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勾消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的前因後果
在“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暨神的福音真理”書中, 說到, “略記起幾件李常受的異端:弟兄們來信說,「現在讀讀他晚近著作,覺得味道不同,尤其在一本"奧秘的啟示"的書中,李竟公開提出鄭重聲明:自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起,將過去他所傳的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一筆勾銷!很多兄姊讀了這話,裡面大吃一驚!(no cross,no crown,no suffering, no glory ) 沒有十架,沒有冠冕,沒有受苦,沒有榮耀。地方教會數十年的道路,就是這樣,甚至有許多人死在監里。擁李者稱,李為地方教會所信仰之道的繼承人。連我們數十年所傳的受苦十字架的道理,就是說明為基督作受苦的見證,也可以說,就是我們所走十字架受苦的道路都勾銷了。許多肢體因主愛的激勵,更願意報恩為主而生而死,就是有一百個生命,也願統統為主舍,獨有李在此時,公開宣布勾消過去所傳受苦十字架的道理,這對受苦的肢體是個鼓勵麼?你知道勾消受苦十字架的道理,比聖經上所記為主受苦的真理,就是刪去多少神的話語。上面已經看過撒但試探主耶穌時,引聖經,刪去半句神的話。撒但藉著李常受在這一件,刪去主的話,何止半句呢?……所以說:神只有一個無罪的兒子。神沒有一個不受苦的孩子。勾消受苦,乃勾消神中心旨意。為甚麼許多人擁護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這個勾消受苦十字架道理的聲明呢?其原因顯而易見。……所以勾消受苦的十字架的聲明,特別在老底嘉,哥林多,在奢華富裕的城市中,更為屬肉體,屬世界的信徒所歡迎。生可以作財主,死可以作拉撒路。(路十六)願異端的唱和者都能在路上未見主之前,得蒙基督台前審判的光照耀,醒悟過來,免得那日受莫大的虧損。求主施憐憫、拯救我們。”(第62-63頁)
首先,該書本段指控所憑據的,並非李常受的著作或信息記錄,而是未具名的”弟兄們來信”(陳書第62頁),與李常受原文信息”奧秘的啟示”, 其間有重大的出入,相關原文如下: ”在你裡頭安家的基督是測不透的豐富。你何必咬你的牙根,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基督在裡頭有測不透的豐富來供應你,你要把基督多享受一點來供應你太太。改一改觀念,改一改說法,好不好?要對你的太太說,『哦,親愛的妻子,我真是冤枉你阿!從結婚那一天起我就受了教導說,你是我的十字架。我一直背十字架到今天,我真是冤屈了你。今天我報給你大喜的信息,你不是我的十字架,你是我的喜樂,你是我的安慰!』你們結婚不是需要一個十字架來對付,是需要一個同享者,因為基督太豐富了!我怕有的姊妹們身上還背著一個金十字架,快把它拿下來。把十字架奉獻了,我們要來享受基督。哦,那位有測不透豐富的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便叫神一切的豐滿充滿了我們。我這幾天聽你們的分享,真是悔恨,因為我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契了多少的苦。我曾說,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而你們有的天性太厲害,一個太太還不彀,再加上幾個孩子。我也曾警告你們,一結了婚就槓枷帶鎖。現在我要告訴你們,結婚是快樂,不過不是肉體快樂,乃是一同享受基督,一同分享基督。我這一次把從前講的那些道一筆勾銷。不要再來對我說,『李弟兄,從前你不是那樣講麼?』從前我是那樣講,但今天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我鄭重宣布一筆勾銷。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你們把裡頭都倒空了罷!現在來接受一點積極的。阿利路亞!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這個身體有基督天天來供應。你契基督的豐富,越契越胖,越契越壯。在地方教會裡沒有小毛蟲,每一個都是大漢,都是強壯的。這不是教導出來的,乃是契基督契出來的。靈加強,基督安家,神充滿,教會就出來了。”(第75-76頁。)
由上可知,李常受弟兄他因聽聖徒回應信息的分享,知道他『從前的信息』-『我曾說,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而你們有的天性太厲害,一個太太還不彀,再加上幾個孩子。我也曾警告你們,一結了婚就槓枷帶鎖。』-叫聖徒們契了多少的苦,有『真是悔恨』的感覺,而於『今天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他『鄭重宣布一筆勾銷。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顯而易見的,勾銷的『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乃是-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你是我的十字架。我一直背十字架到今天。-這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契了多少的苦。如此再三申明之大喜的信息卻被有心人士說成『將過去他所傳的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一筆勾銷!』,或如陳恪三弟兄所說:『公開宣布勾消過去所傳受苦十字架的道理』,怎不令人唏噓、轉喜為憂呢?真是人言可畏。
李常受弟兄早在這信息之前的25年多前(即1950年1月)出版之《詩歌》第二集第298首(現在的《詩歌》第461首),就寫了這首『十字架的道路-十字架的意義』:
一 十架人若背起, 豈只受苦而已!
十架人若不離, 終必被置死地!
因為十架用意, 就是使人絕氣;
所以十架經歷, 總是結束自己。
二 這是神的救法, 將人十架治殺;
像是殘酷刑罰, 實是榮耀救拔;
非讓十架剪除, 不能經歷基督;
十架將我結束, 基督才能活出。
三 十架最終目的, 乃是成功神意;
神意最大仇敵, 乃是人的自己;
治死魂的生命, 自己才能除淨;
除去己的性情, 神意才得通行。
開宗明義即點出:『十架人若背起,豈只受苦而已!』請問,『豈只受苦而已』包不包括『受苦』呢?有『勾銷受苦』嗎?真有像所謂『弟兄們』『斷章取義』的來信說,『將過去他所傳的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一筆勾銷!』,或如陳恪三弟兄所說:『公開宣布勾消過去所傳受苦十字架的道理』?事實『豈不』心知肚明、瞭然不惑?真是『失之毫俚,差之千里』,豈可不慎?
倪柝聲弟兄也說過:『我們不要忘記:背十字架的意思,不只是受苦而已,乃是要前行到釘死的地方。背十字架的目的,最終結局,就是釘死。』(”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一冊”,第51頁。)可見,他們二人的同心合意、和諧一致,真是有目共睹的。
謬誤原因分析:
(一)誤解李常受文章所傳達的信息。所謂的『鄭重聲明』是出於李常受的一篇題為『復活的大能』的信息,收錄於”奧秘的啟示”第七篇(附件一之1)。該信息的思路架構乃是根據『以弗所書』來幫助基督徒領悟如何建造基督的身體(教會)。全文明確強調以弗所書中滿了積極的啟示,即『基督的身體乃是基督的豐富供應出來的』,而非消極的受苦、對付。豈知,陳書非但未能查明信息全文內容,亦不曾理解信息所傳達的負擔。竟草率根據他人來信的片語隻字,大作文章,為文定罪李常受及接受其職事者為『勾消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的異端。”奧秘的啟示”第七篇,一再引用以弗所書來陳明基督豐富供應信徒的真理,僅摘錄有關信息負擔的部分內容於下:
“你們這幾天把以弗所書章章都一再禱讀,你看見只有第二章一次說到十字架到了第四章,也題到一點要脫去從前在行為上的舊人,並且在心思的靈里得以更新。到了第五章就說,要用道中的水把教會洗淨,除去皺紋、斑點。請你們再讀一讀,這一本專講教會和教會生活的書,只講到這一點點消極方面的事。”(”奧秘的啟示”,第72頁。)
“可是請你聽聽這卷書裡積極方面的話。第一章先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一章講基督的身體,三章講基督的豐富,那四章是講甚麼?講長大成人,滿有基督的身量。怎樣能長大?還是在於接受供應。以弗所書裡沒有對付,以弗所書裡只有供應。保羅是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我們。『便叫神一切的豐滿充滿了你們。』這是供應。”
(”奧秘的啟示”,第72-73頁。)
“從前我們講以弗所書的時候,不錯,我們講身體,可是我們不講基督的豐富;我們講長大,可是我們不講神的豐滿怎樣充滿了我們。今天這卷以弗所書,我一點也不看消極的,我完全看積極的。基督的身體不是我們教訓出來的,也不是我們栽培出來的,更不是我們對付出來的。基督的身體乃是基督的豐富供應出來的。一章有身體,三章有豐富,四章就有長大。不是對付的問題,不是破碎的問題,也不是背十字架的問題。”
(”奧秘的啟示”,第73-74頁。)
“你要把以弗所每一章裡頭的重要東西都配在一起。基督在你裡面安家,基督是窮光蛋麼?不!在你裡頭安家的基督是測不透的豐富。你何必咬你的牙根,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基督在裡頭有測不透的豐富來供應你,你要把基督多享受一點來供應你太太。”
(”奧秘的啟示”,第75-76頁。)
(二)蓄意扭曲李常受所提『將過去所傳的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一筆勾銷』的原意。"奧秘的啟示"第七篇所提及之十字架的道理,既非跟隨主『舍己』的背十字架(太十六24, 路十四24),亦非為著基督身體,補滿基督患難缺欠之『受苦』的十字架(林後一5, 西一24,帖前三3)。李常受信息的上下文,清楚指出,其所要勾銷的道,乃是那些因聽了『背十字架的道』的人,將別人當作自己的十字架,憑『自己』咬緊牙根受苦,去實行背十字架的情形。這種『背十字架的道』,叫接受這道理的人受苦,非但無關基督與教會,反自以為是的背十字架,進而產生所謂『個人受苦』的見證。這種十字架的道,並非聖經上為著基督與教會所指。勾銷如此『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使人更完全歸向基督,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何罪之有?僅將該段及上、下文有關部分摘錄於下:(”奧秘的啟示”,第76-77頁。)
(上文)我這幾天聽你們的分享,真是悔恨,因為我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契了多少的苦。我曾說,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而你們有的天性太厲害,一個太太還不彀,再加上幾個孩子。我也曾警告你們,一結了婚就槓枷帶鎖。現在我要告訴你們,結婚是快樂,不過不是肉體快樂,乃是一同享受基督,一同分享基督。我這一次把從前講的那些道一筆勾銷。
(該段)不要再來對我說,『李弟兄,從前你不是那樣講麼?』從前我是那樣講,但今天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我鄭重宣布一筆勾銷。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
(下文)你們把裡頭都倒空了罷!現在來接受一點積極的。阿利路亞!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這個身體有基督天天來供應。你契基督的豐富,越契越胖,越契越壯。在地方教會裡沒有小毛蟲,每一個都是大漢,都是強壯的。這不是教導出來的,乃是契基督契出來的。靈加強,基督安家,神充滿,教會就出來了。
憑上下文不難領會:在場的會眾多半見證十架在個人身上消極一面的對付,而忽略了聖經中積極一面的啟示。講者對此偏頗的情形實有一個負擔,就是盼望會眾平衡的認識聖經中的真理。信徒不能單獨偏重於個人消極的十架對付,而忽略了對基督與教會的積極享受。勾銷此種個人偏頗的受苦之道,不僅是愛心裡的教導,更是將信徒歸正於聖經真理的純正教訓上;何曾『刪去神的話』?豈當以『勾消神中心旨意』之名,入人於罪?
(三)這種『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的偏頗,並非李常受首先發現。陳書作者顯然未讀前面的文段。講者在前面的文段中,一再重複此一意念,他說:『也許你說,「我們的肉體破碎了,靈就出來了。」但是問題在這裡,我們一直注重人的破碎,卻不注重靈的出來。(第57頁。)』『我們不要注意消極的對付,要注意積極靈的加強,基督的安家,神的充滿。(第63頁。)』李常受並引倪柝聲早於一九四八年的看見:
“那本書(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還未出來以先,就是在一九四八年之先,有兩年多的時間,我在上海和他(倪柝聲)接觸很多,談話之間他一直說非要靈出來不可。但是今天你們來讀的時候,有人就抓住了倪弟兄的那一面、那一章、那一節,講破碎。他講破碎是為著靈出來,不是為著破碎。”(第68頁。)
“『當我們要遵行神旨的時候,神就是呼召我們,來背起我們所應當背的十字架。這個十字架,是我們的,是神所特賜給我們的。但是,這也是與基督的十字架相聯合的。因為當我們願意藉著基督十字架的靈,背起我們自己的十字架時,基督十字架的力量,就要進入我們裡面,叫我們失喪我們魂的生命。向罪的死,乃是基督為我們成功的,當他死的時候,我們就都與他同死了;但這魂生命的失喪,並非已經成功的,乃是要我們天天藉著主十字架的〔非我們的〕力量,來背負我們自己的十字架,定志舍己,叫它喪掉的。』”
(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二冊,第210-211頁。)
願我們如此得幫助,真實、正確的領會,且藉著基督十字架的靈『否認己』,有基督十字架的力量,天天『背起我們的十字架』來跟從主。這與『咬你的牙根,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是完全不同的『背起我們的十字架』。
(四)誤解李常受"奧秘的啟示"信息之會眾對象及其時代背景,將之與中國境內受逼迫的、殉道的基督徒及其環境,混為一談,甚至於製造出輕視國內為主受逼迫、殉道的聖徒的假象。誠然,中國境內許多的肢體是當受安慰與鼓勵,因他們的環境是受逼迫與患難的,他們對『基督的』十字架亦多有經歷。反觀,在海外的基督徒所面臨,少有受苦的環境,習於空洞道理和尋求個人屬靈的難處。雖熟悉十字架的道,在行事為人、生活行動上常缺乏實際。李常受"奧秘的啟示"當時講話的對象,並不是中國境內受苦的基督徒,而是在海外的基督徒。他的負擔是幫助信徒從消極轉向積極,從追求個人空洞的屬靈假象,轉到經歷實際的教會生活。講者盼望信徒不要只是局限在十字架的字句道理上,而要活在屬靈真理的實際里。拿此信息比對陳書嚴重的指控:”地方教會數十年的道路,就是這樣,甚至有許多人死在監里。獨有李在此時,公開宣布勾消過去所傳受苦十字架的道理撒但試探主耶穌時,引聖經,刪去半句神的話。撒但藉著李常受在這一件,刪去主的話,何止半句呢?”(陳書第62-63頁。)豈只時空錯亂、更惡意羅織出李常受弟兄輕視國內聖徒受苦經歷的不實謊言。
『真實的教會生活不光是在消極方面接受十字架、受對付、受破碎,更是在積極方面摸著靈。(第32頁。)』『我見過許多相當屬靈的人,個個非常單獨那些人講十字架的破碎,講環境的對付,太重在個人屬靈。在那些道裡面幾乎很少提到,這個破碎乃是為著教會。(第34頁。)』
『我(李)多方面的觀察,發現十字架的道人都聽了,也在那裡講,但是什麼事都做的出來。他們在行事為人、生活行動上,完全沒有復活,也沒有生命。』(第70頁。)
此觀點與倪柝聲弟兄在"十字架的道"中所說:『我們所傳揚的十字架應當不只是一個信息而已。我們應當天天把十字架從我們的生命里活出來,以致我們所傳的不只是一個信息,而是我們天天所生活的那一種生命;當我們宣傳時,就是將這個生命分給別人。』(第77-78頁。)正相互呼應。
(五)該書所根據的來信,不僅對"奧秘的啟示"引喻失意,其對李常受有關十字架信息的演進,更是不曾深入了解。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弟兄們』不但對這些著作隻字未提,僅憑一本”奧秘的啟示”文中的截頭去尾、斷章取義,便斷然作出『李常受的晚近著作味道不同』的論語,實在令人嘆嗟。李在1975至1986(陳君安息歸主)年間,發表著作數十餘本,其中論到十架之道者,亦不算少。『弟兄們』捨生命造就類信息不取,單從一本論述教會的信息中斷章取義,大膽推斷李『晚近著作味道不同』,不僅可見其為文態度之草率,其批斷的動機,更有待斟酌。特將李常受在關於『經歷十字架』方面的演進,略表陳明如下,並請參另文詳論(附件一之2):
| 早期著作 (1952-1975) | | |
| 年代 | 書名 | 十字架的道 |
| 1952 | 《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 詳細論述了十字架的光照、十字架的經歷、以及接受十字架的條件。『從保羅的話里,我們看見基督徒的中心,就是基督並他的釘十字架。基督是生命,十字架是道路。我們所接受的,不僅是基督,更是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所得著的,也不僅是一個生命,更是一個道路。我們得著了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也接受了十字架,作我們的道路。』(第49頁。) |
| 1954 | 《向律法死,向神活》 | 『凡事奉的人,都該接受十字架的破碎,讓基督活出來,好供應基督,供應生命,如此才有真實的工作。沒有基督,就沒有工作;真實的工作,乃是生命的流露,是基督的彰顯。人一得救,得著主的生命,就該看見十字架的道路,知道自己當怎樣被破碎,怎樣被對付,才能讓基督的生命彰顯出來。當基督的生命從人身上得著彰顯時,各項事奉的功用,也就會在各人身上顯明。』(第66頁。) |
| 1959 | 《生命的經歷》 | 將對付己、對付肉體、對付天然等十字架的經歷,視為『靈命經歷的第三層』。 |
| 1964 | 《神的經營》 | 專特論到『十字架與魂生命』以及『十字架的原則』 |
| 1972 | 《國度》 | 『神對付魂的路乃是十字架』『決不要脫離十字架,因為神已經把你擺在那裡。』(第105頁。)『無論我們有什麼,無論我們是什麼,無論我們能作什麼,並且無論我們在魂里持守什麼,都必須完全受十字架對付。』(第111頁。) |
| 中期著作 (1975-1986) | | |
| 1978 | 《經歷基督》 | 鼓勵聖徒,不僅要看見福音書中釘十字架的生活,還要甘心樂意被釘十字架,以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當我們樂意被釘,並被擺到死地,釘十字架的生命就會成為復活生命興起的根基。因此,藉著被釘死,我們就會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但我們若不被釘死,我們就無法認識他復活的大能。我們要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只有一條路,就是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164頁。)『每當你發現自己在一個為難的處境時,不要哭泣或可憐自己,反要把自己擺在一邊,把自己留在十字架底下。然後,復活就會自然而然的顯明在你身上,你就能夠喜樂的唱宣信(A. B. Simpson)所寫這首詩歌(詩歌三六二首)以下的幾句:『我何難與基督同死,因復活我已認識;我何難與耶穌同苦,因神旨我願順服。主藉著復活的能力,今生在我的靈里,因此我歡樂著舉足,直走十字架的路。』(第173-174頁。) |
| 1979 | 《事奉的基本功課》 | 引用馬太十六章廿四節說明:在事奉的事上,我們的己需要被十字架除掉,而我們天然的力量與才幹,也需要受十字架的對付。 |
| | 《禱告》 | 『十字架與禱告的關係』的信息:『沒有一個人不經過十字架而能在神面前,有一種蒙神悅納、像馨香那樣的禱告。』(第181頁。)『每一個會禱告的人,能禱告的人,都是在血底下蒙了救贖,也都是在十字架上了結的人。』(第187頁。) |
| 1981 | 『國度的操練為著教會的建造』 | 勸勉信徒,要自願樂意的『背起十字架,為著教會的建造』(第四篇)。 |
| 晚期著作(1986-1996) | | |
| |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 『基督的十字架乃是釘死肉體與否認己的根基。我們藉著基督復活的生命,就能彀釘死肉體,並把己留在十字架上。當基督釘死時,我們也一同被釘死。現今基督在復活的生命里活在我們裡面,我們也活在他裡面。我們有基督的釘十字架作根基,現今才能在他復活的生命里釘死肉體並否認己。』(第135頁。) |
| | 《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 | 我們該專注於基督,他是我們惟一的愛好與選擇。不僅如此,我們需要對十字架有正確的領會,知道十字架的目的是要了結我們一切的所是。我們需要接受這個十字架,並享受基督;這是召會中所有難處的惟一解答。十字架對猶太人為絆腳石,對外邦人為愚拙;但對我們蒙神呼召的人,十字架實在是神的能力和神的智慧。(一24。)按照我們天然、文化的心思,被十字架了結實在是愚拙。但我們蒙召的人知道,十字架乃是神的智慧和能力。』(第56-57頁。) |
| -1994 | 《榮耀的異象與十字架的道路》 《基督徒的生活》 | 再三的強調,信徒必須在消極一面接受十字架的對付,並在積極一面經歷那靈。 |
| 1994- | 《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神的經綸與分賜》 《神人的生活》 | 『主一直將他的己放在十字架上,而在十字架的陰影下生活。他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太十六24。)我們跟從基督的人,應當一直把十字架應用於我們的己。我們該不斷的活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在我整個基督徒一生中,我一直在學習把我的己放在十字架上,並學習活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從我一開始跟從主,我就受教導要背起十字架跟從他。這不在乎我們天然的人是好是壞。即使我們天然的人是好的,我們也應當拒絕並否認。我們不該以為,因為我們天然的人是溫順謙和、以善待人的,我們就可以憑天然的生命而活。我們必須記住,在我們受浸的時候,那個溫順謙和的生命就已經埋葬了。今天我們的生命乃是基督作那靈,作神聖的生命。』(第86頁。) |
最後,以李常受弟兄在1977年4月信息,作為總結:
“行在靈里,我們已看過關於靈的頭三處經節-約翰福音三章六節,約翰福音四章二十四節和羅馬書八章十六節,這三節形成第一組。還有另外三處經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和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這三節形成第二組。現在我們再看關於靈的第三組經節-加拉太書五章十六節和羅馬書八章四至六節。加拉太書五章十六節說:『你們當在靈里行動,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原文。)你若行在靈里,每件事都是美妙的。你不需要背十字架,釘死自己,或者試著屬靈的自殺。很多有追求的基督徒想要結束他們自己。他們說:『我這敗壞。假如我能釘死自己,一切就都好了。』但是神不盼望你釘死自己。雖然沒有人可能釘死他自己,但許多基督徒仍然盡所能地這樣作。沒有一個人能把自己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在某些方面,許多基督徒努力要釘死自己,那個作法很像印度教徒。很多人說:『哦,我們必須背十字架!我的妻子,我的兒女,和我所有的親戚都是我的十字架。』這是今天可憐的基督教。雖然滿了『十字架,』卻沒有靈。在新約書信中我無法找出一節告訴我們要背十字架。在書信里不是背十字架的事;而是行在靈里的事。十字架是在加略山上,但靈是在我們裡面。我們只需要照著靈而行。(羅八4。)為著靈,阿利路亞!
殺死的能力在靈里
很多基督徒仍然在蓋恩夫人的影響之下,她求神給她更多的十字架。似乎一個十字架不彀,她求更多的十字架。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要在我們的靈里被充滿,不是充滿十字架,而是充滿主。(弗五18。)聖經告訴我們,要在我們的靈里充滿他的靈。忘掉那種宗教的背十字架。然而,不要誤解我。不要說:『我親自聽見李常受告訴我們丟掉十字架,忘掉它。何等的異端!』為使我們蒙救贖、得稱義,我們需要十字架。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為了救贖我們。現在我們藉著十字架的血被稱義。因此,我們確實需要十字架。但是在我們得救以後,我們需要天天行在神的同在中,為此我們需要靈。然而,有些人還會辯說:『既然我們行在神的同在中,我們還需要釘死除掉自己麼?』是的,我們的確需要被除掉。但是殺死的成分,除掉的能力,不是在我們的心思或我們頭腦的想像里,乃是在靈里。
原文: 對“陳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暨神的福音真理”書中指控的回應
http://www.cftfc.com/com_chinese/apologetics/reading.asp?title_no=4-12&chap_no=4-12-01
主耶穌與他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