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得救 永遠得救 經文 注釋
整本聖經實實在在都是在講罪人得贖的故事。從舊約創世記到新約啟示錄。
舊約經文直接有“得救”的詞達二十五(實24)處之多,參見圖片一。
新約經文六十七處之多,參見圖二、三、四。
下面列舉幾處經文:
羅9:27 以賽亞指着以色列人喊着:“以色列子孫的數目雖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羅10:10 因為人心裡信,就得着義;口裡承認,就得救。
羅10:13 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提前2:4 祂(神)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完全認識真理
而恢復本注釋竟有二百四十二處之多,論述到“得救”真理之事,參見圖五、六。
“神的救恩是永遠的,我們一旦得着,就永不會失去,(約十28~29,)但我們可能會失去國度的賞賜,儘管仍會得救_林前三8,14~15。” - 摘自來12:28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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