ~ 9,羅十六17,提前一3)。在神的經綸和神的教會中只該
有一扇窗。光不該從東、南、西、北各方來,只該從天上來。在神的建造中只有一
扇窗,一個啟示,一個異象。光是從上頭來的(創世記生命讀經,四九五至四九六
頁)。
我們若清心尋求神,就必看見神。看見神是清心之人的賞賜。這福分是為着今
天的,也是為着來世的(聖經恢復本,太五8 注2)。
參讀: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九六至一○六頁;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十七
篇。
- 未完待續
出埃及記_106-112
出埃及記_092-09 8
文章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