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聲明: 要說定這裡誰為異端,我想我應該是最有資格的人之一吧。 我在歐洲眾多的教會(INTERNATIONAL)中待了四年(1995-1999);在有二億(當時)信 徒的正宗路得會受洗(2000);在恩上加恩等的正宗浸信會事奉過;播道會、宣道會、 江秀琴。。。152個教會之多敬拜過。也與以聚會過二、三年。。。。 我認習以,與上彩虹的時間差不多( 2002年, 1、2月前後吧);是因為無數人、包 括弟兄會、牧師、師母都說他是異端,但我去與他查經,第一篇是瑪利亞打破香膏 吧(在高弟兄家)。我那時不認為他為異端。但他堅持李是異端。 於是,2005年我去的南、北加州的召會。當然也去過很多其它的教會。 我召會裡頭幾年,一直都讀和合本聖經,起來發言也是和合本經句。沒有什么弟兄 姊妹指出過我來,在恢復本聖經出來前,畢竟弟兄姊妹都讀和合本。 2009年-2001年,俺開始草根神學學習和經歷主,直到現在。 聽到無數人定別人異端,唯獨沒有聽到誰定自己是異端的。 在這裡我不會定任何人異端,包括以、李等等。 要定就定自己吧。克利西亞是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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