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括来说,有鉴於他们对圣经之无误及权威,对三一真神之看法,对主基督完全之神人二性,主基督的再来,对人,对罪,对救恩之看法等最重要真理上,与我们所信并没有大差别。虽在某些细节上之解释我们有不同见解,但并不影响我对他们之接纳。他们并非异端或极端派,乃是我们的弟兄姊妹。
时代论坛 第一一0八期.二00八年十一月廿三日
我对地方教会之信仰的改观 苏颖智
「真理是愈辩愈明的」!不错,自二00四年开始,我因著《认识主基督》一书有关对李常受之神学的评论与香港地方教会一些弟兄有多次接触,辩论,澄清。从他们向我坦诚的分享,并所提供之一手资料及论证中,使我对他们之了解及看法改观了。
三十年前我在海外因认识了一些曾与李常受同工,后来分开出来另起炉灶的弟兄。从他们口中,知道他们之所以离开李常受,是因为不能接受他的信仰,包括以模态说解释三位一体。其后我听到他解说歌罗西书一章15节时,主张认定基督是受造物中之一分子,再加上在美国牧会时曾与一些聚会所之弟兄争辩过「一城市一教会」(倪柝声及李常受都主张此说法)及多次被提论之主张,我当时认为李常受不但是 极端,而且是异端。
但返港后,从二00四年以来,我先后多次与香港地方教会之负责弟兄讨论,又收到从他们送来的一大堆资料,使我们了解到他们的立场及看法。
一、他们并不赞成用模态说去解释三位一体。他们认同神是独一的真神,但却是有圣父、圣子、圣灵三位格,三位格的「灵」其实都是一样,是神的灵;
二、他们认定主基督神性是造物主,绝非受造的,但他的人性却是受造物,我因他们认为西一15的「爱子」乃受造物中之一位,将「The first born of all creation」视为partitive genitive的用法(= part of the creation)这说法与耶证所说相似,所以我认为他们是同类。但看到他们的解说,他们的受造论只针对基督的人性而言,绝非针对其神性。
我有关基督论的立场:
1. 主基督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
2. 主基督的神性是自有永有的,是宇宙万物的创造主 。父神的灵=基督的灵=圣灵的灵;父、子、圣灵是独立的位格,三位格是同质、同荣、同权、同能力,受同样敬拜的;
3. 西一15「The first born of all creation」应作 「comparative genitive」(即「在一切受造物之上的首生者」)原因是西一16说「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4. 主基督的人性是道成肉身时才开始的,是父神的灵神迹生成,也是圣灵怀孕生成。但因父的灵=基督的灵=圣灵的灵,所以道成肉身也可以说是主基督「亲自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了人的样式」(腓二6-7)(详见笔者《看哪,完全的主基督》页178-179) 或可以说是主基督「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二14)其实,三段经文之动都带出了上述资讯:
1. (他亲自一次过成了)
2. (他亲自取了奴仆的样式)
3. (他亲自分享了血肉之体) 上述解释与主基督乃神的「独生子」,且与基督「单由父生出,不是被造成,也不是被创造,而是被生出」一致。但笔者不排除另一看法:「神的灵为主基督造成了肉体」。(就如主的复活,一方面是「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另一方面,根据约十 18也是「主自己从死里复活」)。
然而,笔者拒绝接受「不相信基督肉体乃『受造者』而不是『生成者』就是等於幻影 派,就是诺斯底主义,就是等於Schwenkfeld 之信念,就是等於异端。」任何将相对之事绝对化者,笔者将针对事实予以拒绝。
因为地方教会相信主基督的神性是永恒,是自有永有,是创造主而并非受造物,主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而他们的基督肉体受造论是指神为基督造成肉体,圣灵为主造成肉体,我可以接受。
三、对於「一城市一教会」之理论,他们是针对属灵的「ekklesia」而言。
虽然我了解的属灵之教会全世界自古至今只有一个,就是所有被基督之血洗净,被神呼召出来的所有圣徒,包括在地及在天者之总称(来十二23),而地方教会不一定是一城市一个的。因为:
1. 极其量那只是榜样(如启示录之七教会都是地方,加上单数之「教会」),绝不是命令或教义。
2. 徒九31不止一城市,但「ekklesia」仍是单数,是属灵上之总称,并非一城市一教会。
3. 林前十31-32所述之「教会」也是「ekklesia」也是单数,但却包括了犹太人及希腊人的信徒。
4. 纵使初期教会开始时,一城市只有一间地方教会,但并不表示教会之数目不会增加。不过,上述教会论并非我们的核心信仰范围,所以我认定他们也是我们的弟兄姊 妹。
四、多次被提论:虽然我深信被提是一次过的(帖前四17记「一同被提」),但这并非我们的核心信仰,无论人信灾前、灾中、灾后或多次被提,都不会影响他们的得救与否
五、对牧师之看法:在以往跟地方教会弟兄之接触中,他们给找的印象是反对「牧师」制度甚至名称的。「牧师和教师」只有一个指定冠词在二者之前(弗四11)乃一种恩赐,也是一种职分,是负责教导和牧养的主仆,圣经有逾一百一十次出现「牧人」、「牧师」、「牧养」等字。牧师也是弟兄,但圣经接纳的,我们也要接纳。不过,这亦非我们的核心信仰,所以我们不应因此而不接纳他们。
总括来说,有鉴於他们对圣经之无误及权威,对三一真神之看法,对主基督完全之神人二性,主基督的再来,对人,对罪,对救恩之看法等最重要真理上,与我们所信并没有大差别。虽在某些细节上之解释我们有不同见解,但并不影响我对他们之接纳。他们并非异端或极端教派,乃是我们的弟兄姊妹。
我个人希望他们能融入与其他教会之和谐团契关系中,也希望众教会能接纳他们,一同见证主基督,建立门徒,荣耀三一真神。
(未完待续)
我为什么说李常受是最大的异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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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说李常受是最大的异端-3 http://blog.creaders.net/theson/user_blog_diary.php?did=45090
李常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zh.wikipedia.org/wiki/李常受
李常受(Witness Lee,1905年-1997年6月9日),华人基督教人士,在中国大陆时,曾是倪柝声重要的同工之一;移居海外以后,以倪柝声职事主要的继承者自居。 认为他是按照倪柝声之心愿,注重、、、,在全球各地建立,并接续倪氏之教训并加以发扬光大者。李常受创立的地方教会(有人以「」称呼中国大陆境内的地方教会或其分支)被一般基督教人士指为或极端教派,甚至指李否认圣父、圣子、圣灵的「」。不过也有人认为李氏的神学理论仍属正统基督教信仰之列。他所主导编译之,其版是首本由华人主导翻译之英文圣经;特点是以浅显易明的词汇,表示圣经中深奥的真理,也获得不少读者好评,认为是可作参考之译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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