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關於『基督穿的肉體,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之指控
【《羅馬書生命讀經》四、「罪被定罪」李著。說:「永遠不要忘記,罪是撒但的性情,〔應為句號〕撒但的性情就是罪,乃是在肉體裏面,〔應為分號;〕而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陳恪三弟兄晚年部份信息暨神的福音真理》,第60頁)
【(四)李先說主是受造者,現在又說,基督穿的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這樣的說法,是榮耀主,或是羞辱主呢?耶路撒冷的眾女子說:「你的良人比別人的良人有何強處」,你若愛主,認識主必開口見證:「我的良人,白而且紅,超乎萬人之上……」(歌五9~16)。李侮辱榮耀的主基督,說到撒但鑽進主的身體裏,如同老鼠鑽入老鼠弧S腥诉誤認為李在那裹講「同死」的救恩。請參看《一封复信》已詳在內。】(陳書第64頁。)
【《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四篇〔應為第十五篇,第貳大點,第四中點〕所說主耶穌穿上的肉體,有撒但的性情(罪)住著,如同老鼠鑽進老鼠唬汀痘降纳砦弧范唔摚f主耶穌的肉身是血統傳下來的,同出一轍,但願施憐憫的神,憐憫我們早日得蒙拯救,脫離撒但一切異端的陷害。】(《陳恪三弟兄晚年部份信息暨神的福音真理》,第165頁)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羅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約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民21:4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
民21:5 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
民21:6 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民21:7 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陡嬉腿A,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陡妗�
民21:8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民21:9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林後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
來4:15 因我們並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祂乃是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彼前2: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彼前2:22 祂沒有犯過罪,口裏也找不到詭詐;
由上述經節,說的非常清楚,『話成了肉體』中的『肉體』,乃是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因祂是『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祂沒有罪,祂沒有犯過罪,故為『罪之肉體的樣式』。由銅蛇的豫表,指明基督所有的,並不是罪之肉體,只是罪之肉體的樣式,與肉體的罪無分無關。就如銅蛇只有蛇的形狀、樣式,並沒有毒性。這是無庸置疑的,且證諸於李常受弟兄的信息真是比比皆是。他一再強調『罪之肉體的樣式』:
【祂怎麼作?神的作法很奇妙,過於人的言語所能充分解釋。神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自己的兒子,藉此解決問題。神是智慧的,祂知道不該差祂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因祂若那樣作,祂的兒子就與罪有所牽連。所以,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祂的兒子,就如摩西在曠野舉起的銅蛇所豫表的,(民二一9,)以及主耶穌自己所題起的。在約翰三章十四節耶穌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指明銅蛇是豫表祂自己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耶穌在十字架上時,祂在神眼中是蛇的形狀。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神看祂就是看見蛇的形狀。蛇是誰?撒但。注射到人的身體裏,使其變質為罪之肉體的罪是甚麼?撒但的性情。因此,罪之肉體實際上的意思,就是帶著撒但性情的肉體。聖經說,神的兒子耶穌成了肉體。(約一14。)然而,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因為羅馬八章三節說,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被差來,因此指明耶穌只取了『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罪惡的性情。不但如此,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雖然本節清楚說,基督成為罪,但這不是說,祂在性情上是罪惡的。祂只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銅蛇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的毒素;牠有蛇的形狀而沒有蛇的性情。基督在形狀上成了罪,祂裏面『沒有罪』;(林後五21,來四15;)祂與罪的性情無關。祂只是為著我們成了蛇的形狀,『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
…祂好能定罪罪,並定罪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都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體上被定罪了。永遠不要忘記,罪是撒但的性情。撒但的性情就是罪,乃是在肉體裏面;而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然後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
由陳恪三弟兄的文中,我們必須很遺憾的說:『他對李常受弟兄所引之文的前的一大段所說的「視若無睹」或「以為李常受弟兄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了」。』我們願意再強調:『聖經說,神的兒子耶穌成了肉體。(約一14。)然而,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不但如此,…基督成為罪,但這不是說,祂在性情上是罪惡的。…祂與罪的性情無關。』
在《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三章『子藉那靈在人性裏帶著神性的死』中第38至47頁,『在祂的人性裏』段落中(詳見附件四),李常受弟更清楚的一再強調指出:『基督來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而在肉體裏有撒但。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祂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異端。然而,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正確的。我們教訓真理,必須向律師學習。』(第41頁。)然而照著羅馬第七章,肉體的範圍內有撒但這人格化的罪,『我們已經說過,基督成了肉體,(約一14,)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若是我們說,撒但在基督的肉體裏,這是異端。』(第43頁。)『在人墮落的肉體裏有撒但』,『基於羅馬第七章,我們說撒但和罪是在肉體裏。羅馬第七章告訴我們,罪是在我們的肉體裏』,『羅馬第七章的罪是一個人位。這個人位乃是罪的根源,罪的起源。這罪,就是撒但,甚至在我們得救以後,仍然留在我們的肉體裏,在那裏生活、作工、行動。罪在我們的肉體裏是一個人位,…撒但是罪,在我們的肉體裏。』且藉著第44頁的圖,照著羅馬第七章,肉體的範圍內有撒但這人格化的罪,幫助我們領會這事。將『基督成為肉體,而在肉體裏有撒但』的說法,我們有些人仍有問題,解釋的非常清楚,實是字字珠璣。願尋求者細讀之,知道這真理的『得來不易』,更需我們接受此話正直的分解,也能清楚的闡明,使人『完全的』認識真理,珍賞主雖無罪,卻因愛我們並拯救我們這墮落在肉體的罪人,『無罪、不知罪、沒有犯過罪的祂』竟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在十字架上擔當的我們的罪而成為罪受死,因而在肉體中定罪了罪,我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如此的『主』、如此的『祂』,怎不令人更寶貝祂、愛祂、追求祂。
乍看之下,『祂成了肉體(約一14)』、『祂成為罪(林後五21)』,若不是聖經背書,任誰如此說,豈不都被批為『異端』、『褻瀆』?故『完全的認識真理』更顯出其重要性及迫切性。絕不能『輕率』-指『片面』的認識-的因『誤解』而批『異己者』為『異端者』,且自以為『是』的『固執己見』、『畫地自限』,看似『執著』,實因小(個人片面的認識)失大(完全的認識真理),如此耽誤了神經綸的往前,如何能共同顧到神的權益-基督身體一的建造,新婦的預備,主的再來?將來如何向主交賬?能否說『對不起,我那時弄錯了。所以…。』故實需恐懼戰兢、不自以為是的敞開,來接受主話語的啟示,進入完全的認識『真理』-主的自己。盡力領會而不誤會別人話語的人是有福的,是能得幫助的。反之,堅持對人的成見,是無法在已有的成見上得幫助,除非捐棄成見。
此問題癥結為:陳恪三弟兄將『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改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的肉體』。可見,陳恪三弟兄將『這個肉體』領會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的肉體』。這個『的』,真是要命。別忘了,後面對『這個肉體』的形容為『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將『這個肉體』領會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的肉體』,豈不成了前文李常受弟兄一再強調的『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了嗎?可見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渾然不知,真令人扼腕。不但如此,還將此冠之以『李先說…現在又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四篇〔應為第十五篇,第貳大點,第四中點〕所說』,真是『張冠李戴』。陳恪三弟兄將李常受弟兄本於聖經不是異端的真理,不顧上下文,個人以乍看方式、錯誤領會,講成異端,又歸之於『李先說…現在又說,』『《羅馬書生命讀經》…所說』,再自居為『批判異端者』,批李常受弟兄為『異端者』。陳恪三弟兄如此對待同為基督肢體的李常受弟兄,您有何感想呢?若這不是他的本意,卻受誤導而作出書中嚴厲毫無根據的指控,為不查明真相又將斷章取義之文段,蓄意錯置嫁接,我們只能希望陳是不知情的被他人矇騙,而不敢妄加臆測其真正用心何在。今知真相之真心愛主的弟兄姊妹們,不僅需『止謠』,更需效法李常受弟兄出代價買真理,清楚的陳明真理,不但救自己,也救聽的人,同有分於基督身體的患難─即使是『謠言滿天的「惡名」』『莫須有的「異端」罪名』,只在意對主的話忠信,並將弟兄姊妹們帶進完全的認識『真理』-主的自己,能同心合意共同在神的經綸下往前,顧到神的權益,為著基督身體一的建造,使新婦早日裝飾整齊,迎接主的再來。
對於陳書顛倒是非、張冠李戴、危言聳聽的指控:【李……現在又說,基督穿的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這樣的說法,是榮耀主,或是羞辱主呢?……李侮辱榮耀的主基督,說到撒但鑽進主的身體裏,如同老鼠鑽入老鼠弧!浚悤�64頁。)
我們願再澄清,李常受弟兄從未說:『撒但鑽進主的身體裏,如同老鼠鑽入老鼠弧弧Ec老鼠挥嘘P之比喻,主要出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238至240頁)。那裏李常受是說:
【撒但是急切並樂意進入人的身體;等他進入這身體之後,這身體便成了肉體。…撒但好像是以為說,現在我能進到人的身體裏面了。可是撒但不知道這是一個陷阱。當撒但一喫這個餌,他就被陷在裏面了。我們可以用老鼠贿@個比方。】
1)信息中明確強調,撒但是急切並樂意進入『人的身體』,並非『主的身體』(基督的肉身)。李常受弟兄於等撒但進入人的『這身體之後,這身體便成了肉體』。這個有撒但進入的肉體,是指人的身體經撒但侵入敗壞所致的;絕非指基督的身體。換言之,這個『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的肉體,是人的,不是基督的。可證之於李常受弟兄許多信息。(《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三章;《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九篇;《約翰一書生命讀經》,第十二篇;第十三篇;第十四篇;《羅馬書的結晶》(一),第一篇;《真理課程》二級卷二,第十六課;四級卷一,第二課。)
撒但作為罪住在我們的肉體裏
【第四十九篇 在生命中作王勝過撒但
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勝過三個主要的仇敵:撒但、罪和死。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在生命中作王勝過撒但。
撒但、罪和肉體
撒但是罪的源頭。我們曾多次指出,罪是注射到人裏面之撒但的性情。照著聖經的啟示,撒但作為罪,乃是在我們的肉體裏,在我們墮落、玷污的身體裏。羅馬七章十八節說,『我知道住在我裏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神造人時,給人造了一個純潔的身體。但撒但將他自己當作罪注射到人的身體裏,身體就敗壞了。因此,在聖經裏,人的身體稱為肉體。
在我們的肉體中,我們與撒但是一,因肉體是撒但在人裏面的居所。同樣的原則,我們的靈是主在我們裏面的居所。得救的人相當複雜,因為有撒但作為罪在他的肉體裏,又有主作為賜生命的靈在他的靈裏。
撒但、罪和肉體乃是並行的。撒但將他邪惡的性情注射到人裏面,撒但在人裏面就成為罪。罪的性情注射到人的身體裏,身體就變質成為肉體。因此,撒但、罪和肉體在人裏面彼此相關。我們若要勝過撒但,並在生命中作王管理他,我們就需要承認,撒但作為罪住在我們的肉體裏。
因為撒但是罪與死的源頭,他就是眾仇敵中最大的仇敵。作王勝過罪與死,而沒有征服撒但,那並不彀。我們也必須擊敗罪與死的源頭,然後我們就真能在生命中作王。】(《羅馬書生命讀經》,1999年,第619-620頁。)
2)撒但以為進到『人的身體』裏面就成功,卻不知道『人的身體』就是『陷阱』、就像『老鼠弧弧@畛J苊髡f比喻中的『老鼠弧弧ⅰ吼D』和『陷阱』都是指人的身體,絕非指基督的肉身。
此外,將聖經中肉體的三種意義,陳明如下:
【罪、肉體、撒但、世界
按照新約,有四樣東西是不能分開的:罪、肉體、撒但、世界。這四者乃是一。
聖經中肉體的三種意義
在聖經裏,『肉體』一辭有不同的意義。首先,肉體是指人的肉身。(創二21。)第二,在創世記六章三節,肉體是指墮落的人。這也是這辭在羅馬三章二十節的意義。保羅在那裏說,『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第三,肉體是指敗壞的身體。(羅七18。)神創造了人的身體。但身體敗壞了,就成為肉體。屬靈的人活在靈裏,天然的人活在魂裏;相對的,屬肉體或屬肉的人,活在肉體的情慾裏。(林前三1,3,二14。)
話成了肉體
約翰一章十四節說,『話成了肉體。』這裏的肉體是甚麼意思?按整卷約翰福音來看,一章十四節的肉體是指墮落、有罪的人。神,就是話,成了墮落、有罪的人,但只有其樣式。保羅在羅馬八章三節把這點說得很清楚。他在那裏告訴我們,神『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自己的兒子。』這證明約翰一章十四節的『肉體』乃是罪的肉體。話成為肉體的意思是神成為罪人的樣式。雷黎博士(Dr.Ryrie)在這節的註解裏說,『耶穌基督是獨一的,因為祂從永遠就是神,卻在成為肉體裏使自己與有罪的人性聯合。』
銅蛇的豫表(約三14,民二一4~9)指明基督所有的,並不是罪的肉體,只是罪之肉體的樣式。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犯罪得罪神,為火蛇所咬,瀕臨死亡。那時,在神眼中,他們已經是死的。神囑咐摩西舉起銅蛇,叫銅蛇替他們受神的審判;他們仰望那銅蛇,就得救而活了。銅蛇是他們的救主。這乃是豫表。在約翰三章十四節,主耶穌將這豫表應用到自己身上,表明當他在肉體裏時,用保羅的話說,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就是銅蛇的形狀,有蛇形而無蛇毒。基督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卻與肉體的罪無分無關。(林後五21,來四15。)銅蛇是基督作我們救主的豫表。『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約三14~15。)】(《利未記生命讀經》,第199-201頁。)
簡而言之:
羅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林後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
《新約聖經恢復本》羅馬書8章3節註3
【肉體是屬於罪的,但神的兒子竟然成了肉體。(約一14,來二14,提前三16。)然而,祂只有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的罪。(林後五21,來四15。)這是摩西為有罪的以色列人舉起的銅蛇所豫表的。(民二一9,約三14。)銅蛇有真蛇的形狀、樣式,卻沒有蛇毒。乃是這樣的銅蛇,為中蛇毒的以色列人擔當了神的審判,並且對付了毒害他們的蛇。基督雖然沒有肉體裏的罪,卻仍是在肉體裏被釘死。(西一22,彼前三18。)如此,就把與肉體相聯有關的撒但,連同撒但身上所掛著的世界,一併都在十字架上審判了,(約十二31,十六11,)並且藉此將撒但廢除了;(來二14;)同時,神藉著基督這在肉體裏的釘死,也將撒但在人肉體裏所帶來的罪定罪了。結果我們就能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4。)】
附件四 神新約的經綸(第38-47頁)
伍 關於『多次受浸』的指控
【(五)…所以多次受浸,就是更改福音。聖經沒有的。(參讀「教會當前信息」。)】(陳書第65頁。)
【〔編者註〕…李使他的跟從者,一再的多次的,甚至幾十次的受浸,是各人自己往浸池裏跳。死了的人自埋,是不通達的,若這是再次多次的與主同埋葬,這是否意味著基督必須多次帶我們埋葬,才能救我們脫離老舊麼?這豈不是無視主一次而永遠成功贖罪的事,是能叫我們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麼?(來十10,14)信徒難免感覺軟弱、老舊、下沉、卻不是把他們帶到主面前去,在靈裏再接觸主,在靈裏蒙主再更新;而是回到外面的浸池的水去,帶領人在主之外,尋求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錯謬事物(浸水)裏,製造一種人為的,情感的氣氛,給人一些興奮的虛假的感覺。這真是一個褻瀆主救贖大功之錯謬的異端。】(陳書第65頁。)
一、遍查李常受著作,從未發現要信徒『多次的,甚至幾十次』受浸的教導。(參附件五)。半個多世紀以來,在全球各地、甚至中國境內的眾地方教會裏,當有人願受浸歸入主名時,亦從未聽過、更遑論見過有『多次受浸』的教會帶領或實行。
二、陳書中所描述的,並所定罪的,到底根據什麼?李常受本人曾詳細地說明。這是發生在一九七六年的一次特會中,信息裏的負擔包括了幫助聖徒看見人很容易變得老舊。為使歷史真相還其原貌,特將其說明登錄於下: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底,在洛杉磯的特會中,我從施浸約翰說到我們人很容易老舊,得救時雖然重生、更新了,但過不多久又變得老舊了。所以我說,『你們個個都該去把老舊埋葬。』我並沒有意思要弟兄姊妹再受一次浸,但那些信息講得很活,很有力量。我講過兩、三天後,有一天,我信息還沒有講完,有位元弟兄忽然覺得需要埋葬,甚至衣服也沒有換,就跳進會所角落的浸池去,說,『我要埋葬自己。』接著,一個個都跳下去。我在那裏看得心驚,心想這是怎麼回事?這要怎麼辦?要不要叫他們停下呢?然而,我裏面馬上有個聲音,『你是誰?若這是聖靈的工作,你怎麼辦?』於是,我不敢作甚麼去停止他們。
這樣經過一、兩次聚會,最後幾乎連長老們都埋了。然而,我自己裏面並沒有感覺要去埋。因為第一,我不老舊,我一直維持新鮮,所以不需要埋。第二,若是我也去埋,就很容易變成一個實行。我沒有埋,所以我有立場,當反對者批評我教導人再受浸時,我說,我從來沒有再受浸,我也沒有教導人再受浸,這不是我們中間的實行。這是一班弟兄們,覺得自己太老舊,所以跳到水裏把自己埋葬罷了。】(《歷史與啟示》下冊,244~246頁。)
對於這事件的當時,李常受一面不敢隨意禁止,畢竟聖靈的工作有時是出人意料的;但另一面,他卻清楚這不應當是一種實行,所以他自己並沒有到浸池裏去埋。特會過後,並未形成普遍的實行或教導。並且,為著那些因李常受未能適時制止有人跳入浸池裏,而有意見的人,李常受也已公開解釋。如此的處置,當無可非議。
然而,針對這發生於一九七六年,一次特別且獨立的事件;李常受事後公開明說:『我並沒有意思要弟兄姊妹再受一次浸』,『我從來沒有再受浸,我也沒有教導人再受浸,這不是我們中間的實行』。如何至一九九四年,陳書仍枉雇事實而作此指控?其編著者的加注更明顯蓄意誤導讀者,認為李常受教導多次受浸。該編著者以不具名的方式,誣衊定罪李常受的教導為『褻瀆主救贖大功之錯謬的異端』;顯然一、其從未對李常受之著作作任何之研究。二、對地方教會之實行從未作過任何起碼的了解。而大膽的以訛傳訛。姑且不論其用心何在,起碼的編輯道德都付諸缺如。
二、至於受浸的實行,並不是基督徒追求的重點。面對這類無端的攻擊,李常受也只得無奈的、根據聖經真理,予以回應,並將其由字句的定罪引到那靈(精意)的實際裏:
【五、六十年前在中國,有位著名的神學家,名叫賈玉銘,他是長老會的牧師;長老會實行的是滴水禮。有一天,賈牧師在山上陡妫蕉告越經歷聖靈澆灌,裏面真是喜樂。他從山上下來時,看到山腰上有個水池,就跳到水裏,自己給自己受了浸。那時,他也不管滴水禮或浸水禮,只是看見一池水,就喜樂的跳進去;結果天向他開了。這纔是基督徒真正的經歷,這是一個活浸。
反對者不懂甚麼叫作生命,也不懂甚麼叫作靈;他們不管靈,只管他們的宗教、遺傳、規條。所以他們寫文章,引用以弗所四章的一信一浸,定罪我教導人兩次受浸。我說那個一浸的『一』是性質的一,不是次數的一;『一』浸是指『一種』浸,不是指『一次』浸。他們不認識聖經,無法領會。
以後主又給我看見,以色列人進迦南,也經過兩道水,因為他們老舊了。若是他們過了逾越節,過了紅海那道水,馬上進入迦南美地,就不需要過約但河,不需要第二道水。然而因為他們不信、背叛,在曠野漂流三十八年之久,個個都老舊了,甚至大多數倒斃在曠野,其餘要進迦南美地的人,就必須再經過約但河。過約但河是埋葬舊人的意思。埋在紅海底下的,是法老和他的追兵,也就是世界、撒但,和世界的勢力。然而埋在約但河裏的,是十二塊石頭,代表老舊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再從河底拿十二塊石頭到岸上,代表復活、新的以色列人。(書四1~9)這是聖經的豫表。許多基督徒覺得自己太老舊,需要埋葬,需要過約但河,這在聖經裏是有根據的。然而,這不能成為一個教訓,也不能成為一個規條的實行;這應該是活的,是行在靈中的。】(歷史與啟示(下冊),第245-246頁。)
附件五 李氏著作與『受浸』真理相關之文段
陸 關於『腳踩聖經』的指控
柒 關於『沒有天堂』的指控
捌 有關『呼喊』的指控
附件八之1 舊約主要關於呼求主名的經節
附件八之2 新約有關呼求主名的經節
附件三之1 基督 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肯定與否定 第三卷 第一期)
附件三之2 三一神的純正啟示
附件三之3 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一冊,復興報,第三十四期(聚會信息刊登於一九三四年三至四月)
附件一之1 《奧祕的啟示》第七篇
附件一之2 李常受的晚近著作-關於十字架的道
陸 關於『腳踩聖經』的指控
【(六)四十七年我在某處傳道,有一位親愛的弟兄名為該猶招待我,在神面前極敬虔,話不是隨便說的,三十多年更深入在基督裏。忠心站住事奉主,近看其親筆寫的信如下:「月前有弟兄自滬回,談到李某的異端傳到浙、滬。聽到,講到:講道者說:「現在這七靈時代,主不是道理,從前雖然主是道成了肉身,現在主乃是那靈。」於是那位講員,將聖經(神的道)摔在地上,用腳踐踏,表示現在是那靈時代,月前聽到那傳達,心裹希奇怎麼會離經背道到這地步?現在看到主就是那靈,連想起來,先有李某的理論,後有那位講員的實行。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是麼?駭人聽聞,心極傷痛!主在啟二至三章每封書信頭三個字都說:「我知道」主知道這事的真實或誤傳。我稍為信這傳達的話。日本從前反教時不信者無知褻瀆神侮慢神的話,曾有踩經節。今天踩經事竟發生在分別為聖的地方教會中。這踩經者現在乃是站講台人,也許是經過了風暴,竟然聽從李常受一段異端的話就犯了侮慢神,踩踏神的話語的大罪。參看《教會當前信息》第一篇最後話「其他的……」一段,其中第十條。李謬講:現在已開始靈的時代,話的時代已過去了。則信弟兄反問說:「請問那一年開始,話與靈為何分開?」(大意)。讀經者誰都知道從五旬節開始一直到主再來。教會時代,就是聖靈時代。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參賽五十九21)提後二17,18「他們偏離了真道」,「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就是越走越遠,越爛越大。在神前陡妫荒軅牧鳒I!神的見證在國內外在我們地方教會中,我們已落在極衰微的地步,願忠心愛主者起來,哀求神的憐憫。】(陳書第65-66頁。)
該段文章根據『腳踩聖經』一說和『李謬講:現在已開始靈的時代,話的時代已過去了。』指控李常受所教導的異端,使人犯侮慢神的罪。
一、首先,關於『腳踩聖經』一說,疑點甚多且無從查證。但陳氏曲解李常受公開的聖經信息,借聯想入罪,誣指李常受傳講異端的話,致使人『犯侮慢神、踩踏神的話語的大罪』的指控則屬事實。
1)關於『腳踩聖經』一說, 有諸多疑點,令人不解:
其一、陳氏從未親自看見或聽見,三十多年前招待過陳氏的該猶弟兄亦不曾親自看見或聽見,唯獨經由一位不知名的弟兄輾轉傳告。如此重大的事,陳氏甚至感覺『駭人聽聞,心極傷痛』,僅憑三手的傳聞,竟從未進一步查證,關心在滬的群羊,似不尋常。其二、陳氏與浙、滬的聯繫當不至於只憑靠一位不知名弟兄的間接傳話。然而,陳氏引啟示錄,謂『主知道這事的真實或誤傳』,足見其對傳聞的真實性仍有所懷疑。既然存疑,卻隨即於信函中,對李常受大肆責罵,是屬異常。其三、陳氏在其信函裏,頻繁的稱『李的異端』,足見其對李常受已唤y的定罪為異端,加上『現在看到……聯想起來』的心緒、思緒變化,使『腳踩聖經』一說更加可疑。
2)陳氏根據一個不確定的傳說,並將此傳說與李常受的信息發生聯想,從而推論『先有李某的理論,後有那位講員的實行』。陳氏尚感未能自圓其說,便再為其理論加上注解:該講員『也許是經過了風暴,……聽從李常受一段異端的話,就犯了……大罪』。此等異端批判,從頭到尾全繫一面之詞,再加上預設立場的假設和情緒化的據論,既無事實根據,又無聖經真理;豈非借尊重聖經之名,行譭謗之實?就其指控之嚴重性與立論草率的輕浮來看,實在令人扼腕。
二、對李常受關於『靈的時代』方面的信息,陳氏明顯從未讀過其所引用之書刊的原文,亦不曾詳查李常受相關的信息著作,以致其在真理方面所謂的指控,更是令人啼笑皆非。
1)陳氏試圖以陳則信的反問來指控李常受傳『話與靈』分開的道,說:『請問那一年開始,話與靈為何分開?』。李常受多年來傳講的信息,總不忘強調:根據聖經,『話就是靈,靈就是話,那靈就是神的話』;稍微聽過李的信息或約略讀過其著作的人都能肯定的回答。僅就有關著作,擇要摘錄。
就篇題標題條列如下: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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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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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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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題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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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與宗教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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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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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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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就是靈,靈就是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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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常存的果子(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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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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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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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就是靈,靈也就是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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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三級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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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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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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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各樣的陡妫邮苣庆`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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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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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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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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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就是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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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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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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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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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就是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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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死亡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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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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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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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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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奇妙的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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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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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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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就是靈,藉著呼求主名而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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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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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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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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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喫基督所說的話(這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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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相關文句,條列如下:
那靈就是神的話。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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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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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課程》,第25篇,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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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還告訴我們一件很奇妙的事,話就是靈。……我實在盼望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能記住了這三個『是』字:神是靈,神是話,話也是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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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與宗教相對》,第7篇,第119-1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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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啟示我們二者是一:話就是靈,靈就是話。六章六十三節有力的證明話就是靈。但聖經中有另外一節告訴我們靈就是話。以弗所六章十七至十八節說,『還要藉著各樣的陡婧推砬螅邮芫榷鞯念^盔,並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時時在靈裏陡妗!
我們有靈,我們也有話。然後,當我們來到六章六十三節,主耶穌使這兩樣成為一。祂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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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常存的果子》(上冊),第10篇,第149-1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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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實在奇妙,我們經歷到末了,就看見這個話就是靈,靈也就是話;二者就是一個。
以弗所六章十七節說,『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懂希臘文的人都知道,這個後面的靈,不是指前面的劍,乃是指神的話。不是那個劍就是那靈,乃是那個是劍的話纔是那靈。所以這節清楚啟示我們,話也成了靈,靈就是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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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課程三級卷四》,第64課,第1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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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六章十七節下半進一步告訴我們,要接受『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那靈和話都是基督。(林後三17,啟十九13。)
劍、那靈、和話乃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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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死亡為生命》,第5篇,第1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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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叫人得生命的靈,乃是在基督的話裏,藉著基督的話,給人碰著祂,叫人得著基督的生命。
祂所說出來的話,當然必定還是靈,還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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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第15篇,第205-206頁 祂所說的話,這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六章六十三節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基督說話,這話就是靈,而靈乃是生命。因此,話、靈、生命是三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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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祕的啟示》,第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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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六章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靈就是話。
現在以弗所六章把牠倒過來,說那靈就是神的話
你我必須看見,神的話就是神的靈。你沒有辦法把神的話和神的靈分開。
話是靈,靈是話,二者就是一個。
靈就是話,話就是靈。所以這一個話不是道理,不是知識。『我的話就是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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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事實可知,李常受十分強調:主的說話實際上就是那靈。只要我們有主現時的話,我們就有那靈,就是賜生命的靈。我們不能把作為賜生命之靈的基督與祂的說話分開。(《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55篇)對於這樣不遺餘力傳講『話就是靈,靈就是話』的一位弟兄,陳氏竟顛倒黑白的定罪他是將『話與靈為何分開』的異端,且以李常受自己使用過無數次的約翰福音六章六三節來指正他。如此歪曲捏造的手法,令人難以置信。
2)陳恪三說:『李謬講:現在已開始靈的時代,話的時代已過去。』,事實卻是陳氏誤述李常受所傳講的信息。李常受是講『今天不是道理的時代,今天乃是靈的時代』。陳氏竟把『字句的道理』誤為『主的話』,張冠李戴。僅就有關著作,擇要摘錄。
就相關文句,條列如下: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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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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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七冊,聖靈的印記 講經記錄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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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信的,是一個人,是基督,不是道理,不是甚麼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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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恢復-喫,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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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道理的時代,今天乃是靈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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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總論第六冊》,第14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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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字句律法的時代,乃是主耶穌成了那是靈的基督,即那靈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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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恢復本》約8:32註1『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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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理,並不是道理上所謂的真理,乃是神聖事物的實際,就是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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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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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摩西和字句律法的時代,乃是主耶穌成為『是靈的基督』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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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3:8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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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使徒傳的不是道理,乃是基督的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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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與宗教相對》,第七章 基督─分賜生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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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姊妹們,永遠不要忘記約翰五章三十九和四十節。在整本聖經,就是這兩節告訴我們:查考聖經是一回事,而到主這裏來得生命又是一回事。查考聖經,甚至研究聖經,卻從來沒有接觸到作為賜生命之靈的活的基督,這是絕對有可能的。
我尊重聖經,並且花許多時間一頁一頁的讀。但我發現一件事:我們絕不可只讀聖經而不接觸這位活的基督。你若是把聖經和基督分開,基督就與你的聖經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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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經綸的中心觀點》,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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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道理的基督,也不僅是歷史的基督,而是現今的基督、實際的基督,就是活的基督,是神的具體表現,祂同著父,藉著那靈住在我們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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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與宗教相對》,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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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我們不是照著成文的規章─寫出來之聖經的舊樣服事;乃是照著靈的新樣服事。為甚麼?因為在靈裏的是基督,而在成文規章裏的是宗教。這就是基督與宗教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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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五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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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要指出,我們所關心的不是道理。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不需要太注意道理。重要的乃是看見我們有何等的一位基督,並且越過越經歷祂並享受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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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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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後三章十七節給我們看見,主就是那靈,就是主的靈,叫我們自由。主就是那靈,而主是那靈是要釋放我們脫離規條,脫離儀文,脫離宗教的教訓,並脫離傳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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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而陳恪三說到『現在看到主就是那靈,連想起來,先有李某的理論,後有那位講員的實行。…竟然聽從李常受一段異端的話就犯了侮慢神,踩踏神的話語的大罪。』
林後三章十七節明言:『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不照著字句道理的舊樣服事,乃是照著靈的新樣服事,認識『主就是那靈』,豈單單是『李某』的理論?可歎的是,陳氏非但不明究裏,竟將林後三章十七節中『主就是那靈』定為『異端』。豈不知『李』乃指『不是字句道理的基督』。杖缂s翰福音八章三十二節的『真理』,其原文與一章十四、十七節的『實際』相同。並不是道理上所謂的真理,乃是神聖事物的實際,就是基督自己。約翰福音六章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以弗所六章說,那靈就是神的話。所以這一個『話』不是『道理』,不是『知識』,是基督自己。
倪柝聲弟兄也說:
【以弗所一章十三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真理的道是甚麼呢?就是叫人得救的福音。我們既聽見福音之後,我們便『信了基督。』我們所信的,是一個人,是基督,不是道理,不是甚麼學理。真理的道告訴我們那位能救我的基督是怎樣;是叫我們聽見了福音之後,就信基督,不是叫我們信『福音書,』信幾張紙上所講的道理。這是假的,這不會救我們。我們聽是聽見了真理的道,就是那叫我們得救的福音,我們信是『信了基督。』所以第一步,是我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我們得救的福音,第二步是信了基督。】(《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七冊,第91-92頁。)
歸根究底,這個問題點乃是因不認識李常受弟兄對聖經之態度的人,藉由『人云亦云』產生的,我們願意藉由李常受弟兄讀經的見證、態度和負擔,使此種謠言無機可乘。
【我們的所是,我們的存在
我們要接著來看三一終極總結的第五面。在啟示錄二十二章,我們看見神和羔羊所坐的寶座。(啟二二1,3。)這裏的『坐,』我不用複數的動詞,特意用單數的動詞,因為神和羔羊不是兩位,乃是一位。羔羊是燈,神是祂裏面的光。(啟二一23,二二5。)生命水的河從寶座流出來。神表徵創造主,羔羊表徵救贖主,坐在寶座上。從坐在寶座上的神和羔羊流出生命水的河,這河表徵那靈是使人重生者。神創造,羔羊救贖,湧流的靈使人重生。
我們已經看見,在新耶路撒冷這總結裏,三一使祂自己達於極點。這幅圖畫給我們看見的,比新約裏記載的多得多。新約給我們較長的記載,但所記載的不如終極的總結這裏所完成的這麼全備。這裏所有的不僅是輪廓或精粹,乃是發展。沒有終極的總結,我們很難領悟在新約裏,三一是五重的,作我們的入口、我們的構成、我們的生活、我們的享受,就是交通、餧養、滿足,並為著我們的存在,叫我們有分於創造主、救贖主、和使人重生者。沒有這樣的看見,我不認為我們能領悟,在新約裏三一神對我們是這麼豐富的。這樣一位五重的三一神對我們乃是殿。(啟二一22。)祂是我們永遠的住處,我們要永遠住在其中。我們永遠的住處,我們的『天堂,』不是尋常或普通的,乃是非常特別,非常特殊的。牠是特別的居所,不是人能住在其中的普通居所。只有高級、特別、特殊的人,纔有權利住在殿中。這些特別、高級的人是誰?就是神的眾子。啟示錄二十一章七節指明,神的眾子必承受這些為業。現在我們能看見,三一神在終極的總結裏所完成的有多少。你們青年弟兄需要殷勤進入這些事。你們不該跟隨傳統,仍受傳統的影響。你們一再膚湹淖x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這是許多基督徒一般的作法。你們需要花更多的工夫鑽研牠。我與你們分享的這些點,不是偶然臨到我的。這兩章我已經研讀了許多年。】(《主恢復的異象》,第73-74頁)
【第七章 關於新耶路撒冷 -終極總結 -的異象(三)
新耶路撒冷這終極的總結,乃是全部神聖啟示 -聖經 -的總結,是作為神完整啟示的聖經所包含一切美妙事項的總結。你能進入終極總結的項目有多少,在於你對真理的認識、你的能力、並你在真理上努力的程度有多少。
三一神是新耶路撒冷的構成
我們已經看見,這終極的總結所包含的三一,其中有一面是:三一神自己是金子、珍珠、寶石,包含了建造並構成新耶路撒冷的基本元素。
金子
我們很容易能領會,金子是指父的性情。我們必須看見,新耶路撒冷的金子,乃是從創世記二章開始,舊約和新約用作表號的各項金子的總結。在創世記二章的河流那裏有金子。(創二10~12。)在出埃及記,金子在帳幕的建造上用得很廣泛。在撒迦利亞書也有金燈臺。(亞四2。)有兩個金嘴和金油。(亞四12。)然後在新約裏保羅告訴我們,他立好了獨一的根基,這根基需要用金、銀、寶石在上面建造。(林前三10~12。)彼得也說,我們信心所受的試驗比金子的試驗更為寶貴。(彼前一7。)此外,主囑咐在老底嘉的召會向祂買火煉的金子,叫他們富足。(啟三18。)這些不過是我們需要研讀的一些經文,為要看見在新耶路撒冷裏金子總結的意義。
你們許多青年弟兄不僅把全部時間,也把自己和一生奉獻給主。你們必須考慮你們所必須作的。用你的全部時間,用你的一生事奉主,並不是說,你需要作許多工作。你必須領悟,事奉主不是作一項工作,也不是作一番偉大的基督教事業。事奉主乃是從聖經的啟示和一切基本的真理中,把主,三一神,當作一切供應出去。這是主要的事。這是你的資本。你若從聖經認識更多基本的真理,你就有更多的資本。你若沒有甚麼真理,你就是貧窮的人,空手來事奉主。每當我說到這點,我的心就破碎了,我的靈就為你們焚燒。按我的觀察,你們在求得這些基本的真理上,並沒有作到最好。即使你五十多歲了,你還能多方研讀。我必須作見證,甚至到了八十歲,我仍天天研讀聖經。沒有充分認識並經歷神聖的真理作資本,我們怎能事奉主?在這件事上,我對你們大家非常有負擔。
我們剛剛講完全本新約的生命讀經,這些信息多半已經出版了。有許多篇幅充滿了真理的許多要點,可供我們研讀。我們在聚會中供應話語,僅僅從生命讀經選出一個題目,再選出一些要點,卻沒有多方研讀,這是不彀的。這不管用。甚至在一次聚會中釋放一篇信息,你也需要資本。
你必須從創世記二章至啟示錄二十一章,研讀聖經中的金子,好完全懂得金子的終極總結。要去查史壯(Strong)的經文彙編,記下所有用到『金子』或『金的』這辭的經文。然後花一個月研讀這些經文,研讀金子,看看在神聖的啟示中有些甚麼。這就是得到資本的方法。這樣研讀以後,你會看見一些東西。你會看見金子是新耶路撒冷所建造在其上的那座山的根基。金子是山的根基、景象和立場。城本身好像一座山,高一萬二千斯泰底亞,是純金的,如同明淨的玻璃。(啟二一16~18。)經過這樣查考以後,你就曉得聖經中用作神聖表號的金子終極總結的意義。
我們已經看見,新耶路撒冷的金子表徵父的性情。金子是父神性情的表號,不是工作或作為的表號。金子是素質和性情的問題。牠是一種沒有人能改良,也沒有人能製造的物質。不要以為我把聖經中一切項目的屬靈、神聖、屬天、聖別意義,述盡說竭了。我作不到這事,我也不是那麼包羅萬有。我所作的就是打開礦脈,讓你進去挖掘。甚至在這些信息中,我也說了好些要點,是生命讀經信息中所沒有說過的。從一九七六年我寫了啟示錄恢復本的註解,這八年來我對新耶路撒冷又有更多的看見。這再次給我們看見,我們必須進入聖經中一切真理的深處。珍珠珍珠表徵基督在救贖之死與分泌生命之復活裏的人位。(啟二一21。)珍珠是蚌所產生的。蚌被砂粒所傷,便分泌生命的汁液來包住砂粒,使其成為珍珠。這樣的產品表明基督在救贖之死和分泌生命之復活裏的人位。
寶石
然後我們來到牆的碧玉和根基的十二樣寶石。我們有些人應該研讀新耶路撒冷裏十二種不同的寶石。(啟二一14,19~20。)你需要查考最好的辭典,和專家們對這些礦物的研究。我相信這些不同的寶石有許多屬靈的意義。(我們講完全本新約以後,也許主會引導我們有一次啟示錄的特別訓練。對這卷書,我們至少還需要三十篇信息。)神的話沒有廢話,甚至一個小小的介系詞也很有意義。這十二樣寶石作這終極總結的牆和根基,必定有重大的意義。我的確有負擔研讀這十二樣寶石,但我沒有時間。你們許多青年弟兄應該拿起這負擔,花一年的時間,甚至更多的時間,單單研讀新耶路撒冷的十二樣寶石。這是值得的。】(《主恢復的異象》,第84-88頁)
由上即可略見李常受弟兄讀經的見證、態度和負擔:『我必須作見證,甚至到了八十歲〔1984年〕我仍天天研讀聖經。』『這兩章我已經研讀了許多年。』『你們青年弟兄需要殷勤進入這些事。.…你們需要花更多的工夫鑽研牠〔聖經〕。我與你們分享的這些點,不是偶然臨到我的。這兩章我已經研讀了許多年。』多方研讀、查考,我們必須進入聖經中一切真理的深處。『神的話沒有廢話,甚至一個小小的介系詞也很有意義。…我的確有負擔研讀這十二樣寶石,但我沒有時間。你們許多青年弟兄應該拿起這負擔,花一年的時間,甚至更多的時間,單單研讀新耶路撒冷的十二樣寶石。這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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