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开信的议题:关于神的本质
公开信的议题,不仅论及地方教会向福音派基督徒提起诉讼的历史,也牵涉的某些教训,包括神的本质、人性的本质以及福音派教会和公会的正当性。这封信在论及这些教训时说,“因为李常受以下的陈述,似乎抵触,或有为基督徒信仰的基本教义,所以我们慎重地请求水流职事站和‘地方教会’的领导人,撤回并停止出版此类言论。”
公开信接着摘录李常受所谓的非正统教训,却没有解释这些说法为何不正统;该信作者可能认为,任何懂得神学的读者,都能从这些陈述的本身,看出异端之处。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些起草人和署名人都犯了严重的 错误,多数署名者很可能对地方教会少有研究,只是读过起草人提供的摘录而已。
因着公开信非常精简,所以不难将全文的要点一次抄列,但我宁愿逐段为之,在每段之后加以回应。
公开信从地方教会文献中所引用具争议的言词,第一系列标题为“关于神的本质”,引用关于神的本质的陈述如下:
“子称为父,所以子必是父。我们必须看见这事实。有些人说他称为父,但他不真正是父。但他怎么能‘称’为父,却不是‘父’?……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地方(提前六16),神是父。当他出来彰显他自己时,他乃是子。所以子赐给我们,而他的名称为“永远的父”;这赐给我们的子就是神。”
李常受,<<基督包罗万有的灵>> (安那翰:水流职事站, 2001; 台北:台湾福音书房,2000), 繁二至三页。
“…….是完整的神格, 是三一神成为肉体。”
李常受,<<神新约的经纶(上册)>> (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86,2002), 繁二七五页。
“传统对三一的解释非常不充分,并且接近三神论。 神的灵与我们联合时,神没有留在背后, 基督也没有留在宝座上。 那是基督教给人的印象。他们以为父是一个人位,差遣子,另一个人位,来完成救赎;此后子差遣那灵,又是另一个人位。在传统的想法里,那灵进到信徒里面,而父与子留在宝座上。当信徒祷告时,他们受裂为几个分开的人位,不是圣经的启示……..”
李常受,<<生命信息(下)>> (安那翰:水流职事站, 1997; 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97), 繁二OO至二O一页。
“子是父,子也是灵…….那是子的主耶稣,也就是永在的父。我们的主是子,也是父。阿利路亚!”
李常受,<<关于父子灵三而一的神>> (安那翰:水流职事站, 1996; 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79), 繁一五至一六页。
“所以,非常清楚的。主耶稣是父,是子,也是灵。他就是神自己。他也就是主。他是父,是子,是灵,是全能的神,也是主。”
李常受,<<圣经中关于三一神>> (安那翰:水流职事站, 1996; 台北:台湾福音书房,1979), 繁一五至一六页。
“所以,非常清楚的。主耶稣是父,是子,也是灵。他就是神自己。他也就是主。他是父,是子,是灵,是全能的神,也是主。”
李常受,<<圣经中关于三一神>> www.cftfc.com/com_chinese/controversies/reading.asp?title_no=2-06&chap_no=2-06-01
“父、子、灵不是分开的三个身位或三位神;他们是一位神,一个实际,一个身位。”
李常受,<<三一神作三部分人的生命>> (安那翰:水流职事站, 2008; 台北:台湾福音书房,2008), 繁五O页,简41页。
对二十一世纪西方的基督徒而言,不难理解这些陈述咋看之下很搅扰人。这些发表看来就是在教导形态论。难怪有些不清楚地方教会背景的福音派领导人,在读了这些摘录之后只说,“名要签在哪里?”然而,我以下的话,或许会令熟知基督教研究院长年致力于维护于历史正统的福音派信徒,感到同样的搅扰,但是我仍必须说:这些陈述按其上下文来看,没有任何不符正统之处。我不是说,形态论符合正统。基督教研究院认为形态论是异端,就如联合五旬节教会 (United Pentecostal Church)的教训是异端一样,我们的看法从来没有改变过。我所要说的乃是,以上李常受的陈述不是在教导形态论。我们曾以为他在教导形态论,但那是因为我们象许多反邪教运动的人一样,从未花时间仔细研究地方教会整体的教训,好明白这些教训的上下文,以及其前因后果。
那么李常受教导,子既是父也是灵,意思为何?这样的教导,又怎能与正统相符?稍后我们会详细解释,地方教会论到三一位格之间的彼此等同,所引的圣经根据;简而言之,这些根据乃是关乎(1) 三者在经纶三一方面的活动,以及(2) 三者在素质三一方面的互相内在。他们强调神圣三一三者的等同,是为了改正他们在西方世界所见,猖獗的三神论。然而,我们必须先确立的是,地方教会常以健全、正统的方式陈述三一,然后进一步理清他们论述三一时所常用似乎非传统的发表。
地方教会对三一的正统表述
甚至有些批评地方教会的人都承认,地方教会的著作中有多处是肯定正统三一教义的。请看以下李氏对於三一毫不含糊的阐述:
我们错了!- 重新评估倪柝声、李常受的“地方教会”运动
关于与福音派基督徒的诉讼(完)
我们错了!- 重新评估倪柝声、李常受的“地方教会”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