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札記 15~16: 人救主加利利的Ministry職事_3 經文:路6:37~49、7:1~35節
我們要繼續看路加六章37節至七章35節:主耶穌教導祂的門徒最高的道德標準,治好將死的人,叫死人復活,並堅固施洗約翰,
三十七節說,“你們不要審判,就絕不會受審判;你們不要定罪,就絕不會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人,就必蒙赦免。”這裡的定罪就是判刑,赦免就是釋放。我們若不定罪,就絕不會被定罪。同樣的,我們若赦免人,就必蒙赦免。
我們若在主的管治之下,活在謙卑的靈里,我們總會審判(論斷)自己,不審判別人。神的兒女用甚麼審判人,也必受甚麼審判。他們若用公義審判別人,也要受主公義的審判;他們若用憐憫審判別人,也要受主憐憫的審判。就如雅各二章十三節所說,“憐憫原是向審判夸勝。”
多年前我聽到司布真(C. H. Spurgeon)一篇論赦免的道,他指出基督徒很難赦免人。他說,我們可能以為我們已經赦免人了,但我們的赦免好比埋葬死狗,讓尾巴露出來。我們赦免人以後可能會說,“某某人得罪了我,但我已經赦免他了。”這就是露出“狗尾巴”來。
我們若真的赦免了人,也應當忘記冒犯我們的事。我們一旦在一件事上赦免了人,就不該再題起來。每當我們題起我們認為已赦免的冒犯,就是拖出已埋葬的狗尾巴,叫人看見狗已經埋葬了。我們若這樣作,就指明我們沒有釋放得罪我們的人。
按照新約,赦免的意思是忘記和釋放。我們需要忘記冒犯我們的事,釋放冒犯我們的人。我們一旦這樣作了,就絕不該再題起這事。
主在三十八節接着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用十足的量器,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文生(Vincent)曾指出,這裡的“懷”表明“折起寬大的上衣,與腰帶系在一起而形成口袋。”這裡主是說,當我們給人時,我們在天上的父總會多而又多的還給我們,過於我們所給的。
我曾聽到一件事例,一位聖徒考慮送人一分特別的禮物,就是幾條魚。起初這位聖徒想送十條,但是他越想,數目就越減少。到一個時候,他領悟少給人的思想乃是從仇敵來的試誘。他惱怒魔鬼,就對他說,“撒但,你若再試誘我,我就全數給出去。”這說明我們需要甘心樂意的給人。我們若給人,就必得着回報。我們所量給人的,也必要量給我們。
三十九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一個比喻: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不是都要掉在坑裡麼?”當時這話可能是指猶太人中的首領說的。在馬太十五章十四節,主稱自義高傲的宗教徒是“瞎子的瞎眼領路者。”他們以為他們清楚事奉神的路,卻不曉得他們的眼睛為宗教及其傳統所蒙蔽;因此,他們看不見神經綸的實際。他們的瞎眼,使他們掉在坑裡。
路加六章三十九節的比喻很簡單,卻啟示出人救主神聖的智慧。我不信有那一位哲學家說過這樣的比喻。
在路加六章四十節,主接着說,“門徒並不高過老師,凡學成的,就會像他的老師一樣。”這裡的老師乃是基督。當我們這些門徒學成了,就會像我們的老師─基督─一樣。
在六章四十一、四十二節,主說,“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不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你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弟兄,讓我去掉你眼中的刺?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從你的眼中去掉梁木,然後你才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活在謙卑的靈里,每當我們看見弟兄眼中的刺,就當先從自己的眼中去掉梁木。我們弟兄眼中的刺,應當使我們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只要梁木還留在我們眼中,我們的眼光就會模糊,看不清楚。
在六章四十三、四十四節主說。“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每一棵樹都是憑自己的果子認出來的。人不是從荊棘收取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收采葡萄。”這話也相當簡單,卻指明人救主滿了神聖的智慧。主的話論到瞎子領瞎子、弟兄眼中的刺和自己眼中的梁木、每一棵樹都是憑自己的果子認出來,在在彰顯了主的智慧。
主在四十五節說,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發出惡來。然後主解釋說,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接着主問:“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實行我所說的?”_路六46。
在六章四十七至四十九節主耶穌說,“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就實行的,我要指示你們,他像甚麼人。他像一個人蓋造房子,開掘深挖,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了洪水氾濫的時候,河流衝擊那房子,也不能搖動它,因為蓋造得好。惟有聽見不實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造房子,沒有根基,河流一衝,那房子立刻倒塌了,並且崩毀得很大。”這裡的房子,指我們的所是和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行為。我們的所是若照着主的話,就會有正確的根基。同樣的,我們的工作若基於主的話,就會有穩固的根基。我們的所是和我們的工作若基於主的話,就能經得起任何一種試驗,任何“洪水”或“河流。”但我們的所是和我們的工作若不是建立在主的話上,就會被河流衝去。
六章四十八節的“磐石”不是指基督,乃是指主智慧的話─那啟示父神旨意的話。我們的所是和工作,必須建立在人救主的話上,以成就我們父的旨意。
蓋造在磐石上,不被河流搖動的房子,就像用金銀、寶石建造的工程,能經得起試驗的火_林前三12~13。但蓋造在土地上,沒有根基,河流一衝就倒塌的房子,就像用木、草、禾楷建造的工程,要被試驗的火燒毀。然而,蓋造的人自己要得救_林前三12~15。
主在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的教訓,給我們最高標準道德的清楚觀點。我研讀過孔子的著作,我能說孔子的教訓並沒有陳明這樣的道德標準。拔尖的道德教訓乃是人救主的教訓。這位神人親自過最高標準道德的生活。祂的生活、工作、以及拯救的大能,都在最高標準的道德中。主在祂帶着神聖屬性的人性美德中,傳輸祂拯救的恩典。這是最高標準的道德,我們都需要仔細的注意這點。
我們要實行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所描述的原則,就需要神聖的生命。生命是任何一種所是、行為或工作的基本因素。我們若沒有某種生命,就不能有那種所是,也不能有某種行為或完成某種工作。比方說,蘋果樹有蘋果樹的生命。一棵樹要成為蘋果樹,必須有蘋果樹的生命。同樣的,猴子有猴子的生命。一種動物要成為猴子,必須有猴子的生命。動物要有猴子的生命,才可能像猴子一般舉動。這裡要緊的點乃是,我們若要有某種所是,以某種方式舉止行動,就必須有某種生命。生命是我們的所是、行為和工作的基本因素。
人救主有路加六章所描述的那種生活。祂自己死而復活以前,就是過這樣的生活。但藉着復活,祂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現今在我們裡面活着。祂渴望在我們裡面,過祂從前在地上所過同樣的生活。
保羅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說到活基督。當基督這位神人在地上時,祂過一種照着最高標準之道德的生活。現今基督在我們裡面活着,使我們可以活祂。實際上,基督自己就是最高標準的道德,因為祂是創世記一章神所造的人,加上創世記一章所說到的生命樹。這最高標準的道德,現今乃是一個人位活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可以活基督。因這緣故,保羅在腓立比四章八節說,“凡是真實的,凡是莊重的,凡是公義的,凡是純潔的,凡是可愛的,凡是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這就是照着最高標準的道德而生活,這道德實際上是一個人位,就是神人基督。
在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主教導我們最高標準的道德。我盼望我們中間有許多人能探討這教訓。我們若禱讀這些經節,並加以消化,這就會影響我們日常的生活行動。
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的教訓,是這位神人整夜禱告、選立十二人作祂使徒之後所給的。祂整夜禱告,這事實指明祂沒有發起這教訓,祂不是這教訓的源頭。
主耶穌當着不信的群眾面前教訓門徒以前,祂有禱告。禱告乃是把我們從自己帶出來,進到神裡面。毫無疑問,主耶穌整夜禱告以後,就完全從自己出來,而在父神裡面。因此,祂乃是在父裡面,不是在自己裡面選立十二人,並且教導門徒最高標準的道德。因此,祂的教訓不是從自己出來的,乃是從父神出來的。
我們需要清楚領會六章里主教訓的背景,否則就無法進入路加福音這段話的深處。
主在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的教訓有兩個基本元素,就是神聖的話和神聖的生命。我們怎麼知道主在這裡的教訓,是基於神聖的生命和話這兩個元素?我們想想主在三十五、三十六節所說的:“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且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有憐恤,正如你們的父有憐恤一樣。”這些經節描述至高者之兒子的生活。“至高者的兒子”必定含示神聖的生命。我們若沒有神聖的生命,怎麼會是至高者的兒子?這當然是不可能的。照着最高標準之道德的生活,乃是出自神聖的生命,我們已經憑這生命從至高者而生。因此,這些經節明確的指出神聖的生命。
四十三、四十四節也指明神聖的生命:“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每一棵樹都是憑自己的果子認出來的。人不是從荊棘收取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收采葡萄。”我們可以說,結果子是樹的生活。每一種果樹都有自己的生命,而它的生命乃是樹所結果子的源頭。生活出自生命。生命是源頭,生活是流出。這裡主是說,我們─祂的門徒─是帶着神聖生命的好樹。從這生命會產生一種生活,就是三一神的彰顯。
我們不可能憑自己愛仇敵。但我們裡面的確有一個愛仇敵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這生命是最高標準之道德的源頭。因此,最高標準的道德是神聖生命的結果和彰顯。三十五節至高者的兒子,以及四十三節的好樹,都指明最高標準之道德的源頭是神聖的生命。看見這點對我們是非需要緊的。
孔子無法陳明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所有的這種教訓,因為他沒有神聖的生命,也不認識神聖的生命。但耶穌這位神人認識神聖的生命,也有神聖的生命。真正說來,祂自己就是神聖的生命,並且祂將自己分賜給門徒作神聖的生命。因此,祂的教訓實際上是彰顯祂自己的所是。因着祂照着最高標準的道德而生活,神就將這道德教導祂的門徒。
六章四十七、四十八節清楚的題到主的話:“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就實行的,我要指示你們,他像甚麼人。他像一個人蓋造房子,開掘深挖,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了洪水氾濫的時候,河流衝擊那房子,也不能搖動它,因為蓋造得好。”這裡我們看見,我們若照着主的話生活、工作,就會有正確的根基。主的話是我們的所是、行為和工作的根基。
神聖的話是神聖生命的發表。生命是裡面的,話是生命說出來表現於外的。在聖經里,話稱為生命的話_約壹一1,徒五20。聖經將神聖的話和神聖的生命看為一個。我們如何得着神聖的生命?我們藉着話得着這生命。我們接受生命的話,就得着生命。我們都需要看見,救主論到最高標準之道德的教訓,完全是基於神聖的生命連同其發表─神聖的話。
主耶穌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生命與話都在於那靈。若沒有靈,就沒有生命,沒有真正、實際的話。話,就是實際的話,事實上就是那靈。因此,我們要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話,就必須有那靈。
今天那靈就是復活的基督。基督在復活里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_林前十五45。我們既有這靈,也就有生命和話。我盼望強調這個事實:那靈實際上就是經過死而進到復活里的基督。在復活里的基督就是那靈,這靈是生命也是話。
憑着神聖的生命並藉着神聖的話,活出最高標準的道德
我們若要領會路加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神人論最高標準之道德的教訓,就需要對新約聖經有整體的眼光。我們若對整本新約沒有正確的眼光,我們讀六章十七至四十九節時,就會受誤導,以天然的方式領會路加福音這段話。有些人談論這些經節,以完全天然的方式來講述。這樣的人從來沒有摸着主這裡教訓的元素。正如我們所指出的,人救主論到最高標準之道德的教訓,乃是根據兩個元素:作源頭的神聖生命,以及作發表的神聖的話。我們怎能有最高標準的道德?我們憑着神聖的生命並藉着神聖的話,就能有最高標準的道德。
接下來看路加七章一至三十五節說到的三件事: 人救主用一句話治好將死的人_路七1~10 人救主憐憫哀哭的寡婦,使其獨子復活_路七11~17 人救主堅固祂的先鋒_路七18~35
這三件事之間似乎沒有甚麼關聯,實際上,這三件事彼此相關。
路加七章一、二節說,“耶穌對百姓講完了這一切的話,就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所寶貴的奴僕,患病快要死了。”百夫長是羅馬軍隊中管理一百人的軍官。這百夫長代表相信的外邦人,他們藉着信主的話而得救_路七7。
這百夫長聽見耶穌的事,“就打發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到耶穌那裡,求耶穌來全然拯救他的奴僕。”_路七3。這些長老到了耶穌那裡,“就切切的求祂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所配的;因為他愛我們的人民,給我們建造會堂。”_路七4~5。
人救主在往百夫長家的途中,百夫長差了幾個朋友去對祂說,“主阿,不用煩擾了,因為我不配你到舍下來。我也自以為不配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得醫治。”_路七6~7。在八節,百夫長藉着他的朋友向主耶穌再傳達了一句話:“因為我也是一個被派在權柄之下的人,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奴僕說,作這事,他就作。”_路七8。
我們在七章一至十節看見權柄與權柄的話。百夫長似乎對人救主說,“主阿,我不配去見你;我也不配你到舍下來。但我認識甚麼是權柄。我在人的權下,也有人在我的權下。我只需要對一個士兵說一句話,他就照我的話作。主,我知道你是這宇宙中的權柄。”
這位羅馬的百夫長,一個外邦人,怎會認識主的權柄?按照五節所說,他愛猶太人民,給猶太人建造會堂。從這點我們看見,他可能對舊約有些認識。不僅如此,他稱人救主為主。因此,他曉得人救主是有真實權柄的那一位。
這位百夫長也認識權柄之話的意義,所以他能對人救主說,“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得醫治。”_路七7。他認識權柄以及作權柄之發表的話。百夫長的奴僕其實就是因人救主的話得醫治的。
在七章九節,主耶穌希奇百夫長的信心:“耶穌聽見這話,就希奇他,轉身對跟隨的群眾說,我告訴你們,這樣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外邦的百夫長承認人救主的權柄,曉得祂的話帶着醫治的權柄;因此,他不僅相信人救主,也相信祂的話,求祂不必親自去,只要說一句話就可以了。人救主對這樣大的信心甚覺希奇。
在這事例中,我們也看見主那帶着神聖屬性的人性美德。祂的美德彰顯於祂去百夫長家的事上。主耶穌是全宇宙的主,但是祂樂意去看羅馬軍隊中的一個軍官。百夫長權下只有一百名士兵,但全宇宙都在主耶穌的權下。在人救主的人性美德里,彰顯出神的神聖屬性─權柄。祂說了一句話,百夫長的奴僕就得了醫治。這裡我們看見主的神聖屬性在祂的人性美德里顯明了出來。
在七章十一至十七節,我們看見人救主憐憫哀哭的寡婦,使其獨子復活。十一,十二節說,“過了不久,耶穌往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因,祂的門徒和大批的群眾與祂同行。將近城門的時候,看哪,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有城裡大批的群眾陪着她。”這光景非常悲慘,沒有人能作甚麼來安慰這個悲傷的寡婦。她先失去了丈夫,現在又失去了獨生的兒子。
這事例的悲慘是獨特的-寡婦的獨生子在棺材裡被人抬着。救主的慈心顯於祂愛心的同情也是獨特的-沒有人要求祂這樣作,但祂在慈憐中,自願用祂復活的大能,叫寡婦的兒子從死里復活。這指明祂惟一的使命,就是來拯救失喪的罪人_路十九10,並表明這位人救主在拯救罪人上的崇高道德標準。
路加七章十三至十五節說,“主看見那寡婦,就對她動了慈心,說,不要哭。於是上前按着棺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青年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起來,並且說起話來,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這裡我們看見人救主的慈心,顯在祂對寡婦的說話與手按棺槓的行動上。當祂按着棺槓,抬的人就站住了。然後主吩咐寡婦那已死的兒子起來。這是主的神聖屬性彰顯在祂的人性美德里。
人救主在慈憐中對寡婦說話,並按着棺槓。沒有人要求祂這樣作,但祂看見了那光景,就主動採取行動,使寡婦已死的兒子復活。主照着祂的人性美德,主動採取這行動,使在場的人大為驚奇。是甚麼使祂動了慈心?原因乃是祂的人性美德。然後,藉着叫那青年人從死里復活,祂的神聖屬性就彰顯在祂的人性美德里。
我們再次看見主耶穌滿了人性的美德與神聖的屬性。在祂叫寡婦已死的兒子復活,並把他交給他母親的事上,我們看見人救主的神聖屬性彰顯在祂的人性美德里。路加照着道德的次序寫他的福音書,將醫治百夫長的奴僕,與叫寡婦的兒子復活這兩件事例擺在一起。在醫治百夫長奴僕的事例中,我們看見主的權柄,但是在使寡婦之子復活的事例中,我們看見祂的愛心。主按着棺槓時,顯出祂的同情、愛心和慈愛。因此,第一件事例說出權柄;第二件事例說出愛心的同情。在這兩件事例中,我們都看見人救主在祂帶着神聖屬性的人性美德里。
實際上,在這兩件事例中,我們都看見人救主的權柄。說一句話使百夫長的奴僕得醫治,這含示權柄。然而,這裡所彰顯的權柄,不像叫寡婦的兒子復活所彰顯的權柄那樣高。我們將這兩件事例放在一起,就看見人救主這位神人,滿了帶着神聖屬性的人性美德。
路加七章十八節說,“約翰的門徒把這一切的事都報告約翰。”施浸者約翰,基督的先鋒下了監。那位有權柄又有同情的似乎不為約翰作甚麼,反之,祂好像把約翰忘了。約翰的門徒也許為此受攪擾,就把這一切的事都報告約翰。他們可能為這件事所困擾,這位人救主醫治了百夫長的奴僕,又叫寡婦的兒子復活,卻不為施浸者約翰作甚麼。
十九、二十節接着說,“他便叫了兩個門徒來,打發他們到主那裡去,說,那要來者是你麼?還是我們該期待別人?那兩個人來到耶穌那裡,說,施浸者約翰打發我們來間你,那要來者是你麼?還是我們該期待別人?”施浸者約翰在這裡的話,並不表示他對基督有所懷疑。他這樣問基督,是要激動基督拯救他。他曉得基督是那要來者,並曾強有力的將祂引薦給百姓_約一26~36。此後,他下了監,他在獄中等待、期望基督有所作為,救他出監。然而,主沒有為他作甚麼,雖然祂作了許多事幫助別人。約翰聽見這個,很有被絆跌的危險_路七23。因此,他打發門徒以這樣的問題激動主。
將七章一至三十五節的三件事例擺在一起看是對的。主為與祂無關的百夫長和寡婦作事,卻不為因祂下監的先鋒作甚麼。人救主雖然為別人作了許多事,卻沒有為施浸者約翰作甚麼。這是約翰想要激動主耶穌為他作事的原因。
七章二十二、二十三節是主回答施浸者約翰的話:“你們去,把所見所聞的報告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患麻瘋的得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凡不因我絆跌的,就有福了。”在二十二節,主首先說到瞎子看見,舊約里沒有這樣的神跡。祂藉此給約翰清楚的證據,除了彌賽亞以外,沒有人能行這樣的神跡_賽三五5。
就屬靈的意義說,瞎子看見也是在先。在主的救恩里,祂首先開啟我們的眼睛_徒二六18,然後我們才能接受祂,並行走跟從祂。
瘸子象徵不能在神道路上行走的人。他們得救以後,就能憑新生命行走_約五8~9。聾子象徵不能聽見神的人。他們得救以後,就能聽見主的聲音_約十27。
死人象徵死在罪中_弗二1,5,不能接觸神的人。他們重生以後,就能憑他們重生的靈與神交通。
窮人象徵沒有基督、沒有神的人,他們在世上沒有指望_弗二12。他們接受了福音,就在基督里成為富足_林後八9,弗三8。
倘若你是約翰,聽到主在二十二節所說的話,你會說甚麼?你也許會說(我不想聽這種報告。主,你要為我作甚麼?你叫瞎子看見,瘸子行走,患麻瘋的得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我想聽有關我處境的好消息。主,你要為我作甚麼?我還在監里。你不是宣告了禧年,宣揚被擄的得釋放麼?主,我要你釋放我。”
在二十三節,主對約翰說,“凡不因我絆跌的,就有福了。”這話含示施浸者約翰有絆跌的危險,因為主未照他的辦法為他行動。在這裡,主鼓勵他走主為他命定的路,使他蒙福。
在二十三節,主好像是說,“約翰,我為別人作了許多事,但我不曾為你作甚麼。你不要因我絆跌。凡不因我絆跌的,就有福了。”
我相信主在二十三節的話堅固了約翰,使他後來為主殉道。約翰知道基督凡事都能作,但祂不會為他作甚麼。雖然主能作一些事,但主甚麼也不作乃是對的。約翰必定被主的話說服並且得堅固了。
在七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主耶穌對群眾講論施浸者約翰。在二十六節主耶穌說,施浸者約翰“比申言者大多了。”在二十七節主接着說到他:“這人就是經上所記的,‘看哪,我在你面前差遣我的使者,他要在你前面豫備你的道路。’”瑪拉基四章五節豫言以利亞要來。當施浸者約翰成孕時,就有話說,他必憑以利亞的靈和能力,行在主的面前_路一17。因此,約翰多少可以視為“那要來的以利亞。”_太十一14。
然而,瑪拉基四章五節的豫言,實際上要到大災難時才得應驗。那時,那實際的以利亞,就是兩個見證人之一,要來堅固神的子民_啟十一3~12。
在路加七章三十一、三十二節,主耶穌接着說,“這樣,我可把這世代的人比作甚麼?他們好像甚麼?他們好像孩童坐在市場上,彼此呼叫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哀歌,你們不哭泣。”法利賽人和律法師_路七30以為自己在神的律法上既老練又有知識,但主在三十二節將他們比作孩童。
基督與施浸者約翰“吹笛”傳國度的福音,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不因救恩的喜樂而“跳舞。”約翰和主耶穌也“哀歌”傳悔改,但他們不因罪的憂傷而“哭泣。”神的義要求他們悔改,但他們不肯順從。神的恩典賜給他們救恩,但他們不願接受。
在三十三節主接着說,“施浸者約翰來了,不吃餅,也不喝酒,你們就說,他有鬼附着。”施浸者約翰來是要領人悔改,叫他們為罪憂傷,他沒有胃口吃喝_路一15~17。因着施浸者約翰的生活奇異獨特,不按常規吃喝,反對的人就說,他有鬼附着。
在三十四節主說,“人子來了,也吃他喝,你們又說,看哪,一個貪食好酒的人,一個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基督不僅是救主,也是罪人的朋友,同情他們的難處,體會他們的憂傷。祂來是要把救恩帶給罪人,叫他們在其中喜樂。因此,祂樂於和他們同吃同喝。
在七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主耶穌實際上是在責備那個世代。當祂宣告禧年,那就是吹“笛,”但那世代的人卻不以跳舞回應。同樣的,當主和施浸者約翰哀歌人也不悔改。他們反說約翰有鬼附着,而主耶穌是一個貪食好酒的人,一個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在三十五節主下結論說,“但智慧從她所有的兒女得稱為義。”這智慧就是基督_林前一24,30。凡基督所行的,都是憑着神的智慧,就是神自己。這智慧乃是從祂智慧的行為、智慧的行事,得稱義、得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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