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義、稱義之法與結果
神的義是甚麼?
我們可以說,神的義就是神在公平和公正這面的所是。(羅三21~22,一17,十3,腓三9。)神是公平並公正的。神在他公平和公正上的所是,構成他的義。不但如此,神在他公平和公正上的所是,實際上就是神自己。所以,神的義就是神自己。神的義乃是一個人位,不僅僅是神聖的屬性。
許多基督徒錯誤的說,他們有基督的義。我們不該這樣說。我們的義不是基督的義,乃是基督自己。不是基督義的屬性,乃是基督自己這人位,成了從神給我們的義。(林前一30。)不要說基督的義成了你的義。反而你該說,“基督是我的義。我在神面前的義,是基督活的人位,不是一個屬性。義的基督是我的。”神使基督,就是神自己的具體化身,成了我們的義。
信徒在基督里成為神的義
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信徒在基督里成為神的義。保羅不是說信徒成為義的,乃是說他們成為義。我們在基督里成了神的義,這是很深的事。我們怎能成為神的義?乃是借着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我們已經看見,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而神這活的人位就是義。所以,義、神、與基督乃是一。神的義就是神自己。既然這位神具體化身在基督里,基督就是神的義。基督已作到我們裡面,我們也已被擺在基督里。我們已與基督調和為一。因此,我們成為神的義。保羅宣告:“因為在我,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基督既已作到我們裡面,我們就能與保羅同說,“因為在我,活着就是基督。”假定我們有一杯水。一旦茶與水調和,它就不再是白開水,乃是茶了。照樣,一旦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我們就與他成為一。
神的義不僅是在公平和公正上的神自己,也不僅是基督活的人位;神的義也是我們這些與基督成為一的人。基督這活的人位乃是神的義,他已作到我們裡面,我們也已被擺在他裡面。所以,我們成了神的義。我們必須宣告:“我是神的義。我已得稱義。神是義,我也是。我在基督里是神的義。我就是神的所是。我完全得稱義。神與我已經聯合。我稱許神,他也稱許我。我們互相稱許。”這就是因信稱義。
也許有些人以為,我們不該說我們稱許神。然而,我們都必須稱許他。神喜歡被我們審判並稱許。(羅三4。)因此,我們能對神說,“你稱許我們,我們也稱許你。”
神的稱義之法是甚麼?
稱義是神照着他義的標準稱許人的行動。他的義是標準,我們的義不是。雖然我們以為我們是義的,但我們的義只有四分之一寸高。無論我們多公義,或我們自以為多公義,我們的義還不到一寸高。神的義有多高?它是無限的!你能照着你自己的義得神稱許麼?這是不可能的。雖然你也許與每個人-你的父母、你的兒女、和你的朋友-都是對的,但你的義絕不會在神面前稱義你。你也許照着你義的標準稱義自己,但那不能使你照着神的標準得他稱義。我們需要因信稱義。在神面前因信稱義,意思就是我們照着神義的標準得神稱義。
神怎能這樣作?他能這樣作,因為我們的稱義是基於基督的救贖。基督的救贖應用到我們身上,我們就得稱義。若沒有這樣的救贖,我們就不可能得神稱義。救贖是稱義的基礎。
稱義的意思也就是神的義已經顯明出來。雖然神的義存在了多少世代,卻沒有向我們顯明;直到我們相信主,並呼求他的名,然後神的義才向我們顯示出來。神的義顯示出來,就是顯明出來。我們相信主耶穌,神的義就向我們顯明出來。神的義顯明,在羅馬書裡提起兩次。一章十七節說,神的義本於信顯示與信。神的義在福音上,本於我們的信顯示與我們的信。然後三章二十一節說,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申言者為證。
1、神的義在律法以外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意思是它與律法無關。絕不要將神的義與律法混合,必須將二者分開。神的義與律法無關。我們絕不能到律法那裡去得着神的義。就神的義而論,律法過去了。律法是舊的經綸。如今在律法以外,離開律法,神的義借着信耶穌基督,已經顯明出來。
2、神的義借着信耶穌基督
研究聖經的人對“信耶穌基督”(直譯,耶穌基督的信)(羅三22)的解釋有很大的難處。有些人說這辭的意思是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行動。有些人爭辯說是指耶穌的信,就是耶穌的信成為我們的。我要這樣說:真正的信是憑着主耶穌的信而相信他。我們憑着耶穌基督的信相信他,因我們沒有自己的信。耶穌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來十二2。)我們越看自己,越察驗自己,我們的信就消失得越快。信不是我們自己的發明;它絕不能由我們發起。我們不可能產生信。信是基督自己的一方面。事實上,信就是基督。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們乃是在神兒子的信里,與他聯結而活。我不是憑着我的信-我沒有自己的信-乃是憑着活神兒子的信而活;他有信,並且他自己對我就是信。你若看自己,絕不會找着信,但你若忘記自己,並且說,“哦,主耶穌,我愛你,”信會立刻在你裡面升起。這信是耶穌的信,或者可以說,是耶穌在我們裡面相信。因此,“借着信耶穌基督”這辭,意思是憑着耶穌基督的信相信他。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借着我們憑耶穌基督的信相信他,已經顯明出來。我們乃是憑着基督的信,不是憑着自己的信相信他。基督是我們的信。絕不要說你信不來,因為你要信就能信。不要試着憑自己信,因為你越試,你所有的信就越少。只要說,“哦,主耶穌,我愛你。主耶穌,你真好。”你若這樣作,立刻就會有信。我們憑着耶穌基督的信相信他,而神的義本於這信顯示與這信,就向一切信的人顯示出來。
3、神的義滿足神公義律法和神榮耀的要求
神的義已經顯明出來,滿足他公義律法和他榮耀的要求。(羅三23。)我們相信主耶穌,就接受神的義;這義滿足神一切的要求。在羅馬三章,我們看見神的要求有兩類:他公義和他榮耀的要求。保羅清楚說到神的律法和神的榮耀。我們都干犯了律法,也都虧缺了榮耀。所以,羅馬三章二十三節說,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為甚麼保羅忽然提起神的榮耀?答案與二十五節所提的平息處有關。保羅寫羅馬書的這一部分時,可能想起見證的櫃,尤其是遮罪蓋(施恩座)的圖畫。這蓋上面有榮耀的基路伯。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蓋底下有律法,暴露百姓的罪惡並定罪他們,蓋上面有兩個基路伯,代表神的榮耀並注視百姓的每一行動。蓋底下有暴露人的律法;蓋上面有鑑察並注視人的基路伯。暴露並定罪人的律法,表徵照着律法而有之神公義的要求;注視人的基路伯,表徵照着神的彰顯而有之神榮耀的要求。除非這些要求得以履行,神得着滿足,否則罪人就無法接觸神,神也無法與他們來往。為着遮罪的血,阿利路亞!遮罪的血彈在遮罪蓋上,就滿足了公義律法和神榮耀的要求。
平息不但是一個行動,也是一個地方。平息是神能與人相會的地方。在聖靈的默示之下,保羅放膽說,這平息的地方就是耶穌基督。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三25,)這平息處是神能與人相會的地方。這地方就是主耶穌基督的人位。雖然許多基督徒愛主耶穌,並領悟他對他們是如此豐富,但他們也許不知道基督是平息的地方,在這裡神能與我們相會,我們也能接觸神。在我們知道這地方之前,我們一想到接近神就感到害怕,但如今我們不再怕他。在基督這平息處,我們能與神相會。這是保羅寫羅馬三章的意義。他用約櫃連同遮罪蓋的預表,顯示稱義的意義。
在這宇宙中,主耶穌已被擺出作平息處,所有的罪人可到他這裡來與神相會。今天我們在那裡?我們在平息的地方。我們的確有地位、有立場與神相會,神也有同樣的立場與我們來往。律法在那裡?律法在平息處之下;它被平息的基督遮蓋。神的榮耀在那裡?它在我們上面,但它對我們沒有要求,因為我們是在基督這平息的地方。在這裡我們得稱義。在這平息處,我們在神的公義上與神一樣。我們與神彼此相符,也互相稱許。我們稱許神,神也稱許我們;神稱義我們,我們也稱義他。
我們能稱義神,你以為這樣說是太大膽麼?羅馬三章四節給我們這樣說的依據。這節說,好叫神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審判的時候,可以得勝。我們能稱義神。我曾好幾次這樣作。雖然我承認我是罪人,但我不是盲目的跟從神。我盡所能的證實他的話;至終,我完全稱許神是對的。不要怕研究神,要探索神一下,看他對不對。你若探索他,你會發覺他百分之一千,甚至百分之一百萬的對。你會稱義神。在基督這平息處,神與我們互相稱許。
照着我們的經歷,不是神先稱許我們,乃是我們先稱許神。我們不知道神花了多少時間使我們確信他的義。我們是悖逆的,並且說,“我不喜歡神。神不對。”在我們得救以前,我們都這樣想。許多人頂撞神說,“神若是對的,為甚麼地上有這麼多可伶的人?神若是對的,為甚麼國際間沒有公理?”他們承認有神,但宣稱他不是義的。我們許多人能見證同樣的事,承認我們以為神是錯的,以為他不是義的。然而,神一直忍耐我們,為我們作許多事,直到他最終使我們確信他的義。誰先稱義誰?我們先稱義神。當神使我們確信他的義,我們就稱義他,並悔改流淚說,“神,赦免我。我是罪惡、不潔的。我需要你的赦免。”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時,我們不但被擺在基督裡面,也被擺在基督上面。現今我們在作我們平息處的基督上面,在這裡神與我們能彼此稱義。我們宣告:“神,你是義的。我對你沒有問題。”然後神回答:“親愛的孩子,我對你也沒有問題。”首先我們稱許神,然後神稱許我們。我們稱義神,然後神稱義我們。這一切都是發生在基督這平息的地方。在他下面律法被遮蓋,在他上面基路伯喜樂,因為看見發生在他這平息處上面的互相稱義。
現今我們在那裡?我們在耶穌基督這平息的地方。我們在平息處上面。律法在我們腳下,神的榮耀在我們頭上得着滿足。律法靜默無聲,不能再控告我們;但神的榮耀能滿足的因我們而歡樂。在平息處上面,我們享受神完全的稱義。
4、神的義已經向新、舊約的聖徒顯示出來
在神越過舊約聖徒的罪上,神的義已經向他們顯示出來。保羅在羅馬三章二十五節用“越過”這辭。在舊約時代,人的罪並沒有除去,僅為遮罪的血所遮蓋。他們的罪沒有除去,直到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之前,舊約聖徒的罪還在,然而這些罪為預表基督之祭牲的血所遮蓋。神必須越過他們的罪,因為他是義的。預表基督之祭牲的血流在神面前,公義的神就不得不越過那血所遮蓋的一切罪。神在越過那些被遮蓋的罪上,顯示了他的義。
讓我舉例說明。假定我欠某人十億美金。我不可能付出這筆錢,但是我對那人有了債務,必須償還他。然而,我有位朋友是億萬富翁。我的朋友前去告訴雙方沒有問題,他自己要償還全部債務,並且他寫了本票作證據。一旦本票交付並被接納,我就必因着公義得釋放。同樣,舊約聖徒欠神鉅額債務,但有本票-彈在施恩座上遮罪祭牲的血-保證基督要來除去罪。這本票遮蓋舊約聖徒一切的罪。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並付了完全的代價,就贖回本票。所以,因着神的義,神就必須越過他們的罪。他這樣作,就向舊約的聖徒顯示了他的義。這是羅馬三章二十五節的意義。
在神稱義新約聖徒的事上,神的義已經向他們顯示出來。神因他的恩典,借着在基督里的救贖,並借着我們信耶穌,已白白的稱義我們。(三24,26。)基督既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並成就了完全的救贖,滿足神一切的要求,神要成為義的,就必須稱義我們。在神一面,稱義是因他的義;在我們一面,稱義是因他白白的恩典,並非因行律法。我們要因行律法得稱義,就需要作工,但要因着在基督里的救贖稱義,就不需要作工;稱義乃是因他的恩典白白賜給的。我們原不配得;但因着基督那滿足神一切要求的救贖,神因他的義,就必須稱義我們。因此,神在越過舊約聖徒的罪上,並在稱義新約聖徒的事上,已經向他們顯示他的義。今天神對待我們,不是僅僅越過我們的罪,乃是稱義我們。神已稱義我們了。
因此,沒有可夸的。我們沒有人有甚麼可夸的。我們得稱義,不是借着行的律,乃是借着信的律。(三27。)這信不是起源於我們,乃是出於活的基督。
5、三一神稱義的兩班人
三一神乃是一位。這三一神稱義猶太人,也稱義外邦人。(三30。)他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神。(29。)保羅這樣說,就為基督的身體鋪了路。神對待一班人若與對待另一班人不同,就很難有身體的生活。然而,神對待所有的人只有一個方法。這三一神用他的一個方法將不同的人聚集為一。無論我們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稱義我們眾人的乃是一位神。我們中間有好些猶太籍的弟兄姊妹,神以他稱義我們的同樣方式稱義他們。這一位神稱義我們眾人,好使我們成為一,作基督的身體。
神本於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借着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請注意這裡所用不同的介系詞:猶太人,那受割禮的,是本於信得稱義;外邦人,那未受割禮的,是借着信得稱義。這是甚麼意思?猶太人在神面前有作他子民的地位。儘管猶太人有不信和明顯的不潔,他們仍有作神子民的地位。我們必須承認這點,並且謹慎如何說到猶太人,因為神要論到他們說,“他們是我的子民。”他們既有作神子民的立場,就大不一樣了,我們需要尊重這個。在創世記十二章三節,神應許猶太人的祖宗亞伯拉罕:祝福他的,必蒙神祝福;咒詛他的,必受神咒詛。神不斷在應驗創世記十二章三節。凡以咒詛的方式摸着猶太人的,必受咒詛。已過二十五個世紀,沒有例外:每個咒詛猶太人的個人和國家都受了咒詛,每個祝福猶太人的人都蒙了祝福。
雖然今天猶太人的光景與神不對,但他們在地位上仍是神的子民。在羅馬書別處保羅說,神的揀選是沒有後悔的。(十一28~29。)猶太人是神所揀選的,而神的揀選是永遠的。無論猶太人目前多麼不信,他們在地位上仍是神的子民。所以,神稱義猶太人是本於信,不是借着信。為甚麼不是借着信?因為猶太人已經有地位。然而,當神稱義外邦人時,他必須借着信稱義他們,因為他們是遠離神的。在外邦人與神之間有很大的距離。因着猶太人,那受割禮的,已經有地位,所以他們是本於信得稱義;因着外邦人離神甚遠,所以他們是借着信得稱義。外邦人乃是借着信達到對的地位。這兩種情形都是在於信。
一位神稱義我們眾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一位神之下,以同一的方式得稱義。保羅在羅馬三章二十九至三十節的話,為十二章里基督的身體鋪了路。無論我們是猶太信徒或外邦信徒,我們在一位神的一個經綸之下,乃是在基督里的一個身體。
6、亞伯拉罕的信被三一神算為義
亞伯拉罕是蒙召的人。蒙召的族類成了信的族類。亞伯拉罕首先是蒙召的人,然後是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稱無為有的神。亞伯拉罕所信的神也是叫死人復活的神。亞伯拉罕獻上以撒時,他經歷了這點。亞伯拉罕越這樣相信神,就越感覺神喜悅他。這是神的義算給亞伯拉罕,作亞伯拉罕信的結果。
同樣,我們有信又有義,也是神算給我們的義。他是我們的一切。我們越相信他,就越得着他。我們越相信他,神就越將他給我們。
那算給亞伯拉罕作為義的信,不是在於外面割禮的形式,因為割禮是以後才有的。亞伯拉罕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時那信之義的印記。(四11。)割禮是外面的形式,乃是裡面實際的印記。我們若沒有實際,就該忘記外面的形式。我們若有實際,也許偶爾需要外面的形式作印記。割禮對亞伯拉罕就是這樣的印記。不僅如此,割禮對信的外邦人,就是未受割禮的人,也是印記;亞伯拉罕也是他們的父。
所以,亞伯拉罕成了信心之父。(羅四16~17,加三7~9,29。)他是那未受割禮、有同樣信心之人的父,(羅四11,)也是那受割禮、照同樣信的腳蹤而行之人的父。(12。)亞伯拉罕是兩班人-信的猶太人和信的外邦人-的父。你若相信主,亞伯拉罕就是你的父。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是他的後裔。
7、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承受世界
這是大事。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承受了神,他們也要承受世界。讓別人去為控制世界爭戰。世界將是我們的。戰爭過去以後,神要說,“讓我的子民得着世界。”這應許不是借着行律法,乃是借着信的義所賜的。誰要承受地土?那些蒙召並相信主耶穌的人,那些得着基督作他們的信並作他們的義的人。要確信世界將是我們的。我們不需要爭戰或掙扎。我們只需要相信神大能的作為。我每天讀國際新聞,看神在作甚麼,尤其是在中東作甚麼。活在今世,神行動的世代,實在太好了。神不但為猶太人行動,也為我們行動。有一天世界要屬於所有亞伯拉罕信的後嗣。
你信這點麼?我完全確信有一天我們要承受地土。我們該期待承受世界。聖經的確保證我們要承受世界。基督自己渴望回來,並恢復地;他對地的興趣遠過於天。主要回來,不但為他自己,也為我們取得地。我們是應許的後嗣,我們要承受世界。
8、神稱義的證明
神稱義的證明乃是復活的基督。(四22~25。) 有這麼一首詩歌:
公義父神,你已接受耶穌作我的代替;他是義的受你審判,代替我這不義的。
他今坐在你的右邊,作你公義的明證; 他已使你完全滿足,你義使你難變更。(詩歌十八首第三節。)
因此,坐在神右邊的復活基督,乃是我們已得稱義的證據。基督救贖的死,作神稱義我們的根據,已完全為神所悅納;基督已從死人中復活,證明了這點。這是神所賜我們稱義的證明。
基督的死已完全履行並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因此我們借着他的死,就得神稱義。(三24。)他的復活乃是證明他為我們的死已經滿足了神的要求,我們因他的死已經蒙神稱義,並且我們在他這位復活者裡面,已經在神面前蒙悅納。不僅如此,他這位復活者,也在我們裡面為我們活出能得神稱義,且蒙神悅納的生活。所以,羅馬四章二十五節說,他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9、神稱義的目的
神稱義是真實、活的割禮。割禮是甚麼?在神眼中,割禮的意思是割除自己,了結自己,並讓神在你裡面有新生的起頭,作你的生命,使你有新的開始。這割禮是真實、裡面稱義的外面印記。
但在大多數的基督徒中間,一般對稱義的領會是這樣:我們是有罪的,神是公義、聖別的,我們無法接觸他,他也無法接觸我們。因此,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並借着流血完成救贖。在他的血之下我們蒙救贖,神就有公義的地位稱義我們。這一切是絕對正確的。然而救贖不是神的目的,乃是達到神目的的過程。在羅馬三章,我們看見救贖產生神的稱義,但我們沒有看見神的目的。
神稱義的目的是甚麼?保羅答覆這問題時,用亞伯拉罕的歷史作表樣,作圖畫,解釋人的言語所無法解釋的。我們以為稱義僅僅是與罪有關的事。然而,我們讀創世記十五章,亞伯拉罕的信被神算為義,那裡並沒有提到罪;那與罪沒有關連。那裡所關切的是一個後裔要成為一個國,以達成神的目的。亞伯拉罕被神呼召出來,不只是因為神伶憫他罪惡的光景。神沒有說,“亞伯拉罕,你好可伶,我不要你下地獄。在我的伶憫里,我來呼召你離開你墮落的光景。”
那根本不是這回事。創世記一章告訴我們,神照着他自己的形像造人,好彰顯他自己,並且這人是團體的人,不是個別的人。神創造團體的人,是包括男女的。照着創世記五章二節,亞當和夏娃都稱為亞當,表徵神是創造一個團體的人,好彰顯他,並施行他的管治權。換句話說,神要得着國為範圍,在其中彰顯他的榮耀。這是神的目的。顯然,人墮落離開這目的。一旦人偏離神,受打岔離開神的目的,並且被其他的事物霸占了,他就深深陷入罪里。然而,創世記十五章與罪無關,乃是說到神的目的如何能達成。這不是得救的問題,乃是完成神目的的問題。只要你有分於達成神的目的,你就必得救。
基督教是膚淺的,只關切人的得救,卻沒有聯於神的目的。神的稱義主要不是為着人的得救,乃是為着達成他的目的。神為甚麼揀選了你?他揀選你,主要的不是為着救恩,乃是為着他的目的。神為甚麼呼召了你?他不是呼召你上天堂,乃是呼召你達成他的目的。只要你聯於神的目的,你的得救就是穩妥的。然而,你若只關切你的得救,也許就偏離神目的的標竿。救恩本身不是目的,乃是為着神的目的。因此,神的稱義是為着達成他的目的。
羅馬四章告訴我們,神的稱義不是為使我們上天堂,或僅僅為使我們得救。稱義使亞伯拉罕和他所有信的後裔能承受世界,並在這地上施行神的管治權。神的目的是要得着一個身體,就是國度,以彰顯他,並在地上施行他的管治權。
神稱義的結果 - 在基督里對神完全的享受
在羅馬三章末了,保羅說明神的稱義之法;在四章,他陳明亞伯拉罕是這稱義的表樣。五章一至十一節該視為保羅關於稱義之教訓的結語。這結語啟示稱義的結果。這十一節列舉了許多美妙的項目;這些乃是我們得神稱義的結果。
在五章一至十一節,保羅說到六個特出的辭:愛、恩典、和平、盼望、生命和榮耀。神的愛已經借着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5。)我們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2。)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就對神有了和平。(1。)接着,我們因盼望而誇耀、歡樂。(2。)十節告訴我們,我們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最終,我們盼望有分於神的榮耀。(2。)這六項是神的稱義部分的結果。你要神的愛和恩典麼?你渴望和平並有盼望麼?你要有分於神那神聖、永遠的生命,並在他的榮耀里麼?為着這一切事,你需要得稱義。這一切都是我們的分,作神稱義的結果。
在五章一至十一節,我們看見三一神的三個身位。五節說到聖靈,告訴我們聖靈已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然後六節告訴我們,我們還軟弱、不虔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死了。最終,十一節說,現今我們在神裡面誇耀。欽定英文譯本譯為:“在神裡面喜樂,”意思是神成了我們的享受。我們在神裡面喜樂、誇耀並歡樂,因為神是我們的享受。因此,羅馬五章揭示六件美妙的事物和三個美妙的身位。我們有愛、恩典、和平、盼望、生命和榮耀。因着神的稱義,我們就有聖靈、基督和神作我們的享受。
1、稱義並和好
原來,我們不但是罪人,也是神的仇敵。借着基督救贖的死,神已稱義我們這些罪人,並使我們這些仇敵與他自己和好了。(五1,10~11。)這發生在我們相信主耶穌的時候。我們憑信接受了神的稱義與和好。這就開了路,將我們引進恩典的範圍以享受神。
2、有神的愛澆灌
在恩典的範圍里,我們所享受的第一件事乃是神的愛。“神的愛已經借着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五5。)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許多時候我們需要鼓勵和堅固。我們經歷苦難的時期,也許有問題和疑惑。你可能說,“為甚麼我的基督徒生活中有這麼多難處?為甚麼有這麼多試煉和試驗?”我們也許對自己的處境有這樣的問題和疑惑。雖然有這些疑惑,但我們無法否認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從我們第一次呼求主耶穌的名那天起,神的愛就借着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了。這就是說,那靈啟示、堅固、並向我們保證神的愛。內住的聖靈似乎說,“不要疑惑。神愛你。你現在不領會為甚麼必須受苦,但有一天你會說,‘父,為着我所經過的難處和試煉,我感謝你。’”當你進入永世的門時,你會說,“為着一路上臨到我的苦難和試驗,讚美主。神用這些變化我。”
哦,神的愛已經澆灌在我們心裡!我們也許遭受患難、貧窮和壓抑,但我們無法否認神的愛在我們裡面。我們能否認基督為我們死了麼?基督為我們這樣不虔的罪人死了。從前我們是仇敵,但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使我們與神和好。這是何等的愛!神若將他自己的兒子賜給我們,他必不會作甚麼事傷害我們。神是主宰一切的,他知道甚麼對我們最有益。選擇是在於他,不在於我們。無論我們的愛好如何,神為我們所計畫的,將是我們的分。與我們有關的一切,我們的父都預備好了。我們只該禱告:“主,照你的意思行。我只要你所要的。我將一切完全交在你手中。”我們重新領悟神是這樣愛我們,而他的愛已借着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時,我們對他就有這樣的反應。
3、站在恩典的範圍里
羅馬五章二節說,“我們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恩典是我們所站的範圍,我們必須留在恩典所在之處。不要問我你該站在那裡,你必須站在恩典中。每當你覺得你在恩典的範圍之外,就要立刻回來。你快要和妻子爭吵,並覺得你是在恩典的範圍之外時,就要停下你所作的,回到恩典的範圍,並站在那裡。
我們不需要作甚麼罪惡的事,就可能與恩典隔絕。我們只需要留在一地太久,就會覺得我們已從恩典的範圍遷入另一領域。在這樣的情形中,我們該作甚麼?我們該禱告:“主,赦免我。將我帶回恩典的範圍。”我們回到恩典範圍的路,與我們原初進入恩典的路一樣。我們借着本於信得稱義,進入恩典的範圍。我們只是向神承認我們的罪,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應用他的血,我們就得稱義了。神的稱義將我們帶進我們所站的這恩典中。每當我們行為不當,並覺得我們在恩典之外,我們就必須重複同樣的禱告:“神阿,赦免我。用寶血潔淨我。”你若這樣作,就會立即被帶回恩典中。
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並站在恩典的範圍里,就借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有了和平。(五1。)保羅不是說,我們與神有了和平,乃是說對神有了和平。這意思是我們仍在向着神的路上;我們還沒有走完我們的路。在屬靈的世界裡,我們先進門,然後走路。本於信得稱義乃是開門,給我們入口進入寬廣的享受境地。一旦我們經過了稱義的門,我們就需要走平安(和平)的路。罪人沒有平安;羅馬三章十七節說,我們作罪人的時候,平安的路,我們未曾知道。然而今天,我們走在平安的路上。
你若朝着某個方向行動,裡面不覺得平安,你就該停下;總要隨着平安行。照着路加七章五十節,那有罪的女人一得救,主耶穌就叫她平平安安的走罷。年輕人,你得救以後,必須平平安安的走你的路。無論你往那裡去,你必須走平安的路。你若沒有平安,就不要去。無論你作甚麼,要平平安安的作。你若沒有平安,就不要行動。恩典是為着給我們站立,平安是為着給我們走路。你留在某地若沒有恩典,就不要留在那裡。你朝着某個方向若沒有平安,就不要行走。要站在恩典中,行在平安里。
4、借着在神裡面誇耀、歡樂而享受他
在恩典的範圍里,我們在神裡面誇耀。(羅五11。)這裡的誇耀,原文含歡樂意。因此,我們在神裡面誇耀,在神裡面歡樂。我們站在恩典的範圍里,行走在平安的路上,就不斷在我們的神裡面誇耀、歡樂。這意思就是我們享受神。神是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我們有這樣一位神,使我們在其中可誇耀並歡樂。
我們天然的人需要聖別、變化並模成。所以,神帶進某些患難和苦難,叫我們得益處。這清楚啟示在羅馬八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那裡告訴我們,神使萬有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使我們模成他兒子的形像。因此,患難和苦難是為着我們的變化。我們都寶貴平安、恩典和榮耀,但沒有人喜歡患難。最近,我的右眼動了兩次手術。雖然我不喜歡這樣的苦難,但我必須宣告,已過幾年沒有一事比這兩次手術更使我蒙恩。
患難實際上是恩典連同基督一切豐富的化身。這就如神在耶穌里成為肉體;表面上他只是那人耶穌,實際上他是神。表面上我們的環境是患難,實際上那是恩典。我們若仔細讀羅馬五章,就會看見患難不是與恩典站在同樣的水平上,乃是在恩典之下。愛、恩典、和平、盼望、生命、和榮耀這六個項目,同着神格的三個身位,都超越患難。然而,患難是恩典的眷臨。
我們若說我們寶貴恩典卻不寶貴患難,這就好像說我們愛神卻不愛耶穌。然而,拒絕耶穌就是拒絕神。同樣,拒絕患難就是拒絕恩典。為甚麼神成為肉體?因為他要臨到我們。神成為肉體就是他恩典的眷臨。當然我們都愛神這樣的眷臨。我們若愛他的眷臨,就必須愛他的成為肉體。恩典與患難是一樣的;患難是眷臨我們之恩典的化身。雖然我們愛神的恩典,但我們也必須親吻患難,就是恩典的化身,恩典甜美的眷臨。
蓋恩夫人說,她親吻神賜給她的十字架。許多人不喜歡十字架,因為它是苦難、患難。相反的,蓋恩夫人卻親吻每個十字架,等候更多十字架來臨,因為她領悟十字架將神帶給她。蓋恩夫人說,“神給我十字架,十字架也把神帶給我。”她歡迎十字架,因為她一有十字架,她就有神。患難是十字架,而恩典是神作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這恩典主要是以患難的形態眷臨我們。
患難的經歷產生忍耐。(五3。)這裡的忍耐,意思是堅忍;堅忍是耐心加上受苦的產物。我們沒有人生來就有忍耐,忍耐是借着忍受患難所產生的。所以保羅說,患難生忍耐。
我們可以在生活的小事上經歷這忍耐。有一件事我不喜歡,就是要打電話給人的時候,聽見電話占線的信號。為甚麼我不喜歡那個?因為我缺少忍耐。另一件小事我很討厭,就是有人約會遲到。雖然這樣的遲延對我是苦難,卻幫助我得着忍耐。
忍耐生老練。(4。)老練是一種蒙稱許的品質或屬性,是忍受並經歷患難和試驗的結果。因此,老練是能被稱許的品質或屬性。有時候,年輕弟兄很難得着別人的稱許。他們需要忍耐,這忍耐產生容易被別人稱許的品質。患難帶進忍耐,忍耐產生蒙稱許的品質。這裡的老練,含經歷的意思;然而這裡所指的,主要不是經曆本身,乃是借着受苦的經歷所得着的屬性或美德。你越受苦,就越有忍耐,也越產生蒙稱許的美德。蒙稱許不是我們天生就有的屬性。
想想未經鍛煉之金子的例子。雖然它是真金,卻未經鍛煉,也不吸引人。它需要鍛煉的火。金越受到火燒,就越產生蒙稱許的品質。在焚燒、試煉之後,金子就得着容易被人稱許的品質。可能許多年輕人就像未經鍛煉的金子。他們不需要磨光或上色;他們需要焚燒。有些愛主的聖徒有一些生命和亮光,他們就因此以為適合為主作工;然而,他們缺少蒙稱許的品質。一面,他們無論往那裡去,都能有果效;另一面,他們是未經鍛煉的,缺少使人喜樂、甜美、並舒適的美德。他們有蒙稱許的反面,我們可稱為不蒙稱許。為甚麼你的情形起初很好,一段時期以後卻相當差?起初的好,是因為你所得着的恩賜和亮光;後來不能一直好,是因為你未經鍛煉,缺少蒙稱許的品質。我們若有蒙稱許的美德,就不會成為別人的難處。我們都必須禱告:“主,給我蒙稱許的品質。”
你若這樣禱告,主會問:“你是認真的麼?”你的答覆若是肯定的,主就會興起環境,這些環境會為你產生蒙稱許的品質。例如,他也許賜你最合式的妻子,最有益於在你裡面產生這品質。大多數的妻子是絕佳的幫手,幫助神為他的僕人產生蒙稱許的品質。主的僕人多半需要這樣的妻子。妻子不是幫助丈夫,乃是幫助神;妻子的性情幫助神在她們的丈夫裡面產生蒙稱許的品質。
神是主宰一切的。我們許多人領悟我們不但蒙召了,也被抓住了。我們必須作基督耶穌的奴僕-我們別無選擇。我若能有別的選擇,我已經選了。然而,我必須作主的奴僕。雖然我們是基督的奴僕,但我們缺少蒙稱許的品質。這困擾神,也破壞我們;這也困擾聖徒們和神家裡的人。我們一面幫助他們,另一面卻傷了他們。因着我們的亮光和我們的恩賜,我們幫助他們;因着缺少蒙稱許的品質,我們傷了他們。因此,我們需要忍耐所產生的老練、稱許。
隨着這老練、稱許,我們有盼望。(五4。)這盼望是甚麼?就是盼望有一天我們都要被帶進神的榮耀里。(2。)雖然我們站在恩典中,行在平安里,但我們還未在榮耀里。然而有一天,我們要被帶進榮耀里。榮耀是甚麼?我們已往提過好幾次,榮耀就是得着彰顯的神自己。每當神得着彰顯的時候,那就是榮耀。這很像電流在燈泡里的彰顯。電的彰顯就是電的榮耀。我們看不見電本身,但電在燈里的照耀就是電的彰顯,榮耀。同樣,榮耀就是得着彰顯的神。
這榮耀將來臨,沒有甚麼能與其相比。好幾處經文給我們看見,神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里去。(羅八18,林後四17,帖前二12,來二10,彼前五10。)我們現今在這裡,因盼望這要來的榮耀而享受神。我們享受他的時候,盼望榮耀來臨。我們看羅馬八章時,要更多看見這點。
5、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
我們這樣享受神,就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羅馬五章十節下半說,“就更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了。”我們需要天天得救,脫離許多消極的事物。我們需要得救,脫離我們的脾氣和我們的己。我們在苦難中享受神時,需要他生命中的拯救。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脫離纏累的罪,就是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脫離世俗,就是得着聖別。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脫離我們天然的人,就是從我們天然的生命被變化。我們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脫離自己的樣子,就是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我們也需要在他的生命里得救,脫離個人主義,就是與別人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這些是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在以下各章要得着完全的說明。這樣在生命里得救,乃是我們在神裡面所得着主要的享受。
稱義已將我們帶進享受的範圍。在這範圍里,我們站在恩典中,行在平安里,在指望中受苦,並在患難中享受神。我們受苦並享受的時候,就在他的生命里得救。這是稱義的結果。
(未完待續)
擇自“ 新約生命讀經 羅馬書 P47-49,54-61,67-72,77-82, 95-103”
什麼叫平息處與基督耶穌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